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生产观点阶段的意义奴隶制真的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芥末爱好者)
(努力然后怀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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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仅仅是基因的载体,是基因的奴隶。 读《自私的基因》
基因决定了我们生而自私,正是因为我们都有这个潜质,才为道德提供了可能,当我们震惊于社会组织的完密与互利性时,不要忘了,每个参与其中的个体都是出于自私的目的,并从中实现了最大化的自利。作者从生物学的角度阐述了我们的身体和大脑只不过是基因创造的载体,一切为了基因的延续。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我们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觅母。我们甚至可以讨论如何审慎地培植纯粹的、无私的利他主义——这种利他主义在自然界里是没有立足之地的,在世界整个历史上也是前所未有的。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关于生命意义的酒后鼓噪文/阿北 (豆瓣创始人)我其实是断断续续读过些别的进化论、基因和进化心理学的流行读物以后才看了这本经典的。虽然悬念少些,但经典就是经典,每页都非常值得。&基因和进化论放在一起,完全可以诠释生命的来龙去脉。这是一个大体上自洽的体系,虽然很多细节还可以不断完善。道金斯其实说,只要是碰巧的一些分子组合有自我复制能力,就可以说是生命,不一定需要DNA。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常人直觉上觉得进化论有问题的地方,是因为人类对复杂体系才刚开始懂些皮毛,并不一定是支持复杂体系的简单机制有问题。比如,博弈论里的动态平衡(就是电影《美丽心灵》里的那什研究的那些个东西),可能帮助进化论解释很多费解的东西,比如为什么雌性要雄性追,即使心意已定(确实有一种鸟,母鸟会等公鸟给她搭个巢,才会投降);为什么人群里自私的人和无私的人比例是稳定的。&说到自私,对“自私的基因”最普遍的误解是,把“基因自私”和“生物个体自私”混为一谈。按照道金斯的说法,所有基因都自私而盲目地追求在基因池里最大化,但只有很少的基因决定生物体本身是自私的。比如,确实有“无私”和“向善”的基因,包括人类的同情心。这些无私的基因也会自私地追求自身的最大化。它们没有灭绝,是因为它们和“损人利己”的基因在进化的博弈过程里达成了动态平衡。没有恶,就没有善,反之亦然。&整个人类文明里“戏剧化”的那些个东西,所谓“The Human Experience”, 都可以解释为我们几十万年里几乎完全没变化的基因和只有短短几千年的“文明”之间的冲突。看看豆瓣的各项排行,就非常清楚最常见的冲突是什么。对了,就是男女之间的种种悲喜剧。按道金斯的说法来演绎,自从生殖细胞分化出“多产一点点”和“少产一点点”两种策略,性别差异就注定了,几亿年后电影榜单会有“言情”一类也注定了。&看懂了这些之后,下一个坎是能不能再找出”生命的意义“来。这是很考验人的,这本书帮不了你。按照通常的说法,这是个过程,也是很个人的事情。通常的说法通常是有道理的。我个人只是希望能早十几年看到这本书。&这本“三十周年纪念版”增加了后来这30年里的一些内容,包括跟web 2.0一起流行起来的“meme——觅母”,就是“想法基因”。一个个想法碎片,正在新一代的Web上复制、变异、淘汰。对不少人来说,meme和gene的进化同样有趣。我觉得道金斯把这个放在后面,多少有软化剂的意思。不过也不一定。按照他的说法,即使河狸搭房子用的石头,如果是基因竞争过程里内在的一部分,也应该被看作生命体的一部分。有些禅意,对吧?个人视角终有局限,如有非虚构类好书新书推荐,还望投稿或微博私信三十周年珍藏版序意识到我已经与《自私的基因》一同走过生命中几乎一半的旅程,这实在把我彻底吓清醒过来,真不知这是件好事还是坏事。这么多年了,我又出版了十一本书。每一本书问世时,出版社总派我四处做宣传。观众们以令人感激涕零的热情回应我每一本书。他们礼貌地鼓掌,提问一些有智慧的问题,然后排队购书。但他们让我签名的书却是……《自私的基因》。这也许有点夸张了,有一些观众还是买新书的。而我妻子则安慰我,其他那些人只是刚刚发现一个新作者,他们会很自然地回去寻找作者的第一本书,阅读《自私的基因》,当然,之后他们肯定会一直读到最新一本书,那才是作者最喜欢的“孩子”。如果我可以宣称《自私的基因》已经严重过时,早已被时代远远抛下,也许我对这种现象会更为耿耿于怀。不幸的是(在某些人的眼里),我没法这么说。虽然有一些细节已经改变,新的例子正风生水起,但除了一个问题(我马上会来讨论)外,这本书里几乎没有任何内容存在问题,需要我现在急着将它收回,或者需要向读者致歉。利物浦大学的动物学教授Arthur Cain是我在六十年代在牛津上学时的导师,曾给予我许多启发。他将1976年的《自私的基因》形容为“年轻人的书”。这句话是他故意引用书评家对阿耶尔(英国哲学家)的书《语言、真理与逻辑》的评价。当时的我因此而沾沾自喜,尽管我知道阿耶尔曾经为其第一本书中大部分内容而公开认错,我也不能无视Cain的暗示:一段时间后,我也将做同样的事情。让我从重新思考这个标题开始吧。1975年时,经过我的朋友Desmond Morris的帮助,我将完稿的部分章节交给一位伦敦出版界的老前辈Tom Maschler。我们在Jonathan Cape出版社中他的房间里讨论。他表示他喜欢这本书,但不喜欢标题。“自私”,他说,“是一个消极的单词。为什么不叫它做《不朽的基因》呢?不朽是一个积极的词,基因信息的不朽是这本书的主题思想,而《不朽的基因》与《自私的基因》听起来几乎一样耐人寻味。”(我现在觉得,我们俩都没意识到《自私的基因》刚好呼应了王尔德的《自私的巨人》。)但我现在觉得Maschler也许是对的。许多批评家——特别是那些哗众取宠的批评家(我发现他们一般有哲学背景)——喜欢不读书而只读标题。也许这个方法足以适用于《本杰明兔子的故事》或者《罗马帝王兴衰史》,但我可以不假思索地说,“自私的基因”标题本身,如果不包含书上大字的脚注,会使人对内容产生一种不恰当的印象。如今,有一个美国出版社无论如何都坚持要求加一个副标题。解释这个标题最好的方法是标记重点。如果重点在“自私”,你便会以为这本书在讨论人之私心,但是本书却将更多的重心放在讨论利他主义上。这个标题里需要着重强调的单字应该是“基因”。让我来解释一下原因。达尔文主义中一直有一个中心辩论议题:自然选择的单位究竟是什么?自然选择的结果究竟是哪一种实体的生存或者灭亡?这个选择的单位多少会变得“自私”。利他主义则在另一个层次才被看重。自然选择是否在种属中选择?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应该能看到个体生物会因为“种属的利益“而表现出利他行为。它们将减少生育率以控制种群数量,或者限制其捕猎行为以保持未来种属的猎物储备。正是这个广泛流传的达尔文主义的误解,给了我写作成这本书的最初动机。那么,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主义上的一种表现形式。这本书解释了亲属利他与回报——达尔文主义理论中另一个利他行为的主要来源——是如何进行的。如果我要重写这本书,作为一个不久前刚投奔扎哈维/格兰芬“累赘原理”(第×页)的拥护者,我会给扎哈维的理论多留点位置。扎哈维的想法是:利他主义的捐赠也许是一个“散炫富”式的显性信号:看我比你优越好多,我都能负担起给你的捐赠!让我来重复并扩展一下对题目中“自私”一词的解释。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生命中哪一层次是自然选择的单位,有着不可避免的“自私”?自私的种属?自私的群体?自私的生物体?自私的生态系统?我们可以争论这些层次中大多数单位的自私性,它们还都曾被一些作者全盘肯定为自然选择的单位。但这都是错误的。如果一定要把达尔文主义简单概括为“自私的某物”,通过这本书以令人信服的理由层层推理得出,这个“某物”只能是基因。这是我对标题的解释,无论你是否愿意相信推理本身。我希望这可以解决那些更严重的误解。尽管如此,我自己也在同样的地方发现了自己犯过的错误。这在第一章中的一句话可以看出来:“我们可以尝试传授慷慨和利他,因为我们生而自私”。传授慷慨与利他并没有错误,但“生而自私”则可能产生误解。我直到1978年才开始想清楚“载体”(一般是生物体)和其中的复制因子(实际上便是基因,第二版中新加入的13章解释了这个问题)之间的区别。请你在脑海里删除类似这句话的错误句子,并在字里行间补充对的含义。这种错误的危险性不难使我认清这个标题的迷惑性,我应该当时便选择“不朽的基因”作为标题。也许这个标题有点过于神秘,但所有关于基因与生物体作为自然选择的竞争单位的争议(这个争议一直困扰着晚年的迈尔,直至他去世)则可以迎刃而解。自然选择有两种单位,它们之间没有任何争议。基因是复制因子的单位,而生物体则是载体的单位。它们同等重要,任何一者都不可低估。它们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单位,只有我们认清其区别,才不至于陷入混乱的绝望中。自私基因的替代品可以是合作的基因。虽然这听起来自相矛盾,但这本书主要的一部分便是讨论自私基因的合作形式。需要强调的是,基因组们并不需要以牺牲同伴或者他人的代价来换取自身的繁荣发展。相反的是,每一个基因在基因库里——生物体以性繁殖洗牌获得的基因组合们,以其他基因为背景,追求着自身利益。其他基因是每一个基因生存的大环境中的一部分,正如天气、捕食者与猎物、植被与土壤细菌都是环境的一部分一般。从每个基因的角度上看,“背景”基因可以与之共享生物体,相伴走过世代旅程。短期看,背景基因指的是基因组中的其他基因。但从长期看,背景基因则是种属基因库内的其他基因。因此,自然选择将基因看为相互兼容——几乎等同于合作——的团体,自然选择偏爱那些共同存在的基因们。然而,无论在什么时候,这种“合作基因”的演化违反了自私基因的根本原则。第五章以桨手的比喻来讲述这个理论,十三章则更进一步讨论了这个问题。虽然自私基因的自然选择倾向于偏爱基因间的合作,我们也必须承认,有一些基因并不这么做。相反,它们以违背基因组中其他基因的利益而行动。一些作者将它们称为“越轨基因”,有一些则将其称为“极度自私基因”,还有些人则直接称之为“自私的基因”,将之与其他因自身利益而合作的基因混为一谈,误解了其中微妙的不同。235-237页讲述了超级自私基因的例子——减数分裂驱动基因,而“寄生DNA”的概念最初是在44-45页中提出的,后来则有一些作者对其进一步研究,并以“自私的DNA”的妙笔生花来描述。自从本书第一次出版之后,这些年一直有最新发现的超级自私基因的例子出现,它们更为匪夷所思。这已成为这些年研究的热点了。《自私的基因》一直因为其将基因拟人化而被批评,这一点也需要解释(如果不道歉的话)一下。我采用了两个层次的拟人:基因与生物体。基因的拟人真应该不是个问题,因为任何有头脑的人都不会认为DNA分子会有一个有意识的人格,任何理智的读者也不会将这种妄想归罪为作者的写作方式。有一次我听到伟大的分子生物学家Jacques Monod讲述科学中的创造力时,着实怦然心动。我已经忘记了他的用词,但他大概的说法是:当他考虑一个化学问题是,他会问自己:如果我是个电子,我会怎么做?Peter Atkins在其优秀的著作《重临创世》中,在探讨光束通过高折射率介质时速度减慢后的折射时,也采取了一个类似的拟人:光束好像想要最小化其到达终点的时间。在Atkins想象中,这如同海滩边的救生员飚车去拯救一个落水者一样。他是否需要直接奔向落水者?不是,因为他跑步比游泳速度更快,在行程中增加陆地行走的比例会更为明智。他是否应该直接跑到海滩边正对着目标的点,来最小化其游泳时间?这个想法好一些,但依然不是最佳方案。通过计算(如果救生员有时间来做这个事情),我们可以找到救生员的最佳行进角度,与奔跑距离和不可避免的游泳距离间的最佳组合。Atkins总结到:这正是光线通过密度较大介质时的行为。但光线怎么能在进入之前就已经知道哪一个是最短的行程?它又为什么要在乎这个?他受量子理论的启发,将这些问题衍生为一个绝佳的解释。这类拟人化的比喻并不只是一种有趣的传授方式,它还可以帮助职业科学家们在雾里看花中判别错误,找到正确的答案。达尔文主义在利他主义和自私、合作与报复上的计算便是这么一个例子,科学家们很容易推算出错误的答案。但我们经常在最后发现,适当地、小心谨慎地将基因拟人化处理,是将达尔文理论学者从泥沼中拯救出来的最短路径。在本书四大英雄之一的W.D.Hamilton先驱经验的鼓励下,我自己也尝试着如此谨慎处理拟人化。Hamilton在1972年(也是我开始写作《自私的基因》的那一年)的论文里写道:如果一个基因可以使其复制品聚集起来,形成基因库中一个不断增加的部分,它便会得到自然选择的青睐。我们关注的那些基因会对其持有生物的社会行为产生影响。为了让我们的推论更加生动有趣,让我们先试着暂时赋予这些基因以智慧和自由选择的意志。想象一下,一个基因正在考虑问题:如何增加其复制者。再想象一下它可以有所选择……这正是阅读《自私的基因》中大部分章节时所应有的正确精神。将生物体拟人化则更加麻烦。这是因为生物体不同于基因,它们拥有大脑,因此也可能真正拥有自私与利他之类主观意识的想法,让我们可以辨认出来。《自私的狮子》一标题可能会真的迷惑读者,而《自私的基因》则不应有这种问题。就像有人可以把自己想象为光束,聪明地选择通过级联透镜与棱镜的最佳路径,或者将自己想象为基因,选择传递千秋万代的最佳路径,我们也可以假定一只狮子计算着其基因长期生存的最佳行为策略。Hamilton带给生物学的第一份礼物是其准确的数学计算,这可以算出一只真正的达尔文主义的生物——比如狮子——决定最大化其基因长期生存的机率时,所应采取的策略。这本书里,我采用了生物体和基因的两个层次,用非正式、口语化的语言来描述这种计算。在第130页里,我们迅速从一个层次转向另一个层次:“我们已经考虑过在什么条件下做母亲的让小个子死掉事实上是合算的。如果单凭直觉判断,我们大概总是认为小个子本身是会挣扎到最后一刻的,但这种推断在理论上未必能站得住脚。一旦小个子瘦弱得使其估计寿命缩短,而且缩短到这样的程度,以致它从同样数量的亲代投资中获得的利益还不到其他幼儿的一半,这时它也就该体面而心甘情愿地死去。这样,它的基因反而能够获益。”这是个体层次的自我审视。这里的假设不是小个子做出让自己快乐和感觉良好的选择,而是达尔文世界的个体生物会做出“如果……那么……”的计算,以得出对其基因最好的选择。这个段落还在继续明确地迅速转化至基因层面的拟人化:“就是说,一个基因发出了这样的指令:"喂,如果你个子比你的骨肉兄弟瘦小得多的话,那你不必死捱活撑,干脆死了吧!"这个基因在基因库中将取得成功,因为它在小个子体内活下去的机会本来就很小,而它却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存在于得救的每个兄弟姐妹体内。”接下来的段落则又迅速回到小个子的自我审视:“小个子的生命航程中有一个有去无回的临界点。在达到这一临界点之前,它应当争取活下去,但一到了临界点之后,它应停止挣扎,宁可让自己被它的骨肉兄弟或父母吃掉。”我真的相信,只要读者仔细完整地阅读本书,这两个层次的拟人化一点都不会使人迷惑。只要描述恰当,这两个层次的“如果……那么……”计算都会得到完全相同的结论,这也正是判断其正确性的标准。所以,如果我现在再重写这本书,我不觉得我会放弃拟人化描述。重写一遍书是一回事,重读一遍书则是另一回事。我们得怎么对待这位澳大利亚读者的判决书呢?“(这本书)非常引人入胜,但有时我希望我没有重读过它……一方面,我惊叹于道金斯,他多么清晰而有证据地看清如此复杂过程的来龙去脉……但同时,我还要责怪《自私的基因》里使我在之后超过十年内,不得不与抑郁症的长期较量……我不再对生命灵魂的认识感到确定,并尝试寻找更深层次的东西——试着去相信,但却不能相信——我发现这本书在字里行间里将我所有模糊的想法都一扫而光,而且阻止这些想法再重新凝聚于我的脑海中。几年前,这造成了我个人生活中的一个严重危机。”我之前也描述过一些读者产生的类似反应:“我第一本书的一个外国出版商坦白道:阅读全书后,他失眠了三天,被书中传达的冷酷无情的信息而深深困扰。另外一些人则问我每天早上如何能离开床铺。一个遥远国家的教师写信责备我,因为一个学生读完书后含泪找到他,说这本书使她的生命变得空虚而无意义。他建议她不要把这本书给任何她的朋友看,因为他害怕这本书会使他们造成相同的虚无主义与悲观。”《解析彩虹》如果这些故事是真的,任何良好愿望都无法将其撤消。虽然这是我要说的第一件事,但第二件我要说的事也是一样重要。我在书里接着写:“想必宇宙的最终命运确实没有意义,但无论如何,我们真有必要挣扎着将我们生命的希望寄托在宇宙的最终命运上么?当然不需要,只要我们足够明智。我们的生命被其他更接近、更温暖的人类理想与感觉所控制。指责科学剥夺了生命中赖以值得生存的温暖,实在是多么荒谬的错误,与我自身与其他科学家的感觉截然相反。我几乎都要对这些大错特错的怀疑绝望了。”另一些批评家则表现出类似‘因坏消息到来而迁怒信使’的趋势,他们从《自私的基因》中看到不合心意的社会、政治或经济上的延伸暗示,而因此反对此书。在1979年撒切尔富人刚获得其第一次选举胜利后不久,我的朋友Steven Rose给《新科学家》上写道:“我不是说Saatchi和Saatchi曾聘用一批社会生物学家来写撒切尔的演讲稿,更不是指一些牛津与苏塞克斯的君子们已经开始庆幸于可以从实际情况解读自私基因这等简单事实,尽管他们一直拼命想要这么告诉我们。这个流行理论与政治事实的巧合要更乱七八糟地多。不过我相信,1970年末期此书写成时,历史潮流转向了右翼,从法律与秩序转向货币主义与(更为矛盾的)对中央集权的抨击。之后这个转向才来到科学潮流,如果演化学的理论从群组选择到亲属选择模型也能算的话。这个科学潮流变换将被看作社会潮流的一部分,一同被撒切尔的幕僚们与其固执的、19世纪时竞争与排外的人性概念卷入权力中。”“苏塞克斯君子“指的是晚期的John Maynard Smith,Steven Rose和我都同样欣赏他。他在回复《新科学家》的信中以其典型口吻说:“我们还能怎么做?篡改公式吗?”《自私的基因》传递的一个重要消息(后来其《魔鬼的牧师》的标题文章更强调了这一信息)是:我们不能将我们的价值观从达尔文主义中剥夺开来,但除非它带着一个消极的信号。我们的大脑已经进化到一个程度,使我们得以背叛自身的自私基因。这种行为的一个明显现象便是我们使用的避孕方式。同样的原理可以也应该作用于更广的范围。与1989年的第二版不同,这个周末纪念版只多加了这个介绍,还有由编辑了我三个版本的编辑及追随者Latha Menon所选取的一些书评片段。此外并没有新的内容了。除了Latha外,没有人可以与k选择(生态学术语,拥有在环境中获得竞争胜利的能力)超级编辑Michael Rodgers媲美。他对此书坚定的信念就像火箭助推器一般,使第一版的书走上了轨道。不过,现在这个版本重新采取了最初由Robert Trivers写作的前言,这也是让我特别高兴的原因。我提过Bill Hamilton是本书的四大智囊英雄之一,Bob Trivers则是另外一个。他的思想贯穿了第9、10、12章的大部分内容,还有第8章的所有内容。他不止给了这本书一个精雕细琢的前言,更不同寻常的是,他选择了这本书来向世界宣告他超群的新思想:自我欺骗演化的理论。这次他同意让我在此周年版本中使用原先的前言,我实在感激不尽。理查德o道金斯牛津,2005年10月关于觅母重读理查德o道金斯的经典之作《自私的基因》,仍为自然界独特的生命形态和生存形式及其背后的基因力量所吸引。之前有过口误,说动物表面上的利他行为实际上是利己性的,这样是为了族群更好地生存下去。而这种说法其实又落入了“族群利益说”的窠臼。如果说为了谁,那也是为了基因自身的稳定长存和永恒流传,因此才说基因是自私的。但要注意的是,这里对自私的定义是行为上而非主观意识上的,所以道德主义的朋友们稍安勿燥,希望也能静下心来去书中感受理性的微妙的关于基因的描述。何况,感受不到或矢口否认不代表它们不存在了。任何一种生命形态,当然也包括人类,对于基因而言都是它们的基因机器--虽然我们人类的大脑已经有足够的思维能力和情感态度,虽然人类已经进化到有自我意识,并且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来做出行为。基因赋予了人类生命和智能,我们若反过来不承认其主导性,是偏执和非理性的想法。当然,我并不是一个基因决定论者,我知道人类与其他生命形态的差别所在,面对基因,大脑的发展不是毫无力量;而我也不会看不到基因的存在和力量。&基因的“利他行为”&回到基因的自私上。事实上,我们在自然界中看到的许多利他互助的动植物行为,归根到底都是带有自私的目的——而这正是由基因决定的。生物表面的利他行为实际是因为可以促进个体的繁衍和基因的生存。相互利他行为的本质,其实是在遵循“于人方便,于己方便”的原则。举例子比较清晰:觅食的鸟群中有一只首先发觉了捕食者。它可以自顾自飞走而不警告它的伙伴。如果是这样的话,它会因为惹人注目而吸引老鹰的攻击。因此它要发出警告,好让伙伴们跟它一起飞走以避耳目。从表面上看,发出警叫声的个体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但如果它不报警反而会使自己面临更大的危险。而瞪羚的跳跃行为则不是发给其他瞪羚看的信号,而是做给捕食者看的。当然,它也影响了其他瞪羚的行为,使它们得知讯息而逃跑,但这只不过是附带发生的后果。瞪羚的这种跳跃行为,主要是想让捕食者知道它有多强壮而“劝”其捕食其他瞪羚,因为捕食者往往挑选那些看来容易捕获的、年老体弱的动物。既然说基因是自私的,那么,一个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基因库中扩大自己的队伍,因此一个基因有可能帮助存在于其他个体之内和它相同的基因。所以,一些看起来像是个体的利他主义行为,其实是出于基因的自私性。父母之爱、近亲之爱实际上也是基因通过呵护个体后代的生存和延续,以便在基因库中延续和扩大自己的队伍。推广至族群中的利他行为,道理也在于此。比如角马大迁徙中,总有一些年老体衰的角马要冒着被鳄鱼吞噬的危险先下水,以便身后大批年轻力壮的角马安然过河,这也是基因的作为。我想这种基因也能归之为致死基因(促使个体死亡的基因)。它在晚期活动(个体衰老)中活跃,而不是在早期活动(个体年轻)中就莽撞地催促个体先下河喂鳄鱼。这种使年老体衰者先下河的基因之所以可以遗传给后代,是因为这些年老体衰者在死亡前已经生殖,基因得以延续。而使年轻力壮者先下河的基因不会遗传给后代,因为它们的个体可能会因为过早死亡而无法完成将基因传承下去的任务。由此可知,年老体衰者先下河的基因是能够在基因库中发展壮大的,并敦促相关的动物行为。基因与博弈论&“策略”是一种程序预先编制好的行为策略,一种博弈。而进化上的稳定策略是基因保护其安全长存的选择和谋划。对于个体来说,最好的策略取决于种群的大多数成员在做什么:它一旦形成,任何举止异常的个体、任何偏离稳定策略的行为将要受到自然选择的惩罚。这种稳定策略往往就决定了族群中个体的生存形态,决定它们与其他族群个体发生冲突时(经常是在争取食物时)所采取的斗争或避险方式。比如,鹰和鸽子、狮子和羚羊的碰面中,鸽子和羚羊会采取逃避的方法。&同类也可以作为食物,为什么同类相食的情况相对来说较少呢?我们仍旧习惯于按照“物种利益”的进化观点去思考问题。但同类之所以不追捕同类可能因为那样做对它们来说不是一种稳定策略。同类相食的策略是不稳定的,遭到反击的危险性太大了。而在不同物种成员之间的竞争中,因为力量的悬殊,这种反击的可能性较小。这也是那么多被捕食动物之所以要逃走而不反击的道理。因此,同类不相残这样的情况在自然界中较少发生,这种符合道德伦理的决定实际上很有可能就是基因安排的稳定策略的结果。&我们也经常能看到,不同物种成员之间有互利行为,这种互利关系叫做共生现象。不同物种的成员往往能相互提供许多帮助,凭借各自的“技能”营造良好的合作关系,这也是基因在进化上所采取的稳定策略。&所以,达尔文所说的“适者生存”,其实应该说是“稳定者生存”。&关于觅母&而人类是如何进化到今天这样拥有基本的道德意识和心理意志的呢?在本书的最后一章,作者提到“觅母”——人类星球上新型的复制基因。&作者认为,在过去几百万年中,人类很可能大部分时间生活在有亲缘关系的小规模群体中。亲属选择和有利于相互利他行为的选择很可能对人类的基因发生过作用,从而形成我们的许多基本的心理特征和大脑思维。脑子是觅母的宿主,也是传播觅母的工具。而觅母的出现和进化则带来了人类不同于自私基因的能力——自觉的预见——这也是我开头所说大脑,或曰神经系统的力量。&对此,作者最后说到,“我们自觉的预见能力能够防止我们纵容盲目的复制基因干出的那些最坏的、过分的自私行为。我们至少已经具备了精神力量去照顾我们的长期自私利益而不仅仅是短期自私利益,甚至讨论纯粹的利他主义——尽管这种利他主义在自然界和整个人类历史上都前所未有的。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小后记不久前,在科学松鼠会上看到一篇文章,关于基因命名的趣谈。根据基因异常后生物的性状,会给基因取各种有趣的名字,比如把决定神经细胞分化命运的叫雷哈姆特,把没有后代的叫做都铎王朝,把大脑中出现许多空洞的叫做瑞士奶酪,把神经元轴突向错误的方向生长的叫做迷失太空……实在是很欢乐的科普美文。好吧,我承认我对基因有一种像对待小萌宠一样的独特好感,虽然有点莫名其妙。因为看了《自私的基因》,它把微观如斯的基因剖析得清晰易懂而生动有趣,并且锻炼着我的理性思考能力。从此后我对着生物,对着它们独特的生命形态和生存形式的时候,免不了要用基因来思索一番。&在我转达表述基因的自私性后,我仍然不会对自身的情感道德和对基因的莫名好感产生怀疑和动摇。因为我知道,作者所说的和我所想的并不指涉人类情感和意志,并不涉及有意识的动机一一既然无意识又如何有善与恶、对与错?就像道金斯自己也说,其实《自私的基因》这本书更好的名字是《永恒的基因》。或许是因为人类已经进化到拥有自我意识和意志,所以我明知道自己也是基因控制的机器,但却并不感到无奈和无能为力。《自私的基因》与博弈论文/&这本书是英国行为生态学家道金斯(Dawkins, Richard)写的有关遗传学、生物行为和生态的科普读物。这本书认为:基因是存在于一切形式声明中的复制实体。基因不象云或者尘暴那种不稳定的临时聚合/联合体,它能以拷贝的形式存在一亿年。为什么能做到这样呢?因为我们每个生物个体都只是基因为自己创造的“生存机器”或“运载工具”而已。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基因的突出特性就是它无情的自私性,这种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不过,作者还认为还存在一种新型的复制基因——觅母(Meme,好可爱的名字哇~~)。如果说基因是通过遗传进化机制而发挥作用,那么觅母则是以模仿的方式进行自我复制。比如,文化的传播就是借助觅母的复制得以实现的。虽然说基因导致行为上的自私性,但是作者强调只有我们人类才能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从而不至于产生过分的意识上的自私性。&&多么有趣的思维角度~~是不是?上面大段的介绍性文字让我联想起1993国际大专狮城辩论赛(复旦vs台大)的辩题:人性本恶还是人性本善。那次辩论复旦大学代表的人性本恶观点获胜。论点很简单,复旦大学辩论时认为人性是本恶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后天的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我想,道金斯也是这种观点,只不过他是从生物学的角度去论证。&&我在这里并不想介绍整本书,也不可能。我也不关心围绕中心论点的讨论是否正确或有意义。我只对一个东西最感兴趣:博弈论中的ESS策略。作者感觉ESS概念的发明,是自达尔文以来进化理论上最重要的发展之一。&&~~~~~~~~~~~~~~~~~~~~&书中,动物的自私和利他行为是本书的一个重要论题。虽然我的博士研究划归计算机对等网P2P信任激励机制方向,但其中涉及到了经济学中的资源最优配置以及博弈论。所以我看的时候自然对这些部分最为关注。在这里从中间抽取几个非常有趣的观点做个简要的介绍,具体的论证分析就请翻阅书本吧。&&博弈论(Game Theory)中有一个概念,叫做ESS(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中文可以翻译为进化上的稳定策略。最简单的解释就是:在一个种群中,对于个体来讲,最好的行为策略取决于种群的大多数成员在做什么。其实就是三个字——随大流。一种ESS一旦确立,就会稳定下来。偏离ESS的行为将要受到自然选择的惩罚。&&举几个例子。篇幅原因,不做详细分析论证。&&-------------------------------------------&例一:消耗战。&释义:也就是双方战斗的时候是按照摆架势的方式来求胜负。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靠双方的气场来决胜负。&结论:消耗战中,不动声色的面部表情是进化上的稳定策略,也就是ESS。&原因:1. 在消耗战中,个体对于它准备坚持多久不能有任何暗示。&&2. 一直恃强呢?也就是表现出自己很厉害这种方式不行么?不行,因为不是ESS。&总结:在消耗战中,撒谎恃强和说实话示弱都不是进化上稳定策略,而应该是不露声色。&联想:人类的谈判中,不露声色的确是上等策略,除非在具体情况下另有更好的计谋。余世维在《如何塑造管理者的性格魅力》中,也谈到过,管理者不要随意显露自己的情绪。&&-------------------------------------------&例二:搏斗与统治集团(Dominance Hierarchy)&释义:双方搏斗中若保留一般记忆时会如何,保留具体记忆时会如何。一般与具体的区别就是在搏斗中是否记得住让自己失败/胜利的对象,而不是仅仅记住失败/胜利这个事件。只记得事件就是一般记忆,如果还能记得住对象,就是具体记忆。&结论:一般记忆中,习惯于赢的个体就越是会赢,习惯于失败的个体就越是要失败。&&具体记忆中,对待先前打败过它的个体应采取相对的带有鸽派味道的态度(也就是威胁恫吓而不进攻)。&原因:1. 不断的搏斗中对自己的能力会不断地作出新的估计。&&2. 搏斗的减少能为自己并且整个群体(统治集团)带来好处。&联想:做人不也如此么?成功其实是种习惯。遇到比自己差的人挑衅自己时,不要选择主动进攻。武侠小说中太多这样的例子。用气场即可镇住对方,何须出手?&&-------------------------------------------&例三:两性的相处&释义:&&&* 雌性两种策略分为羞怯(coy)和放荡(fast);&&雄性两种策略分为忠诚(faithful)和薄情(philanderer)。&&* 四种策略在行为上的准则是:&&o 羞怯的雌性个体在雄性个体经过长达数周而且代价昂贵的追求阶段之后,才肯与之交配。&&o 放荡的雌性个体毫不迟疑地同任何个体进行交配。&&o 忠诚的雄性个体准备进行长时间的追求,而且交配之后,仍同雌性个体待在一起,并帮助她抚养后代。&&o 薄情的雄性个体,如果雌性个体不立即同其进行交配,很快就会失去耐心,走开并另寻雌性个体;即使交配之后,也不会留下承担起做父亲的责任,而是去另寻新欢。&&* 若有一个种群,所有雌性个体都羞怯,所有雄性个体都忠诚。这是最理想的状态。&&此时,若有一个放荡的雌性溜入了这个种群,会如何?&&继续发展,如果种群中出现了一个薄情的雄性个体,又会如何?&&结论:理想的状态不是ESS,博弈论可以证明,凡是羞怯的雌性个体占全部雌性个性的5/6,忠诚的雄性个体占全部雄性个体的5/8,种群的遗传上是ESS。&原因:需要用到博弈论的分析。&联想:看看结论,可以知道“世界上没一个好男人”或者“世界上没一个不败金的女孩”之类的话其实不对,起码在简单假设的条件下,如果世界上真的没一个好男人,那么种群的遗传会出现不稳定的状态。所以,世界上的好女孩和好男人还是占优的,也就是占多数的。简单的数学,给你我一点小小的信心。&&-------------------------------------------&例四:(这个我不细说了,只起个头)鸟类和哺乳类动物中,雄性个体多少都有点不老实,付出的劳动往往比雌性个体要少,特别是对待抚养幼儿方面付出的劳动中,而且随时潜逃的可能性更大。可是,鱼类中却相反,为什么呢?&联想:可见,“所有的男人都不是好男人”,这句是不对的。而应该改为:所有的男人都有点坏。&第四章 基因机器生存机器最初是作为基因的贮藏器而存在的。它们的作用是消极的--仅仅是作为保护壁使基因得以抵御其敌手所发动的化学战以及意外的分子攻击。在古代,原始汤里大量存在的有机分子是它们赖以为生的"食料"。这些有机食物千百年来在阳光的有力的影响下孳生繁殖,但随着这些食物的告罄,生存机器一度逍遥自在的生活也告结束。这时,它们的一大分支,即现在人们所说的植物,开始利用阳光直接把简单分子建成复杂分子,并以快得多的速度重新进行发生在原始汤里的合成过程。另外一个分支,即现在人们所说的动物,"发现了"如何利用植物通过化学作用所取得的劳动果实。动物要么将植物吃掉,要么将其他的动物吃掉。随着时间的推移,生存机器的这两大分支逐步发展了日益巧妙的技能,来加强其生活方式的效能。与此同时,新的生活方式层出不穷,小分支以及小小分支逐渐形成,每一个小分支部在某一特殊方面,如在海洋里、陆地上、天空中、地下、树上、或其他生活体内,取得超人一等的谋生技能。这种小分支不断形成的过程,终于带来了今日给人类以如此深刻印象的丰富多采的动植物。&动物和植物经过进化都发展成为多细胞体,每一个细胞都获得全套基因的完整拷贝。这个进化过程始于何时,为什么会发生,整个过程经过几个独立的阶段才告完成,这一切我们都无从知道。有人以"群体"(colony)来比喻动植物的躯体,把它们说成是细胞的"群体"。我却宁愿把躯体视为基因的群体,把细胞视为便于基因的化学工业进行活动的工作单位。&尽管我们可以把躯体称为基因的群体,但就其行为而言,各种躯体确实取得了它自己的独特个性。一只动物是作为一个内部协调的整体,即一个单位,而进行活动的。我在主观意识上觉得自己是一个单位而不是一个群体。这是意料中的事情。选择的过程有利于那些能同其他基因合作的基因。为争夺稀有资源,为吞食其他生存机器并避免让对方吃掉,生存机器投身于激烈无情的竞争和斗争中去。&为了进行这一切竞争和斗争,在共有的躯体内存在一个中央协调的系统必然比存在无政府状态有利得多。时至今日,发生于基因之间的交错的共同进化过程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以致个体生存机器所表现的集群性(communal nature)实质上已不可辨认。事实上,很多生物学家不承认存在这种集群性,因此也不同意我的观点。&就本书在后面章节中提到的种种论点的"可靠性"(新闻工作者用语)而言,幸而这种分歧在很大程度上是学术性的。如果我们在谈论生存机器的行为时反复提到基因,那未免会使人感到厌烦,事实上也没有必要这样做;正如我们谈论汽车的性能时提到量子和基本粒子反觉不便一样。实际上,把个体视为一个行为者,它"致力"于在未来的世代中增加基因的总量,这种近似的提法在一般情况下自有其方便之处。而我使用的亦将是简便的语言。除非另作说明,"利他行为"与"自私行为"都是指某一个动物个体对另一个动物个体的行为。&这一章将论述行为,即生存机器的动物分支广泛利用的那种快速动作。动物已经变成活跃而有进取心的基因运载工具--基因机器。在生物学家的词汇里面,行为具有快速的特性。植物也会动,但动得异常缓慢。在电影的快镜头里,攀缘植物看起来象是活跃的动物,但大多数植物的活动其实只限于不可逆转的生长。而另一方面,动物则发展了种种的活动方式,其速度超过植物数十万倍。此外,动物的动作是可逆转的,可以无数次重复。&动物发展的用以进行快速动作的机件是肌肉。肌肉就是引擎,它象蒸汽机或内燃机,以其贮藏的化学燃料为能量产生机械运动。不同之处在于:肌肉以张力的形式产生直接的机械力,而不是象蒸汽机或内燃机那样产生气压。但肌肉与引擎相类似的另外一点是,它们通常凭借绳索和带有铰链的杠杆来发挥其力量。在人体内,杠杆就是骨骼,绳索就是腱,铰链就是关节。关于肌肉如何通过分子进行活动的方式,人们知之甚多,但我却感到下面的问题更有趣:我们如何控制肌肉收缩的时间和速度。&你有没有观察过构造复杂的人造机器?譬如说,针织机或缝纫机、纺织机、自动装瓶机或干草打包机。这些机械利用各式各样的原动力,如电动马达或拖拉机。&但这些机械在运转时如何控制时间和速度却是一个更其复杂的问题。阀门会依次开启或关闭,捆扎干草的钢抓手会灵巧地打结并在最恰当的时刻伸出割刀来切断细绳。许多人造机器的定时操作是依靠凸轮来完成的。凸轮的发明的确是个辉煌的成就。它利用偏心轮或异形轮把简单的运转转变为复杂的、带节奏性的运转。&自动演奏乐器的原理与此相仿。其他乐器,如蒸汽风琴,或自动钢琴等则利用经过按一定模式打孔的纸制卷轴或卡片来发出音调。近年来,这些简单的机械定时装置有被电子定时装置取代的趋向。数字计算机就是个例子。它们是大型的多能电子装置,能够用以产生复杂的定时动作。象计算机这样的现代电子仪器,其主要元件是半导体,我们所熟悉的晶体管便是半导体的一种形式。&生存机器看来绕过了凸轮和打孔卡片。它使用的定时装置和电子计算机有更多的相同之处,尽管严格说来,两者的基本操作方式是不同的。生物计算机的基本单位是神经细胞或称作神经原。就其内部的工作情况看来,是完全不同于晶体管的。神经原用以在彼此之间通讯的密码确实有点象计算机的脉冲码,但神经原作为一个数据处理单位比晶休管复杂得多。一个神经原可以通过数以万计的接线与其他单位联系,而不仅仅是三个。神经原工作起来比晶体管慢些,但就微型化而言,晶体管却大为逊色。因此,过去二十年来微型化是主宰电子工业的一种倾向。关于这一点,下面这个事实很能说明问题:在我们的脑袋里大约有一百亿个神经原,而在一个脑壳中最多也只能塞进几百个晶体管。&植物不需要神经原,因为它们不必移动就能生活下去。但大多数的动物类群都有神经原。在动物的进化过程中,它们可能老早就"发现"了神经原,后来为所有的类群继承了下来;也有可能是分别几次重新发现的。&从根本上说,神经原不过是一种细胞。和其他的细胞一样,有细胞核和染色体。&但它的细胞壁却形成拉长了的、薄的线状突出部分。通常一个神经原有一条特别长的"线",我们称之为轴突。一个轴突的宽度狭小到只有在显微镜下才能辨认,但其长度可能有好几英尺。有些轴突甚至和长颈鹿的颈部一样长。轴突通常由多股集束在一起,构成我们称之为神经的多心导线。这些轴突从躯体的一部分通向其他部分,象电话干线一样传递消息。其他种类的神经原具有短的轴突,它们只见于我们称之为神经节的密集神经组织中。如果是很大的神经原,它们也存在于脑子里。就功能而言,我们可以认为脑子和计算机是相类似的,因为这两种类型的机器在分析了复杂模式的输入信号并参考了存贮的数据之后,都能发出复杂模式的输出信号。&脑子对生存机器作出实际贡献的主要方式在于控制和协调肌肉的收缩。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它们需要有通向各个肌肉的导线,也就是运动神经。但对基因的有效保存来说,只有在肌肉的收缩时间和外界事件发生的时间具有某种关系时才能实现。上下颌的肌肉必须等到嘴巴里有值得咀嚼的东西时收缩才有实际意义。同样,腿部肌肉要在出现有值得为之奔跑过去或必须躲避的东西时,按跑步模式收缩才有实际意义。为了这个缘故,自然选择有利于这样一些动物,它们具备感觉器官,将外界发生的各种形式的有形事件转化为神经原的脉冲码。脑子通过称为感觉神经的导线与感觉器官--眼、耳、味蕾等--相连。感觉系统如何发生作用尤其使人感到费解,因为它们识别影象的高度复杂技巧远胜于最优良的、最昂贵的人造机器。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打字员都要成为冗员,因为她们的工作完全可以由识别言语或字迹的机器代劳。在未来的数十年中,打字员还是不会失业的。&从前某个时候,感觉器官可能在某种程度上直接与肌肉联系,实际上,今日的海葵还未完全脱离这种状态,因为对它们的生活方式来说,这样的联系是有效的。&但为了在各种外界事件发生的时间与肌肉收缩的时间之间建立更复杂的和间接的联系,那就需要有某种形式的脑子作为媒介物。在进化过程中,一个显著的进展是记忆力的"发明"。借助这种记忆力,肌肉收缩的定时不仅受不久以前而且也受很久以前的种种事件的影响。记忆装置,或贮存器,也是数字计算机的主要部件。计算机的记忆装置比我们的记忆力更为可靠,但它们的容量较小,而且在信息检索的技巧方面远逊于我们的记忆力。&生存机器的行为有一个最突出的特征,这就是明显的目的性。在这样说的时候,我指的不仅是生存机器似乎能够深思熟虑去帮助动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尽管事实的确是这样。我指的是生存机器的行为和人类的有目的的行为更为类似这一事实。我们看到动物在"寻找"食物、配偶或迷途的孩子时,我们总是情不自禁地认为这些动物在那时的感受和我们自己在寻找时所体验到的某些感受一样。这些感受可能包括对某个对象的"欲望",对这个向往的对象形成的"心象"以及存在于心目中的"目的"。我们每一个人出于自身的体验都了解这一事实:现代生存机器之中至少有一种已经通过进化的历程,使这个目的性逐渐取得我们称之为"意识"的特性。我不通晓哲理,因此无法深入探讨这个事实的含义。但就目前我们所讨论的课题而言,幸而这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我们把机器的运转说成好象由某种目的性所驱使,而不论其是否真的具有意识,这样来得方便些。这些机器基本上是非常简单的,而且无意识的追踪目标状态的原理在工程科学中经常应用。瓦特蒸汽调速器便是其中一个典型例子。&它所牵涉到的基本原理就是我们称之为负反馈的原理,而负反馈又有多种多样的形式。一般他说,它是这样发生作用的:这种运转起来好象带有自觉目的的"目的机器"配有某种度量装置,它能测量出事物的现存状态和"要求达到的"状态之间的差距。机器的这种结构方式使它能在差距越大时运转得越快。这样,机器能够自动地减少差距--称之为负反馈的道理就在于此--在"要求达到的"状态实现时,机器能自动停止运转。瓦特调速器上装有一对球,它们借蒸汽机的推动力而旋转。这两只球分别安装在两条活动连接的杆臂的顶端。随着球的转速增大,离心力逐渐抵消引力的结果,使杆臂越来越接近水平。由于杆臂连接在为机器提供蒸汽的阀门上,当杆臂接近水平时,提供的蒸汽就逐渐减少。因此,如果机器运转得过快,蒸汽的馈给量就会减少,从而机器运转的速度也就慢下来。反过来,如果机器运转得过慢,阀门会自动地增加蒸汽馈给量,从而机器运转的速度也随着增快。但由于过调量或时滞的关系,这类目的机常常发生振荡现象。为了弥补这种缺陷,工程师总是设法添加某种设备以减少这种振荡的幅度。&瓦特调速器"要求达到的"状态是一定的旋转速度。显然,机器本身并非有意识地要求达到这个速度。一台机器的所谓的"目的"不过是指它趋向于恢复到那种状态。近代的目的机器把诸如负反馈这样的基本原理加以扩大,从而能够进行复杂得多的"逼真的"动作。比方说,导弹好象能主动地搜索目标,并且在目标进入射程之后进行追踪,与此同时,它还要考虑目标逃避追击的各种迂回曲折的动作,有时甚至能"事先估计"到这些动作或"先发制人"。这些细节这里不拟详谈。简单他说,它们牵涉到各式各样的负反馈、"前馈"以及工程师们熟知的一些其他原理。就我们所知,这些原理现在已广泛地应用于生活体的运动中。我们没有必要认为导弹是一种具有任何近似于意识的东西,但在一个普通人眼中,导弹那种显然是深思熟虑的、目的性很强的动作教人难以相信,这枚导弹不是由一名飞行员直接控制的。&一种常见的误解是,认为导弹之类的机器是有意识的人所设计和制造的,那么它必然是处在有意识的人的直接控制下。这种误解的另一个变种是:"计算机并不能真的下棋,因为它们只能听命于操纵计算机的人"。我们必须懂得这种误解的根源,因为它影响到我们对所谓基因如何"控制"行为的含义的理解。计算机下棋是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因此我想扼要地谈一下。&计算机下棋今天还未能达到象棋大师那样的水平,但它足以与一个优秀的业余棋手相比美。更准确的说法是,计算机的程序足以与一个优秀的业余棋手相比美,因为程序本身对使用哪一台具体的计算机来表演其技巧是从不苛求的。那么,程序编制员的任务是什么呢?第一,他肯定不象一个演木偶戏的牵线人那样每时每刻操纵计算机。这是作弊行为。他编好程序,把它放入计算机内,接着计算机便独立操作:没有人进行干预。除了让对手把他的一着按入机内。程序编制员是否预先估计到一切可能出现的棋步,从而编好一份长长的清单,列出针对每一种情况的妙着?当然不是这样。因为在棋局中,可能出现的棋步多如恒河沙数,就是到了世界末日也编不出一份完备的清单。也是出于同样的理由,我们不可能为计算机编制这样一份程序,使它能在"电脑"里事先走一次所有可能出现的棋步,以及所有可能的应着,以寻求克敌制胜的战略。不同的棋局比银河里的原子还要多。这些仅仅是琐细的问题,说明为下棋的计算机编制程序时面临的难题,事实上这是一个极难解决的难题。即使是最周密的程序也不能和象棋大师匹敌,这是不足为奇的。&程序编制员的作用事实上和一个指点他的儿子怎样下棋的父亲差不多。他把主要的步法提纲挚领地告诉计算机,而不是把适用于每一种开局的各种步法都告诉它。他不是用我们日常使用的语言逐字地说,"象走对角线",而是用数学的语言这样说,"象的新坐标来自老坐标,程序是在老坐标X以及老坐标y上加上同一个常数,但其符号不必相同。"实际上使用的语言当然更简洁些。接着他可以再把一些"忠告"编入程序内,使用的是同样的数学或逻辑语言,其大意如果用我们日常的语言来表达,不外是"不要把你的王暴露在敌前",或一些实用的诀窍,如一马"两用",同时进攻对方两子。这些具体的棋步是耐人寻味的,但讲下去未免离题太远。重要的是,计算机在走了第一步棋之后,它就需要独立操作,不能指望它的主人再作任何指点。程序编制员所能做的一切只是在事先竭尽所能把计算机部署好,并在具体知识的提供以及战略战术的提示两者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基因也控制它们的生存机器的行为,但不是象直接用手指牵动木偶那样,而是象计算机的程序编制员一样通过间接的途径。基因所能做到的也只限于事先的部署,以后生存机器在独立操作时它们只能袖手旁观。为什么基因如此缺乏主动精神呢?为什么它们不把缰绳紧握在手,随时指挥生存机器的行为呢?这是因为时滞造成的困难。有一本科学幻想小说,它通过比拟的手法非常巧妙地说明了这个问题。这本扣人心弦的小说是霍伊尔(Fred Hoyle)和埃利奥特(John Elliot)合著的《安德洛墨达(Andromeda)的A》。象一切有价值的科学幻想小说一样,它有一些有趣的科学论点作为依据。可是,说也奇怪,这本小说对其中一个最重要的科学论点似乎有意避而不谈,而是让读者自己去想象。如果我在这里把它和盘托出,我想两位作者不会见怪吧。&离开我们两百光年之遥的安德洛墨达星座里有一个文明世界。那里的人想把他们的文化传播到一些远方的世界去。怎样做才是最好的办法呢?直接派人走一次是不可能的。在宇宙中,你从一个地方到另外一个地方的最大速度,理论上不能超过光速这个上限,何况实际上由于机械功率的限制,最高速度要比光速低得多。&此外,在宇宙中,可能并没有那么多的世界值得你去走一趟,你知道朝哪一方向进发才会不虚此行呢?无线电波是和宇宙其余部分联系的较理想的手段,因为,如果你有足够的能量把你的无线电信号向四面八方播送而不是定向发射的话,能收到你的电波的世界就非常多(其数目与电波传播的距离的平方成正比)。无线电波以光速传播,也就是说,从安德洛墨达发出的信号要经过二百年才能到达地球。这样远的距离使两地之间无法进行通话。就算从地球上发出的每一个信息都会被十二代的人一代一代地传达下去,试图和如此遥远的人进行通话无论如何是劳民伤财的。&这是个我们不久就要面临的实际问题。地球与火星之间,无线电波要走四分钟左右。毫无疑问,太空人今后必须改变谈话的习惯,说起话来不能再是你一句我一句那样,而必须使用长长的独白,自言自语。这种通话方式与其说是对话,不如说是通信。作为另外一个例子,佩恩(Roger Payne)指出,海洋的音响效果具有某些奇特的性质,这意味着弓背鲸发出的异常响亮的"歌声"在理论上可以传到世界各处,只要它们是游在海水的某个深度上。弓背鲸是否真的彼此进行远距离通话,我们不得而知。如果真有其事的话,它们所处的困境就象火星上的宇宙航行员一样。按照声音在水中传播的速度,弓背鲸的歌声传到大西洋波岸然后等对方的歌声再传回来,前后需要两小时左右。在我看来,弓背鲸的独唱往往持续八分钟,其间并无重复之处,然后又从头唱起,这样周而复始地唱上好多遍,每一循环历时八分钟左右,其原因就在于此。&小说中的安德洛墨达人也是这样做的。他们知道,等候对方的回音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因此他们把要讲的话集中在一起,编写成一份完整的长篇电文,然后向空间播送,每次历时数月,以后又不断重复。不过,他们发出的信息和鲸鱼的却大有径庭。安德洛墨达人的信息是用电码写成的,它指导别人如何建造一台巨型计算机并为它编制程序。这份电文使用的当然不是人类的语言。但对熟练的密码员来说,几乎一切密码都是可以破译的;尤其是密码设计者本来的意图就是让它便于破译。这份电文首先为班克(Jodrell Bank)的无线电望远镜所截获,电文最后也被译出。按照指示,计算机终于建成,其程序亦得以付诸实施。结果却几乎为人类带来灾难,因为安德洛墨达人并非对一切人都怀有利他主义的意图。这台计算机几乎把整个世界置于它的独裁统治之下。最后,主人公在千钧一发之际用利斧砸碎了这台计算机。&在我们看来,有趣的问题是,在哪一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安德洛墨达人在操纵地球上的事务。他们对计算机的所作所为无法随时直接控制。事实上,他们甚至连计算机已经建成这个事实也无从知道,因为这些情况要经过二百年才能传到他们耳中。计算机完全独立地作出决定和采取行动。它甚至不能再向它的主人请教一般的策略性问题。由于二百年的障碍难以逾越,一切指示必须事先纳入程序。原则上,这和计算机下棋所要求的程序大致相同,但对当地情况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以及适应能力。这是因为这样的程序不仅要针对地球上的情况,而且要针对具有先进技术的形形色色的世界,这些世界的具体情况安德洛墨达人是心中无数的。&正象安德洛墨达人必须在地球上有一台计算机来为他们逐日作出决定,我们的基因必须建立一个脑袋。但是基因不仅是发出电码指示的安德洛墨达人,它们也是指示本身,它们不能直接指挥我们这些木偶的理由也是一样的:时滞。基因是通过控制蛋白质的合成来发挥其作用的。这本来是操纵世界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但必须假以时日才能见到成效。培养一个胚胎需要花上几个月的时间去耐心地操纵蛋白质。另一方面,关于行为的最重要的一点是行为的快速性。用以测定行为的时间单位不是几个月而是几秒或几分之一秒。在外部世界中某种情况发生了:一只猫头鹰掠过头顶,沙沙作响的草丛暴露了猎物,接着在顷刻之间神经系统猛然行动,肌肉跃起;接着猎物得以死里逃生--或成为牺牲品。基因并没有象这样的反应时间。和安德洛墨达人一样,基因只能竭尽所能在事先部署一切,为它们自己建造一台快速的执行计算机。使之掌握基因能够"预料"到的尽可能多的各种情况的规律,并为此提出"忠告"。但生命和棋局一样是变幻莫测的,事先预见到一切是不现实的。象棋局的程序编制员一样,基因对生存机器的"指令"不可能是具体而细微的,它只能是一般的战略以及适用于生计的各种诀窍。&正如扬格(Young)所指出,基因必须完成类似对未来作出预测那样的任务。当胚胎生存机器处于建造阶段时,它此后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危险和问题都是未知之数。有谁能预言有什么肉食动物会蹲伏在哪一个树丛里伺机袭击它,或者有什么腿快的活点心会在它面前突然出现,婉蜒而过?对这些问题人类不能预言,基因也无能为力。但某些带普遍性的情况是可以预见的。北极熊基因可以有把握地预先知道,它们的尚未出生的生存机器将会有一个寒冷的环境。这种预测并不是基因进行思维的结果。它们从不思维:它们只不过是预先准备好一身厚厚的皮毛,因为在以前的一些躯体内,它们一直是这样做的。这也是为什么它们仍然能存在于基因库的原因。它们也预见到大地将为积雪所覆盖,而这种预见性体现在皮毛的色泽上。基因使皮毛呈白色,从而取得伪装。如果北极的气候急剧变化以致小北极熊发现它们出生在热带的沙漠里,基因的预测就错了。它们将要为此付出代价。小熊会夭折,它们体内的基因也随之死亡。&在一个复杂的世界上,对未来作出预测是有一定风险的。生存机器的每一决定都是赌博行为,基因有责任事先为脑子编好程序,以便脑袋作出的决定多半能取得积极成果。在进化的赌场中,使用的筹码是生存,严格说来,是基因的生存。但一般地说,作为合乎情理的近似说法,也可以说是个体的生存。如果你向下走到水坑边去喝水,守候在水坑边的食肉兽把你吃掉的风险就会增加。如果你不去的话,最后免不了要渴死。去也好,不去也好,风险都是存在的。你必须作出决定,以便让基因获得最大的能生存下去的机会。也许最好的办法是忍着不喝,直到你非喝不可的时候才走下去喝个痛快,以便可以长时间不需要再喝水。这样,你减少了到水坑边去的次数,但是到了最后不得不喝的时候,你得低下头去长时间的喝水。另外一个冒险的办法是少喝多跑,即奔过去喝上一两口,马上就奔回来,这样多跑几次也能解决问题。到底哪一种冒险的策略最好,要取决于各种复杂的情况,其中食肉兽的猎食习惯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食肉兽为了取得最大的效果,它们也在不断改进其猎食习惯。因此,有必要对各种可能性的得失进行某种形式的权衡。但我们当然不一定认为这些动物在有意识地权衡得失。我们只要相信,如果那些动物的基因建造了灵敏的脑袋,使它们在打赌时往往成为赢家;那么,作为直接的后果,这些动物生存下去的可能性就更大,这些基因从而得到繁殖。&我们可以把打赌这个隐喻稍加引伸。一个赌徒必须考虑三个主要的数量:赌注、机会、赢款。如果赢款额巨大的话,赌徒是愿意下大赌注的。一个孤注一掷的赌徒准是有机会博取大量赢款的。他当然也有输掉一切的可能,但平均说来,下大赌注的人和其他下小赌注以博取小额赢款的人比起来占不到什么便宜,也不见得会吃亏。交易所里买空卖空的投机商和稳扎稳打的投资者之间也有类似之处。在某些方面,交易所这个比喻比赌场更贴切,因为赌场里的输赢是受到操纵的,庄家到头来总归是赢家(严格说来,这意味着下大赌注的人比下小赌注的人输得多些,而下小赌注的人要比不打赌的人来得穷些。但在某种意义上对目前的论题来说,不打赌的例子是不怎样合适的)。撇开这个不谈,下大赌注和下小赌注似乎都各有理由。动物界中有没有下大赌注的,或者有比较保守的动物?我们将在第九章中看到,人们通常可以把雄性的动物视为下大赌注、冒大风险的赌徒,而把雌性动物视为稳扎稳打的投资者,尤其是在雄性动物为配偶而相互争夺的一雄多雌的物种中。阅读本书的博物学家可以想到一些能称为下大赌注、冒大风险的物种,以及其他一些比较保守的物种。这里我要言归正传,谈谈基因如何对未来作预测这个带有更大普遍意义的主题。&在一些难以预见的环境中,基因如何预测未来是个难题,解决这个难题的一个办法是预先赋予生存机器以一种学习能力。为此,基因可以通过对其生存机器发出如下指示的形式来编制程序:"下面这些会带来好处:口中的甜味道、情欲亢进、适中的温度、微笑的小孩等。而下面这些会带来不快:各种痛苦、恶心、空空的肚皮、哭叫着的小孩等。如果你碰巧做了某件事情之后便出现了不愉快的情况,切勿再做这种事情;在另一方面,重复做为你带来好处的任何事情。"这样编制的程序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大大削减必须纳入原来程序的那些详尽的规则,同时可以应付事先未能预见到其细节的环境变化。在另一方面,仍然有必要作出某些预测。在我们所举的例子里,基因估计吃糖和交配可能对基因的生存有利,在这一意义上,口中的甜味以及情欲亢迸是"有益的"。但根据这个例子,它们不能预见到糖精和自渎也可能为它们带来满足。它们也不能预见到,在我们这个糖多得有点反常的环境里,糖吃得过多的危险性。&学习战略已应用于计算机下棋的某些程序中。计算机和人对奕或和其他的计算机对弈时,这些程序确实能不断得到改善。尽管它们备有一个规则和战术库,但它们的决定程序里也带有一个预先纳入的小小的随机趋向。它们把以往的种种决定记录下来,每当赢得一局时,它们就稍微增加为这局棋带来胜利的战术的权重,以便计算机下次再度采用同样战术的可能性增加一些。&预测未来的一个最有趣的方法是模拟。一位将军如果想知道某一项军事计划是否比其他可供选择的计划来得优越,他就面临作出预测的问题。天气、部队的士气以及敌人可能采取的反措施都是未知数。如果想知道这个计划是否切实可行,一个办法是把该计划试行一下,看看其效果如何。然而,要把所有想象得出的计划都试行一下是不可取的,因为愿意"为祖国"献身的青年毕竟有限,而各种可能的计划实在多得很。进行与假想敌人交锋的演习也可以考验各种计划的实践性,这要比真刀真枪地干一下好。演习可以采取"北国"与"南国"全面交战的方式,使用的是空炮弹。但即使是这样也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物资。比较节约一些的办法是用玩具士兵和坦克在大地图上移来移去进行演习。&近年来,计算机已肩负起大部分模拟的职能,不仅在军事战略方面,而且在诸如经济学、生态学、社会学等必须对未来作出预测的一切领域。它使用的是这样的技术:在计算机内树立世界上某种事物的一个模型。这并不意味着,如果你揭开计算机的盖子,就可以看到一个和模拟对象相同的微型模仿物。在下棋的计算机里,记忆装置内没有任何看得出是棋盘以及马和卒各就各位的"形象"。有的只是代表棋盘以及各种棋子位置的一行行的电子编码。对我们来说,地图是世界某一部分的平面缩影。在计算机里面,地图通常是以一系列城镇和其他地点的名字来代表的。每个地点附有两个数字--它的经度和纬度。计算机的电脑实际上如何容纳它这个世界的模型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是容纳的形式允许它操纵这个模型,进行操作和试验,并以计算机操作员能够理解的语言汇报运算的结果。通过模拟技术,以模型进行的战役可以得出胜负,模拟的班机可以飞行或坠毁,经济政策可以带来繁荣或崩溃。无论模拟什么,计算机的整个运算过程只需实际生活中极小的一部分时间。当然,这些反映世界的模型也有好坏之分,而且即使是上好的模型也只能是近似的。不管模拟得如何逼真也不能预测到将要发生的全部实际情况,但好的模拟肯定远胜于盲目的试验和误差。我们本来可以把模拟称为代替性的"试验和误差",不幸的是,这个术语早为研究老鼠心理的心理学家所优先占用了。&如果模拟是这样一个好办法,我们可以设想生存机器本该是首先发现这个办法的,早在地球上出现人类以前,生存机器毕竟已经发明了人类工程学的许多其他方面的技术:聚焦透镜和抛物面反射镜、声波的频谱分析、伺服控制系统、声纳、输入信息的缓冲存储器以及其他不胜枚举的东西,它们都有长长的名字,其具体细节这里不必细说。模拟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说,如果你自己要作出一个困难的决定,而这个决定牵涉到一些将来的未知量,你也会进行某种形式的模拟。你设想在你采取各种可供选择的步骤之后将会出现的情况。你在脑子里树立一个模型,这个模型并不是世上万物的缩影,它仅仅反映出依你看来是有关的范围有限的一组实体。你可以在心目中看到这些事物的生动形象,或者你可以看到并操纵它们已经概念化了的形象。无论怎样,不会在你的脑子里出现一个实际上占据空间的、反映你设想的事物的模型。但和计算机一样,你的脑子怎样表现这个模型的细节并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你的脑子可以利用这个模型来预测可能发生的事物。那些能够模拟未来事物的生存机器,比只会在明显的试验和误差的基础上积累经验的生存机器要棋高一着。问题是明显的试验既费时又费精力,明显的误差常常带来致命的后果。模拟则既安全又迅速。&模拟能力的演化似乎终于导致了主观意识的产生。其所以如此,在我看来,是当代生物学所面临的最不可思议的奥秘。没有理由认为电子计算机在模拟时是具有意识的,尽管我们必须承认,有朝一日它们可能具有意识。意识之产生也许是由于脑子对世界事物的模拟已达到如此完美无缺的程度,以致把它自己的模型也包括在内。显然,一个生存机器的肢体必然是构成它所模拟的世界的一个重要部分;可以假定,为了同样理由,模拟本身也可以视为是被模拟的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事实上,"自我意识"可能是另外一种说法,但我总觉得这种说法用以解释意识的演化是不能十分令人满意的,部分原因是它牵涉到一个无穷尽的复归问题--如果一个模型可以有一个模型,那么为什么一个模型的模型不可以有一个模型呢……?不管意识引起了哪些哲学问题,就本书的论题而言,我们可以把意识视为一个进化趋向的终点,也就是说,生存机器最终从主宰它们的主人即基因那里解放出来,变成有执行能力的决策者。脑子不仅负责管理生存机器的日常事务,它也取得了预测未来并作出相应安排的能力。它甚至有能力拒不服从基因的命令,例如拒绝生育它们的生育能力所容许的全部后代。但就这一点而言,人类的情况是非常特殊的,我们在下面将谈到这个问题。&这一切和利他行为和自私行为有什么关系呢?我力图阐明的观点是,动物的行为,不管是利他的或自私的,都在基因控制之下。这种控制尽管只是间接的,但仍然是十分强有力的。基因通过支配生存机器和它们的神经系统的建造方式而对行为施加其最终的影响。但此后怎么办,则由神经系统随时作出决定。基因是主要的策略制定者;脑子则是执行者。但随着脑子的日趋高度发达,它实际上接管了越来越多的决策机能,而在这样做的过程中运用诸如学习和模拟的技巧。这个趋势在逻辑上的必然结果将会是,基因给予生存机器一个全面的策略性指示:请采取任何你认为是最适当的行动以保证我们的存在。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物种达到这样的水平。&和计算机类比以及和人类如何作出决定进行类比确实很有意思。但我们必须回到现实中来,而且要记注,事实上进化是一步一步通过基因库内基因的差别性生存来实现的。因此,为使某种行为模式--利他的或自私的--能够演化,基因库内"操纵"那种行为的基因必须比"操纵"另外某种行为的、与之匹敌的基因或等位基因有更大的存活可能性。一个操纵利他行为的基因,指的是对神经系统的发展施加影响,使之有可能表现出利他行为的任何基因。我们有没有通过实验取得的证据,表明利他行为是可遗传的呢?没有。但这也是不足为奇的,因为到目前为止,很少有人对任何行为进行遗传学方面的研究。还是让我告诉你们一个研究行为模式的实例吧!这个模式碰巧并不带有明显的利他性,但它相当复杂,足以引起人们的兴趣。这是一个说明如何继承利他行为的典型例子。&蜜蜂有一种叫腐臭病(foul brood)的传染病。这种传染病侵袭巢室内的幼虫。&养蜂人驯养的品种中有些品种比其他的品种更易于感染这种病,而且至少在某些情况下各品系之间的差异证明是由于它们行为上的不同。有些俗称卫生品系的蜜蜂能够找到受感染的幼虫,把它们从巢室里拉出来并丢出蜂房,从而迅速地扑灭流行病。那些易感染的品系之所以易于染病正是因为它们没有这种杀害病婴的卫生习惯。实际上这种卫生行为是相当复杂的。工蜂必须找到每一患病幼虫所居住的巢室,把上面的蜡盖揭开,拉出幼虫,把它拖出蜂房门,并弃之于垃圾堆上。&由于各种理由,用蜜蜂做遗传学实验可以说是一件相当复杂的事情。工蜂自己一般不繁殖,因此你必须以一个品系的蜂后和另外一个品系的雄蜂杂交,然后观察养育出来的子代工蜂的行为。罗森比勒(W.C.Rothenbunler)所作的实验就是这样进行的。他发现第一代子代杂交种的所有蜂群都是不卫生的:它们亲代的卫生行为似乎已经消失,尽管事实上卫生的基因仍然存在,但这些基因已变成隐性基因了,象人类的遗传蓝眼睛的基因一样。罗森比勒后来以第一代的杂交种和纯粹的卫生品系进行"回交"(当然也是用蜂后和雄蜂),这一次他得到了绝妙的结果。子代蜂群分成三类:第一类表现出彻底的卫生行为,第二类完全没有卫生行为,而第三类则是折衷的。这一类蜜蜂能够找到染病的幼虫,揭开它们的蜡蜂巢的盖子,但只到此为止,它们并不扔掉幼虫。据罗森比勒的猜测,可能存在两种基因,一种是进行揭盖的,另一种是扔幼虫的。正常的卫生品系两者兼备,而易受感染的品系则具有这两种基因的等位基因--它们的竞争对手。那些在卫生行为方面表现为折衷的杂交种,大概仅仅具有揭盖的基因(其数量是原来的两倍)而不具有扔幼虫的基因。罗森比勒推断,他在实验中所培育出来的,显然完全是不卫生的蜂群里可能隐藏着一个具有扔幼虫的基因的亚群,只是由于缺乏揭盖子基因而无能为力罢了。他以非常巧妙的方式证实了他的推断:他自己动手把蜂巢的盖子揭开。果然,蜡盖揭开之后,那些看起来是不卫生的蜜蜂中有一半马上表现出完全正常的把幼虫扔掉的行为。&这段描述说明了前面一章提到的若干重要论点。它表明,即使我们对把基因和行为连接起来的各种胚胎因素中的化学连接一无所知,我们照样可以恰如其分地说"操纵某种行为的基因"。事实上,这一系列化学连接可以证明甚至包括学习过程。例如,揭蜡盖基因之所以能发挥作用,可能是因为它首先让蜜蜂尝到受感染的蜂蜡的味道。就是说,蜂群会发觉把遮盖病仔的蜡盖吃掉是有好处的,因此往往一遍又一遍地这样做。即使基因果真是这样发挥作用的,只要具有这种基因的蜜蜂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终于进行揭盖活动,而不具有这种基因的蜜蜂不这样做,那么,我们还是可以把这种基因称为"揭盖子"的基因。&第二,这段描述也说明了一个事实,就是基因在对它们共有的生存机器施加影响时是"合作的"。扔幼虫的基因如果没有揭盖基因的配合是无能为力的,反之亦然。不过遗传学的实验同样清楚地表明,在贯串世世代代的旅程中,这两种基因基本上是相互独立的。就它们的有益工作而言,你尽可以把它们视为一个单一的合作单位;但作为复制基因,它们是两个自由的、独立的行为者。&为了进行论证,我们有必要设想一下"操纵"各种不大可能的行为的基因。譬如我说有一种假设的"操纵向溺水的同伴伸出援手的行为"的基因,而你却认为这是一种荒诞的概念,那就请你回忆一下上面提到的卫生蜜蜂的情况吧。要记住,在援救溺水者所涉及的动作中,如一切复杂的肌肉收缩,感觉整合,甚至有意识的决定等等,我们并不认为基因是唯一的一个前提因素。关于学习、经验以及环境影响等等是否与行为的形成有关这个问题我们没有表示意见。你只要承认这一点就行了: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同时在许多其他的主要基因在场,以及各种环境因素发挥作用的情况下,一个基因,凭其本身的力量比它的等位基因有更大的可能促使一个个体援救溺水者。这两种基因的差别归根结底可能只是某种数量变数的差异。有关胚胎发育过程的一些细节尽管饶有风趣,但它们与进化的种种因素无关。洛伦茨明确地阐明了这一点。&基因是优秀的程序编制者,它们为本身的存在而编制程序。生活为它们的生存机器带来种种艰难险阻,在对付这一切艰难险阻时这个程序能够取得多大的成功就是判定这些基因优劣的根据。这种判断是冷酷无情的,关系到基因的生死存亡。&下面我们将要谈到以表面的利他行为促进基因生存的方式。但生存机器最感关切的显然是个体的生存和繁殖,为生存机器作出各种决定的脑子也是如此。属同一"群体"的所有基因都会同意将生存和繁殖放在首位。因此各种动物总是竭尽全力去寻找并捕获食物,设法避免自己被抓住或吃掉;避免罹病或遭受意外;在不利的天气条件下保护自己;寻找异性伴侣并说服它们同意交配;并以一些和它们享受的相似的优越条件赋予它们的后代。我不打算举出很多例子--如果你需要一个例证,那就请你下次仔细观察一下你看到的野兽吧。但我却很想在这里提一下一种特殊的行为,因为我们在下面谈到利他行为与自私行为时必须再次涉及这种行为。我们可以把这种行为概括地称为联络(communication)。&我们可以这样说,一个生存机器对另一个生存机器的行为或其神经系统的状态施加影响的时候,前者就是在和后者进行联络。这并不是一个我打算坚持为之辩护的定义,但对我们目前正在探讨的一些问题来说,这个定义是能够说明问题的。&我所讲的影响是指直接的、偶然的影响。联络的例子很多:鸟、蛙和蟋蟀的鸣唱;狗的摇动尾巴和竖起长颈毛;黑猩猩的"露齿而笑";人类的手势和语言等。许许多多生存机器的行动,通过影响其他生存机器的行为的间接途径,来促进其自身基因的利益。各种动物千方百计地使这种联络方式取得成效。鸟儿的鸣唱使人们世世代代感到陶醉和迷惘。我上面讲过的弓背鲸的歌声表达出更其高超的意境,同时也更迷人。它的音量宏大无比,可以传到极其遥远的地方,音域广阔,从人类听觉能够听到的亚音速的低沉的隆隆声直到超音速的、短促的刺耳声。蝼蛄之所以能发出宏亮的歌声,这是因为它们在泥土中精心挖成双指数角状扩音器一样的土穴,在里面歌唱,唱出的歌声自然得到扩大。在黑暗中翩翩起舞的蜂群能够为其他觅食的蜂群准确地指出前进的方向以及食物在多远的地方可以找到。这种巧妙的联络方法只有人类的语言可以与之比美。&动物行为学家的传统说法是,联络信号之逐步完善对发出信号者和接收信号者都有益。譬如说,雏鸡在迷途或受冻时发出的尖叫声可以影响母鸡的行为。母鸡听到这种吱吱啁啁的叫声后通常会应声而来,把小鸡领回鸡群。我们可以说,这种行为的形成是由于它为双方都带来好处;自然选择有利于迷途后会吱吱啁啁叫的雏鸡,也有利于听到这种叫声后随即作出适当反应的母鸡。&如果我们愿意的话(其实无此必要),我们可以认为雏鸡叫声之类的信号具有某种意义或传达某种信息。在这个例子里,这种呼唤声相当于"我迷路了!"我在第一章中提到的小鸟发出的报警声传递了"老鹰来了!"这一信息。那些收到这种信息并随即作出反应的动物无疑会得到好处。因此,这个信息可以说是真实的。可是动物会发出假的信息吗?它们会扯谎吗?说动物说谎这种概念可能会令人发生误解,因此我必须设法防止这种误解的产生。我记得出席过一次比阿特丽斯(Beatrice)和加德纳(Alan Gardner)主讲的一次讲座,内容是关于他们所训练的遐迩闻名的"会说话的"黑猩猩华舒(她以美国手势语表达思想。对学习语言的学者来说,她的成就可能引起广泛的兴趣)。听众中有一些哲学家,在讲座结束后举行的讨论会上,对于华舒是否会说谎这个问题他们费了一番脑筋。我猜想,加德纳夫妇一定有些纳闷,为什么不谈谈其他更有趣的问题呢?我也有同感。在本书中,我所使用的"欺骗"、"说谎"等字眼只有直截了当的含义,远不如哲学家们使用的那么复杂。他们感兴趣的是有意识的欺骗。而我讲的仅仅是在功能效果上相当于欺骗的行为。如果一只小鸟在没有老鹰出现的情况下使用"鹰来了"这个信号,从而把它的同伴都吓跑,让它有机会留下来把食物全都吃掉,我们可以说它是说了谎的。我们并不是说它有意识地去欺骗。我们所指的只不过是,说谎者在牺牲其同伴的利益的情况下取得食物。其他的小鸟之所以飞走,这是因为它们在听到说谎者报警时作出在真的有鹰出现的情况下那种正常反应而已。&许多可供食用的昆虫,如前一章提到的蝴蝶,为了保护自己而模拟其他味道恶劣的或带刺的昆虫的外貌。我们自己也经常受骗,以为有黄黑条纹相间的食蚜蝇就是胡蜂。有些苍蝇在模拟蜜蜂时更是惟妙惟肖,肉食动物也会说谎。琵琶鱼在海底耐着性子等待,将自己隐蔽在周围环境中,唯一触目的部分是一块象虫一样蠕动着的肌肉,它挂在鱼头上突出的一条长长的"钓鱼竿"末端。小鱼游近时,琵琶鱼会在小鱼面前抖动它那象虫一样的钩饵,把小鱼引到自己的隐而不见的咀巴旁。大咀突然张开,小鱼被囫囵吞下。琵琶鱼也在说谎。它利用小鱼喜欢游近象虫一样蠕动着的东西这种习性。它在说,"这里有虫",任何"受骗上当"的小鱼都难逃被吞掉的命运。&有些生存机器会利用其他生存机器的性欲。蜂兰(bee orchid)会引诱蜜蜂去和它的花朵交配,因为这种兰花活象雌蜂。兰花必须从这种欺骗行为中得到的好处是传播花粉,因为一只分别受到两朵兰花之骗的蜜蜂必然会把其中一朵兰花的花粉带给另外一朵。萤火虫(实际上是甲虫)向配偶发出闪光来吸引它们。每一物种都有其独特的莫尔斯电码一样的闪光方式,这样,不同物种之间不会发生混淆不清的现象,从而避免有害的杂交。正象海员期待发现某些灯塔发出的独特的闪光模式一样,萤火虫会寻找同一物种发出的密码闪光模式。Photuris属的萤火虫雌虫"发现"如果它们模拟Photinus属的萤火虫雌虫的闪光密码,它们就能把Photinus属的萤火虫雄虫引入壳中。&Photuris属的雌虫就这样做了。当一只Photinus属的雄虫受骗接近时,雌虫就不客气地把它吃掉。说到这里,我们自然会想起与此相似的有关塞王(Siren)和洛勒莱(Lorelei)的故事,但英国西南部的康瓦耳(Cornwall)人却会追忆昔日那些为行劫而使船只失事的歹徒,他们用灯笼诱船触礁,然后劫掠从沉船中散落出来的货物。&每当一个联络系统逐渐形成时,这样的风险总会出现:即某些生物利用这个系统来为自己谋私利。由于我们一直受到"物种利益"这个进化观点的影响,因此我们自然首先认为说谎者和欺骗者是属于不同的物种的:捕食的动物,被捕食的动物,寄生虫等等。然而,每当不同个体的基因之间发生利害冲突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说谎、欺骗等行为以及联络手段用于自私的目的的情况。这包括属于同一物种的不同个体。我们将会看到,甚至子女也要欺骗父母,丈夫也要欺骗妻子,兄弟俩也要相互欺骗。&有些人相信,动物的联络信号原来是为了促进相互的利益而发展的,只是后来为坏分子所利用。这种想法毕竟是过于天真。实际的情况很可能是:从一开始,一切的动物联络行为就合有某种欺诈的成分,因为所有的动物在相互交往时至少要牵涉到某种利害冲突。我打算在下面一章介绍一个强有力的观点,这个观点是从进化的角度来看待各种利害冲突的。&第五章 进犯行为:稳定性和自私的机器本章所要讨论的主要是关于进犯行为这个在很大程度上被误解了的论题。我们将继续把个体作为一种自私的机器加以论述,这种机器的程序编制就是为了完成对它的作为一个整体的全部基因来说是最有益的任何事情。这种讲法是为了叙述的简便。本章结尾时我们将再回到以单个基因为对象的讲法。&对某个生存机器来说,另一个生存机器(不是前者自己的子女,也不是另外的近亲)是它环境的一部分,就象一块岩石、一条河流或一块面包是它的环境一样。&这另一个生存机器可以制造麻烦,但也能够加以利用。它同一块岩石或一条河流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它往往要还击。因为它也是机器,拥有寄托着其未来的不朽基因,而且为了保存这些基因,它也会不惜赴汤蹈火。自然选择有利于那些能够控制其生存机器从而充分利用环境的基因,包括充分利用相同物种和不同物种的其他生存机器。&有时,生存机器似乎相互不大影响对方的生活。举例说,鼹鼠同乌鸫不相互吞食,不相互交配,也不争夺居住地盘。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能认为它们老死不相往来。它们可能为某种东西而竞争,也许是争夺蚯蚓。这并不等于说你会看到鼹鼠和乌鸫为一条蚯蚓而你争我夺;事实上,一只乌鸫也许一生中也见不到一只鼹鼠。但是,如果你把鼹鼠种群消灭干净,对乌鸫可能产生明显的影响,尽管对于发生影响的细节,或通过什么曲折迁遇的间接途径发生影响,我都不敢妄加猜测。&不同物种的生存机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相互发生影响。它们可能是肉食动物或被捕食的动物,是寄生虫或宿主,也可能是争夺某些稀有资源的对手。它们可以通过各种特殊方式被利用,例如,花利用蜜蜂作为花粉的传播者。&属于同一物种的生存机器往往更加直接地相互影响对方的生活。发生这种情况有许多原因。原因之一是,自己物种的一半成员可能是潜在的配偶,而且对其子女来讲,它们有可能是勤奋和可以利用的双亲;另一个原因是,同一物种的成员,由于相互非常相似,由于都是在同一类地方保存基因的机器,生活方式又相同,因此它们是一切生活必需资源的更直接的竞争者。对乌鸫来说,鼹鼠可能是它的竞争对手,但其重要性却远不及另一只乌鸫。鼹鼠同乌鸫可能为蚯蚓而进行竞争,但乌鸫同乌鸫不仅为蚯蚓而且还为其他一切东西而相互争夺。如果它们属于同一性别,还可能争夺配偶。通常是雄性动物为争夺雌性配偶而相互竞争,其中道理我们将会看到。这种情况说明,如果雄性动物为与之竞争的另一只雄性动物造成损害的话,也许会给它自己的基因带来好处。&因此,对生存机器来说,合乎逻辑的策略似乎是将其竞争对手杀死,然后最好是把它们吃掉。尽管自然界会发生屠杀和同类相食的现象,但认为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却是对自私基因的理论的一种幼稚的理解。事实上,洛伦茨在《论进犯行为》一书中就强调指出,动物间的搏斗具有克制和绅士风度的性质。他认为,动物间的搏斗有一点值得注意:它们的搏斗是一种正常的竞赛活动,象拳击或击剑一样,是按规则进行的。动物间的搏斗是一种手持钝剑或戴着手套进行的搏斗。威胁和虚张声势代替了真刀真枪。胜利者尊重降服的表示,它不会象我们幼稚的理论所能断言的那样,会给投降者以致命的打击或撕咬。&把动物的进犯行为解释成是有克制的而且是有一定规格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争论。尤其是把可怜的历史悠久的人类说成是屠杀自己同类的唯一物种,是该隐(Cain)印记以及种种耸人听闻的此类指责的唯一继承人,显然都是错误的。一个博物学家是强调动物进犯行为暴力的一面、还是克制的一面,部分取决于他通常所观察的动物的种类,部分取决于他在进化论方面的偏见,洛伦茨毕竟是一个主张"物种利益"的人。即使对动物搏斗方式的描述有些言过其实,但有关动物文明搏斗的观点至少是有些道理的。表面上看,这种现象似乎是一种利他主义的形式。自私基因的理论必须承担对这种现象作出解释这一艰巨任务。为什么动物不利用每一个可能的机会竭尽全力将自己物种的竞争对手杀死呢?对这一问题的一般回答是,那种破釜沉舟的好斗精神不但会带来好处,而且也会造成损失,而且不仅仅是时间和精力方面的明显损失。举例说,假定B和C都是我的竞争对手,而我又正好同B相遇。我作为一个自私的个体,按理讲我应想法将B杀死。但先别忙,请听我说下去。C既是我的对手,也是B的对手。如果我将B杀掉,就为C除掉了一个对手,我就无形中为C做了一件好事。假使我让B活着也许更好些,因为这样B就可能同C进行竞争或搏斗,我也就可以坐收渔翁之利。不分青红皂白地去杀死对手并无明显的好处,这个假设的简单例子的寓意即在于此。&在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竞争体系内,除掉一个对手并不见得就是一件好事,其他的竞争对手很可能比你从中得到更多的好处。那些负责控制虫害的官员们所得到的就是这类严重的教训。你遇到了一场严重的农业虫害,你发现了一种扑灭这场虫害的好办法,于是你高高兴兴地按这个办法去做了。殊不知这种害虫的消灭反而使另外一种害虫受益,其程度甚至超过对人类农业的好处。结果是,你的境遇比以前还要糟。&另一方面,有区别地把某些特定的竞争对手杀死,或至少与其进行搏斗,似乎是一个好主意。如果B是一只象形海豹(elephant seal),拥有一大群"妻妾"(harem),而我也是一只象形海豹,把它杀死我就能够把它的"妻妾"弄到手,那我这样做可能是明智的。但即使在有选择性的搏斗中也会有损失,也是要冒风险的。进行还击以保卫其宝贵的财产对B是有利的。如果是我挑起一场搏斗的话,我的下场同它一样,很可能以死亡告终。说不定我死它不死的可能性甚至更大。我想同它进行搏斗是因为它掌握着一种宝贵的资源。但它为什么会拥有这种资源的呢?它也许是在战斗中赢来的。在和我交手以前,它也许已经击退过其他的挑战者。它可能是一个骁勇善战的斗士。就算是我赢了这场搏斗而且得到了这群"妻妾",但我可能在搏斗的过程中严重受伤,以致不能够享用得来的好处。而且,搏斗耗尽了时间和精力。把时间和精力暂时积蓄起来说不定更好。如果我一门心思进食,并且在一段时间内不去惹事生非,我会长得更大和更强壮。&最终我是会为争夺这群"妻妾"而同它进行搏斗的,但如果我等待一下而不是现在就勿促上阵,我获胜的机会可能更大。&上面这段自我独白完全是为了说明:在决定要不要进行搏斗之前,最好是对"得-失"进行一番如果说是无意识的、但却是复杂的权衡。尽管进行搏斗无疑会得到某些好处,但并非只有百利而无一弊。同样,在一场搏斗的过程中,牵涉到让搏斗升级还是缓和下来的每一个策略上的决定都各有其利弊,而且这些利弊在原则上都可以进行分析。个体生态学家对这种情况早已有所了解,尽管这种了解还不太清晰明确,但只有史密斯才能有力地和明确地表明了这种观点,而通常并不认为他是一位生态学家。他同普赖斯(G.R.Price)和帕克(G. A.Parker)合作运用称为博奕论(Game Theory)这一数学上的分支。他们的独到的见解能够用语言而不用数学符号表达出来,尽管其精确程度因此有某些损失。&进化上的稳定策略(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以下简称ESS)是史密斯提出的基本概念。他追根溯源,发现最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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