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2017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育第一阶段开展评价吗

当前位置:&>&&>&
  农村大众报济南讯 (记者房孝钰)2月29日,在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王登启介绍,我省将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评价,实现到2020年全省培育新兴职业农民50万人的目标任务。初步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具有新理念、新技能、新觉悟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加快建立“三位一体、三类协同、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  王登启介绍,培育目标是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返乡农民工、复员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村干部等为主要对象,通过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从2016年开始在全省整体推进,到2020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万人。  优选对象。统筹考虑种植业、农机、畜牧兽医、渔业等相关产业从业人员状况和人才需求;精心遴选,以农业生产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自愿参加培训、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为主要培育对象;按照其生产、经营、服务领域及规模的不同,划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三种类型。生产技能培训主要采取“田间课堂”的方式,围绕农业生产的关键环节,培训相关实际操作技能。将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集中起来,采取“互动式”和“情景模拟式”的教学方式,开展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知识培训;分区域设置省级培训基地,以农业创业和农村发展为主题。培训内容主要是突出需求导向,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  实训基地是在“2015年省首批认定挂牌200处‘山东省新兴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的基础上,2016年开始逐步扩大范围。  “加大对新兴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新兴职业农民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王登启介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吸引和留下一批爱农、懂农、务农的农业劳动者在农村创业兴业,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工程,是当前适应新常态、深化农村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本文相关新闻当前位置: ->
-> 城镇化进程加快 吉林省做农民也有“门槛”
日 来源: .cn 有0参与评论
传统农民已经落伍新型职业农民悄然兴起10月16日第34个“世界粮食日”随着城镇化进程日渐加快大量农民离开土地,今后谁来种地?成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为此,省推出“破局”新举措探索建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第34个“世界粮食日”到来之际,记者从吉林省农委等部门获悉,一批致力于解决“地谁来种”、“猪谁来养”、“农业靠谁来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正在“回炉”淬火,他们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不再拘泥于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而是放眼国内外市场,把务农当做职业,把农业当成事业,成立合作社、注册家庭农场……这些被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农民”将在未来农业生产中扮演“主角”。那么,谁可能成为职业农民?未来哪些群体可担起责任?新型职业农民该如何来培育?记者对此展开了采访。什么是职业农民?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农业从业者职业农民,这个称谓在近几年逐渐进入公众视野。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吉林省结合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制定了《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到,逐步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全面开展,培养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突出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许多人会问什么是职业农民?按照《方案》的内容定义,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生产为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且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类。为什么提出职业农民?年轻人离开土地妇孺渐成农业生产“主力军”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年龄主要集中在40岁以上,占全部从事农业生产人数的75.9%,30岁以下的80、90后务农劳动力仅占务农劳动力总数的11.0%。务农劳动力平均年龄接近50岁,部分地区甚至达到55岁以上;妇女约占63%左右。也就是说,从事农业的主要是妇女、小孩和老人。种地的不是人才,人才不来种地,已经形成大家的普遍共识。在农村人口及劳动力逐步减少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离开土地,转移到城市。今后“谁来种地”、“怎样种地”成为现代农业所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10余年粮食丰收的背后是职业农民发力虽然数据显示农村劳动力正趋于减少,但自2003年以来,全国的粮食总产量连续11年增长。一方面是人才不来种地,一方面是农业取得较大成就,这个“悖论”说明了什么?对此,吉林农业大学教授王铭分析认为,农业取得巨大成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越来越完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当今农业经营主体的构成发生了较大变化。而扮演“主角”的职业农民正是当今农业经营新主体的典型代表。“从变动趋势看,在兼业农户和小规模农户大量存在的同时,种田能手、专业农户等正在兴起壮大。所谓的经营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公司化的农业,这些领头人都是职业农民。”“苗子”如何选拔?遴选“爱农、懂农、务农”的种养殖大户为什么对新型职业农民是培育,而不是培训?这一字之差,内在的含义差在哪里?记者发现,二者的差别在于,培训时间短,培育时间长;培训内容单一,培育内容丰富;培训重技能,培育重技能+素质。为了将筛选出来的“苗子”培育成合格的新型职业农民,我省首先按照“农民自愿报名、村镇组织推荐、培训机构择优确定”的要求进行学员遴选。参训学员重点从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成员、种植养殖大户和家庭农场主中遴选,也可吸纳后备人员参加。全省遴选辉南、东辽、德惠、前郭、双辽等15个示范县,作为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点示范区,发挥示范作用。其他地区作为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带动区,可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大力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我省培育进展如何?今年我省将培育2.7万新型职业农民记者从9月10日吉林省农委举办的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管理培训班上了解到,按照农业部的总体安排,2014年,吉林省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7万人左右,其中生产经营型1.2万人左右,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1.5万人左右。今年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将主要完成探索建立培育制度。实行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强化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类协同”培训,对符合条件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并配套创设相关政策予以扶持。职业农民如何培育?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在我省的《方案》中,对于参加培育的学员,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组织理论学习,主要学习种植养殖专业知识和市场营销知识,二是开展跟踪指导服务,两年之内保持联系,帮助解决农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技术和经营难题。按照《方案》要求,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要累计培训15天,专业技能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要累计培训7天,同一培育对象三年内不得重复支持。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的培育模式,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强化分类指导,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分类分产业开展培训,做到“一班一案”,建立指导员制度。注重实践技能操作,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训模式,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培育合格颁发证书新兴职业农民与普通农民的不同,那就是要经过职业资格认定,并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在认定职业农民的资格上,我省分产业制定本地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的具体标准:一是基本条件。具有初中以上或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致力于农业生产经营的18-55岁青壮年。二是能力素质。具备现代农业生产理念,应对市场变化能力强,善于应用现代农机装备和科学技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三是生产规模。达到当地家庭农场、县级以上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规模经营水平。四是经济效益。生产经营效益比当地普通农户的生产经营效益高出10倍以上。五是社会影响。能带头发展绿色、优质、高效农业,能示范带动周边农户科技致富,农民评价好。对于完全符合认定标准的,县(市)农业局可直接颁发全省统一制定的《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证书》。对新型职业农民及其后备人员参加培训并合格的,可委托培训基地颁发全省统一制定的《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专家看法农民不再是身份,而是一种职业吉林农业大学教授王铭分析认为,从传统农民向职业农民的转变,实质上是农民由“身份”向“职业”的转变。从农业发展趋势看,规模化种养殖将是一种趋势,这种规模化种养殖对于人的要求将越来专业化。因此,将来农民不再是身份,而是一种职业。将来的农业从业者将是真正懂得农业技术的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种植生产将走规模化道路。王铭认为,是否自愿选择农业作为职业,是职业农民与传统农民的最大区别。“农村要吸引和留住人才,就要让人才和劳动力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实现双向流动。要研究建立一种机制,真正使务农成为一种职业而不是身份,拓展人才成长渠道,使各方人才无忧无虑地流向农村、留在农村。”
本文来源:
编辑:尚芳
根网声明:本网站所收录新闻、评论、话题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原创新闻内容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吉林根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关键词阅读
评论排行榜
&关键词: 城镇化进程
吉林省 农民
已有 0 评论 点击查看
你还可以输入300个字
注:网友评论仅供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吉林根网】 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吉林市经济广播电台
举报电话:05举报邮箱
举报电话:92举报邮箱您现在的位置:
字体大小:
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绩效考评试行办法
日期: 作者: 来源:市农业局人教科
陕农业办发〔2014〕24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
为科学评价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效果,确保新型职业农民整省推进取得实效,我厅制定了《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绩效考评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 日
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绩效考评试行办法
为公正、公平评价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效果,加快培育职业农民队伍,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主体
承担中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实训机构,并将考核延伸到县(区)。考核主体为各设区市农业局(委),延伸主体为各项目县(区)农业局。
二、考核内容
对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的完成情况、实施成效、群众满意度等进行全面考核和量化评分,确定评价等级。
三、考核指标
(一)教育培训
1.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用于考核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是否按照《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大纲》要求,完成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培训任务,学员是否修满学分;
2.学员技能掌握情况。用于考核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培训效果,学员是否获得培训结业证书或专业技能证书;
3.学员满意度。用于考核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教育培训效果,学员是否对培训满意。
(二)认定管理
1.资格认定管理。考核高级、中级、初级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工作开展情况;
2.档案建立。考核职业农民档案情况;
3.信息上报宣传。考核农业行政部门和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信息上报宣传情况、
(三)包抓指导
1.制度建设。考核农业行政部门领导包抓制度和科技人员指导制度建设情况;
2.领导包抓。考核各级领导包抓、干部一线抓职业农民培育点工作开展情况;
3.帮扶指导。考核农技人员和职业农民&一对一&或&一对多&上门帮扶制度落实情况。
(四)政策扶持
1.帮扶政策。考核政府扶持职业农民政策出台及实施情况;
2.认定管理。考核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管制制度等制定及实施情况;
3.组织机构。考核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和运转情况。
四、考核评价
(一)量化评分。采取百分制的方法,按照《陕西省职业农民培育绩效考核指标评分表》(见附件)要求,考核指标分为技能培训、认定管理、包抓指导、政策扶持等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21个三级指标。将单项考核的分值汇总后得分即为总体评价。市级除了单独考核外,将以县级考核成绩汇总为市级工作成效。
(二)等级分类。考核结果按优秀(大于90分)、良好(80分到90分之间)、合格(60分到80分之间)、不合格(低于60分)4个等级。
五、考核方式
考核项目市、县(区)农业局(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形成绩效考核总结报告。省、市农业行政部门组织人员对项目县进行绩效考核。
(一)汇报座谈。听取县级农业局、农民教育培训机构项目执行情况汇报,与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深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二)查阅资料。到项目实施的农民教育培训、实训机构查阅和核实项目管理制度、培训台账、培训资料、文件资料、技术指导等。
(三)随机调查。通过进村入户访谈和电话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县农业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职工、实训基地成员、职业农民学员进行调查,了解项目实施、技术指导服务情况等。项目县自行考核要求电话询问或者实地走访全部学员,省市绩效考核要求电话询问或者实地走访不少于30%学员。
六、考核奖惩
对考核等级优秀的项目县和市进行通报表扬,在安排下一年度项目时给予倾斜。
对考核等级不合格或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项目县给予通报批评,结果抄报同级党委、政府。受到通报的项目县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整改,并向省、市提交整改报告。对给全省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及出现挪用、占用、擅自调整专项资金的市、县、区,实行一票否决,3年内不再安排农民教育培训项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七、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职业农民培育绩效考核评价,是适应农民教育培训发展进入新阶段需要,是优化项目布局、提高农民教育培训项目投资效益的新措施,是提高职业农民培育质量、加快建设职业农民队伍的新探索。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考核评价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职业农民培育考核评价工作由省农业厅统一组织实施,各市、县要成立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计划、财务、纪检监察、农民教育培训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同工作,明确分工,层层负责,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经费,务求实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支持,确保落实考核评价工作经费,保证工作圆满完成,经费落实情况也将作为对各市考核评价的参考因素之一。要正确把握考核内容、考核标准与考核方法,扎实推进考核工作,确保政策、组织、责任、人员和措施到位,务求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各地要及时总结职业农民培育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考核评价效果。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强对职业农民培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本办法由省职业农民培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陕西省职业农民培育绩效考核指标评分表
[相关文章]
主办:汉中市农业局
承办:汉中市农业信息中心
&&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汉中市人民政府1号办公楼3楼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关于着力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调研报告(一)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图文】新型职业农民考核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新型职业农民考核
大小:1.59MB
登录百度文库,专享文档复制特权,财富值每天免费拿!
你可能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广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