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助学金会公布全校吗

助学金制度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助学金制度
阅读已结束,下载文档到电脑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您所在的位置:
&&&&&&&&&&&&&&&&&&
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合教秘〔号
浏览次数:细览统计代码
来源:合肥市教育局
 视力保护色:
各区教育体育局,各市管普通高中学校:
  为切实落实精准资助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评审条件
  (一)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对象必须为“在籍在校”的应届普通高中学生。
  (二)申请条件。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原则上按以下顺序确定对象: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2、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
  5、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
  6、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定标准。普通高中助学金分为三档,第一档每生每学年3000元,第二档每生每学年2000元,每三档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第一档资助对象原则上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第二档和第三档资助对象为除第一档对象外的其他困难学生。
  各高中学校要认真甄别受助学生类别,做好受助学生材料审核:
  第一类:①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扶贫办统一出具证明;②孤儿,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孤儿证或相关证明;③残疾学生,提供县级残联发放的残疾证;④低保家庭学生,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⑤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提供县级民政部门或所在部队相关证明。
  第二类: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公开信息。学校应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项目名称、资助名额、评定标准等。
  (五)申报与评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报,原则上按学年申报,其中对低保家庭学生对象应按学期作相应调整(因民政部门对低保的认定是以自然年为单位),其他困难学生有变动也应作相应调整。学校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和残疾学生认定、资助程序,将原来的“自下而上”以学生申请为主,改为“自上而下,上下结合”方式,学生无需申请就能获得资助。其它困难学生资助,学校应组建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各班级班主任、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由评审小组及班主任签字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由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并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六)公示。受助学生名单须在班级、校内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应重新审核。各校要将在校内张榜公示的数码照片存档并上传市教育局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备案(学校应在资助信息公示阶段对学生隐私信息适当加以技术屏蔽,防止不法分子恶意侵占利用个人信息)。
  二、助学金发放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委托中国工商银行统一办理普通高中资助卡进行发放,资金通过普通高中资助专用卡直达学生账户。
  (一)及时发放。学校为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后要迅速将资助卡发给学生,由学生本人签领并激活。严禁截留、挪用、贪污国家助学资金;严禁缓发助学资金;严禁减少人数、抵扣、降低标准发放资金。
  (二)完善台账。学校要建立健全资助台账(包括纸质和电子信息),详细记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审情况,领取国家助学金的人数、名单、金额以及学生或家长本人领款签收情况,以备审核和检查,严禁代签、代领和冒领现象发生。
  (三)规范管理。学校要制定完善资助管理办法,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要通过校园网站公示栏、公示墙等方式,将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予以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严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不讲原则。
  (四)健全档案。学校要建立学生资助专门档案,将学生相关申请、证明、公示、发放和佐证材料等资料归整到位,分学期建档备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学校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谁经办、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切实履行高中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切实组织实施,做好评审、公示、汇总、上报发放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学校要加强对普通高中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及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卡的宣传工作,让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三)严肃纪律。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送人情,挤占、套用资助专项资金等严重违纪行为。国家助学金资金下达后,各校要通过高中学生资助卡及时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不得以食物或其他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确保资助资金安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将进行检查核实,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评审程序
  1.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附贫困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含正反面复印件,向班级提出申请。
  2.班级评审小组受理学生申请,对受助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评定受助名单,签字后上报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根据《合肥市区2016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配情况表》(附件1)中的指标数确定本校受资助学生名单。
  3.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将本校受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2),根据经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为学生办理资助卡(学生向学校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印在一页纸上)。
  4.填报《2016年秋季学期合肥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及《2016年秋季学期合肥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明细表》(见附件3、4)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查验后退回学校存档)于日报市教育局学生事务管理中心现场审核。
  5.所有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务必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资助子系统”相关项目中填报。
  联系人:市教育局陈磊、王旭 联系电话:
  市工商银行张丽 联系电话:
&&&&&&&&&&
  合肥市教育局
统计-统计收集代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河南省高校助学金申请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