550平方米的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区别赔偿多少

《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青政办发〔200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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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青政办发〔2005〕38号
年度期数: 2005年第16期&
总期刊数: 总第103期&
成文日期: &
编  号: 青政办发〔2005〕38号&
标  题: 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二○○五年九月九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鲁政发〔2004〕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市调整崂山、城阳、黄岛区及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市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耕地年产值最低标准为:平度市、莱西市城市规划区内每亩1500元,城市规划区外每亩1200元;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城市规划区内每亩1600元,城市规划区外每亩1300元;城阳区、黄岛区城市规划区内每亩1800元,城市规划区外每亩1400元;崂山区城市规划区内每亩2000元,城市规划区外每亩1500元;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仍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区土地征用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04〕25号)执行。
  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不得低于亩产值的16倍。人均耕地0?2亩以下的,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法定上限的30倍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件。
  三、各区市可结合实际情况在不低于以上规定标准的情况下,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四、在城市规划区内要积极推行“区片综合价”制度。已经执行区片综合价的区市,应根据以上标准酌情修改;尚未执行区片综合价的区市,应根据以上标准合理确定区片综合价。对修订或新制定的区片综合价应报市政府备案。
  五、对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本通知未能覆盖的及实施中有争议的,可由国土资源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价格鉴证机构进行鉴证,作为征地补偿的依据。
  六、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2.苗圃苗木补偿标准
苗 圃苗 木 补 偿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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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隔壁的空地是公家用的,给人建楼房大概五百平豆550平方,靠着在村工作
广东-广州&11-03 14:11&&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0)
我家隔壁的空地是公家用的,给人建楼房大概五百平豆550平方,靠着在村工作,他的理由是租的,租的场地只能搭临时建筑不能建永久性楼房,他本来就属于在村就属于很霸道的人,她跟附近的官员会部疏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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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2019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索 引 号: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土地&&&&&&&&&&&体裁分类:通知&&&&&&&&&&&&组配分类:征地政策文件编号:宁政发[号发布机构&: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日期: 18:09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号)规定,现将我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公布如下:一、本标准适用于《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规定的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以下简称“江南八区”)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二、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本标准指《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征地区片范围以市国土资源局分布的征地区片分布图为准。具体范围和标准见附表一(表1—1、表1—2)。三、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本标准指《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青苗和附着物综合补偿价以及政府指导价标准。综合补偿价、具体种类以及政府指导价标准见附表二(表2—1至表2—14)。四、被征地农业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本标准指《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三。五、临时用地、取土用地、堆土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本标准指《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临时用地、取土用地、堆土用地土地补偿标准。具体见附表四。六、上述补偿标准自《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执行之日起同步执行。附表: 1、南京市征地区片范围及补偿标准2、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3、被征地农业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4、临时用地、取土用地、堆土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南京市人民政府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附表一:&南京市征地区片范围及补偿标准&表1—1:南京市征地区片范围及区片价补偿标准区片名称区片范围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万元/亩)基准人均土地(亩/人)一级区片玄武区:孝陵卫街道钟灵街村、孝陵卫村、小卫街村;红山街道小营村、滕子村、红山村白下区:光华路街道联合村、杨庄村秦淮区:红花街道红花村、七桥村、东风村建邺区:兴隆街道乐山路社区、奥体社区、江东村、河北村、河南村鼓楼区:江东街道清江村下关区:宝塔桥街道金陵村;幕府山街道五塘村栖霞区:迈皋桥街道迈皋桥村、兴卫村、奋斗村、万寿村;燕子矶街道晓庄村、柳塘村、燕子矶村、下庙村、吉祥村雨花台区:宁南街道丁墙村、花神庙村;赛虹桥街道小行社区11.30.7二级区片玄武区:孝陵卫街道余粮村、沧波村;玄武湖街道仙鹤门村、五旗村白下区:光华路街道牌楼村、高桥村、石山村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村、翁家营村、夹岗村、果园村建邺区:江心洲街道永定村、白鹭村、洲泰村栖霞区:尧化街道吴边村、乌龙村、尧辰村、王子楼村、尧胜村、尧化村;马群街道大庄村、黄庄村、花岗村、百水桥村、狮子坝村、石坝村、马群村;栖霞街道石埠桥村、栖霞村社区、新合村、钱家渡村、十月村;仙林街道王子楼村、尧胜村、钱家渡村、仙林农牧场第一行政村、仙林农牧场第二行政村、仙林农牧场第三行政村;西岗街道钱家渡村雨花台区:宁南街道农花村;铁心桥街道定坊村、高家库村、马家店村、铁心村、尹西村;西善桥街道梅山村、西善桥村、油坊村、西寇村、天后村8.21.0&区片名称区片范围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万元/亩)基准人均土地(亩/人)三级区片栖霞区:龙潭街道兴隆村、三官村、花园村、上首村、宣闸村、龙潭村;栖霞街道四段圩村、西花村社区、朝阳村、东阳社区、东湖村、摄山村、红梅村社区、林山村、衡阳村;西岗街道西湖村、东阳社区、红梅村社区、朝阳村、东湖村、林山村、西岗果牧场、漳桥村、上前村、衡阳村;靖安街道太平村、联盟村、陈店村、飞花村、大棚村、滨江村、靖安村、南中村、马渡村、上坝村、孙庄村、营防村、长江村;八卦洲街道五四村、外沙村、下坝村、新闸村、东江村、上坝村、永宁村、光明村、大同村、中桥村、长江村、七里村;仙林街道林山村、衡阳村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天保社区、古遗井村;板桥街道大方村、三山村、古雄村、孙家村、永安村、近华社区、新建村、柿子树村5.81.5备注征地区片范围以市国土资源局公布的征地区片分布图为准&&&表1—2:无农业人员征地综合补偿标准类别标准(万元/亩)无农业人员征地综合补偿标准2.6备注:此标准指《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内无被征地农业人员进入社会保障体系,或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产生进入社会保障体系人员数少于公式测算人数时,向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的征地补偿标准。&&&附表二: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表2—1:青苗和附着物综合补偿价标准范围标准(万元/亩)江南八区(鼓楼区、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4.0备注:此标准指《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江南八区范围内集体土地被征收的,不分地类,不分区片,对青苗和附着物实行综合补偿标准,多不退,少不补。国土部门按照青苗和附着物综合补偿费用测算公式将青苗和附着物综合补偿费用支付给拥有土地所有权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与青苗和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市政府指导价基础上确定具体补偿价格,并从该综合补偿费用中为所有权人列支相应补偿。附表2—2至2—14为青苗和附着物具体类别和市政府指导价格,作为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与青苗和附着物所有权人确定具体补偿价格的参考依据,协商确定的具体补偿价格包含在青苗和附着物综合补偿费用中。&&&表2—2:青苗补偿指导价格单位:万元/公顷(万元/亩)类& 别品&&& 种标& 准蔬菜一般蔬菜4.5(0.30)水生蔬菜3.0(0.20)粮油作物水稻1.5(0.10)麦类、玉米、山芋1.2(0.08)豆类、芝麻、花生1.2(0.08)油菜1.2(0.08)经济类作物棉花、甜菜、麻类3.0(0.20)甘蔗3.0(0.20)西瓜、香瓜3.0(0.20)草莓3.0(0.20)药材、香料3.0(0.20)鱼类精养鱼3.6(0.24)一般鱼2.4(0.16)&&&&表2—3:菜地、精养鱼池附着物补偿指导价格单位:万元/公顷(万元/亩)附着物补偿标准钢架大棚(含膜)1.5(1.0)竹架大棚(含膜)6.0(0.40)喷灌设施自动30.0(2.0)涵灌15.0(1.0)精养鱼池土方(包括开挖费、运输费等)6.0(0.40)&&&表2—4:围墙、地坪、道路补偿指导价格单位:元/平方米类&&& 别补偿标准砖围墙实砌(24厘米)52实砌(12厘米)30空斗(24厘米)40土围墙20水泥场地60简易水泥地坪30砖地坪40水泥路面78沥青路面65石子灌浆路面52土路13&&&表2—5:用材、观赏树木补偿指导价格单位:元/株用材树木胸径规格0—5厘米5—10厘米11—20厘米20厘米以上补偿价格510—1220—3035—40观赏树木一般应予移植,并由建设单位支付移植费用;无法移植的,由建设单位收购。备&&& 注1、如木材由建设单位回收,根据材积量,按市场销售价补偿;2、名贵观赏树木按园林管理部门规定的有关条件认定,无规定的按市场行情迁移或收购。&&&&表2—6:经济林木补偿指导价格(一)单位:万元/公顷(万元/亩)类别品种补偿标准一等二等三等茶桑竹类茶生长期3年生以上2—3年生2年生以下补偿标准3.0(0.20)2.40(0.16)1.50(0.10)湖桑生长期5年生以上3—5年生2年生以下补偿标准1.50(0.10)1.35(0.09)1.20(0.08)一般林地毛竹胸基围长40厘米以上21—39厘米20厘米以下补偿标准1.80(0.12)1.50(0.10)1.20(0.08)刚竹、雅竹、淡竹、杂竹1.50(0.10)柴草类芦柴0.90(0.06)山草山柴0.60(0.04)备& 注不论条、撒播,均以面积计算&&&表2—7:经济林木补偿指导价格(二)单位:元类别品种补偿标准说明成熟期(株)生长期(株)树苗期(株)在床苗(平方米)果树类桃、杏、李、梨、桔、柿、樱桃、苹果、枇杷、枣、石榴130523—530成熟期、生长期的果树每亩不超过60株,未列品种可参照计算板栗、薄壳山核桃、山楂65—7826—402—320葡萄(家前屋后)60521—220每亩最多按160株计算葡萄园(亩)以亩计算,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具体的品种和成熟度与产权人协商补偿&&&&表2—8:猪(羊、牛)棚、马厩、家禽舍补偿指导价格单位:元/平方米类别全部砖墙部分砖墙其他标准7840—5230以下备注1、水泥地的按简易水泥地坪计算,一并补偿;2、奶牛因搬家影响产奶的,每头补助4000元;3、本标准不再结合成新。&&&表2—9:水井补偿指导价格单位:元/口类别砌筑井水泥井土井备注标准650250130机井参照原投资补偿说明1、深度超过3米,每深1米在表中补偿标准基础上另加30%,补偿额最高不得超过2600元/口;2、有水泥台面另增补40元/口;3、有石料或混凝土台面另增补65元/口;4、不能使用的废井,不予补偿;5、建设单位另装自来水设施或另建新井公用的,原井不予补偿。&&&表2—10:粪坑、石灰池、沙场补偿指导价格类别条石、水泥、砖砌嵌缝土坑毛石坑粪&&& 坑(含化粪池)20平方米以上20平方米以下(含20平方米)20平方米以上20平方米以下(含20平方米)170元/个900元/个550元/个350元/个120元/个石 灰 池砖、石砌筑(平方米)有石灰膏(平方米)70元/平方米85元/平方米沙场生产场地8元/平方米(含运输费)&&&&表2—11:公墓迁移补偿指导价格单位:元/丘类& 别双穴单穴水泥坟3400(含劳务费)2600(含劳务费)土& 坟3000(含劳务费)2200(含劳务费)备& 注1、征地涉及的公墓迁移工作应当自迁坟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对于规定期限内完成坟墓迁移的,给予适当奖励: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墓穴迁移的,奖励1200元/座;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后至公告后三个月内完成墓穴迁移的,奖励700元/座;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墓穴迁移并采取骨灰存放纪念堂、骨灰撒江等非占地安葬方式的,另奖励300元/座。逾期未迁移的墓穴,将作为无主墓穴,作深埋处置;2、公墓的认定按照民政部门的标准执行。&&表2—12:散坟迁移补偿指导价格单位:元/丘类& 别双穴单穴水泥坟1050800土& 坟520400备& 注征地涉及的散坟(除表2—11所指的公墓以外的坟墓)迁移工作应当自迁坟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对于规定期限内完成坟墓迁移的,给予适当奖励: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墓穴迁移的,奖励300元/座;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后至公告后三个月内完成墓穴迁移的,奖励100元/座;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墓穴迁移并采取骨灰存放纪念堂、骨灰撒江等非占地安葬方式的,另奖励300元/座。逾期未迁移的墓穴,将作为无主墓穴,作深埋处置。&&表2—13:桥梁、沟渠等农村集体公共设施补偿指导价格项& 目规& 格补偿标准备& 注水泥桥&1300元/平方米按桥面面积计算砖& 桥&1050元/平方米按桥面面积计算简易水泥板桥&400元/平方米按桥面面积计算人行道板&65元/平方米&水泥渠&65元/立方米&混凝土储水池&160元/平方米&标准垃圾池&400元/个&农田小型灌溉涵闸&400元/立方米&片石护坡&130元/立方米&&&&项& 目规& 格补偿标准备& 注水泥下水道&10—15元/米&下水涵管直径0.23米13元/米&直径0. 3米52元/米&直径0.6米105元/米&直径0.7米110元/米&直径0.8米130元/米&直径1米230元/米&直径1.8米650元/米&&&&表2—14:水、电等农村集体公共设备补偿指导价格序号项目规格补偿标准1动力电增容&按现行行业标准补偿2配电柜&按现行行业标准补偿3电线杆10米1300元/根48米1050元/根56米780元/根6方杆&300元/根7动力线&5元/米8照明线&3.5元/米9路灯&300元/盏10灯箱&130元/盏11水增容4寸按现行行业标准补偿123寸132寸141.5寸151寸160.6寸17铸铁自来水管8寸105元/米6寸78元/米4寸52元/米3寸40元/米2寸35元/米1.5寸30元/米18镀锌自来水管1寸40元/米0.6寸25元/米0.4寸21元/米&附表三:&被征地农业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单位:万元/人类别标准未满16周岁人员1.0备注本表所称被征地农业人员,是指《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八条所规定的人员&&&附表四:&临时用地、取土用地、堆土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单位:万元/公顷(万元/亩)类别补偿费标准说明临时用地鱼&&& 塘3.9(0.26)因施工需要使用的征地范围以外的鱼塘水面一年期内补偿7.8(0.52)第二年继续占用的,第二年按此标准支付补偿款其他土地3.9(0.26)临时用地占用一年期内7.8(0.52)第二年继续占用的,第二年按此标准支付补偿款取土用地(深度)1米以内6.0(0.40)&1—2米12.0(0.80)2—3米18.0(1.20)堆土用地2米以内3.9(0.26)&2—4米5.25(0.35)4米以上6.0(0.40)&&&备注1、上述标准是道路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临时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其他项目的补偿由建设单位参照上述标准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2、涉及青苗、附着物的,在市政府指导价标准基础上确定支付补偿费用;3、临时占用农用地需另行交纳复垦保证金。临时占用一般农用地的,复垦保证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临时占用耕地(含基本农田)的,复垦保证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标准之和;省以上重点工程有统一标准的,从其规定。&&&&[&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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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自留地建了一个约550平方的仓库,被定为违章建筑,并要求自行拆除,请问有补偿款吗
湖南-长沙&06-11 22:34&&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0)
我家在自留地建了一个约550平方的仓库,被定为违章建筑,并要求自行拆除,请问有补偿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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