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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扶领发〔20183

关于印发《安化县2018年脱贫攻坚

各乡镇,县城南区、县经开区,柘溪林场、洞市林场,县直机关各单位:

《安化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化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

2018年是安化县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的摘帽之年,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以贫困户脱贫为核心,以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医疗教育保障等为重点,积极争取政策,创新机制,全力提升脱贫攻坚质效。结合安化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年度计划:

以实现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村“一确保,两完善”,贫困县“一降低、一高出、一达标”为基本标准,坚持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与区域整体性脱贫相结合,扶贫开发与乡村振兴相结合,脱贫攻坚与社会保障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确保贫困县如期摘帽,为加快建设畅通、宜游、秀美、富裕新安化,建成全面小康安化奠定坚实基础。

全县2018年实现5.4万名贫困人口脱贫,65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

(一)精准帮扶。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和村级基层组织的作用,在筑牢发展基础、增强造血功能、提振脱贫信心等方面下功夫。2018年,在保证省市工作队需要的前提下,所有县直驻村帮扶工作和结对帮扶工作保持不变,即帮扶村不变、帮扶责任人不变,2018年继续巩固帮扶一年。省市工作队新覆盖的贫困村,原县直和驻安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安排任务。非贫困村的联村帮扶和结对帮扶由乡镇统筹负责,其工作职责和贫困村要求一样。除省市驻村帮扶和兄弟区县市对口帮扶村外,其他贫困村一律由县级领导(县委委员)挂帅,重点做好2018年拟退出贫困村的政策统筹协调、业务督导工作。在工作队力量派驻上,2018年拟退出贫困村必须保证队员3名(含3名)以上,2017年已退出的65个村原则上只要求2名队员。

(二)精准投入。统筹整合各类资金15亿元以上,按脱贫需求分配到农村生活改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农村生态保护等四个平台。农村生活改善平台主要用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特惠保、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项目;产业发展平台主要用于发展县乡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户产业再帮扶、示范点创建奖补、柘溪库区柑桔和小水果产业提质升级、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平台主要用于退出贫困村的巩固、非贫困村的帮扶、交通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广电设施建设、村级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等;农村生态保护平台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森林病虫防治、林区防火通道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生态保护等。

(三)精准施策。重点实施10大脱贫攻坚行动。

1.实施特色产业富民行动。根据产业扶贫区域发展思路,结合乡镇产业优势进行整体规划,统筹谋划工业、农业、旅游业、电商产业发展。完善和巩固安化特色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其中,农业产业发展要整体规划和推进,其他产业按基础条件予以带动,形成以点带面、点面融合发展的格局,区域整体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的同时,也要让非贫困户、非贫困村享受政策红利,区域内所有农户共同参与、共同受益、共同发展。各行业扶贫单位要根据全县产业规划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各乡镇要因地制宜,确定帮扶主导产业,重点突出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鼓励和引导贫困地区围绕主导产业和重点产品,支持农业企业参与特色产业开发,推进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贫困户可重复享受多项产业扶持政策,但产业扶持资金原则上不能简单发放到户。(1)按照“四跟四走”的工作思路,依托2017年已实施项目,打造一批产业扶贫示范点。2018年实施县乡产业扶贫项目60个以上,安排预脱贫对象再帮扶资金1500/户,确保贫困群众都能享受产业扶贫政策。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1500人,其中贫困对象700人。同时,选派18名省“三区”科技人才、51名市县科技特派员深入贫困村开展科技帮扶,服务特色主导产业发展。(2)充分发挥安化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全域旅游开发公司平台的作用。现代农业发展公司要深度参与全县特色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品牌创建,努力为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全域旅游开发公司要积极探索旅游扶贫新模式,重点做好特色乡村旅游扶贫项目。(3)紧扣电商扶贫,帮助小农户对接大市场,引导电商企业收购或者帮助贫困户销售农特产品,扶持贫困户开办电商扶贫示范网店。(4)围绕金融扶贫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尝试政府、保险公司的合作模式,引导保险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构建保险防止返贫机制。发挥梅山担保公司的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扩大担保财产范围。全年完成新增小额信贷2亿元。(5)推进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完善建立村级光伏利益分配机制。

配合单位:县旅游办、县商务局、县扶贫局、县发改局、县政府金融办、县科工局、人民银行安化支行、相关商业银行、各乡镇(场)

2.实施劳务就业造血行动。不断提高我县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劳动力因无一技之长而就业无门、增收无路、脱贫无方的现状,切实增强贫困劳动力“造血”功能。(1)以“转移一人、脱贫一户”为目标,瞄准贫困户的主要劳动力,新增贫困户转移就业1000人以上。(2)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在同类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70%,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就业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的,培训期间按实际到课时间每人每天给予20元生活费补贴。(3)落实转移就业交通补助。对跨区域(包括跨省、跨市州、跨县区)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一定的一次性交通补助,按照转移就业地点,分省外、省内市州外、市州内区县外三个层次分别给予每人不高于400元、200元、1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4)全面落实稳岗补贴。对用人单位吸纳本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5)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单位,双方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按其为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6)开展就业创业和跟踪服务补贴。对市场化运作具有资质和社会信誉良好的劳务中介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和商会组织,每成功介绍贫困劳动力就业1人,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提供1年跟踪服务的,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给予300/人的中介和跟踪服务补贴。(7)实施城乡社保贫困户参保政府代缴。对我县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县政府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档次100//年的养老保险费。

配合单位:县扶贫局、县农粮局、县移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3.实施教育助学扶志行动。积极推进教育扶贫,按照“一提高、两降低、三全面、四保障、六倾斜、八免费”的核心指标,将“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力所能及地为贫困群众帮扶解困。(1)注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强化教育发展保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全面改薄”与城区“扩容增位”同步实施,力求城乡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扩大公费定向培育计划。(2)提高各级各类教育入学率。2018年,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9%,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高中毛入学率达到86%,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93.5%,义务教育学生无因贫辍学。(3)坚持补齐学生资助国家政策“天窗”,确保跨区域就读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不遗漏,将在学籍地未得到资助的县外就读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纳入户籍地学生资助名册享受资助政策,实现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4)全力落实三项新的“加强”政策。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为中小学建档立卡学生免费发放教辅资料,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提高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助学金标准,由每期1000元提高到1500元。(5)广泛动员各社会团体、爱心人士积极对接社会助学项目,拓宽社会资助渠道。(6)开展“三帮一”活动,加强教师、村干部、家长劝学责任,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确保能返尽返。

配合单位:县扶贫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4.实施医疗健康关爱行动。统筹做好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商业保险、临时救济救助等政策衔接、项目落地、人力调配、推进实施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并实行政策倾斜。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财政给予50%补贴,特困人口全额补贴,全面推行门诊统筹。(2)参加“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的保费,给予90%的保费补贴。(3)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4)执行医疗服务二类价格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实施对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急性缺血性脑死亡、慢性硬膜下血肿等106种病种实行单病种收付费。(5)对罹患消化道肿瘤、终末期肾病的重病患者实际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50%的减免。对罹患49种疾病(消化道肿瘤[限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限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限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的重病患者,实行医疗救助兜底保障。(6)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由签约医生指导入户问诊,并配送部分常规药品。(7)全面推行县域内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8)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每个乡镇建设1所标准化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卫生室,原则上要将村卫生室设置在村级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局、县政府金融办、相关保险公司、各乡镇(场)

5.实施住房保障安居行动。以改善贫困户居住条件为重点,把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作为脱贫攻坚住房保障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快项目进度,努力使贫困户安居乐业。(1)成立县贫困户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工作,由县住建局和乡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等级逐一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存入户档,并在扶贫手册上标识。凡C级以上危房原则上都要进行易地搬迁或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对象由县发改局、县扶贫局、各乡镇研究确定,其余未脱贫对象全部纳入危房改造。(2)易地扶贫搬迁按照“两结合、两集中、两注重”的总体思路,实现集中安置搬迁贫困户7646人。集中安置点与美丽乡村建设、旅游景区开发相结合,向中心城镇、产业园区集中,注重工程建设、注重后续帮扶。根据全域旅游、特色小镇、茶产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科学制定计划,着力将集中安置点打造成“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小区。2018年项目在10月底前全面竣工。同时,以保障服务民生为落脚点,出台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持、就业安置、生产性用房等后期帮扶政策,全力抓好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3)危房改造按照“应保尽保”“应改尽改”的总原则,对照危房改造文件规定的面积和标准实施;年已脱贫户已在当年实施了危房改造而没有享受危改政策或目前确需进行房屋改造的,纳入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程,由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出台具体补助标准。同时,要兜底解决“五保户”无房问题,按35平方米/人标准由村委会统一修建,产权归村集体所有。1030日前,危房改造信息录入率、入住率、资金拨付率均达到100%

牵头县级领导:邹雄彬、彭加军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扶贫局、县国土局、各乡镇(场)

6.实施兜底保障救助行动。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识别上的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链接,充分发挥两项政策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1)重点核实已经享受兜底保障贫困人口,只符合农村低保的转为农村低保,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予以核减。(2)对存在的低保“空白村”、低保覆盖面过低的村,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因灾因病返贫户等未纳入的家庭及整户无劳动力已脱贫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通过规定程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和兜底保障。所有新增加的低保、兜底对象全部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识别。(3)高度关注支出型贫困家庭。家庭成员患重病导致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家庭教育支出较大等情况,而实际生活水平又略高于农村低保标准的支出型贫困家庭,以及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的1.5倍以下的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配合单位:县扶贫局、各乡镇(场)

7.实施基础建设提升行动。实施配套资金统筹工程。以65个拟退出村为主阵地,统筹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工程。对2018年退出贫困村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50万元,对已退出贫困村安排巩固资金20万元,对非贫困村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30万元。(1)实施交通建设工程。投资5.5亿元,重点完成农村公路窄路加宽499公里,自然村公路848公里,危桥改造33座,安保工程建设395公里,实现全县行政村通客车率100%。(牵头县级领导:彭加军;牵头单位:县交通局)(2)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投资3962万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81处,受益68287人。(牵头县级领导:李德辉;牵头单位:县水务局)(3)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按照合并后贫困村整体改造要求,完成49个贫困村改造工程。包括由国网安化县供电公司供电村44个,自供区供电村5个。(牵头县级领导:胡能华;牵头单位:国网安化县供电公司)(4)实施网络通信建设工程。4G网络建设方面,新建基站300个;光网建设方面,新建光网端口5万个。牵头县级领导:胡能华;牵头单位:县科工局)(5)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加大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确保所有贫困村通路、通水、通电,净化、序化、美化,建设成为舒适宜居的美丽乡村。牵头县级领导:李德辉;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8.实施生态补偿惠民行动。立足生态优势,结合现行生态保护政策及重大生态工程,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快林业特色富民产业上,切实把惠民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1)实施68个贫困村进村主干道、公共绿地与农户屋前屋后绿化与美化;实施环雪峰湖森林巡护通道、桃花谷、山体公园与易地搬迁区绿化美化。(2)在未脱贫贫困户中重新选聘413名生态护林员,划定管护范围,人均补贴1万元管护资金,70%的资金按月或按季发放,30%的资金实行绩效奖惩挂钩。(3)积极开展造林补贴、森林抚育、特色林产业、森林保护等其它涉林惠农工作,争取更多涉林惠农政策向贫困户倾斜,使贫困人口有稳定的收入。

责任单位:县扶贫局、各乡镇(场)

9.实施集体经济巩固行动。出台村集体经济发展奖励扶持办法,推广旅游经营、土地流转、资源开发、股份合作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为68个贫困村每村安排5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确保所有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非贫困村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步提升。

责任单位:县农粮局、各乡镇(场)

10.实施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行动。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广覆盖、强保障、一体化、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1)加强福利院、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等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牵头县级领导:李德辉;牵头单位:县民政局)(2)进一步规范农家书屋管理,为全县391个农家书屋补充图书,举办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班。(牵头县级领导:谭罗垠;牵头单位:县文旅广新局)(3)进一步加快合格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确保年内合格率达到行政村总数的100%。(牵头县级领导:谭罗垠;牵头单位:县文旅广新局)(4)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牵头县级领导:李德辉;牵头单位:县残联)(5)推动贫困村乡风文明建设,积极发展贫困村综合文化阵地,基本实现村级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全覆盖。(牵头县级领导:谭罗垠;牵头单位:县文旅广新局)(6)加强乡村环境治理,有效整治贫困乡村垃圾乱弃、污水乱倒和乱搭乱建等突出问题。(牵头县级领导:胡能华;牵头单位:县农整办)同时,根据以上六个方面基本公共服务的需要,设置一批公益性岗位,优先从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就业。(牵头县级领导:邹雄彬;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四)凝聚合力。主动作为,积极行动,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各种资源形成强大合力。进一步健全组织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鼓励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广泛参与茶业、中药材、生态旅游、电商贸易等产业发展,积极助力基础设施建设,一对一开展医疗、教育、就业等对口帮扶。为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人士提供优质服务,坚决保障维护其合法利益,构建良性发展机制,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能为的脱贫攻坚环境氛围,以动员更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并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深入开展中国社会扶贫网注册工作,贫困户注册达到80%以上,爱心人士注册达到40000人以上。

(五)夯实基础。1)切实搞好贫困户动态管理。在保持数据总量和机构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贫困户识别整改,发现的“错评”“漏评”“错退”疑似问题,及时加以甄别和纠正。同时,建立动态调整申报机制,乡镇遇到需要调整的对象,做好统计备案,向县扶贫局出具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系统权限开放时统一进行调整录入。2)加强建档立卡业务系统建设与管理。及时清理修改错误信息,保证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行业扶贫部门之间要做好扶贫大数据信息的互联共享。(3)加强基础台账资料管理。按照挂图作战和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及时更新扶贫公示栏数据,完善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要认真核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信息,严格对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口本、身份证,确保纸质归档材料与建档立卡业务系统的信息一致。县扶贫局要积极指导各乡镇、相关部门做好数据信息、影像资料等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类归档。(4)加强精准扶贫工作痕迹管理。各级各部门在入户走访、调研指导、部署安排工作的同时,要保存好工作记录,进一步充实痕迹档案材料。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立体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分工,充实办公室力量。强化县级领导挂帅指导、省市县单位驻村帮扶、干部结对帮扶的联动帮扶机制。特别是要突出县级领导在脱贫攻坚中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和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要进一步压实10大攻坚行动牵头县级领导的统筹指导责任;进一步压实县级领导对联系乡镇和挂帅村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责任,实行责任清单制度,纳入所在乡镇绩效考核内容。县级领导对工作完成情况分年中和年底进行两次述职,年度考核必须报告脱贫攻坚履职情况,并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县委年度向市委报告工作时,将逐一报告每位县级领导的脱贫攻坚履职情况。同时,继续坚持对脱贫攻坚工作“月讲评”,每月定期召开讲评会议,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责任分工,提高履职成效。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狠抓政策落实。(1)强化乡村的主体责任,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要因地制宜,抓住重点谋划实施好脱贫产业、项目建设等工作。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所在村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村级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2)强化各驻村帮扶责任单位及干部结对帮扶责任。县直单位要加强组织保障,切实选派素质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优秀干部到贫困村开展工作,本单位有后备干部的原则上都要安排驻村帮扶任务。要深入指导工作队开展工作,所有帮扶干部都要明确具体的帮扶任务、目标和责任。工作队队长作为村第一书记,也是所在村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原则上由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队员是村脱贫攻坚直接责任人,结对帮扶干部是帮扶对象脱贫直接责任人,要坚持每月调查走访一次贫困户,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全县2018年精准扶贫帮扶责任信息库,由县派驻村办、两办督查室、县扶贫局对帮扶责任人走访情况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电话抽查,并将电话抽查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精准扶贫绩效考核内容。(3)强化行业扶贫单位履职责任。各行业扶贫单位要主动担当,发挥各自行业优势,围绕影响和制约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精准发力,落实相关脱贫攻坚政策,扎实解决突出问题。

(三)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抓牢攻坚基础。1)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3月份举办10期精准扶贫业务知识培训班,对全县1万多名帮扶责任人和扶贫干部进行一次轮训,每次培训时间1天以上。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等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对培训对象进行业务知识测试,并将培训和测试情况纳入各单位精准扶贫绩效考核内容,切实增强扶贫干部队伍的素质。(2)保持扶贫干部队伍的稳定。公职人员年度内不能参加县外的招考和选调,不能调离安化县。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由书记分管,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协管,扶贫站长原则上由后备干部担任,以上人员年度内原则上不能异动。行业扶贫单位的分管领导年度内原则上不能异动。县直单位原则上不能抽调乡镇干部。(3)结对帮扶干部因工作异动的,帮扶的贫困对象年度内原则上不变。(4)选调3-5名科级后备干部到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完成后,视工作表现予以优先提拔使用。

(四)加强问题整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对照2017年度考核、第三方评估,省委统战部常态化联点督查发现的错评、漏评、错退,资金支出缓慢,“三保障”政策未落地,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等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建立整改责任体系、整改工作台账,把整改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留尾巴、不出现反弹。整改实行责任清单制和限时办结制,规定时间内未办结的,一律实行严厉问责。

(五)加强督查考核,严格绩效考评奖惩。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对在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问责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1)对因抓脱贫攻坚工作不力,导致问题突出、群众不满意、完不成减贫任务的村“两委”班子,要及时整顿。对工作完成出色,取得突出成效的村干部,县委将通过招考录用一批公职人员。(2)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没有完成年度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任务的乡镇(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2年内不能提拔任用。(3)对不按规定驻村、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群众不满意的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要进行约谈、召回或问责。凡被召回或问责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对表现优秀的驻村帮扶工作队员,优先考虑并重点培养使用。因结对帮扶责任人帮扶成效导致帮扶对象不满意或未实现如期脱贫的,被中央、省、市及其所属部门通报批评的,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作为负面典型上报的,终止其结对帮扶资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进行相应的问责处理。(4)对有行业扶贫任务的部门,把落实扶贫责任的情况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班子考核的内容,考核没有达标的,或者在上级考核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5)出台严厉的执纪问责机制,对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责任问责情形要进一步细化。同时,建立责任倒查、上问一级的问责制度。在对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问责的基础上,还对其上一级责任主体进行问责。

(六)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严格落实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公示工作。乡镇实施的项目在乡镇政府公示栏或政府网站公示,行政村实施的项目在村政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公开公示需同时公示项目监督单位及监督电话,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2)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提高乡镇村帐镇管会计业务水平,从源头上防范资金风险,增强镇村两级财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3)县纪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县农粮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开展审计和检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确保统筹整合资金安全、高效,发挥财政资金最大绩效。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索拿卡要、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要坚决查处。

(七)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合力攻坚氛围。全县分片区组成三个政策宣讲团,由教体、人社、卫计、民政、农粮、发改、住建、扶贫等相关单位主要业务骨干担任宣讲成员,通过干部大会、群众大会,在乡镇、村开展轮回政策宣讲。同时,深入对我县扶贫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进行宣传,挖掘、培养一批先进典型。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开辟“脱贫攻坚”专栏,每月在中央主流媒体至少上稿一篇安化脱贫攻坚稿件,市级媒体每周都要有安化脱贫攻坚的典型稿件。拍摄一部安化精准扶贫专题片,创作一部以扶贫为主题的微电影。创作系列以脱贫攻坚为主题的文艺节目,到各乡村进行巡回演出。各部门、乡镇也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平台、村广播和宣传栏张贴海报等多渠道扩大宣传,在全县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重视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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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家最新的农村精准扶贫政策,哪些农民家庭可以享受到?

刚刚结束不久的19大上,明确提出了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今年是2018年了,距离2020年,只有大约3年的时间了,在短短的3年里,我们要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富裕起来的目标。为了不断向目标靠近,2018年国家又进一步加大了扶贫的力度,也颁布了相应的精准扶贫政策。那么下面,我们一起去看看这些政策的主要内容。

修建住房是农村家庭最重要的一项计划,也是最大头的一笔开支。2018年精准精准扶贫政策强调到农民危房改造,符合国家补贴条件的农民可以免费修建自住房屋,费用由国家补贴。为了让钱真真正正落到实处,可以享受到这些政策的农民需要满足这些要求。

第一:属于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这些家庭已经农村建档立卡中登记了详细的登记,家庭情况已经登记在案了。

第二:农村中无劳动能力和无人赡养的农民,被评定为五保户的农民并已经确认是五保供养对象的,确认为5个担保,并收到了“5个担保证明”。

第三:住房或收入低于最低收入标准的农民,已经确认家庭情况并通过审核认定,确定为低保户性质的农民家庭。

其中,以上三类家庭国家政府是免费帮助修建、改造房屋的,就是农民是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费用,这样也体现了国家为了让贫穷农民更好地生活的决心。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农村的农村残疾贫困家庭,当然也是通过审核的,这类家庭提出翻修、新建服务的申请时,政府是暂时不会提供免费修建和改造服务的。但是由于这类贫穷农民的特殊性,如果这些家庭真的需要修建和改造自住房的话,国家政府是会加大补贴的力度。

精准扶贫,不再是一句空话,是有着现实意义的。在扶贫方式上,财政的扶贫基金更加针对的是农村的贫穷家庭,所以已经被认定为贫穷家庭、五保户、低保户的家庭是可以更好地享受到国家的专项政策。国家也重点对这些家庭进行一个排查,让符合条件的家庭得到相应的保障。同时也不断强调把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不搞形象工程,让贫穷家庭能真真正正地受益。现阶段,农村精准扶贫才刚刚开展,很多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不过相信国家和政府这边后期一定会紧抓的,出台的优惠政策也会越来越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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