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物交换不会出现供给需求与需求的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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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与需求非均衡的表现及其影响研究
2014年6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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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陕西省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与需求非均衡总体表现为供给小于需求。通过农村金融相关率及农村金融融量缺口分析,本文认为:陕西省农村正规金融产品供不应求,但农村金融融量缺口比呈下降趋势,供不应求的局面在逐渐改善。农村民间金融也呈现供不应求局面,在供求总量、机构分布、服务对象、农户借贷用途及民间借贷利率等方面非均衡表现较为明显。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与需求非均衡的主要影响包括:农村金融机构区域布局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农村难以获得与其产出贡献相匹配的融资服务、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供给难以支撑服务“三农”的任务、农村资金短缺与资金流失并存、农村金融难以满足建设“五位一体”小康社会的需要等。 中国论文网 /2/view-6540462.htm  关键词: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陕西省   农村正规金融是衡量一个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持续关注,农村正规金融也呈现出良好发展势态。但是,长期以来农村金融供给无法满足农村的有效需求,造成了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差距不断扩大,本文试图从金融的视角来审视农村经济发展问题,分别通过对陕西农村金融融量、农村金融相关率以及金融融量缺口测算,系统分析陕西省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与需求非均衡的表现及其影响。民间金融内生于农村经济,迎合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是农村正规金融的补充,是对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与非均衡的必要补充,但民间金融自身发展也具有一定的非均衡性。陕西省农村民间金融供给与需求的非均衡可以从供求总量、服务对象、借贷用途、组织化程度、利率非均衡性等方面予以体现。   一、正规金融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与需求非均衡分析   (一)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1、研究方法:金融融量指的是金融的融通量、容纳量,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在一定经济条件下金融的最大或最适容纳规模量。它主要是由现金流通量、各类贷款、股票及债券、金融部门净拆入和其它金融资产组成。   物物交换时代,金融融量与经济总量的比率是零,此时实体经济的变动不需要货币金融的媒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银行的诞生,就产生了实物与货币的交换关系,这时有多大的实物规模,就决定了需要有多大与之相适应的货币金融融量,即这时金融融量与经济总量的比率为1,这是金融融量的理论极限值。根据戈德史密斯的理论,我们对金融融量与经济总量的相关关系建立如下金融融量模型(田力、胡改导等,2003):   其中M表示金融融量;K、K1、K2、…Kn表示经济金融化程度加深过程中的不同层次的经济金融融量系数;G表示经济总量,即国内生产总值(GDP)   戈德史密斯(1969)和麦金农(1973)各自提出了相关指标来衡量金融发展水平,前者指出了金融相关率(戈氏指标)和金融深化率(麦氏指标),金融相关比率是指“某一时点上现存金融资产总额与国民财富之比”,一般地它被简化为金融融量与GDP之比,以衡量一国的经济金融化程度(戈德史密斯,1990),金融深化比率是指经济货币化程度的广义货币与GDP的比值。麦金农认为“货币负债对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是衡量货币体系的重要性和实际规模的最简单标尺”(罗纳德.I.麦金农,1998)。由于戈氏指标相较于麦氏指标更加注重金融负债与金融资产并重,更能反映一国的经济增长水平尤其是市场化水平(张杰,1995),因此本文采用金融相关率来衡量陕西农村地区金融发展水平。虽然金融相关率越高表示当地的金融发展状况越好,但是同时也意味着金融市场机构单一,金融产品种类较少,信用较集中于大型银行(姚耀军,2006)。   金融融量缺口是指金融融量的理论值和实际值之间的差值,差值越大表明当地金融市场供求非均衡的程度越大。当金融融量的理论值大于金融融量的实际值时,表明当地的金融供给小于金融需求,而当金融融量的理论值小于金融融量的实际值时,表明当地金融供给大于金融需求。参考田力(2003)的金融融量理论值公式:   2、数据来源:本文数据由课题小组成员对汉中、渭南、杨凌、榆林、商洛人行调研数据整理所得,其余数据则通过历年《中国金融年鉴》、《陕西统计年鉴》、《陕西省金融运行报告》、《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乡镇企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年鉴》等相关年鉴和陕西经济信息网数据整理所得,同时因为部分相关数据缺失和相关统计年鉴的统计口径发生改变,为了便于统一整理,对正规金融农村金融产品的供求分析时期统一为年。   (二)陕西省农村金融融量   由前面研究方法所知,农村金融融量包括现金、农村贷款余额、股票、债券的市值和保险储备金等。因为相关统计资料很难获得关于陕西居民的全部金融资产的数据,特别是有关股票及债券的市值资料,因此本文利用存贷款的数据作为金融融量的一个窄的衡量指标来替代整体金融融量(刘敏楼、宗颖,2008),这是由于在农村地区金融融量主要表现为金融中介的资产,其他金融工具并不多,所以利用存贷款的数据,基本可以揭示出陕西农村金融融量水平。   从农村金融融量的总量和结构分析,自2001年以来陕西农村金融融量有了大幅增长,由亿元上升到了2012年的4532.30亿元,增长了572.28%,年均增长57.23%。从内部各项资产统计指标我们发现,除了乡镇企业贷款在这两年有所下降外,整体上都呈稳定上升的趋势。相比较贷款而言,农村存款余额一直占据农村金融资产总量的主力军,尽管农村存贷款都在增加,但是增加的幅度差异很大,并且随着时间的变化这种趋势也随之不断扩大。其中,陕西农村存款余额从2001年的397.91亿元增加到了3420.41亿元,增加了7.60倍,而农村贷款余额从亿元增加到了1111.89亿元,仅仅增加了3.02倍。这也从某些方面反映出相关金融机构的“离农、退农”现象明显,并在农村金融市场中起着“抽血机”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村经济的增长。   陕西农村金融融量从纵向来看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但这只是纵向比较,由于陕西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农村的经济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要客观、全面地认识陕西农村金融发展水平,还必须通过陕北、关中和陕南三个地区进行横向比较,可以较为全面地认识问题。   由于受相关数据的限制,本文分别选取了榆林代表陕北地区、渭南和杨凌代表关中地区、商洛和汉中代表陕南地区。从三大地区的农村金融融量总量来看,2001年以来各地的农村金融融量总量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截止到2012年,榆林、渭南、杨凌、商洛和汉中的农村金融融量分别为264.62亿元、298.26亿元、24.98亿元、117.68亿元和303.61亿元,汉中市农村金融融量最多,杨凌农村金融融量最小,这与杨凌面积大小有关。较2001年分别增加了249.28亿元、240.28亿元、21.19亿元、97.54亿元和262.51亿元,其中由于榆林地区的基数较小,年均增长率最快,达到了147.73%,远远高于陕西省的57.23%,而渭南地区的年均增长率最慢,只有37.67%。根据调研数据,我们仍然可以得出其金融融量内部资产结构与陕西省呈现大致相同趋势,农村存款余额仍然是农村金融资产总量的主力军,增加的幅度差异较大。以汉中市为例,2001年农村存贷款数额相差不大,到了2012年农村存款增加了164.73亿元,而农村贷款却只增加了46.67亿元。   (三)陕西省农村金融相关率(RFIR)   鉴于数据的可得性,本文直接用农村金融融量与农村GDP的比值代表农村金融相关率(RFIR),金融相关率越高表示当地的金融发展状况越好,但是同时也意味着金融市场机构单一,信用较集中于大型银行。   从陕西农村金融相关率变化能够分析农村经济金融化程度。由表3可知,陕西农村金融融量快速扩张,并且整体快于陕西农村GDP的增长速度,从而形成了农村金融相关率的上升。在具体数值上,由2001年的0.79增长到2012年的1.58,其中年略有波动,这主要是农村金融融量指标中的乡镇企业贷款指标出现下滑趋势,两年乡镇企业贷款分别为94.7亿元和98.65亿元,而2005年和2008年的乡镇企业贷款则分别为124.19亿元和112.05亿元。2003年以后的农村金融相关比率(RFIR)都是接近1或大于1的,其中2003年的RFIR为1.02,2012年的RFIR为1.58,这说明陕西农村金融已经进入了高级阶段。Goldsmith(1969)以金融相关比率为标准,把金融结构分为三类,其中RFIR接近于1的属于高级阶段。从总体上讲,陕西RFIR指标所体现的时间序列变化,反映了农村经济金融化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通过陕西农村RFIR和陕西FIR的对比得知,陕西农村RFIR指标比同期的陕西FIR要低得多,这表明陕西农村经济金融发展水平明显滞后于陕西经济金融化程度,虽然这种差距从2001年以来呈现缩小趋势,但是在2012年陕西FIR仍然是农村RFIR的1.61倍,尤其需要注意的是2012年陕西金融资产总量为36709亿元,陕西农村金融资产总量为4532.30亿元,两者相差32176.7亿元,前者是后者的8.10倍,根据《陕西统计年鉴》数据,2012年陕西省农村人口为1920万人,城镇人口为1810万人,两者仅相差110万人,而农村人口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仅为城镇人口的12.35%,两者巨大的差距说明陕西农村地区的金融化水平非常低,虽然农村地区金融化水平有所提高,但与城镇的经济金融化水平相比较,还相距甚远,陕西农村存在着明显的金融抑制现象。   从金融相关率增长趋势可以看出,2001年榆林、渭南、杨凌、商洛和汉中的农村金融相关率分别是1.18、1.38、4.25、1.12和1.30,都明显高于陕西省的0.79,除了杨凌以外,各个地区的差距不明显。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部分地区与陕西省的总体差距不断缩小,2012年陕西省农村金融相关率为1.58,各个地区分别是1.90、1.62、2.99、1.45和1.83。除了杨凌地区缩小以外,各个地方的差距却呈现扩大化趋势,说明陕西各地的农村金融化水平发展不均衡,具体而言榆林地区增长幅度最大,从2001年的1.18增加到2012年的1.90,虽然在2009年达到最高值2.10后呈现下降趋势,但年均增长率仍然为5.55%;渭南地区增长幅度最小,从2001年的1.38增加到了2012年的1.62,年均增长率为1.58%;商洛地区和汉中地区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2.68%和3.70%。   从总体上来看,陕西省金融相关率从2001年的3.11下降到了2012年的2.54,虽然呈现下降趋势,但是仍然可以认为陕西省的金融水平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同时也意味着陕西省的整体金融市场机构不均衡呈现缓解状态,信用较广泛分散于各大金融机构。2001年陕西省农村金融相关率为0.79,到了2012年为1.58,榆林、渭南、商洛和汉中地方的农村金融相关率都超过1,并且一直呈增长趋势,杨凌虽然呈现下降趋势,但仍然远远超过1,这说明了大部分地区农村金融市场存在机构单一、金融产品种类较少的现象较为严重。这也验证了前面关于农村金融融量分析的结论,近些年来由于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不断撤并网点,造成了“离农、退农”现象,同时农村存款余额一直高于农村贷款余额,农村金融机构同时还扮演着农村“抽血机”的作用,现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广泛存在的基本上是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机构较为单一,农业又是弱质产业,生产周期长、收益率低,抵抗风险弱,农民又缺乏可以有效抵押并且易于变现的抵押品,因此农村的金融产品较少。   (四)陕西省农村金融融量缺口   由于省金融融量、省GDP和农村GDP都呈现上升趋势,因此各个地区推算出来的农村金融理论值也都随之增加,从年榆林、渭南、杨凌、商洛和汉中五个代表地区农村金融理论值分别增加了255.46亿元、205.23亿元、9.46亿元、96.13亿元和237.03亿元,年均增长率分别为85.34%、19.14%、31.05%、22.15%和14.27%,榆林地区增长速度最快,而商洛地区增长最慢,这仍然是由于榆林地区基数小所导致的。   由农村金融理论值和农村金融实际值所测算出的各个地区的缺口值,我们可以看出陕西省整体呈现出增长的趋势之外,从2001年的1998.92亿元增加到了2744.76亿元,而五个代表地区的缺口值除了榆林和杨凌外,其余呈现出下降的趋势,渭南、商洛和汉中分别从2001年的39.50亿元、19.32亿元、35.97亿元下降到了2012年的4.45亿元、17.91亿元和10.43亿元。榆林地区的农村金融融量缺口虽然上升,但较之于全省的增长幅度上并不大,从2001年的11.86亿元增加到了2012年的18.05亿元,年均增长率只增加了4.74%,杨凌地区由于基数较小,年均增长率较快。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从缺口值的具体数值来看,陕西省的缺口值要远远大于其他五个地区,主要原因由以下两点:第一是统计的口径不一样,陕西省的农村金融融量由农村存款余额和农村贷款余额之和,农村存款余额由农户储蓄和农业存款之和表示、农村贷款余额则由乡镇企业贷款和农业贷款表示,陕西省农村GDP则是由当年的第一产业增加值加上乡镇企业增加值得来(韩正清,2007),均来自于相关统计年鉴,数据口径统一且连续。五个代表地区的大部分农村存贷款余额除了来自于对各地方人行的相关数据调研外,所缺失数据均按照相关比例进行核算,地区的农村GDP由于乡镇企业增加值未加以统计,均以当年的第一产业增加值进行替代,统计的口径不统一也不连续;第二是由于条件的限制并未完全将所有市全部纳入核算体系中来,因此五个地区的缺口值并不能完全真实地代表陕西省整体的缩影,仅仅是作为参考,同时由于陕西省区域差异较大,各个市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参次不齐,陕西省农村金融融量缺口总体增大不排除来自于西安、宝鸡、咸阳和延安这类较大市的农村金融融量的影响。   由于金融融量缺口值是根据当年价格计算得出,单纯看年数值的变化并不能真实地反映出具体的变化趋势,因此我们用农村金融融量缺口比率更能客观地评价出陕西省和四个代表地区的真实金融缺口变化情况,金融融量缺口比率的具体计算公式为:,从总体情况来看缺口变化趋势除了杨凌地区外是不断缩小的,杨凌缺口比绝对值从增长到了1.04,供求非均衡的现象呈现扩大趋势,这反映出了近些年来由于国家的政策大力扶持,杨凌地区农民的金融需求大幅度增加。整体上陕西省及各个地方的供求不均衡现象呈现缓解趋势,其中陕西省的金融融量缺口比从2001年的0.75下降到了0.38,下降了0.37,四个代表地区2001年的缺口比相差不大,榆林、渭南、商洛和汉中分别是是0.44、0.41、0.49和0.47,到2012年的缺口比分别为0.06、0.01、0.13和0.03,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渭南,下降了0.4,表示渭南地区较其它三个地区在缓解农村金融供求非均衡上的效果做得最好。   由前面分析得知,陕西省和绝大部分样本地区的金融融量缺口比虽然呈现下降的趋势,但是仍然表明当地的农村金融市场供求不均衡,具体表现形式总体为供给小于需求,缺口比的存在就会迫使农村各类经济实体的不同资金需要,此时大量的民间借贷等民间信用形式的出现就成为一种必然。陕西省和五个样本地区的缺口是由于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共同引起的,由于受相关数据的限制,在此只从陕西省一定的层面来分析其农村经济非均衡的主要原因。   陕西农村经济出现供求不均衡主要是由以下几个方面所引起的:一是投入规模。由于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从陕西省对各种生产要素投入的开始,农业就一直处于不利的地位,使各种生产要素资源在工农两个产业部门之间出现了不平衡的关系。通过对《陕西统计年鉴》的数据整理得出2012年陕西省对农林水事务支出费用为333.79亿元,而陕西省地方财政支出达到了2930.81亿元,只占其11.39%,从年农林水事务支出费用递增了309.05亿元,而地方财政支出却递增了2580.76亿元,这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相适应。二是产出规模。投入规模的不足,首先受到影响的是农业产出规模,年农业产出规模从337.42亿元增加到了1360.6亿元,年均环比递增率为15.38%,而同期工业产出规模从2001年的606.12亿元增加到了2012年的5857.92亿元,年均环比递增率达到了26.07%,正是由于这种工农业产出规模差距的扩大,直接导致了城乡金融融量规模差距的扩大。三是收入―消费规模。据统计年陕西省农村人均纯收入从1520元增加到了5027.8元,年均环比递增率为12.86%,但从历年的环比增长率来看起伏变化较大,从5.02%增加到了11.39%,低于平均增长水平,在2005年增长率略有下降到了9.96%,随后又一直持续增长到了2008年的18.56%,随后在2009年又出现了回落的趋势,增长率大幅度提升,最终达到了22.47%,远远高于平均增长水平。陕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起伏波动较大,是制约陕西省消费需求回升的重要因素。城镇人均纯收入从2001年的5352元增加到了2012年的14867元,增加了9515元,年均增加了792.91元。从消费上来看,陕西省农村人均消费从2001年的1331.03元增加到了2012年的5114.68元,增加了3164.59亿元,年均增加287.69亿元。城镇人均消费从2001年的4638元增加到了2012年的13782.75元,增加了9144.75元,年均增加了831.34元。四是流通规模,由于农村特殊条件的限制,农村市场先天的不发达,其第三产业产值与城市无法相比。相反城市具有先天的优越性,还吸引了大量农村居民在城市消费,从而进一步削弱了农村市场物质流通规模。五是农村存贷款规模差距的扩大,陕西省农村存款大于贷款形成的资金净流出从2001年的121.65亿元,猛增到了2012年的2308.52亿元。因此农业投入规模、产出规模、消费―收入规模、流通规模和存贷差距规模都是造成农村金融供求不均衡的主要原因。   二、民间金融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与需求非均衡分析   民间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民间金融的存在,一方面是因农村正规金融发展不充分为其发展提供了空间,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民间金融这种内生于农村经济的金融服务能够以其特殊的服务方式迎合农村中的金融需求,自身具备一定的生存能力。作为农村正规金融补充的民间金融,是农村金融市场供求非均衡的产物,同时,其自身也具有一定的非均衡性,具体表现在:供求总量非均衡、机构分布非均衡、服务对象两极化、农户借贷非生产性以及民间利率非均衡性等。   (一)供求总量非均衡   民间金融总量供给的非均衡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省域范围内供求非均衡,二是各地市之间的供给总量非均衡。省域范围内的非均衡主要是指民间金融供给总量与需求总量的非均衡,总体表现为供不应求,民间金融是正规金融的补充,换而言之,正规金融也可以看作是民间金融的补充。李富有、刘奕(2005)通过对西安、榆林、咸阳、宝鸡四地民营企业所做的调查发现:80%的被调查企业认为资金紧张是民营企业发展所面临的首要难题,而其中需要和非常需要民间资本的企业占到85.6%,民营企业对民间资本有着较为强烈的需求,但民间金融并不能完全满足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民间金融供给总量低于需求总量,表现出非均衡特征。同时,陕西省各地市民间金融供给总量也表现出明显的非均衡特征,民间金融总量与各地市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正向相关关系。李富有、刘奕(2005)认为民间金融应包括居民储蓄存款中的投资获利部分、居民流动性金融资产的股票证券部分以及民营企业税后利润的一部分,并测算了2003年陕西省民间金融的总量。基于数据的可得性,采用城乡居民储蓄这一指标,借鉴李富有采用的测算方法对陕西省及各地市的民间金融总量进行粗略测算。由表6可以看出,民间金融在各地市之间分布并不均衡,经济越发达的地市其民间金融规模越大,并且民间金融总量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增大。   (二)组织分布非均衡   农村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有自由借贷、银背信用和私人钱庄、合会、民间集资、典当业信用、民间商业信用等。自由借贷较为常见,规模小,方式灵活,散见于农村,数量众多,难以统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私人钱庄、合会、典当、小额贷款公司等组织形式较为高级的民间金融,依附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其分布依据地域经济水平的高低表现出明显的非均衡性。陕西省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既有神木、榆林等较发达的资源型城市也有千阳等贫困县,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民间金融组织分布也表现出了极大的差异性。截至2013年6月,神木县22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26.26亿元,其中不良贷款7918万元;融资性担保公司2家,融资担保业务总额1.23亿元;典当行5家,典当余额2322万元;另有各类投资公司43家1,而同期,宝鸡千阳县等贫困县组织化程度较高的民间金融组织却很少,民间金融也以最为常见的私人借贷为主。陕西省民间金融组织分布的非均衡性,主要表现为:经济发达地区民间金融的组织化程度较高且实力较强,而经济欠发达地区民间金融组织化程度较低,规模也较小。发达的经济基础以及较为完善的正规金融体系并未消除民间金融滋生的土壤,相反其快速发展的经济需要、广泛的投资机会反而促使民间金融快速生长,出现了民间金融发展的“麦金农悖论”,即经济越发达地区其民间金融发展的规模及组织化程度也越高,反之亦反。   (三)服务对象两极化   民间金融同样存在着信贷排斥,供给方对需求方同样会进行甄别和选择。民间金融根据社会圈层关系的亲疏远近、民间金融自身供给实力、民间金融的组织化程度高低对民间金融需求者进行有意识地识别和排除,呈现服务对象的两极化特征,即私人借贷多出现在亲朋好友之间,组织化程度较高的民间金融组织更倾向于为组织化程度较高且金融需求较大的农村中小企业等提供资金支持。民间私人借贷随血缘、亲缘、地缘和亲情、友情、乡情的远近逐渐排斥借贷需求者,无息借贷多出现在亲朋好友之间,越是接近圈层核心的信贷需求者其获得信贷的可能性越高并且其利息越为低廉。同时,民间私人借贷尤其是农村私人借贷多发生在同村及相邻乡镇之间,很少会超出县域范围,这种基于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及交易成本做出的选择对民间金融需求者造成了明显地信贷排斥。基于风险、利润及组织间的“对等性”的考虑,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组织化程度较高的民间金融组织更倾向于为农村中小企业等组织化程度较高的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金融服务。   (四)农户资金借贷的非生产性   民间借贷资金的用途,无非是生产或者是生活两大类。总体看,农村民间借贷资金主要用于生活消费。姜雅莉(2006)通过对陕北农户的调研发现,民间借贷资金主要用于生活用途,生产性资金所占比例相对较低。农户通过民间借贷获得的资金主要用于盖房子和子女结婚、上学等,发展生产只占很小的一部分。牛荣(2013)通过对关中的武功县、周至县、千阳县、铜川市耀州区,陕北吴堡县、靖边县、绥德县,陕南商南县和南郑县的调研发现,72.95%的农户借贷用于日常生活开支,21.92%的农户用于农业生产,仅有5.14%的农户用于非农业生产。通过表7可以看出,农村民间借贷,尤其是农户的民间借贷行为并非以生产资金投入为主要目的,相反是以生活消费为主,该类资金投入基本不会带来经济效益回报,农户对该类资金的投入并非遵循“经济人”假说,而是遵循了“效用人”假说,即以是否能够满足效用需要尤其是当期效用最大化需要为出发点,而不是以是否能够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为出发点。农户自身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农业生产风险大且收益低,农村生活消费支出自身并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回报,并且农村中缺乏金融机构认可的合法抵押物,致使农村的生活消费资金往往得不到正规金融机构的支持,此时,农户的生活消费资金需求就会自然而然地转向民间金融。民间金融资金用途的非均衡性,主要表现在资金用途的非生产性。   (五)民间金融利率非均衡性   均衡价格是指一种商品需求量与供给量相等时的价格,换言之,均衡价格是由供求数量相等时决定的。利率是资金的交易价格,是供求双方交易的基础。民间利率是微观借贷主体在考虑由机会成本、交易成本、风险成本等构成的供给因素、由需求方信用和需求偏好等需求因素以及正规金融的信贷资金供给、寻租成本、利率政策、信贷结构等影响因素下讨价还价的结果,民间利率反映民间资金供求状况,但民间金融利率并非完全的供求数量均衡时决定的资金价格水平。洪丹丹(2007) 认为民间借贷具有“地下”隐蔽性质, 其利率水平不具有正式性和公开性, 因此民间金融利率不完全具有市场利率的特性,是市场外的“市场利率”。同时,由于民间资金分布及供求的非均衡性,民间金融市场实则是一个局部垄断市场(叶茜茜,2011),借款人关键信息的私人性、关联交易存在及市场分割都会加强放贷人对借款人的控制力,借款人不能找到其他更多的放贷人,导致放贷人处于垄断地位且有能力实行信贷配给和索要高价,市场分割强化了垄断的程度,使资金、信息难以自由流动,供求数量并非价格的完全决定因素,从而导致民间金融利率决定的非均衡特性。部分民间金融往往带有地下金融色彩,与黑势力勾结进行非法吸储、集资诈骗、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其利率更加不是正常市场供求均衡决定的结果。民间金融机构的“地下性”,决定了其处于白色和黑色之间的灰色地带。其所处的特殊地带,决定了民间金融机构很容易与“黑色”产生某种联系。有一些人利用民间金融机构的不透明性,从事诈骗活动;还有一些民间金融机构与地下经济关系密切,甚至被犯罪分子用于洗钱,刺激了地下经济和犯罪活动;更有一些民间金融机构与黑社会勾结,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三、陕西省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与需求非均衡的影响   以农村金融产品供求总量失衡、结构错位、供求对接不紧密为特征的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与需求非均衡,降低了农村金融市场配置效率和储蓄投资转化率,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与需求非均衡的影响可以具体概括为:农村金融机构区域布局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农村难以获得与其产出贡献相匹配的融资服务、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供给难以支撑服务“三农”的任务、农村资金短缺与资金流失并存、农村金融难以满足建设“五位一体”小康社会的需要等。   (一)农村金融机构区域布局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要   地域经济、城乡经济的发展差异,必然带来区域金融的发展差异,必然带来农村金融与城镇金融的发展差异。经济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主体较多、金融产品供给相对充分,并且商业金融较为发达;相反,农村经济越是不发达的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主体不足,农村金融产品供给数量有限。农村金融机构区域布局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脱离农村金融市场,农村政策性金融拒绝个体信贷业务,农村信用社寡头独占供给,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势单力薄,农村金融供给配套担保、保险机构缺乏。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中国农业银行大量撤并其设置在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分支机构,机构设置上表现出城市化倾向,虽然近年来农业银行逐步重视其“三农“业务的发展,提出重返农村的战略,但其脱离农村金融市场已成不争的事实;农业发展银行以粮棉油收购贷款为主营业务,不开展个体农户信贷业务;邮政储蓄银行2007年成立以来,在农村虽网点众多,但业务开展较慢,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占比很小;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自身发展尚存问题更难弥补农村金融市场的服务空白;对陕西省大多数农村居民和农村企业而言,可以获得的农村金融产品基本来自农村信用社的垄断性供给,但农村信用社的网点布局也呈现出向经济较为发达的农村地区集中的趋势。与此同时,陕西省农村金融服务配套担保、保险机构发展滞后,农业、农村信贷风险较大,不健全的风险分散机制在严重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同时也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金融机构区域布局与经济发展不对称,除机构主体布局不均衡外,机构网点分布也极为不均衡。2012年陕西省农村每万人金融机构网点数不足1.2个。分区域看,每万人拥有机构网点数,陕南优于陕北,关中最次且低于陕西总体水平。区域内部看,陕南商洛优于汉中,安康最次且低于区域平均水平;陕北地区延安明显高于榆林;关中地区,有铜川、宝鸡、西安、杨凌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也有渭南、咸阳等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咸阳每万人拥有机构网点尚不足1个,如此稀少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很难保证其能够为农村居民提供充足的金融服务。对于目前尚处于金融服务空白的地区,金融服务“三农”更无从谈起。   (二)农村难以获得与其产出贡献相匹配的融资服务   陕西省农村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低于陕西省农村GDP占GDP的比重,也低于农村存款占存款总额的比重,农业和农村所获得的金融资源尤其是贷款服务与其对经济所做出的贡献并不对称。通过表9可以看出,年间,农村为陕西省贡献了20%-47%的GDP,但其得到的贷款却始终没有超过总贷款的11%,农村的经济贡献与农村获得的贷款不对称。农村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在年间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相反,农村存款占总存款的比重则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增长态势,农村存款资金并没有转化为农村投资,相反却通过各种渠道被银行业抽到城市金融体系,农村所获得的贷款与其存款贡献不成比例。   (三)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陕西省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年)中提出要建立现代农业支持机制,破解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面对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农村金融供给能力明显不足,农业贷款总量余额虽有提高,但是占总贷款的比重却在逐年下降。同时,乡镇企业(以及中小企业)贷款总额增长缓慢并呈现出占农村贷款比重逐年下降的趋势,对乡镇企业、农村中小企业资金支持力度不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制约了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农业贷款总量增长缓慢,影响现代农业技术的应用及新农业产业增长点的培育。乡镇企业贷款、农业贷款、农村贷款增长乏力,折射出农村金融服务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四)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供给不足以支撑服务“三农”的任务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但农村信用社涉农金融投入规模都难以承担起服务“三农”的任务。由表11可知:杨凌农村信用社(杨凌农商行)农业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基本维持在20%左右,渭南农业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基本维持在25%左右,榆林地区农业贷款占全市总贷款的比重基本在25%以下,商洛地区农业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基本维持在40%左右,由此可以看出农业贷款的投入相对较少,与农业发展的需要不相匹配。近年来,农信社改制,在利润的驱使下其业务也开始逐渐开始上收,底层农户信贷业务逐步萎缩,严重制约了农信社支农功能的发挥。   农信社信贷供给规模不足的同时供给质量也有待提高。农村信用社系统较低的资本充足率、较高的不良贷款率也严重制约着其服务“三农”功能的发挥。四地不良贷款率虽然都有所下降但比率依然很高,较高的不良贷款率蕴藏着较大的经营风险。同时,各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较低,对风险的抵御能力较差,意味着一旦出现贷款大面积违约,信用社的经营更难以为继。   无论从供给规模还是供给质量,农信社都很难独力承担服务“三农”的重任。2006年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以来,陕西省共设立17家村镇银行及营业网点,并有部分银行处于筹备开业阶段,网点少、规模小、社会认可度低是制约村镇银行发挥服务“三农”功能的重要因素;小额贷款公司虽有设立但地区分布不均衡,资本规模小且主要服务辖区中小企业,基本不开展农户借贷业务,服务“三农”的功能极为有限。总体来看,深入农村一线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金融机构从贷款数量、经营质量上很难满足“三农”发展的需要,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供给不足以支撑服务“三农”的任务。   人员配备也是体现农村金融机构实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打通农村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农村金融服务人员是关键,没有足够的人员支撑,金融服务很难渗透到农村基层,金融产品也很难达到农民手中。根据调研数据(表13),陕西省农村居民每万人金融服务人员不足2人,农村金融服务人员“万里挑一”,农村金融机构实力亟需加强。   (五)农村资金短缺与资金流失并存   农村资金短缺与农村资金外流并存一直是农村经济、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矛盾。从表14直观看出,陕西省2001年-2011年间农村存贷差持续增大,且存贷差增长速度甚至一度达到76%,农村存贷比基本表现出持续下降的趋势,大量的农村存款并没有转化为农村贷款,这其中不乏农村存款没有在内部转化为资本反而沉淀下来的原因,但更多地是农村资金被金融机构抽取到城市金融领域,转化为支持城市发展的资本。农村金融产品供求非均衡是造成农村资金短缺与农村资金外流并存、农村资金剩余与农村资金短缺并存的重要原因。   (六)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制约“五位一体”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的实现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农村金融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不应局限在经济领域,农村金融服务应在服务经济的基础上,拓展至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领域。农村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领域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农村金融自身供给不足,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匮乏,普惠金融发展滞后,加之社会对农村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金融需求重视不足,农村金融难以满足建设“五位一体”小康社会的需要。建设“五位一体”小康社会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涉及农村金融服务的形式、环境、手段、载体等内容的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重点包括:农村文化融资机制创新、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融资机制创新、农村社会管理金融服务创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金融服务创新、农村NGO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依然任重而道远。   四、主要结论   陕西农村金融融量自2001年以来有了大幅增长,由亿元上升到了2012年的4532.30亿元,增长了572.28%,年均增长57.23%。从金融融量的内部组成来看却呈现不均衡态势,农村存款余额远远高于农村贷款余额,这表明相关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中起着“抽血机”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村经济的增长;农村金融相关率(RFIR)从2001年的0.79增长到2012年的1.58,表示陕西农村金融发展状况良好,根据Goldsmith(1969)的相关结论,陕西农村金融已经进入了高级阶段,但是农村金融相关率(RFIR)并不是越高就越好,越高表明金融市场机构较少,金融产品单一,这是由于陕西省农村地区不断撤并网点,同时农业本身的产业性质所决定的。通过对农村金融缺口比的测算,我们得出了陕西农村目前广泛存在金融供给小于金融需求的现象,这是由于投入规模、产出规模、收入-消费规模、流通规模和农村存贷款差距规模等多种原因造成的,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缺口比呈现不断缩小趋势。   参考文献   [1]Goldsmith R W. Financial structure and development [M].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9.   [2]韩正清.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实证分析-基于农村与全国的对比[J].农村经济,2007,(1):70-73。   [3]洪丹丹.我国民间利率的市场缺陷及因应之策[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07,(3):23-26。   [4]姜雅莉.农村民间借贷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6。   [5]李富有,刘奕.民间资本供求与民营企业融资:对陕西的实证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2005,(1):52-57。   [6]刘敏楼,宗颖.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及地区差距―基于机构信贷的视角[J].经济经纬,2008,(3):95-98。   [7]罗纳德.I.麦金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和资本[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   [8]牛荣.陕西省农户借贷行为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3。   The Research on the Non-Equilibrium Performance and Its Influences of Rural Financial Products Supply and Demand in Shaanxi Province   LUO Jianchao LI Yi FANG Qiming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of Northwest A&F University Institute for Rural Finance of Northwest A&F University, Yangling Shaanxi 712100)   Abstract:The non-equilibrium performance of rural financial products supply and demand in Shaanxi province is that the supply is less than the demand. Through the analysis on the rural financial correlation rate and rural financial capacity gap, the paper proves that rural formal financial products supply is less than demand, but rural financial capacity gap is declin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is gradually improving. Rural informal finance is also in short supply, and the non-equilibrium performance in the amount of supply and demand, institution distributions, service objects, the farmers’ borrowing purposes and the informal finance interest rate is obvious. The impacts of the non-equilibrium of rural financial products supply and demand include that the regional distribution of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can’t meet the needs of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rural financial services can hardly match the contribution of outputs of the rural areas, fund needs of moder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can’t be satisfied,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inancial services can’t support rural areas, agriculture and farmers, the shortage of rural funds and the capital loss coexist, and rural finance has difficultly in meeting the demand for the all-round realization of well-off society.   Keywords: rural finance; supply and demand; Shaanxi province   责任编辑、校对:杨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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