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招生,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社会监督哪些措施

北京35所民办高校公开承诺诚信招生杜绝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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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5所民办高校公开承诺诚信招生杜绝虚假宣传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记者李江涛) 民办高校的招生旺季即将到来,北京市35所民办高校的负责人31日共同签署《北京民办高校招生诚信公约》,公开承诺诚信招生,杜绝虚假宣传,切实维护考生和家长的利益。
    各校向社会作出的招生诚信公开承诺包括:实事求是地公开学校的办学类型和毕业证书性质;在招生宣传中客观地介绍学校的办学状况;不借用公办高校的名义招生,不干扰基础教育的正常教学秩序;公开公示所有收费项目与标准并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票据;不以保证就业为招揽生源的主要手段;实事求是地解答学生及家长提出的求学咨询和其他相关问题等。
    各校还约定:在招生过程中开通监督热线,接受学生及家长投诉,如果出现学生或家长投诉,愿意接受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教育系统分会的调解。如果出现违规招生、虚假宣传,愿意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严肃处理。
    据介绍,在签署诚信公约的同时,北京民办教育协会还启动了“民办高校网上咨询月”活动,考生可以登录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网站(www.edu111.cn),查询经过核实的民办高校办学条件信息和招生信息,并可通过网络选择自己喜欢的学校进行报名,减少了中间中介环节。
    北京市目前共有70多所民办高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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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郭力展
【E-mail推荐12个省直部门向社会作出政务诚信公开承诺
06:01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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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在全省上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12个省直部门今天就建设廉洁高效政府、依法履职尽责公开作出郑重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承诺是全省廉洁高效政府建设改革创新试点的一项重要活动。主要目的是将省直试点部门践行群众路线的要求细化、量化、具体化,以便于群众监督,便于组织考核。欢迎广大群众对各部门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承诺的兑现情况将于明年7月统一向社会公布。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诺1、推进职能转变。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与监督管理,谋划大战略、编制大规划、推进大项目、营造大环境。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权限。2、推行阳光政务。通过多种形式将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服务项目、审批依据、资格要求、办理程序等向社会公开。定期向社会通报经济运行情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发展改革政策措施。3、优质高效服务。实行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完善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和一网式运行模式。一般程序14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省级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当日予以办结。凡是办理权属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零收费”。严格执行政务服务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通过实施电子监察和明察暗访,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4、坚持廉洁自律。不“吃拿卡要”,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厉行勤俭节约,本年度“三公”经费削减5%并向社会公开。5、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投诉,坚决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做到有效投诉办理率100%。对工作人员的违诺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业务咨询、便民电话:027-投诉举报电话:027-电子邮箱:jjjc@省教育厅承诺1、认真履行职能。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县(市、区)2013年年底达到75个;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2013年招录8000名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组织10万人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省级以上培训,建设5000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建500所公办幼儿园,保证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进一步推进“技能高考”,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加快高校内涵式发展,完善质量评价体系,以试点学院改革为突破口,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高校国际化水平,大学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提高政务效能。大力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对审批和服务流程进行再造,做到教育行政审批事项中部省份最少、流程最优。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收费,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2013年年底实现网上审批。3、改进工作作风。厅集中抓一个试点,探索破解教育难题;每位厅领导联系一条线,即:联系一个市州、一个县、一个乡镇、一所学校;集中解决一个热点难点问题,2013年年底前,督促各地集中解决自带课桌椅上学问题。厅领导每年主持1-2个重点调研课题,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以厅名义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精简各类简报,厅只保留《湖北教育简报》;本年度“三公”经费比上年度削减5%,并将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4、推进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中小学招生管理平台、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进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程序和监管程序试点,拓展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完善网络实名制举报系统。5、破解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中小学阳光减负监管平台、教辅材料征订平台,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收费审批、备案制度,规范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重点治理补课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滥订教辅材料乱收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自立项目乱收费和在职公办教师有偿家教等问题,做到举报必查,查实必究,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群众举报投诉。6、坚持廉洁自律。在教育资金安排、项目评审中,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情,不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和物品。加强对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监督电话:027-8125投诉举报邮箱:jyhf@省公安厅承诺1、开展“打黑恶、反盗抢、攻积案、保民安”行动,严打恶性刑事犯罪,严防多发性侵财案件,严治治安乱点,严查“黄赌毒”现象,净化社会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2、贯彻执行《湖北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十二条意见》,建立企业服务中心,开通服务联系热线,为生产经营者提供法律性、咨询性服务和受理举报投诉服务。3、贯彻执行《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十九条》,为群众提供“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收费、规定时限即时办结”服务。建立网上平台,为群众申办省级公安行政审批事项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进展查询等服务。4、放宽赴港商务备案条件,省内企业邀请外商来鄂商务考察,办理口岸签证实行随到随办、手续从简;我省常住户口在省内非户籍地居住满一年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照;在武汉机场口岸建成自助验放通道,提供自助通关服务。5、开通全省高速公路服务电话“96110”,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方便群众报警、求助、举报、投诉。6、建立“新浪湖北公安微博服务厅”,及时发布警务信息,提供治安防范、服务指南等信息。在“平安荆楚网(微博)”开通“执法回告”通道,方便查询受立案情况及案事件办理、进展状况。7、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达到100%。加强公安信访工作,落实各级“一把手”接访制度,每月至少接访两次。8、厅党委成员分片负责,联系督导,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9、严格警用车辆管理,精简各类会议活动,本年度“三公”经费削减5%。10、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不为钱办案、超管辖办案,不办关系案、人情案、权力案,不向企业摊派,不到企业吃拿卡要。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七日内反馈办理情况。投诉举报电话:027-电子信箱:http://www./jmlx/zxts.htm省财政厅承诺1、突出民生保障。省级财政预算按政策足额安排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体育、农林水利、节能环保、交通运输、科学技术等事务以及国土资源气象事务、粮油物资储备等方面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2、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单位实现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省级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达到省本级公共财政支出的20%。3、落实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实现全覆盖。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确保各项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在乡镇推行“一楼式办公、一窗式办理、一站式办结”服务。4、认真做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凡是分配到人、到户的资金,详细公开拨付单位、发放经手人、发放对象姓名、发放对象住址及补贴内容、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对项目资金,详细公开项目名称、项目位置、项目建设基本内容等情况。按月发放的资金必须在下一个月15日前上网公开;按季发放的资金必须在下一季度第二个月15日前上网公开;其它资金在分解落实后1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5、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一是简化接待。到基层时,不让基层领导迎来送往;不接受宴请,一律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不上高档菜肴;一律入住定点宾馆,不住高档宾馆;不收受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二是提高会议效率。专业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视频会议一般不超过1个半小时。对于不涉密且不需要参会代表进行当面沟通的会议,一律采用视频方式召开。三是严格公文办理时限。特办件1个工作日、特急件3个工作日、急件10个工作日、一般督办件22个工作日、一般文件30个工作日办理。6、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吃请和请吃;不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不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不参与赌博;不公车私用。监督电话:027-单位网址:http://www.省国土资源厅承诺1、行政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对外”,优化审批程序,限时办结审批事项。土地征收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12个工作日内办结;地质勘查单位资质审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认定14个工作日内办结;采矿权、探矿权及转让审批27个工作日内办结;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审批14个工作日内办结。2、凡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一律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3、严格规范土地整治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招投标行为,严肃查处挂靠资质、假借资质、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法行为,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不插手和干预招投标工作。4、规范行使45种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自由裁量权,实行行政处罚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过错实施责任追究。5、主动公开国土资源行政服务、决策、执行、执法、人事、财务等信息,及时依申请向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咨询服务。6、畅通“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等渠道,热情接待、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7、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厅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安排1—2个重点调研课题,下基层、进车间、到矿山、入农户开展调研不少于30天,实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8、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杜绝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私设“小金库”。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度削减5%,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9、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监督电话:027—举报电话:12336单位网址:www.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诺1、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公开公正。通过网站和“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布各项法规政策、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及投诉举报电话,公开执法流程、依据、职责、处罚标准以及办案结果。2、改善审批方式,提升工作效能。全面清权确权,对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再造和固化。年内全部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服务,行政审批时限再提速10%,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保持100%。集成电子政务、网上审批和电子监控平台,保障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3、强化规范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行政问责制,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零收费办理。接待群众时文明、热情、主动,即办的事情立即办,期办的事情抓紧办,不能办的事情耐心解释说明。4、改进工作作风,塑造良好形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只减不增,本年度“三公”经费削减5%并按规定公开。厅领导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5、加强行业监管,切实保障民生。全面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数字城管建设。紧扣亿元产业目标和绿色生态建设做大做强建筑业,保障人民群众住放心房、走平安路、喝洁净水、用安全气。6、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工作人员不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不收受礼品、礼金、礼卡,不在工作日中餐饮酒,同城开会调研不安排宴请,下基层检查调研不在高速路口迎送,不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组织旅游观光活动,不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监督举报电话:027—邮箱:省交通运输厅承诺1、严守政治纪律。与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湖北交通运输系统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2、切实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密切联系群众,厉行节约,按规定公开“三公经费”。积极践行“交通一线工作法”,厅级领导干部联系1个县交通运输局,下基层到一线时间每年不少于60天。3、办好交通惠民实事。2013年力争投资超过700亿元,建成高速公路328公里,农村公路1.5万公里。5年内,全省建成高速公路里程达到6500公里,每年支持建成农村公路不少于1万公里。4、提高服务效能。弘扬马上办、主动办、高效办、精细办、干净办的交通办事文化,完成省厅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并投入运行。一般事项14个工作日内办结,保持省级交通行政审批事项全国同类最少。5、建设“廉政阳光交通”。坚持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处理政务。加强交通工程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干部不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交通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执法工作。6、诚恳接受监督。认真核查投诉举报,一般投诉举报5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投诉举报1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复率100%,满意率在95%以上。监督电话:027-(白天)(夜间)单位网址(含公众咨询投诉):www.省农业厅承诺1、行政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网上审批,一般程序在14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证件等各项收费,一律按标准从低收取,保持省级农业行政审批事项全国最少、审批服务最优。2、通过湖北农业信息网和“12316”三农服务热线等渠道公开政务事项和各项法规、政策,提供农业技术和信息服务,及时发布农产品供求和市场价格信息。3、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坑农害农案件,案件在立案三个月内办结。公开执法流程、依据、职责、处罚标准及办案结果,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生。4、加强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推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确保农产品“田间”安全。5、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严肃查处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等违规行为。“一事一议”筹资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筹劳每劳每年不超过10个标准工。6、主动为基层和群众服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热情接待农民来信来访,办复率100%,满意率95%以上。7、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方面的规定,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只减不增,本年度“三公”经费削减5%并按规定公开。8、改进调查研究,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实行“123”调研模式,每位厅领导班子成员,带领2个处室联系3个点,每年安排不少于30天深入基层,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9、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收“红包”、礼金和贵重物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监督电话:027-热线电话:12316单位网址:www.省卫生厅承诺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努力提高全省人民健康水平。2、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340元,参合农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到75%以上,实际报销率达到57.8%,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8万元。3、优化诊疗环境和流程。大力推行“114”预约诊疗、便民门诊、门诊病历“一本通”、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一单通”、即时结报“一卡通”等便民惠民措施。4、投资100亿元,建设省、市两级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成100所三级医院,续建和启动100个县级医院,完成100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组建100个医疗集团或联合体,创建县级临床重点专科100个。5、农村生育妇女补服叶酸服务率达到90%,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及乙型肝炎检测率达到85%以上,实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全覆盖,为29个贫困县的50万名农村适龄妇女免费进行“两癌”检查。6、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率,加强服务监管,实现省级行政审批及时办结率达到100%,无红、黄牌警告的目标。7、加强省卫生厅门户网站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及时、依法、准确公开卫生政务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属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8、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厅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主持2—3个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60天。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并向社会公开。9、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按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投诉举报件,严肃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行为。监督电话:027-单位网址:http://www.省地方税务局承诺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持税费收入平稳较快增长,为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坚决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认真执行免收发票工本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等惠民措施。3、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清理涉税费事项,优化办税流程,简化环节,提高效率,争创“办事最快、服务最优部门”。精简涉税资料,建设征管资料电子化管理系统,实行“一次扫描、全程共享”,避免纳税人资料重复报送。4、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地方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除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和专案稽查等特殊情形外,对同一纳税人每年检查不超过一次。5、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全面推广“先办后审”做法,落实“四减五制三集中”要求。除了能通过网上办税、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办理的事项以及税务救济事项以外,全部归口办税服务厅受理,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6、优化纳税服务体系。推进基层单位标准化和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实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建立以网上办税为主体的多元化办税(费)体系,逐步实现同城通办、同圈通办、全省通办、昼夜24小时自助办税,为偏远地区纳税人提供流动办税服务。7、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导税台、公告栏、显示屏、门户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开设“纳税人学校”、“纳税人之家”、“地税大讲堂”,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本单位“三公”经费,接受监督。全方位受理咨询和举报投诉,做到来电必接,有问必答。8、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严格执行地税系统“八条禁令”,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资料,规范检查活动,控制出国考察,改进宣传报道,厉行勤俭节约。9、坚决查处违规行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对“吃、拿、卡、要、报、借”和“收人情税、关系税”等行为,一经查实,责令纠正,并根据纪律规定给予处理。对于各类举报投诉快结快办、严查重处,简明事项当天办结,复杂投诉七日内回复。监督电话:027-服务热线:12366电子信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承诺1、认真履行质量管理与监督职责,公开公正评审长江质量奖,科学组织湖北名牌产品培育认定,继续实施“千百十”卓越绩效工程。加大产品监督抽查力度,监督抽查后处理覆盖率达100%。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抓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低于0.58。2、加快十大公共检测平台和配套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技术保障体系。推进标准化“十大工程”,制定实施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形成产业竞争力的技术标准。推进能源计量工作,确保100家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置率达到100%。3、组织开展打假治劣执法行动,坚决查处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恶性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加强“12365”举报处置中心建设,群众举报投诉处置率达100%。4、建立和完善家政服务、社区服务标准体系,加快基础性、公益性标准制定。培育一批诚信计量示范样板单位,每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1-2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对民用三表、出租车计价器、医用计量器具、电子秤、加油机及衡定期开展计量专项检查。5、推进网上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和阳光许可,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实施依据、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工业产品许可证省级发证时效性管理实行“红黄牌”制度并定期通报。全面推广应用湖北数字标准馆,试行在线受理标准化行政业务。6、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结率100%。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各种媒介及时公布质监部门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办理等事项。7、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数量减20%以上。不吃拿卡要,不超范围受理委托检验,不超资质出具检验报告,对涉企收费实行“六不准”(不准超标准收费、不准超范围收费、不准超时限收费、不准搭车收费、不准自设项目收费、不准出具不规范票据)。监督电话:027-热线电话:12365网址:http://www.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承诺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相关业务,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项目进场报备登记、文件审核、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实行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2、提高工作效率。招标文件审核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资格预审文件审核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服务社会满意率达到95%以上。3、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媒介上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政务信息,公布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交易规则,及时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信息,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咨询服务。4、评标专家采用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自动通知,专家名单密封打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随机抽取率达到100%。5、加强进场交易活动全程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协调处理投诉问题,办复率达到100%。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操作问题,收到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信息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校验并对外公布。严肃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案件。6、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厉行勤俭节约。精简会议、文件和活动。本年度“三公”经费较去年只减不增,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7、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注重实效。每名局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每个处室每年完成不少于1个课题的调研。8、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不以权谋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树立诚信廉洁的良好形象。监督电话:027-233867单位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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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2个省直部门向社会作出政务诚信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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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上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湖北12个省直部门今天就建设廉洁高效政府、依法履职尽责公开作出郑重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承诺是全省廉洁
在全省上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湖北12个省直部门今天就建设廉洁高效政府、依法履职尽责公开作出郑重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承诺是全省廉洁高效政府建设改革创新试点的一项重要活动。主要目的是将省直试点部门践行群众路线的要求细化、量化、具体化,以便于群众监督,便于组织考核。
欢迎广大群众对各部门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承诺的兑现情况将于明年7月统一向社会公布。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诺
1、推进职能转变。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与监督管理,谋划大战略、编制大规划、推进大项目、营造大环境。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权限。
2、推行阳光政务。通过多种形式将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服务项目、审批依据、资格要求、办理程序等向社会公开。定期向社会通报经济运行情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发展改革政策措施。
3、优质高效服务。实行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完善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和一网式运行模式。一般程序14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省级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当日予以办结。凡是办理权属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零收费”。严格执行政务服务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通过实施电子监察和明察暗访,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4、坚持廉洁自律。不“吃拿卡要”,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厉行勤俭节约,本年度“三公”经费削减5%并向社会公开。
5、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投诉,坚决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做到有效投诉办理率100%。对工作人员的违诺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业务咨询、便民电话:027-
投诉举报电话:027-
电子邮箱:jjjc@"&jjjc@
省教育厅承诺
1、认真履行职能。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县(市、区)2013年年底达到75个;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2013年招录8000名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组织10万人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省级以上培训,建设5000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建500所公办幼儿园,保证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进一步推进“技能高考”,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加快高校内涵式发展,完善质量评价体系,以试点学院改革为突破口,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高校国际化水平,大学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提高政务效能。大力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对审批和服务流程进行再造,做到教育行政审批事项中部省份最少、流程最优。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收费,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2013年年底实现网上审批。
3、改进工作作风。厅集中抓一个试点,探索破解教育难题;每位厅领导联系一条线,即:联系一个市州、一个县、一个乡镇、一所学校;集中解决一个热点难点问题,2013年年底前,督促各地集中解决学生自带课桌椅上学问题。厅领导每年主持1-2个重点调研课题,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以厅名义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精简各类简报,厅只保留《湖北教育简报》;本年度“三公”经费比上年度削减5%,并将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
4、推进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中小学招生管理平台、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进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程序和监管程序试点,拓展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完善网络实名制举报系统。
5、破解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中小学阳光减负监管平台、教辅材料征订平台,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收费审批、备案制度,规范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重点治理补课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滥订教辅材料乱收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自立项目乱收费和在职公办教师有偿家教等问题,做到举报必查,查实必究,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群众举报投诉。
6、坚持廉洁自律。在教育资金安排、项目评审中,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情,不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和物品。加强对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监督电话:027-8125
投诉举报邮箱:jyhf@"&jyhf@
省公安厅承诺
1、开展“打黑恶、反盗抢、攻积案、保民安”行动,严打恶性刑事犯罪,严防多发性侵财案件,严治治安乱点,严查“黄赌毒”现象,净化社会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贯彻执行《湖北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十二条意见》,建立企业服务中心,开通服务联系热线,为生产经营者提供法律性、咨询性服务和受理举报投诉服务。
3、贯彻执行《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十九条》,为群众提供“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收费、规定时限即时办结”服务。建立网上平台,为群众申办省级公安行政审批事项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进展查询等服务。
4、放宽赴港商务备案条件,省内企业邀请外商来鄂商务考察,办理口岸签证实行随到随办、手续从简;我省常住户口在省内非户籍地居住满一年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照;在武汉机场口岸建成自助验放通道,提供自助通关服务。
5、开通全省高速公路服务电话“96110”,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方便群众报警、求助、举报、投诉。
6、建立“新浪湖北公安微博服务厅”,及时发布警务信息,提供治安防范、服务指南等信息。在“平安荆楚网”开通“执法回告”通道,方便查询受立案情况及案事件办理、进展状况。
7、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达到100%。加强公安信访工作,落实各级“一把手”接访制度,每月至少接访两次。
8、厅党委成员分片负责,联系督导,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9、严格警用车辆管理,精简各类会议活动,本年度“三公”经费削减5%。
10、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不为钱办案、超管辖办案,不办关系案、人情案、权力案,不向企业摊派,不到企业吃拿卡要。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七日内反馈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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