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童癖是一种病吗

您的位置:
> 异常“性癖好”也是一种病
异常“性癖好”也是一种病
摘要:他们一般只是摩擦、偷窥、露阴,不会直接对女性进行强奸等侵犯行为,但是必须从性心理角度帮助他做相关心理治疗。
  正值盛夏,年轻女孩一般爱穿短裤出门逛街。露露正读大二,没想到在坐公交返校的途中,遇到一件令她至今还很羞耻的事。车上很拥挤,露露扶着扶手左摇右摆,却总感觉有人紧贴着她。原来一男子一直紧贴在身后,不断用下体摩擦她的臀部。露露又羞又怒,回头给了他一记耳光,大骂&臭流氓&。最终,该男子被乘客扭送到派出所。令人吃惊的是,那名男子经证实受过良好教育,也有过一份体面的工作,然而因为经常在公交车上做出&不雅&行为,多次受到处罚。
  闹戴有话说:
  夏天是&公交色狼&活动频繁的时候。对于这些&公交色狼&,女同胞个个都恨得咬牙切齿,用&卑鄙&、&下流&、&无耻&这类的词来骂他们都觉得不为过。你知道吗&公交色狼&的行为基本无关道德问题,他们是变态。
  案例中男子的行为临床上属于摩擦癖,又称挨擦癖(frottage,frotteuri),和窥阴癖、露阴癖一样,都同属于性心理变态的一种。指患者在拥挤的场所故意摩擦异性,甚至用性器官碰撞女性的身体,并可伴有射精或者手淫来达到性的满足。摩擦癖是习惯性和癖好性通过触摸或摩擦异性身体而获得性的一种性变态。此种性变态患者主要为男性,他们通常在拥挤场合进行,故也称挤恋。
  这些异常的&性癖好&与道德无关,与流氓行为也有区别,这是一种病,得治!这类患者主要为男性,有的明明知道不应该这么做,但他们自身的控制能力特别差,往往控制不了自己。他们有一个共性,就是性格往往内向,不善于跟女往,而且本身也低下。他们一般只是摩擦、偷窥、露阴,不会直接对女性进行强奸等侵犯行为,但是必须从性心理角度帮助他做相关心理治疗。
  家属一旦知道患者有这样的行为最好及早把他们带去看性心理医生。因为这类患者一般不会主动求医,家人应鼓励患者积极求医治疗。此外,普通大众也需要转变观念,多从疾病障碍角度对待异常&性癖好&,多加理解和关心,而不要妄加进行道德评论,否则只会加重患者的负罪心理,不利于疾病的康复。
看本篇文章的人在健客购买了以下产品
认识躁郁症的表现
相关标签&:
有健康问题?医生在线免费帮您解答!百度拇指医生
&&&普通咨询
您的网络环境存在异常,
请输入验证码
验证码输入错误,请重新输入那我应该是厌童吧
楼里也有很多逻辑感人的人。。。
说恋童癖那个是精神疾病以及治疗方式我不同意外,别的还是可以的。评论里有人说恋童癖是犯罪,可以理解这种心情,我之前也是对这个深恶痛绝,但后来发现自己搞错了,我把所有恋童癖都当作加害者,在他们对儿童作出伤害之前我就开始歧视恶心他们了,因为他们的取向是还无法理解性行为没有正确价值判断的一群人,所以很容易就矫枉过正了,但其实的确是有大多数人恋童癖不是加害者,而大多加害者也不是恋童癖。比如我吧,一个喜欢男生的直女,如果在电脑里保存色情影像,你总不能说我看AV就代表我下一秒要去侵犯男生了吧。但儿童色情影像这个确实是个问题。如果按美国对恋童癖的态度,那b站上的千本幼女的观者应该都被记录在案了,但其实日漫里的人物形象还都是幼女,有些还擦着工口的边,却不能说日本个个都是恋童癖吧。还是蛮麻烦的事。
第一条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同性恋是正常的,而恋童癖是不正常的,这是病,得治。”
第一条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同性恋是正常的,而恋童癖是不正常的,这是病,得治。”
怎么定义什么是病,什么不是病?怎么定义什么是正常?
如果从人类群体的生殖繁衍角度来说,同性恋没法繁衍后台,如果所有人都是gay,那人类就要灭绝了,能不能说同性恋是病?
如果我们把思维放宽,认为只要不对他人造成伤害,个人的喜好都是自由,那男人对男人产生性欲就可以,而成年人对儿童产生性欲,就不可以?这是谁规定的?
我认为主要是按危险程度来划分的吧,毕竟两个男人或两个女人之间有性欲,大家都是成年人,在双方自由的情况下完全没问题。但如果一个人有恋童癖,儿童都没有对此事有足够的认知,你无法判断这个儿童是否自愿,一旦是被强迫的,长大后会给一生都造成阴影,最近的林肯公园主唱小时候就遭遇过性侵,到现在阴影都挥之不去,最终导致自杀,所以恋童癖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要比其他性兴趣高许多。
这就是个人渣!
你的阅读理解很有问题,建议再读十遍。
你的阅读理解很有问题,建议再读十遍。
你能看懂汉字么?
如果只是心里想想,不付诸行动(不看色情图片、不和小孩套近乎、不和小孩发生关系),那当然不是
如果只是心里想想,不付诸行动(不看色情图片、不和小孩套近乎、不和小孩发生关系),那当然不是犯罪。如果天生恋童癖,却有意识地收敛自己的天性,那是值得尊重的。
如果一个人真的只是自己想想的,你会知道并且判断他是恋童癖么
一堆废话,受不了这种方式写出来的东西。为什么同性恋不是病而恋童癖就是?这明显是被规定的。从人格上讲,恋童不构成缺陷,写入文学作品说不定还感人呢。但是即便伦理再暧昧不明,法理是通不过的,因为对方是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人类的性向千奇百怪,除了最主流的异性恋,其他小众的性偏向人群也许会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渐渐获得解放,但恋童癖该是例外,从同性恋推及,恋童当然很大程度是先天的,所以,从人文关怀的角度,这样的人是天生的悲剧,他们无可救赎,除了压抑自己。
你这篇文章看上去很认真,细读真是通篇放屁扯淡,恋童癖不是犯罪?!
你这篇文章看上去很认真,细读真是通篇放屁扯淡,恋童癖不是犯罪?!
活捉法盲。。。
法律常识是:法律根本没有任何关于恋童癖的法律。
法律常识是:法律根本没有任何关于恋童癖的法律。
哦 这不是你听up主说的么 而且这已经不属于常识性知识了
哦 这不是你听up主说的么 而且这已经不属于常识性知识了
哦 这不是你听up主说的么 而且这已经不属于常识性知识了
这就是常识,关于恋童癖在法律领域里是漏洞。而不是楼主所写的一切。
活捉法盲。。。
活捉法盲。。。
你是文盲吧。
许豪杰是什么梗啊话说
第一,恋童癖不等于强奸犯,这个文里有解释;第二,只要用到了“强奸犯”这个词,就说明这个人已
第一,恋童癖不等于强奸犯,这个文里有解释;第二,只要用到了“强奸犯”这个词,就说明这个人已经对他人构成了危害,不存在“不对他人构成危害的强奸犯”,除非你认为“在心里想想”也算强奸
如果一个人真的只是自己想想的,你会知道并且判断他是恋童癖么
如果一个人真的只是自己想想的,你会知道并且判断他是恋童癖么
为什么要判断?我有什么资格判断?
你能看懂汉字么?
你能看懂汉字么?
这就是常识,关于恋童癖在法律领域里是漏洞。而不是楼主所写的一切。
这就是常识,关于恋童癖在法律领域里是漏洞。而不是楼主所写的一切。
那希望你能好好学法律 弥补这方面的空缺保护小朋友 你肯定行的 加油
你是文盲吧。
你是文盲吧。
我是学法的,傻逼。
你是文盲吧。
你是文盲吧。
这么给你解释吧也算是普法了,如果一个人是枪支爱好者,此人可简称为枪支癖,但他并不持有枪支则不构成犯罪,恋童癖也是一样的,所以不是所有恋童癖都是犯罪懂了吗?还有你说什么法律领域有漏洞blabla,罪刑法定知道吗??法没定的你说是漏洞就是漏洞?你说是犯罪就是犯罪?没人给恋童癖洗地,道德上我也看不惯,但是没文化还装逼我也看不惯?
你这篇文章看上去很认真,细读真是通篇放屁扯淡,恋童癖不是犯罪?!
你这篇文章看上去很认真,细读真是通篇放屁扯淡,恋童癖不是犯罪?!
放你娘的狗屁!
真特么变态
一个谎言要用十个来掩盖。反正双标,权威说的都是对的。
第一条就大有问题。30(?)年前,APA也同样把同性恋归于精神疾病,他们现今对恋童癖的精神疾病
第一条就大有问题。30(?)年前,APA也同样把同性恋归于精神疾病,他们现今对恋童癖的精神疾病定义简直照抄当年同性恋的。心理学科不是自然学科,并不具有太多权威性。很有可能,过些年恋童癖就像同性恋一样得到正名了。
得到正名的可能性是没有的 十多岁的孩子什么也不懂 和同性恋是不可相提并论 同性恋虽是两个性别相同的在一起 也是有自己思维主见的人 不像小孩子思想发育未成熟 什么也不懂 感情是什么恐怕也不知道
有人在洗地,有人在演傻子,真好玩。
他可能不是个罪犯,但他是个祸害。
他可能不是个罪犯,但他是个祸害。
你这篇文章看上去很认真,细读真是通篇放屁扯淡,恋童癖不是犯罪?!
你这篇文章看上去很认真,细读真是通篇放屁扯淡,恋童癖不是犯罪?!
恋童癖是一种病态,犯罪,不是犯罪,但是极易诱发犯罪
你这篇文章看上去很认真,细读真是通篇放屁扯淡,恋童癖不是犯罪?!
你这篇文章看上去很认真,细读真是通篇放屁扯淡,恋童癖不是犯罪?!
怀疑你的理解能力,通篇解释的问题你特么还来问,语文体育老师教的?
无论如何,恋童癖肯定是病啊,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我看过很多儿童向的里番 比如清凉小学女生等等 还有很多强奸向里番 不是我想看 但找不到正常的毛片才会看这些 有些我自己都看不下去妈的太恶心了
第一条就大有问题。30(?)年前,APA也同样把同性恋归于精神疾病,他们现今对恋童癖的精神疾病
第一条就大有问题。30(?)年前,APA也同样把同性恋归于精神疾病,他们现今对恋童癖的精神疾病定义简直照抄当年同性恋的。心理学科不是自然学科,并不具有太多权威性。很有可能,过些年恋童癖就像同性恋一样得到正名了。
你这篇文章里最大的问题在于对恋童癖的定义和定性。就像大众对强奸犯都有基本常识,但是如何定义
你这篇文章里最大的问题在于对恋童癖的定义和定性。就像大众对强奸犯都有基本常识,但是如何定义定性恋童癖,在我朝目前就我所知并没有明显界定。就是因为这样的漏洞,才导致了大量伤害儿童的事件。而你这篇所谓的文章,直接就可以给大量可能给儿童带来伤害的人作了背书,如果恋童癖仅仅只是某些成年人特别喜欢小孩子,那真的不足以让我们创造出"恋童癖"三个字来,相反的是,正是现实中出现了大量儿童色情以及针对儿童的性侵害事件–––注意,我这里没有用性犯罪,我们才把这一类群体归类为恋童癖。最大的问题是,你这篇文章会起到严重误导,让大量脑残认为,猥亵儿童是实行人精神问题,不是犯罪,没有关系。非常的不负责任。
猥亵也是行为,是行为,行为
学法的路人路过,楼上某几位真是逻辑感人,说实话有自己的想法我觉得没问题,但既然不是自己了解的领域能不能先去了解一下或者在别人提醒之后去了解一下再来讨论。
以前某色情网站上有人上传正太/萝莉的视频,管理员直接把几个上传的人封禁了,突然感觉这几个管
以前某色情网站上有人上传正太/萝莉的视频,管理员直接把几个上传的人封禁了,突然感觉这几个管理员很有正义感。
别指望搞色情网站的有这觉悟,不过是怕美国法律罢了。不封整个站都会玩完
楼里有人对恋童癖认知有偏差。中文语境中,我认为“恋童癖”并不是罪名。
恋童癖者骚扰儿童甚至是性侵害儿童这些恶劣的行为才是犯罪。在一些国家,浏览或者存有
儿童色情内容都会被认为是对儿童权利的侵害,同样是犯罪行为。
再贴两个quora的回答
Pedophilia is not an act so it can’t be a crime in a country that makes only certain acts criminal. Often where people argue whether pedophilia is a crime or not they don’t use the term in the same meaning. So if you get into argument like that, make sure you agree on the meaning of terms you use.
Canadian law punishes acts, not beliefs or disorders per se. If a person is a pedophile only in the context of being sexually attracted to children, but otherwise do not act on that belief, then they have not committed any crime.
However, if a person engages a child in sexual activity, in any context, they have committed a (serious) crime, regardless of their particular motivations.
法盲谈法真的是很可笑的一件事。“恋童癖是犯罪”的内在逻辑,即无论一个恋童癖是否实行了强奸、
法盲谈法真的是很可笑的一件事。“恋童癖是犯罪”的内在逻辑,即无论一个恋童癖是否实行了强奸、猥亵、传播淫秽色情等的行为,他都应当受到刑罚的制裁。从而也可以推断出,一个行为人在没有实行对社会直接或间接的侵害下,他会仅仅因为他的思想而获罪。今日我们倘若把所有的恋童癖入罪,明日同性恋、变性者、残疾人等诸多你们这些法盲看不顺眼的人,就有可能因为他们的行为模式而遭受不公正的法律对待。
某国的通识法律教学绝大多数内容都是xx主义,哪有时间给学生学正经法学?只要不是专业的从业人员和学生,有几个人会对法律有原则性系统性的认识?再说思想无罪这种说法在天朝根本就是笑话
作者说的很清楚:恋童癖是一种先天的疾病,不属于当事人控制范围之内。如果事实上侵犯儿童,则构成犯罪,若非,也不需要【正常人】们带着歧视性的目光看待。希望界限年龄从14岁上调到18岁。
那个……现在DSM已经更新到了第五版,在第五版中已经将恋童倾向去病化了,在未实施具体行为或未
那个……现在DSM已经更新到了第五版,在第五版中已经将恋童倾向去病化了,在未实施具体行为或未导致心理社会困难的情况下,DSM-5将其定性为一种性取向(不过这一点在学界引发了巨大争议)
啊咧?还没有吧。DSM不完全是科研结果,它大量受政治正确的影响。
戀童癖是病,但只要不做危害到其他人的事就不應該是犯罪吧,有評論說戀童癖就是犯罪,我也是醉了
戀童癖是病,但只要不做危害到其他人的事就不應該是犯罪吧,有評論說戀童癖就是犯罪,我也是醉了
太部分由共济会制造和诱发,好收为把柄控制此人!
啊咧?还没有吧。DSM不完全是科研结果,它大量受政治正确的影响。
啊咧?还没有吧。DSM不完全是科研结果,它大量受政治正确的影响。
有啊,恋童倾向去病化,不是恋童障碍去病化。DSM是目前适用性最广的诊断标准,解构其恐怕权威性不合适吧。另外受政治正确影响的说法我也并不认同,它只代表一种阶段的学界观点,手册内的变化与政治正确并没有太大关系。
那个阴茎体积检测法是什么鬼东西?文章大概意思就是:恋童癖不犯法,猥亵儿童犯法;同性恋不犯法,鸡奸就犯法了。反正我觉得既然恋童癖是病,那么同性恋亦然。绝无歧视意思,只不过是病,得治,引用作者是话是这个意思,对吧?
这就是我对同性恋持保守意见的原因,把恋童癖定义为“病”而且要治疗,这和很多年以前的同性恋真的好像
这么给你解释吧也算是普法了,如果一个人是枪支爱好者,此人可简称为枪支癖,但他并不持有枪支则
这么给你解释吧也算是普法了,如果一个人是枪支爱好者,此人可简称为枪支癖,但他并不持有枪支则不构成犯罪,恋童癖也是一样的,所以不是所有恋童癖都是犯罪懂了吗?还有你说什么法律领域有漏洞blabla,罪刑法定知道吗??法没定的你说是漏洞就是漏洞?你说是犯罪就是犯罪?没人给恋童癖洗地,道德上我也看不惯,但是没文化还装逼我也看不惯?
第一,无论恋童癖是不是病,我觉得可以和同性恋类比,请不要双标,要么二者都是病,要么二者都不
第一,无论恋童癖是不是病,我觉得可以和同性恋类比,请不要双标,要么二者都是病,要么二者都不是病;
第二,恋童癖一部分是天生的,那么那些觉得所有恋童癖都是罪犯的人,你们觉得这些天生就是恋童癖的怎么办?直接弄死?还是治疗?如果治疗,那么同性恋为什么不需要治疗?
第三,犯罪行为,难道那些没有性生活的异性恋同性恋都去强奸了?所以恋童癖不等于犯罪者。
第四,恋童癖的如果犯罪,确实要比其他人容易,毕竟犯罪对象是小孩;即使不犯罪,看儿童色情制品,也是助长了犯罪,也是有罪的,除非他只看动漫。
第五,如果一个恋童癖一辈子没犯过罪,没看过儿童色情制品,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伤害任何人,那么他肯定一生都在用自己的道德抗争自己的错位欲望,那么他是煎熬的,也是伟大的。
第六,犯罪的都去下地狱去吧、
关于第二点,因为恋童癖如果不接受治疗,他们要么痛苦,要么犯罪。(这里说的治疗应该不是强制性的)而同性恋可以在不违法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满足性需求。所以不需要治疗。
楼里那些说恋童癖就是犯罪的。意思是,只要看见儿童有性冲动的人,没有任何实际行动,哪怕这人是生来如此的,都该去毙了?什么时候我们可以根据诛心来判罪了?恋童癖=看见儿童有性冲动恋童癖≠性侵犯儿童人为了安全感,真是会变成monster
我觉得大家不用回复金鱼羊了 就是单纯想红博出位罢了……不信点她主页看看就知道了……也是够咸湿……
同性恋不是病,恋童癖是病?放屁
有恋童癖也有恋老癖。虽然不能接受但是这不是病吧。就像有人疯狂迷恋巨乳。
第一条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同性恋是正常的,而恋童癖是不正常的,这是病,得治。”
第一条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同性恋是正常的,而恋童癖是不正常的,这是病,得治。”
怎么定义什么是病,什么不是病?怎么定义什么是正常?
如果从人类群体的生殖繁衍角度来说,同性恋没法繁衍后台,如果所有人都是gay,那人类就要灭绝了,能不能说同性恋是病?
如果我们把思维放宽,认为只要不对他人造成伤害,个人的喜好都是自由,那男人对男人产生性欲就可以,而成年人对儿童产生性欲,就不可以?这是谁规定的?
成年人之间产生性关系不是强奸就不会涉嫌违法,但是对儿童做出的任何性行为都是违法的,所以不一样。
你说的太好了,非常同意。
你说的太好了,非常同意。
他说的跟文同理。
我有疑问,因为我把此文中所有的“恋童癖”字样替换成“同性恋”,似乎读起来也不违和。
小时候被猥亵,如今成了抑郁和变态
你这篇文章里最大的问题在于对恋童癖的定义和定性。就像大众对强奸犯都有基本常识,但是如何定义
你这篇文章里最大的问题在于对恋童癖的定义和定性。就像大众对强奸犯都有基本常识,但是如何定义定性恋童癖,在我朝目前就我所知并没有明显界定。就是因为这样的漏洞,才导致了大量伤害儿童的事件。而你这篇所谓的文章,直接就可以给大量可能给儿童带来伤害的人作了背书,如果恋童癖仅仅只是某些成年人特别喜欢小孩子,那真的不足以让我们创造出"恋童癖"三个字来,相反的是,正是现实中出现了大量儿童色情以及针对儿童的性侵害事件–––注意,我这里没有用性犯罪,我们才把这一类群体归类为恋童癖。最大的问题是,你这篇文章会起到严重误导,让大量脑残认为,猥亵儿童是实行人精神问题,不是犯罪,没有关系。非常的不负责任。
是的,认同
也有小蘿莉喜歡大叔的,不過不是什麼叔都喜歡;同理戀童的估計也不是什麼童都戀。研究者沒有同理心的話很可能認為戀童或gay是變態
只要强奸犯没有对他人造成危害或损害的,不属于犯罪?
只要强奸犯没有对他人造成危害或损害的,不属于犯罪?
你在用强奸犯这个词的时候,已经默认了强奸行为的发生,如果没有发生行为,你并不能认定谁是强奸犯不是么,你不能认定一个没有实施强奸行为的人为强奸犯,而强奸本身是犯罪行为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恋童癖不一定是指实施了伤害儿童性犯罪行为的人,假如随意地说用所谓法律严惩所有(包括未实施任何行为的)恋童癖者是不合理的。
满口胡言。是犯罪,不是病。
第一条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同性恋是正常的,而恋童癖是不正常的,这是病,得治。”
第一条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同性恋是正常的,而恋童癖是不正常的,这是病,得治。”
怎么定义什么是病,什么不是病?怎么定义什么是正常?
如果从人类群体的生殖繁衍角度来说,同性恋没法繁衍后台,如果所有人都是gay,那人类就要灭绝了,能不能说同性恋是病?
如果我们把思维放宽,认为只要不对他人造成伤害,个人的喜好都是自由,那男人对男人产生性欲就可以,而成年人对儿童产生性欲,就不可以?这是谁规定的?
同性恋在进化上有存在意义。
你这篇文章看上去很认真,细读真是通篇放屁扯淡,恋童癖不是犯罪?!
你这篇文章看上去很认真,细读真是通篇放屁扯淡,恋童癖不是犯罪?!
恋童癖怎么是犯罪,做出伤害儿童行为的才是犯罪
怀疑你的理解能力,通篇解释的问题你特么还来问,语文体育老师教的?
怀疑你的理解能力,通篇解释的问题你特么还来问,语文体育老师教的?
你他妈认识字嘛?不认识就不要瞎鸡巴逼逼
放你娘的狗屁!
放你娘的狗屁!
这么给你解释吧也算是普法了,如果一个人是枪支爱好者,此人可简称为枪支癖,但他并不持有枪支则
这么给你解释吧也算是普法了,如果一个人是枪支爱好者,此人可简称为枪支癖,但他并不持有枪支则不构成犯罪,恋童癖也是一样的,所以不是所有恋童癖都是犯罪懂了吗?还有你说什么法律领域有漏洞blabla,罪刑法定知道吗??法没定的你说是漏洞就是漏洞?你说是犯罪就是犯罪?没人给恋童癖洗地,道德上我也看不惯,但是没文化还装逼我也看不惯?
不好意思,没有你说的枪支癖这种东西。麻烦你去翻翻刑法,谢谢。你需要学习,而不是来装逼普法。
我是学法的,傻逼。
我是学法的,傻逼。
操你妈,大傻逼,你他妈学屎的吧,张明楷还是陈兴良教的你,垃圾。
那希望你能好好学法律 弥补这方面的空缺保护小朋友 你肯定行的 加油
那希望你能好好学法律 弥补这方面的空缺保护小朋友 你肯定行的 加油
哈,你需要好好学认汉字,不让你小学语文老师诈尸。
你这篇文章看上去很认真,细读真是通篇放屁扯淡,恋童癖不是犯罪?!
你这篇文章看上去很认真,细读真是通篇放屁扯淡,恋童癖不是犯罪?!
通篇都是专业学习的知识 恋童癖也确实是一种心理障碍 怎么就是扯淡了
犯罪心理学中的变态心理学中的同性恋定义:性欲方式倒错或者性欲对象倒错。麻烦不要把同性恋和恋童癖概念混淆。而且在变态心理学中,同性恋也属于一种病。
通篇都是专业学习的知识 恋童癖也确实是一种心理障碍 怎么就是扯淡了
通篇都是专业学习的知识 恋童癖也确实是一种心理障碍 怎么就是扯淡了
这篇文章里最大的问题在于对恋童癖的定义和定性。就像大众对强奸犯都有基本常识,但是如何定义定性恋童癖,在我朝目前就我所知并没有明显界定。就是因为这样的漏洞,才导致了大量伤害儿童的事件。而你这篇所谓的文章,直接就可以给大量可能给儿童带来伤害的人作了背书,如果恋童癖仅仅只是某些成年人特别喜欢小孩子,那真的不足以让我们创造出&恋童癖&三个字来,相反的是,正是现实中出现了大量儿童色情以及针对儿童的性侵害事件–––注意,我这里没有用性犯罪,我们才把这一类群体归类为恋童癖。最大的问题是,你这篇文章会起到严重误导,让大量脑残认为,猥亵儿童是实行人精神问题,不是犯罪,没有关系。非常的不负责任。
这篇文章里最大的问题在于对恋童癖的定义和定性。就像大众对强奸犯都有基本常识,但是如何定义定性恋童癖,在我朝目前就我所知并没有明显界定。就是因为这样的漏洞,才导致了大量伤害儿童的事件。而你这篇所谓的文章,直接就可以给大量可能给儿童带来伤害的人作了背书,如果恋童癖仅仅只是某些成年人特别喜欢小孩子,那真的不足以让我们创造出&恋童癖&三个字来,相反的是,正是现实中出现了大量儿童色情以及针对儿童的性侵害事件–––注意,我这里没有用性犯罪,我们才把这一类群体归类为恋童癖。最大的问题是,你这篇文章会起到严重误导,让大量脑残认为,猥亵儿童是实行人精神问题,不是犯罪,没有关系。非常的不负责任。
这篇文章里最大的问题在于对恋童癖的定义和定性。就像大众对强奸犯都有基本常识,但是如何定义定性恋童癖,在我朝目前就我所知并没有明显界定。就是因为这样的漏洞,才导致了大量伤害儿童的事件。而你这篇所谓的文章,直接就可以给大量可能给儿童带来伤害的人作了背书,如果恋童癖仅仅只是某些成年人特别喜欢小孩子,那真的不足以让我们创造出&恋童癖&三个字来,相反的是,正是现实中出现了大量儿童色情以及针对儿童的性侵害事件–––注意,我这里没有用性犯罪,我们才把这一类群体归类为恋童癖。最大的问题是,你这篇文章会起到严重误导,让大量脑残认为,猥亵儿童是实行人精神问题,不是犯罪,没有关系。非常的不负责任。
这篇文章里最大的问题在于对恋童癖的定义和定性。就像大众对强奸犯都有基本常识,但是如何定义定性恋童癖,在我朝目前就我所知并没有明显界定。就是因为这样的漏洞,才导致了大量伤害儿童的事件。而你这篇所谓的文章,直接就可以给大量可能给儿童带来伤害的人作了背书,如果恋童癖仅仅只是某些成年人特别喜欢小孩子,那真的不足以让我们创造出&恋童癖&三个字来,相反的是,正是现实中出现了大量儿童色情以及针对儿童的性侵害事件–––注意,我这里没有用性犯罪,我们才把这一类群体归类为恋童癖。最大的问题是,你这篇文章会起到严重误导,让大量脑残认为,猥亵儿童是实行人精神问题,不是犯罪,没有关系。非常的不负责任。
你这篇文章看上去很认真,细读真是通篇放屁扯淡,恋童癖不是犯罪?!
你这篇文章看上去很认真,细读真是通篇放屁扯淡,恋童癖不是犯罪?!
罪犯在没定罪之前是清白的,这是法律。比如我喜欢隔壁的女孩,还意淫她,那么我就应该被抓吗,被抓了怎么定罪呢?所以恋童癖不是罪,如果付诸行动了就是罪大恶极了。
对儿童产生性欲很正常吗?为什么评论下面都是带节奏的?喜欢揪着一个点不放?作者想表达的可能是不要轻视恋童癖这种心理的存在,它可能给孩子们带来极大的伤害。
醉了就去醒酒,以后也别喝酒
醉了就去醒酒,以后也别喝酒
智商堪忧,冥顽不灵
唐太宗的长子李承乾就是恋童癖十异装癖十同性恋。被举报给他老爸后,老李愤怒地杀了那男童,废了李承乾的太子职称。
正常人看到小孩是保护欲…我看到熊孩子怎么第一反应就是讨厌啊?
第一条就大有问题。30(?)年前,APA也同样把同性恋归于精神疾病,他们现今对恋童癖的精神疾病
第一条就大有问题。30(?)年前,APA也同样把同性恋归于精神疾病,他们现今对恋童癖的精神疾病定义简直照抄当年同性恋的。心理学科不是自然学科,并不具有太多权威性。很有可能,过些年恋童癖就像同性恋一样得到正名了。
同意。当时看到这个就想到了定义同性恋
哈,你需要好好学认汉字,不让你小学语文老师诈尸。
哈,你需要好好学认汉字,不让你小学语文老师诈尸。
皮卡皮卡皮卡皮卡皮卡
罪犯在没定罪之前是清白的,这是法律。比如我喜欢隔壁的女孩,还意淫她,那么我就应该被抓吗,被
罪犯在没定罪之前是清白的,这是法律。比如我喜欢隔壁的女孩,还意淫她,那么我就应该被抓吗,被抓了怎么定罪呢?所以恋童癖不是罪,如果付诸行动了就是罪大恶极了。
这篇文章里最大的问题在于对恋童癖的定义和定性。就像大众对强奸犯都有基本常识,但是如何定义定性恋童癖,在我朝目前就我所知并没有明显界定。就是因为这样的漏洞,才导致了大量伤害儿童的事件。而你这篇所谓的文章,直接就可以给大量可能给儿童带来伤害的人作了背书,如果恋童癖仅仅只是某些成年人特别喜欢小孩子,那真的不足以让我们创造出&恋童癖&三个字来,相反的是,正是现实中出现了大量儿童色情以及针对儿童的性侵害事件–––注意,我这里没有用性犯罪,我们才把这一类群体归类为恋童癖。最大的问题是,你这篇文章会起到严重误导,让大量脑残认为,猥亵儿童是实行人精神问题,不是犯罪,没有关系。非常的不负责任。
你这篇文章看上去很认真,细读真是通篇放屁扯淡,恋童癖不是犯罪?!
你这篇文章看上去很认真,细读真是通篇放屁扯淡,恋童癖不是犯罪?!
恋童癖是一种心理疾病,而不是由此疾病引发的犯罪行为。
哎,说实话,我认为很多的性侵女童案子并非恋童癖所做的,记得几年前有个地方的县长带人和14岁学生开房,结果没有怎么判。还有时下最火的直播,里面也有未成年的色情直播,也没有很大力的管理。人的本性根本不敢看,太恶心,我在外上学时候跟朋友出于好奇打开了洋葱里的网站,里面关于未成年的网站注册量大的惊人,拥有大量世界各地的用户。我不信它们全是恋童癖。反观有些真正的恋童癖抑制住欲望,他们在我看来反倒很伟大。我支持你的看法,因为侵犯儿童真的不如牲口,但又不能完全支持,因为还有很多病人行走在人群中间,抑制住自己的欲望。
儿童色情必须严打。但是想想这些天生恋童癖也很无奈,天生的生理机制,如何能够掌控?还是希望未来能够有无伤害的治疗手段吧。不然就像过去治疗同性恋那样造成一代人的伤痛。
同性恋在进化上有存在意义。
同性恋在进化上有存在意义。
什么意义?话不要只说半句。没有说理的结论,不过是句废话。
什么意义?话不要只说半句。没有说理的结论,不过是句废话。
什么意义?话不要只说半句。没有说理的结论,不过是句废话。
这句话主谓宾都有意义完整不是半句话。具体内容自己百度,我不教。
成年人之间产生性关系不是强奸就不会涉嫌违法,但是对儿童做出的任何性行为都是违法的,所以不一
成年人之间产生性关系不是强奸就不会涉嫌违法,但是对儿童做出的任何性行为都是违法的,所以不一样。
恋童癖 = 对儿童产生性欲,OK? 对儿童产生性欲就代表奸淫儿童?心理和行为是一回事??
是不是病态我觉得可能真的不是病态,但是不能对他人产生危害吧,同性恋也不能强奸别人啊。恋童你自己恋恋就好了,不伤害别人的都可以被接纳。
这句话主谓宾都有意义完整不是半句话。具体内容自己百度,我不教。
这句话主谓宾都有意义完整不是半句话。具体内容自己百度,我不教。
没有说理和论证,你的每一句话都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一个平等讨论的过程,没有人看你脸色。一副居高临下的高冷面孔,”你不认同我观点就是你无知“,给谁看?只会反衬你的愚蠢,省省吧。
没有说理和论证,你的每一句话都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一个平等讨论的过程,没有人看你脸色。一副
没有说理和论证,你的每一句话都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一个平等讨论的过程,没有人看你脸色。一副居高临下的高冷面孔,”你不认同我观点就是你无知“,给谁看?只会反衬你的愚蠢,省省吧。
我会,你不会,注定不平等。你张大嘴等着喂的样子真可爱,可是我还是不教你。
我会,你不会,注定不平等。你张大嘴等着喂的样子真可爱,可是我还是不教你。
我会,你不会,注定不平等。你张大嘴等着喂的样子真可爱,可是我还是不教你。
我和你的对话到此为止。
虽然豆瓣上有人连是不是犯罪都理解不了,但我还是要说一下恋童癖是不是病的问题。
查了下维基,
虽然豆瓣上有人连是不是犯罪都理解不了,但我还是要说一下恋童癖是不是病的问题。
查了下维基,目前资料又说恋童癖是病的,有说不是病的。 生物问题问题不是专业谈不了,但我可以谈一些另外的问题。
是病人又怎么了,对方有病但是没伤害到任何人,我们有权要求强迫他们治疗或改变吗?
我认为,没有。
换位思考,如果是天生而又没伤害别人,没理由去“矫正治疗”,这么多义愤填膺的如果命运的骰子不幸把这个投给自己咋办
我和你的对话到此为止。
我和你的对话到此为止。
祝你善用百度。
有个疑问,既然算天生的病理性疾病实施了算犯罪?精神病或者多重人格杀人不是不算犯罪吗
@yui是不是觉得解释很累,我在另一个广播下也是这么无力的解释。他们会说你见过恋童癖吗,没见过
@yui是不是觉得解释很累,我在另一个广播下也是这么无力的解释。他们会说你见过恋童癖吗,没见过就别说话,还有说你被伤害过吗,没有受过伤就不能感同身受,还有丢一句活久见,圣母表就走的。我觉得你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那种人一般都拉黑,不讲道理的污浊空气还是少一点存在于我的世界比较好。
你这篇文章看上去很认真,细读真是通篇放屁扯淡,恋童癖不是犯罪?!
你这篇文章看上去很认真,细读真是通篇放屁扯淡,恋童癖不是犯罪?!
第一,你的阅读理解能力真的有问题。第二,你的法律意识真的淡薄。第三,你的道德基点真的很高。
推广儿童性机器人大家可以接受吗?
有个疑问,既然算天生的病理性疾病实施了算犯罪?精神病或者多重人格杀人不是不算犯罪吗
有个疑问,既然算天生的病理性疾病实施了算犯罪?精神病或者多重人格杀人不是不算犯罪吗
只有完全影响一个人对行为的认知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才可能被认定为刑法上的限制(无)行为能力人,比如神经病和多重人格,他们在实施犯罪的时候不是正常的。但是像恋童癖,恋尸癖,或者说抑郁症,虽然都是精神病,但并不影响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判断和控制能力,所以构成犯罪。
虽然豆瓣上有人连是不是犯罪都理解不了,但我还是要说一下恋童癖是不是病的问题。
查了下维基,
虽然豆瓣上有人连是不是犯罪都理解不了,但我还是要说一下恋童癖是不是病的问题。
查了下维基,目前资料又说恋童癖是病的,有说不是病的。 生物问题问题不是专业谈不了,但我可以谈一些另外的问题。
是病人又怎么了,对方有病但是没伤害到任何人,我们有权要求强迫他们治疗或改变吗?
我认为,没有。
你这篇文章看上去很认真,细读真是通篇放屁扯淡,恋童癖不是犯罪?!
你这篇文章看上去很认真,细读真是通篇放屁扯淡,恋童癖不是犯罪?!
只是恋童癖,一种心理状态。你说的强奸犯,我现在心里把你强奸了,是不是要把我抓起来
只要强奸犯没有对他人造成危害或损害的,不属于犯罪?
只要强奸犯没有对他人造成危害或损害的,不属于犯罪?
读完此文及评论,我现在心里有两种声音。一是恋童癖是一种病,可能是由生理引起心理上的变异。二是恋童癖中很多人表面上装得和正常人一样,能结婚生子,作为一个成年人为何没有能控制好自己,进而伤害了别人,这和强奸犯的性质差不多。
只要强奸犯没有对他人造成危害或损害的,不属于犯罪?
只要强奸犯没有对他人造成危害或损害的,不属于犯罪?
强奸罪是已经奸了,强奸未遂那也是准备奸衣服脱了一半被人制止了。恋童癖在没有实施犯罪之前,只是在心里想一想,那不叫犯罪。多的话不想说了,你的理解能力真的很捉急。
第一,恋童癖不等于强奸犯,这个文里有解释;第二,只要用到了“强奸犯”这个词,就说明这个人已
第一,恋童癖不等于强奸犯,这个文里有解释;第二,只要用到了“强奸犯”这个词,就说明这个人已经对他人构成了危害,不存在“不对他人构成危害的强奸犯”,除非你认为“在心里想想”也算强奸
的确是这样
如果不知道怎么称呼,请喊我“长安君”。 微信公众号,搜changan_1990。...
烟波人长安的最新日记
&&&&&&&&&&&&
&(98人喜欢)
&(115人喜欢)
&(160人喜欢)
&(2488人喜欢)
&(77人喜欢)
&&&&&&&&&&&&
42703人浏览
67404人浏览
137889人浏览
449499人浏览
167194人浏览
30749人浏览
推荐这篇日记的豆列
&&&&&&&&&&&&
&(7432人关注)
&(22人关注)
&(730人关注)
&(25人关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怎样治疗恋童症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