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英国本科毕业申请硕士和硕士都在外国毕业,能申请北京户口吗?

北京年满27周岁的应届硕士不可以落户扣了?!!【985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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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年满27周岁的应届硕士不可以落户扣了?!!收藏
我一个师弟今年毕业,88年的,已经过了生日...本来签了一个事业单位,结果人力通知他说不能落户了
为什么硕士27周岁。。
我也有个师妹毕业就27了,她工作了几年又回来读书。
北京到底有什么好?又是雾霾,又是沙尘暴,房价高得要死。请我去都不去。
通过人事部是可以落的 通过北京人事局有限制
北京早就有这个政策了,现在才知道,呵呵了吧。
………………
关键本科人家也不给你解决。。
估计是单位想和他毁约,采用一种委婉的手段!
应该是不超过27啊?
楼主也刷水木?
是有本科25,研究生27,超过不给落户的政策,2012年新出的。
防止有的人为了北京户口3.4战
扯淡,是超过27。
年纪这么大
今年有的单位已经毁约了。。。详见网易新闻
教育和卫生30岁
额~这么大!我实验室92的明年都博士毕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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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户口新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即将出台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做好来京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起草了《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报送市政府审查,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10日至12月30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按照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为加强人口服务管理,逐步有序解决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问题,改进本市现行落户政策,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本市居住证持证人申请落户的条件进行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人员可在本市申请办理常住户口。  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制度。  第四条:申请人参加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二)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五条: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构成。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导向指标包括职住区域、疏解行业就业、创新创业、专业技术职务、纳税、信用记录、守法记录。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在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明确,实施细则由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保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合法租赁住所;用人单位提供的拥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房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房屋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保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保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9分,大学本科15分,硕士27分,博士39分。学历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全日制最高学历为准,不累加。获得多个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在其最高学历得分基础上,每多获得1个硕士学位,加3分;每多获得1个博士学位,加6分。  (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居住地由本市其他行政区转移到城六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减2分,最高减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本市其他行政区转移到城六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减4分,最高减12分。  (五)疏解行业就业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区域性专业市场、一般制造业、《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范围内就业的申请人,就业每满1年减6分。就业时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六)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的创业企业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具体条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相关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具体条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奖项的申请人,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奖项的加9分,获本市奖项的加6分。具体奖项认定标准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七)专业技术职务指标及分值。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加2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加5分。需为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中央企事业单位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八)纳税指标及分值。  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加6分:平均每年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平均每年纳税15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三种情况积分不累加。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户主,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九)信用记录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息、商品服务质量不合格信息、被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对作为其法人代表或户主的申请人,每条记录减12分。  (十)守法记录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申请人,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第六条: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落户分数线。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数线,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对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常住户口。  第七条: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统一由用人单位负责向有关部门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第八条: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配偶、父母申请落户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第九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经有关部门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市有关部门对积分落户指标体系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即将出台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做好来京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起草了《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报送市政府审查,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10日至12月30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按照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为加强人口服务管理,逐步有序解决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问题,改进本市现行落户政策,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本市居住证持证人申请落户的条件进行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人员可在本市申请办理常住户口。  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制度。  第四条:申请人参加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二)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五条: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构成。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导向指标包括职住区域、疏解行业就业、创新创业、专业技术职务、纳税、信用记录、守法记录。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在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明确,实施细则由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保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合法租赁住所;用人单位提供的拥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房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房屋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保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保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9分,大学本科15分,硕士27分,博士39分。学历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全日制最高学历为准,不累加。获得多个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在其最高学历得分基础上,每多获得1个硕士学位,加3分;每多获得1个博士学位,加6分。  (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居住地由本市其他行政区转移到城六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减2分,最高减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本市其他行政区转移到城六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减4分,最高减12分。  (五)疏解行业就业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区域性专业市场、一般制造业、《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范围内就业的申请人,就业每满1年减6分。就业时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六)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的创业企业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具体条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相关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具体条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奖项的申请人,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奖项的加9分,获本市奖项的加6分。具体奖项认定标准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七)专业技术职务指标及分值。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加2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加5分。需为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中央企事业单位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八)纳税指标及分值。  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加6分:平均每年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平均每年纳税15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三种情况积分不累加。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户主,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九)信用记录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息、商品服务质量不合格信息、被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对作为其法人代表或户主的申请人,每条记录减12分。  (十)守法记录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申请人,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第六条: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落户分数线。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数线,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对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常住户口。  第七条: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统一由用人单位负责向有关部门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第八条: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配偶、父母申请落户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第九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经有关部门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市有关部门对积分落户指标体系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YJBYS小编为您推荐更多相关文章:1.2.3.4.5.6.7.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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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推荐:北大硕士13万“买”北京户口,你怎么看?北大硕士13万“买”北京户口,你怎么看?道博财经百家号李先生2016年从北大硕士毕业,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到一年李先生提出离职,但被要求必须赔偿13万元,方可办理离职及档案转出手续。李先生缴纳了补偿金顺利离职,但认为公司索要离职补偿金不合理,故诉至法院要求返还。用人单位称为李先生办理了北京户口,13万元为李先生违反承诺中途离职,为赔偿公司损失而支付的赔偿金。而李先生的离职理由有以下两点:1、收入达不到面试时承诺的年薪。而公司辩称合同没约定具体工资,李先生实际工资9000元左右。2、李先生称自己家庭困难急需良好收入,所以才辞职改善收入。劳动合同对工资应有明确标准约定,这一点公司做的有问题,但李先生签劳动合同竟然不要求明确薪资标准,要么是社会经验不足,要么是为了北京户口而不看重薪资。如果公司面试时没有承诺了具体年薪,也不能证实公司给的薪水远远低于正常水平,恐怕这个辞职理由很难成立。至于因为家庭困难急需钱,在法庭上拿出这个理由意图增加道德责任,那就有点画蛇添足了。打官司理由不是越多越好,能站得住脚一条就够了。北京户口值不值13万?﹀有人曾用某种方式计算过,说一个北京户口值50万。但也不是任何人想花五十万或一百万就肯定能买到的。从普通人角度看,李先生13万赔偿换到手一个北京户口肯定是赚了的。当然,这个价值法律上肯定不认可,法律上北京户口不能用钱来买卖,法庭也没法给北京户口定个价格。那么,法律上应如何看待落户后离职这件事呢?《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规定只有两种情形可以适用违约金,而办理北京户口后的离职并不包括在其中。这导致,实践中有的毕业生拿到户口后,迅速跳槽离职。通常情况下,企业如果承诺为员工办理户口,一般都会签订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劳动者应该为用人单位工作一定时间,否则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约定是否有效呢?企业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呢?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由此可见,除了对专项培训和保密义务的约定外,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的。可是,大城市的户口确实是稀缺资源,很多单位靠这个吸引人才,那用人单位的利益如何保障?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主张赔偿。法院认定为因劳动者离职给单位带来的实际损失的。在此基础上,酌情认定赔偿的数额。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必须提供严谨的证据,证明其存在培训成本或其他实际损失。只有这样,才能向劳动者主张赔偿。在一系列政策打击下,京沪等地户口变得越来越稀缺。对于毕业生来讲,拿了户口就离职的事情,就是一个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故事。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道博财经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与股民朋友分享价值投资理念与方法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留学生如何在北京就业落户 | 2015年9月更新 — RED SCARF | 你好,我是红领巾委员
英国生活life
在英国毕业后打算回国的同学,面临着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就业落户”。很多同学会选择去北京工作,那么关于留学生如何在北京就业落户,我帮大家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搜集了一些资料,包括申请要求、流程、准备资料等值得注意的事项。
由于海外留学生的增多,北京在逐渐收紧留学生落户政策。2009年之后,学生必须确保他们在国外停留超过360天。2012年以后相关规定要求接收硕士留学生的企业注册资金至少要达到50万元,在北京市区(县)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看样子,北京就留学生落户问题有越来越严格的趋势,请同学们紧密关注政策的变化,以免耽误了最佳办理时间。
1. 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2. 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 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4.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体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停留时间要满360天);
5. 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提出申请。具体时间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6. 在京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北京及非北京户籍在京就业落户流程一致(信息来源:)
1. 学历认证
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链接点击。
如何在中国办理留学生学历认证:链接点击。
2.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
按照用人单位性质依法聘用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3. 在京单位备案
聘用单位在线登记注册并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官网链接点击。
单位备案管理方法:链接点击。
4. 档案转移
将留学回国人员的档案调入用人单位、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或调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调入出国留学中心相关事宜请点击查阅),“留学存档”专栏用人单位为其接收的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在京就业落户相关手续,请在线注册并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
5. 个人注册及单位预约
1)个人登陆系统,单位通过在系统中预约递交材料时间
2)申请人在线注册:聘用单位在线登记注册成功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后,确保所聘用留学回国人员通过“就业落户服务系统”完成在线注册(状态为“已提交”);
3)年度计划聘用留学回国人员3人(含3人)以上的在京用人单位,需按要求向我中心申报需求计划,经核准的在京申报单位引进留学人员计划将在中国留学网上分期分批予以公布。未申报单位全年只能办理2人,具体申报流程请参考相关通知。
4)聘用单位审核材料:收取并审核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请查阅“在京单位为聘用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流程及材料要求”:链接点击);
5)聘用单位办理预约申请:聘用单位登录中国留学网的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核对留学人员信息并预约递送材料时间。收到系统回复后,按要求和约定时间前往中心回国处递交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落户相关材料。由于预约办理的单位较多,建议用人单位尽早为留学人员预约。
6. 递交材料:按照约定时间,单位统一递交材料。详细资料戳看“在京单位为聘用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流程及材料要要求”。
7. 领取结果:审核通过后,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申请人按照邮件通知的时间和材料要求领取结果。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受理后,审核周期硕士至少需要50个工作日(3个月左右),博士至少20个工作日(1个月左右)。遇节假日顺延。
8. 领取材料: 留学人员接到领取结果通知,按要电子邮件通知的时间及材料要求,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就业报到证》(2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落户介绍信》(1份),赴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并交纳服务费200元。
网友办理经验分享
委媛这几天收到了来自网友泽宇在北京办理就业落户的经验分享,他采用了另一种办理方式,这种方法不需要企业办理CA证书,使用的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具体方式如下:
1. 先办理北京市留学工作居住证
2. 再通过留学工作居住证办理人才引进
首先,我是东城区的企业,所有的手续都是在东城办理的,其他区的手续都大同小异,留学工作居住证及人才引进落户手续都是在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的,其他地方是否能办不太清楚,不过最终都是人社局接收及审核材料,所以如果有问题最好直接咨询各区人社局。下面是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第一,现在北京落户很难很难很难,即使公司符合了所有的网上公布的要求也不一定能办,说一下我工作的公司。东城区高新技术企业,注册时间超过25年,注册资本1000万,年纳税超过500万,这样也不一定能办理,除非是央企、大外企、大国企,一般的私企并不能分到相应的名额,因为每年的名额有限,一般全部分给区内的重点扶持企业,所以计划回京落户的同学,选择企业的时候就要注意了;
第二,企业必须有单位集体户,即企业在该区的人才市场有开单位集体户,通过企业办理的落户最后户口都是落在单位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中,如果该集体户开立时间不足5年也可能会惨遭拒绝,东城区是每年的年底各单位申报下一年度的落户需求,次年审批,中间不再单独办理(除非人社局特批);
第三,上文中提到的办理户口的要求即为办理北京市留学工作居住证的要求,满足即可办理,现在这个工作居住证也很有用,买房买车摇号都可以,趁着还没太多限制赶紧先办着吧。需要办理的同学可以上一下北京市人社局的网站,上面有留学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不是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里面有关于办理居住证及人才引进的材料和手续说明,使用这个系统需要个人及单位都在系统中注册,单位注册还需要向人社局提交材料,办理时间很快,基本一周就可以用了;
第四,我出国之前在北京读大学的时候把户口迁来北京了,出国前没迁走一直留在本科学校,办理落户之前需要先把户口档案全部迁回家,留学期间把档案户口存在留学服务中心的也是一样(仅限于我这种方法的,没有办理居住证直接办理落户的同学不作为参考),建议提前迁回家;
第五,因为落户的都是硕士,提交材料的时候当年本科的材料都是一并要交的,所以一定要把当年本科的所有证成绩单什么的都留好,没有的提前开好,材料越齐全越好;
第六,我办理的程序基本是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人社分局,然后准备纸质材料交到人社局办公室,当场审核,所有材料都合格才会接受(当初我交的材料都能做本书了),这里要注意个人档案也是要交的,档案通常是不能拿在个人手里的,但是这一步中需要个人把档案拿出来交给人社局(北京这边是不会开具调档函这种东西的),档案一般都是存在自己老家的人社局,所以办理的同学们自己想办法怎么能拿出来吧。
准备材料是个漫长的过程,我的准备工作比较齐全,很多材料都是现成的也花了3个月时间,材料都交齐后人社分局审核大概需要大半个月时间,到了这一步基本就没什么要你自己做的了,分局审核通过后由分局提交给市里审核,不用自己去,市里审核一般需要3个月时间,在这期间有问题会随时通知你,自己也要随时关注一下留学工作居住证系统,里面会有办理人才引进的进度,其实准备材料是自己准备,把材料交到人社局是由企业的人事部门去,但是我觉得自己去比较好,当场审核材料的时候会问很多问题,有什么不符合的也会当场说,自己去的话能第一时间给出反馈,可以省时间省精力。
整个过程其实不复杂,就是需要打交道的政府机构比较多(你们懂的),准备材料又多又杂,等待的时间也很长,但是只要所有条件都符合了,办下来也只是时间问题。
Q1:有哪些机构可以为留学回国人员(获有国外硕士学位)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1)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官网点击查看)。
2)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分局: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区县企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查看)。
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官网点击查看)。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北京市属事业和企业单位(含在区县工商局注册的高科技企业)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官网点击查看)
Q2:本人无法来办理有关手续,能否委托他人代办?
申请在京落户的留学回国人员,由在京用人单位负责递交申请材料。但留学回国人员本人必须亲自来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
Q3:关于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如何界定?
根据北京市政府日颁布的《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时间满一年(360天)是在北京落户的条件之一,判断是否满360天的主要依据是留学人员护照所记录的出入境时间。
Q4:不论什么公司都可以为留学生雇员办理这个手续吗?
中国留学网公布的日修订版《在京聘用留学人员单位「单位立户」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是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合伙制事务所等」,用人单位办理单位年检时需要提交「在北京市区(县)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且指明「立户单位所聘用的留学回国人员,其所学专业须与该单位主营业务基本相符」。也就是说,今后只有高新技术类企业可以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认证(以下简称CA认证)以及单位年检,取得为留学归国人员落户北京的资格,并且所雇用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该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相关。
Q5: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是否有年龄限制?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只有45周岁(含)以下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才可以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Q6:出国多年,档案和户口都不知道在哪里,如何办理?
档案一般存放在出国前最后就学或就职的单位,或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出国时间较长的,户口有可能在毕业学校、原学校所在地派出所或原籍派出所注销;出国前户口在北京市已注销的,须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出国前户口在京外已注销的,须先到注销地或原籍恢复户口后办理;
Q7: 如何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
北京市政府为鼓励和促进留学人员在京工作和创业,推出《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制度,该业务由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办理,具体办理要求和手续请查看。
Q8: 获得《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后,申办北京市落户手续应由哪个机构办理?
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只能办理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在京落户手续。
Q9:关于“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之内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中“两年”时间如何界定?
回国时间参照留学人员本人护照所记录出入境日期为准。
Q10:留学回国人员是否属于应届毕业生? 能否签三方协议?
留学回国人员不分应届和往届,一律没有三方协议,是否为应届,由用人单位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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