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校外中心学校设立学校医务室管理制度是否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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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所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请认真填写《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二、三,于11月11日交教育局服务窗口 附: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日国务院批准,日国家教育…HP k530加墨0全攻水 略2 080/4份月司打印公作指为导书用彩色,打印机,于是买了购台一HK5P300墨喷打印机1,000多地用机商以,打A4为够了,足谁知.装墨盒好驱动..电插开,机一张纸第卡了.MD…..第一张测是页就卡试纸,10年来多…老子非重要,常他中是华民智族的一个高慧峰他的。《德经》在世道界有上千上译种,本全是中部 典华中籍译得翻多的。可他在两最千年前多的用言咱语们不熟,悉在看起来现也较比,绕时候有一上就把 人来糊涂了绕我。做要的就是力与努子起老个互证的作一用就是让我:互相证…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请认真填写《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二、三,于11月11日交教育局服务窗口附: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日国务院批准,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第二十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一)卫生(保健)室设置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 1.卫生室。(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2.保健室。(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规定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二、人员: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并应有内、外、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编制人员的20%。三、房屋:(一)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5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体重称、身高坐高计、握力计、肺活量计、血压计、听诊器、胸围尺、串镜、五官科检查器械、诊察床、口腔科器械、检眼镜片箱、对数灯光视力表箱、化学消毒剂、显微镜、X光机、高速涡轮牙钻、721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恒温箱、离心机、电冰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卫生室、医务室)NO:学校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在校学生人数:
性质:公办□
民办□地址:
卫生保健负责人:
联系电话:
是否寄宿制学校: 是□
否□检查日期:2009年
陪同检查人:
监督员: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二(保健室、其它)NO:学校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在校学生人数:
性质:公办□
民办□地址:
卫生保健负责人:
联系电话:
是否寄宿制学校: 是□
否□检查日期:2009年
陪同检查人:
监督员: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三(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服务学生人数:
性质:公办□
民办□地址:
卫生保健负责人:
联系电话:检查日期:2009年
陪同检查人:监督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请认真填写《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二、三,于11月11日交教育局服务窗口 附: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日国务院批准,日国家教育…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请认真填写《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二、三,于11月11日交教育局服务窗口 附: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日国务院批准,日国家教育…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请认真填写《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二、三,于11月11日交教育局服务窗口 附: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日国务院批准,日国家教育…百度搜索“就爱阅读”,专业资料,生活学习,尽在就爱阅读网,您的在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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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小学幼儿园医务室、保健室基本配备
来源:&&&作者:&&& 11:25:20&&&&标签:
  8月8日:对于学校医务室保健室的标准配置,相信很多家长都比较关心,下面是来自武汉市东西湖区的关于学校医务室保健室的标准配置介绍。
武汉市中小学幼儿园医务室、保健室基本配备
设置要求 &&
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 &&
&& 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卫生室(医务室) &&
设有卫生室(医务室),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
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器械柜、氧气袋、担架、小夹板、屏风、医用镊子、医用剪刀、酒精灯、绷带、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设有保健室(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不得提供医疗服务。
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人以上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
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药品柜、器械柜、氧气袋、担架、小夹板、屏风、医用镊子、医用剪刀、酒精灯、绷带、、污物桶等。
  (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日国务院批准,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第二十条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一)卫生(保健)室设置
  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
  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
  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规定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并应有内、外、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编制人员的20%。
  三、房屋:(一)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5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体重称、身高坐高计、握力计、肺活量计、血压计、听诊器、胸围尺、串镜、五官科检查器械、诊察床、口腔科器械、检眼镜片箱、对数灯光视力表箱、化学消毒剂、显微镜、X光机、高速涡轮牙钻、721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恒温箱、离心机、电冰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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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教处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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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点高校在我省设立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审批
1.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涉及教育部的8项行政许可项目中的第4条;教育部办公厅《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教高厅[2003] 2号)第七条:试点高校或公共服务体系设立校外学习中心(点)由校外学习中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办理条件
凡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具有远程教育试点资格的省外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可于每年3月上旬向省教育厅提出在我省设立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的申请。
3.办理流程
省外试点高校在我省设立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应提交以下材料:
(1)试点高校要求在我省设立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的正式申请文件。
(2)拟设立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单位的正式申请文件。
(3)双方的联合办学协议。
(4)专职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办学场所、教学服务设施、局域网上存储和共享教学信息的网络设备和条件的情况,多媒体硬件设备、远程教育教学软件配备情况,以及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材料。
4.收费标准
5.办理时限
省教育厅根据试点高校申请,组织专家组对试点高校拟设置的校外学习中心(点)进行现场考察,形成检查意见,于5月底行文批复。
6.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高教处,3。教育厅文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春季普通高等院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备案的通知(川教函〔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春季普通高等院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备案的通知(川教函〔号)&&&&&&发布时间:日&&查看:419&&来源:
川教函〔2015〕425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春季普通高等院校
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2号)精神,经四川省高等学校远程与继续教育教学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审核,同意符合条件的15个校外学习中心备案,从2015年起列入招生。另有14个校外学习中心不符有关规定未予备案,不得设点招生办学。
各有关院校应加强对在川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及时将相关政策传达到各学习中心,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明确招生工作定位,严格按照规定确定招生专业,加强招生宣传工作管理,严格入学资格审查,规范招生录取工作。试点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放弃或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应按教育部规定在招生信息发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发放、咨询投诉等关键环节上建立直接面向学生服务的机制。各校应加大教学各环节的保障和监控力度,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教学质量。
&&&&&&&&&&&&&&&&&&&&&&&&&&&&& &&&四川省教育厅
&&&&&&&&&&&&&&&&&&&&& &&&&2015年7月16日
附件:6427.doc&&(44.00k)编辑:章文波&&打印本页
投稿邮箱:&高等院校: & & &市州区县: & & 基层学校: & & & &蜀ICP备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成都市教育局绵阳市教育局德阳市教育局自贡市教育局 攀枝花市教育局泸州市教育局广元市教育局遂宁市教育局内江市教育局乐山市教育局资阳市教育局宜宾市教育局南充市教育局雅安市教育局广安市教育局巴中市教育局眉山市教育体育局阿坝州教育局凉山彝族自治州教育局达州市教育局甘孜州教育局---省内各高校---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华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四川理工学院更多...---直属单位网站---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四川教育装备网学校后勤与产业网四川省电教馆四川省成都西藏中学内江铁路机械学校四川学生资助网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其他教育网站---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信息化网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四川省基础教育监测评估中心四川民办教育网&&教育部关于严禁学生在校外私自住宿的规定
教育部关于严禁学生在校外私自住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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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严禁学生在校外私自住宿的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高校)工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 近期以来,一些高校出现学生住宿场所发生治安伤害事件。继2月23日云南大学发生四名学生在校内公寓被害案后,又有部分地区高校学生宿舍相继发生偷盗、抢劫、伤害等刑事治安案件。此外,近年来一些在校大学生自行租住校外民房,条件参差不齐,有的不具备基本的安全设施,有的周边治安环境复杂,安全或治安事端时有发生。4月27日晚,西藏民族学院两名学生在校外租住房屋遭歹徒绑架抢劫,近期相继发生高校学生在校外租房被害以及煤气中毒死亡事件。
&&&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学生住宿管理工作薄弱。一些高校对学生住宿管理工作没有切实负起应有的责任,没有认真落实辅导员进公寓、安全保卫工作进公寓等制度;一些高校在学生校外租房的管理问题上采取了放任的态度。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一 、切实加强对学生住宿管理工作的领导
&&& 学生宿舍和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住宿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从维护稳定大局和推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把学生住宿管理工作作为学校教育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并切实担负起学生住宿管理的领导责任,将其列入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日程,作为学校的一件大事来抓,不能推向社会。
&&& 高校主要负责人作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包括学生住宿管理在内的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负总责,要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抓安全保卫工作。各校均应建立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并指定相应管理办法。对于学生公寓的管理,物业管理和学生管理要职责明确、紧密配合,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与日常行为管理主要由高校学生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物业管理部门有责任为高校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要尽量避免多校合用学生公寓,已由几所学校合用的学生公寓,各高校要分别派人组成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切实负起安全责任。
&&& 二、切实加强学生宿舍和公寓的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 高校应认真贯彻第12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采取有利措施,将学生在宿舍和公寓内按班集体住在一起,按班集体建立党团支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住宿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与战斗堡垒作用。没有按班集体安排住房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早作出住房调整。坚决反对按学生经济状况分配住房的做法。要以学生宿舍和公寓为基地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丰富学生宿舍和公寓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公寓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 要坚决落实学生公寓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选派足够数量的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学生工作的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做到“同住、知情、关心、引导”。既与学生同住学省公寓;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关心学生思想、生活;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各种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切实落实学校班主任管理的各项规定,班主任必须每周定期到学生宿舍走访学生。
&&& 三、切实加强管理机制与规章制度建设
&&& 要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管理规定、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等功能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学生、业主、物业管理等各单位和人员之间,要建立有效的契约关系,明确学生公寓应提供的服务项目,保障入住学生的日常生活。要加强安全保卫制度建设,按照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学生宿舍和公寓的住宿、用电、用水、饮食、防火防盗等方面工作,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建立安全工作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建立值班制度和门卫制度,开通二十四小时固定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做到值班门卫到位、巡逻值勤到位、检查整改到位、制度落实到位。
&&& 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建立由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民主监督机构,积极参与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和服务,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及时向学校和公寓管理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协助辅导员、宿舍管理员排解矛盾。要拓宽高校后勤服务单位、学校和学生之间的联系、沟通、对话渠道,公开学生投诉和纠纷处理的办法、程序,自觉维护学生权益。要培育和发展学生宿舍和公寓的自我管理组织,充分发挥这些组织的作用,把学生宿舍和公寓建成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场所。
&&& 四 、切实加强学生宿舍和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
&&& 要建立和健全学生宿舍和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网络。物业管理部门要设立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切实担负起管理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要不断改善学生宿舍和公寓的安全设施,设立必要的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建立报警点。学生宿舍和公寓内要设立火灾预警监视系统、恶性用电识别装置等,通过技术防范设施,防止火灾发生。要加强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技术配备和条件保障,每年都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安全保卫设施和装备的添置和更新。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和公寓安全保卫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检查,加强巡逻,深入排查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 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与法制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要善于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演讲会、报告会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闭路电视、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将学生宿舍和公寓安全问题列入重要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教育。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要求,对违法违纪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必要的处罚。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单位也要加强对宿舍管理人员和治安人员的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
&&& 高校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学生宿舍和公寓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工作,经常互通信息,认真分析、排查影响学校稳定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五、切实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的管理
&&& 各高校应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解决住宿问题,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对已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应要求其搬回校内住宿;对极少数坚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象他们耐心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并逐一登记,建立报告和承诺制度,说明租房的原因、房屋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经本人与家长双方签字报学校备案。要切实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的管理,决不能留下管理和教育工作的空白点。
&&&& 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二OO四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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