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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刊(四) --- 峨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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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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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刊(四)
峨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FONT size="4" face="楷体_GB年3月26日在峨眉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峨眉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吴万亮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4年工作回顾
&&&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改革促进发展年”工作主题和全市中心工作,着力发展,聚焦民生,依法履职行权,积极推动改革创新,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4个,作出决议决定23个,开展专题调研12项,提出审议意见10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8人次,交办和督办代表建议批评意见58件,为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履职行权,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依法行使决定权。听取审议了峨眉山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加大政策兑现力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第三产业占比份额,促进全面协调发展的审议意见。听取审议了峨眉山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及指标调整的报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主要指标调整的报告,通过全面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认真研判新常态带来的趋势性变化,实事求是调整发展指标,作出了关于批准“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指标调整的决议,关于批准调整峨眉山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主要指标的决议。听取审议了峨眉河三期综合整治项目融资、市开源公司向浙商银行贷款等7个融资议案,作出了7个同意融资的决定,有力支持了全市经济发展。&&& 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了峨眉山市2014年项目支出预算方案、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2013年财政决算、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投资重点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等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要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建设中的非生产性支出,加大支出绩效评价和考核力度,把考核结果与当年奖励及编制次年预算挂钩等审议意见,并依法批准了峨眉山市2013年财政决算、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14年项目支出预算,促进了财政预算的有效执行。&&& 积极推进改革创新。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切实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加强与政府及财政部门的对接,将政府收支全面纳入预算范围和监督范围,促进新预算法顺利实施。修改完善了《峨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峨眉山市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群众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代表履职监督机制,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积极为改革创新建言献策,引导和鼓励代表结合实际参与改革创新活动。&&& 二、持续关注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关注“三农”发展。组织对我市蔬菜产业化发展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强蔬菜种植技术指导,促进蔬菜产业发展的建议意见。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基本农田保护意识;进一步科学规划,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耕地效益的最大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拓宽农业投入渠道;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查处置力度,严格土地执法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建议意见。组织开展农村文化建设专题调研,提出不断丰富和普及农村文化活动,巩固农村文化发展成果,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议意见。关注环境治理。组织开展了我市节能减排工作视察调研,提出了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节能减排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构建节能减排工作长效机制等建议意见。&&& 关注食品安全。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视察调研,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人员不足、装备缺乏、资金短缺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监管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监管工作运行保障,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的建议意见交政府研究处理。&&& 关注城镇建设。听取审议了小集镇建设的情况报告,针对我市小集镇建设规划滞后、资金不足、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从科学规划、建立健全多元投资渠道和集镇管理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合理建议。组织开展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强居民自治与政府管理的有效衔接,完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强化社区自治能力建设,不断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等建议意见。&&& 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市&&& 依法任免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机统一,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8人次,保证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供职表态、任后颁发任命书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及时建立了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彰显了宪法和法律权威,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 强化法律监督。听取审议了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报告,提出了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投入,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权益,切实保证教育质量的审议意见。听取审议了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情况报告,提出了调整编制,增加基层事业单位用人指标,聘请政府雇员,把森林防火基础建设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名贵树木的保护,强化镇乡政府林业管护责任等审议意见。听取审议了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情况报告,提出了强化禁毒领导机构作用,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强化相关单位配合协作,有效遏制涉毒违法犯罪蔓延势头的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同时,积极配合乐山市人大开展旅游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工作,提出了合理意见。&&& 四、不断强化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强化代表联系工作。认真落实《峨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峨眉山市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群众办法》,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市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群众活动,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民办实事好事,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年共开展代表联系群众680余人次,收集反映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和民生问题26个,及时转交市政府办理。&&& 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61件,常委会归纳分析后,转交给市政府办理58件。常委会对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就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关部门交换意见,督促查漏补缺,使满意率达到99%,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常委会还专题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报告,针对办理工作中的不足,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意见。&&& 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市人大代表小组和乡镇人大的联系指导,召开了两次市人大代表小组长及乡镇人大主席工作会,通过以会代训,促进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其履职能力。组织市人大代表小组长、乡镇人大主席进行代表履职业务知识培训,促进了市人大代表小组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更好地履职行权。制定了《峨眉山市2014年度乡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和《峨眉山市2014年市人大代表小组考核办法》,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7个先进镇乡人大和7个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进行了通报表彰。&&& 五、深入开展自身建设,履职能力明显提升&&& 加强思想建设。牢固树立政治观念,遵守政治纪律,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积极主动服务中心、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组织机关14名领导干部全力参加了市上的征地拆迁、突发事件处置等中心工作。坚持和完善主任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和人大制度理论,不断践行人大工作新理念、新思路,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法治观念。&&&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机关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履职行权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开展人大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召开领导班子和党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和解决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了改进作风、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依法监督等方面制度 39个。加强干部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展(片),学习《廉政准则》,树立起人大干部队伍清正廉明、克己奉公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是中共峨眉山市委坚强领导,“一府两院”积极协同配合、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办事工作机构辛勤努力、全市人民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峨眉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监督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还需要不断创新;自身建设还需要不断提升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2015年的工作安排
&&&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党代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在中共峨眉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转型升级项目年”工作主题和全市中心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职行权,加强人大监督,努力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美丽峨眉、和谐峨眉作出积极贡献。&&& 一、把握政治方向,推动改革发展&&& 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探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并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要按照适应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以保障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不断推进人大制度和工作创新。今年,常委会将对农业局、经信局进行工作评议,听取城管局、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工作述职,进一步加强工作监督。&&& 二、依法履职行权,增强监督实效&&& (一)加强对经济和预算工作的监督。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调研,强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预算的审查和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拟听取审议峨眉山市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2014年本级财政收支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9月—2015年8月政府投资审计情况、政府性债务情况等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交政府研究处理。开展三产零散税源征收专题调研,并提出合理建议。&&& (二)加强对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以促进依法治市、公正司法为着力点,听取审议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交政府研究处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开展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情况调研,提出建议意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做好执法检查、立法质量评估、立法调研工作。&&& (三)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以务实为民为出发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拟听取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交政府研究处理。组织对我市社区矫正、大气污染防治、交通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市房屋征收管理局关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拆及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汇报,市食药局关于农家乐卫生状况汇报,市国税局、地税局关于营改增对地方经济的影响情况汇报,并提出建议意见。&& (四)加强对信访问题的接待和处理。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把信访与监督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督促“一府两院”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受理群众对政府及其部门和“两院”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控告,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及时化解矛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加强对“一府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及时向制定或发布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三、坚持依法任免,发挥保障作用&&&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机统一起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权,严格执行拟任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颁发任命书及新任职人员面向宪法宣誓制度。探索和完善对“一府两院”及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的有效方式,加强对人大选举和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进一步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治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加强代表工作,强化代表作用&&& 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深入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和改进代表深入选区联系选民群众工作,以深入基层听取和反映民意、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多办实事好事解民难、建强基层组织凝聚民心为主要内容,推动代表联系群众深入持久开展,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代表人民的意志,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制度,强化对乡镇人代会、选举等工作的指导,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促进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上台阶。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下大力气督办重点建议和难度较大的建议,抓好“回头看”,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加强人大代表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履职能力。&&&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以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念,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提高落实市委决策的执行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健全落实解决“四风”问题的整改措施和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抓好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认真抓好人大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使常委会各项工作更好集中群众智慧,更好反映群众意愿。健全代表建议督办制度、代表建议办理激励制度、代表履职评价考核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等,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肩负着神圣的使命和责任。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发挥人大职责和作用,团结开拓,实干争先,为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推动峨眉山市转型升级、美丽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日在峨眉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峨眉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周兴复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2014年,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景区管委会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峨眉山市“改革促进发展年”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全年,共有20个集体、4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整体工作在乐山中院对全市基层法院目标考核中获得特等奖。&&& 一、加强执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共受理各类案件4261件,审、执结3770件,涉案金额4.4亿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深化“平安峨眉”建设,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94件,审结269件,判处罪犯378人。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盗窃等案件107件120人,犯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从严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涉毒品案件15件17人,贩卖毒品的被告人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非法盗伐、运输、收购桢楠林木的周某等12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案件4件6人,原地税局工作人员王某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为16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结机制,案件审理周期从原来的15天缩短至9天。推进和探索量刑规范化工作,统一量刑标准,被告人服判率明显上升。省高院表彰我院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和保护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审判工作先进。&&& 积极调节民事关系。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125件,审结2745件。以保障民生为重点,妥善审理追索农民工工资案件288件,兑现金额118.9万元。规范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等易发经济纠纷案件133件。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妥善处理“名山花园”小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103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纠纷案件375件。妥善审理医患纠纷,审结万某诉峨眉七三九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规范经济社会关系,依法审理我市第一起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成功调处我市首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审理破产案件,服务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依法推进东汽峨半、四川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审理工作。&&&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坚持监督、维护、协调有机统一的行政审判原则,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大力推进行政审判改革,扎实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受理行政诉讼案件88件,审结68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公正、高效审结了李某某诉乐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等36家乐山市级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案件,妥善审理了蒋某某、田某等343名乐山中心城区出租车出资人诉乐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许可纠纷两案,为试点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王某诉乐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不履行政府信息法定职责纠纷案,作为全省唯一行政案件入选2014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注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共和解行政案件14件,和解率为20.6%。&&& 强力破解执行难题。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54件,执结688件,到位标的7200余万元。与国土、房产、工商、车管、银行等10余个部门加强执行联动,形成治理执行难的社会合力。建立“点对点”网络财产查控平台,查控到财产信息3600余条。扎实开展“反规避、惩失信”专项执行活动,排查出涉“两类主体”、“六类行为”的案件67件, 集中力量执行恶性规避执行案件30件,将24名失信被执行人分别予以媒体公开曝光、司法拘留。妥善执行涉及众信担保公司案件6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328.6万元。积极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集中兑现执行案款220余万元。省高院表彰我院为全省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先进。&&& 二、延伸司法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积极拓展审判职能。依法规范有序参与政府处置群体性涉稳事件,抽调30余名干警充实到群众工作组,协助做好景区群众工作。成立服务保障“旅博会”工作领导小组,抽调50余名涉诉信访、维稳骨干组建应急处突分队,全方位、精细化服务保障“旅博会”顺利召开。充分发挥法律资源优势,对征地拆迁、商品房纠纷、景区讲解员维权纠纷等重大事项开展前瞻性专题调研并形成法律意见、建议9条,为市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发挥“大调解”机制作用,推进“诉非衔接”,深化诉前联调工作,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民事案件1689件,调撤率达61.5%。司法调解中心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加强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联调平台建设,交通巡回法庭驻交警大队调解损害赔偿纠纷271件,兑现赔偿金额近200万元,直接为群众节约诉讼成本50余万元。完善简易案件快调快审快执机制,全面推行小额诉讼,共审结小额诉讼案件163件,其中调撤162件,调撤率达99.4%,平均审理周期9天,乐山电视台、四川电视台作为依法治省创新工作专门进行专题采访报道。改进涉诉信访工作。注重畅通信访渠道,坚持院领导定期接访制,落实初访责任制,做到有访必接、来信必复。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9件9人,处理来信6件,接待来访人员20批60余人次。畅通信访申诉渠道,在乐山市法院系统首次通过远程视频接访平台,成功完成最高法院对上访人肖某某的视频接访。以拆迁安置、破产改制、医患纠纷等涉民生、敏感案件为重点,主动开展涉稳案件排查10次7人,对排查出的重点案件和人员实行领导信访包案制度,逐案落实责任、措施,限期化解稳控到位。全年无一例因工作不当引发的赴京上访、越级上访案件。&&& 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使10名未成年犯罪人得到及时矫治。乐山团市委表彰我院为乐山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挑选政治素养优、审判业务精的15名党员法官到社区街道报到,开展结对帮扶。加强普法宣传,推进“法律七进”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参与依法治市工作,选派3名法官加入市委法治宣讲团对辖区乡镇进行法治专题辅导。 &&& 三、规范司法管理,增强司法能力&&& 大力加强审判管理。依托信息化手段,将所有案件均纳入流程管理,全面实现随机分案和网上办案,严格案件流程节点管理,建立健全分级授权及审限变更审批等制度,实行按月通报各业务部门办案进度。加强审判监督,认真开展文书评查、庭审评查工作,共评查各类案件3811件。推行岗位练兵和庭审、文书评选活动,1个庭审和1份文书分别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庭审和优秀裁判文书。&&& 着力提升司法质效。组织开展疑难复杂积案专项清理,通过动态监控、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妥善化解案件39件,化解率达92.9%。完善分析通报制度,集中召开审管工作推进会10次,编发《审判管理工作通报》、《审限预警通报》、《长期未结案件情况通报》68期,对个别部门出现的弱项指标及时进行研究分析解决,促进了均衡、高效办案,案件质效稳步提升。我院审判质效已连续三年进入全省一流法院方阵。&&& 积极创新为民举措。深化诉讼窗口建设,成功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及法庭诉讼服务分站,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高效能”司法服务。诉讼服务中心被市妇联表彰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创新审判方式,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成立交通审判庭和旅游审判庭,专司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和涉旅纠纷审判,交通审判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建成高科技车载旅游巡回法庭1个,巡回服务外地游客和山区百姓,《峨眉山车载法庭巡回化解旅游纠纷》被《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在报国寺、万年寺等游客密集的景区挂牌设立景区法官工作站4个。通过“假日法庭”、“车载法庭”处理游客法律咨询和投诉150余人次,就地化解矛盾纠纷6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20案21人发放救助金23.2万元,为192案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00余万元。&&& 四、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完善公开机制建设。推进政务网站建设,及时对内外网站、政务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完善了功能模块,建立审判流程公开、诉讼服务、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等栏目,开通网上信访、网上立案功能。设置司法公开专栏,利用设立于法院内外的2个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诉讼服务、开庭公告、干警信息、宣传标语等内容,向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充分展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创新庭审公开方式,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在全市法院率先以图文形式对一起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庭审进行全程微博直播,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 加快三大平台建设。推进审判流程公开,搭建信息查询系统,及时将立案信息、审判人员信息、流程节点信息等内容予以公开,做到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推进裁判文书公开,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外,其余生效案件一律上互联网公开。在全市法院中率先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全年文书上网率达92.6%。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当事人凭查询密码即可登录网络系统查询其执行案件26个节点信息,同时,开通执行信息短信平台,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开通院长热线和短信平台,开设外网专栏,公开法院电子信箱,广泛收取各方意见10余条。扎实开展“代表、委员进法院”、“司法巡查进法院”、“师生、员工进法院”等“开放日”活动16次,参观人员达1500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监督执行、参加座谈200余人次,参加领导干部述职测评、“三话三评”等活动100余人次。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4000余张,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继续聘请1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执行工作监督员和廉政监督员参与调解和监督执行。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总数增至73人,共参与审理案件511件。&&&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水平&&& 深化主题教育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全院9个党支部、110名党员干警参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查摆问题,深刻剖析触及灵魂。以带着问题学、对照典型学、换位体验学、深入讨论学等形式,编印、下发近3万字学习资料,组织观看《背篼法官》、《焦裕禄》等主旋律影片20余部,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等专题讨论11次,实现了干警参与、学习、讨论全覆盖。党组成员反复斟酌、几经易稿10余次,确保了对照检查材料质量,提出批评与自我批评20余条,找准查透了问题根源。修订完善各项制度20余项,整改解决“四风”、“六难三案”等方面突出问题22个。班子成员为挂联帮扶的27个村组72户贫困群众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以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到冠峨村开展“村民说事、法官说法”形式的“法官夜话”活动,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省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机关党委被中共乐山市委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一廊一厅两堂”党风廉政法纪教育基地为载体,党组带头进行廉政专题学习15次,开展作风整治、专题宣讲等活动500余人次。健全检查监督制度,开展下基层督查、审务督察、庭审规范专项督察69次,下发督查通报13期。健全涉诉涉法信访回访制度,开展信访回复回访活动4次,信访人满意率达100%。健全述职述廉工作制度,全面规范述职述廉工作的组织、程序、考核等内容,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层层抓好工作落实。我院在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以法院文化为引导,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通过“法官论坛”等形式,安排院领导、中青年审判业务骨干作为主讲人,每月开展一次审判实务专题培训,累计培训干警600余人次,安排20余人次到最高法院、清华大学等高校接受各类业务培训,举办各类学习活动40余期。以“峨眉法苑沙龙”为平台,开展读书、荐书活动30余次,指导青年干警丰富业外生活。创建干警QQ交流群、微博圈、微信圈等,为干警搭建了沟通交流、相互学习的网络平台。组织开展“五四”演讲比赛、拓展训练等各类文体活动20余次,有效增进了全院干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峨眉法苑沙龙”先后被最高院和省高院评选为全国、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推进“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法院建设,深入打造“景区、新区、工业区、山区”四区特色法庭。峨山人民法庭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我院先后在全省、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上作大会经验交流发言。高效推进科技法庭建设,顺利完成5个科技法庭建设任务。建成集联动、查控、指挥、公开、监督五大功能于一体的标准化、示范化的执行指挥中心,有效破解执行难题。作为档案管理省一级达标单位,继续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化、电子化、制度化建设,档案管理以98的高分通过省法院档案交叉检查。&&& 这些成绩的取得,固然是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锐意进取、团结拼搏的结果,更是市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支持、监督的结果,也是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长期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4年,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困难:一是司法公开与司法便民的力度和方式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审判管理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三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法官司法能力和业务素养亟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任务重、压力大,改革将面临的具体问题和困难需进一步分析和研究。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切实采取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2015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转型升级项目年”工作主题,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坚持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狠抓执法办案、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和司法保障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为此,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一是围绕加强依法履职,积极服务改革发展。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我市改革发展重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大力开展司法建议活动,抓好重点领域案件审判,加大涉法涉诉纠纷预防化解力度,妥善化解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矛盾化解等方面改革工作,为各项改革发展顺利推进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二是围绕践行司法为民,努力保障改善民生。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环境保护、集资诈骗等涉民生犯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诉非衔接”,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继续推进小额诉讼工作,强化案件繁简分流。不断加强执行工作,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拓展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三是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切实加强公正司法。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切实注重办案效果,争创一流审判质效。不断总结审判管理经验,严格案件把关,强化案件评查和错案追究,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从源头上确保司法公正。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质效管控体系,提升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 四是围绕提升司法水平,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结机制,切实抓好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推行类型案件专业化审判,着力抓好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继续稳步推动涉诉信访改革,加强量刑规范化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裁判标准,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五是围绕改进司法作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大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创新培训方式,深入实施“青年干警成才计划”,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科学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全面加强党建工作,积极开展特色创建活动,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峨眉法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严格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峨眉转型升级、美丽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有 关 用 语 说 明
&&& 1.科技法庭:是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音频视频以及现代科学技术装备,实现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多媒体证据展示、庭审笔录同步录入以及远程视频点播等,确保对庭审动态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和审判活动公开、透明。&&& 2.诉非衔接:是指诉讼与非诉讼渠道的相互衔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各方面力量的纠纷解决机制。&&& 3.远程视频接访:是指依托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基层人民法院法官通过视频对申诉信访人进行远程单独或联合接访,方便群众就近行使申诉权。&&& 4.法律七进:是指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的普法宣传活动。&&& 5.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是指根据201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决定,在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人民陪审员数量适当高于基层人民法院法官总数,是扩大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民意的重要方式。&&& 6.一廊一厅两堂:是指打造以“廉政文化长廊”、“警示教育展厅”、“预防警示课堂”、“法治宣教讲堂”为一体的综合型廉政教育中心。&&& 7.四区法庭:是指根据峨山、胜利、九里、龙池四个人民法庭辖区经济发展特点和司法需求类型,分别确定峨山法庭为“景区法庭”,胜利法庭为“新区法庭”,九里法庭为“工业区法庭”,龙池法庭为“山区法庭”,突出工作特色,以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和区位优势。&&& 8.车载旅游巡回法庭:是指将多功能审判台、电脑、打印机、录音录像设备等各种开庭设施集成在专用车内,利用无线网络技术,实现庭审过程的全程录制保存以及法律文书的远程签发、就地制作与送达,克服了巡回审判受天气、场地制约的问题,建立起上门立案、上门审判、上门执行的“三位一体”诉讼模式,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司法效率。
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在峨眉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 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峨眉山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去年工作主要情况
&&& 2014年,峨眉山市检察院在峨眉山市委和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及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经济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44件189人,提起公诉257件349人。其中,批捕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4件28人,起诉42件49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案件62件85人,起诉72件99人。如林某、彭某某、沈某某等8名被告人流窜峨眉、洪雅、犍为、沙湾多地多次盗窃变压器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汤某以高额利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近500万元案。批捕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21件34人,起诉38件59人。如被告人付某某贩卖冰毒约4千克,麻古46克重大案件。从严打击破坏林业资源类犯罪,起诉5件15人。如周某、刘某等12名被告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盗伐林木案。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办案组人员深挖细掘,成功追诉漏犯5人,办案组被四川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准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积极化解不和谐因素。全年,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8件21人。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出发,对不构成犯罪以及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未成年人犯,审查后作出不捕决定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2件2人,封存犯罪记录16件。同时,探索创建法制教学机制,依托“六o一”儿童节、“五o四”青年节、“6o26”国际禁毒日等节日,结合办案情况,开展了校园庭审、千人宣誓签名、“传播孝心正能量进行时”等有益的法制活动,引导青少年遵守法纪法规。&&& 结合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7场次,接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7000余人次。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集中排查整治突出问题。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先后5批派员45人参加项目征拆工作、“两委”换届政审工作、旅博会安保工作以及峨眉山景区群众工作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牵头与峨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等27家行政执法单位会签制定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份,同时,派员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质量专题讲座,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该项工作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转发推广,最高人民检察院也给予了高度肯定。&&& 二、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公正的政务环境&&& 大力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落实“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全年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9件38人,初查13件20人,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9件17人,其中大案8件16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件1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3人。如侦破了众信融资担保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峨眉山市新平乡民政助理员苟某贪污地震救灾款案等一系列典型案件。根据上级院要求,抽调9名干警历经半年参与了省纪委、省检察院对广元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某涉嫌受贿要案的侦查工作;按照省、市纪委要求,抽调20余名干警历经3个月参与对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原党委书记、校长、成都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某等5人腐败窝案串案的查处工作;依法立案查处了上级院交办的广安市政协委员、广安市广安区政协常委张某涉嫌行贿60余万元案,并追缴其非法所得600万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在数量和质量上有了新的提高。&&& 全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推进全市惩防体系建设,将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市委年终目标考核;为我市城建、交通等部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次;在税务、质检、电力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10余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研10余次,提出预防建议9件,形成的《关于民政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预防调查报告》得到市领导的认可和肯定。结合办案,针对发案单位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起到良好效果。如在办理峨眉山市众信融资担保公司有关人员犯罪案件中,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违规担保情形及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形成《关于市众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办理贷款担保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的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成立了峨眉山市防范化解担保风险领导小组,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三、加强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加强侦查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0份;对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捕23件35人;在公诉环节追诉漏犯9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认真开展审查批捕阶段证据材料的合法性审查和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的监督,书面纠正公安机关违法行为5件,口头纠正公安机关违法行为8次,要求公安机关补正、完善瑕疵证据材料9次,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29份。坚持对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介入刑事案件30余件次。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使用,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7件,公安机关受理后立案侦查7件7人。&&&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经审查认为不符合事实及法律规定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全年共提出抗诉6件12人,采抗率为80%。充分行使量刑建议权,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76人,占提起公诉人数的77%,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量刑幅度在本院量刑建议范围之内的共计232人,准确率为84%。依法纠正审判活动违法7件次。&&&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系列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8份;办理乐山市检察院交办的申诉案件5件,对法院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4份,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3份。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7份,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1件。&&&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发出书面检察建议3份,提出纠正违法12人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7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收监执行1名暂予监外执行的职务犯罪罪犯。与司法局建立健全信息交换平台、情况通报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专项检察、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各类违法15人次。&&&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全面把握诉访分离、程序导入、案件办理、终结退出、司法救助、责任追究等改革重点环节,积极推动将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建立“峨眉山市检务服务中心”,实行案件承办人导诉机制,推行第三方参与控告信访处理工作机制,灵活运用公开接待、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论证、公开示证、公开答复等形式加大公开审查力度,充分听取申诉人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和主张,提升当事人对检察机关办案公正性、合法性的认可度。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7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其中,4件予以资金救助,1件以其他方式予以救助(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帮助救助申请人解决城市低保),发放救助金16000元。&&& 四、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检察改革途径&&& 建立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协同办案机制。为依法保护峨眉山独特的环境资源和旅游资源,我院与乐山市森林公安局和峨眉山市森林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建立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协同办案机制的决定》,明确了办理此类案件的具体细则,规范了办理程序,为保护峨眉山生态资源作出了积极努力。办理了破坏生态资源案件5件15人,该做法被四川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转发推广。&&&&建立刑事案件涉案财物(证据)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刑事涉案财物(证据)有效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我院牵头与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公安局、财政局、森林公安局、乐山市公安局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公安分局联合制定了《刑事案件涉案财物(证据)管理意见(试行)》。该《意见》明确了涉案财物(证据)的范围,完善了对涉案财物(证据)的扣押和保管工作制度,规范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对涉案财物的处理。&&& 探索推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2014年,我院根据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需要,建立了对职务犯罪嫌疑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组织机构,根据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就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具体含义、适用条件和安全保障进行充分研讨和实践。先后对2名涉嫌受贿和行贿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该项工作得到省院领导的高度肯定。&&& 五、强化内外监督制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坚持执行专项工作定期报告和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制度,主动向人大和政协汇报、通报检察专项工作、重大活动和重大决策7次,并报送检察工作动态信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联络活动8次,举办“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专项检务公开活动,征求意见建议10余条,其中转化为具体措施落实2条,其余均及时给予回复反馈。&&&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建设。落实权利义务告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制度,完善检察门户网站功能,推进检察内网建设,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确保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加强和改进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传递检察正能量,荣获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面深化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制度,建立与律师协会的联系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强化执法办案管理监督。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细化职务犯罪线索调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的操作程序。全面规范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稳步推进电子卷宗暨办案智能系统建设,深化案件集中管理,加强案件动态监管和流程监控,严格案件质量评查。&&& 六、突出队伍建设,全力夯实科学发展根基全面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等教育活动以及“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引导干警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检察职业道德等理论的学习,确保检察干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严格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打造公正、廉洁、忠诚的检察队伍。强化教育培训,开展群众工作能力、公诉庭审实务能力、侦查业务能力等专题培训20余期。成功举办了峨眉山市、市中区、五通桥区检察院公诉辩论赛,乐山市检察机关诉前会议现场交流座谈会;组织5名干警参加省院专项业务轮训,1名干警参加市委组织部人才递进脱产培训,100余人次参加全省政法大讲堂专题讲座,干警的素质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联系工作会议制度、“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领导干警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检察干警从检从政行为。&&& 强化机关基础建设。突出检察信息化建设,建立了检务信息公开平台、看守所远程审讯系统;升级了门户网站、检察内网分级保护系统和同步录音录像审讯系统,检察信息化和侦查技术现代化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进一步密切检群关系,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断创新检务公开渠道,建立了峨眉山市检务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构建了集案件查询、法律咨询、群众接待、律师接待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了全方位、多角度的诉求申请与答复渠道,开辟出一条服务群众的新路径。2014年,峨眉山市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全省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等称号,获得全市检察机关综合目标考核第一名。&&& 各位代表:一年来,峨眉山市检察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在此,全市检察干警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警执法观念和执法理念尚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二是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干警“慵懒散浮拖”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干警违纪问题还偶有发生;三是在接受外部监督和加强内部监督方面还有差距,如何更好地依靠群众推进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还需要下功夫。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主要任务
&&& 2015年,峨眉山市检察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紧紧依靠党委强有力的领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对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党委政令畅通。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委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健全重大部署、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紧紧围绕“转型升级项目年”工作主题,在主动服务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中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不断理清检察工作思路,改进方法,完善举措,积极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机制,坚持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 全力护航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围绕转型升级、实现美丽发展,积极作为、创新作为,切实服务好经济发展大局。一是依法严厉打击阻工堵路、强制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企业及项目周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严肃查办工程项目、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国企改制等领域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流失的犯罪。二是依法打击经济犯罪,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依法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注重依法打击资金、土地、能源和矿产资源等市场资源配置过程中的犯罪,坚决打击侵犯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有序开展经济活动。三是强化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促进生态峨眉建设。进一步加强与环保、林业、国土、旅游等部门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积极参与损害生态环境资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及背后的职务犯罪。&&& 坚持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规范检察权运行机制。一是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二是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三是着力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转变司法办案理念;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以撤案、不诉、撤诉、判无罪等重点类型案件为对象的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强化对检察权运行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持之以恒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突出抓好忠诚教育,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常抓“慵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活动,着力提高检察干警把握政治方向、执行法律政策、做好群众工作、运用信息化、廉洁执法等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峨眉山市检察院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会议的决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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