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青岛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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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市建委
  1.文件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如何实现这个目标?  答:“十三五”期间,我市计划改造16万户,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任务,2016年计划改造6万户,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年度开工任务,改造任务量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一。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托底工程”来抓,按照“先危后旧、先急后缓、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原则,切实把群众意愿作为内生动力,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制定出台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征收、资金等瓶颈问题;结合各区市棚改实际推进情况,合理制定全市年棚改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对万户棚改任务早着手、早部署、早启动,稳妥推进居民征收工作,为明年棚改开好头打下坚实基础。  农村危房改造方面,2016年,相关区市政府、农村危房改造责任部门积极作为,克服任务重、改造资金不足等困难,为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做了大量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整体进展顺利,截至10月底,全市农村危房改造6000户任务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基本改造完成5944户,危房改造进入收尾阶段,全年改造任务计划于11月底完成。  2.今年上半年,我市成功成为全国唯一海绵城市和地下管廊双试点城市,下一步将重点从哪几方面入手建设海绵青岛?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要求城市政府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从2015年开始,开展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今年是第二批试点。我委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做好申报工作,成为今年海绵城市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唯一的“双试点”城市。  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是雨水消纳利用,总结起来就是六个字--“渗、滞、蓄、净、用、排”。如何实现海绵城市的六大功能,要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示范;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为本;三是坚持民生为本,统筹推进。在具体工作层面,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学编制规划,完善标准体系  编制完善规划:一是在总规层面提出海绵城市发展策略。二是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结合城市实际提出城市雨水径流控制总体目标,划分排水分区。三是在控规中落实专项规划提出的雨水径流控制目标,分解雨水消纳利用指标。  就青岛自身来讲,在新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中,从宏观层面已对海绵城市建设提出要求。为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指导,4月份,市城乡建设委组织编制完成《青岛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复实施,总体上提出75%雨水径流控制目标。《规划》范围为六区规划区,面积约660平方公里,共分为68个排水分区,针对每个分区提出具体的雨水径流控制目标。在落实层面,目前,各区结合本辖区控规修编和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正在推进本辖区海绵城市建设详细规划编制,将有关指标落实到控规中。  制定完善导则:我委组织编制了《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及图集,针对各类建筑小区、城市道路、园林绿地、城市水系等各类海绵工程,分别编制或修订技术导则,加强技术指引,使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都能符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加强过程管控:我委牵头各部门已经出台多项配套政策制度,将海绵城市作为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前置条件,纳入将设项目“两证一书”、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缓解。下一步结合试点情况还要继续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更好地促进海绵城市建设。  (二)统筹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坚持点面结合,把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贯穿到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一是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新城区要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旧城改造、基础设施改造、老旧小区整治等工作,以解决城市内涝、水体黑臭、雨水收集利用为突破口,系统治理。二是要按照不同技术导则要求,分类做好海绵型建筑小区、城市道路、广场、园林绿地、河道水系等建设,构建城市海绵系统。  (三)加强工作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离不开各部门、各单位的参与。为做好这项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定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成立海绵办负责统筹推进。  二是加强资金支持。“十三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4亿元专项资金,各区市政府安排配套资金,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积极通过发债和采取PPP模式解决海绵城市建设资金。  三是加强制度保障。围绕规划管控、城市雨水管理等七个方面,陆续制定出台和修订近40项配套政策制度,理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审批环节,保障海绵城市建设推进。  四是加强技术保障。制定出台《正在研究建立一体化管控平台,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价考核。  (四)突出抓好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位于李沧区西部老城区,面积约25.24平方公里,建设周期为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绿地、内涝治理、防洪工程、水系整治、管网建设、能力建设等8大类共253个项目(原计划269个项目)。根据试点区河流水系及汇水分区,将其划分成3个流域分区,即板桥坊河分区、大村河分区、楼山河分区,计划总投资约48亿元。2016年计划开工建设52项,截至11月底开工在建项目22个,在建区域面积约36公顷,总投资1.6亿元;其他30个项目已完成立项,正在加快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年底前全部开工。  近期重点是打造示范工程,在试点区选择了部分河道、住宅小区、城市道路等项目作为示范工程,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切实解决黑臭水体、城市内涝等水环境、水生态和水安全方面的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在城市环境提升、河流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变化,让城市更加宜居。  3.青岛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总体情况,未来有什么建设计划。如何破解老城区管廊建设的难题?  答:青岛作为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经过多年的建设,形成鲜明的城市特色。今年初,国务院批复了新一轮青岛市总体规划,青岛城市定位由过去的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提升为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对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青岛一直致力于解决反复开挖路面、反复敷设管线等城市顽疾,取得一定成效,但存在治标不治本的问题。要从根源上破解“马路拉链”“井盖遍地”现象,需要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城市道路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促进市政管线集约化建设管理,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青岛市自2008年启动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约54公里,区域网络体系初步构建完成,并已安全运行近6年。就全国而言,青岛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属于起步较早、建设里程较长,建设运行经验较为丰富的城市。  根据《青岛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年)》确定的内容,青岛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时序、空间分布、建设规模等因素,确定在李沧区、高新区、西海岸新区、蓝色硅谷核心区、新机场等区域选取建设13个试点项目,总长度近50公里。规划新建综合管廊总长度195.6公里,其中,六区规划建设综合管廊120公里(近期46.8公里,远期73.2公里),胶州市规划建设综合管廊36.9公里(近期28.1公里,远期8.8公里),即墨市规划建设综合管廊21.7公里(近期13.4公里,远期8.3公里),平度市规划建设综合管廊9.4公里(近期4.7公里,远期4.7公里),莱西市规划建设综合管廊7.6公里(近期0.6公里,远期7.0公里)。  《专项规划》规划新建综合管廊包括干线、支线及缆线综合管廊,其中,干线综合管廊长度24.5公里,支线综合管廊长度162.4公里,缆线综合管廊长度8.7公里。  青岛市老城区在快速路、主干道建设期间,已同步组织实施了约80公里的强、弱电入廊的缆线管廊工程。在老城区大面积实施综合管廊的干线工程,存在道路调流难度大、管线迁改投资高等问题。为此,青岛市拟结合道路地下空间开发、人防设施改造、轨道建设等项目,同步配套建设以干线为主的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4.文件提出2020年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达到30%。下一步我市将采取什么有力举措保障实现这个目标。  答:今年10月21日,市政府印发了《青岛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青政办发〔2016〕29号)。《若干政策》提出了11条具体的政策要求和扶持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规定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要达到30%;工务工程和各区(市)主城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医院、学校、幼儿园等政府投资类建筑项目,有条件的须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  二是给予规费减免。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可以免缴建筑废弃物处置费,可提前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可减半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是对装配式建筑在生产、施工、销售等环节给予政策优惠。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其参建单位在市场主体信用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可提前办理预售;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在资金计划发放时优先考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四是对优秀装配式建筑给予财政奖励。对于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较高,具有示范意义的产业化工程项目,按规定给予财政政策资金补助。  5.&文件中提出建立“公共停车信息平台和智能化停车诱导系统”,现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建设城市智能停车系统提到议事日程。国际上,新加坡较早地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停车管理平台,为市民提供了便利、高效的停车服务;国内,深圳、杭州、北京、济南等城市陆续启动智能停车系统建设,整合停车资源,盘活停车设施存量,提供停车诱导服务。  青岛市提出了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目标,同时青岛还是全国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城市,通过建设智能停车系统,将对我市转变城市管理方式,提升城市品质发挥重要作用。  市政府高度重视智能停车系统建设工作,针对当前我市停车设施和停车需求时空分布不均、停车设施的有效供应不足、停车设施利用率不高等问题,今年2月18日市政府停车场建设专题会议确定由市城乡建设委牵头,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智能停车系统,加快智能停车设施的推广普及应用。按照“一个信息平台、一个运营主体、一套技术标准、一套服务体系和管理规范”的思路,确定由华通集团负责全市智能停车系统项目的统一规划和建设实施。  目前,华通集团已经完成《青岛市智能停车一体化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并将该项目纳入停车场建设发债范围,我市智能停车系统建设范围为中心城区,建设内容包括:智能停车信息平台开发、道路泊位智能化改造、路外停车场智能化改造、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等。系统主要功能包括:停车场信息管理、车位信息采集、车位查询预定、停车缴费、停车诱导、停车位共享等。根据市政府要求,华通集团正在加快李沧区试点,预计年底完成。计划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  结合智能停车系统建设,我市将开展全面的停车资源普查,摸清停车场底数,全部纳入停车场数据库。同时,还将建立停车场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所有停车场信息须全部接入系统,为下一步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执法等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市级智能停车系统建成后,将通过手机APP、互联网、诱导屏等媒介为市民停车提供诱导服务。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道路停车问题,也将纳入统一规划,进行智能化改造,由政府确定的国有公司进行统一管理,使停车收费公开、透明,解决停车收费乱的问题。同时也为逐步建立停车收费价格调控机制,支持社会企业参与停车场建设创造条件。  6.市城乡建设委在智慧城市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市城乡建设委较早关注智慧城市研究和创建。我委负责本市各区(市镇)的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组织、过程指导和协调监督。我市崂山区、高新区、黄岛区等6个区(市镇)获得国家智慧城市试点资格,创建工作即将完成。  今年以来,我委将“互联网+城乡建设”列入工作目标,制订了《青岛市“互联网+城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年)》,利用建设科技经费开展《青岛市“互联网+城乡建设”公共基础数据平台相关技术标准和政策法规研究》课题研究,取得初步成果。同时,我委会同市发改委推荐青岛理工大学科技发展总公司5家企业&“城市建筑云大数据平台”项目申报国家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已列入国家大数据重大项目库;推荐青岛理工大学联合北京大学、同济大学、浪潮集团、山东同圆集团申报了&“智慧城市设计仿真与可视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青岛市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推荐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予以支持。国家工程实验室将形成可业务化运行的分布式智慧城市设计仿真与可视化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支撑开展智慧城市总体规划与顶层设计、建设运营可视化、三维空间模型(BIM)及时空仿真建模等技术、设备的研发和工程化,代表国内本领域最高水平。  7.文件中指出“到2020年实现城市建成区彻底消除黑臭水体”,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目前进展如何,下一步将采取什么举措保障实现这个目标。  答:2016年2月份,住建部、环保部公布了全国黑臭水体名单,其中我市主城区黑臭水体12处,即墨市、胶州市各1处,共计14处。截止目前,已有8处黑臭水体开工整治(包括市北区水清沟河、李村河下游,李沧区李村河中游、娄山河,崂山区朱家洼明渠,黄岛区镰湾河,胶州市护城河支流,即墨市西流峰河支流),开工率达到57%,剩余6条未开工的整治项目(包括市北区湖岛河、杭州路河、昌乐河、海泊河下游,黄岛区孟家庄河、黑头河)均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计划年底前全部实现开工建设。  为实现既定的整治目标,下一步我委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落实责任目标。已编制印发了《青岛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并代表市政府与六区四市政府及高新区、蓝色硅谷管委签订了《青岛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与整治期限。根据责任分工,督促责任部门规范整治施工现场,细化责任目标及工程计划,加快推进整治工作。  二是建立了工作推进机制。每月15、30日各区市报送整治进展情况,我委每月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同时每月不定期进行现场督查,及时发现、协调整治工程工程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做好验收评估。2017年启动验收评估程序,组织监测机构、评估机构对对已完工的黑臭水体项目进行验收评估,通过水质监测、公众调查评议等方式,确保整治成效。  四确保长效机制。要求各区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水体日常维护监管工作,建立或委托专业化的城市水体养护单位,负责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后的日常养护,确保整治效果。  五是实施动态整治。实行黑臭水体动态整治,定期巡查,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至2020年实现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目标。  8.&如何理解文件中提到的实施城市生态修复方案,如何理解?&  &&&&答: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了实施城市生态修复的要求,我市的城市生态修复工作要立足十三五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园林建设专项规划,突出城乡统筹和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海绵型、生态型、节约型城市绿地建设标准和园林建设精细化要求,对城市的山体、河流、湿地、海岸线等各类公园绿地及植被资源实施全面生态修复建设,切实改善和提升城市生态宜居环境。具体来说,目标任务是:  1、优化城市绿地布局。根据《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和《青岛市“十三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规划》确定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宜居的生态功能定位,优化城市绿地系统为&“两环、两区、三带、九组团”的新绿地布局。  2、推进郊野(山头)公园建设。青岛市城区范围内分布有众多山头,自然景观优美,植被条件良好。除太平山、浮山、小鱼山等十几处已建成山头公园外,其他众多山头绿地由于土地归属等问题还未加以建设利用。市区内的山头绿地是城市公园绿地发展的备用地,为缓解城市绿化用地不足的问题,作为城市公园体系的补充,将山头绿地建设城市公园绿地是增加城市绿地,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有效途径。我们组织编制了郊野(山头)公园总体规划,建设后可满足居民周末、节假日出行,在城市周边区域观光游览、休闲活动的需要。  “十三五”期间要大力发展郊野(山头)公园,&对城区内的集体山头绿地和其它自然山体,进行征地或研究保护性开发政策,“十三五”重点新建完善的郊野(山头)公园主要有:浮山、老虎山、青台山、卧龙山、双峰山、白云山、小珠山、抓马山、道观山、马头山等40余座郊野(山头)公园。  3、加强规划建成区湿地的保护建设。青岛地处山东半岛南部沿海,湿地资源相对丰富。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盲目开垦和改造行为、水资源利用不合理、生物资源过度利用等各种原因,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十三五”重点工作就是将青岛市所有自然和人工湿地均纳入湿地保护红线范围,建设由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小区、水源地保护区及其他区域构成的青岛市湿地保护体系。进行湿地恢复与治理,推进退化湿地恢复工程,通过实施近海和海岸湿地重点工程,恢复滨海湿地面积,改善湿地生态环境,为水鸟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重点建设的湿地自然保护区:胶州湾湿地自然保护区、棘洪滩湿地自然保护区、海清湾湿地水鸟自然保护区。重点建设的湿地公园: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灵山湾湿地公园、红岛绿洲湿地公园、墨水河湿地公园、城阳桃源河湿地公园、三溪湾湿地公园、泽丰园湿地公园、吉利河水库湿地公园、小珠山水库湿地公园、风河湿地公园。  4、加快绿道建设,构建市域绿道系统。根据绿道总体规划,各区应加快落实实施绿道建设任务,绿道可以结合原有绿地提升改造进行设置。滨海绿道:结合胶州湾环境整治,建设贯通胶州湾及两翼滨海地区的步行绿道,并积极向即墨、胶南滨海地区延伸。滨河绿道:建设海泊河、李村河-张村河、白沙河、墨水河、羊毛沟、桃源河、大沽河、洋河等滨河绿道,联通山海和城市功能区。环山绿道:结合崂山风景区、小珠山风景区以及浮山、老虎山、世园会等山体公园的建设,设置环山绿道,联系滨河绿道并向山体延伸,增强城市与山体的联系。社区绿道:结合居住区规划、公园绿地规划,建设社区绿道,为社区居民提供近距离的游憩休闲空间。&  5、加快规划建设各类公园绿地,保证城市居民500-800米范围内就近享受公园绿地。主要任务是改善绿地均衡和城市绿地不足的问题:一是要优化城市绿地布局,改善绿地不均衡问题。规划新建野生动物园和新建植物园,推进太平山中央公园、浮山生态公园和小麦岛生态公园建设,试点“口袋”公园。改变城市建设中过分追求高强度开发、高密度建设、大面积硬化的状况,着力提高老城区、人口稠密区和商业区公园绿地面积,在老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老企业搬迁等要留足绿化面积,建设集中公园绿地,建筑硬化做减法、园林绿化做加法。二是鼓励发展屋顶绿化、立体绿化。对于新建的政府财政投资的公共项目,要有一定比例的屋顶绿化建设,具体比例可以参照国内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对于社会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要出台奖励措施,建设屋顶绿化可以折算部分绿地率;对于原有建筑,要在房屋维护改造中,有条件的也要大力实施屋顶绿化和墙面绿化。三是推进立交桥绿化,今后新建成立交桥桥下空间只能用于园林绿化,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它用。四是实施山体护绿,所有山体、坡体均要实施挂绿。加大城市裸露地、废弃地绿化,实现裸露土地绿化覆盖。五是努力增加新建绿地面积。建立新改建绿地补助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城市建成区绿地率,通过各种形式的生态修复和绿化建设,让城市更自然、更生态、更有特色,提高城市居民幸福宜居水平。  9.新建青岛植物园和青岛动物园的情况。  &&&&答:按照青岛市“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的城市发展战略要求,随着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我市在生态建设方面比以往更加重视,社会发展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植物园和动物园作为城市园林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青岛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基础性生态工程。青岛动物园和植物园均位于老城区,存在园区规模小、动植物种类少、设施陈旧、科研能力弱等落后问题,与同等规模城市、与青岛市的发展不相符。为此,结合《青岛市“十三五”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将在十三五期间开展新植物园和动物园的选址和规划建设。  &&&&近日,组织了多轮的前期调研,并将继续加强科学论证,动物园和植物园基本定位为综合性以野生动物园和植物园为主题的旅游度假区,规模要在亩以上,要同期加强中高档配套商服、高大上的旅游度假项目的统筹开发,形成度假区性质的规模效应,才能够相互依托、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建成有专业园林特色的综合性旅游区。  10.市民非常关心新购买商品房质量安全和节能环保等问题,如何确保市民买到放心房、绿色住宅?  答:我们将在土地招拍挂、设计、验收等多个环节发力,确保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一是将实施绿色建筑的要求纳入《建设条件意见书》和《规划设计条件》中,并作为土地招拍挂和出让的要件,从源头抓起。  二是在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的新建民用建筑中全面执行《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未通过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项目,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三是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确定的绿色建筑技术措施不落实的项目,不予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另外,我们还将拿出一部分财政资金,对较高等级的星级绿色建筑进行奖励,鼓励有条件的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全面促进建筑节能、节地、节材、节水。  11.前一段时间,市城乡建设委和市规划局组织的“为青岛而设计”活动非常新颖,下一步如何不断提高城市设计水平?&  工程设计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环节,是工程建设领域的先导和灵魂。提高我市城市建筑设计水平,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积极推动行业基础技术能力稳步提升。近年来我市勘察设计行业持续不断地开展国家建筑新标准、新规范培训,年平均组织技术培训9次,培训人数2000余人。同时,对工程设计中常见的技术性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印发了《住宅工程设计常见问题防治技术导则》,并组织学习培训,有效提升了一线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提高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抓紧抓好。  二是策划组织高规格、高水平的学术活动,拓展思路,提升原创水平。最近,围绕滨海城市、生态城市及建筑创作,我委联合市规划局等单位举办了“为青岛而设计-国际海湾城市与建筑高峰论坛”;&本月24-25日,我委指导行业协会参与其他单位联合举办了“2016中德历史城区保护与发展青岛论坛”;另外,勘察设计行业近几年也组织举办了“走近大师”系列活动。以上活动,对于我市工程设计领域开拓视野、提升水平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促进作用。这些活动,我们每年都要举办。  三是大力实施人才兴业战略,进一步营造行业集聚人才的良好氛围。目前,我市设计界高端人才还比较少,我们将积极探索高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在培养勘察设计大师、引进院士工作室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取得较大突破。  四是积极维护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外部环境。繁荣建筑创作,提升设计水平,离不开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我们将致力于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勘察设计市场环境,依法严格实施勘察设计市场监管,强化市场行为和质量行为的动态管理,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指导开展行业自律工作,整体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12.《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后将会如何改善物业管理工作?  答:我们将会按照《意见》要求,通过物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管、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等手段继续强化物业服务市场监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大力推广部分区市经验,积极建议有关部门充实基层物业监督力量,将物业管理纳入对街道办事处工作绩效考核。积极推动各区市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调互动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机制。在总结前期四级物业纠纷调解经验基础上,继续完善纠纷多元化处理机制,有效化解物业矛盾和纠纷。落实物业服务标准规范,明确环境卫生、公共绿化、秩序维护、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内容,同时引导物业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服务效率,鼓励开展房产租赁、代购代办、老人陪护、家政服务等业务,促进物业服务规范化、信息化、多样化。  &&&&13.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方面,我市物业管理工作都采取了那些举措?&  答:近年来,我们先后通过开展“青岛市物业服务年”和“青岛市物业管理整治提升年”系列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今年以来,再次在全市深入开展了“物业服务政策宣传年”系列活动,建立了市、区、街、居四级的宣传工作体系,积极普及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全市居民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在全省首创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四级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并在个别街道挂牌试点。进一步简政放权,下发了《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批后监督检查的通知》,划分类别对全市物业企业资质由定期监管变为动态长效监管,管理职能下沉各区(市)及各街道,形成齐抓共管新局面。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编发了《青岛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手册》统一工作流程、文本格式,重点强化区(市)监管。出台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初步建立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体系。截止目前,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840余家。物业服务已从住宅、写字楼拓展到医院、空港、码头、工业园、学校等许多领域,物业管理项目已达3400余个,服务覆盖面积已达1.6亿平方米,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万余人。涌现出了“情满家园”等30多个物业服务品牌,物业服务已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4、请问我市在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现一张蓝图方面都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我市在加快推进“多规合一”方面主要从建立健全工作体制和开展相关规划编研工作两方面入手。  一方面,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挂市推进‘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牌子的工作体制,构建有地方特色的“多规合一”综合协调决策机制;健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吸纳了社会各界十余个专业学科的200余名顾问和专家,建立了顾问和专家库,增强“多规合一”工作的科学性。  另一方面,结合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明确我市“多规合一”工作内容、规划目标、成果要求等,启动了青岛市“多规合一”工作项目建议书的编写工作,年底前完成专家评审;启动了“多规合一”的顶层设计--《青岛市2050远景发展战略》的规划编制工作;完善了城市规划“七线”成果,《全域及中心城区规划控制线划定导则》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授权,已发放至各相关部门,将科学引导和规范各区、市政府细化深化并落定各类控制线。  下一步,将按照多规合一工作计划,完善《青岛市2050远景发展战略》,并启动“一张蓝图”的规划编制和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继续推进我市“多规合一”工作进展,计划于2017年底完成“一张蓝图”的规划编制任务。  15、青岛市正在编制城市风貌保护规划,主要是什么内容,有没有关于历史风貌保护的内容?  答: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市规划局牵头组织编制了《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规划(纲要)》,完成了规划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这是我市首次编制的城市风貌专项规划。  规划的范围为全市域,期限为年。规划编制中,开展了全市域范围内城市风貌保护要素普查,提炼风貌特色,明确风貌定位,建立市域城市风貌管控体系,在总体层面上塑造城市风貌特色和构建空间景观格局。结合建设现状和主要问题,规划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划分风貌分区,分区域提出风貌管控目标,从市域、中心城区、重要管控区域三个层次分别提出管控要求和措施,并对四市及重点功能组团的风貌规划提出指导性意见。  本次规划与城市设计紧密衔接,围绕“城市修补”,提出了“维序”、“寓故”、“修新”、“悦城”等策略。对于历史城区,重点承续传统风貌,渐进复兴老城,重树营城理念,把控建设准则,注重人本体验,激发城市活力。突出规划的宜居性,有序开展城市更新,将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与循环经济等理念融入规划。  16.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何标准和要求?  答:根据《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规定,城市新建居住区(含居住小区、组团),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当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区和老城区中未达到居住区规模的居民片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区(市)政府应当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解决。  规划部门应当根据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建设区域及其毗邻区域的现实、预期需求,按照方便老年人和适当集约的原则,统筹考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  17.问:青岛市这几年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上有何举措?到2020年能否实现每个社区建有符合标准的综合服务中心?&  答:青岛市在2012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千万平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养老和社区服务项目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提出了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不低于2000平方米、区级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建设标准,并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达标纳入了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考核内容,提出了年度完成数量和时限。截止目前,青岛市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面积平均达到600平方米以上,总面积是86.3万平方米。市、区市两级财政支持社区建设资金共计35.52亿元。今年,我市又相继出台了《青岛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管理规范》,《青岛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管理规范测评标准》,下一步,我市将在增量提质上下功夫,着重对社区服务中心的功能、布局、硬件配置、人员管理等进行相对统一的规范,通过优化制度、强化管理,提高社区服务中心设施管理使用效率,更好的为老百姓提供优质的服务。  18.我市清洁能源供热发展情况  答:近年来,市城市管理局积极贯彻国家、省节能环保有关要求,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供热。截止到目前,总面积已突破3500万平方米,供热行业逐步转型升级,打造绿色、低碳、环保供热新模式。  一是组织编制完成了全国首部专项规划--《青岛市清洁能源供热专项规划()》。该规划明确了我市清洁能源供热发展的技术路线和区域划分。规划至2020年,全市总供热面积达到3.1亿平方米,其中,清洁能源供热面积达到1.8亿平方米,占总供热面积的57.4%。  二是搭建支持清洁能源供热发展的政策平台。完成《青岛市供热条例》修订,将“鼓励利用工业余热和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供热”写入《条例》总则,明确“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供热建设项目享受节能和投资补贴、补助”,为我市清洁能源供热发展提供了立法依据。出台了《青岛市加快清洁能源供热发展若干政策》。涵盖对热泵供热、分布式能源、燃气锅炉等各类清洁能源供热方式进行补贴、补助标准,对清洁能源供热放开特许经营限制,有效调动了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  三是积极推进利用电厂余热替代燃煤锅炉。市城市管理局共组织实施了利用华电青岛电厂余热资源对海大供热站、金湖供热站、亨通达供热站共8处燃煤区域锅炉房的替代工作,替代面积716万平方米,取消燃煤锅炉22台,年减少燃煤消耗1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94吨、氮氧化物排放392吨、烟尘排放56吨,彻底解决燃煤锅炉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四是对供热燃煤锅炉实施超清洁排放改造。2015年开始,在供热行业中率先试点,对开源后海供热站两台130吨水煤浆锅炉按照超清洁排放标准实施改造。2016年,我市出台《青岛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两年来,累计完成等7处热源点、22台燃煤锅炉超清洁排放改造,使燃煤锅炉排放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五是积极发展各类形式热泵和燃气供热。完成了金茂湾、麦岛金岸、华金工业园污水源热泵项目、八大关空气源热泵项目、地铁三号线控制中心燃气供热等一批清洁能源供热项目,对二航校、海湾花园等原采用燃煤供热建筑进行了清洁能源供热改造。  六是组织实施燃煤锅炉“煤改气”。将原碱业热力5台燃煤锅炉全部取消,新建2台220吨/时燃气锅炉,替代原燃煤供热面积约280万平方米,年减少燃煤消耗5.6万吨,改善了周边居住环境。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重点推动燃煤锅炉替代工作。通过实施华电青岛电厂1号机高背压改造和蒸汽联合循环项目,挖掘发电余热供热潜力,对燃煤锅炉房逐步替代,全部完成后可取消燃煤锅炉房10处,替代锅炉44台,每年可减少标煤约59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24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652&吨、烟尘排放量236吨。  19.我市在加强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近年来,我市遭遇了持续干旱天气,本地水源基本枯竭,城市用水90%以上依靠引黄引江客水,城市供水安全存在较大风险。为此,市城市管理局加大了在城市供水节水方面的管理力度,多渠道开源节流,积极推进替代水开发利用,全方位落实节水增效,有力地保证了城市供水安全。  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推进水质提升,全力实施水厂深度处理工艺升级改造。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全市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的目标和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实施水质提升工程,组织全市所有水厂在常规处理工艺基础上增加“臭氧+活性炭”工艺或者膜处理工艺,积极应对原水水质变化对水厂处理工艺和城市供水水质指标的影响,降低盐类等无机物的含量,消除小分子有机物对水质口感的不良影响。今年重点推进仙家寨水厂和管家楼水厂等六个改造项目,其中仙家寨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项目土建部分已全部完成,计划年底前通水。到2018年,我市现有城市供水水厂将全部完成深度处理工艺改造,所有新建水厂均采取深度处理工艺,城市供水品质将得以全面提升。  二、加快推进海水淡化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城市战略水源。一是启动编制青岛市海水淡化建设规划。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确定海水淡化项目的产能、选址、运营、管网布局建设等,力争2025年全市海水淡化产能达到60万立方米/日,使海水淡化真正成为我市的战略水源,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二是加大海水淡化项目建设力度,海水淡化能力达到23万立方米/日,居全国领先水平。今年重点推进董家口10万立方米/日的海水淡化项目,目前正在调试运行,11月底生产能力可达到10万立方米/日,并正式供水。蓝色硅谷5万立方米/日的海水淡化项目目前正在做前期工作,力争明年建成投产。三是重点推进海水淡化水直供工业企业工作。水务集团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青岛分公司和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就百发海水淡化水直供项目达成协议,完成了相关工程建设,目前已经使用淡化海水进行生产,每日可替代自来水约1.5万立方米,为缓解城市用水紧张局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积极实施污水资源化战略,努力将再生水发展成为城市第二水源。市城市管理局抓住机遇,城市再生水利用工作取得较快发展,呈现出单体再生水和集中再生水双管齐下、规模利用的局面。一是集中再生水利用设施不断完善。目前我市已经完成了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配套建设了6座集中再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1万立方米/日,敷设再生水主干管道250多公里。今年市区又新建和扩建再生水厂2座,建成再生水管线40公里,再生水处理和输送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单体再生水利用设施逐年增多。相关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共建设单体再生水利用设施78座,处理回用能力约11万立方米/日,部分单位实现了污水零排放。三是再生水利用范围和利用量逐年扩大。目前再生水利用量达到30余万立方米/日,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左右,再生水广泛用于工业冷却和工艺、绿化、保洁、冲厕、基建、河道景观、水源热泵等方面。  四、加强城市节水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一是强化节水宣传教育,开展节水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形成了良好的节水氛围,市民节水意识不断提高。二是积极落实定额用水管理制度,将3000余家日均用水量超过5立方米的非居民用户和特种行业用户纳入定额用水管理。三是实施水效领跑者建设,今年共创建13个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从而使我市的节水型企业(单位)数量达到192个、节水型居民小区31个、节水型机关82个,节水成果进一步扩大。四是强化对重点用水大户的节水管理,组织企业单位开展了水平衡测试,深入挖掘节水潜力,加强水的重复利用,提高技术节水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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