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混凝土容重国家标准准是多少

什么叫玉米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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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重是单位体积的重量,小麦、玉米容重是一升小麦、玉米在标准的容重器实验下的重量(克).反映了玉米子粒的饱满程度,受水分、杂质的影响.玉米容重现在作为定等的依据,代替了过去的纯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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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DD玉米GB
GB《玉米》已实施12年之久,在这期间我国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玉米食用比例大幅下降,目前主要作为饲料原料和工业用粮;玉米品种及栽培、收获均有较大的改变。根据目前的情况并参考其他农业大国的标准,本次修订对原标准做了如下重要技术改变:   DD将纯粮率定等改为容重定等。   DD将水分指标统一为不超过14.&0%。   DD增加不完善粒指标,定为不超过5.0%。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参加起草单位:吉林省粮食局、陕西省粮食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瑞明、龙伶俐、陶英、李长久、谢玉珍、张雪梅、封成斌。 玉米&GB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玉米的定义、分类、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贮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商品玉米。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粮食、粮油及植物油脂检验&&一般规则   GB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粮食、油料检验&&类型及互混检验法   GB/T粮食、油料检验&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容重   粮食籽粒在单位容积内的质量,以克/升(g/L)表示。   3.2&不完善粒   受到损伤但尚有使用价值的颗粒。包括下列几种:   3.2.1&虫蚀粒:被虫蛀蚀,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2&病斑粒:粒面带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3&破损粒:籽粒破损达体积五分之一(含)以上的颗粒。   3.2.4&生芽粒:芽或幼根突破表皮的颗粒。   3.2.5&生霉粒:粒面生霉的颗粒。   3.2.6&热损伤粒:受热后外表或胚显著变色和损伤的颗粒。   3.3&杂质   通过规定筛层和无使用价值的物质,包括下列几种:   3.3.1&筛下物:通过直径3.0mm圆孔筛的物质。   3.3.2&无机杂质: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杂质。   3.3.3&有机杂质:无使用价值的玉米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有机杂质。   3.4&色泽、气味   一批玉米固有的综合色泽和气味。   4&分类   4.1&根据玉米种皮颜色分为三类:   4.1.1&黄玉米:种皮为黄色,并包括略带红色的黄色玉米。   4.1.2&白玉米:种皮为白色,并包括略带淡黄色或粉红色的白色玉米。   4.1.3&混合玉米:混入本类以外玉米超过5.0%的。   4.2&玉米的特殊品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另订标准。   5&质量指标   5.1&各类玉米按容重定等,其质量指标见表1:
表1 玉米质量指标
不完善粒,%
色泽、气味
其中生霉粒
注:水分含量大于表1规定的玉米的收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2 各类玉米以二等为中等玉米,低于三等的为等外玉米。  5.3 上述容重指标只适用于水分含量在23%(含)以下的玉米。  5.4 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6 检验方法
  6.1 检验的一般规则按GB/T5490执行。  6.2 扦样、分样按GB5491执行。  6.3 容重检验按附录A执行。  6.4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按GB/T5494执行。  6.5 水分检验按GB/T5497执行。玉米水分含量大于16.0%的采用两次烘干法测定。  6.6 互混检验按GB/T5493执行。  6.7 色泽、气味鉴定按GB/T5492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试样温度在0℃(含)以下时,对水分含量在23.0%(含)以下的玉米的实际容重为实测容重。  7.2 试样温度在0℃以上时,水分含量在18.0%~23.0%之间的玉米的实际容重为实测容重加上增补容重。增补容重以18.0%(含)水分含量为基础,水分含量每增加1个百分点,容重增补5g/L计算。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运输和贮存按国有家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附录A(标准的附录)玉米容重的测定方法
  A1 仪器和用具
  A1.1 型(漏斗下口直径为40mm)。  A1.2 :上层筛孔直径12.0mm,下层筛孔直径3.0mm。
  A2 试样制备
  从原始样品中分样器分出平均样品二份,取一份平均样品约1000g,按A1.2规定套好筛层分二次进行筛选。取下层筛的筛上物混匀,作为测定容重的试样。执行标准所需仪器可以本站搜索,也可拨打咨询电话:3,7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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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国家标准 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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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米国家质量标准GB
发布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发布&&&&&&&&&&&&&&& 实施&&&&&&&&&&&&&&&&& 代替GB
&&& 玉&&&&& 米
&&& 前&&& 言
&&&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玉米》。
&&& 本标准与GB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 调整了等级指标,将三个等级调整为五个等级,并增加了等外级;
&&& 调整了不完善粒指标,并对应等级设定指标;
&&& 增加了检验规则;
&&& 增加了有关标签标示的规定;
&&& 修订了附录A的容重测定方法;
&&& 增加了附录B。
&&&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
&&& 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吉林省粮食局、辽宁省粮食局、黑龙江省粮食局、河北省粮食局、河南省粮食局、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山西省粮食局、陕西省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河南工业大学、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中粮集团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政、唐瑞明、龙伶俐、朱之光、谢华民、李m、谢玉珍、宋长权、冯锡仲、张玉琴、郁伟、徐向颖、肖丽荣、路辉丽、王晓光、王恒、党献民、巩福生、顾祥明、才卓、王凤成、林家永、杨海鹏。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GB、 GB。
&&&&玉&&& 米
&&& 1 范围
&&&&本标准定义了玉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和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以及包装、储存和运输的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的商品玉米。
&&& 本标准不适用于本标准分类规定以外的特殊品种玉米。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GB2715 粮食卫生标准
&&& GB/T5490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 一般规则
&&& GB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 GB/T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 GB/T5493 粮油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
&&& GB/T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 GB/T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 GB/T5498 粮食、油料检验 容重测定法
&&& GB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 LS/T3701 HGT―1000型谷物容重器
&&& 3 术语和定义
&&&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3.1 容重 test weight
&&& 玉米籽粒在单位容器内的质量,以克/升(g/L)表示。
&&& 3.2 不完善粒 uosound kernel
&&& 受到损伤但尚有使用价值的玉米颗粒。包括虫蚀粒、病斑粒、破碎粒、生芽粒、生霉粒和热损伤粒。
&&& 3.2.1 虫蚀粒 injured kernel
&&& 被虫蛀蚀,并形成蛀孔或隧道的颗粒。
&&& 3.2.2 病斑粒 spotted kernel
&&& 粒面带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 3.2.3破碎粒 broken kernel
&&& 籽粒破碎达本颗粒体积五分之一(含)以上的颗粒。
&&& 3.2.4 生芽粒 spouted kernel
&&& 芽或幼根突破表皮,或芽或幼根虽未突破表皮但胚部表皮已破裂或明显隆起,有生芽痕迹的颗粒。
&&& 3.2.5 生霉粒 moldy kernel
&&& 表面生霉的颗粒。
&&& 3.2.6 热损伤粒 heat-damaged kernel
&&& 受热后籽粒显著变色或受到损伤的颗粒,包括自然热损伤粒和烘干热损伤粒。
&&& 3.2.6.1 自然热损伤粒 nature heat-damaged kernel
&&& 储存期间因过度呼吸,胚部或胚乳显著变色的颗粒。
&&& 3.2.6.2 烘干热损伤粒 drying heat-damaged kernel
&&& 加热烘干时引起的表皮或胚或胚乳显著变色,籽粒变形或膨胀隆起的颗粒。
&&& 3.3 杂质 foreign matter
&&& 除玉米粒以外的其他物质,包括筛下物、无机杂质和有机杂质。
&&& 3.3.1 筛下物 throughs
&&& 通过直径3.0mm圆孔筛的物质。
&&& 3.3.2 无机杂质 inorganic impurity
&&& 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
&&& 3.3.3 有机杂质 organic impurity
&&& 无使用价值的玉米粒、异种类粮粒及其他有机物质。
&&& 3.4 色泽、气味 colour and odour
&&& 一批玉米固有的综合颜色、光泽和气味。
&&& 4 分类
&&& 4.1 黄玉米
&&& 种皮为黄色,或略带红色的籽粒不低于95%的玉米。
&&& 4.2 白玉米
&&& 种皮为白色,或略带黄色或略带红色的籽粒不低于95%的玉米。
&&& 4.3 混合玉米
&&& 不符合4.1和4.2要求的玉米。
&&& 5 质量要求和卫生要求
&&& 5.1 质量要求
&&&& 5.2 卫生要求
&&& 5.2.1 食用玉米按GB2715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5.2.2 饲料用玉米按GB13078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5.2.3 其他用途玉米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 5.2.4 植物检疫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 6 检验方法
&&& 6.1 扦样、分样:按GB5491执行。
&&& 6.2 色泽、气味检验:按GB/T5492执行。
&&& 6.3 类型及互混检验:按GB/T5493执行。
&&& 6.4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按GB/T5494执行。
&&& 6.5 水分检验:按GB/T5497执行。
&&& 6.6 容重检验:按附录A执行。水分不高于18%的玉米直接测定容重,高于18%的玉米应按附录B的规定降水后再测定容&&& 。
&&& 检验规则
&&& 7.1 检验的一般规则按GB/T5490执行。
&&& 7.2 检验批为同种类、同产地、同收获年份、同运输单元、同储存单元的玉米。
&&& 7.3 判断规则:容重应符合表1中相应等级的要求,其他指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8 标签标识
&&& 8.1 应在包装物或随行文件中注明产品的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
&&& 9 包装、储存和运输
&&&&9.1 包装应清洁、牢固、无破损,缝口严密、结实,不得造成产品撒漏。不得给产品带来污染和异常气味。
&&& 9.2 储存
&&& 储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
&&& 9.3 运输
&&& 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
&&& (规范性附录)
&&& 玉米容重的测定方法
&&& A.1 仪器和用具
&&& A.1.1 GHCS―1000型谷物容重器或HGT―1000型谷物容重器(漏斗下口直径为40mm):基本参数和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LS/T3701的要求。
&&& A.1.2 谷物选筛:上层筛孔直径12.0mm,下层筛孔直径3.0mm,并带有筛底和筛盖。
&&& A.2 试样制备
&&& 按照检验方法,从原始样品中缩分出两份平均样品各约1000g作为试验样品。每份试验样品按A.1.2规定套好筛层,分两次进行筛选。取下层筛的筛上物混匀,作为测定容重的试样。
&&& A.3 操作步骤
&&& A.3.1 GHCS―1000型谷物容重器
&&& A.3.1.1 打开箱盖,取出所有部件,选用下口直径40mm的漏斗。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校准,将带有排气砣的容量筒放在电子称上称重,并清零。
&&& A.3.1.2& 取下容量筒,倒出排气砣,将容量筒牢固平稳地安装在铁板底座上,插上插片,放上排气砣,套上中间筒。
&&& A.3.1.3 将制备好的试样倒入谷物筒内(确保漏斗开关关闭),装满刮平。再将谷物筒套在中间筒上,打开漏斗开关,待试样全部落入中间筒后关闭漏斗开关。用手握住中间筒与容量筒的接合处,平稳地抽出插片,使试样随排气砣一同落入容量筒内,再将插片平稳地插入插口。
&&& A.3.1.4 取下谷物筒,拿起中间筒和容量筒,倒净插片上多余的试样,抽出插片,将装有试样的容量筒放在电子称上称量。
&&& A.3.2 HGT―1000型谷物容重器
&&& 选用下口直径为40mm的漏斗,容重器的安装及操作按照GB/T5498容重测定方法执行。
&&& A.4 结果表示
&&& 检测结果为整数,两次试验样品的允许差不得超过3g/L,取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 (规范性附录)
&&& 玉米快速干燥降水设备技术条件及操作方法
&&& B.1 设备技术要求
&&& B.1.1 采用红外加热或热风干燥,辅以机械通风,在短时间内将高水分玉米的水分干燥到18.0%以下。
&&& B.1.2 应具有电子控温、定时调控、超温超压保护等功能。
&&& B.1.3 应具有良好的隔热、绝缘和通风效果,易于清理,安全、耐用,操作简便。
&&& B.1.4 一次至少应干燥2份样品,每份样品不低于2000g。
&&& B.1.5 干燥底盘为筛网状,保证通风良好,样品在盘内的厚度不得超过2cm。
&&& B.1.6 干燥室内温度应稳定,样品受热均匀,干燥后的玉米籽粒水分含量应均匀,不得有严重烘干热损伤粒。
&&& B.1.7 外观应平整、光滑,无毛刺、漏漆、挂漆、裂纹及严重损伤、锈蚀和变形等现象。
&&& B.1.8 应具有产品名称、制造厂商、商标、规格型号、样品干燥量以及国家规定的标识内容。B.2 主要参数
&&& B.2.1 额定功率不小于2.0kw,控温范围在40℃~160℃,干燥温度稳定在50℃~130℃之间,误差不超过5℃。
&&&&&&& B.2.2 将水分干燥至18.0%的最长时间应控制在30min以内。各项参数见表B.1。
表B.1 玉米水分干燥至18.1%时的参数
干燥时间min
干燥温度℃
(120~130)&5
注:也可通过设定不同的档控制干燥时间,
&&& 注:也可通过设定不同的档控制干燥时间,
&&& B.3 设备测试方法
&&& B.3.1 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对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将调试好的设备升温至140℃左右。
&&& B.3.2 样品制备:从原始样品中缩分出约2000g作为试验样品。按附录A.1.2规定套好筛层,进行筛选。取下层筛的筛上物混匀(拣出易燃有机杂质),用快速水分测定仪进行水分测定,作为原始水分。
&&& B.3.3 干燥:将制备好的样品放入干燥盘内均匀铺平,快速放入干燥室内,按照表B.1的干燥参数,设定干燥时间和干燥温度。如果试样水分过高,可在干燥半程,取出干燥盘翻动试样,均匀铺平后再继续干燥。
&&& B.3.4 干燥结束后,将样品取出,在实验室条件下自然冷却至室温。
&&& B.4 结果判定
&&& 用快速水分测定仪器对冷却后的样品进行水分测定,在规定时间内将对应原始水分的玉米降到不大于18.0%的设备为合格产品。
&&& B.5 样品的干燥
&&& 用测试合格后的设备按B.3章的操作步骤对高水分玉米进行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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