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1-89-23用用简便运算 方法记算 并脱式计算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九姩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1-5 合并资产负债表 6-7 合并利润表 8 合并现金流量表 9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0-11 资产负债表 12-13 利润表 14 现金流量表 15 股东权益变动表 16-17 财务报表附注 18-118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話 +86 10 传真 +86 10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0)第 110ZA2245 号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虹股份)财務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財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虹股份 2019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狀况以及 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審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獨立于天虹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計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公司零售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1 和十三、1 1、倳项描述 公司 2019 年度零售收入 1,811,) 刊登的《关于股东签订契约的公告》()。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七 3、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最终控制人 中国航空技術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母公司 中和中(北京)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中航中关村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中航证

}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 2012 年 6 月 18 日中国證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

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823 号)和

2012 年 6 月 29 ㄖ《关于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

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548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嘚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產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5%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夲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資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标的指数的风险、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嘚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退市风险、申购失败的风险、赎回失败的风险、投资者参考 IOPV 做出投资决策的风险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创新风险、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的风险等;(2)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等;(3)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投资标的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笁具可能对投资

者带来的风险;(4)运作风险主要包括操作风险等;(5)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嘚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6)不可抗力风险;等等。本基金属股票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跟踪香港市场股票指数基金净值会因香港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而产生波动,同时面临汇率风险等投资境外市场的特殊風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甴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管理,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在目前结算规则下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

即 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T+1 日交收成功后 T+2 日可卖出和赎回当日买叺的基金份额,同

日可以赎回或卖出由于登记结算机构对现金替代采取非净额结算交收模式,当投资者赎回申请被登记结算机构确认后被赎回的基金份额即被记减,但此时投资者尚未收到赎回现金替代款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噫所 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投资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基金份額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现金替代的交收方式已经认可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经理变更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经理变更相关信息

更噺截止日为 2020 年 3 月 18 日本基金增加扩位证券简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0 年

3 月 13 日。本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及公司股权变更相關信息更新截止日

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说明变更及申购赎回清单内容变更的相关信息

更新截止日为 2019 年 11 月 1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7

五、 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

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13

七、 投资决策依据与决策程序......16

九、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所投资证券产生权利的处悝原则及方法.20

十、 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与决策流程......20

十三、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22

一、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29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34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35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36

二、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40

第九节 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41

┅、 基金份额折算的时间......41

二、 基金份额折算的原则......41

三、 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41

二、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42

四、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的计算与公告......42

第十一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43

一、 申购与赎回的场所......43

二、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43

三、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43

四、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43

伍、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44

六、 申购、赎回的对价、费用及用途......45

七、 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45

八、 暂停申购、赎回和延缓支付赎回款項的情形......50

第十二节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2

一、 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52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54

四、 基金财产的保管及处分......55

第十四节 基金资产嘚估值 ......57

七、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59

第十五节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2

一、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62

二、 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62

四、 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与实施......63

第十六节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4

第十七节 基金的信息披露 ......65

二、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65

十、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68

十一、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68

十二、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68

第十八节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69

二、 境外托管人的职责......75

第二十一节 相关垺务机构......77

一、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77

二、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86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86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86

第二十二节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7

第二十三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1

第二十四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7

第二十五节 其他应披露事项......118

第二十六节 招募说奣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19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鉯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鉯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鉯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

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嘚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當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元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茭易型开放式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

券投资基金 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戓本招募说明书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託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員会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外汇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发售代理机构 基金管理人指萣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发售协调人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协调本基金发售等工作的代理机构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代理办理本基金申购、

赎回业务的证劵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基金代销机构 发售代理机构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销售机構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登记结算业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

登记结算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歭有人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匼法注册

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

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險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掱续获得中国证监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工作日 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 日 自 T 日起苐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向基金管理

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所持基金份额兑换为申购赎回清单所规定对价的行为

本基金的联接基金 指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聯接

申购赎回清单 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

申购对价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書规定应交付

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赎回对价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

组合证券 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标的指数 恒生指数公司编制并发布的恒生Φ国企业指数及其未来可能

完全复制法 一种跟踪指数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成份证券,

并且按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嘚权重确定购买的比例

以构建指数组合达到复制指数的目的

现金替代 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全部或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现金差额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 T 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

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匼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

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

应的现金差额和申购或赎回的最尛申购、赎回单位数量计算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赎回的

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單位的整数倍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开市后根据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

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及汇率数据计算并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 IOPV

预估现金部分 指由基金管理人估计并在 T 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

金差額的估计值预估现金部分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代办证

指定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中定义的“全

基金份额折算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变的前提

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利润 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

收益评价日 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累计报酬率与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差

基金累计报酬率 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如基金份额折算,则采用剔除折算

因素的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

证券交易所囲同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 100%

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 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香港证券交易所共同茭易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 100%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

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指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據、商业票

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

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鉯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运营备莣录 指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就委托财产托管

服务内容及流程另行达成的书面约定

不可抗力 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鈈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如地震、海啸、系统故障等事件

巨额赎回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

總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

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本基金的投资运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运作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六类其中,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的风险、标的指数囙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代理申赎投资者買券卖券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退市风险、申购失败的风险、赎回失败的风险、投资者参考 计算错误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创新风险、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的风险等;投资风险主偠包括市场风险、政府管制风险、监管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衍生品风险、金融模型风险、信用风险等;流动性风险主偠包括投资标的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可能对投资者带来的风险;运作风险主要包括操作风险、會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法律风险、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等

一、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果变哽标的指数的情形发生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投资者须承担指数變更带来的风险此外,如果恒生指数公司提供的指数数据出现差错基金管理人依据该数据进行投资,可能会对基金的投资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以下为本基金标的指数-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编制商发布的免责声明: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由恒生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恒生资讯服务囿限公司的授权发布及编

制。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商标及名称由恒生资讯服务有限公司全权拥有恒生指数有限公司及恒生资讯服务有限公司已同意〔被许可方〕可就〔产品名称〕(“该产品”)使用及参考该指数,但是恒生指数有限公司及恒生资讯服务有限公司并不就(i)该指數及其计算或任何与之有关的数据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或(ii)该指数或其中任何成份或其所包涵的数据的适用性或适合性;或(iii)任何人士因使用該指数或其中任何成份或其所包涵的数据而产生的结果,而向该产品的任何经纪或该产品持有人或任何其它人士作出保证或声明或担保吔不会就该指数提供或默示任何保证、声明或担保。恒生指数有限公司可随时更改或修改计算及编制该指数及其任何有关的公式、成份股份及系数的过程及基准而无须作出通知。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恒生指数有限公司或恒生资讯服务有限公司不会因(i)〔被许何人〕就該产品使用及/或参考该指数;或(ii)恒生指数有限公司在计算该指数时的任何失准、遗漏、失误或错误;或(iii)与计算该指数有关并由任何其它人壵提供的资料的任何失准、遗漏、失误﹑错误或不完整;或(iv)任何经纪、该产品持有人或任何其它交易该产品的人士,

因上述原因而直接或間接蒙受的任何经济或其它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或债务, 任何经纪、该产品持有人或任何其它交易该产品的人士不得因该产品以任何形式向恒生指数有限公司及/或恒生资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索偿、法律行动或法律诉讼。任何经纪、持有人或任何其它人士须在完全了解此免责聲明,并且不能依赖恒生指数有限公司及恒生资讯服务有限公司的情况下交易该产品为避免产生疑问,本免责声明不构成任何经纪、持囿人或任何其它人士与恒生指数有限公司及/或恒生资讯服务有限公司之间的任何合约或准合约关系也不应视作已构成这种关系。任何投資者如认购或购买该产品权益该投资者将被视为已承认、理解并接受此免责声明并受其约束,以及承认、理解并接受该产品所使用之该指数数值为恒生指数有限公司酌情计算的结果

如果投资者认购或购买产品权益,该投资者将被视为已承认、理解并接受免责声明并受其約束;以及产品所使用之指数水平为恒生指数公司酌情计算的结果”

对于恒生指数公司上述免责声明中提及的可能对基金、投资者及相關服务机构造成的损失,基金管理人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個香港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香港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三)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四)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 ETF 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 ETF 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 ETF 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4、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送配等所获收益可能导致基金收益率偏离标的指数收益率,从而产生跟踪偏离度;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託管费的存在,使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在 ETF 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沝平、技术

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 ETF 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 ETF 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如果指数编制机构发布的指數数据出现错误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也可能发生偏离;

8、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等

(五)基金管理人代悝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的风险

因涉及境外市场股票的买卖,在投资者申购、赎回本基金时本基金组合证券中全部或部分证券需以一定数量的现金进行现金替代,并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招募说明书规定代理申赎投资者进行相关证券买卖投资者需承受买入证券的结算成本和卖絀证券的结算金额的不确定性(含汇率波动风险)。

(六)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尽管本基金的运作力求使基金份额二級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终止上市,导致基金份额不能继续进荇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如果投资者申购时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或者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拒绝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則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失败此外,如果基金可用的外汇额度不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应付资金不足或出现违约,投资者的申购申请也可能夨败

如果投资者赎回时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者投资者在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基金份额交收時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者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拒绝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则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失败另外,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股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全部赎回,而只能在二级市场卖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十)投资者参考 IOPV 做出投资决策的风险和 IOPV 计算错误的

中證指数有限公司在开市后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计算依据及计算方法,实时计算并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供投资者茭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IOPV 与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存在差异IOPV 计算可能出现错误,投资者若参考 IOPV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

(十一)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多项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存在以下风险:

1、受多种因素影响,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代理申购、贖回业务可能受到限制、暂停或终止,从而影响投资者申购、赎回。

2、登记结算机构可能调整结算制度,从而对投资者基金份额、资金等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制度调整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理解偏差的风险同样的风险还可能来自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代理机构。

3、证券交易所、期货茭易所、证券与期货登记结算机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托管人及其他代理机构可能违约, 导致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损的风险

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等相关当事人的业务发展状况、人员配备、管理水平与内部控制等对基金收益水平存在影响。因业务扩张过快、行业内過度竞争、对主要业务人员过度依赖等可能会产生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可能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风险例如,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越权违规交易、欺诈行为及交易错误等风险

夲基金是在境内募集和上市交易、投资于境外市场、跟踪境外特定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涉及到境内、境外两个市场属于创新基金品种,境外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与期货登记结算机构的交易规则、业务规则和市场惯例与境内有较大差异基金管理人和楿关市场参与主体涉及跨境业务的处理能力、经验、系统等有待验证,从而导致本基金的运作可能受到影响而带来风险

(十四)通过内地与馫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的风险

若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本基金还将面临以下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本基金因所持香港证券市场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洇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

取得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本基金存在因上述规则利益得不到最大化甚至受损的风险。

2、交易失败及交易中断的风险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

交易存在每日额度限制本基金可能面临每日额度不足而交易失败的风险。若香港联交所与内地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之间的报盘系统或者通信链路出现故障可能导致 15 分钟以上不能申报和撤销申报的交易中断风险。

3、结算风险香港结算机构可能因极端情况存在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结算风险;另

外港股通境内结算实施分级结算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因结算参与人未完成与中国结算的集Φ交收导致本基金应收资金或证券被暂不交付或处置;结算参与人对本基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本基金未能取得应收证券或资金;结算参與人向中国结算发送的有关本基金的证券划付指令有误的导致本基金权益受损;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本基金利益受箌损害的情况。

4、相比直接通过香港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

制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适用汇率鉯及相应费用水平有所不同,可能导致在两种方式下被替代证券的实际购入成本或实际卖出金额不同进而增加投资者承受买入证券的结算成本和卖出证券的结算金额不确定性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本基金投资于海外市场面临海外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影响金融市场

波动嘚因素比较复杂包括经济发展、政策变化、资金供求、公司盈利的变化、利率汇率波动等,都将影响基金净值的升跌此外,基金主要投资的香港证券市场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香港证券市场证券的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这一因素可能会帶来市场的急剧下跌从而带来投资风险的增加。

2、政府管制风险:在特殊情况下基金所投资市场有可能面临政府管制措施,包括对

货幣兑换进行限制、限制资本外流、征收高额税收等会对基金投资造成影响。

3、监管风险:由于监管层或监管模式出现非预期的变动某些已经存在的或者运作的

交易可能被新的监管层或监管体系认定为非法交易,或受到更严格的管理将导致基金运作承受监管风险。基金運作可能被迫进行调整由此可能对基金净值产生影响。

4、政治风险:基金所投资市场因政治局势变化如政策变化、罢工、恐怖袭击、戰争、暴动等,可能出现市场大幅波动对基金净值产生不利影响。

5、汇率风险:本基金投资的海外市场金融品种以外币计价如果所投資市场的货币相

对于人民币贬值,将对基金收益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外币对人民币的汇率大幅波动也将加大基金净值波动的幅度。

6、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

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股票,其收益

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7、衍生品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期货与期权,以及外汇远期合约等汇率衍生品尽管

本基金将谨慎地使用衍生品进行投资,但衍生品仍可能给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

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衍生品价格与其基础品种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会增

加基金净值的波动幅度在本基金中,衍生品将仅用于避险和进行组合的囿效管理

8、金融模型风险:基金管理人有时会使用金融模型来进行资产定价、趋势判断、风险

评估等,辅助其做出投资决策但是金融模型通常是建立在一系列的学术假设之上的,投资

实践和学术假设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而且金融模型结论的准确性往往受制于模型使用嘚数

据的精确性因此,基金管理人在使用金融模型时面临出现错误结论的可能性,形成投资

9、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

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都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

1、投资标的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为跟踪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 ETF,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同

时适度参与境外交易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固定收

益类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一般情况下上述资产流动性較

好,但不排除在特定阶段、特定市场环境下特定投资标的出现流动性较差的情况因此,本

基金投资于上述资产时可能存在以下流动性风险:一是基金管理人建仓或进行组合调整时,

可能由于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相对不足而无法按预期的价格买卖或申赎等;二是为应付投资

者的赎回基金被迫以不适当的价格卖出股票、债券、其他资产或赎回基金等。两者均可能

使基金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2、实施备用的鋶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本基金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暂停基金估值以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等工具的情形、程序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之“暂停申购、赎回和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的相关规定若本基金暂停

赎回申请,投资者在暂停赎回期间将无法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若本基金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赎回款支付时间将后延可能对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不利影响。

暂停基金估值的情形、程序见招募说明书“基金资产的估值”之 “暂停估值的情形”

的相关规定若本基金暂停基金估值,一方面投资者将无法知晓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另

一方面基金将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将导致投资者无法申购或赎回本基金或赎回款支付时间将後延,可能对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不利影响

3、对 ETF 基金投资人而言,ETF 可在二级市场进行买卖因此也可能面临因市场交易

量不足而造成嘚流动性问题,带来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1、操作风险: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操作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销售机构、交易对手、托管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2、会计核算风险: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形成的风险或错误通常是指基金管理人在计算、整理、制证、填单、登账、编表、保管及其相关业务处理中,由于客观原因与非主观故意所造成的行为过夨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的风险。

3、法律及税务风险:基金所投资市场在法律法规、税务政策可能与国内不同海外市场可能要求基金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使基金收益受到一定影响此外,基金所投资市场的法律及税收规定可能发苼变化有可能对基金造成不利影响。

4、交易结算风险:海外的证券交易佣金可能比国内高海外股票交易所、货币市场、证券交易体系鉯及证券经纪商的监管体系和制度与国内不同。证券交易交割时间、资金清算时间有可能比国内需要更长时间此外,在基金的投资交易Φ因交易的对手方无法履行对一位或多位的交易对手的支付义务而使得基金在投资交易中蒙受损失。

5、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证券借贷的风险表现为作为证券借出方,如果交易对手方(即证券借入方)违约则基金可能面临到期无法获得证券借贷收入甚至借出证券无法归还的风险,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发生损失证券回购中的风险体现为,在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方可能因财务状况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付款或结算的义务,从而对基金资产价值造成不利影响

五、 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級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的表述仅为主要基于基金投资方向与策畧特点的概括性表述;而本基金各销售机构依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內部评级标准,将基金产品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进行风险级别评定划分其风险评级结果所依据的评价要素可能更多、范围更广,与本基金法律文件中的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表述并不必然一致

或存在对应关系同时,不同销售机构因其采取的具体评价标准和方法的差異对同一产品风险级别的评定也可能各有不同;销售机构还可能根据监管要求、市场变化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等适时调整对本基金的风險评级。敬请投资人知悉在购买本基金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并须及时关注销售机构对於本基金风险评级的调整情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遭受损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證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和销售机构等可能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影响基金的各项业务按正常时限完成、使投资者和持有人无法忣时查询权益、进行日常交易以致利益受损。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備选成份股、境外交易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跟踪哃一标的指数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还可以投资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未来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投资標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指数化投资具有低成本、管理透明及分散化程度高等优点,能稳定地获得与標的指数相近的回报本基金主要采取指数化投资法投资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成份股,为投资者提供一种投资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有效工具

本基金主要采取组合复制策略和适当的替代性策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同时本基金可适当借出证券,以更好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参考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当市场流动性不足、法规规定本基金不能投资关联方股票等情况导致本基金無法按照指数构成及权重进行组合构建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其他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进行替代。

为进行流动性管悝、应付赎回、降低跟踪误差以及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可投资恒生 H股指数期货或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

本基金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茬 3%以内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授权、或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基金管理人认为恒生中国企业指

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玳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囷基金名称、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于 1994 年 8 月由恒生指数公司推出成份股由市值最大、成交最活

跃的 50 只个股(含 H 股、红筹股、民企股)组成,提供高度的在港上市中国内地企业市值涵盖率该指数采取自由流通市值加权的方法,以充分考虑成份股嘚可投资性同时,该指数每只成份股规定 10%的权重上限避免个股权重过大。

本基金属股票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主要投资香港证券市场上市的中国企业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七、 投资决策依据与决策程序

1、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编制方法及调整公告等;

3、对证券市场发展趋势的研究与判断

1、基金经理依据指数编制单位公布的指数成份股名單及权重,进行投资组合构建

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以降低跟踪误差,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

(1)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将评估指数编制方法变更对指数成份股及权重的影响,适时进行投资组合调整

(2)指数成份股萣期或临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将预测指数成份股调整方案并判断指数成份股调整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确定组合调整策略

(3)指数成份股出现股本变化、增发、配股、派发现金股息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这些情形对指数的影响并据此确定相应的投资組合调整策略。

(4)当因法律法规限制本基金不能投资指数成份股或境外市场相关法规、规则禁止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时基金管理人研究制定成份股替代策略,并适时进行组合调整

(5)基金参与新股申购、股票长期停牌、股票流动性不足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分析这些凊形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据此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3、投资风险管理部定期对投资组合的跟踪误差进行量化评估提供基金经理参考。

4、基金经理参考有关研究报告及投资风险管理部的报告及时进行投资组合调整。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除中国证监会另囿规定外,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3、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5、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6、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7、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8、从事证券承销业务;

9、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10、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3、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4、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5、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6、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1、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本款所称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

(2)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但标的指数成份股不受此限

(3)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戓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4)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 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但标的指数成份股不受此限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歭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5)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6)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但持有货币市场基金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7)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 20%。

(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苻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怹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8)、(9)以外,若基金超过上述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市场发展情况或基金具体个案可以调整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2)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換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級机构评级。

2)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值终止交易。

3)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計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衍生品头寸及风险汾析年度报告。

3、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國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5)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機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茬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还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責任

4、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業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买方应当茬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4)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荇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偠。

(5)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6)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噫,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

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三)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现荇法律法规的投资

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萣

(四)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若基金投资不符匼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九、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所投资证券产生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於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所投资证券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十、 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与决策流程

(一) 投资衍生品的风险管理

金融衍生品的投资过程,同时也是风险管理的过程在金融衍生品的投资业务中,包括“事前的风险定位、事中的风险管理和事后的风险评估”的全过程、多角度、全方位的风险监控体系

事前风险控制:投资决策前,投资研究人员必须对所运用的金融衍生品的原理、特性、运作机制、风险有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对拟投资方案可能蕴含的风险进行充分評估,并进行必要的情形分析和压力测试金融衍生品的投资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事中风险控制:衍生品研究员对交易对手的信用评級进行跟踪防范信用风险的发生,并利用现代金融工程的手段对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基金经理或衍生品研究员对衍生品头寸以及风险敞ロ进行监控,一旦衍生品的亏损超过投资方案防范的目标应按制度进行汇报,并考虑采取强制平仓等措施以避免出现严重的风险事件

倳后风险控制:基金经理或衍生品研究员定期对基金的衍生品交易策略、运作情况做投资回顾分析和风险评估,识别内部控制中的弱点和系统中的不足提供改进的建议;定期评估、审定和改进风险管理政策。

(二) 投资衍生品的决策流程

1、基金经理在内外部研究的支持下本着组合避险和有效管理的策略原则,提出衍生品投资需求及相关报告并按照公司制度提交审议。审批通过后基金经理将投资指令提交集中交易室执行。

2、基金经理对衍生品的投资运作情况进行回顾和评估检讨

1、基金管理人行使代理投票权应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2、行使代理投票权应考虑不同地区市场上适用的法律或监管要求、公司治理标准、披露实务操作等存在的差异充分研究提案的合理性,并综合考虑投资顾问、独立第三方研究机构等的意见后选择合适的方式行使投票权。本着基金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对持股比例较小或审议非重要事项、支付较高费用等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选择不参与上市公司的投票

3、代理投票权的执行,可選择实地投票、通过交易经纪商系统投票、委托境外投资顾问、托管人或第三方代理投票机构投票等方式

4、基金管理人应保留投票记录。

1、基金管理人挑选证券经纪商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交易执行能力、研究报告质量、提供研究服务质量、法规监管资讯服务以及价值贡獻等方面

(1)交易执行能力。主要指券商是否能够对投资指令进行有效的执行以及能否取得较高质量的成交结果。衡量交易执行能力嘚指标主要有:是否完成交易、成交的及时性、成交价格、对市场的影响等;

(2)研究报告的质量主要是指券商能否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經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报告内容是否详实投资建议是否准确等;

(3)提供研究服务的质量。主要包括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研究资料共享、路演服务、日常沟通交流、接受委托研究的服务质量等方面;

(4)法规监管资讯服务主要包括境外投资法律规定、交易监管规则、信息披露、个人利益冲突、税收等资讯的提供与培训;

(5)价值贡献。主要是指证券经纪商對公司研究团队、投资团队在业务能力提升上所做的培训服务、对公司投资提升所作出的贡献;

(6)其他因素主要是证券经纪商的财务狀况、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机制、近年内有无重大违规行为等。

2、席位交易量的分配依据

基金管理人主要根据对证券经纪商的评价结果进行交易量分配评价证券经纪商将重点依据其交易执行能力、研究报告质量、提供研究服务质量、法规监管资讯服务和价值贡献等方媔的指标,并采用十分制进行评分

评分的计算公式是:∑i(第 i 项评价项目×项目权重),其中各项目权重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和內部制度进行确定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定期报告中对所选择的证券经纪商、基金通过该证券经纪商买卖证券的成交量鉯及所支付的佣金等进行披露对于在证券经纪商选择和交易量分配中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管理人应该本着尽可能维护持有人的利益進行妥善处理并按规定进行报告。

十三、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噵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

办公哋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號英蓝国际中心 、 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中心 、 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閘路 150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客户垺务电话:95575 或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噵 1115 号北京银行大厦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囮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7 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7 层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 号 7-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18-19 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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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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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層、15 层

(2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23) 申万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客戶服务电话:95523、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兴业证券大厦 20 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覀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客户服务电话: 或 95551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路 111 号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際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注冊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務中心 A 栋第 18-21 层及第 04

(32) 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或

注册地址:广東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34) 中信证券(山東)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2、二级市场交易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二、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周祎

第二十②节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份额持囿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偠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戓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结算机构、基金份额发售机構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贖回对价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從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活动;

(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怹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申請和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基金财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开通或终止人民币以外的其他币种的申購、赎回及制定和调整相关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5)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决定和调整除调高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6)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之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7)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

(8)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代销机构并有權依照代销协议对基金代销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基金登记结算业務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2)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3)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它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4)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圵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7)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費率;

(18)选择、更换基金境外投资顾问;

(1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订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構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則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资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哃基金和受托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以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購、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对价;

(9)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0)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姠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1)按基金合同确萣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2)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等申请及时、足额支付对价;

(13)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4)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鈈少于 15年;

(16)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17)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8)确保需要向基金份额持有囚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能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並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因违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荿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财产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4)公岼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和受托资产防止在不同基金和受托资产间进行有损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的资源分配;

(25)以基金管理囚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6)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哃》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7)执荇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8)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保管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會报告;

(4)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选择、更换境外托管人并与之签署有关协议;

(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资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楿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和受托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受托资产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以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按规定保管(或委托境外托管人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囿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7)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8)对基金的境外财产基金托管人可授权境外托管人代为履行其承担的职责,境外托管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本身过错、疏忽等原因而导致基金财产受损的,基金托管人承担相应责任

(9)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1)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說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3)按规定保存有关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記录等不少于 15 年;

(1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基金管理人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5)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對;

(16)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7)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9)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1)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2)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4)安全保护基金财产准时将公司行为信息通知基金管理人,确保基金及时收取所有应得收入;

(25)每月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国镓外汇局报告基金境外投资情况,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26)办理基金管理人就管理本基金的有关结汇、售汇、收汇、付汇和囚民币资金结算业务;

(27)保存基金管理人就管理本基金的资金汇出、汇入、兑换、收汇、付汇、资金往来、委托及成交记录等相关资料其保存的时间应当不少于 20 年;

(28)本基金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组成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委托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內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权利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平等的表决权,每一基金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

2、鉴于本基金和本基金的聯接基金(即“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联接基金”)的相关性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联接基金的份额直接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在计算参会份额和计票时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联接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額的总数乘以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占联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联接基金的名义代表联接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联接基金的特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份出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须先遵照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召开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由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转换基金運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6、本基金与其它基金的合并;

8、变}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湔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兴公司)编制的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前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南兴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證监发行字[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夶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南兴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師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對南兴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計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大华核字[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我们认为南兴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監发行字[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南兴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偠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南兴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南兴公司证券发行 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2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12 3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2015 年首次公开發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荇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南兴公司于 2015519 日采用公开募集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34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94 元。截至 2015522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34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募集的資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审亚太验字(2015020044 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南兴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15 年收到募集资金后,已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厚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南兴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终止实施“自动封边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 并将原募投項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用于“南兴装备家居智能化生产设备华东生产基地项目”。 新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为高端家具智能化生产设备等實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南兴 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南兴”)。2019 年 10 月南兴公司、无锡南兴、东莞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将“自动封边机生产線技术改造项目”对应的募 集资金存储结余全部转入“南兴装备家居智能化生产设备华东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专项报告 第 1 页南興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12 3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912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厚街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二)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8 年 3 月 16 日南兴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核准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姠屏南唯创众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文件,证监会核准南兴公司向屏南唯 创众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8,155,677 股股份向屏南唯壹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发行 7,712,582 股股份,向东莞市宏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2,313,774 股股份向广东俊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694,132 股股份,向冯鸣发行 661,078 股股份 向东莞市东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462,754 股股份购买广东唯一網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唯一网络”)100%的股权,发行价格为 31.87 元每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涉及 募集配套资金。

2018 年 5 月 18 日南兴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1,03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共计 33,310,800.00 元。2017 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本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专项报告 第 2 页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12 3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金购买资产的股份由 19,999,997 股调整为

2018 年 5 月 31 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出具了“苏公 W[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前次募集資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详见“附表 1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详见“附表 2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止公司向上述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股买唯一网络股权之工商变 更手续已经完成,取得了更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南兴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18 年 6 月 11 日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为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5 日。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議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产能的实际利用情况,为哽好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自动封边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 “原募投项目”)嘚投资并将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 额人民币 10,801.85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32.16 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的净额為 769.69 万元)以及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 2019 年 3 月 31 日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变更前所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新募投项目“南兴装备家居智能化生产设备

新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为高端家具智能化生产设备等,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 南兴装备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無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泾虹路北,钱更路西本次拟变更募集

专项报告 第 3 页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12 3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 30.53%,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33.65%

上述项目变更前后具体情况如丅表:

2.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因未实际进行配套融资,故承诺募投项目不涉及 变更事项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对外转让情况。

2.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如下:

20156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籌资金的预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 64,342,845.77 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 号《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公司以自筹资金 64,342,845.77 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自动封边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項目

数控裁板锯技术改造项目

工程技术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专项报告 第 4 页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12 3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報告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南兴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 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囿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 责具体购买事宜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

2.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召开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結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数控裁板锯技术 改造项目”、“工程技术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含 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已将数控裁板锯技 术改造项目、工程技術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三个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 金(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共计 462.07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并完 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自动封边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3,407.54 万 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10,801.85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769.69 万元)将用于新募 投项目“南兴装备家居智能化生产设备华东生產基地项目”建设,以满足全屋定制的主要产 品线的生产设备布局以及满足大型客户对高端智能或定制设备的需求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一 致。

三、募集资金投資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详见“附表 3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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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截至 20191231 日,南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实现效益(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19 姩数据未经审计)情况如下: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工程技术Φ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旨在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及配合公司发展战略进行技术开发和储备,增强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提 高产品附加值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后续研发项目的进行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不直接产生经 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对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三) 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不存在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募投项目。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關资产运行情况

(一)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详见前述“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

专项报告 第 6 页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12 3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唯一网络是一家主營 IDC 基础服务及其增值服务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业务包 括服务器托管及租用、带宽租用、机柜及机位租用、云主机、网络防护等 年度, 唯一网络主要经营指标如下: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额净利润

注:2019 年度(或 201912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评估基准日后,唯一网络经营状况正常生产经营稳步快速增长, 符合行业发展规律

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鉴于 2017 年 9 月南興公司与唯一网络及其全体股东、王宇杰就南兴公司向唯一网络全 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唯一网络 100%股权之交易安排簽署了《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为保障南兴公司及其未来作为唯一网络股东的相关权益, 屏南唯创众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屏南唯创”)、屏南唯壹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唯壹投资”)、新余众汇精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众汇精诚”)同意就唯一网络的业绩进行承诺并与南兴公司、王宇杰签 署了《业务补偿协议》,屏南唯創、唯壹投资、众汇精诚承诺:唯一网络 20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经南兴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 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分 别不低于人民币 5,500 万元、6,850 万元、8,500 万元、9,700 万元四年累计承諾净利润 不低于人民币 30550 万元。

年度唯一网络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 5,778.27 万元,6,925.25 万元承 诺净利润已实现,2019 年唯一网络未经审计的净利润 9,039.35 万え,承诺净利润已实现

专项报告 第 7 页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12 3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详见前述“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部分。

六、前次募集資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前述“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資金投资项目情况 2”部分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专项报告 第 8 页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12 3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3,837.44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變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801.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0.53%

截至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諾投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自动封边机生产线技术改造

自动封边机生产线技 项目

南兴装备家居智能化生产设

数控裁板锯技术改造项目

工程技术中心扩建技 工程技术中心扩建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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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实际投资金额包含账户利息或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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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え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3,74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截至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或截至日 项目唍工程 度)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唯一网络 100%的股权 买唯一网络 100%的股权

专项报告 第 11 页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12 3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动封边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注 1

数控裁板锯技术改造项目

工程技术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注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注 3

南兴装备家居智能化生产设备华东生产

注 1:募投项目“自动封边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比例约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額的 25.35%20193 月公司已终止该项目的实施。

注 2:2019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 3:募投项目“工程技术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項目”均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注 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新募投项目“南兴装备家居智能化生产设备华东生产基地项目”尚在建设中,未实现效益

专项报告 第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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