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终点等我歌词意义是哪里,忙碌的意义是什么?

99%的忙碌是无意义的 这套方法帮你找到真正重要的1%
&书米&们是不是经历过类似的场景:
白天忙着并不喜欢的工作,下了班,为了维系圈子,还要参加并不很想去的应酬;
从周一忙到周五,周末又被熟的不熟的人各种约,回到家在沙发上葛优瘫,才想起还有诗和远方,一看表已经夜里11点;
为什么我们学了各种时间管理的方法,工作和生活却依然拥挤不堪?
为了和大家一起搞清楚这个问题,今天,书单君来分享一本与此有关,值得你反复深读、领会精髓的书:《精要主义》。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青年思想家,格雷戈&麦吉沃恩。
▲麦吉沃恩创立的咨询公司『THIS』,专门帮企业消除无意义的会议、浪费时间的电子邮件和无目的的项目。苹果、谷歌、Facebook等顶级企业都是他的客户。
如果说,有些书教给我们的方法,就像帮我们解决具体问题的APP,而麦吉沃恩所主张的精要主义,就像一套操作系统,它是一种面对生活的全新思考方法。
什么是精要主义?
书单君先和大家讲个故事。
1888年,一位19岁的印度少年远涉重洋,到英国学习法律。
因为家境殷实,学的又是职业前景诱人的热门专业,他认为自己的生活目标就是取得律师资格,继续过体面日子。
然而,当他在南非旅行,目睹人们是如何被殖民者压迫时,他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解放全世界的被压迫者。
这个想法很快成为了他的人生目标,而其他所有与这个目标无关的事情都被他舍弃了。他把这个过程叫做&自我归零&:
衣着是否华贵与实现这个目标关系不大,所以他只穿手织的土布衣服;
饮食是否丰盛与实现这个目标关系不大,所以他简餐缩食35年;
世界上每天有那么多新闻,但绝大多数与他的目标无关,只会给生活带来不必要的混乱,所以他曾经3年不看报纸;
说话太多就会占用宝贵的思考时间,所以他每周必有一天沉默不语。
这一切,都是为了减少无关事务带来的消耗,从而让他将时间和精力都集中用来实现那一个目标:帮助印度人民摆脱殖民统治、争取独立。
可能&书米&们猜到了,他就是&圣雄&甘地。
虽然是个稍显极端的例子,但甘地为达到解放被压迫者的目的而选择的生活方式,确实充分而完全地体现了精要主义:
精要主义不是如何完成更多的事情,而是如何做好对的事情;
精要主义也并非提倡为了少做而少做,而是主张只做必做之事,尽可能地做出最明智的时间和精力投资。
简而言之,精要主义是不懈地追求&更少,但更好&。不是偶尔为之,而是把它当做行事的铁律。
所谓&更少&,就是用一种十分挑剔的眼光看待世间万物。
挑剔到什么程度?
精要主义认为,世界上几乎所有事情都是毫无价值的。
比如,我们身边那些冗长的会议、烦人的琐事、人情世故、热点八卦等等等等,其实都是无意义的99%。
只有剩下的1%,才是对我们而言真正有价值的,是我们想毕生追求的,也最具有非凡意义的。
而&更好&,就是摆脱那些无意义的99%,把时间和精力投资到有意义的1%中。
为什么我们需要精要主义?
你可能没有留意,我们生活的世界,已经悄然改变:
首先,在过去十年里,人们面临的选择的数量、拥有选择的人的数量都呈指数级增长。
选择之多,大大超过了我们的管理能力。要做的决定越多,决定的质量就越差。
其次,高度互联与信息过载导致我们的生活压力过大。
这意味着,干扰我们决定的外部影响因素也在增长。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我们可以分享、了解彼此的关注点,但也意味着,过多的观点分散了我们的注意力。
但是,面对这种新的改变,很多人还是保持旧的思维方式&&始终相信自己可以&拥有一切&。
一方面,商家和成功学正在不孜不倦地鼓励我们去追求更多:购买更多商品,培养更多爱好,尝试更多新鲜事物,赢得更多头衔......
另一方面,圈子里的攀比文化更是在这个陷阱上雪上加霜&&人人都去做了,为什么我不去做?人人都拥有那个东西,为什么我没有?
所以,我们如今面对的世界就是这样
正如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所说:&这是历史上第一次,拥有选择的人的数量有了极大增长,而我们的社会还未完全准备好应对这一切。&
而精要主义,就是为我们这个新时代量身打造的新哲学。
因为,它让我们免于迷失
如何成为一个精要主义者?
与某些所谓的时间管理理论不同,精要主义不是一种教你再多做一件事情的方法,而是一种教你如何做事的不同方法,它是一种我们需要内化于心的思维方式。
它针对的,是三种在我们心中根深蒂固的想法:
&这件事我必须做。&
&这些事情都很重要。&
&我可以两者兼顾。&
对于精要主义者来说,这些想法很具有诱惑性,但必须时时警惕。因为他们拥抱的,是另外三条核心真理:
&我选择我要做的事。&
&只有小部分事是重要的。&
&我能做任何事,但不是所有事。&
基于这三条核心真理,精要主义为我们提供了三样武器,帮我们摆脱拥挤不堪的工作与生活。
&书米&们可以先做个自我测试:
随手拿一张纸,找个安静的地方坐下,然后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一生只能做一件事情,你会做什么?
书单君虽不知道大家会写下怎样的答案,但我想不会有多少人会写下&要考上XX大学&、&要读XX专业&、&要进入XX公司&之类。
然而,在我们此前的生活中,不考进某大学某专业,似乎从来都没有成为过选项。
也就是说,我们无意中都放弃了自己的选择权。
很多人从小到大就过着这种非精要式的生活:无论是上学工作,还是结婚买房&&几乎所有人生大事都会被身边的人左右。再往小里说,有些人在职场上毫无原则、逆来顺受,接受各种请求,也是放弃选择权的一种表现。
正因为我们放弃了选择的权力,那别的力量或者别的人就会插手,替我们作出选择&&生活中所有烦恼和压力,也几乎全是来自这些被动的选择。
所以精要主义者相信:放弃选择权,无异于慢性自杀。
换句话说,精要主义者是&自私&的,他不愿让任何人、任何事来决定自己的人生,而是把选择的权利牢牢把握在自己的手里&&小到加班与否,大到人生的规划,都由自己决定。
因此,一位真正的精要主义者会相信自己选择的能力,将其视为一种战无不胜的力量。
在乔治奥威尔的作品《动物庄园》中,有一匹叫&拳击手&的马,它每当碰到问题时总会对自己说&我会更努力的&。
最后,这匹伤病交加的马耗尽了力气,被送到了屠马场结束了生命。
很多人其实就像这匹马:没日没夜地坚持,喜欢用&努力&来自我感动,却不知道自己正在做无用功&&他们追逐的,可能正是无意义的大多数。
想摆脱&拳击手&的命运,就要把无意义的大多数和有意义的极少数区分开:
挑剔的精要主义者认为:100个好机会,不如1个真正的契机。
也就是说,即使是面对诱惑十足、但并非目标的机会,精要主义者也会选择拒绝。
也许&书米&会奇怪:什么才算真正的契机?
这并没有标准的答案,因为意义都是人自己赋予的。
这也是为什么精要主义者在做一件事前会花费更多时间在探索上:直到确定了那件事是自己真正想做的之后,他们才会在那件事上大干一场,而不是像无头苍蝇一样接受一切。
想找到那个真正的契机,就要退一步看局势,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
在面对选择的十字路口,如果我们选择拐进一条路,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要放弃其他两条路&&这个道理看似很浅显,但很多人很难做到。
毕竟,大部分人天生就是贪多求全的动物。
而且,这涉及到一个沉没成本的问题,也就是:我们往往会高估所拥有的某样事物的价值,导致最后把没用的东西都保留了下来。
但面对众多诱惑,精要主义者却懂得最理智的做法:
对精要主义者来说,取舍不是消极性的放弃,而是战略性的选择。
有时,这种取舍会带来痛苦,比如错过一个报酬丰厚的好机会。
更困难的是,我们也要开始频繁地拒绝那些对我们有所要求的人,比如利益相关的老板、同事、亲友等。
但只有强迫自己学会拒绝、学会自私,我们才有可能接近自己的目标。
这就要求我们敢于说&不&,而且是经常性地说&不&&&尽管很难,但一个珍惜自己选择权的精要主义者必须培养这份勇气。
股神巴菲特说过很多被人引用的话,但最有智慧的那句却总被人忽略:
&我们的投资策略接近于昏睡状态。&
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对于市场上所谓的热门机会,他几乎不会搭理,而是静心地做自己少而精的投资,然后再长期地等待这少量投资的收益&&结果,他90%的财富仅仅来自于10项投资&&
这,就是取舍的最高境界。
再总结一下
精要主义的三样武器
牢牢主动把握自己人生的选择权;
学会甄别无意义的多数和有意义的少数;
懂得取舍,只追求有意义的少数。
不管你在人生中面临什么样的决策、挑战,或是站在什么样的十字路口,简单地问自己:&什么是重要的?&
然后,排除其余的一切。
最后,书单君送给大家几句精要箴言
(如果你愿意,可以当手机桌面壁纸)
愿你找到那个生命中真正有意义的少数之事
过自己真正想过、了无遗憾的生活
来源:书单微信号
(责任编辑 陈嬿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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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终点等我
1,你好,我叫林帆。
早秋的龙城已经开始渐有寒意,我穿着纯白的裙角微皱的薄纱裙,双腿微屈着,端坐在沙发上。电视里在演自己去年追过的国产动漫,改编而成的电视剧—《画江湖之不良人》。身旁的傻狗—七仔,又开始如孩童般粘人,轻轻的枕着我的小腿,熟睡中的他还不忘发出打鼾的声音,或者是睡梦中的呓语。我低头,轻轻的摸了摸他毛茸茸的脑袋。
就在这时,七仔突然醒过来,舔了舔我的手指。大概是夜深的缘故,也或者是我穿着略微单薄。寒意就开始袭来,随之鸡皮疙瘩也起来,来宣泄我这副躯壳倍感凉意的情绪。
即便如此,我还是懒得起身去披件衣服。只是穿上粉色的拖鞋,挪到阳台坐着去。透过大大的落地窗,我看着窗外的快速路和闪着七色光的高架桥思索起来:今天是我第几次失眠了,已经记不太清楚了,我只知道,自从认识他便开始了。还记得他与我说过的第一句话便是:你好,我叫林帆。
想到这里,莫名的开始变得焦虑起来,平常不吸烟的我,竟然会有种抽烟的冲动。我想,我开始明白那些嗜烟者的孤独与无力。2,说走就走。
旅行,就是从自己呆腻的地方,跑到别人呆腻的地方。
15年最炙热的季节的时候,我几乎是窝在家里足不出户。好吧,我承认,不管是哪个季节,我都是喜欢宅在家里。微信朋友圈里,基本都是晒吃的,喝的,以及水上乐园的各种游玩。而我,只能晒狗,唯一的傻狗。
就这样浑浑噩噩的每天一睁眼,白天过去了,到了晚上,却又变得感伤与兴奋,麻痹的神经开始弹跳起来,慢慢的就成为夜猫一族。现在想想,我已经记不起自己这样慵懒邋遢的过了多久。只是某一天,突然就想出去走走了。对。是出去走走。
我想大多数人,都会时常闪过一些说我走就走出行的想法,但是,随即又被自己的神经质吓到,硬生生的把这羽翼未满的念头扼杀掉,再强迫自己回到日复一日的生活中。
而我,会将自己的任性妄为的想法,拿麻绳牢牢的系个死结,不让它一闪而过,直到付诸于行动之中。于是乎,我立马联系了辆私家车,抱着七仔,就近选择了本省的一座古城,给七仔带上足够的狗粮,以及我那一堆瓶瓶罐罐的护肤品。开始这场说走就走的出行。3,初见。
由于距离较近的原因,目的地很快便到了,我掏出手机,打开去哪儿的App,找出提前定好的客栈,给客栈老板播通了电话,老板询问了我的具体位置后,让我呆在原地等他。
不一会儿,客栈老板便风尘仆仆骑着他的小电驴出现在我面前。老板大约四十岁左右的样子,脸上有种莫名的沧桑感,微微有点秃顶的头发又显示出他的小精明。正当我仔细打量细细斟酌之时,“丫头,走吧?”我赶忙把跑出脑际的思维抓回来,抱着七仔,坐上小电驴,随着老板穿梭在古城的小巷里。
大概有个两分钟的路程,我便站在了一排排的四合院门口,老板,指着其中一个较小的说:“就是这里了。”
我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赵家客栈四个字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和七仔一前一后的尾随老板走了进来,这是一个标准的四合院,院子中间摆了两张供旅客喝茶的桌子,以及一个大大的木质秋千,文艺范十足。
每当我看天的时侯,就觉着自己孤身一人。
七仔,你是我的命。
简单的登记之后,我便入住了客栈,我当时定的是客栈最好的房间,好像是个龙凤床,有点记不太清楚。
游龙戏凤,孤身一人。
麻利的把自己的行李摆放好之后,我带着七仔,和老板要了一壶茶,坐在了院子里的桌子上,来感受这座或安静,或哗杂的古城。
不得不说,这个客栈是一个闹中取静的好地方,外面两分钟的路程,就是古城的小吃街,而这个客栈却异常的安静。安静到让我怀疑自己身在一座孤城,这样很好,我本身就是喜静之人。
你好,我叫林帆。”正当我托着腮帮子,闭着双眼,聆听安心的声音时,被一声柔和的男声打断。我受惊般的抬起眼皮,对上了这张长相精致的脸。坚挺的鼻梁,双眼皮的眸子,尖尖的下巴,白皙的肤质,以及那双修长的手。
在我犯花痴的间隙,林帆遍坐在了我的身旁,他看了看我身后开着的房门,又用手指了指旁边一间,脸上闪过一丝偷笑的说“我住这一间,咱们是邻居。”4,邻居。小朋友。
听到林帆的声音,我窘迫的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 同时还不忘用手轻拭下嘴角,生怕自己花痴情不自禁到流出口水。并且心虚到用余光偷偷瞟下林帆有没有在看自己,还好,他并没有看向我。
就在我窃窃自喜般,庆幸他并没有发现我这一系列如情窦初开小女生般的各种小动作。林帆却突然回过头来,一本正经地说:“小妹妹,看够没?”我被这突如其来的转变吓得有点喘不过气来,只能选择低头来掩饰内心的娇羞与复杂。
林帆见状,呵呵地笑出了声,“你真好玩,我是和你开玩笑的。”话音未落,他还不忘伸手过来摸摸我这一头短发,这情景像极了我与七仔独处时的方式。
在林帆的建议下,我们一同去了古城的某个充满艳遇气息的,名为四合院的小酒吧。
初进酒吧,林帆便如熟客般叫来一扎啤酒,一堆小吃拼盆,然后还不忘给我这个不胜酒力之人来一杯鸡尾酒。
酒吧的服务员饶有趣味的打量着我,当时我还没有琢磨明白是什么意思。只好扭头看向舞台上,有着动人歌喉的歌手。讲真,句句歌词都如同琴键般敲打在我的心房上,有一瞬间,我真的以为自己是一架年代久远的旧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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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旁的林帆自顾自的喝起酒来,好像已经忘记我的存在,我仔细的盯着他看了起来,本就精致的脸,在酒吧灯光的映射下,棱角愈发明亮起来,有点酷酷的样子。溃散的眼神又好像带点抑郁气息,真的是所有女孩喜欢的样子。正当我内心如小锣打鼓般起伏时,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坐了过来,冲我微笑了一下,问向林帆:“这是你女朋友吗?”林帆看了看我,笑着摇摇头,“是个邻居,小朋友。”
我听到林帆的回答,脸开始发烫,只好把头转向一边。我是在期待什么,本来就不是女朋友。但是我为什么会那么期待那三个字可以从林帆的嘴巴里说出来。
他们开始旁若无人的喝起来,一杯接一杯,他们嬉笑蛮闹,而我此刻显得特别的多余。暗自神伤过后,起身,自己回了客栈。5,年少就该多情。
晚上的古城开始渐渐安静下来,只有各个小酒吧弥漫的灯光以及由劣质音响传播出来的悲伤歌声,来证实,我不是一个人身在古城。
深夜已经开始有凉意,我裹紧了身上的衣服,快速地走向客栈,此时此刻,我只想马上拥抱苦心等我的七仔。
几乎是提着一口气快走回客栈,进入房间的那一瞬间,眼泪再也止不住,开始蹲在地上,抱着飞奔入怀的七仔痛哭起来。或许是酒精的作用,或许是从小便孤身一人,和家人关系并不好的原因,再或许是一直都是爱而不得的关系。只是想哭,哭一场便好。
情绪几乎全部发泄出来的时候,林帆回来了,哒哒的高跟鞋的声音,随着林帆的开门声一起消失在房间里。
从最开始亲吻的撕咬到,欢愉的漫叫。由于客栈隔音差的原因,一声不落的通过我的耳朵传到大脑,再到心脏。我看了看被自己脱在地上的耐克跑鞋,又跑到卫生间看着自己一头奶奶灰的短发,以及这张其貌不扬,略带婴儿肥的脸。我笑了笑,只能笑一笑。
在床上翻来覆去,覆去翻来,直到自己浑然不知般睡去。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我起床,揉揉略带浮肿的眼睛,对着镜子费尽心思的化出一个自认为最为精致的妆。带着七仔,步出房门,美其名曰,遛狗,只有自己明白,醉翁之意不在酒。
林帆已经早早的坐在了院子里的小桌子上,手里在翻着古城的地图。我慢吞吞地走过去,偷偷的瞥了眼林帆门户大开,一览无余的房间,整整齐齐,空无一人,很显然,那个女孩已经不在。
我走在林帆身边,顺势坐了下来,笑咪咪的冲着林帆发问:“那位美女呢?”林帆看了看我,棱角分明的脸上分不清是嘲笑还是宠溺,他用他独具一格,微有男子气概的声音说,说你是小朋友还真是小朋友了。一夜情而已。宝宝,年少就该多玩玩,小心晚年后悔。说完还自顾自的笑起来。我一脸懵逼的坐在原地半天回不过神来,谈不出来自己到底是难过还是开心。6,突如其来。
距离古城行结束已经有半个月的时间,我还是如往常般,站在阳台看着快速路发呆。只是,不同的是,脑子里总会跑出林帆那张脸,不管怎样驱赶,都奈何不得他自己在我脑际跑来跑去。刚回来的时候,我有给他发过微信,打过电话,只是全部石沉大海,没有一丁点回音。我就这样一天天顶礼膜拜,祈祷可以有一天再见到他,和他说一声好久不见。
大概是我的顶礼膜拜,诚心太足。某一天的深夜,手机在我的耳际闪烁起来。我睡眼朦胧地把手机举到脸前,当看到林帆这两个字时,嗜睡的神经消失的无影无踪,我浑身打一个激灵,快速的接通了电话,电话那头传来我那朝思暮想的声音:“小朋友,你在哪。我在龙城,快把你的坐标发给我。”
我几乎都没有过一下脑子,就迅速的打开微信,把位置分享了过去。我起床穿好家居服,对着镜子一遍遍的拨弄自己的头发,拿着卷发器卷着自己的空气刘海,然后再对着镜子拨弄几下,却又总觉得不太满意,就这样周而复始,一次又一次的卷着刘海。直到,敲门声响起。
开门的瞬间我有点失神,林帆白净的脸庞长满胡渣,本就削瘦的身型更加的瘦的惊人。恍惚间林帆闪进屋子,换了拖鞋,喃喃自语:“我得睡一觉”。径直走向了主卧,爬向了还留有我余温的床。我冲着他的背影无奈的摇摇头,把他拖下来的鞋放进鞋柜里,带着七仔,睡在了次卧。
这一觉,出人意料的,睡得异常的香甜。还做了一个特别美妙的梦,梦中的自己大约十岁左右的光景,爸爸在陪我放着风筝,而我,则在追着那个越变越小的蝴蝶风筝奔跑。远处的夕阳在天际化成了金光灿灿的红色。
踏出房门的那瞬间,林帆已经忙碌在厨房,餐桌上放着刚榨好的豆浆,以及煎好的鸡蛋饼。林帆挥舞着筷子从厨房奔出来,冲着我嚷嚷:“陈然,快来吃饭。”我迅速的跑到卫生间刷了个牙,冲到餐桌旁,也学着林帆的样子,挥舞起了筷子。
林帆那张布满胡渣的脸已经消失,整张脸又恢复了初见时的白皙。只是眼睛周围的眼袋和黑眼圈表达出了他最近并不太好的境况。我低头,细细嚼着林帆为我做的餐点。说实话,手艺真的是蛮不错。而我,身为一个女孩子,却拥有一手毒死人的厨艺。
细细咀嚼完鸡蛋饼,再把豆浆一饮而尽,那种满满的幸福感,便由心底开出了花,荡漾在脸上。我收拾好餐具,欢跳着奔向厨房,开始洗碗。林帆也跟了过来,在一旁帮我整理厨具。我窃喜着偷偷瞄他的鼻尖,此时,林帆却突然回过头来,超级严肃的说:“陈然,我们在一起吧。”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言语吓到半天回不过神,半响,才从喉咙里挤出一句嗯。羞涩却又掩盖不住窃喜,下意识的把整个人往他那边靠了靠。7,你美好到让我开始嫌弃自己。
在一起后,林帆顺理成章的把比较重要的家当随同他自己入驻进我家。
我渐渐的开始不那么自带抑郁气息,愈来愈习惯每一个被光亮晃醒的早晨,身旁都有林帆。
林帆的到来,好像七仔也变得开朗起来,不再是过去那个只会趴在我腿边睡觉的安静的小泰迪。反而每天跟着林帆上串下跳,俨然一匹小骏马的模样。我总是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他们玩闹,嘴角不由自主地微微上扬。再到林帆回过头来亲吻下我的脸颊,拉着我一起加入这场盛世欢宴。
我总是觉得林帆是我的药。之前由于独处的原因,之前的自己,总是如同抑郁症患者般,把自己关在这个狭小的空间,不与外界联系,不苟言笑,在微凉的夜里,抱着七仔,轻轻的诉说心事。如今,却总是如同傻子般微笑,身边的朋友渐渐也多了起来,几乎每一个人都在重复一句话:“你的微笑像被露水浇灌过的花,漂亮的总是让人忍不住抚摸。花香渐渐感染旁人,直到旁人也露出如花般美颜。”
内心沉沦多年的阴霾,都随着每一个在光亮中醒来的早晨,一点点溃散。我总是会对着镜子发呆,镜子中的自己,依旧是带着婴儿肥的稚嫩模样。不同往日的是本就不小的杏仁目,此时看起来却有点像漆黑不见五指时,高悬于空的北斗星那般光亮。我得意的对着镜子,伸出剪刀手,做了一个眨眼睛的动作。
我的得意洋洋都被林帆尽收眼底。他裸着上身,从床边走过来,用尽蛮力的搂住了坐在梳妆台边的我。梳妆台大大的镜子映射出我们交织在一起的身形,林帆肚子上整齐的小块腹肌像救命良药的药引子那般诱人,我就如同那病入膏肓的病人,看一眼,便有了誓死必得的决心,我转身抚摸着他这触感稍硬的小块肌肉,林帆一把抱起我,细细的啃咬着我的锁骨,我的指尖随同我喉咙里的低吟发起了力。
林帆的皮肤微微有点发热,我们从梳妆台踱步到床边,林帆护着我慢慢的躺了下来。林帆灼热的胸脯,像一个小暖炉,哪怕自己身在漫天白雪的荒原,也会被他这个小火炉的炙热包裹。
忘记哪位大师曾说过:所谓的人性美本质既是兽性。如今这句话,我开始渐渐赞同。
林帆在我身上的啃咬由如蚂蚁细爬地触感,演变成饿狼啃食般粗暴却又热情满满。我在林帆的助力下,喉咙再也抑制不住,发出了自己都不曾听过的欢唱。我在林帆起伏的身影里,仿佛看到了初谐人事,满面红晕,眉头微皱却又嘴角上扬的自己。突然某一瞬间,脑海里一闪而过多日前那个两个交织在一起的酮体,以及窝在房间怀抱自己瑟瑟发抖的自己。心里开始闪过异样的感觉,就如同,你正在吃着一份香甜异常的大餐,却突然从嘴巴里吃出一根头发,不知是该把餐点扔掉,还是去跑到卫生间把刚刚进食得东西全部催吐出来那般纠结。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悄悄的对自己说:都过去了。即便如此,还是心情复杂,自己确实太笨,连安慰起人来也这般无用,那个高挑长发及腰的微带性感的身影还是挥之不去,我故作熟练的迎合着林帆,只是想在他心里,博取全部位置。林帆愈发的肆无忌惮,气喘吁吁的把我压在身下做着人性的仰卧起坐,脸上全是满足的色彩,对于我的一系列内心戏,浑身不知。8,猝不及防。
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我感到绝望。
你的童颜,是我与你最后照面的唯一映像。
光亮通澈的生活就这样随着昼夜交替一日日的增加着,我对林帆的依赖与日俱增。如果有一天他消失在我身边,我想我会抓耳挠腮,掘地三尺也得找到他。
就在我每天自信满满穿梭在一群被爱情里的琐碎小事,纠结发愁到眉头不展的朋友中时,我从来不曾想过,我的爱情这么早就要不再纯粹了。
林帆归家的时间开始一天比一天比一天晚,我在他微皱的白色T恤衫上,闻出了较浓的女士香水味。我抱着衣服蹲在卫生间里,使出浑身的力气,揉搓着这件衣服。心里又闪现出一年前交织在客栈的两具酮体,眼泪不争气的夺眶而出。心里如同被万只蚂蚁啃噬过,大脑一片沉寂,沉寂到如果此时有根针掉落在我身边,我想我也可以耳力灵敏的找到它的准确位置。
所有情绪发泄完毕后,我把衣服晾了起来,静静得躺在林帆的身旁,看着他熟睡的盛世美颜自我安慰了起来:只是普通朋友而已,只是朋友。
我还是如同往日般对着林帆喜笑颜开,努力地让生活一成不变。当时光走到,林帆由白T恤换为白衬衣时,我开始在他的洁白无瑕的衣服上发现鲜艳的口红印记,在他白皙的肤质上发现亲啄的痕迹。在他独有气息的身上只剩下满满酒店里沐浴露的味道。我一遍遍的在脑海里脑补,在酒吧充满情欲的灯光下,相拥在一起的两个人。在酒店里,如蛇舞般缠绕在一起的两具酮体,他们从浴缸里欢愉到床上。弹簧床随着愈演愈高的呻吟抖动了起来。而我此刻,却多么的希望,那是我的酮体。我掩面而泣,不发出一点声响,背对着熟睡的林帆,努力的用并不修长的胳膊环抱着自己,想给自己汲取一丁点温暖,却又都无济于事,只剩下漫无边际的漆黑与冰凉。
我开始害怕,害怕某一天林帆就会消失不见。我变得小心翼翼起来,对于他偷吃的蛛丝马迹绝口不提,更加一心一意的对他好。又恢复当初的顶礼膜拜,膜拜林帆可以久伴我身。
然而这一次,大概是上帝偷偷打了个盹,我的祷告非但没有一丝成效,反而招来更大的变故。
某一日的清晨,一个烈焰红唇,大波浪卷发的女人敲开了我家的门。我盯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穿着粉色的家居服,站在门口不知所措。林帆听到声响从卧室里冲了出来,对着那个女人说:“你来干什么,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滚。”那个气场很足的女人在听到林帆的言语时,突然像战败的斗鸡般,气势全无,哭着拉住我的手说:“求求你把林帆让给我吧,求求你了,陈然。”我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和林帆,甩开了她的手,转身回到了卧室,抱着七仔,一遍又一遍地抚摸他毛茸茸的脑袋。
林帆在把那个女人送走,说是送走,不如说是赶走。走到我身边,抱着我,略带哭腔地说:“陈然,对不起,我没想到她会这样不依不饶。”映像里,这是林帆第二次叫我大名。
我面如死灰般呆坐,听不进去一丁点声音。我从来不曾想过我会这般冷静,冷静到感觉心脏已经脱离了身体,我这副躯壳就这样呆坐着,看着跳跃而出的心脏在不远处欢呼雀跃地冲着我招手,而我却只能无力或无可奈何地坐在这里看着心脏消失在我眼际。
我顿了顿神,对林帆说:“我们还是分手吧。”林帆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说:“陈然,我真的很爱你,真的很想和你在一起度过剩下的每一天。但是,我却没有只和你过度一生的勇气,我生性如此,我管不住我那爆发的雄性激素。”
分手就这样猝不及防的击中了我的生活,林帆随同他的家当就这样离开了我的生活。我还是会时常记挂起那个被电话吵醒的深夜,以及那张防盗门背后布满胡渣的脸。
9,想要明媚。
林帆的离开,我有点无所适从。宅了二十年的我,此时却一分钟都在家里呆不下去。只要稍微闲置下来,过去的光景,就如同小电影般一遍一遍徘徊在我脑际。我迷上了打电动,日复一日的浪荡在动漫城,拿着游戏币驱动着每一个幼稚又供人发泄的机器。
上瘾的不是机器,而是那种脑袋被塞的满满无暇顾及其他的舒适。
在动漫城浪荡了无数个岁月之后,我在卫生间的镜子里看到自己婴儿肥缺失的脸,满满都是说不出的沧桑,突然就想染头发了,想要一个靓丽的颜色,给自己带来一丝光亮。
说走就走的性格一直没有变,坐在理发店椅子上的我,一遍遍地对着造型师说着,要阳光,要阳光。造型师会意地拿着效果图给我看,我微微的点点头。
几个小时过后,我依旧是一头短发,只是变成了新潮的裙摆染,发尾换上了抢眼又光亮的黄绿色。我对着镜子挤眉弄眼,比划出了消失好久的剪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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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是这样,所谓成长,就是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某一件物地丢失而变得没有活着的意义。我可以允许自己沉沦,但我不会允许自己一直这样狼狈不堪。想要做一个明眸皓齿的姑娘,用自己独有的微笑感染每一个人。你好,未来的自己,我知道你会站在遥远的终点,冲着我挥手,给我这个迷失在深夜的胆小鬼,做一盏指路明灯。
爱自己,才会被爱。祝一个被爱情浇灌或伤害的姑娘,都不失纯真,可以以最好的姿态迎接每一天光亮晃醒的早晨的到来。10,我是林帆。
我是林帆,是那个放荡不羁爱自由的林帆。
与陈然的初次照面我就开始被这个纯真却又被阴霾缠身的姑娘吸引。只是,我不确定我对她的情感是一夜缠绵还是白头偕老。我走意得疏远这个对我情有独钟的姑娘。
在客栈与陌生人缠绵时,我这个从来装不得任何人的心脏。,此时却变得活跃起来,一遍遍的想着那个中途逃离的姑娘此时在干嘛,不知道她有没有入睡,不知道她会不会从此远离我。但是惯有的生理反应还是让我把这场艳遇进行到底,我看着陌生女人在我的身下姿态万千,那张浓妆惊艳的脸此时在我的眼里却变得恶心起来,我紧闭着双眼,脑海里满是那个小姑娘发育并不太好的娇嫩躯体。
距离古城行结束后,我回到我的城市,依旧开始以前龌鹾糜烂的生活,我以为这样我就会回归,回归以前的洒脱和渣。可是,偏偏不得我所愿,不管我是身在麻痹神经的酒吧,还是陌生女人躯体旁,我总是记挂着这个活的有点小心翼翼的小姑娘。
在失眠了多个日夜后,我一条条地翻她给我发过的微信,最后再也克制不住,克制不住要与他在一起的念头。便匆匆忙忙地去找她。
理所应当地在一起后,我看着她每一日眉眼间新增的色彩,是那样的好看,比起我见过的每一个女人都要光彩夺目。只是,我忘记了,我本就是一个浪子,我还是不屈于平静,我总是忍不住偷吃。每次过后,我却又后悔地偷偷打自己耳光,却又无济于事。只能装睡,听着她在我身后偷偷啜泣。
分开已经有半年有余,我一直偷偷地打听着她的近况,知道她已经从一个小孩子蜕变成一个有能力照顾自己的小大人时,我特别开心。开心到无法言表,愿往后的每一天,上帝都可以听到你的心声,愿未来久伴你身边之人,是个阳光满满,把你当女儿般宠溺的良人。
陈然,安好。我是林帆,爱过你,却又是渣男的林帆。
大家好,我是耳朵郭,爱好码字的文盲。
微博:耳朵郭-
永远18岁的萌妹子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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