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甲醛浓度0.2危害大吗是小体积容器准确度高还是大容器

环境工程专业毕业,从事环境化工行业已有五年之久,在一家小型环保公司上班,所
内操,外操,班长,工段,主管的工作区别和工艺熟练度及学历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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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判定下列设备是否属于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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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hiworkstation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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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附上压力容器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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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一个反应器,里面是纯甲醇和30%的甲醛溶液,反应压力为0.3MPa,反应温度为80℃,该设备属于压力容器吗?
”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如何适用于混合物?请教,请给出理由,谢谢!
楼下的几位貌似都犯了同一个错误啊,压力超过了,但也要看介质的相态啊。希望引起重视。
如果是常温,0.2MPa的水,难道也是压力容器?请仔细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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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看别的了,压力不是说了0.3MPA,超过01.MPA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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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是超过了,但还要看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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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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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楼主该参考这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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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m1988的管辖
压力容器,压力符合要求,介质是有毒有害介质,这两条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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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肯定是压力容器了,你所描述的条件怎么算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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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容器的大小。还不能判定是否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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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容积特别小是话不属于.按你的描述肯定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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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给出了判定原则,8楼给出了理由,我再延伸几点讨论:
1、甲醇的沸点64.8℃,纯甲醛沸点-19.4℃,30%甲醛溶液的沸点大概115℃;不管二者混合以后沸点是多少,起码反应初期肯定有纯的甲醇存在吧?所以已具备了条件之一“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2、楼主家的反应釜是要生产什么?甲醇和甲醛缩醛化反应生成聚甲氧基二甲醚吗?还是其它什么产品?还要看产物是什么(这一条不影响结果,因为第1条已决定了)
3、反应釜的容积多少?这是条件之二,没有容积就没法判断。
最后的结论:已知压力为3公斤,只要这个容器的体积大于8L,根据图A-1就肯定是压力容器了。
看图查隐患(10.22)安全漫画( 10.22)
发奖金你,敢闭着眼走10米么?求教这个东西怎么做?原理?反人类设计——令人不爽的椅子
你,敢闭着眼走10米么?
是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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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的和范围
  1.1 本方法适用于含甲醛树脂整理的织物,它提供了加速储存的条件和在此加速储存的条件下测定释放甲醛的分析方法。
  1.2 可另选用一种加速保温的程序。
  2 使用和限制
  2.1 本方法适用于在织物上可释放的甲醛范围是:从对织物重的约300 MG/KG(微克/克)(这时气味还嗅觉不到)直到约3500
MG/KG(微克/克)(非常重的气味)。此300 MG/KG不是本方法分析部分的最低值。
  本方法能促进甲醛从无臭味的、经充分全焙耐久压熨且水洗后的织物中释放出来(见维尔,S.L和B.A.K安德鲁斯文章,载于“纺织化学家和染色家”第11卷1979年1月份第48页)。为此,本方法不适用于按推荐性标准或地方性标准所定的测定空气中的甲醛含量
MG/KG(微克/克)。
  本方法原来是为在湿热状态下测定树脂整理织物释放多余甲醛倾向而拟订的(见纽斯利,A.C文章,载“美国染料报道”第55卷1966年17期第48—50页;以及里德,J.D.R.L阿塞诺,R
.M .莱因哈特和J.A .哈里斯文章,载“美国染料报道”49卷1960年14期第29—34页)。
  3 简则
  3.1 将称过重量的试样悬挂在闭封广口瓶中的水面上方,广口瓶置于烘箱内,在控制的温度下经一定时间。然后以比色法测定被水吸收的甲醛量。
  4 术语
  4.1&释放甲醛,名词—在(本试验中)加速萃取条件下,从纺织品中离析的甲醛。包括游离(未结合的或吸附的)甲醛,以及由整理降解而来,未与树脂反应的甲醛,都作为本试验的结果。
  4.2 树脂,名词—通过以下四种方式,用于改进纺织品质量的化学制品。
  (a) 化学品作为聚合物加于纺织品。
  (b) 化学品在纺织品上的自聚作用。
  (c) 化学品与纺织品起反应。
  (d) 以上几种方式的结合。
  5 器具和材料
  5.1 Mason(广口)瓶或类似瓶罐容器。容积0.95~1(1夸脱),具有气密封盖。
小金属网架或适于把织物悬在广口瓶内水面上方的其他工具。也可用双股缝纫线织物处作一环圈代替金属网架,使织物悬挂于水面上方。双股线的两端挂在容器顶部,并将盖盖紧。
  5.3 恒温控制烘箱,温度在49±1℃(120±℉)。
  5.4 纳氏试剂。
  5.5 甲醛溶液,浓度约37%。
  5.6 容量瓶,50、500、1000毫升。
  5.7 移液管,容量为1、5、10毫升单标移液管和容量25毫升、5毫升刻度的移液管。
  5.8& 量筒,10和50毫升。
  5.9 光电比色计或分光光度计。
  5.10 试管或比色皿。
  6 安全预防措施
  6.1 甲醛:有毒性,会刺激皮肤、鼻、喉。误咽有生命危险。能引起皮肤过敏,要避免长时间和反复接触。避免长时间吸入甲醛气体,操作时须空气流通。
  6.2 乙酰丙酮:对皮肤和粘膜有一定程度的刺激,避免吞入及接触皮肤,受热或近火焰时会缓慢燃烧。
  6.3 冰醋酸:腐蚀性液体,会引起严重烧伤。如误吞入会引起口腔、食道、胃的粘膜损伤。如吸入会刺激鼻腔和肺部。要避免吞入、吸入或与皮肤和眼睛接触。
  7 纳氏试剂制备
  7.1 将150克醋酸铵溶于约800毫升蒸馏水中,放在1000毫升容量瓶内。加入3毫升冰醋酸和2毫升乙酰丙酮,用蒸馏水加到刻度,并混和,贮于棕色瓶中。
试剂放置12小时后,色泽略为变深,为此,试剂须在制备后12小时以内使用,否则(即如不变色)试剂可置一段较长时间,至少6~8周。但是放置时间过长可能引起灵敏度轻微变化,所以最好每周作一次校验曲线来校正标准曲线的轻微变化。
图1 金属丝网托详图示于左侧,被悬挂在密封的容器中用一块织物试验示于右侧
  8 标准溶液的制备和校正(这部分须加以注意)
  8.1 取3.8识亳升标准试剂级的甲醛溶液(浓度约37%),加蒸馏水至1升,以制备1500
MG/KG(微克/毫升)甲醛贮存溶液,并用标准方法标定其浓度(或用其他适当方法,例如亚硫酸钠用0.1N盐酸滴定;参见J.弗雷德里克•沃克所著“甲醛”一书(第三版)第486页。该书由纽约莱因霍克德出版公司于1964年出版)。并把经标定的甲醛贮存溶液的精确浓度记下。贮存溶液至少应能保持四周,并用来制备标准稀释溶液。如标定的甲醛贮存溶液经标定显示的浓度不是1500微克/毫升,则用于制备校正曲线的三种方法如下:
  A. 计算贮存溶液的新体积,并用单标移液管标好各达到15、30、45和60微克/毫升整数值,(即4.9毫升、9.8毫升、14.7毫升和19.6毫升)(注意:使用刻度移液管易造成误差)。
  B. 计算校正曲线横坐标的新值:即14.9、29.5、44.4和59.1微克/毫升,这些数比偶数更难用手工图点绘出来,然而对此可用微处理机分光光度计或微处理机画好。
  C. 以实际滴定为基础对每个试样溶液计算修正系数,即将15、30、45和60微克/毫升图点曲线,然后用下列系数修正得数:
上述贮存溶液5、10、15、和20毫升整数值各于500毫升容量瓶内用蒸馏水稀释,就分别得到甲醛浓度约为15、30、45和60
MG/KG(微克/毫升)的标准甲醛溶液,将各溶液的浓度精确地记录下来。基于试验的织物为1克重和广口瓶中水50毫升,试验织物上相应的甲醛浓度将50倍于这些标准溶液的浓度。
  8.3 从各种浓度的标准溶液提取整1毫升,按8.2节所述程序制备一个校正图表,以甲醛浓度MG/KG(微克/毫升)对吸光度读数绘制。
  9 试样
  9.1 每块试样剪成重量约1克,称准至±0.01克。试验宜重复二次或三次(即须剪二块或三块试样)。
  10 操作程序
将50毫升蒸馏水放入每个广口瓶底部用金属网架或其他方式将一块织物试样悬挂于广口瓶内水面上方,把瓶口密封,并将瓶放进烘箱,在49±1℃(120±2℉)下加温20小时。然后取出广口瓶,冷却至少30分钟,将织物和金属网架或其他支撑物从广口瓶中取出,再盖上瓶盖,摇动瓶子,使瓶壁各处冷凝物加以混合。
将10毫升纳氏溶液移入一定数量的试管、小型(50毫升)锥形烧瓶或其他适当的烧瓶中(需要时,可直接用比色计或分光光度计比色皿)。并移10毫升这种试剂到至少一个附加试管中作试剂空白对比用,从每只经加温的试样广口瓶中吸1毫升萃取液至试管中,且将1毫升蒸馏水加到作空白对比用的试管中。混和试管溶液,在58℃水浴中加热6分钟,冷却后,对比空白试剂,用蓝色滤光镜或412毫微米波长在比色计或分光光度计上得到吸光度读数,并用制备的校正曲线测定试样溶液中甲醛(HCHO)MG/KG(微克/毫升)值。要注意已显黄色的溶液暴露于直接日光下一定时间引起褪色,如果显色后对试液测定须推迟较长时间且有强烈日光,应对试管施加保护,可用纸板箱或类似物品遮盖试管,这种显色液的颜色要稳定一段相当时间(至少过夜)。如果需要,可推迟测得读数。
  11 计算
  注:*在校正曲线上读得。
  12 注释
  12.1 放入Mason广口瓶中简单的布样支架可按下述构成,将一块尺寸为15.2厘米×14厘米(6英寸×5 1/2英寸)的金属网弯绕在边长为3.8厘米(1
1/2英寸)的四方架上,且扎紧,形成一个两端开口的长方形笼子,将其中一面自转角处自下朝上剪开直到略过一半,并将剪开部分向内弯折成平面且扎紧,折起的部分形成金属网架的底托。其他三面成为支撑,可用短段金属丝扎牢。
试剂对试样溶液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调节,以适应各种吸收范围及所用光度仪器的试样比色管、比色皿光学通道长度。例如:虽然10毫升试剂对1毫升试样溶液的比例,适用于几种类型仪器,而5毫升试剂对1毫升试样溶液的比例可能更适合于其他仪器。当然对于各种标准溶液,试剂对试样溶液的比例必须相同。如用比色管或分光光度计比色皿直接显色,可避免试管转移到分光光度计比色皿这一步骤。当测定数量多时可节省许多测定时间。另外,移液管或类似器具可用于试剂调配。牛津或埃彭多夫顶端活动式自动吸管可用于试样溶液。
  12.3 所确定的操作程序包括从对织物重约300 MG/KG(微克/克)还不能嗅觉,直到3500
MG/KG(微克/克)气味很强烈的范围。对一些有强烈气味的织物,为使甲醛读数降低到纳入读数范围,需要在加进纳氏试剂以前,将瓶内溶液稀释一倍。然后按此加以计算。对于可释放甲醛含量很低的织物,为使甲醛读数提高到纳入读数范围,需要在试管内加进2毫升试样瓶内的萃取液,并把2毫升蒸馏水加进空白对比试管。如果是这样进行,还要以标准溶液对纳氏试剂为1:5的比例制备一个附加的校正曲线。
在试样广口瓶经烘箱加温后,可用铬变酸比色代替纳氏试剂以测定甲醛含量,该法之操作程序载于J•弗雷德里•沃克所著“甲醛”一书(第三版)第470页。该书由纽约莱因霍尔德出版公司于1964年出版。当使用这方法时,样品瓶中取出的萃取液的数量和用于制备校正曲线的标准甲醛溶液数量,都需加以改变。要注意酪变酸法须应用浓硫酸,应采取适当措施保护操作人员和分光光度仪设备。
可用65±1℃(149±2℉)经4小时的萃取条件代替49±1℃(120±2℉)经20小时的萃取条件(5.3和10.1),萃取条件的时间、温度须在报告中写明。在完成4小时保温后将广口瓶取出并冷却至少30分钟,并从瓶中取出织物再盖上瓶盖,摇动瓶子以使在瓶壁上形成的冷凝物混合,试样制备和萃取后,显色操作程序照10.2所述进行。
  12.6 甲醛贮存溶液的标定
  一般:甲醛含量约1500微克/毫升的贮存溶液需精确地标定,以使在比色计分析中用的校正曲线得到精确的计值算。贮存溶液的一份试液与过量亚硫酸钠作用,然后以百里酚酞为指示剂用标准酸溶液进行反滴定。
  器具:10毫升容量的单标移液管。
     50毫升容量的单标移液管。
     50毫升滴定管。
     150毫升锥形烧瓶。
  试剂:1M亚硫酸钠(126克脱水Na2SO3/升)。
    & 0.1%百里酚酞酒精溶液。
     0.02N硫酸(可从化学品供应公司买到经标定的产品,或用标准NaOH溶液进行标定)。
  程序:A 吸取50毫升1M的Na2SO3至锥形烧瓶。
     B 加两滴百里酚酞指示剂。
     C 加几滴标准酸(如需要)直到蓝色消失。
     D 移10毫升甲醛贮存液至烧瓶中(将再显蓝色)。
     E 用标准的0.2N硫酸对溶液进行标定,直到蓝色脱色,记录所用酸的体积。(对0.02N的酸其体积须在25毫升以内)。
  计算:
     甲醛(微克/毫升)=(所用毫升数)×(酸的当量浓度)×(30.030)(试样10毫升)
     用两次试验完成标定,并用为比色分析制备的校正曲线的正确浓度计算结果的平均值。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经过树脂整理的机织物及针织物(包括花边)的试验方法。
  2 术语的意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主要术语的意义如下:
  (1)试验室的标准状态 试验室的标准状态是指温度、湿度和允许偏差分别为20±2℃及65±2%的状态。
  备注:测定温湿度时,使用阿斯曼式通风干湿球湿度计,根据由Sprung公式换算的湿度表求出相对湿度。
  (2)试样的标准状态 是指将试样放置在标准状态的试验室中达到第(3)款中规定的含湿平衡时的状态。
  (3)含湿平衡 是指把试样放置在标准状态的试验室中达到恒量时的状态。
  备注:此时应进行预干燥。
  (4)绝干状态 是指把试样放在温度为105±2℃的烘箱中烘至恒量的状态。此时的质量称为绝干质量。
  (5)恒量 试样达到含湿平衡时每隔1小时以上,或试样达到绝干状态时每隔15分钟以上称其质量,其前后两将次的质量差在后者质量值的0.1%以内时,称为恒量。
  3 试样的采取及准备
  原则上,应从距机织物或针织物两幅边1/10幅宽或距布端1m以上的部位随机取样,然后放置在标准状态试验室的指定场所或装置内直到达到含湿平衡。
备注:如试验室不能保持标准状态时,应注明试验室的温湿度。
  4 试验的种类 试验的种类如下:
  (1) 树脂定性试验;
  (2) 树脂定量试验;
  (3) 游离甲醛试验;
  (3.1)液相萃取法
  (3.1.1)间苯三酚法
  (3.1.2)乙酰丙酮法
  (3.2)气相萃取法
  (4) 氯损试验
  (5) 防皱率
  (6) 收缩率
  (7) 拉伸强力及伸长率
  (8) 撕破强力
  (9) 胀破强力
  (10)摩损强度
  (11)伸长弹性率
  (12)硬挺度
  (13)吸水性
  (14)抗水性
  (15)洗涤后折皱的评定
  (16)色牢度
  5 试验方法
  5.1 树脂定性试验 按下列步骤进行树脂定性试验:
  (1)从试样上取试验片约5g,放入带有回流冷凝器的200ml容量的圆底烧瓶中,再加入150ml萃取溶剂⑴,升温到萃取溶剂沸点的温度,萃取1小时,用G2号玻璃滤器趁热过滤。将滤液放入200ml容量的量瓶中,用旋转蒸馏器将溶剂浓缩到2~3ml。
  (2)精制 将玻璃棉填入内径为10~15mm、长为200~300
mm的柱色谱管内,再填入柱层析用硅胶 ⑵与正已烷⑶的混合物,装填至150mm高度,然后在硅胶上面放上滤纸⑷,倒入萃取液至柱色谱管中,按次序用正已烷,氯仿⑸及甲醇各100
ml滴下,将每种溶剂的流出液分别放入100 ml的容量瓶中⑹,再分别用旋转蒸馏器除去溶剂。
  (3)确认 用薄膜法或KBr法测定精制过的萃取物的红外吸收光谱,与预先制成的标准树脂的红外光谱⑺进行比较确定。
  把不溶于展开剂的、残留在滤纸上的萃取物回收,充分干燥后,用KBr法测定其红外光谱图。
  注⑴:萃取溶剂为JIS K 8858[苯(试剂)]规定的特级品,JIS K
8891(甲醇(试剂))规定的特级品及0.1N盐酸溶液,按此顺序进行萃取直到确认出树脂种类时为止,萃取、精制、确认的操作应反复进行。
  并且,0.1N盐酸萃取液应用氢氧化钠溶液中和后进行浓缩。
  注⑵:柱层折用硅胶使用为40~80目的产品。
  注⑶:正已烷用JIS K 8848 [正已烷(试剂)]规定的特级品。
  注⑷:滤纸用JIS P 3801(化学分析用滤纸)规定的第6种滤纸。
  注⑸:氯仿用JIS K 8322 [氯仿(试剂)]规定的特级品。
  注⑹:如果用每种溶剂测出的红外光谱图因树脂为混合物而无法鉴别确认时,应从萃取开始重新操作,在精制时用相同溶剂再分步萃取以分离混合物。
  注⑺:参照参考图。(译注:请参看原文)
  备注:本试验适用于参考表中所记载的树脂。
  备考:参考表中列出了树脂与相应萃取溶剂的组合。
参考表:树脂与萃取溶剂的组合
三聚氰胺树脂
丙烯酸系树脂
甲基两烯酸酯类树脂
聚酰胺类树脂
聚苯乙烯类树脂
聚乙烯类树脂
聚醋酸乙烯类树脂
聚氨酯类树脂
羟甲基类树脂
三聚氰胺尿素树脂
乙二醛类树脂
乌龙环类树脂
乙烯基尿素类树脂
  ○ 能定性萃取的;
  Δ 用纤维试样能部分定性萃取的;
  × 不能定性萃取的;
树脂定量试验 从试样上取约1g的试验片2块,注意不使裁边纤维散开,在25±2℃温度下水洗10分钟以后,干燥、称重。接着将此试验片放在温度为90℃`、含0.25%肥皂⑻、0.25%无水碳酸钠⑼的水溶液中处理5分钟(浴比100∶1),再于温度为90℃的热水中充分洗涤数次后,干燥、称重。
  再将处理过的织物试样用90℃的0.25%盐酸溶液⑽处理30分钟(浴比1∶100),用90℃的热水充分洗涤数次后干燥、称重。按下式算出树脂含量(%),求出其平均值,计算到小数点以下1位。
  总树脂量(%)=水中脱落的树脂量(%)+皂液中脱落的树脂量(%)+附着的树脂量(%)
  式中:WO——未经处理试样的绝干质量(g)
     W1——水洗10分钟后试样的绝干质量(g)
     W2——经皂液处理后试样的绝干质量(g)
     W3――经盐酸处理后试样的绝干质量(g)
  注⑻:肥皂使用JIS K 3302(洗涤用固体肥皂)中规定的第1种规格的产品。
  注⑼:无水碳酸钠使用JIS K 8625[盐酸(试剂)]中规定的特级品。
  注⑽:0.25%盐酸溶液的配制应将符合JIS K 8180[盐酸(试剂)]中规定的特级品盐酸7 g溶于水中配制1升溶液。
  5.3 游离甲醛试验
  5.3.1 液相萃取法 液相萃取法按下面的间苯三酚法或乙酰丙酮法进行。
(1)间苯三酚法:将试样剪碎,取大约1
g准确称重,放入200ml容量的玻璃磨塞烧瓶中,再加入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的0.01%水溶液100ml,在25±1℃下边搅拌混合边萃取1小时,然后将该萃取液用G2号玻璃漏斗过滤,取50ml滤液放在烧杯内,在25±1℃温度下,加入0.3ml间苯三酚⑾液体,用分光光度计⑿测出其最高发色时(一般在15~20分钟之间)的吸光度。并由预先作好的检量线(使用已知浓度的甲醛水溶液,以25℃下的最高发色时的吸光度为基准绘制)求出甲醛浓度,再用下式算出试样中游离甲醛的浓度。取3块试验片进行同样的试验,以其平均值表示(计算到小数点以下2位)。
  式中:A——试样中的游离甲醛含量(%)
  C——根据检量线求出的甲醛浓度⒀(mg/mL)
  W——采取的试样量(g)
  F——比色液的稀释倍数。
  注⑾:将符合JIS K 8846[简苯三酚(试剂)]中规定的1级品规格的间苯三酚1g溶解于2.5N的氢氧化钠溶液中配制成100 mL。
  注⑿:原则上采用波长为460nm的光波。
  注⒀:比色液浓度C应适当稀释至0.01mg/m以下。
  (2)乙酰丙酮法& 乙酰丙酮法是根据下面的A法或B法以及其确认试验来进行的。
  (a)A法&
将试样剪碎,准确称取2.50g置于200mL容量的玻璃磨塞烧瓶中,加水100mL并紧密塞好,将其放在40±2℃的水浴中一边不时地振荡混合一边萃取1小时,趁热时用G2号玻璃漏斗过滤得到萃取液,然后取该萃取液5mL放入玻璃磨塞试管中,加入5
mL乙酰丙酮液体⒁,塞紧后振荡混合。将其放在40±2℃水浴中加热30分钟,再放置30分钟。接着将5mL乙酰丙酮液体加入5mL水中,放入试管进行相同操作,以此作为对照标样,使用分光光度计、10㎜的吸收池,根据它在415nm附近的最大吸收波长来测定吸光度A。
  另取5mL萃取液置于玻璃磨塞试管中,加入5mL水代替乙酰丙酮,进行同样的操作后,把水作为对照标样,使用与测定吸光度A时相同的波长来测定水的吸光度AO。接着进行确认试验,如果确认在测定吸光度A及AO时的波长处,吸收峰就是甲醛的吸收峰的话,可用下列公式,根据吸光度算出2.50g试样中的游离甲醛含量,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AF=A-Ao
  式中:AF——相当于2.50g试样中游离甲醛量的吸光度
  A——用乙酰丙酮液体处理萃取液时的吸光度
  A——用水处理萃取液时的吸光度
  注⒁:乙酰丙酮试验溶液的配制& 取符合JIS K
8359[醋酸铵(试剂)]规定的特级品规格的醋酸铵150g溶解于800mL水中,再于该溶液中加入3mL醋酸[JIS K
8355:醋酸(试剂)之特级品]和2mL乙酰丙酮[JIS K 8029:乙酰丙酮(试剂)之特级品],充分振荡混合后加水配成1000mL。
  (b)B法&
将试样剪碎,准确称取约1g置于200mL容量的玻璃磨塞烧瓶中,加水100mL塞紧,将其放在40±2℃的水浴中一边不时地振荡混合一边萃取1小时,乘热时用G2号玻璃漏斗过滤得到萃取液,然后准确地量取该萃取液5mL及甲醛标准液5mL⒂分别放进玻璃磨塞试管中,每一试管中各加入乙酰丙酮溶液5mL,塞紧后振荡混合,把试管放在40±2℃水浴上加热30分钟,再放置30分钟。然后将5mL乙酰丙酮加入5mL水中分别放入试管,进行同样操作后,以它们作为对照标样,用分光光度计,根据其在415nm附近的最大吸收波长测定吸收光度A和AS/。
  另取5mL萃取液置于玻璃磨塞试管中,加入5mL水代替乙酰丙酮,进行同样操作后,把水作为对照标样,使用与测定吸光度A和AS/时相同的波长来测定水的吸光度Ao。
接着进行确认试验,如果确认在测定吸光度A及AS/时的波长处的吸收峰就是甲醛的吸收峰的话,那么可用下列公式,算出试样的游离甲醛含量,计算到小数点以下2位。
  中 :AP————试样中的游离甲醛含量(mg/kg)
  K————甲醛标准液的浓度(μg /mL)
  A————萃取液用乙酰丙西酮试验溶液处理时的吸光度
  AO————萃取液用水处理时的吸光度
  AS————甲醛标准液用乙酰丙西酮试验溶液处理时的吸光度
  W————采取的试样量(g)
  注⒂:甲醛标准液的配制。
  (a) 福尔马林的标定& 准确量取符合JIS K 8872[甲醛溶液(福尔马林)(试剂)]中特级品规格的福尔马林约1g加水配成100
mL,从中量取10 mL,加0.1N的碘溶液50 mL,再加1N的氢氧化钾溶液20 mL以后,在常温下放置15分钟,往其中加入稀硫酸(日本药典试剂)15
mL,以淀粉试剂作为指示剂,用0.1N的硫化硫酸钠滴定过量的碘。另外,再用10 mL水进行空白试验。
福尔马林溶液中的甲醛含量按下式求出:
  式中:C——福尔马林溶液中的甲醛含量(%)
  VO——空白试验中0.1N硫代硫酸钠溶液滴定量(mL)
  V——正式试验中0.1N硫代硫酸钠溶液滴定量(mL)
  F——0.1N硫代硫酸钠溶液的标准溶液浓度
  W——所取的福尔马林溶液量(g)
  备注:0.1N碘溶液、1N氢氧化钾溶液、0.1N硫代硫酸钠溶液的滴定及标定,可以按照JIS K
8006(关于试剂含量试验中滴定操作的基本事项)的规定,或者使用日本药典定量分析用标准溶液。
  (b)甲醛标准溶液& 准确量取(a)中标定好的福尔马林溶液 ,加入配成100 mL,再从配好的溶液中量取10
mL,用水稀释10倍量。反复进行稀释操作4次后的溶液即为甲醛标准溶液。
  备注:即这种甲醛标准溶液的1mL溶液中含有4μg甲醛。
  参考:也可以从预先用已知浓度的甲醛溶液制成的检量曲线求出甲醛的浓度。
  (c)确认试验& 量取5 mL萃取液放入玻璃磨塞试管中,加入1 mL双甲酮•乙醇溶液⒃,振荡混合;将试管放在40±2℃的水浴中加热10分钟,再加入5
mL乙酰丙酮试验溶液,振荡混合后再次放在40±2℃的水浴中加热30分钟。然后,用5mL水代替萃取液进行同样的操作,以此作为对照标样测定其吸收光谱,如果该吸收光谱与波长为415nm附近测定吸光度A,AO或AS时的吸收光谱不同,那么吸光度A、AO或AS就是因甲醛吸收而产生的吸光度。
  注⒃:双甲酮•乙醇溶液的配制& 将1g双甲酮[JIS K ——1.3-环已二酮(双甲酮)(试剂)中规定的特级品]溶于乙醇[JIS K
8101乙醇(99.5)(试剂)中规定的特级品]中,配成100 mL。
  5.3.2 气相萃取法& 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气相萃取。
  以试样上取约1g的试验片,注意不使其四周的纱线被拆散,准确称重。用两根涤纶线栓在该试验片上,然后将试验片夹在剩下的试样中,装进聚氯乙烯塑料袋中,在标准状态的试验室或规定的装置内放置5小时以上。
  另外在萃取瓶(容积为1升的广口瓶)中放入100
mL水,塞上装有旋塞的橡胶塞,放进40±2℃的恒温水格内,往水槽中注入水到瓶颈部中央部位,放置10分钟以上将萃取瓶加热,从聚氯乙烯塑料袋中取出试验片,打开萃取瓶的旋塞,将橡胶塞拨出,迅速放进试验片,使涤纶吊线贴在橡胶塞上,塞好塞子,使试验片吊在瓶内,关上旋塞⒄(图1)。
  萃取瓶以这种状态,在恒温水槽保持40±2℃的温度下,放置5小时后,取出橡胶塞和试验片,再塞好塞子,使瓶慢慢倾斜,用瓶内的水洗净内壁作为萃取液。
取1mL萃取液放入试管内,加入1mL
5%的铬变酸溶液⒅,边摇动边加入5mL浓硫酸⒆,在沸腾水浴中煮沸30分钟使之发色。将发色液冷却至室温,倒入25mL的烧杯中,加水配成25mL,并用10mL水进行同样的操作处理,以此作为对照标样,使用分光光度计测定其在570nm波长附近的吸光度,由预先画好的检量曲线⒇求出萃取液中的甲醛浓度,再按下式算出试样中的游离甲醛含量。对3块试验片进行相同的试验,求其平均值,并计算到整数位。
  式中:A——试样中的游离甲醛含量(mg/kg)
  B——由检量线求出的萃取液中甲醛的浓度(mg/kg)
  W——所取的试样量(g)
  注⒄:把试验片放入萃取瓶的时候,如瓶颈部内壁潮湿,应用滤纸擦试干,以免水份吸附在试验片上,并且将试验片吊在瓶内的时候,也应悬空吊挂不使其与吸收液或瓶内壁的水相接触。
  注⒅:铬变酸应使用JIS K 8316[铬变酸钠(2水化合物)(铬变酸钠)(试剂)]中规定的特级品。
  注⒆:浓硫酸应使用JIS K 8951[硫酸(试剂)]中规定的特级品。
  注⒇:检量线是用已知浓度的甲醛水溶液,进行与萃取相同的操作处理后测定吸光度,再根据甲醛浓度对吸光度的检量表绘制而成。
  5.4 氯损试验
  5.4.1 试样尺寸&
试验用的试样应按照第3条的规定,在纵向裁取约35.5㎝长,在纬向上裁取约20.3㎝长的试样。如对纬向的试样进行试验时,则上述尺寸应在纬向上裁取约35.5㎝长,在经向上裁取20.3㎝长。
  5.4.2 氯处理& 按下列步骤进行氯处理。
  (1)试样的润湿前处理& 在800
mL烧杯中加入为试样质量的50倍的水,将试样在71±3℃温度下一边不停地搅动一边浸泡处理3分钟,使其完全润湿。取出试样澄干水分,在室温下冷却。当试样难以润湿时,可用非离子型浸透剂的0.1%水溶液进行相同处理后取出,用冷水轻轻洗净后澄干。
  (2)氯处理液的配制氯处理时,需将含有效氯约7%的次氯酸钠溶液,用碘化钾《JIS K
8913[碘化钾(试剂)]中规定的特级品》和硫代硫酸钠(结晶)《JIS K
8637[硫代硫酸钠(试剂)]中规定的特级品》进行滴定,测定其浓度,然后配制成含有效氯0.25%、pH9.5±0.1的氯处理液(21)。
  注(21):氯处理液的配制按下列方式进行;
  取试样约15 mL,准确称其质量,迅速移到1升的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线,充分振荡摇匀。取50 mL该溶液置于300
mL的三角烧杯中,加入2g碘化钾,再加入10 mL醋酸(1+1),然后用0.1N硫代硫酸钠溶液滴定,待溶液呈浅黄色后加入1
mL淀粉溶液,继续滴定到生成的蓝色消失为止,按下式算出有效氯含量(%)。
  另外再按相同条件对碘化钾进行空白试验,扣除其用量。
  式中:H——有效氯含量(%)& G——0.1N硫代硫酸钠溶液用量(mL)
   &&&& S——试样的质量(g)
  然后,按下式算出配制1升含有效氯0.25%的溶液所必需的次氯钠酸原始溶液的克数:
  式中:G——次氯酸钠原始溶液的质量(g) H——测出的有效氯含量(%)
  将按照上述方法算出的次氯酸钠原始溶液量加到900 mL水中,用碳酸氢钠《JIS K 8622[碳酸氢钠(重碳酸钠)(试剂)]中规定的特级品》或无水碳酸钠(JIS
K 8625中规定的特级品)配成pH为9.5±0.1,加水兑到1升,最后再确定其pH值。
  (3)处理& 取质量为试样质量之50倍的氯处理液置于800
mL的烧杯中,把它预先调节到25±1℃。然后把经过前处理的试样迅速投入其中,一边不时地搅动一边进行氯处理。15分钟后取出试样,用轧水机除去多余的氯溶液,注意不使其产生折皱。
  (4)水洗、干燥&
氯处理结束之后,将试样迅速投入保持在21~32℃的、为其质量50倍量的水中,一边不停地搅动,一边洗涤2分钟,然后从水中取出试样,用轧水机脱水,注意不使其产生折皱。接着换水,反复进行同样的操作5次后停止水洗。把试样用金属丝悬挂起来或摊平在金属网上晾干。不能烘干或熨干。
  备注:应当使用不腐蚀的金属丝或金属网。
  5.4.3 烫焦氯损试验&
从经过氯处理的试样上裁取大小约35㎝×3㎝的试验片5块,每块试验片的四周折去相同数量的纱线,使其大小准确地达到300㎜×25㎜。
接着,将每块试验片段对半裁成150㎜×25㎜的大小,其中1块用作烫焦氯损试验,另一块作为对照标样。
  制备好的试验片应在试验之前置于标准状态环境中达到含湿平衡后供试验用。
  烫焦氯损试验之前,应将烫焦氯损试验仪的加热板(约30㎝×100㎜)预先加热调节到185±1℃,把1块上述的烫焦氯损试验用试验片,象图2所示的那样,呈直角地贴在热板上,熨烫30秒钟,使试验片中央部位的整幅都能进行烫焦试验。
  该试验片在拉伸强力试验之前,应放置在标准状态环境中达到含湿平衡后,供烫焦试验用。
  5.4.4 拉伸强力试验&
将按照5.4.3的规定进行过烫焦试验的试验片及只经过氯处理的试验片,按5.6的规定分别测定其拉伸强力,求出各组的平均值,再按下式算出由于吸附了氯而造成的拉伸强力降低率(%)。
  式中:A——由于吸附氯造成的拉伸强力降低率(%)
  TC——经过氯处理但未经烫焦氯损试验的试验片的拉伸强力平均值。
  TCS——经过氯处理和烫焦氯损试验的试验片的拉伸强力平均值。
  5.4.5 着色度的评定& 按照JIS L
0801[色牢芭试验方法通则]之10的规定,评定试样用上述方法进行烫焦氯损试验后的这一部分的着色度。评定标准如下,但仅适用于白地试样。
着色的评定标准
着色程度等于或超过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1号
着色程度等于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2号
着色程度等于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3号
着色程度等于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4号
着色程序等于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5号
  参考:
  (1)试样或整理剂有可能受热而损伤时,则应按照上述氯处理的方法,仅用水进行处理,并按正式算出因热影响而造成的拉伸强力降低率。
  式中:A——因烫焦氯损试验引起的拉伸强力降低率(%)
&&&   TW ——经过水处理但未经烫焦氯损试验的试样的拉伸强力平均值。
  &&& TWS——经过水处理和烫焦氯损试验的试样的拉伸强力平均值。
  (2)欲求同一整理织物经过氯处理试样对未经氯处理试样的拉伸强力降低率时,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A——因氯吸附而造成的拉伸强力降低率(%)
  TcL——经过氯处理和烫焦试验的试样的拉伸强力平均值。
  TH2O——经过水处理和烫焦氯损试样的试样的拉伸强力平均值。
  在这种场合下未经氯处理试验片的制备,可用上述氯处理试样相同大小的试验片,按照氯处理的方法,但只是用水代替次氯酸钠溶液进行处理后进行烫焦试验。
  5.5 防皱率
  5.6 拉伸强力及伸长率
  5.7 撕破强力
  5.8 胀破强力
  5.9 磨损强力
  5.10 伸长弹性率
  5.11 硬挺度
  5.12 吸水性
  5.13 抗水性
  5.5~5.13 各项按下列试验方法进行,但同一种试验项目中有两种以上试验方法时,应注明所用的方法。
  (1) 机织物 按JIS L 1096[普通织物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试验。
  (2) 针织物 按JIL L 1018[针织坯布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试验。
  5.14 收缩率& 按JIS L 1042[织物收缩率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试验。
  5.15 洗涤后折皱程度的评定& 按JIS L 1096的规定进行试验。
  5.16& 色牢度& 按下列规定进行。但应注明试验项目的种类及条件。
  (1)耐光色牢度& 按JIS L 0841[耐光色牢度试验方法]、JIS L 0842[耐光(碳弧灯光)色牢度试验方法]、JIS L
0843《耐光(氙弧光)色牢度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试验。
  (2)耐洗色牢度& 按JIS L 0844[耐洗涤色牢度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试验。
  (3)耐热水色牢度& 按JIS L 0845[耐热水色牢度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试验。
  (4)耐水色牢度& 按JIS L 0846[耐水色牢度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试验。
  (5)耐汗渍色牢度& 按JIS L 0848[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试验。
  (6)耐摩擦色牢度& 按JIS L 0849[耐摩擦色牢度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试验。
  (7)耐熨烫色牢度& 按JIS L 0850[耐熨烫色牢度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试验。
  (8)耐氯漂白色牢度& 按JIS L 0856[耐氯漂白色牢度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试验。
  (9)耐干洗色牢度& 按JIS L 0860[耐干洗色牢度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试验。
  (10)耐有机溶剂色牢度& 按JIS L 0861[耐有机溶剂色牢度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试验。
  GB/T 98代替GB/T
  1.1 经各种染整加工(树脂整理、固色处理、涂料印花等)后的织物,在穿着和贮存过程中,在温度和湿度的作用下,会不同程度地释放出甲醛,污染环境,剌激人体,影响健康,许多国家都对织物释放甲醛严格控制。
  2.1 本标准等效采用ISO/FDIS 97《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3.1 GB/T 98提供了测定释放甲醛的方法。
  4.1 本标准除了在甲醛标准溶液的工作曲线浓度范围、样品保存方法、乙酰丙酮试剂配制后使用时间等方面与原GB/T
稍有变化外,还增加了怀疑显色的颜色不是来自于甲醛时,可用双甲酮乙醇溶液进行确认试验的内容。
  5.1 本标准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6.1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代替GB/T。
  7.1 本标准由原中国纺织总会提出。
  8.1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归口。
  9.1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纺织科学研究院。
  10.1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静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
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Textiles—Determination of formaldehyde—Part 1:Free and hydrolized formaldehyde(Water extraction method)
  0 告诫
  如若未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本标准中所使用的物质和程序有可能造成对健康的危害。这仅指在技术上的适当性,使用者仍负有在任何阶段的关于健康和安全方面的法律责任。执行本规定的人员必须是合格并有经验者。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过水解作用萃取游离甲醛总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状态的纺织品的试验。此方法适用于游离甲醛含量为20mg/kg到3500mg/kg之间的纺织品。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 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 &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原理
  经过精确称量的试样,在40℃水浴中萃取一定时间,从织物上萃取的甲醛被水吸收,然后萃取液用乙酰丙酮显色,显色液用分光光度计比色测定其甲醛含量。
  4 试剂
  所有试剂均采用分析纯,所有用水约为3级水(GB/T )。
  4.1 乙酰丙酮试剂(纳氏试剂)
  在1000mL容量瓶中加入150g乙酸铵,用800mL水溶解,然后加3mL冰乙酸和2mL乙酰丙酮,用水稀释至刻度,用棕色瓶贮存。
  注1:贮存开始12h颜色逐渐变深,为此,用前必须贮存12h,试剂6星期内有效。经长时期贮存后其灵敏度会稍起变化,故每星期应画一校正曲线与标准曲线校对为妥。
  4.2 甲醛溶液,浓度约37%(m/V或m/m)。
  4.3 双甲酮(dimedone)乙醇溶液
  1g双甲酮(二甲基-二羟基-间苯二酚或5,5-二甲基-环已二酮)用乙醇溶解并稀释至100mL。用前即配。
  5 设备
  5.1 50mL,250mL,500mL,1000mL容量瓶。
  5.2 250mL碘量瓶或带盖三角烧瓶。
  5.3 1mL,5mL,10mL和25mL单标移液管及5mL刻度移液管。
  注2:可以使用一种与手工移液管同样精确的自动吸液系统。
  5.4 10mL,50mL量筒。
  5.5 分光光度计(波长412nm)。
  5.6 试管及试管架。
  5.7& 恒温水浴锅,(40±2)℃。
  5.8& 2号玻璃漏斗式滤器。
  5.9& 天平,精确至0.2mg。
  6 甲醛标准溶液的配制和标定
约1500μg/ml甲醛原液的制备:用水稀释3.8ml甲醛溶液(4.2)至1L,用标准方法测甲醛原液浓度(见附录A)。记录该标准原液的精确浓度,该原液可贮存四星期,用以制备标准稀释液。
  6.2 稀释
  若用1g试验样品和100mL水,试验样品中对应的甲醛浓度将是标准溶液中精确浓度的100倍。
  6.2.1标准溶液(S2)的制备
  在容量瓶中将10mL按6.1准备的滴定过的标准原液(含甲醛1.5mg/mL)用水稀释至200mL,此溶液含甲醛75mg/L。
  6.2.2 校正溶液的制备
  根据标准溶液(S2)制备校正溶液。在5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下列所示溶液中至少5种溶液:
  1mL S2至500 mL,包含0.15μg甲醛/ mL≡15mg甲醛/kg织物
  2 mL S2至500 mL,包含0.30μg甲醛/ mL≡30mg甲醛/kg织物
  5 mL S2至500 mL,包含0.75μg甲醛/ mL≡75mg甲醛/kg织物
  10 mL S2至500 mL,包含1.50μg甲醛/ mL≡150mg甲醛/kg织物
  15 mL S2至500 mL,包含2.25μg甲醛/ mL≡225mg甲醛/kg织物
  20 mL S2至500 mL,包含3.00μg甲醛/ mL≡300mg甲醛/kg织物
  30 mL S2至500 mL,包含4.50μg甲醛/ mL≡450mg甲醛/kg织物
  40 mL S2至500 mL,包含6.00μg甲醛/ mL≡600mg甲醛/kg织物
  计算工作曲线y=a+bx,此曲线用于所有测量数值,如果试验样品中甲醛含量高于500mg/kg,稀释样品溶液。
  注3:若要使校正溶液中的甲醛浓度和织物试验溶液中浓度相同,须进行双重稀释。如果每千克织物中含有20mg甲醛,用100mL水萃取1.00g样品溶液中含有20μg甲醛,以此类推,则1mL试验溶液中的甲醛含量为0.2μg。
  7 试样的准备
  样品不需调湿,因为与调湿有关的干度和湿度可影响样品中甲醛的含量,在测试以前,把样品贮存进一个容器。
  注4:可以把样品放入一聚乙烯包袋里贮藏,外包铝箔,其理由是这样贮藏可预防甲醛通过包袋的气孔散发。此外,如果直接接触,催化剂及其他留在整理过的未清洗织物上的化合物会和铝箔发生反应。
  剪碎后的试样1g(精确至10mg),分别放入250mL带塞子的碘量瓶或三角烧瓶(5.2)中,加100mL水,盖紧盖子,放入(40±2)℃水浴(60±5)分钟,每5分钟摇瓶一次,用过滤器(5.8)过滤至另一碘量瓶中。如果甲醛含量太低,增加试样量至2.5g,以确保测试的准确性。
  若出现异议,则使用一调湿过的相同样品来计算一个校正系数,用于校正试验中所用试样。
  从样品上剪下的试验样品,立即称量,并在调湿(根据GB 6529)后再次称量,用这些数值计算出校正系数,用于计算样品溶液中使用的试样调湿后的质量。
  8 操作程序
  8.1 用单标移液管吸取5mL过滤后的样品溶液和5mL标准甲醛溶液放入不同的试管(5.6)中,分别加5mL乙酰丙酮溶液(4.1)摇动。
首先把试管放在(40±2)℃水浴中显色(30±5)分钟,然后取出,常温下放置(30±5)分钟,用5mL蒸馏水加等体积的乙酰丙酮作空白对照,用10mm的吸收池在分光光度计412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如预期从织物上萃取的甲醛量超过500mg/kg,或试验采用5:5比例,计算值超过500mg/kg时,稀释萃取液使之吸光度在工作曲线的范围中(在计算结果时,要考虑稀释因素)。
考虑到样品溶液的不纯或褪色,取5mL样品溶液放入另一试管,加5mL水(第4章)代替乙酰丙酮,用与8.2相同的方法处理及测量此溶液的吸光度,用水(第4章)作对照。
  8.5 做三个平行试验
  注意:将已显现出的黄色暴露于阳光下一定时间会造成褪色,如果显色后,在强烈阳光下试管读数有明显延迟(例如1h),则需要采取措施保护试管,比如用不含甲醛的遮盖物遮盖试管。否则若需要延迟读数,颜色可稳定一段时间(至少过夜)。
  8.6 如果怀疑吸收不是来自于甲醛而是使用例如有颜色的试剂,用双甲酮进行一次确认试验(8.7)。
  注5:双甲酮与甲醛反应,将看不到在甲醛反应产生的颜色。
双甲酮确认试验:取5mL样品溶液入一试管(必要时稀释,见8.3),加1mL双甲酮乙醇溶液并摇动,把溶液放入(40±2)℃水浴(10±1)分钟,加5mL乙酰丙酮试剂摇动,继续放入(40±2)℃水浴(30±5)分钟,取出试管室温下放置(30±5)分钟。测量用相同方法制成的对照溶液的吸光度,对照溶液用水(第4章)而不是用样品溶液,来自甲醛在412nm的吸光度将消失。
  9 结果的计算和表示方法
  各试验样品用式(1)来校正样品吸光度:
  A=AS-Ab-(Ad)……………………………(1)
  式中:A——校正吸光度;
  As——试验样品中测得的吸光度;
  Ab——空白试剂中测得的吸光度;
  Ad——空白样品中测得吸光度(仅用于变色或沾污的情况下)。
  用校正后的吸光度数值,通过工作曲线查出甲醛含量,用μg/mL表示。
  用式(2)计算从每一样品中萃取的甲醛量:
      C×100
  F= ………………………(2)
       m
  式中:F——从织物样品中萃取的甲醛含量,mg/kg;
  C——读自工作曲线上的萃取的甲醛浓度,mg/L;
  m——试样的质量,g。
  计算三次结果的平均值。
  10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要包括下列内容:
  a) 本标准号;
  b) 来样日期、试验前的贮存方法及试验日期;
  c) 试验样品的说明和包装方法;
  d) 试验样品的总量和校正系数;
  e) 工作曲线的范围;
  f) 从样品中萃取的甲醛含量,mg/
  g) 指定程序中产生的偏差。
  (标准的附录)
甲醛原液的标准化
  A1 总则
  含量约1500μg/mL的甲醛原液必须精确地标准化,这是为了做一精确的工作曲线用于比色分析中。
  A2 原理
  一整分量原液与过量的硫酸钠反应,用标准酸液在百里酚酞指示下进行反滴定。
  A3 设备
  A3.1& 10mL单标移液管。
  A3.2& 50mL单标移液管。
  A3.3& 50mL 滴定管。
  A3.4& 150mL三角烧瓶。
  A4 试剂
  A4.1& 亚硫酸钠[c(Na2SO3)=1mo1/L]:每升水(第4章)溶解126g无水亚硫酸钠。
  A4.2& 百里酚酞指示剂:10g百里酚酞溶解于1L乙醇溶液中。
  A4.3& 硫酸:c(H2SO4)=0.01mo1/L。
  注:可以从化学品供应公司购得或用标准氢氧化钠溶液标定。
  A5 操作程序
  移取50mL亚硫酸钠(A4.1)入三角烧瓶(A3.4)中,加百里酚酞指示剂(A4.2)2滴,如需要,加几滴硫酸(A4.3)直至蓝色消失。
  移10mL甲醛原液至瓶中(蓝色将再出现),用硫酸(A4.3)滴定至蓝色消失,记录用酸体积。
  1、硫酸溶液的体积约25mL。
  2、可使用校正pH值来代替百里酚酞指示剂,在此情况下,最终点为pH=9.5。
  上述操作程序重复进行一次。
  A6 计算
  1mL 0.01 mol/L硫酸相当于0.6mg甲醛。
  用式(A1)计算原液中甲醛浓度:
  计算结果的平均值,并用根据(A1)得出的浓度绘制用于比色计分析的工作曲线。
  (指示的附录)
方法精确性参考资料
  本标准试验方法是根据一个芬兰方法,其试验的精确度取决于样品的甲醛含量。
  甲醛含量,mg/kg&& &&&&&&&&&&&&
  1000&&&&&&&&&&&&&&&&&&&&&&&&
  100&&&&&&&&&&&&&&&&&&&&&&&&&
  20&&&&&&&&&&&&&&&&&&&&&&&&&&
  10&&&&&&&&&&&&&&&&&&&&&&&&&&
  甲醛的含量低于20mg/kg变化是看不出的。
  注:GB/T2912.1方法中的校正曲线与用上面提到的结果制成的曲线不同。
  GB/T 98 代替GB/T
  11.1 经各种染整加工(树脂整理、固色处理、涂料印花等)后的织物,在穿着和贮存过程中,在温度和湿度的作用下,会不同程度地释放出甲醛,污染环境,剌激人体,影响健康,许多国家都对织物释放甲醛严格控制。
  12.1 本标准等效采用ISO/FDIS 98《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2部分:释放甲醛(蒸气吸收法)》。
  13.1 GB/T 98提供了水萃取法测定游离水解甲醛的方法。
  14.1 本标准在甲醛标准溶液的工作曲线浓度范围、样品保存方法、乙酰丙酮试剂配制后使用时间及用量、试验温度和时间等方面与原GB/T 有些变化。
  15.1 本标准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
  16.1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代替GB/T 。
  17.1 本标准由原中国纺织总会提出。
  18.1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归口。
  19.1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纺织科学研究院。
  20.1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静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2部分:
释放甲醛(蒸气吸收法)
Textiles—Determination of formaldehyde—Part 2:Released formaldehyde(Vapour absorption method)
  0 告诫
  如若未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本标准中所使用的物质和程序有可能造成对健康的危害。这仅指在技术上的适当性,使用者仍负有在任何阶段的关于健康和安全方面的法律责任。执行本规定的人员必须是合格并有经验者。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任何状态的纺织品在加速贮存条件下用蒸气吸收法测定释放甲醛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释放甲醛含量为20mg/kg到3500mg/kg之间的纺织品。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 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 &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原理
  一个已称重的织物试样,悬挂于密封瓶中的水面上,瓶放入控温烘箱内规定时间,被水吸收的甲醛,用乙酰丙酮显色,显色液用分光光度计比色测定其甲醛含量。
  4 试剂
  所有试剂均采用分析纯,所有用水约为3级水(GB/T )。
  4.1 乙酰丙酮试剂(配制方法见GB/T 98中4.1)。
  附录B描述了用铬变酸(chromotropic acid)方法替代乙酰丙酮试剂。
  4.2 甲醛溶液,浓度约37%(m/V或m/m)。
  5 设备
  5.1 玻璃(保存)广口瓶,1L,有密封盖(见图1)。
a)插入密封广口瓶中的金属丝网蓝&&&&&&&&&&&&&&&&&
小型金属丝网篮,如图1a)(或其他可悬挂织物于瓶内水上部的适当工具。作为金属丝网蓝的变通方法,可用双股缝线将折成两半的织物围系起来,挂于水面上,线头系牢于瓶盖顶部
  5.3 50mL,250mL,500mL,1000mL容量瓶。
  5.4 1mL,5mL,10mL,15mL,20mL,25mL,30mL,和50mL单标移液管。
  5.5 电热鼓风箱,(49±2)℃。
  5.6 分光光度计,波长412nm。
  5.7 10mL,50mL量筒。
  5.8试管及试管架。
  5.9 恒温水浴锅,(40±2)℃。
  5.10 天平,精确至0.2mg。
  6 甲醛标准溶液的配制和标定
  6.1 甲醛原液的制备:见GB/T 98中6.1。
  6.2 稀释:见GB/T 98中6.2。
  6.2.1标准溶液(S2)的制备:见GB/T 98中6.2.1。
  6.2.2 校正溶液的制备:
  根据标准溶液(S2)制备校正溶液。在5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下列所示溶液中至少5种溶液:
  1mL S2至500 mL,包含0.15μg甲醛/mL≡7.5mg甲醛/kg织物
  2mL S2至500 mL,包含0.30μg甲醛/mL≡15mg甲醛/kg织物
  5mL S2至500 mL,包含0.75μg甲醛/mL≡37.5mg甲醛/kg织物
  10 mL S2至500 mL,包含1.5μg甲醛/mL≡75mg甲醛/kg织物
  15 mL S2至500 mL,包含2.25μg甲醛/ mL≡112.5mg甲醛/kg织物
  20 mL S2至500 mL,包含3.00μg甲醛/mL≡150mg甲醛/kg织物
  30 mL S2至500 mL,包含4.50μg甲醛/mL≡225mg甲醛/kg织物
  40 mL S2至500 mL,包含6.00μg甲醛/mL≡300mg甲醛/kg织物
  计算工作曲线y=a+bx,此曲线用于所有测量数值,如果试验样品中甲醛含量高于500mg/kg,稀释样品溶液。
  注1:若要使校正溶液中的甲醛浓度和织物试验溶液中的浓度相同,须进行双重稀释。如果织物中含有20mg甲醛/kg,用50mL水萃取1.00g样品溶液中含有20μg甲醛,以此类推,则1mL试验溶液中的甲醛含量为0.4μg。
  7 试样的准备
  样品不需调湿,因为与调湿有关的干度和湿度可影响样品中甲醛的含量,在测试以前,把样品贮存进一个容器。
  每块试样剪成1g左右,然后精确称至±10mg。
  注2:可以把样品放入一聚乙烯包袋里贮藏,外包铝箔,其理由是这样贮藏可预防甲醛通过包袋的气孔散发。此外,如果直接接触,催化剂及其他留在整理过的未清洗织物上的化合物会和铝箔发生反应。
  注3:每块试样平行试验三次。
  8 操作程序
  8.1每只试验瓶底放50mL水,用金属丝网篮或其他手段次一块试样悬于每瓶水面之上,盖紧瓶盖,放入(49±2)℃烘箱中20h±15分钟,取出试瓶,冷却
(30±5)分钟,从瓶中取出试样和网篮或其他支持件,再盖紧瓶盖,将瓶摇动以混和瓶侧任何凝聚物。
将5mL乙酰丙酮试剂(4.1)移入适量试管或其他合适烧瓶,并在一只另外的试管中注入5mL乙酰丙酮试剂作空白试验,从每只样品保持瓶中吸入5mL萃取液加至试管中,做空白试验则加5mL蒸馏水于试管中,混和,摇匀,将试管放入(40±2)℃水浴中
(30±5)分钟,冷却,在波长412nm处测吸光度,用吸光度在甲醛标准溶液工作曲线上查得对应的样品溶液中的甲醛含量(μg/mL)
  8.3 同GB/T 98中8.3。
  注意:将已显现出的黄色暴露于阳光下一定时间会造成褪色,如果显色后,在强烈阳光下试管读数有明显延迟(例如1h),则需要采取措施保护试管,比如用不含甲醛的遮盖物遮盖试管。否则若需要延迟读数颜色可稳定一段时间(至少过夜)。
  9 结果的计算和表示方法
  用式(1)计算织物样品中的甲醛含量。
  式中:F——织物样品中的甲醛含量,mg/kg;
  C——读自工作曲线上的萃取液中的甲醛浓度,mg/L;
  m——试样的质量,g。
  10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要包括下列内容:
  a) 本标准号;
  b) 来样日期、试验前的贮存方法及试验日期;
  c) 试验样品的说明和包装方法;
  d) 试验样品的量;
  e) 工作曲线的范围;
  f) 从样品中萃取的甲醛含量,mg/
  g) 指定程序中产生的偏差。
  (标准的附录)
甲醛原液的标准化
  A1 总则
  含量约1500μg/mL的甲醛原液必须精确地标准化,这是为了做一精确的工作曲线用于比色分析中。
  A2 原理
  一整分量原液与过量的硫酸钠反应,用标准酸液在百里酚酞指示下进行反滴定。
  A3 设备
  A3.1& 10mL单标移液管。
  A3.2& 50mL单标移液管。
  A3.3& 50mL 滴定管。
  A3.4& 50mL三角烧瓶。
  A4 试剂
  A4.1& 亚硫酸钠[c(Na2SO3)=1mo1/L]:每升水(第4章)溶解126g无水亚硫酸钠。
  A4.2& 百里酚酞指示剂:10g百里酚酞溶解于1L乙醇溶液中。
  A4.3& 硫酸:c(H2SO4)=0.01mo1/L。
  注:可以从化学品供应公司购得或用标准氢氧化钠溶液标定。
  A5 操作程序
  移取50mL亚硫酸钠(A4.1)入三角烧瓶(A3.4)中,加百里酚酞指示剂(A4.2)2滴,如需要,加几滴硫酸(A4.3)直至蓝色消失。
  移10mL甲醛原液至瓶中(蓝色将再出现),用硫酸(A4.3)滴定至蓝色消失,记录用酸体积。
  1、硫酸溶液的体积约25mL。
  2、可使用校正pH值来代替百里酚酞指示剂,在此情况下,最终点为pH=9.5。
  上述操作程序重复进行一次。
  A6 计算
  1 mL 0.01mol/L硫酸相当于0.6mg甲醛。
  用式(A1)计算原液中甲醛浓度:
  计算结果的平均值,并用根据式(A1)得出的浓度绘制备用于比色计分析的工作曲线。
  (提示的附录)
用铬变酸替代乙酰丙酮试剂操作程序
  B1 试剂
  B1.1 铬变酸50g/L,新配的水溶液,如需要,用前过滤。
  注:此试剂作为测定甲醛的钠盐,它的质量好坏,变化是明显的,每新购一批药品要做一新的校正曲线,溶液超过12h要重配。
  B1.2 经浓缩的硫酸(密度1.84g/L),分析纯。
  B1.3 硫酸[c(H2SO4)=7.5 mol/L]:经浓缩的硫酸(B1.2)(750g,405mL)小心地加入水中,冷却,用水稀释至1L,并在用前冷却。
  B2 操作程序
  B2.1 吸可被1.0 mL整除的液体(从8.1取)至一试管,向这液体加4.0 mL,7.5 moL/L硫酸(B1.3),1.0 mL,50
g/L铬变酸溶液(B1.1)和5.0 mL经浓缩的硫酸(B1.2),加好每一样东西后,彻底混合试管中的物质,至少等2分钟,再加下一试剂。
  B2.2 支撑此管子,使之垂直于沸水浴中(水浴的液面应超过管子溶液的液面)(30±1)分钟。冷却后,转移这溶液至50
mL容量瓶中,加蒸馏水至刻度,摇动,冷却瓶子及容量瓶中的东西至室温,至少1h,如需要,加更多的水至该度。
  B2.3 用分光度仪或比色计在570nm测吸光度,把稀释液放入10㎜测定池中与由1.0 mL 水,4.0 mL,7.5 moL/L 硫酸, 1.0 mL 50
g/L铬变酸溶液和5.0 mL 经浓缩的硫酸制成的空白液作对比。
  如果吸光度超过1.0,用可被0.5 mL 整除的最初的液体加0.5 mL 水再重新进行比色测定。
  1 在甲醛浓度高时,吸光度与浓度之间的关系是非线性的,也可能会出现其他颜色,因此在测量吸光度超过1.0
时,操作程序在溶液用水稀释后再重复一次,总体积用水补足至1.0 mL 。
  2 发色后4h内吸光度不变。
  3 如果吸光度低于0.1,可在溶液被稀释至50 mL 以前吸光度来提高操作程序的灵敏度,提供的溶液允许至少1h冷却至室温,使用适当的低甲醛校正曲线。
  4 在发色的溶液稀释期间,容量瓶中的物质将被彻底地混和,否则溶液分层将出现错误的结果。
  当使用此方法时,两种改变可能是必要的,一种是用于制备工作曲线的甲醛标准溶液的量,另一种是取自广口瓶的样品溶液的量。
  注意:因为浓缩的硫酸在用铬变酸法时使用,必须非常小心来保护所有操作人员和分光光度计。
  (提示的附录)
试验精确性的参考资料
  C1 精确性
  此方法以美国纺织化学家染色家学会(AATCC)方法112的实验室间研究(ILS)为基础,即49℃,20h萃取时间及5/5的样品与纳氏试剂比例,各实验室中的操作人员对每一织物作重复三次测定,在第一次ILS中,由九个实验室在三个低甲醛含量水平上(100μg/
g~400μg/g),对一织物进行测试,并对结果以方差方法进行分析,在第二次ILS中,由八个实验室测定十种0μg/g的织物并分析结果。
  关于零甲醛织物的主要差别详见表C1,关于低甲醛织物的主要差别见表C2。
  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实验室要比较结果,则应在进行试验比较前先确定实验室的甲醛水平。
  若实验室所进行的比较是关于单一织物的甲醛释放量,应使用表C2中单一释放量栏的主要差别。
  若实验室所进行的比较是关于一系列织物的甲醛释放量范围,则应使用表C2中多样水平栏中的主要差别。
表C1 零甲醛的主要差别平均值的极限差95%可能性(μg/g)
测试次数/平均值
一个实验室
实验室间单一织物
实验室间多种织物
表C2 低醛的主要差别平均值的极限差95%可能性(μg/g)
测试次数/平均值
一个实验室
实验室间单一织物
实验室间多种织物
  实验室平均测试数量也会影响主要差别
  C2 倾向性
  织物的甲醛释放只能根据不同的方法分别定义,没有一种独立的方法来决定其真实数值,在此方法中,以此途径来估算加速贮存条件下织物中释放甲醛含量,目前尚无已知的倾向性。
  日发布
  日实施
  本标准的产品分类和要求采用国际生态纺织品研究与检验协会Oeko-Tex—2002《生态态纺织品通用及特殊技术要求》,对生态纺织品进行了分类,规定了各项指标限量值及检测方法,并增加了婴幼儿用品耐唾液色牢度的具体指标和生态纺织品的定义。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浙江丝绸科学研究院协助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治恩、王宝军、李纯、崔怀珠、卢鸯、陈海相。
  本标准首次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cological Textile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纺织品的分类、要求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纺织品及其附件,皮革制品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学品、助剂和染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eqv ISO/FDIS 14184.1)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eqv ISO 105/X12)
  GB/T 3922& 纺织品 耐汗渍色牢度试验(eqv ISO 105/E04)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eqv ISO 105/E01)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idt ISO 3071)
  GB/T 17592.1&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17593.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7592.3&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方法& 薄层层析法
  GB/T 17953& 纺织品& 重金属离子检测方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8412& 纺织品& 有机氯杀虫剂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18414.1& 纺织品& 五氯苯酚残留量的测定 第1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18414.2& 纺织品& 五氯苯酚残留量的测定 第2部分:气相色谱法
  GB/T 18886&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唾液色牢度
  SN 0704& 出口皮革手套中铬(六价)含量的检测方法 分光光度法
  Oeko-Tex 200& 检测程序
  3 述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态纺织品ecological textiles
  采用对环境无害或少害的原料和生产过程所生产的对人体健康无害的纺织品。
  4 产品分类
  按照产品(包括生产过程各阶段的中间产品)的最终用途,分为四类。
  4.1 婴幼儿用品:供年龄在2岁及以下的婴幼儿使用的产品。
  4.2 直接接触皮肤用品:在穿着或使用时,其大部分面积与人体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如衬衫、内衣、毛巾、床单等)。
  4.3 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在穿着或使用时,不直接接触皮肤或其小部分面积与人体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如外衣等)。
  4.4 装饰材料:用于装饰的产品(如桌布、墙布、窗帘、地毯等)。
  5 要求
  5.1 生态纺织品的技术要求见表1。
  5.2 有害染料、杀虫剂、PVC增塑剂、有机氯载体和禁用阻燃剂的具体物质名单见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
婴幼儿用品
直接接触皮肤用品
不直接接触皮肤用品
甲醛≤可萃取的重金属≤
铬(六价)
低于检出限e
  续上表
婴幼儿用品
直接接触皮肤用品
不直接接触皮肤用品
总量(包括PCP/TeCP)f
五氯苯酚(PCP)
2,3,5,6-四氯苯酚TeCP
邻苯基苯酚(OPP)
有机氯载体≤
PVC增塑剂≤
DINP,DNOP,DEHP,DIDP,BBP,DBP/总量
有机锡化合物≤
三丁基锡(TBT)
二丁基锡(DBT)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PBB,TRIS,TEPA
色牢度(沾色)h≥
挥发性物质释放j≤
乙烯基环已烷
4-苯基环已烷
芳香化合物
挥发性有机物
a后续加工工艺中必须经过湿处理的产品,pH值可放宽至4.0~10.5之间;产品分类为装饰材料的皮革产品、涂层或层压(复合)产品,其pH值允许在3.5~9.0之间。
b相当于按GB/T2911.1测试方法低于20 mg /㎏。
c仅对于天然材料(包括木质材料)及金属辅料。
d对无机材料制成的附件不要求。
e合格限量值:对Cr(VI)为0.5 mg /㎏,对芳香胺为20 mg /㎏,对致敏染料为0.006%。
f仅对于天然纤维。
g符合本技术要求的整理除外。
h对洗涤褪色型产品不要求。
i对于颜料、还原染料或硫化染料,其最低的耐干摩擦色牢度允许为3级。
j针对除纺织地板覆盖物以外的所有制品,异常气味的种类见附录F。
适用于纺织地毯、床垫以及发泡和有大面积涂层的非用于穿着的物品。
  6 试验方法
  6.1 pH值按GB/T 7573执行。
  6.2 游离甲醛含量按GB/T 2912.1执行。释放甲醛含量按Oeko-Tex 200执行。
  6.3 可萃取重金属按GB/T 17593执行,并采用人造酸性汗液提取重金属,其中六价铬参照SN 0704执行。
  6.4 有机氯杀虫剂按GB/T 18412执行,其他种类杀虫剂参照GB/T 18412执行。
  6.5 含氯酚按GB/T 18414.1和GB/T 18414.2执行。
  6.6 有机氯载体按Oeko-Tex 200执行。
  6.7 PVC增塑剂按Oeko-Tex 200执行。
  6.8 挥发性物质释放按Oeko-Tex 200执行。
  6.9 纺织地板覆盖物的气味按Oeko-Tex 200执行,其他所有制品的异常气味按本标准附录F执行。
  6.10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按GB/T 17592.1、GB/T 17592.2、GB/T 17952.3执行,致癌染料和致敏染料按Oeko-Tex 200执行。
  6.11 有机锡化合物按Oeko-Tex 200执行。
  6.12 耐摩擦色牢度按GB/T 3920执行。
  6.13 耐汗渍色牢度按GB/T 3922执行。
  6.14 耐水色牢度按GB/T 5713执行。
  6.15 耐唾液色牢度按GB/T 18886执行。
  7 取样
  7.1 按有关标准规定或双方协议执行,否则7.2~7.4执行。
  7.2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代表性样品,试样数量应满足6试验方法中全部试验方法的要求。
  7.3 样品抽取后,应密封放置,不应进行任何处理。
  7.4 布匹试样:至少从距布端2m以上取样,每个样品尺寸为1m×全幅;服装或制品试样则以一个单件为一个样品。
  8 判定规则
  如果测试结果中有一项超出表1规定的限量值,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规范性附录)
  A.1 还原条件下染料中不允许分解出的有毒芳胺。
  A.1.1 第一类:对人体有致癌性的芳胺,见表A.1
化学文摘编号
4-氨基联苯
4-aminobiphenyl
4-氯-邻甲基苯胺
4-chloro-o-toluidine
2-naphthylamine
  A.1.2 第二类:对动物有致癌性,对人体可能有致癌性的芳胺,见表A.2。
化学文摘编号
邻氨基偶氮甲苯
o-aminoazotoluene
2-氨基-4-硝基甲苯
2-amino-4-nitrotoluene
p-chloroaniline
2,4-二氨基苯甲醚
2,4-diaminoanisole
4,4/-二氨基二苯甲烷
4,4/-diaminobiphenymethane
3,3/-二氯联苯胺
3,3/-dichlorobenzidine
3,3/-二甲氧基联苯胺
3,3/-dimethoxybenzidine
3,3/-二甲基联苯胺
3,3/-dimethylbenzidine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甲烷
3,3/-dimethyl--4,4/-diaminobiphenylmethane
p-cresidine
4,4/-亚甲基-二-(2-氯苯胺)
4,4/-methylene-bis-(2-chloroaniline)
4,4/-二氨基二苯醚
4,4/-oxydianiline
4,4/-二氨基二苯硫醚
4,4/-thiodianiline
o-toludine
2,4-二氨基甲苯
2,4-toluylendiamine
2,4,5-三甲基苯胺
2,4,5-trimethylaniline
邻甲氧基苯胺
o-anisidine
2,4-二甲基苯胺
2,4-xylidine
2,6-二甲基苯胺
2,6-xylidine
  A.2 致癌染料,见表A.3
染料索引商品名
染料索引结构号
化学文摘编号
Acid Red 26
Basic Red 9
Direct Black 38
Direct Blue 6
Direct Red 28
Disperse Blue 1
Disperse Yellow 3
  A.3 致敏染料,见表A.4。
染料索引商品名
染料索引结构号
化学文摘编号
Disperse Blue 1
Disperse Blue 3
Disperse Blue 7
Disperse Blue 26
Disperse Blue 35
Disperse Blue 102
Disperse Blue 106
分散蓝 124
Disperse Blue 124
Disperse Orange 1
Disperse Orange 3
Disperse Orange 37
Disperse Orange 76
Disperse Red 1
Disperse Red 11
Disperse Red 17
Disperse Yellow 1
Disperse Yellow 3
Disperse Yellow 9
Disperse Yellow 39
Disperse Yellow 49
  (规范性附录)
  B.1杀虫剂,见表B.1。
化学文摘编号
甲氨甲酸萘酯
二羟二萘基二硫醚
53-19-0,72-54-8
50-29-3,789-02-6
α-endosulfan
β-endosulfan
heptachlor
七氯环氧化物
heptachloroepoxide
hexachlorobenzene
α-hexachlorcyclohexane
β-hexachlorcyclohexane
γ-hexachlorcyclohexane
高丙体六六六
甲氧滴滴涕
methoxychlor
trifluralin
azinophosmethyl
乙基谷塞昂
azinophosethyl
乙基溴硫磷
bromophosethyl
化学文摘编号
毒虫畏,杀螟威
chlorfenvinphos
香豆磷,蝇毒磷,库马福司
氟氯氰菊酯,百树菊酯
cyfluthrin
(RS)-氟氯氰菊酯
cyhalothrin
三硫代磷酸三丁酯
氯氰菊酯,腈二氯苯醚菊酯
cypermethrin
deltamethrin
二嗪磷,乱匹硫磷,二嗪农
2,4-滴丙酸
dichorprop
dicrotophos
dimethoate
dinoseb and salts
esfenvalerate
fenvalerate
氯苯甲脒,氯二甲脒
chlordimeform
2-甲-4-氯苯氧乙酸
2-甲-4-氯苯氧丁酸
2-甲-4-氯苯氧丙酸
metamidophos
monocrotophos
对硫磷,硝苯硫磷脂E-606,1605
甲基对硫磷
parathion-methyl
速灭磷,磷君,法斯金
phosdri/mevinphos
propetamphos
profenophos
quinalphos
  (规范性附录)
  C.1 PVC增塑剂,见表C.1。
化学文摘编号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
di-iso-nonyl phthalate DINP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di-n-octyl phthalate DNOP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
di(2-ethyl hexyl)-phthalate DEHP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
di-isodecyl phthalate DIDP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
butyl-benzyl phthalate BB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i-butuyl phthalate DBP
  (规范性附录)
有机氯载体
  D.1 有机氯载体,见表D.1。
二氯苯类化合物
dichlorobenzenes
氯甲苯类化合物
chlorotoluenes
三氯苯类化合物
tichlorobenzenes
二氯甲苯类化合物
dichlorotoluenes
四氯苯类化合物
tetrachlorobenzenes
三氯甲苯类化合物
trichlorotoluenes
五氯苯类化合物
pentachlorobenzenes
四氯甲苯类化合物
tetrachlorotoluenes
六氯苯类化合物
hexachlorobenzenes
五氯甲苯类化合物
pentachlorotoluenes
  (规范性附录)
禁止使用的阻燃剂
  E.1 阻燃剂,见表E.1。
化学文摘编号
PBB polybrominated biphenyles
三-(2,3-溴丙基)-磷酸酯
TRIS t -(2,3-dibromo-propy)-phosphate
三-(氮环丙基)-膦化氧
TEPA tris-(azir-idinyl)-phos-phinoxide
  (规范性附录)
异常气味的测定――嗅辨法
  F.1 范围。
  F.1.1 本附录规定了一种纺织品上异常气味的测定方法。
  F.1.2 本方法适用于除纺织地板覆盖物以外的所有纺织品。
  F.2 原理
  将纺织品试样置于环境中,利用人的嗅觉来判定其所带有的气味。
  F.3 取样
  F.3.1 织物试样:尺寸不小于20㎝×20㎝。
  F.3.2 纱线和纤维试样:质量不少于50g。
  F.3.3 抽取样品后应立即将其放入一洁净无气味的密闭容器内保存。
  F.4 程序
  F.4.1 试验应在得到样品后24h之内完成。
  F.4.2 试验应在洁净的无异常气味的测试环境中进行。
  F.4.3 将试样放于试验台上,操作者事先应洗净双手,戴上手套,双手拿起试样靠近鼻腔,仔细嗅闻试样所带有的气味,如检测出下列气味中的一种或几种,即判为不合格,并做记录。
  a) 霉味;
  b) 高沸点石油味(如汽油、煤油味);
  c) 鱼腥味;
  d) 芳香烃气味;
  e) 香味。
  如未检出上述气味,则在报告上注明“无异常气味”。
  注:为了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参加气味测定的人员,事先不能吸烟或进食辛辣刺激食物,不能化妆。由于嗅觉易于疲劳,测定过程中需经常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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