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东青年教育基金2016甘肃省课题评奖资助和青年教师奖哪个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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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五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有关高校: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五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现已评选完毕,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基金会理事会暨顾问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意见,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决定本届资助110项基础性研究课题(含10项西部高校青年教师基金资助课题)。请基金获得者严格按《管理办法》开展课题研究,并请你校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周期
  第十五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自2016年3月起实施,截至2019年3月,周期为三年。
  二、项目经费
  (一)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按项目实施进度,分为两次下拨项目资助款,每次额度为资助总金额的50%。自日起,我办受理第一次拨款,第二次拨款将在项目实施中期另行通知。为准确拨款,请基金获得者按要求将下以经费申领材料寄至我办: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五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拨款申领表(见附件)。汇入银行账户须为基金获得者所在学校的国内银行人民币账户,请按申领表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由学校加盖公章;
  2.基金获得者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工作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加盖学校公章后同时寄至我办。
  我办对收到的拨款申领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将在三个月内下拨资助款。
  (二)各院校应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基金获得者申报项目时所提交《申请书》中经费使用计划,据实建立账目,确保专款专用。基金获得者应在所在学校的监督下使用资助款项。
  (三)目前暂在国外的基金获得者,必须回到国内高校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后,方可申领、拨付资助款。本项目款保留三年,至日,逾期不申领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项目执行
  (一)课题研究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标注以下字样:“本课题研究得到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的资助”。
  (二)基金获得者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所上交《申请书》设计的课题研究计划开展研究工作。未能及时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或擅自中止工作的,须退还基金会提供的资助款,已支出的资助款部分由基金获得者,或所在学校偿还(如属不可抗拒的原因,仅退回余款)。基金获得者如遇工作调动,调入单位须为高等学校并能保证课题工作继续进行,在报经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同意后,资助课题方可继续执行,接收高等学校对基金获得者的项目执行工作应履行监管责任,做好管理工作。
  (三)基金获得者在每年12月15日之前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情况报告》(包括2016年度,以下简称《年度进展报告》),向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报告课题进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请将打印纸制文档一式一份,由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我办。
  (四)课题执行期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将随时对课题研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基金会有权中止其项目资助。
  四、项目总结和验收
  (一)项目完成后应由所在学校聘请专家对课题进行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在确认结项后三个月内,由基金获得者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总结报告书》(以下简称《总结报告》),经校长(或主管副校长)签署意见后,附成果资料、有关论著、经费使用情况各一式一份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二)对不按时报送《总结报告》的学校,基金会将减少或取消该校下一届青年教师基金或青年教师奖的申报名额。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松辰
  电 话:010- 传 真:010-
  电子邮箱:
  地 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转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北京办事处;
  邮 编:100816
  附件:1.
     2.
     3.
     4.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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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芬)关于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申报2015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的通知
关于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申报2015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的通知
院属相关教师:
  为鼓励我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霍英东教育基金会自1986年起设立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现将申报和推荐2015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青年教师基金95项,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不超过人民币180,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超过人民币100,000元;
  2.青年教师奖100名。其中一等奖5名(自然科学类3名,人文社会科学类2名),奖金为人民币50,000元;二等奖15名(自然科学类10名,人文社会科学类5名),奖金为人民币30,000元;三等奖80名(自然科学类50名,人文社会科学类30名),奖金为人民币10,000元。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龄限制:35周岁(含)以下,即日及以后出生;
  2.申请者和被推荐者须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三、申请和推荐名额
  1.本年度我校可申报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3项,推荐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候选人1名,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评审。
  2.我院申报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青年教师奖各限额1名,由学院组织评审。
  四、申请书填写及提交
  1.申请人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认真阅读&通知公告&中的《2015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奖励申报平台操作手册》,并从&模板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书模板,按照模板《操作手册》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
  2.青年教师基金项目暂时填写01;青年教师奖项目编号暂时填写01;
  3.申请人将《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课题申请书(2015年版)》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推荐书(2015年版)》纸件双面打印3份,4月7日上午11点之前交送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4月9日科研院组织评审。
  4.补充说明:《申请书》及《推荐书》的封皮和第九部分推荐者及推荐意见等涉及推荐专家的信息均暂不填写,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填写。
科研与研究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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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mec@您当前的位置:&&&&&正文
我校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及青年教师基金课题各一项
(通讯员 何志霞)近日,从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获悉,我校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副教授周兰博士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三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二等奖,这是“十五”以来我校第二位青年教师获此殊荣。同时,我校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彭正德博士申报的课题“现代化进程中乡村社会政治信任建构研究”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三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基础性研究课题立项资助,获资助经费1.8万美元。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是由全国政协原副主席、香港著名实业家霍英东先生出资一亿港元,与教育部合作,于1986年成立的。基金会对从事科学研究和在教学科研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青年教师,进行资助和奖励,旨在鼓励高等院校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和出国留学青年回国内高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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