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费需交纳企业所得税什么时候交吗

占用企业土地给予的补偿款如何征所得税_百度知道
占用企业土地给予的补偿款如何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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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晓柒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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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开发自己的项目要占用我企业的土地进行开发,我们单位现在的土地是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问:房地产开发企业给我们的补偿款应当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答:1、《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因为企业为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无原值,所以企业所得税为补偿款减除相关税金、费用后的余额计入所得额。
  2、吉财法[号文件第三条规定16号文件第三部分第二十条关于购置(受让)的不动产和土地使有权再销售(转让)税收政策的补充规定: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自行投资建造的不动产或者国土管理部门划拨(包括有偿、无偿方式)的土地,按收取的全部价款征收营业税。
  (二)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再销售或转让,必须提供购置(受让)时取得的正规发票,经县(市、区)税务机关审核后,其购置或受让原价方可从计税营业额中减除。
  提示:您企业应当在扣除相关成本、费用、税金后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您企业的土地是由国土管理部门划拨(包括有偿、无偿方式)的土地,那么您企业应当按照收取的全部补偿款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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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张,以及公路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农村大量土地被征收,并由此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的“征地问题”。征地补偿费是被征地农民密切关心的问题,与农民的生计大事息息相关。下面找法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征地补偿费税率是多少。
  税率是多少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农村征地补偿费要扣税吗?
  显然是需要的!不过此部分税款并不是由失地农民承担,而是由征地部门承担。换句话说,农民被征用时候,农民拿到的补偿款所交的税费是由征地部门承担的,农民并不需要支付!
  二、征地补偿费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对于个人的房屋的拆迁补偿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第45号)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 同时根据《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国家 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据此,对个人房产因需要而被拆 迁取得的补偿费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
  其次,对于企业来说必然会涉及到拆迁的搬迁重建,所以企业的拆迁补偿款的纳税的时间和方式就比较重要。对于政府的来说,我国有明文的规定,必须明确企业搬迁的原因,再根据下面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一、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企业 所得税处理的应当是因政府行为而进行的政策性搬迁,因企业自身原因而进行的搬迁不得按照《通知》的规定。搬迁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是从政府财 政、土地部门直接取得的收入。对搬迁企业直接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取得的补偿,不属于《通知》中所称的政策性搬迁收入。企业因政策性搬迁而处置除土地使 用权之外的其它资产取得的收入,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可以按照《通知》的规定执行。搬迁企业取得实物补偿的,以签订补偿协议时确定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二、搬 迁企业取得政策性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可自政府搬迁公告、文件明确的搬迁期限开始之日的次年度起,五年内暂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五年期满的当年度,企业应 将已实际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按照《通知》的规定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五年期满后,因同一搬迁行为再次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应一次 性全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三、从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中扣除的项目限于以下五项:购建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新的固定资产支出、购买土地使用权支 出、其它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安置职工支出。除此之外的其它支出,不得从中扣除。企业按照规定将因搬迁拆除的固定资产或其他资产报废的损失, 或安置职工的其他支出已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不得重复计入扣除。四、搬迁企业应自取得第一笔政策性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的年度纳税申报时,将政府搬迁文 件、公告,原土地已进行招、拍、挂的文件,政府确定的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总额以及实物补偿方案、政策性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购买 土地使用权、技术改造、购置其它固定资产、安置职工计划或立项报告等的收支预算,向其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五、五年期满的当年度,企业要将重置 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购置其它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改良、进行技术改造、安置职工的实际支出计划、立项文件等资料,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1、关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号)对于如何界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的问题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 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 号)继续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 号)中关于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 所以,按照城市规划将土地使用权归还政府的行为,不征税营业税。
  2、关于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范围包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单位将土地使用权归还政府的行为属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但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免征土地增值税。 所以你单位符合上述政策取得的政府返还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3、关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 号)第三条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因此,土地部门收回土地所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应税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
  4、关于企业所得税
  政府收回土地给予你方的补偿款计入收入总额,可以冲销土地成本,如果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 号)的规定按照该文件政策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关于企业是否要交纳营业税,目前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只有《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87号)文件在内容与此比较近似,该文件规定对于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的补偿费收入,应按照营业税&销售不动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目征收营业税。因为该文件存在适用范围的限定,个人和企业收到的拆迁补偿款不能完全适用该文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征地补偿费税率是多少的相关内容。征地补偿费是需要交税的,但是这些税费不是有被征地人承担,而是由征地人承担,如果大家在这方面遇到了法律问题,可以来我们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律师协助大家解决问题。
A您好!借款合同印花税率的多少要看借款人是跟谁借得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
A相关税率可以咨询当地国税地税局
A咨询房产部门。
A你好,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需要交纳如下费用:
(一)搜索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4、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3、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2年的)
A你好,四川二手房交易税费如下: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2、转让手续费住宅按6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3、契税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其它全按成交价的3%缴纳。普通住宅的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属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4、营业税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2年外免征;非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2年外按差额的5.65%缴纳;商业用房按差额5.65%缴纳。5、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满五年免征,其它按差额的20%或是全额的1%缴纳。6、土地出让金划拨住宅用地转让的按成交价1%缴纳。7、印花税产权证按件贴花每件5元缴纳。8、工本费核发一本证书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缴纳。
A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率按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房屋出租要交税是: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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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我理解就是此款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是否也不作为销售收入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一)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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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征地的土地补偿款是否上缴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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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买下了土地的使用权50年,但现在政府修火车站要征用该土地的一部分,我们也不打算再购置土地,政府委托自己的城投公司给予我们补偿款343万,现在给我们300万,地税已经批准不征收营业税,地税认定是不纳入征收范围,那请问为什么还要交国税的所得税?可否不缴? 我们怎么入账?营业外收入可以么? 将来要冲成本么?
另外,对方单位还有43尾款未付,他们要求我们开具发票,可我们的地税不管代开,对方单位没有发票不能入帐就是不给我们尾款,我们该怎么办?&&
请专家解答,我们是的,是投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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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不再重置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及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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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 天[LV.1]初涉江湖
好象从哪里看过,搬迁支出可以抵减取得的收入,然后再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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