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门实际,有多项it部门培训计划划的可重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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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因公出国(境)培训中期规划 (年)和申报2018年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自:出国培训管理司 时间: 字体:
外专发〔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
& & &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大战略部署对人才培养和储备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培训(以下简称培训)总体规划,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从2018年起,将实行培训中期规划、支出规划与当年计划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出国(境)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订培训中期规划及编制培训项目支出规划
& & & &制订培训中期规划及编制培训支出规划,有利于合理配置境外培训资源,有利于提高培训项目的持续性发展,有利于发挥组团单位及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部门的主体作用,全面提高培训管理水平。要做好中期规划、项目库、年度计划的衔接,精心编制培训项目支出规划,全面做实培训项目库,并以此指导年度培训项目计划的编制。
(一)制订因公出国(境)培训中期规划()
& & & &各地区各部门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十三五&期间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总体要求,制订因公出国(境)培训中期规划(),规划应聚焦制约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以中央和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等为重点,明确本地区本部门年出国(境)培训的规模和优化培训结构等主要工作目标、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政策措施等方面内容。各地区各部门培训中期规划应于2018年2月底前通过系统报送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司。
(二)编制年培训项目支出规划和申报年度备选项目
& & & &1.编制年培训项目支出规划。各地区各部门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部门要参照《财政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年支出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7〕88号)相关要求,编制培训项目支出规划,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培训项目支出规划的规划期为三年,实行逐年滚动管理,每年向前延伸一年,即在编制下一个三年支出规划时,再添加一个规划年度,形成新一轮培训支出规划。支出规划实行分级管理原则,须明确经费预算来源,按照中央财政出国培训专项经费、各地区各部门培训财政经费、项目单位自有预算经费、境外资助等进行分类。培训项目支出规划由各地区各部门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留存备查。
& & & &2.切实加强培训项目库建设。充分发挥培训项目库在支出规划和预算编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库,强化项目的精准性与绩效管理。各地区各部门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应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宏观调控政策、聚焦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等,认真贯彻落实培训中期规划,深入到基层一线调研,摸清需求,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调整充实项目库。国家外专局将建立统一的培训项目库,由各地区各部门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通过系统录入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需求调研和项目论证,明确项目入库标准和程序,合理制定项目的绩效目标,加强项目审核,应有专家评审意见方可入选项目库。国家外国专家局将逐步建立评审专家资源库,完善专家评审机制。对项目实行全周期滚动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尽早开展2018年及以后年度的项目储备工作,重点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连续或跨年度立项实施。2019年开始,所有项目需纳入项目库管理,非项目库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培训项目支出规划及年度计划,同时为保证支撑培训项目支出规划和预算编制的需要,项目库中储备的各年度项目规模应大于我局下达的人员指标控制数。
& & & &3.培训项目年度备选项目的编制方法及报批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下达的规划期第一年的人员指标控制数(详见附件1),结合财政等相关要求,编制财政规划期内各年度培训项目支出规划,并依据培训项目轻重缓急,从项目库中筛选合适项目,在项目库基础上形成《年度备选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备选项目需包括培训项目名称、组团单位、国别、人数、天数和项目经费来源等内容,由组团单位申报并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加盖归口管理部门公章后,通过系统报送《年度备选项目汇总表》,申报截止时间为日。我局按照&一上一下&程序审批后,以纸质文件批复下达,批复人数在人员指标控制数150%范围内,批复后的备选项目作为编报和审批以后相应年度培训项目计划、挂钩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如因国家或地区重大发展战略或培训政策变动需要调整已批准的年度备选项目,各地区各部门须按审批程序再行报批。
二、2018年培训项目计划申报
(一)2018年培训项目计划申报基本要求
& & & &1.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严格控制培训总体规模,进一步优化培训项目结构,提高项目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专业性,鼓励结合国内科研生产需要与国外同行、同专业间开展的专题性研究培训项目,进一步增加专业技术、科研生产人员特别是后备骨干人才中长期培训比重,坚决制止一般性项目的规模反弹。
& & & &2.切实提高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要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和立项必要性分析,要针对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瓶颈&问题确定项目,明确培训内容,精选参训人员,优选承担培训任务的境外机构,精心设计培训课程。根据编制培训支出规划的要求,可以依实际需要按年度连续或分步立项实施,直至解决问题为止。培训主题和内容必须与组团单位主要业务相符、与拟前往国家(地区)优势领域相符、与境外培训接待机构培训特长相符;出国(境)参训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综合素质,必须是本行业或专业领域年富力强的业务骨干,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必须与培训内容直接相关。继续加大对赴专业领域优势明显、发展经验丰富的非热点国家(地区)培训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赴热点国家的培训规模。
& & & &3.切实加强培训项目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严把立项、执行、结项总结和成果跟踪等关键环节的审核关。各级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履行项目组织和实施过程的管理职责,要健全服务于一线专业人员培训特别是中长期培训的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要继续完善适合单人或小团队专业技术培训项目的预培训和外事教育制度。要把控规模、调结构的实际效果,执行率的高低,境外培训的监管,结项总结、核销的及时性和质量,成果的数量与水平以及培训管理和服务水平等因素,作为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2018年培训项目计划立项原则
1.优先项目
(1)科研领军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中长期培训项目。
(2)根据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科研开发、生产试制以及基础研究等领域需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
(3)其他涉及国家重大发展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培训项目。
(4)具备明确培训目标和任务、相对固定的专业规范的高层次境外培训机构、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高水平专业课程设计、科学规范的参训人员选拔机制的国家以及省部级重点党政人才培训项目。
2.重点项目
(1)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的重大发展战略研究、新兴产业培育、新型城镇化建设、民生保障、法制建设等涉及宏观管理和改革创新的培训项目。
(2)以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创新驱动发展和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为目标,学习关键技术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培训项目。
(3)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新能源开发、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等领域的培训项目。
(4)结合&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特色培训项目。包括西部地区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科技进步、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东北地区发展装备制造业、农业产业化和城市经济转型以及与东北亚等周边国家政府间合作项目;中部地区科技创新、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东部地区发展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方面的培训项目。
3.控制项目
(1)严格控制党政干部培训规模,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负责调训本地区党委管理干部及后备干部。地市级和县级党委组织部不直接组织境外培训,地市级及以下其他部门也不组织党政干部综合管理类培训项目。严格控制赴热点国家的党政类培训项目数量。
(2)从严控制双跨培训团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有来访出访外事审批权的各直属机构组织双跨培训团组,确需组织地方人员参团的,仅限同一系统的地方省直部门和单位人员。
(3)立法、司法、公安、民族、宗教等领域的培训,国务院有关部门垂直管理的地方相关单位培训,由主管部门在其职能范围内统一组织申报,地方单位不再申报。
(4)对于具有普遍共性和高度相关性的培训项目,如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医院管理等项目,由地方外专局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实施。要建立完善的参训人员选拔制度,相对固定的层次高、信誉好的境外培训机构和先进实用的专门培训课程设计以及健全的成果示范推广机制。
4.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培训项目
(1)中国制造2025专项培训项目。
(2)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培训项目。
(3)新材料专项培训项目。
(4)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组织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优势领域的培训项目。如:&一带一路&国际联合实验室青年拔尖人才境外培训专项。
(5)以国家急需的专业技术培训为重点的区域发展人才培训项目。
(6)科技创新、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专项培训项目。
(7)面向中央党政机关和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的中青年党政、企业管理骨干人才专项培训项目。
5.禁止组织项目
(1)凡属国内能够解决问题的,不得申报培训项目。不得申报因人找事、安排照顾、无实质内容、无实际需要及参观考察性质的一般性培训项目。
(2)培训主题不明确、针对性不强,与组团单位主要业务无关的培训项目。
(3)无外事审批权的学会、协会、基金会、培训中心等单位不得组织跨地区跨部门培训团组项目。
(4)严禁以营利为目的、高收费乱收费组织培训项目,坚决制止假借培训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
(三)2018年培训项目中央财政经费资助标准
& & & &短期培训项目中央财政出国培训专项经费资助标准共分四档:第一档,全额资助境外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第二档,全额资助境外培训费、住宿费;第三档,全额资助境外培训费、伙食费;第四档,其他。具体将根据当年度经费预算规模,并视申请中央财政出国培训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的重要程度确定资助与否和资助档次。优先、重点支持针对性强、技术含量高的专业性项目。
& & & &中长期培训项目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提供相应比例的境外费用资助。凡涉及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政策法规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科技攻关和基础研究的专业类中长期单人或小团队培训项目,原则上给予境外全额资助。
& & & &中央财政出国培训专项经费原则上不资助国际旅费。外方提供经费资助但不足以弥补出国培训相关费用开支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申请资助其费用差额部分。不得超出境外培训实际费用支出申请中央财政经费资助。已获其他部门专项经费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中央财政出国培训专项经费。中央财政出国培训专项经费将向各中央单位及西部、东北地区倾斜。
三、组织申报要求
& & & &1.2018年继续实行&二上二下&培训计划申报审批方式,各地区各部门2018年度出国(境)培训人员指标控制数见附件。各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可按照指标控制数上浮20%的规模编制本部门&一上&出国(境)培训计划。为鼓励中长期专业技术培训,对于符合国家或地方重大发展战略的中长期项目,相应追加该地区该部门的指标控制数。
& & & &2.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培训项目专家评审制度,根据培训项目管理系统的要求,逐步完善培训项目评审专家库,保证入库专家的数量和质量。要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加强对项目必要性、针对性、可行性的论证,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申报内容。
& & & &3.严格控制参团人数,每团一般不超过25人,参团人员年龄距退休不少于5年,不超过55周岁。根据实际需要严格控制境外培训时间,亚洲及周边国家和地区可压缩至10天,欧美等其他国家可压缩至14天。综合管理类和一般性专业培训项目在境外培训地点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城市。
& & & &4.培训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出国(境)培训项目洽谈对接系统&,认真选择专业对口的境外培训机构,与之事先就培训课程、费用安排等事宜充分沟通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并由系统生成&合作意向书&。为加强境外监管,综合管理类和一般性专业培训团组项目原则上应选择与国家外国专家局有正式合作关系的境外机构。经批准的项目,如无特殊不可抗拒的原因,原则上不得更改境外培训机构。各地区各部门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部门不得指定培训机构范围,禁止&红顶中介&代办出国(境)培训项目手续等。
& & & &5.严格遵守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培训经费要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
& & & &6.培训项目计划统一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管理系统&申报。
(1)政府间协议、引进技术设备合同规定以及境外资助的培训项目应在申报时予以说明。凡有境外资助的项目,须提供合作协议及境外资助方、培训机构、培训内容等相关背景说明。
(2)项目申请表中专家评审栏应由相关领域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专家填写评审意见,并注明专家的身份信息。
(3)对拟选派的人员组成须在项目申请表中加以说明。
(4)其他需说明的问题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5)组团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及本地区本部门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外事部门在报送&二上&计划时,须在系统生成的《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2018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请汇总表》相应栏目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同一组团单位的项目应集中排列。
7.其他事项
(1)申报2018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时,须通过&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管理系统&报送2017年执行的出国(境)培训项目总结,总结材料须按照中央财政经费、地方财政经费、项目单位自有经费以及境外资助经费进行分类,统计2017年出国(境)培训经费使用情况。各地区各部门出国(境)培训成果和总结可通过书面报送我局出国培训管理司成果处。
(2)2018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一上&申报截止日期为日;&二上&计划申报截止日期为日。请各地区各部门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部门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做好网上申报和数据维护工作。
出国培训管理司联系人:
(1)项目计划申报&&& 王意、耿军武
电话:010-23、50524
传真:010-
(2)总结和成果申报&&& 陈杰
电话:010-26
传真:010-
(3)网上申报系统使用咨询& &邓冰玉、蒋慧&
电话:010-21、50528
传真:010-
1.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培训人员指标控制数
国家外国专家局办公室
国家外国专家局领导
局&&&长:&&&
副局长:&&&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卫生计生委
原子能机构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知识产权局
发展研究中心
社保基金会
自然科学基金会
国防科工局
测绘地信局
煤矿安监局
南水北调办
地方自助网站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部分培训机构SES 德国退休专家组织PUM 荷兰管理高级专家组织ASEP 奥地利退休专家组织IET 英国工程技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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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项目管理办法和技术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卫生部
【发布日期】
【时&效&性】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
      &项资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项目管理办法和技术方案的通知
  (2008年3月20日卫生部办公厅 卫办疾控发〔2008〕47号公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做好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项目,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我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写了项目管理办法和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电子版将于近期在我部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请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技术方案要求,开展项目工作。
  附件:1.慢性病综合干预控制项目管理办法
&&&&&  &2.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
&&&&&&  3.慢病综合干预项目工作方案
&&&&&&  4.乳腺癌筛查技术方案
&&&&&&  5.子宫颈癌早诊早治技术方案
&&&&&  &6.食管癌早诊早治技术方案
&&&&&  &7.肝癌早诊早治技术方案
&&&&&  &8.胃癌早诊早治技术方案
&&&&&&  9.大肠癌早诊早治技术方案
&&&&&  &10.鼻咽癌早诊早治技术方案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干预控制项目管理办法
  为推动各地慢性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向各地提供适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技术并探讨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经费对慢性病综合干预防治工作给予支持,在部分地区开展以“维持健康体重”和“控制血压”为核心的关键技术干预和推广工作。为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与目标
  (一)原则。
  认真执行慢性病综合干预控制项目的相关技术方案,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相关关键技术的干预和推广工作。
  (二)目标。
  1.应用适宜技术,指导居民控制超重、肥胖和血压水平,实现慢病防治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策略。
  2.掌握个体和人群健康状况、危险因素变化情况,为制定慢病防治策略服务。
  3.开展逐级培训,提高项目省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4.实施规范化体重和血压管理,提高社区居民对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知识的知晓率、主动参加锻炼的人数比例、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
  5.开展以“健康体重”和“健康血压”为核心内容的个体和人群干预,探索个体和人群超重、肥胖和血压控制模式。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山东、江苏、浙江、江西、广西、四川、陕西、青海、福建省(区、市)共15个项目地区。每个项目地区纳入管理人数不得少于2500人。
  (二)项目内容。
  1.人群健康信息收集
  收集用于人群慢性病危险评估与分类管理的个人健康信息,包括一般信息、目前健康状况及疾病家族史、膳食、身体活动、吸烟、心理、医疗费用、体格检查及实验室检查等信息。利用关键技术手段,建立以家庭为单位、以35岁以上成员为重点人群的电子健康档案,动态掌握不同人群,特别是慢性病重点人群的健康状况、危险因素水平和疾病信息。
  2.疾病风险评估与人群分类
  利用慢性病风险评估技术,根据收集的信息对个人健康状况及患慢病危险度进行评价,明确和量化个人及项目地区慢病危险因素水平,并按一般人群、高危人群和患者对试点地区服务人群进行分类。
  3.危险因素控制、干预及效果评价
  按照人群分类结果,以体重和血压为核心指标,参考腰围、血糖、血脂、体能等综合指标,通过健康教育、膳食指导、身体活动促进、血压随访管理等关键措施的实施,实现“维持健康体重”和“血压管理”两大核心健康目标,采用量化的指标定期进行效果评价,及时调整干预方案和不断提高关键技术水平。
  4.专业人员培训
  对项目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按照统一的教材和统一的程序,对工作方案及关键技术等进行培训。每个项目地区培训120人次。
  三、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
  (一)补助内容。
  根据慢性病综合干预控制防治工作计划和预算安排计划,中央财政将对慢性病综合干预控制项目防治措施中的健康档案信息收集、慢病危险评估及干预、人员培训、督导给予补助,各省(区、市)根据慢性病综合干预控制项目的实际工作需要,争取各级财政给予支持,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报账程序。
  项目实施单位对目标人群完成信息的收集、健康档案的建立、人群的评估分类和实施个体化的干预后,应将不同人群随访的次数、管理的人数和培训相关资料等等提交、汇总上报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和审核。审核合格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标准拨付补助资金。
  (三)经费管理。
  1.慢性病综合干预控制项目经费要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04〕24号)执行,专款专用。
  2.补助经费要严格执行补助标准,按规定的程序审核后,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支付。实际综合干预控制费用在补助标准以内的,实报实销。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慢性病综合干预控制项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或挪用。
  4.在审核慢性病综合干预控制方案和综合干预费用时发现费用不合理的,其不合理的费用由项目实施单位承担;已报账的,应予以扣回。
  四、信息安全及档案管理
  (一)项目工作人员要保证收集到的居民的慢病相关信息准确可靠,同时必须保护居民的个人隐私,保证居民慢病相关信息的保密性。
  (二)项目实施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项目档案,及时完成资料整理、分析、统计,并将总结材料按规定逐级上报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组织管理
  (一)本项目的组织管理由卫生部统一领导,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省项目的组织、领导、协调、计划任务安排,落实工作经费,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心血管病防治中心作为国家级技术支持单位,国家项目办公室设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日常工作,运动、膳食技术指导和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卫生部心血管病防治中心负责高血压规范化管理指导。
  (三)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将项目纳入工作计划,明确相应技术支持单位。各项目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由主管领导牵头,组成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群众发动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定项目实施单位,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实施。
  六、监督与评估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认真按照技术方案和技术手册要求开展工作,项目地区要经常监督和检查,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帮助项目执行单位更好地完成项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订项目督导考核办法和要求,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定期督导和考核。卫生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开展效果评估。
              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国癌症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的通知》(卫疾控发〔号)的工作目标,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经费将对子宫颈癌、食管癌、肝癌、胃癌、大肠癌、鼻咽癌、乳腺癌及淮河流域部分癌症(以下简称癌症)的防治工作给予支持,将在部分地区开展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为了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与目标
  (一)原则。
  认真执行子宫颈癌、食管癌、肝癌、胃癌、大肠癌、鼻咽癌早诊早治项目,淮河流域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和乳腺癌筛查项目的相关技术方案,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癌症早诊早治和筛查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目标。
  1.提高癌症的早期诊断率及早期治疗率;
  2.提高五年生存率,降低死亡率;
  3.普及癌症相关的健康科普知识,提高技术队伍水平;
  4.完善筛查及早诊早治方案;
  5.在部分地区初步建立肿瘤登记系统和信息库。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项目范围将根据卫生部癌症防治年度工作安排和财政部、卫生部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计划确定。
  三、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
  (一)补助内容。
  根据癌症防治工作计划和预算安排计划,中央财政将对早诊早治项目防治措施中的筛查、人员培训等工作给予补助,各省(区、市)根据早诊早治项目的实际工作需要争取各级财政给予支持,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报账程序。
  实施项目的医院对筛查的人群完成检查后,应将患者的检查结果复印件提交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每例患者的检查结果及检查费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标准拨付医院补助资金。原则上每季度拨付一次。
  (三)经费管理。
  1.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经费要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04〕24号)执行,专款专用。
  2.筛查补助经费要严格执行补助标准,按规定的程序审核后,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支付。实际筛查费用在补助标准以内的,实报实销。治疗费用由患者自己负担,癌症早诊早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卫生部下发的相关《癌症早诊早治技术方案》,保证筛查工作质量,同时要厉行节约,杜绝不合理费用发生。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或挪用。
  4.在审核筛查方案和筛查费用时发现方案、费用不合理的,其不合理的费用由医院承担;已报账的,应予以扣回,不得转嫁给被检者。
  5.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张榜公布等形式,公示享受早诊早治项目筛查的人员范围,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
  四、信息安全及档案管理
  (一)承担项目任务的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妥善保存项目中每位被检者的病案资料(病历、医嘱、各项检查结果、病程记录、处方、费用清单等),以备查验。做到一人一档,保证各项数据准确可靠。
  (二)项目实施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项目档案,及时完成资料整理、分析、统计,并将总结材料按规定逐级上报到国家级技术指导单位。
  五、组织管理
  (一)本项目的组织管理由卫生部统一领导,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省项目的组织、领导、协调、计划任务安排,落实工作经费,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成立各分项目的国家级技术支持单位,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工作,其中,中国癌症基金会负责子宫颈癌、食管癌、肝癌、胃癌、大肠癌、鼻咽癌的早诊早治项目,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负责淮河流域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中国抗癌协会负责乳腺癌筛查项目。国家级技术支持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国家级癌症早诊早治/筛查专家组,其主要任务是:
  1.参与实施计划及工作进度的审定;
  2.制订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技术方案;
  3.培训技术骨干;
  4.对承担本项目的技术队伍和项目负责人的人选提出建议;
  5.检查并督导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经费使用情况。
  (三)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将项目纳入工作计划,明确相应省技术支持单位。各项目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由主管领导牵头,组成癌症早诊早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群众发动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定项目实施单位,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四)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工作是一个多学科的系统工程,技术要求颇高,而且涉及流行病学、内镜、细胞学、病理学及外科等的密切合作。县(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在省(区、市)技术支持单位指导下开展工作,需要时上级技术支持单位可直接承担项目中的某些工作任务。
  (五)国家级癌症早诊早治/筛查专家组与各省(区、市)专家组采取办培训班和现场指导的方式,对各项目县(市、区)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和指导。每项目县(市、区)培训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大型培训班,将对部分地区进行现场指导。
  六、质量控制
  (一)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制订项目实施计划并逐级上报,按要求建立、完善项目管理机构和技术队伍,明确职责分工。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应认真填写病例登记表等各种记录表格,登记信息完整准确,便于检查与核对。
  (三)采用计算机病案登记系统,对筛查的病例进行上报,便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和项目完成情况。
  (四)适时召开项目中期会,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汇报检查,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帮助项目执行单位更好地完成项目。
  (五)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应由项目实施项目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同时逐级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七、监督与评估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订项目督导考核办法和要求,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定期督导和考核。
  (二)卫生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开展效果评估。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干预控制项目技术方案
  一、项目实施步骤与工作内容
  (一)社会动员和项目宣传。
  项目开始启动之前,项目实施单位应该对项目所在地区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做好项目动员工作,让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了解项目及其在项目中的作用和职责,调动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项目。
  对项目地区社区居民做好项目宣传工作,采取各种宣传形式让居民知道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将给他们带来的益处等,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积极主动自愿地参加项目。
  (二)识别高危人群和慢病患者,完成人群分类。
  对参加项目的社区居民(重点35岁及以上),采用高危人群和慢病患者筛查信息表(简称筛查表)收集一般情况、慢病病史和主要慢病相关信息、吸烟、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空腹血糖、血总胆固醇、甘油三脂等信息,具体内容见附表1。
  将筛查表录入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简称信息系统),信息系统自动将居民分类为一般人群、慢病高危人群或慢病患者。
  (三)高危人群慢病患病风险评估及高血压患者危险分层。
  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对筛查出来的慢病高危人群和慢病患者再次收集相关信息,包括一般信息、目前健康状况及慢病家族史、膳食、身体活动、吸烟、心理、医疗费用等,具体详见附表2。
  将信息录入系统,利用慢病风险评估技术,完成慢病高危人群患主要慢病患病危险性评价。对高血压患者按《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进行危险分层,将高血压患者分为低危、中危、高危、很高危4个等级。
  在完成高危人群慢病患病风险评估和高血压患者危险分层的同时,对所有进入管理的社区居民提供体重、血压、身体活动、膳食等评估报告,另外对高危人群提供冠心病、中风和糖尿病患病风险评估报告,对高血压患者提供血压管理报告。将评估报告反馈给参加管理的社区居民,并就报告中的关键信息向社区居民进行解释和指导。
  (四)个性化的生活行为方式干预和疾病管理。
  根据采集的各项慢病相关健康信息和评估报告,与高危人群和高血压患者共同制订个性化的行为危险因素及生活方式干预和疾病管理计划,并实施干预和管理计划。
  1.个性化的生活行为方式干预
  采用身体活动和膳食指导相结合的慢病主要危险因素控制措施,实施以“周”为单位的总量控制原则,即以“周”为单位给出“推荐的平衡膳食能量摄入目标”及“多增加的身体活动目标”,在该目标下遵循总量控制原则,指导管理对象逐步形成健康的膳食和身体活动习惯。
  (1)膳食指导
  通过管理信息表收集管理对象膳食摄入信息,评价其目前的膳食摄入情况。
  社区医生根据管理对象当前的膳食摄入情况,特别是膳食能量的摄入情况,并结合身体活动指导方案中设定的增加身体活动能量消耗目标,与管理对象共同选择一个合适的平衡指导方案,并提供相应的“一周膳食记录表”和“填表说明”。
  经过一定时间的实践后,管理对象将自己记录的每周膳食能量摄入情况反馈给社区医生,社区医生根据反馈的结果调整下一周膳食指导方案。
  (2)身体活动指导
  通过社区医生与社区居民的沟通,按照管理对象的生活习惯、活动条件和健康状况,以“周”为单位,由管理对象自己选择所喜欢的活动方式,确定活动时间,并计算出一周累积消耗总能量,制订下一周活动方案。
  经过一定时间的实践后,管理对象将自己的活动方案执行情况反馈给社区医生,社区医生将反馈的活动情况录入信息系统,根据“一周增加的身体活动”记录结果,社区医生与管理对象一起重新调整活动方案,制订新的活动方案。
  在进行身体活动指导时,强调在原有生活方式活动量的基础上,通过每天多增加的身体活动,实现能量消耗达到一定水平,从而达到防止体重增长和预防疾病的效果。
  对于患有慢性病和其他疾病的管理对象,社区医生在进行身体活动指导,特别是运动指导时要特别注意患者实际情况,避免发生意外。
  2.疾病管理
  2.1&高血压
  (1)技术支撑
  在项目启动前通过行政协调,选择项目实施地区附近的上级医院(可多家)作为技术指导医院,建立起高血压患者双向转诊机制,开展对口指导和双向转诊服务。指导医院应指定专科医生至少每3个月亲临社区现场直接指导,检查社区基层医生对方案的执行情况及病历质量;实施指导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间的高血压患者双向转诊服务。
  (2)患者入选
  Ⅰ.健康信息系统已入选的高血压患者;
  Ⅱ.利用机会性筛查等各种途径入选的高血压患者。
  入选标准:
  ①明确诊断为高血压的患者;
  ②年龄在18-79岁之间(包括18岁及79岁)。
  剔除标准:
  ①继发性高血压患者;
  ②冠心病(&1月)和脑卒中(&3月)急性期;
  ③不易配合(智力、听力、肢体活动明显障碍);
  ④合并严重疾病,预期寿命不足1年;
  ⑤个人不愿加入本项目者。
  建立初次入选患者管理档案,即完成新入选患者基线资料的收集与录入(见附表3)。
  (3)规范培训
  国家技术指导单位和各地技术指导医院共同举办的高血压规范化管理与控制培训班,统一采用《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和《高血压社区防治手册》作为培训教材,安排2天课程进行集中培训辅导。培训对象为项目社区高血压管理医护人员及项目管理工作人员。
  (4)规范管理
  接受过规范培训的基层医生(或管理专员)负责实施高血压患者长期规范化随访与有效控制,鼓励提供终身管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①排除继发性高血压;
  ②高血压危险因素监测与危险分层;
  ③治疗性非药物干预;
  ④依据防治指南实施药物干预;
  ⑤规范化随访与有效控制。
  (5)社区高血压防治管理流程图,见附图1。
  2.2&其他慢病患者
  对发现的其他慢病患者按照国家相应的诊治标准和管理规范进行诊治和管理。
  (五)效果评估。
  进入项目的高危人群和高血压患者进行生活行为方式干预和管理半年后,对其干预和管理效果进行量化评估,对参加管理的人群进行信息统计分析,跟踪和评价人群健康状况、危险因素变化情况及干预措施的效果,调整干预和管理方案,形成一个动态循环的干预和管理过程。
  1.评估对象
  参加管理的所有高危人群和慢病患者。
  2.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及类别包括
  (1)膳食指标。
  (2)身体活动指标。
  (3)吸烟者吸烟量。
  (4)体重管理率、体重动态知晓率。
  (5)高血压管理率、高血压随访率。
  (六)技术路线。
  项目实施技术路线见图1。(图略)
  二、进度安排
  2008年1月:召开2007年度中央补助地方慢病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会
  2008年2月:制订项目管理办法和技术方案
  2008年3月:项目准备
  2008年4月-2008年5月:分批完成项目国家级培训
  2008年5月:项目启动,采用滚动式进入,逐步实施危险因素干预和疾病管理
  2008年5月-11月:生活行为方式干预和高血压管理
  2008年8月-9月:项目阶段性评估
  2008年11月:项目终期评估
  2008年12月:项目总结
  附表1:高危人群和慢病患者筛查信息表(略)
  附表2:高危人群和慢病患者管理信息表(略)
             乳腺癌筛查项目技术方案
  乳腺癌是妇女最多发生的癌瘤之一。在世界范围内,乳腺癌发病率居妇女恶性肿瘤的前列,对广大妇女的健康与生命构成了严重威胁。乳腺癌的二级预防,近年已被公认是恶性肿瘤中最能有效地提高患者生存率和降低死亡率的群防措施,包括美国、英国在内的多个西方国家早在1963年已开始乳腺癌普查研究,并从中受益。我国乳腺癌与欧美一些国家相比发病率相对较低,妇女乳腺的生理结构如大小、致密度等也与之不同,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卫生部拟在全国30个省(区、市)53个县(区)开展妇女乳腺癌筛查工作。
  具体筛查地区为北京海淀区和通州区、天津河西区和塘沽区、河北廊坊和保定、山西阳泉和大同、内蒙包头、辽宁阜新和抚顺、吉林长春和延边、黑龙江齐齐哈尔、上海徐汇区和南汇区、江苏无锡和苏州、浙江宁波和金华、安徽芜湖和淮北、福建厦门和漳州、江西南昌和九江、山东东营和泰安、河南郑州和洛阳、湖北宜昌和武汉、湖南株洲、广东佛山和潮州、广西北海和桂林、海南海口、重庆涪陵和沙坪坝区、四川成都和绵阳、贵州贵阳和遵义、云南丽江和玉溪、陕西咸阳和延安、甘肃兰州、青海西宁、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和阿克苏。以上每个县(区)筛查点完成1万名适龄妇女的筛查工作。
  本项目的筛查对象为35-69岁的当地妇女。采用乳腺临床体检、乳腺钼靶X线摄片和乳腺超声检查相结合的筛查方案。所有病变的诊断及转归的判定均以组织病理学检查为依据。以早诊率、生存率和死亡率的变化为观察指标进行绩效评价,并进行独立的卫生经济学评价,以便进一步完善筛查方案,试图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和妇女生物学特性的乳腺癌筛查的模式,使乳腺癌病人得到早期治疗,提高生存率、降低死亡率。
  一、人群的选择
  (一)队列的建立。
  本项目是以人群为基础的筛查工作,要求项目开展前就要明确筛查人群,建议从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获得目标人群总人口并建立数据库,获得目标人群的人口结构的详细信息,建立待筛查调查对象的详细人口档案。
  (二)筛查人群的选择。
  选用常规版的一般地区可选取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人群依从性较好的区(乡)人口作为目标人群;试点地区(地方执行力较强、基线数据比较明确、具有肿瘤登记报告系统)应采用多阶段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
  具体的抽样方法如下:第一阶段抽街委会(村),即在指定的市或区内根据所需筛查的人口数(通常根据限定人口数比要筛查的人数多25%的计算方法)随机抽取一个或几个街委会或村。第二阶段抽个人,即在抽中的街委会或村内,根据街委会或村委会提供的所辖区域人员名单,用整群抽样的方法对所有符合标准的妇女全部进行普查。若有不愿参加者,应记录其拒绝的原因,顺次继续抽取,直到满10&000人为止。如若所抽取的区或街委会仍不能满足所要求的筛查人数,应再重新随机抽取一个街委会或村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1.入选条件
  筛查对象为35-69岁的当地妇女(入选条件:现住址居住3年以上的常住人口,无乳腺恶性肿瘤史,自愿参加并且能接受检查者)。
  2.对研究对象进行编号的方法
  编号系统是由两部分组成,即序列号和个人编号。序列号是连续的,是按照研究对象进入研究的顺序依次编号的。由于本次预期筛查每一万人为一个单位,所以序列号应为5位数字,调查表上的序列号由打号机打印,不得有重号或断号。个人编号主要是按照研究对象所处的地理位置进行编号,该编号采用十位数字进行,前三位数字为筛查区号(即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第四和五位数为筛查点号(即市、县或区编号),第六和第七位为街居委会或村号,第八到第十位是户号。该十位号码与研究对象个人是一一对应关系,从而实现了对研究对象的准确定位,因此,通过个人编号可以跟踪查找研究对象。序列号和个人编号将出现在调查表的首页,以及每一份乳腺检查用表上。个人编号的前五位数字为各筛查点编号,用打号机打印;后五位数字由各筛查点自行手写编号。示意图(略)
  二、筛查流程图
  常规版的检查流程(图略)试点地区的检查流程(图略)
  三、筛查程序
  (一)分发妇女乳腺健康宣教手册、普及乳腺自检知识。
  全部筛查对象每月进行1次乳腺自检。检查时间绝经前妇女应选择在月经第9天或月经后3-4天,此时内分泌激素主要是雌激素对乳腺的影响最小,乳腺处于相对静止的时期而最易发现乳腺异常改变;绝经后妇女宜选择容易记起的时间如每月的第一天;哺乳期发现乳腺肿块时应在停止哺乳后再作一次检查。
  (二)知情同意。
  所有参加筛查的群众都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该程序包括两部分:首先,召集或入户访问参加筛查的对象,集中或分别宣讲筛查的目的、意义以及参加筛查的获益和可能的危险,告知知情同意书内容,回答群众的问题。最后,在自愿的原则下签署知情同意书(见附件2-1)。
  (三)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在筛查对象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后完成,可以在登记妇女的同时进行,以便准确了解当地群众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知识情况。应保证调查的隐秘性和真实性。附件2-2-1供一般地区使用,附件2-2-1至2-2-3供试点地区使用。
  (四)临床体检。
  受检人以仰卧姿和坐姿,由受训过的检诊医师对全部筛查妇女进行乳腺的视诊和触诊,记录乳腺大小和硬度。特别应注意乳腺出现的一些不被重视的轻微异常症状和体征,如乳头溢液、不受经期影响的乳腺腺体局限性增厚、乳头糜烂、乳头回缩、乳晕水肿、乳房皮肤轻度凹陷及绝经后出现乳房痛等。由检诊医师填写《乳腺临床检查表》(见附件2-3)。
  (五)乳腺钼靶X线摄片。
  投照位置采用双乳侧斜位+头尾位。每次检测都记录乳房大小和密度,并记录未绝经妇女的上次月经日期。负责检测的人员须经过培训,且检测时要有放射科医师在场,采取双阅片诊断;检测影像质量由放射科医师(包括现场随行人员)记录并填写《影像学检查诊断报告书》(见附件2-4)。
  (六)乳腺超声检查。
  受检者取仰卧位或侧卧位,抬高上臂,充分暴露乳房及腋窝。超声医生以乳头为中心采用放射状和十字交叉法对乳腺每个象限进行扫查,以腋窝顶为中心沿腋动脉和静脉自上而下横向扫查,并完成《超声检查诊断报告书》(见附件2-5)。
  (七)建立数据库。
  以Windows&2003为平台,使用MS&ACCESS构建数据库,建立中国妇女乳腺健康信息系统。在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支持下,进行所有筛查信息(问卷调查、乳腺自检、临床检查、超声检查、钼靶X线检查和病理诊断结果)的收集、整理、存储、检索、更新、加工和统计等操作。
  试点地区的筛查对象采用临床体检+钼靶X线检查+超声检查(共3项检查)的检查方案;实施常规版的一般地区其筛查对象采用以下流程:全部人群接受临床体检,阳性和可疑者进一步做乳腺钼靶X线检查;钼靶X线检查阳性者需进行病理诊断,可疑者进一步进行超声检查。超声检查阳性和可疑者需进行病理诊断。
  四、标本处理及病理诊断
  (一)标本处理。
  对高度怀疑的病变(钼靶X线检查阳性者和超声检查可疑及阳性者)作粗针吸检查或组织学检查,以获得最后确诊。
  (二)病理诊断。
  术后需记录原发性乳腺癌的病理类型及TNM分类和分期。
  五、队列随访
  (一)队列的随访包括目标人群的随访和对照人群的监测两部分。随访的主要工作是做好两个人群的肿瘤发病及死亡登记报告,减少漏报和错报,特别是对照人群的漏报和错报。肿瘤发病及死亡的分类和编码应使用ICD-10;诊断依据中组织学诊断的比例不低于70%;死亡医学证明的比例不高于2%。本筛查项目中超声检查阴性者和病理诊断可疑者需进行3个月随访,而临床体检阴性者、钼靶X线检查阴性者和病理诊断阴性者需1年后再筛查。
  (二)各点除计算乳腺癌粗发病率、死亡率外,还应计算中国调整率和世界调整率。中调率统一使用中国1982年人口构成数据,世调率统一使用1985年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世界人口年龄构成(附件3)。结果写入年终报告。
  六、主要评价指标
  (一)建立中国妇女乳腺健康档案信息数据库。
  (二)任务完成率:实际筛查人数/应筛查人数。
  (三)顺应性:目标人群实际筛查人数/目标人群应筛查人数。
  (四)阳性检出率:应用不同的筛查方案所能检出乳腺癌的病人占所有被检者的比例,包括乳腺自检阳性率、临床体检阳性率、超声检查阳性率、钼靶X线检查阳性率。
  (五)健康知识知晓率:在妇女中进行乳腺健康知识调查,知晓合格者占调查总人数的比例。它是检验健康教育效果的核心指标。
  (六)卫生经济学指标,包括成本效果分析、成本效益分析和成本效用分析,比较不同筛查方法的绩效比值。
  (七)提出可能的适合中国经济国情和中国妇女生理特点的切实可行的乳腺癌筛查方案。
  七、质量控制
  卫生部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统一的领导和管理,定期检查、督导和评估;项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领导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选定一个项目地区医疗机构作为实施本项目的主要负责单位。
  严格执行《乳腺癌筛查规范化诊断标准和操作方法》;对技术和工作人员进行乳腺癌早诊早治的统一培训,组织考核,合格后参加项目实施工作;建立各级质量控制小组,实施质量考核和复核会诊制度,避免误诊、漏诊;筛查过程中资料采取分散和集中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每个季度由国家专家组负责综合管理、汇总、检查各项目县(区)的工作实施进度和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一)流行病学部分。
  1.调查表中的每一个项目,严格按照编码说明进行调查和填写。填写内容统一使用正楷汉字填写,避免使用草写、简写代替。
  2.正式调查进行之前,培训调查员,应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预调查。
  3.每天完成的调查表,要求在调查现场完成表格的初步审核,主要检查基本信息是否完整,补充不应有的空项、漏项,初步检查有无明显的填写错误或逻辑错误。每天完成的调查表,要求随机抽取2%进行复查,复查后各项目的符合率不得低于90%。
  4.数据要求两遍录入,然后以原始调查表为标准,校对两遍录入的资料,整理成最终数据库。
  (二)乳腺自检。
  筛查开始前向筛查对象发放《乳腺自我检查方法》并有专业人员指导,每月收回《乳腺自我检查表》并检查其质量。  (三)临床检查部分。
  1.临床体检:检诊医师需经统一培训,各项操作应符合体检操作规程。
  2.乳腺钼靶X线摄片:在筛查进行之前,应由钼靶X线机的生产厂家对设备进行检测,保证摄影质量。
  3.乳腺超声检查:严格执行《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检定规程(JJG639-1998),严格控制超声仪的图像质量和患者辐射剂量。
  乳腺钼靶X线检查和超声检查结果应随机抽取5%进行复核。
  附件1乳腺癌筛查项目承担地区基本情况调查表(略)
  附件2-2-1:卫生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乳腺癌筛查项目流行病学调查问卷(略)
  附件2-2-2:卫生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乳腺癌筛查项目流行病学调查问卷(略)
  附件2-2-3:卫生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乳腺癌筛查项目流行病学调查问卷(略)
  附件2-3:卫生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乳腺癌筛查项目__医院乳腺临床检查表(略)
  附件2-4:卫生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乳腺癌筛查项目__医院医学影像学检查诊断报告书(略)
  附件2-5:卫生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乳腺癌筛查项目__医院超声检查诊断报告书(略)
  附件2-6:卫生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乳腺癌筛查项目__&医院病理检查结果(略)
  附件3:中国和世界标准人口构成表(略)
              妇女乳腺健康宣教手册
  一、前言
  乳腺常见疾病有乳腺腺体增生、囊性增生病、脂肪瘤、乳头状瘤、错构瘤、乳头溢液、导管扩张症、积乳囊肿、肉芽肿性乳腺炎、乳腺结核、叶状囊肉瘤和乳腺癌。其中乳腺癌是严重威胁着广大妇女的健康与生命的主要疾病之一。近20年来,乳腺癌的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乳腺癌发病率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异,高发地区主要集中在沿海的大城市,在这些沿海城市,乳腺癌已经成为女性第一大常见的恶性肿瘤。在我国乳腺癌的发病高峰在40-60岁,女性发病率比男性发病率高100倍左右。乳腺癌的发病率近年在世界范围内均呈上升趋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控制其发生和发展,应是当务之急。值得提出的是,美国和我国女性乳腺癌死亡率,自80年代后期以来均出现的下降趋势。据分析,这可能与早期发现和综合治疗的新进展密切相关,这提示这两项措施的密切结合,将是提高乳腺癌生存率的发展方向。
  二、什么是乳腺癌
  乳腺癌是乳腺导管上皮细胞在各种内外致癌因素的作用下,细胞失去正常特性而异常增生,以致超过自我修复的限度而发生癌变的疾病。起源于乳房上皮组织的恶性肿瘤称之为乳腺癌,而起源于乳房的各种非上皮组织的恶性肿瘤称之为肉瘤。
  三、乳腺癌的病因
  乳癌的病因尚不能完全明了,已证实的某些发病因素亦仍存在着不少争议。绝经前和绝经后雌激素是刺激发生乳腺癌的明显因素。此外,遗传因素、饮食因素、外界理化因素以及某些乳房良性疾病与乳癌的发生有一定关系。
  四、乳腺癌的发病与哪些因素有关
  ◆初潮早:原来初潮平均年龄为14-15岁,现在最早为9岁,平均年龄为10-13岁
  ◆绝经晚:行经超过35年
  ◆初产年龄高,超过30岁。及未婚、未育、未哺乳
  ◆高脂肪、高蛋白饮食和肥胖:皮下脂肪可转化为雌激素,乳腺癌是激素依赖性恶性肿瘤,肿瘤的发生和生长与激素存在着密切关系,雌激素分泌过多时可导致乳腺癌发生
  ◆生活习惯:饮酒、吸烟、咖啡
  ◆遗传:家族史
  ◆放射线
  ◆精神刺激、思想压力过大
  五、乳腺癌的症状
  ◆乳房有肿块,质硬,不光滑,多为单发
  ◆乳头有溢血性分泌物
  ◆两侧乳房不对称
  ◆乳头回缩,乳房皮肤呈桔皮样改变
  ◆乳头或乳晕处出现表皮糜烂、湿疹样改变
  ◆乳房显著增大、红肿,变化进展较快
  ◆乳房缩小,乳头位置回缩
  ◆腋窝淋巴结肿大,有时可感到腋窝内有物体挤压感
  ◆到晚期,乳房局部可破溃形成溃疡,可出现锁骨上淋巴结肿大,可有骨痛、腰痛、腹胀、上腹气块、贫血和消瘦等
  六、如何预防乳腺癌
  ◆多吃蔬菜、豆类和水果
  ◆减少高脂肪、高热能量食物的摄入
  ◆定期做中等强度的体育锻炼
  ◆提倡妇女乳房自检与临床医师复查相结合的预防方法
  ◆定期检测某些基因,如发现基因突变,可考虑做乳房预防性切除术
  七、乳腺自检
  乳腺癌自检的最佳时间是在月经结束一周后,因为月经前或经期由于乳腺生理性充血,腺泡增生和腺管扩张等组织变化,使乳腺组织肥厚,影响检查效果。如果月经周期不规则,最好在每月的同一时间进行自检(乳腺自检表附后)。
  (一)视查(图略)
  直立镜前脱去上衣,在明亮的光线下,面对镜子对两侧乳房进行视诊(见图1&图2&图3),比较双侧乳房是否对称,注意外形有无大小和异常变化。其异常体征主要包括:乳头溢腋、乳头回缩、皮肤皱缩、酒窝征、皮肤脱屑及乳房轮廓外型有异常变化。
  (二)触查(图略)
  举起左侧上肢(见图4)用右手三指(食指,中指,无名指)指腹缓慢稳定、仔细地触摸乳房方法(见图4A,B,C)在左乳房作顺或逆向前逐渐移动检查,从乳房外围起至少三圈,直至乳头。也可采用上下或放射状方向检查,但应注意不要遗漏任何部位。同时一并检查腋下淋巴结有无肿大。(图略)
  最后,用拇指和食指间轻挤压乳头观察有无乳头排液。如发现有混浊的,微黄色或血性溢液,应立即就医(图5略)。
  检查右侧乳房方法同上。
  (三)平卧检查(图6略)
  平卧检查时,待检测上肢举过头放于枕上或用折叠的毛巾垫于待检测肩下。这种位置目的使乳房平坦,易于检查,其方法与触查相同。
  乳腺癌发现越早,治愈的可能性就越大。每月一次的乳房自查,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到专科医院做进一步专业检查,以便做到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当自我检查发现乳房内有肿物和其他异常时,切勿疏忽,及时请肿瘤专科医师或有经验的医师复查,明确诊断,接受正规治疗。
  八、为什么开展乳腺癌筛查?
  乳腺癌的治疗效果与发现时的病期早晚有关。Ⅰ期乳腺癌90%以上能治愈,Ⅱ期及Ⅲ期效果就稍差,治愈率降至70%和50%左右,而原位癌几乎100%可以治愈。早期发现乳腺癌,不但治愈率高,而且可以做“保乳”手术,术后各种辅助治疗也可减少,因此不但可节省医疗费用,也可有较高的生活质量。
  早期发现是控制乳腺癌发展的主要有效措施之一,并且早期发现及早期治疗的技术成熟。因此,我们开展了这次乳腺癌筛查活动。
  乳腺癌的初筛普查,能发现较多的早期癌,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
  筛查方法简介
  钼靶X线摄片:乳腺照相是乳腺癌诊断的常用方法,分为干板照相及低剂量调线照相。年轻妇女的乳腺组织容易受放射线的损伤,同时其乳腺组织较致密,一般不易作出诊断及鉴别,因而对35岁以下的妇女常不主张作乳腺照相检查。
  超声显象检查:超声显象检查无损伤性,可以反复应用。超声显象对明确肿块大小常较正确,因而可以用来比较非手术治疗方法(如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等)的疗效。其他影象学诊断方法有热图象检查、近红外线扫描、CT检查、磁共振检查等。
  实验室检查:细胞学及组织学诊断;脱落细胞学检查;细针穿刺抽吸细胞学检查(FNAB)正日益被广泛采用,其操作安全,诊断迅速。乳腺癌的最终诊断应该来自活组织检查。
  筛查流程
  35岁以上妇女及高危人群应坚持自查乳房,每月1次,同时参加当地集体筛查。发现可疑者应作乳腺X线摄影,结果阳性者需作针吸细胞学检查或/及活体组织病理诊断。确诊后应进行相应的治疗。若乳腺X线摄影发现的可疑者,则需进行超声检查,超声检查可疑及阳性者应送病理检查以进一步明确诊断。
  筛查后的治疗
  对发现的良性肿瘤需进行手术切除,并作病理检查最后明确其性质。对癌前病变包括乳头状瘤及不典型增生,需根据所定分级区别对待。Ⅰ级者可暂观察,Ⅱ级者作局部广泛切除术,Ⅲ级者需作全乳切除术。若证实为乳腺癌,需根据卫生部全国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组织专家制定的《乳腺癌诊治规范》进行相应处理。乳腺癌的治疗方法主要包括手术、放疗、化疗、内分泌治疗等。目前大都采用以手术为主的综合治疗。
  1.手术治疗:根治性切除乳腺癌的手术疗法已有百年历史,目前仍是乳癌治疗的主要手段,而且对早期尚无腋窝淋巴结转移的乳癌疗效最为满意。
  2.放射治疗:通常用于手术后,以防止局部复发。对于晚期乳癌的放射治疗,可使瘤体缩小,有的甚至可使不宜手术的乳癌转移为可手术切除。对于孤立性的局部复发病灶,以及乳癌的骨骼转移灶均有一定的姑息性疗效。但对早期乳癌确无淋巴转移的病人,不必常规进行放射治疗,以免损害人体免疫功能。
  3.内分泌治疗:凡不宜手术或放射治疗的原发晚期乳癌,雌激素受体测定阳性者,可单独或合并内分泌治疗。所用药物及手段因月经情况而异。
  4.化学药物治疗:化学药物抗癌治疗是一种必要的全身性辅助治疗(环磷酰胺,洛莫司汀,苯丁酸氮芥等)。
  附:乳腺自我检查表(略)
               子宫颈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
                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专家组
                  二○○八年一月
  第一部分前言
  第二部分技术方案(原版)
  一、人群选择
  二、筛查程序
  三、现场筛查流程图
  四、标本处理与病理诊断
  五、治疗及随访
  六、队列随访
  七、质量控制
  第三部分技术方案(普及版)
  第四部分调查用表
  附表1-1早诊早治项目承担地区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表1-2医院子宫颈癌诊治情况基线调查表
  附表2&筛查对象个人档案封面
  附表2-1知情同意
  附表2-2癌症防治知识调查表
  附表2-3a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表2-3b子宫颈癌危险因素调查表
  附表2-4临床检查表
  附表3-1病理标本收集情况表
  附表3-2&病理检查结果表
  附表3-3&质量控制表
  附表4子宫颈癌前病变及癌症患者治疗情况调查表
  第五部分填表说明
  一、总则
  二、详细说明
  第六部分附录
  附录一中国和世界标准人口构成表
  附录二“子宫颈癌早诊早治项目”----消毒要求
  附录三5%醋酸溶液、Lugol碘液的配制
  附录四子宫颈癌早诊早治项目调查表使用说明
  第一部分前言
  子宫颈癌早诊早治项目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42个县(区)施行。考虑到全国各项目点原有工作基础参差不齐,统一实施原有的技术方案有一定难度,因此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一类按照早诊早治示范基地的标准进行管理,要求实施设有对照的技术方案(原版),收集相关的流行病学资料,从绩效和卫生经济学方面评价方案的有效性;一类按照子宫颈癌早诊早治项目点的标准进行管理,即普及了原有的方案,制定了普及版的技术方案,减少流行病学资料工作,降低对人群顺应性的要求,把重点放在培训基层筛查技术队伍的临床技能方面。
  筛查对象为30-59岁的当地妇女。采用肉眼观察和阴道镜检查相结合的筛查方案,并对发现的子宫颈癌前病变患者及癌患者进行及时治疗。所有病变的诊断及转归的判定均以组织病理学检查为依据。每个项目点的筛查任务为每年2000人,第2年尚需对前1年筛查过的妇女进行复查(第2年的实际工作量约为4000人)。
  实施原版技术方案的2个项目点为:子宫颈癌早诊早治示范基地山西襄垣和有多年子宫颈癌防治工作基础的江西靖安。通过过去两年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反馈及经验总结,原版技术方案也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和完善。现行修订原版技术方案的评价指标为:任务完成率≥100%、顺应性≥70%、早诊率≥90%、治疗率≥90%、治疗时效达标率≥95%。
  实施普及版技术方案的40个项目点为:原有的湖北五峰、湖南慈利、重庆涪陵、新疆和田;和新增的北京朝阳区、上海虹口区、天津大港区、河北赤城、河北曲周、山西沁县、江苏大丰、安徽当涂、福建霞浦、浙江青田、江西铜鼓、山东胶州、河南新密、湖北长阳、湖南浏阳、广东清远、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重庆壁山、四川广元、四川剑阁、云南临沧、西藏乃东、贵州黔西、新疆伽师、青海同仁、宁夏吴忠、甘肃临洮、陕西镇安、陕西绥德、内蒙乌审旗、内蒙阿尔山、内蒙通辽、黑龙江铁力、吉林九台、辽宁海城。普及版技术方案的评价指标为:任务完成率≥100%、顺应性≥50%、早诊率≥80%、治疗率≥80%、治疗时效达标率≥95%。
  ————————————————————————————————————-
  说明:1.评价指标:
&&&&&&&&任务完成率=实际筛查人数/任务人数;
&&&&&&&&顺应性=目标人群实际筛查人数/目标人群应筛查人数;
&&&&&&&&早诊率=(CIN2+CIN3或原位癌+&早期癌)/&(CIN2及以上病变);
&&&&&&&&治疗率=实际治疗例数/应治疗例数;
&&&&&&&&治疗时效符合率=实际达标数(活检至病理报告≤1个月者,病理报告至治疗≤1个月者)/应达标数。
&&&&&&&&注:早期癌:Ia期子宫颈癌
     2.原版技术方案与普及版技术方案的相(异)同点(表略)
  第二部分技术方案(原版)
  一、人群的选择
  (一)队列的建立。
  本项目是以人群为基础的早诊早治工作,要求项目开展前就要明确筛查人群以及对照人群。建议从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获得目标人群,对照人群的总人口并建立数据库,并随之开展项目覆盖县(区,乡)全人群的全死因监测。在全死因监测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肿瘤发病及死亡登记,肿瘤的发病及死亡登记质量按照《中国肿瘤登记工作指导手册》各项标准进行。同时收集当地医院子宫颈癌收治病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各期病人比例、治疗方法等。相应的医院诊治情况调查表见附表1-2。
  (二)筛查人群的选择。
  在参加筛查的地区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选取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的区(乡)人口作为目标人群。筛查对象为30-59岁的当地妇女(无其他严重疾病,自愿参加并且能接受检查者)。一般30-59岁妇女约占该地区总人口的20%,按照参加率为70%计算,如每年每地筛查人数不少于2000人,项目3年所覆盖的目标人群应不少于42,500人。
  (三)对照人群的选择。
  对该地区全人口进行以肿瘤发病及死亡登记为主的全死因监测,以便最终评价早诊早治的绩效。此外选取小样本对照人群进行危险因素的监测,用于质控目标人群与对照人群的可比性。对照人群的各种情况(饮食习惯、社会经济状况等)应尽可能与目标人群一致。对照人群应该与干预人群同时开展基线调查和危险因素的监测。对照人群中的基本信息(包括人群的基本特征以及常见危险因素等)见附表2-3b,健康知识调查见附表2-2。对照人群的选取可按村分层随机抽样。样本的大小根据各现场的实际情况决定,但原则上要求不少于600人(5岁一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不少于100人)。对照人群和目标人群在地理上要有一定的缓冲区,以避免对照人群中的某些人参加早诊早治项目而造成的偏倚。
  二、筛查程序
  (一)知情同意。
  所有参加筛查的群众都必须参加知情同意程序。该程序包括两部分:首先,召集参加筛查的对象,集中宣讲筛查的目的、意义以及参加筛查的获益和可能的危险,宣读知情同意书,回答群众的问题。然后,向每一个参加筛查的对象说明筛查的相关情况,进一步回答不明白的问题,最后在自愿的原则下签署知情同意书(见附表2-1)。
  (二)流行病学调查。
  签署了知情同意书的群众接受基线信息调查。基线信息调查包括健康知识调查、个人基本信息及子宫颈癌危险因素调查三部分,统一由事先完成专业培训的调查人员进行。所有正式调查进行之前,应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预调查,以便熟悉调查项目,了解调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及时向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专家组反映。基线信息调查是评价项目绩效的基准,十分重要。
  健康知识调查主要包括癌症的综合知识和子宫颈癌的防治知识两部分(见附表2-2),主要是了解开展早诊早治前当地群众的健康知识情况。危险因素调查(见附表2-3b)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子宫颈癌的相关危险因素、家族史以及简单的健康体检。应保证调查的隐秘性和真实性。以上基本信息基线调查表中的每一个项目,严格按照编码说明进行调查和填写。每天完成的调查表,要求随机抽取10%进行复查,复查后各项目的符合率不得低于90%。资料要求两遍录入,然后以原始调查表为标准,校对两遍录入的数据后,整理成最终数据库。数据库上报时要求同时上报字段及编码说明文件。
  (三)临床检查。
  受检对象由妇科医生用窥具检查子宫颈部。子宫颈暴露后分别进行醋酸染色后肉眼观察(VIA)及碘染色后肉眼观察(VILI)。VIA或VILI异常的妇女应做阴道镜检查,必要时在阴道镜指导下于可疑病变部位取活检并进行病理诊断。
  1.醋酸染色后肉眼观察(VIA)
  首先使用盐水棉球或干棉签轻轻插拭子宫颈,注意不应太用力,避免子宫颈上皮破损。而后使用5%冰醋酸(见附录三)浸泡的棉球涂抹子宫颈,棉球应足够大,以全部覆盖子宫颈。轻轻用棉球上下左右按压子宫颈(包括子宫颈外口),使醋酸充分渗透子宫颈上皮。一分钟后,用普通光源照明,直接观察子宫颈上皮对醋酸的反应。病变区域呈白色。根据白色病变的厚薄、边界、轮廓、是否有镶嵌以及消失的快慢,做出初步诊断并且在临床检查表上记录检测结果(见附表2-4)。检测结果分为VIA&阴性、VIA阳性、可疑癌。
  2.碘染色后肉眼观察(VILI)
  普通光源照明下,以5%的Lugol’s碘液(见附录三)涂抹子宫颈,方法同VIA。根据未着色的程度、表面形态、边界状况、大小、与鳞柱交界的距离等,做出初步诊断。正常子宫颈上皮在涂碘后为赤褐色或黑色,未着色区或仅部分碘染为可疑病变区。CIN病变或浸润癌区域呈现厚重的芥末黄或桔黄色白斑。在阴道镜检查中应用碘溶液有助于识别醋酸方法遗漏的病变区域,并将更清晰地显示异常范围。该检测结果分为VILI&阴性、VILI阳性、可疑癌。结果应记入临床检查表(见附表2-4)。
  3.电子阴道镜检查
  首先用5%的冰醋酸涂抹子宫颈(方法同VIA),持续1分钟,重点检查鳞柱交界以及移行区。如发现异常,应在病变严重和靠近鳞柱交界的区域取活检,并填写病理标本收集情况表(见附表3-1)。宫颈活检要在阴道镜直视下进行。应快速紧闭活检钳咬取标本,避免重复咬取和旋转活检钳。当阴道镜检查不满意时(看不清鳞柱交界,或病变延伸入颈管内口,或活检钳不能触及病变,或疑有腺体病变时),可进行颈管内膜刮取(ECC)。ECC前必须擦干蓄积在阴道后穹隆的醋酸,以避免刮出的组织丢失。刮出物应迅速放入福尔马林中,并填写病理标本收集情况表(见附表3-1)。阴道镜检查时,应摄取宫颈图像,同时医生要填写临床调查表(见附表2-4)。
  4.注意事项
  (1)医生取活检时,如遇到阴道出血者应采取相应的止血措施,如直接使用硝酸银或者填入纱布进行止血,有明显流血者应立即报告。医生要嘱咐阴道出血者应注意的事项:避免使用阴道产品,及时把纱布取出,3-7天内避免性交。
  (2)应严格诊室及器械的消毒(见附录二)。
  三、现场筛查流程图(略)
  四、标本处理与病理诊断
  (一)活检标本处理。
  活检标本取出时,立即将活检组织展平,使粘膜的基底层面朝下贴附在纸上,置入10%福尔马林中固定16-24个小时,然后进行包埋、切片、着色处理及读片。标本经福尔马林固定后,可以在70%的酒精里做较长时间的储存。
  病理观察不满意时,应作连续切片。病理各象限结果记录在病理检查结果表(附表3-2),病理汇总结果记录在临床调查表中的第6部分(见附表2-4)。
  (二)病理诊断时间和标准。
  病理诊断报告应在筛查后1个月内告知筛查对象。子宫颈癌及其癌前病变的早诊率为CIN2、CIN3/原位癌及早期癌(Ⅰa期)在CIN2及以上病变中所占的比例,不应低于90%。
  1.CIN&I:异型细胞累及鳞状上皮下1/3或限于下1/2,细胞异型性大多较轻。有时可见HPV感染的细胞病理变化。
  2.CIN&II:异型细胞累及鳞状上皮下1/2或至2/3,个别异型细胞可散入鳞状细胞上1/3,但表层上皮总体仍分化良好。
  3.CIN&III/原位癌:鳞状上皮2/3以上或全层为异型细胞所代替,但上皮基底膜仍清晰完整。如全层为异型性强的恶性细胞时,则归入原位癌。由于CIN&III和原位癌发展成浸润癌的危险度是等同的,故其处理原则应该一样。
  4.微小浸润性鳞癌:限定标准为浸润间质深度小于3毫米,横向扩展范围在7毫米以内。
  五、治疗及随诊原则
  对于项目筛查发现的所有癌前病变及癌症患者均要填写《子宫颈癌前病变及癌症患者治疗情况登记表》见附表4。需要治疗的患者,应在病理诊断报告发出后1月内得到相应的治疗。治疗率为实际治疗的病例数占应治疗例数的比例,不应低于90%。治疗时效符合率不应低于95%。
  (一)检查阴性者。
  VIA、VILI或者阴道镜检查阴性的妇女下一年仍需接受检查。
  (二)CIN&I。
  CIN&I为可逆性病变,建议每年检查一次。根据检查结果做相应处理。
  (三)CIN&II、CIN&III及子宫颈癌。
&&&CIN&II可行物理治疗(冷冻、激光或电灼)或子宫颈锥切术[环状电切(LEEP)、冷刀锥切或激光锥切]。CIN&III/原位癌,甚或微小浸润癌(Ⅰa期),如为年轻患者,欲保留生育功能,仍可考虑子宫颈锥切术。对于完成生育的中老年患者,则可施行筋膜外全子宫切除术。中晚期子宫颈癌患者按常规方法治疗。
  (四)治疗流程图(略)
  六、队列随访
  (一)队列的随访包括目标人群的随访和对照人群的监测两部分。随访的主要工作是做好两个人群的肿瘤发病及死亡登记报告,减少漏报和错报,特别是对照人群的漏报和错报。肿瘤发病及死亡的分类和编码应使用ICD-10;诊断依据中组织学诊断的比例不低于70%;死亡医学证明的比例不高于2%。
  (二)各点除计算子宫颈癌粗发病率、死亡率外,还应计算中国调整率和世界调整率。中调率统一使用中国1982年人口构成数据,世调率统一使用1985年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世界人口年龄构成(附录一)。结果写入年终报告。
  七、质量控制
  (一)流行病学部分
  1.调查表中的每一个项目,严格按照编码说明进行调查和填写。填写内容统一使用正楷汉字填写,避免使用草写、简写代替。
  2.正式调查进行之前,培训调查员,应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预调查。
  3.每天完成的调查表,要求在调查现场完成表格的初步审核(见附表3-3),主要检查基本信息是否完整,补充不应有的空项、漏项,初步检查有无明显的填写错误或逻辑错误。每天完成的调查表,要求随机抽取2%进行复查,复查后各项目的符合率不得低于90%。
  4.数据要求两遍录入,然后以原始调查表为标准,校对两遍录入的资料,整理成最终数据库。
  第三部分技术方案(普及版)
  一、人群选择
  本项目是以人群为基础的早诊早治工作,要求项目开展前就要明确目标人群。建议从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获得目标人群的总人口信息(附表1-1)。同时收集当地医院子宫颈癌收治病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各期病人比例、治疗方法等。相应的医院诊治情况调查表见附表1-2。
  在参加筛查的地区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选取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的区(乡)人口作为目标人群。筛查对象为30-59岁的当地妇女(无其他严重疾病,自愿参加并且能接受检查者)。一般30-59岁妇女约占该地区总人口的20%,要求顺应性不低于50%,按此计算,如每年每地筛查人数不少于2000人,项目3年所覆盖的目标人群应不少于6万人。
  二、现场筛查程序
  (一)知情同意。
  所有参加筛查的群众都必须参加知情同意程序。该程序包括两部分:首先,召集参加筛查的对象,集中宣讲筛查的目的、意义以及参加筛查的获益和可能的风险,宣读知情同意书,回答群众的问题。然后,向每一个参加筛查的对象说明筛查的相关情况,进一步回答不明白的问题,最后在自愿的原则下签署知情同意书(见附表2-1)。
  (二)流行病学调查。
  签署了知情同意书的群众接受一般信息(见附表2-3a)和健康知识等基线信息调查,统一由经过培训的调查人员进行。所有正式调查进行之前,应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预调查,以便熟悉调查项目,了解调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及时向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专家组反映。
  健康知识调查(见附表2-2)包括癌症的综合知识和子宫颈癌的防治知识两部分,主要是了解开展早诊早治前当地群众的健康知识情况。基线信息调查是评价项目绩效的基准,十分重要。调查表中的每一个项目,严格按照编码说明进行调查和填写。知情同意书及调查表格均要存放在筛查对象的独立档案里(见附表2)。资料要求两遍录入,然后以原始调查表为标准,校对两遍录入的数据后,整理成最终数据库。数据库上报时要求同时上报字段及编码说明文件。
  (三)临床检查。
  受检对象由妇科医生用窥具检查子宫颈部。子宫颈暴露后分别进行醋酸染色后肉眼观察(VIA)及碘染色后肉眼观察(VILI)。VIA或VILI异常的妇女应做阴道镜检查,必要时在阴道镜指导下于可疑病变部位取活检并进行病理诊断。
  1.醋酸染色后肉眼观察(VIA)
  首先使用盐水棉球或干棉签轻轻插拭子宫颈,注意不应太用力,避免子宫颈上皮破损。而后使用5%冰醋酸(见附录三)浸泡的棉球涂抹子宫颈,棉球应足够大,以全部覆盖子宫颈。轻轻用棉球上下左右按压子宫颈(包括子宫颈外口),使醋酸充分渗透子宫颈上皮。1分钟后,用普通光源照明,直接观察子宫颈上皮对醋酸的反应。病变区域呈白色。根据白色病变的厚薄、边界、轮廓、是否有镶嵌以及消失的快慢,做出初步诊断并且记录检测结果(见附表2-4)。检测结果分为VIA&阴性、VIA阳性、可疑癌。
  2.碘染色后肉眼观察(VILI)
  普通光源照明下,以5%的Lugol’s碘液(见附录三)涂抹子宫颈,方法同VIA。根据未着色的程度、表面形态、边界状况、大小、与鳞柱交界的距离等,做出初步诊断。正常子宫颈上皮在涂碘后为赤褐色或黑色,未着色区或仅部分碘染为可疑病变区。CIN病变或浸润癌区域呈现厚重的芥末黄或桔黄色白斑。在阴道镜检查中应用碘溶液有助于识别醋酸方法遗漏的病变区域,并将更清晰地显示异常范围。该检测结果分为VILI&阴性、VILI阳性、可疑癌。结果应记入临床调查表(见附表2-4)。
  3.电子阴道镜检查
  首先用5%的冰醋酸涂抹子宫颈(方法同VIA),持续1分钟,重点检查鳞柱交界以及移行区。如发现异常,应在病变严重和靠近鳞柱交界的区域取活检,并填写病理标本收集情况表(见附表3-1)。宫颈活检要在阴道镜直视下进行。应快速紧闭活检钳咬取标本,避免重复咬取和旋转活检钳。当阴道镜检查不满意时(看不清鳞柱交界,或病变延伸入颈管内口,或活检钳不能触及病变,或疑有腺体病变时),可进行颈管内膜刮取(ECC)。ECC前必须擦干蓄积在阴道后穹隆的醋酸,以避免刮出的组织丢失。刮出物应迅速放入福尔马林中,并填写病理标本收集情况表(见附表3-1。阴道镜检查时,应摄取宫颈图像,同时医生要填写临床调查表(见附表2-4)。
  4.注意事项
  (1)医生取活检时,如遇到阴道出血者应采取相应的止血措施,如直接使用硝酸银或者填入纱布进行止血,有明显流血者应立即报告。医生要嘱咐阴道出血者应注意的事项:避免使用阴道产品,及时把纱布取出,3-7天内避免性交。
  (2)应严格诊室及器械的消毒(见附录二)。
  三、现场筛查流程图(略)
  四、标本处理与病理诊断
  (一)活检标本处理。
  活检标本取出时,立即将活检组织展平,使粘膜的基底层面朝下贴附在纸上,置入10%福尔马林中固定16到24个小时,然后进行包埋、切片、着色处理及读片。标本经福尔马林固定后,可以在70%的酒精里做较长时间的储存。
  病理观察不满意时,应作连续切片。病理各象限结果记录在病理检查结果表(附表3-2),病理汇总结果记录在临床调查表中的第6部分(见附表2-4)。
  (二)病理诊断时间和标准。
  病理诊断报告应在筛查后1个月内告知筛查对象。子宫颈癌及其癌前病变的早诊率为CIN2、CIN3/原位癌及早期癌(Ⅰa期)在CIN2及以上病变中所占的比例,不应低于80%。
  1.CIN&I:异型细胞累及鳞状上皮下1/3或限于下1/2,细胞异型性大多较轻。有时可见HPV感染的细胞病理变化。
  2.CIN&II:异型细胞累及鳞状上皮下1/2或至2/3,个别异型细胞可散入鳞状细胞上1/3,但表层上皮总体仍分化良好。
  3.CIN&III/原位癌:鳞状上皮2/3以上或全层为异型细胞所代替,但上皮基底膜仍清晰完整。如全层为异型性强的恶性细胞时,则归入原位癌。由于CIN&III和原位癌发展成浸润癌的危险度是等同的,故其处理原则应该一样。
  4.微小浸润性鳞癌:限定标准为浸润间质深度小于3毫米,横向扩展范围在7毫米以内。
  五、治疗及随诊原则
  对于项目筛查发现的所有癌前病变及癌症患者均要填写《子宫颈癌前病变及癌症患者治疗情况登记表》(见附表4)。需要治疗的患者,应在病理诊断报告发出后1个月内得到相应的治疗。治疗率为实际治疗的病例数占应治疗例数的比例,不应低于80%。治疗时效符合率不应低于95%。
  (一)检查阴性者。
  VIA、VILI或者阴道镜检查阴性的妇女下一年仍需接受检查。
  (二)CIN&I。
  CIN&I为可逆性病变,建议每年检查一次。根据检查结果做相应处理。
  (三)CIN&II、CIN&III及子宫颈癌。
  CIN&II可行物理治疗(冷冻、激光或电灼)或子宫颈锥切术[环状电切(LEEP)、冷刀锥切或激光锥切]。CIN&III/原位癌,甚或微小浸润癌(Ⅰa期),如为年轻患者,欲保留生育功能,仍可考虑子宫颈锥切术。对于完成生育的中老年患者,则可施行筋膜外全子宫切除术。中晚期子宫颈癌患者按常规方法治疗。
  (四)治疗流程图(略)
  第四部分调查用表
  附表1-1:早诊早治项目承担地区基本情况调查表(略)
  附表1-2:"子宫颈癌早诊早治项目"__________医院子宫颈癌诊治情况基线调查表(略)
  附表2: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子宫颈癌早诊早治项目(略)
  附表2-1:___________知情同意书(略)
  附表2-2:"子宫颈癌早诊早治项目"----癌症防治知识调查表(略)
  附表2-3a:"子宫颈癌早诊早治项目"----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调查表(略)
  附表2-3b:"子宫颈癌早诊早治项目"-----子宫颈癌危险因素调查表(略)
  附表2-4:"子宫颈癌早诊早治项目"----临床检查表(略)
  附表3-1:病理标本收集记录表(略)
  附表3-2:病理检查结果表(略)
  附表3-3:"子宫颈癌早诊早治项目"----质量控制表(略)
  附表4:卫生部中央转移支付地方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子宫颈癌前病变及癌症患者治疗情况登记表(略)
  第五部分填表说明
  第六部分附录
  附录一、中国和世界标准人口构成表(略)
  附录二、&"子宫颈癌早诊早治项目"-------消毒要求(略)
  一、活检钳、刮勺、窥器等
  必须在使用前灭菌。首选方法是压力蒸汽灭菌,也可用环氧乙烷、2%碱性戊二醛浸泡10小时灭菌。
  二、阴道镜清洗消毒方法及要点
  (一)使用后立即用流动水彻底清洗,除去血液、粘液等残留物质,并擦干。
  (二)将擦干后的内镜置于多酶洗液中浸泡,时间按使用说明。
  (三)也可采用环氧乙烷灭菌方法或煮沸消毒20分钟的方法达到阴道镜消毒的要求。
  三、诊室桌面、地面
  每天用5%的氯溶液、60%—90%的乙醛、异丙醇或其他化学消毒剂如碘载体等擦拭操作台等设备表面。地面也要每天消毒。
  附录三、5%醋酸溶液、Lugol碘液的配制
  一、5%醋酸溶液配置
  5ml冰醋酸小心加入95ml蒸馏水中充分混匀。要稀释冰醋酸时,切勿导致上皮的化学烧伤。
  二、Lugol碘液配置
  10g碘化钾加入100ml蒸馏水中,再慢慢加入5g碘,混匀,滤过后储存在棕色瓶中备用。
  附录四子宫颈癌早诊早治项目调查表使用说明
  子宫颈癌早诊早治项目调查表一览(略)
             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
  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在全国7个省(市)的9个县(区)施行。考虑到全国各项目点原有工作基础参差不齐,统一实施原有的技术方案有一定难度,因此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一类按照早诊早治示范基地的标准进行管理,要求实施设有对照的技术方案(即原版),收集相关的流行病学资料,从绩效和卫生经济学方面评价方案的有效性;一类按照防病治病的标准进行管理,将原有的方案修改为易于普及的技术方案(08普及版),减少流行病学资料工作,降低对人群顺应性的要求,把重点放在培训基层筛查技术队伍的临床技能方面。
  筛查以40-69岁的高危人群为重点,主要应用内镜下碘染色、多点活检筛查技术,对发现的癌前病变患者及癌患者开展相应治疗。所有病变的诊断和转归均以组织病理为标准。
  实施原版技术方案的3个项目点为:食管癌早诊早治示范基地河南林州和河北磁县,以及工作基础较好的山东肥城。筛查任务为每点2000人。原版技术方案的评价指标为:任务完成率≥100%、顺应性≥70%、早诊率≥70%、治疗率≥80%、诊断及治疗时效达标率≥95%。
  实施08普及版技术方案的6个项目点为:河北涉县、山西阳城、江苏扬中、江苏泰兴、四川盐亭、新疆新源。筛查任务盐亭为2000人,其余项目点为1000人。08普及版技术方案的评价指标为:任务完成率≥100%、顺应性≥50%、早诊率≥70%、治疗率≥80%、诊断及治疗时效达标率≥95%。
  说明:1.评价指标:
&&&&&任务完成率=实际筛查人数/任务人数;
&&&&&顺应性=目标人群实际筛查人数/目标人群应筛查人数;
&&&&&早诊率=(重增或原位癌+&早期癌)/&(重增以上病变);
&&&&&治疗率=实际治疗例数/应治疗例数;
&&&&&诊断实效达标率=实际达标数(活检至病理报告≤1个月者)/应达标数;
&&治疗时效符合率=实际达标数(病理报告至治疗≤1个月者)/应达标数。
&&注:早期癌:粘膜内癌及粘膜下癌(无淋巴结转移)
  2.原版技术方案与普及版技术方案的相(异)同点(略)
  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原版)
  一、人群的选择
  (一)队列的建立。
  本项目是以人群为基础的早诊早治工作,项目开展前要明确筛查人群以及对照人群,以便对方案进行评价。建议从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获得目标人群、对照人群的总人口并建立数据库,随之开展项目覆盖的县(区、乡)全人群的全死因监测。在全死因监测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肿瘤发病及死亡登记。肿瘤的发病及死亡登记按照《中国肿瘤登记工作指导手册》的各项标准进行。
  (二)筛查人群的选择。
  采取整群抽样的方法,确定食管癌发病率较高的乡或村人口作为筛查人群,完成全人口注册登记。开展食管癌健康知识宣传,提高食管癌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及高危人群的参与率。筛查人群中符合项目标准的对象参加筛查的顺应性不低于70%,早期治疗率不低于应治疗人数的80%。
  根据以往现场研究,40-69岁的高危人群约占总人口的25%,按照参加率为70%计算,如每县(市)每年筛查2000人,3年共6000人,筛查组覆盖的总人口至少应为34286人。如每年筛查1000人,则相应减半。
  (三)对照人群的选择。
  对该地区全人口进行以肿瘤发病及死亡登记为主的全死因监测,以便最终评价早诊早治的绩效。此外选取小样本对照人群进行危险因素的监测,用以质控目标人群与对照人群的可比性。对照人群的各种情况(饮食习惯、社会经济状况等)应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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