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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盂,亦作“ 盘杅 ”.圆盘与方盂的并称.盘与盂,用于盛物的器皿,古代亦于其上刻文纪功或自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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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人所撰写的《闲情偶寄》,是养生学的经典著作。它共包括《词曲部》、《演习部》、《声容部》、《居室部》、《器玩部》、《饮馔部》、《种植部》、《颐养部》等八个部分,论述了戏曲、歌舞、服饰、修容、园林、建筑、花卉、器玩、颐养、饮食等艺术和生活中的各种现象,并阐发了自己的主张,内容极为丰富。其中,《颐养部》总论养生,是一篇重要的养生文献。
闲情偶寄作者简介
李渔(),原名仙侣,字谪凡,号天徒,后改号笠翁,还常署名随庵主人。一生跨明清两代,饱受战乱之苦。中年家道中落,靠卖诗文和带领家庭剧团到处演戏维持生计。一生著述颇丰,主要有《笠翁一家言全集》、《闲情偶寄》、《笠翁十种曲》、《十二楼》、《无声戏》等。有人认为长篇小说《回文传》、《肉蒲团》也可能出自他的手笔。
闲情偶寄主要内容
《闲情偶寄》共包括《词曲部》、《演习部》、《声容部》、《居室部》、《器玩部》、《饮馔部》、《种植部》、《颐养部》等八个部分,一般人只把《颐养部》视为养生学著作。实际上,这种认识是片面的。黄强认为:“《闲情偶寄》八部无一不是李渔养生理论的组成部分”,只不过“《颐养部》总论养生,专论养生,而其他各部分论养生者必备的专门知识”。
《闲情偶寄》一书行文接近于当时的白话,简单易懂,另外,他幽默风趣,把枯燥的养生理论说得有滋有味。为此,他的养生理论无论在当时还是以后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35年,林语堂英文版《吾国与吾民》给该书以极高的评价,认为该书是“中国人生活艺术的指南”。[1]
闲情偶寄版本
《闲情偶寄》的撰写大约始于六年(1667年),历时数载,分几次刊刻,最后成全本。康熙十年(1671年)翼圣堂刻为十六卷单行本发行,后又收入翼圣堂本《笠翁一家言全集。雍正八年(1730年)芥子园主人重新编辑出版《笠翁一家言全集》,将十六卷本《闲情偶寄》并为六卷,标为《笠翁偶集》。
闲情偶寄目录
闲情偶寄词曲部
闲情偶寄演习部
闲情偶寄声容部
闲情偶寄居室部
闲情偶寄器玩部
闲情偶寄饮馔部
闲情偶寄种植部
闲情偶寄颐养部
调饮啜第三
节色欲第四
闲情偶寄选文
《闲情偶寄》选文
《闲情偶寄》为重要著作之一。内容包含戏曲理论、饮食、营造、园艺、养生等。在传统雅文化中享有很高声誉,被誉为古代生活艺术大全,名列“中国名士八大奇著”之首。
《闲情偶寄》“饮馔部”,是李渔讲求的专著。他主张于俭约中求饮食的精美,在平淡处得生活之乐趣。其饮食原则可以概括为24字诀,即:重蔬食,崇俭约,味,主清淡,忌油腻,讲洁美,慎杀生,求食益。这正表现了对饮食的美的追求。《闲情偶寄》文字清新隽永,叙述娓娓动人,读后留香齿颊,余味道无穷。先生对此书推崇备至,认为本书唯一缺憾中在于没能涉及老年生活,否则必有奇文妙论。总之,《闲情偶寄》不仅熏陶、影响了周作人、、等一大批现代散文大师,开现代生活美文之先河,而且对我们今天提高生活品位、营造艺术的人生氛围仍有极大的借鉴价值。
闲情偶寄蔬食第一
声音之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为其渐近自然。吾谓饮食之道,脍不如肉,肉不如蔬,亦以其渐近自然也。草衣木食①,上古之风,人能疏远肥腻,食蔬蕨而甘之,腹中菜园不使羊来踏跛②。是犹作羲皇之民③,鼓唐虞之腹④,与崇尚古玩同一致也。所怪于世者,弃美名不居,而故异端其说,谓佛法如果,是则谬矣。吾辑《饮馔》一卷,后肉食而首蔬菜,一以崇俭,一以复古;至重宰割而惜生命,又其念兹在兹,而不忍或忘者矣。
①:以草为衣,以木为食。
② 腹中菜园不使羊来踏跛:羊,代表肉食。全句意为:不使腹中蔬菜受践踏。
③ 羲皇:即伏羲氏,古传说中“”之一。
④ 唐虞:即、,皆为古传说“”。
论蔬食之美者,曰清,曰洁,曰,曰松脆而已矣。不知其至美所在,能居肉食之上者,只在一字之鲜。《记》曰:“甘受和,白受采。”①鲜即甘之所从出也,此种供奉,惟山僧野老躬治园圃者,得以有之,卖菜佣求活者,不得与焉。
然他种蔬食,不论,凡宅旁有圃者,旋摘旋烹,亦能时有其乐。至于笋之一物,则断断宜在山林,城市所产者,任尔芳鲜,终是笋之剩义。此蔬食中第一品也,肥羊嫩豕,何足比肩。但将笋肉,合盛一簋,人止而遗肉,则肉为鱼而笋为熊掌可知矣。购于市且然,况山中之旋掘者乎?
食笋之法多端,不能悉纪,请以两言概之,曰:“素宜白水,荤用肥猪。”者②食笋,若以他物伴之,香油和之,则陈味夺鲜,而笋之真趣没矣。白煮俟熟,略加酱油;从来至美之物,皆利于孤行,此类是也。以之伴荤,则牛羊鸡鸭等物,皆非所宜,独宜于豕,又独宜于肥。肥非欲其腻也,肉之肥者能甘,甘味入笋则不见其甘,但觉其鲜之至也。烹之既熟,肥肉尽当去之,即汁亦不宜多存,存其半而益以清汤。调和之物,惟醋与酒。此制荤笋之大凡也。
笋之为物,不止孤行并用各见其美 ,凡食物中无论荤素,皆当用作调和。菜中之笋与药中之甘草,同是必需之物,有此则诸味皆鲜,但不当用其渣滓,而用其精液。疱之人善治具者,凡有焯笋之汤,悉留不去,每作一馔,必以和之,食者但知他物之鲜,而不知有所以鲜者在也。
《本草》中所载诸食物,益人者不尽可口,可口者未必益人,求能两檀其长者,莫过于此。东坡云:“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不知能医俗者,亦能医瘦,但有已成竹未成竹之分耳。
① 甘受和,白受采:出自《礼记》,意为甘美的的东西容易调味,洁白的东西容易着色。
②者:吃斋饭素食的人。茹:吃。
求至鲜至美之物于笋之外,其惟蕈乎?蕈之为物也,,忽然而生,盖山川草木之气,结而成形者也。然有形而无体,凡物有体者必有渣滓,既无渣滓,是无体也。无体之物,犹未离乎气也。食此物者,犹吸山川草木之气,未有无益于人者也。
其有毒而能杀人者,《本草》云以蛇虫行之故。予曰:不然。蕈大几何,蛇虫能行其上?况又极弱极脆而不能载乎!盖地之下有蛇虫,蕈生其上,适为毒气所钟,故能害人。毒气所钟者能害人,则为气所钟者,其能益人可知矣。世人辨之原有法,苟非有毒,食之最宜。此物素食固佳,伴以少许荤食尤佳,盖蕈之香有限,而汁之鲜味无穷。
① 蕈:伞菌一类植物,无毒的可供食用,如香茹、蘑菇。
陆之蕈,水之莼,皆清虚妙物也。予尝以二物作羹,和以蟹之黄,鱼之助,名曰:“四美羹。”座客食而甘之曰:“今而后,矣!”
① 莼:又称:“莼菜”、“”,水生宿根草本植物,春夏采的嫩叶可做“”,味鲜美。明代袁中郎有文记莼说:“其根如荷,其叶微类初出水荷钱,其枝丫如再珊瑚,而细又如鹿角菜,其冻如冰,如白胶,附枝叶间,清液冷冷欲滴。其味香粹滑柔,略如鱼髓蟹脂,而清轻远胜。半日而味变,一日而味尽,比之荔枝,尤觉娇脆矣。”
世人制菜之法,可称,自新鲜以至于腌糟酱腊,无一不曲尽,务求至美,独于发轫①之事缺焉不讲,予甚惑之。其事维何?有八字诀云:“摘之务鲜,洗之务净。”务鲜之论,已悉前篇。
蔬食之最净者,曰笋,曰蕈,曰豆芽;其最秽者,则莫如家种之菜,灌肥之际,必连根带叶而浇之;随浇随摘,随摘随食,其间清浊,多有不可问者。洗菜之人,不过浸入水中,左历数漉,其事毕矣。熟知污秽之湿者可去,干者难去,日积月累之粪,岂顷刻数漉之所能尽哉?故洗菜务得其法,并须务得其人。以懒人、性急之人洗菜,犹之乎弗洗也。
洗菜之法,入水宜久,久则干者浸透而易去;洗叶用刷,刷则高低曲折处皆可到,始能涤尽无遗。若是则菜之本质净矣。本质净而后可加作料,可尽人工,不然是先以污秽作调和,虽有百和之香,能敌一星之臭乎?噫,食指繁盛者,欲保其不食污秽,难矣哉!
菜类甚多,杰出者则数黄芽。此菜萃于京师,而产于②,谓之“安肃菜”,此第一品也。每株大者可数斤,食之可忘肉味。不得已而思其次,其惟白下之水芹乎?予自移居白门,每食菜、食,辄思都门;、食鸡豆,辄思③。物之美者,犹令人第食不忘,况为适馆授餐之人乎?
菜有色相最奇,而为《本草》、《食物志》诸书之所不载者,则西秦所产之头发菜是也。予以,传食于塞上诸侯,一日脂车将发,见坑上有物,俨然乱发一卷,谬谓婢子栉发所遗,将欲委之而去。婢子曰:“不然。群公所饷这物也。”询之土人,知为头发菜。浸以滚水,拌之姜醋,其可口倍于藕丝、等菜。携归饷客,无不奇之,谓珍错中所未见。此物产于④,为值甚贱,凡适秦者皆争购异物,因其贱物之中,其可贵者,焉得人人物色之?发菜之得至,亦之至幸也。
① 起根发轫:轫,车闸;发轫,拉开车闸,车开始运行。其与“”同指事情刚开始,这里指制作菜肴的第一步:择菜和洗菜。
②:明代县名,治所在今徐水县。
③ 武陵:古代县名,治所在今之常德市。
④ 河西:唐代名,治所在(今),辖境相当于今河西走廊。
瓜茄·瓠芋·山药①
瓜茄瓠芋诸物,菜之结而为实者也。实则不止当菜,兼作饭矣。增一簋菜,可省数合粮者,诸物是也。一事两用,何俭如之?贫家购此同于籴粟。但食之各有其法,煮冬瓜丝瓜忌太生,煮王瓜甜瓜忌太熟;煮茄瓠利用酱醋而不宜于盐;煮芋不可无物伴之,盖芋之本身无味,借他物以成其味者也;山药则孤行并用无所不宜,并油盐酱醋不设,亦能自呈其美,乃蔬食中之通材也。
① 瓠芋:瓠,即瓠瓜,又叫“扁蒲”,俗称“葫芦”;芋,俗称“芋艿”、“芋头”。
葱·蒜·韭
葱蒜韭三物,菜味之至重者也。能芬人齿颊者,香椿头是也;菜能秽人齿颊及肠胃者,葱蒜韭是也。椿头明知其香而食者颇少,葱蒜韭尽识其臭而嗜之者众,其故何欤?以椿头之味虽香而淡,不若葱蒜韭气甚而浓。浓则为时所争尚,甘受其秽而不辞;淡则为世所共遗,自荐其香而弗受。吾于饮食一道,悟善身处世之难。一生绝三物不食,亦未尝多食香椿,殆所谓“夷、惠之间”者乎?
予待三物亦有差。蒜则永禁弗食;葱虽弗食,然亦听作调和;韭则禁其终而不禁其始,芽之初发,非特不臭,且具清香,是其孩提之心之未变也。
生萝卜切丝作小菜,伴之以醋及他物,用之下粥最宜,但恨其食后打嗳,嗳必秽气。予尝受此厄于人,知人之厌我亦若是也。故亦欲绝而弗食。然见此物大异葱蒜,生则臭,熟则不臭,是与初见似小人,而卒为君子者等也。虽有微过,亦当恕之,仍食勿禁。
菜有具者乎?曰:有,辣芥是也。制辣汁之芥子,陈者绝佳,所谓愈老愈辣是也。以此拌物,无物不佳。食之者如遇正人,如闻谠论②,困者为之起倦,闷者以之豁襟,食中之爽味也。予每食必备,窃比不撤姜也。
① 芥辣汁:芥,芥菜类蔬菜,其茎有辛辣味,可制成芥辣粉和芥辣汁。
②:正直的言论。谠,正直。
闲情偶寄谷食第二
食之养人,全赖五谷①。使天上生五谷而不产他物,则人身之肥而寿也,较此必有过焉;保无疾病相煎、寿夭不齐之患矣。试观鸟之啄食粟,鱼之饮水,皆止靠一物为生,未闻于一物之外,又有为之肴馔酒浆、诸饮杂食者也。乃禽鱼之死,皆死于人,未闻有疾病而死,及天年自尽而死者,是止食一物乃之道也。人则不幸而为精致腆所误②,多食一物,多受一物之损伤,少禁一时,少安一时之淡泊。其疾病之生,死亡之速,皆饮食太繁,嗜欲过度之所致也。此非人之误,天误之耳。天地生物之初,亦不料其如是,原欲利人口腹,孰意利之反以害之哉!然则自爱其生者,即不能止食一物,亦当稍存其意,而以一物为君。使酒肉虽多,不胜食气,即使为害,当亦不甚烈耳。
①:五种谷物,古时有多种说法,一般指稻、黍、稷、麦、豆。
②:精细美好。腆,丰厚、美好。
粥饭二物,为日用之需,共中机彀,,焉用越俎者强为致词?然有吃紧二语,巧妇知之而不能言者,不妨代为喝破,使姑传之媳,母传之女,以两言代千百言,亦简便利人之事也。
先就粗者言之:饭之大病,在内生外熟,非烂即焦;粥之大病,在上清下淀,如糊如膏,此火候不均之故,惟最拙最笨者有之。稍能炊爨者必无是事。然亦有刚柔合道,燥湿得宜,而令人咀之嚼之,有粥饭之美形,无饮食之至味者。其病何在?曰:挹水无度,增减不常为害也。其吃紧二语,则曰:“粥水忌增,饭水忌减。”米用几何,则水用几何,宜有一定之度数。如医人用药,水一钟或钟半,煎至七分或八分,皆有定数。若以意为增减,则非药味不出,即药性不存,而服之无效矣。
不善执爨者,用水不均,煮粥常患其少,煮饭常苦其多。多则逼而去之,少则增而入之,不知米之精液全在于水,逼去饭汤者,非去饭汤,去饭之精液也。精液去则饭为渣滓,食之尚有味呼?粥之既熟,水米成交,犹米之酿而为酒矣。虑其太厚而入之以水,非入水于粥,犹入水于酒也。水入而酒成糟粕,其味尚可咀乎?
故善主中馈者①,挹水时必限以数,使其勺不能增,滴无可减,再加以火候调匀,则为粥为饭,不求异而异乎人矣。
宴客者有时用饭,必较家常所食者销精。精用何法?曰:使之有香而已矣。予尝授意小妇,预设花露一盏,俟饭之初熟而浇之,浇过稍闭,拌匀而后入碗。食者归功于谷米,诧为异种而讯之,不知其为寻常五谷也。此法秘之已久,今始告人。行此法者,不必满釜浇遍,遍则费露甚多,而此法不行于世矣。止以一盏浇一隅,足供佳客所需而止。露以蔷薇、香椽、桂花三种为上,勿用玫瑰,以玫瑰之香,食者易辨,知非谷性所有。蔷薇、香椽、桂花三种,与谷性之香者相若,使人难辨,故用之。
①:《易经·家人》:“天攸遂,在中馈。”指妇女在家主持饮食等事。
汤即羹之别名也。羹之为名,雅而近古;不曰羹而曰汤者,虑人古雅其名,而即郑重其实,似专为宴客而设者。然不知羹之为物,与饭相俱者也,有饭即应有羹,无羹则饭不能下,设羹以下饭,乃图省俭之法,非尚奢靡之法也。
古人饮酒,即有下酒之物,食饭,即有下饭之物。世俗改下饭为“厦饭”,谬矣。前人以读史为下酒物①,岂下酒之“下”,亦从“厦”乎?
“下饭”二字,人谓指肴馔而言,予曰不然。肴馔乃滞饭之具,非下饭之具也。食饭之人见美馔在前,匕箸迟疑而不下,非滞饭之具而何?
饭犹舟也,羹犹水也;舟之在滩,非水不下,与饭之在喉,非汤不下,其势一也。且养生之法,食贵能消;饭得羹而即消,其理易见。
故善养生者,吃饭不可无羹;善者,吃饭亦不可无羹。宴客而为省馔计者,不可无羹;而欲其果腹始去,一馔不留者,亦不可无羹。何也?羹能下饭,亦能下馔故也。②,每馔必注以汤,大得此法。吾谓家常自膳,亦莫妙于此。宁可食无馔,不可饭无汤。有汤下饭,即小菜不设,亦可使哺啜如流;无汤下饭,即美味盈前,亦有时。
予以一赤贫之士,而养半百口之家,有饥时而无谨日者③,遵是遁也。
① 前人以读史为下酒物:《》载:北宋诗人读《汉书》下酒。参见《酒经·酒艺·酒药方》。
② 吴越:古国名,现指、江苏一带。
③ 有饥时而无馑日:意为吃不饱的时候却不会全天挨饿。“饥”、“馑”都是吃不饱肚饿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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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情偶寄赏析
《闲情偶寄》恐怕没几个人不喜欢读,因为这世上有趣的人实在不多,尤其要像那样有趣的人,少之又少。
这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大家都觉得人生难免有许多大事可做,要不拘小节,更不可沉湎于风花雪月不可自拔;然而我们的人生总是那般无味,跟一样。大家虽然有些感触,却立刻要被自己的这种想法吓退,以为自己算是堕落了,立刻便警醒过来。于是这本书在很多人看来便成了奇书,因为它是发他人所不顾之事,叙他人所不屑之状。在我看来,古往今来的凡称得上奇书的,也仅仅是奇而已,大家姑且观之,却是不会信之。这是当然的事,在我们孔孟之道大行其是的民族,人们虽然觉悟不很高,手段不很了得,却也以“”为荣,以“纵横天下”为任。我们总以为先,小行次之,倘遇竹肉竞陈的时候,犹洪水猛兽避之不及,纵然内心欢喜得不得了。
君子是不会寄情声色的,但君子是世间最无趣之人。我不知道君子的具体标准若何,却也知道的君子,总是板着脸孔不苟言笑的。毕生独爱声色,所有才情均在这里面显现。照现今的标准,是典型的封建残余,不思进取,把自己的风花雪月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自然,君子的行列里他是算不上了。他爱女人的小脚,喜,他游历四方,把四方妓女的小脚拿来比;与恶趣的所不同者,是他觉得女人的脚仅仅小巧并不能评定为美足:他于秦之、晋之大同得见女人脚小不及三寸又能,觉得惊喜,因为他确信“小脚之累不可有”。书名里有“闲情”二字,内容也确是闲得可以。单凭这一个“闲”,这本书要被许多人从正经书的书目里删去。我们常听的一句话,就是“我哪有空读那闲书呀”。这样的标榜有时候真令人难堪。殊不知,闲情得之实属不易;风花雪月,非人人可以讲得,更非人人可以讲得好的。要闲,你先得。世间者实在是少得可怜,所以这第一个条件就不合格了。第二,还须知足。知足者当然也不多,所以这第二个条件符合的人也就寥寥得很。第三,还得真的超凡脱俗。我所说的超凡脱俗,并非清高,而是说能在极平常的生活中活得极快乐的一种心态和才情,这自然要有一双非同寻常的眼睛,看出非同寻常的美来。——其实我也列不出太多的条件,只觉得这些是至少要的。这些必要条件中最难达成的恐怕是第三条。这又使我想起我们常常谈论的来。我向来对那些一套套搬理论而竟然被称为艺术家的人,他们固然是高高在上的,然而正是高高在上令他们丧失了成为真正艺术家的资格。我们古人对于隐者有一句话说得极好:“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这句话的意思可以套用到艺术上来。在中都悟出艺术来的,才。
李渔在《闲情偶寄》的凡例里说自己著本书有“四期三戒”。一期“点缀太平”,一期“”,一期“规正风俗”,一期“警惕人心”。其中“点缀太平”和“警惕人心”是旧时著书人的行话,我们不必理会,而“”和“规正风俗”则是确然可见的。最能见出的有趣来的,正是在“”四个字里。用的话说:“凡予所言,皆贵贱咸宜之事,既不详而略衡门,亦不私贫家而遗富室。”其实在书里,更多的是在眷顾贫者,苦中作乐的意见随处可见。在卷六“颐养部”里,分“行乐”“止忧”等六个章节。关于“行乐”的意见,把人生可能有的几种境遇都写在里面。“贫贱行乐之法”中述一故事:一显者邮亭,时方溽暑,帐内多蚊,驱之不出,因忆家居时堂宽似宇,簟冷如冰,又有群姬握扇而挥,不复知其为夏,何遽困厄至此!因怀至乐,愈觉心烦,遂致终夕不寐。一亭长露宿阶下,为众蚊所啮,几至露筋,不得已而奔走庭中,俾四体弗停,则啮人者无由厕足;乃形则往来仆仆,口则赞叹嚣嚣,一似苦中有乐者。显者不解,呼而讯之,谓:“汝之受困,什佰于我,我以为苦,而当以为乐,其故维何?”亭长曰:“偶忆某年,为仇家所陷,身系。亦当暑月,狱卒防予私逸,每夜拘挛手足,使不得动摇,时之繁,倍于今夕,听其自啮,欲稍稍规避而不能,以视今夕之奔走不息,四体得以自如者,奚啻仙凡人鬼之别乎!以昔较今,是以但见其乐,不知其苦。”显者听之,不觉爽然自失。
明眼人很容易看出来这就是所谓的“”,是阿Q 的两百年前的鬼。如果的意思仅限于此,还没有什么了不得的。他对此事的看法是:“由亭长之说推之,则凡行乐者,不必远引他人为退步,即此一身,谁无过来之逆境?……‘执柯伐柯,其则不远。’取而较之,更为亲切。”是深知精神胜利是人类的本性,然而人们总是用不得法,相较者总是为他人居多。的“更为亲切”四字,可见他的精神胜利法还是比较高尚的。不唯如此。我们这些读长大的人,对精神胜利深恶而痛绝之,以为这是人性里最堕落的秉性。然而的这一句话,细细品味,更有所得——精神胜利若用得“得体”,还是好东西——他对理解之深可见一斑。篇末言“此皆湖上笠翁瞒人独做之事,所到,欲讳不能,俗语所谓‘’,非乎?”这种自我解嘲读之令人哂然。
较之前几卷而言,故事里已有“警惕人心”的意思在里面了,虽然正如自己说的:“劝惩之意,决不明言。”前几卷里,多是家居琐细,器玩,居室饮食,花草树木,无所不及,而且所述极为详尽,将自己的独特的审美情趣融会其中,令人叹为观止。正如在序里所说的“用狡狯伎俩,作游戏神通”,真是风花雪月,乐不思蜀,读者眩目于其人生的丰富有趣而不知返。不能不提的是,作为戏曲家的,在《闲情偶寄》里,也用了大量的篇幅将其毕生接触的梨园洞天描绘出来。尤侗说:“度其梨园法曲,翠袖,烛影参差,望者疑为神仙中人。”我不懂戏曲,故不敢妄言优劣,但想来总是不差的吧![2]
【清】李渔:《闲情偶寄》,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
黄强:《李渔研究》,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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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出自《上》,作者很可能是。《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鱼我所欲也作品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1)我所欲(2)也。二者不可得兼(3),舍(4)鱼而取(5)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6)于(7)生者,故(8)不为苟得(9)也;死亦我所恶(10),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11)有所不辟(12)也。如使(13)人之(14)所欲莫(15)甚于生,则(16)凡(17)可以得生(18)者何不用也(19)?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20)也?由是则生而(21)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22)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23)贤者(24)有是(25)心(26)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27)耳。
一箪(28)食,一豆(29)羹,得之则(30)生,弗(31)得(32)则死。呼尔(33)而与之(34),行道之人(35)弗受;蹴(36)尔而(37)与之,乞人不屑(38)也。万钟(39)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40)焉!为宫室(41)之美,妻妾之奉(42),所识穷乏者(43)得我(44)与(45)?乡(46)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47)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48)乎?此之谓失其本心(49)。[1]
鱼我所欲也注释译文
鱼我所欲也字词注释
(1)亦:也。
(2)欲:喜爱。
(3)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胜于。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恶:厌恶。
(11)患:祸患,灾难。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15)莫:没有。
(16)则: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20)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这是因为。
(23)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24)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25)是:此,这样。
(26)心:思想
(27)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28)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29)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30)则:就。
(31)弗:不。
(32)得:得到。
(33)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34)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记载,有一年出现了严重的饥荒。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35)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36)蹴:用脚踢。
(37)而:表修饰。
(38)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39)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40)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41)宫室:住宅。
(42)奉:侍奉。
(43)穷乏者:穷人。
(44)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45)与:通“欤”,语气助词。
(46)乡,通“向”,原先,从前
(47)乡:通“向”,从前。
(48)已:停止。
(49)本心:指本性,天性,良知。
鱼我所欲也白话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1]
鱼我所欲也作品鉴赏
鱼我所欲也文学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在《》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在《》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1]
鱼我所欲也名家评伦
:“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2]
鱼我所欲也作者简介
孟子(约公元前372年—约公元前289年),名轲,字子舆(待考,一说字子车或子居)。汉族,东周(今山东省邹城市)人,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文学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在政治上主张法先王、行仁政;在学说上推崇孔子,反对、。被后世尊称为,其弟子将孟子的言行记录成《》一书。[3]
唐满光.历代名篇赏析集成: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8:107-109
程帆.古文观止鉴赏辞典:湖南教育出版社,2011:89
钟输等.文言文鉴赏辞典:湖南教育出版社,2009: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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