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卖房子多久拿到钱工业大学博士助管,助教 的学分怎么拿到

2015年西北工业大学考研学费奖助政策_考研_中国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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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北工业大学考研学费奖助政策
来源:3773.考研
为全面激发广大研究生学习科研的活力和潜力,充分调动导师潜心育人和吸引优秀生源的积极性,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调整研究生资助体系,大幅度提高研究生待遇,强化责任主体、岗位职责和激励机制,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为了让新入学的研究生了解学校奖助体系的各项政策,正确理解学校的目标导向,认真学习、潜心科研,我们整理了有关政策要点,供同学们参考。  第一部分奖学金  1.奖学金分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两大类。  2.集体奖励包括研究生模范班级、先进班级和优秀团队,奖励学风优良、团结向上、勇于创新、成绩突出的研究生班集体和研究团队(或课题组)。  3.研究生模范班级在研究生先进班级的基础上产生,研究生模范班级和优秀团队全校每年分别评定5个和10个。  4.研究生个人奖励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5.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综合表现优秀的研究生。每年全校评选10人,每人奖励0.8万元。申报优秀研究生标兵须学业测评成绩名列所在年级(班级、专业)第一。  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博士生3万元/年?生;硕士生2万元/年?生。奖励名额按照当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按照国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测评办法》(试行)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最低标准执行。  7.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国家、学校等出资设立,奖励支持在学业中表现优秀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发放一次,分两个等级,具体各等级标准及比例见表1:  表1学业奖学金标准及比例
(万元/年?生)
(万元/年?生)
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
普通博士生4次,
直博生5次,
2014年秋季之前入学
  学业奖学金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挂钩,研究生完成学年各环节学业要求(考试合格、按期开题、中期考核合格、预答辩合格、专业学位硕士生实践考核通过,综合实践考核合格等)才能获得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依据《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测评办法(试行)》和各学院实施细则执行。  每学年学业奖学金各等级比例及标准根据当年国家拨款和学校财政情况动态调整。  8.社会活动奖学金。奖励在社会工作、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按照《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执行。  9.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由热心于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海内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资设立,每年根据相应奖学金协议执行。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奖励参照学校有关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10.除以上已确定的奖项名额和奖励标准外,其他奖项的评选比例和奖励标准动态调整。  11.学校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凡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参加评选。  12.申报各类奖学金的研究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主动参加各类校院两级文艺、体育、素质拓展活动,参与效果好。  13.申报研究生先进班级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力,团结协作,干部分工明确,以身作则,是班级的核心和骨干力量;  (2)学习科研氛围浓厚,创新精神好,学业成绩居本年级前列或学年内进步显著;  (3)经常开展有利于研究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组织和参加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4)文明宿舍建设成效显著。  14.申报研究生优秀团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术交流氛围浓厚,朋辈教育作用显著,师生关系融洽;  (2)在高水平论文发表或科研创新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表现;  (3)研究生导师作用发挥明显,不仅重视研究生科学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同时关注研究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15.研究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参加奖学金评定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弄虚作假或有不端学术行为;  (3)上一学年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或不合格;  (4)导师或者学院评定小组认为不宜参评。  以上政策的详细规定请参见相关文件。
 第二部分助学金  1.助学金由基本助学金、研究生“三助”(研究生担任研究助理,简称助研;担任教学助理,简称助教;担任管理助理,简称助管)津贴和社会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部分组成。  2.硕士生享受奖助金的范围为: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基本助学金。用于资助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基本生活,资助标准见表2:  表2基本助学金标准
(万元/年?生)
最长发放年限
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
普通博士生4年
硕士生2年10个月
2014年秋季
  注: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需按要求缴纳学费,2014年秋季之前入学的研究生学费已抵消。  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应遵守校纪校规,努力完成各阶段的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任务,如有违犯学术道德、考试作弊等违法违纪情况者,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取消基本助学金享受资格1年;如有课程不及格情况者,下一学年基本助学金按照80%比例发放。  4.助研岗位由导师设立,用于培养研究生和激励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对不按要求完成助研岗位任务、表现特别差的研究生,导师可以降低或停发其助研费。  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2014年秋季之前入学的研究生助研费和导师资助方案按原办法执行;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最低标准见表3:  表3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  最低标准(单位:元/月?生)
研究生类别
人文、管理类
  5.助教、助管岗位由学校设立,用于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津贴标准按照岗位和考核情况分为(500、元/月?人)三个等级。  6.社会助学金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设立,资助范围、名额及标准按照设立协议执行。  7.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支付学费,具体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8.临时困难补助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为突发性临时困难研究生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提供必要的帮助,以及开展冬寒送温暖等资助活动:  (1)研究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严重意外伤害等,补助最高20000元;  (2)研究生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补助最高3000元;其他情况下,补助最高2000元;  (3)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审批可以给予更高额度资助。  9.绿色通道主要通过缓交学费和发放小额借款的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小额借款用于缴纳学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最高限额3000元。  10.具体各助学金的详细规定请参见相关文件。  第三部分学费  1.所有研究生必须按时缴纳学费,缴纳学费后方予注册。  2.学费标准和缴纳方式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执行新学费标准,标准见4:  表4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学费标准(单位:万元/年?生)
2014年秋季之前入学
MBA、EMBA、MPA、MEM、MTI、软件工程等专业学位类型暂实行原收费政策
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
  3.研究生按照实际在校时长交纳学费。规定年限内,学费按学年缴纳;超过规定年限后,学费按学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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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综合改革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改革,全力打造“工大改革升级版”,加快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目的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重大部署。合肥工业大学的综合改革根本目的是健全内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多出人才、多出成果。高等教育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领域,一切改革的举措和行动,都要自觉围绕这一总目标、落实这一总要求。
随着学校改革发展进入“深水区”、“攻坚期”,破解学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难度更大,许多问题解决起来更为棘手,涉及各方面政策配套,涉及多方利益调整,依靠原来的单项或局部改革办法已难以奏效。要解决好学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坚定不移地深化综合改革。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和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为目标,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根本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核心,以资源配置改革为切入点,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统筹其他资源配置,协同推进学校各项改革,切实破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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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主要途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取得了重大成就,基本实现了立足国内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目标。但总体上看,研究生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培养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现就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深入实施教育、科技和人才规划纲要,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为着力点,更加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更加突出科教结合和产学结合,更加突出对外开放,为提高国家创新力和国际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提供坚强保证。
  2. 总体要求:优化类型结构,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招生选拔制度;鼓励特色发展,构建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的培养机制;提升指导能力,健全以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的责权机制;改革评价机制,建立以培养单位为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扩大对外开放,实施合作共赢的发展战略;加大支持力度,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投入机制。通过改革,实现发展方式、类型结构、培养模式和评价机制的根本转变。到2020年,基本建成规模结构适应需要、培养模式各具特色、整体质量不断提升、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二、改革招生选拔制度
  3. 优化人才培养类型结构。基本稳定学术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学科总体规模,建立学科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学科交叉与融合,进一步突出学科特色和优势。积极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重视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
  4. 深化招生计划管理改革。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规模。加强和改进招生计划管理,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实行统一管理,改革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形式,取消国家计划和自筹经费“双轨制”。加强宏观管理,逐步建立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计划分配办法,通过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控,积极支持优势学科、基础学科、科技前沿学科和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学科发展。
  5. 建立健全科学公正的招生选拔机制。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考试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脱颖而出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优化初试,强化复试,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察。
  6. 完善招生选拔办法。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考试。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办法,注重选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审核”机制,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建立博士研究生中期分流名额补充机制。对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的选拔程序。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强化考试安全工作。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7. 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研究生教育全过程,把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纳入研究生培养各环节。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着力增强研究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加强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培养,培育研究生正直诚信、追求真理、勇于探索、团结合作的品质。认真组织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新方案。加强研究生党建工作。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8. 完善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统筹安排硕士和博士培养阶段,促进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强化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培养模式。重视对研究生进行系统科研训练,要求并支持研究生更多参与前沿性、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水平研究生培养。鼓励多学科交叉培养,支持研究生更多参与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拓宽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
  9. 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面向特定职业领域,培养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形成产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充分发挥行业和专业组织在培养标准制定、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指导作用,建立培养单位与行业企业相结合的专业化教师团队和联合培养基地。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大力推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
  10. 加强课程建设。重视发挥课程教学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建立完善培养单位课程体系改进、优化机制,规范课程设置审查,加强教学质量评价。增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内容前沿性,通过高质量课程学习强化研究生的科学方法训练和学术素养培养。构建符合专业学位特点的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方式,加强案例教学,探索不同形式的实践教学。
  11. 建立创新激励机制。根据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发掘研究生创新潜能,鼓励研究生自主提出具有创新价值的研究课题,在导师和团队指导下开展研究,由培养单位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制定配套政策,支持研究生为完成高水平研究适当延长学习时间。加强研究生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提高研究生就业创业能力。
  12. 加大考核与淘汰力度。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实行严格的中期考核和论文审核制度,畅通分流渠道,加大淘汰力度。建立学风监管与惩戒机制,严惩学术不端行为,对学位论文作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完善研究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加强研究生权益保护。
  四、健全导师责权机制
  13. 改革评定制度。改变单独评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做法,强化与招生培养紧密衔接的岗位意识,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确定招生导师及其指导研究生的限额。完善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机制,尊重导师和学生选择权。
  14. 强化导师责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完善导师管理评价机制。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师德水平,加强师风建设,发挥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的示范和教育作用。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15. 提升指导能力。加强导师培训,支持导师学术交流、访学和参与行业企业实践,逐步实行学术休假制度。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人才交流与共享,建设专兼结合的导师队伍,完善校所、校企双导师制度。重视发挥导师团队作用。
  五、改革评价监督机制
  16. 改革质量评价机制。发布培养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范。按照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制定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学术学位注重学术创新能力评价,专业学位注重职业胜任能力评价。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要更加突出人才培养质量,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要坚持在学培养质量与职业发展质量并重。强化质量在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
  17. 强化培养单位质量保证的主体作用。培养单位要加强培养过程的质量管理。按照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分别设立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制订培养标准和方案、建设课程体系、开展质量评价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应有一定比例的行业和企业专家参加。定期开展自我评估,加强国际评估。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与用人单位评价的反馈机制,主动公开质量信息。
  18. 完善外部质量监督体系。加快建设以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为主导,行业部门、学术组织和社会机构共同参与的质量监督体系。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加大学位论文抽检力度,改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统筹学科评估。对评估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视情做出质量约谈、减少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建立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体系,鼓励培养单位参与国际教育质量认证。
  19. 建立质量信息平台。建设在学研究生学业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分析和预警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布质量标准,发布质量报告和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20. 规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培养单位办学责任,加强统一管理,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将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纳入研究生学业信息管理系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须将学位论文在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上公示。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得以“研究生”和“硕士、博士学位”等名义举办课程进修班。
  六、深化开放合作
  21. 推进校所、校企合作。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的战略合作,支持校所、校企联合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完善校所、校企协同创新和联合培养机制。紧密结合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通过跨学科、跨院校、产学研联合培养等多种途径,培养和造就科技创新和工程技术领域领军人才。
  22. 增强对外开放的主动性。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加快建设有利于国际互认的学位资历框架体系,继续推动双边和多边学位互认工作,加强与周边国家、区域的研究生教育合作。完善来华留学研究生政策,适时提高奖学金标准,扩大招生规模,提高生源质量,创新培养方式。扩大联合培养博士生出国留学规模,继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建设海外教学实践基地。
  23. 营造国际化培养环境。加强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吸引国外优秀人才来华指导研究生。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支持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开展“双学位”、“联合学位”项目,合作开发研究生课程。加大对研究生访学研究、短期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资助力度,提高具有国际学术交流经历的研究生比例。提高管理与服务的国际化水平,形成中外研究生共学互融、跨文化交流的校园环境。
  七、强化政策和条件保障
  24. 完善投入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培养单位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培养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大纵向科研经费和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研究生培养的力度,统筹财政投入、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各种资源,确保对研究生教学、科研和资助的投入。
  25. 完善奖助政策体系。建立长效、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强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对研究生的激励作用。健全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制度。提高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最高限额,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应贷尽贷。加大对基础学科、国家急需学科研究生的奖励和资助力度。奖助政策应在培养单位的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开。
  26. 加强培养条件和能力建设。在国家高等教育重点建设项目中,突出对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支持。建立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国家各类重大项目投资的仪器设备与平台,应向研究生开放。培养单位要改善培养条件,支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对生均资源过低的培养单位,减少其招生规模。对参与研究生培养和建设实践基地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
  27. 鼓励改革试点。着力破除制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瓶颈,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平台,积极探索提高质量的新机制。
  八、加强组织领导
  28. 深化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教育部门要转变职能,加强宏观指导和监督,加大地方统筹力度,扩大培养单位的自主权。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工作,认真制定本单位改革方案,强化改革的主体和责任意识,重视发挥基层学术组织在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和质量评价中的作用。各地区和培养单位要重视宣传引导,加强风险评估,处理好推进改革与维护稳定的关系,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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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因为名额的关系没有弄助管助教,说是每个学期都有,所以就准备这个学期来弄了
但是这学期院里面迟迟没有通知,就想问一下,助管助教会和哪些东西挂钩?和奖学金有关联还是直接和毕业有关联?
杜杜补习班开学啦
有没有大神吱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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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兴趣而生,贴吧更懂你。或关于修订及上报201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字号:
各相关单位:&
&&&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以《能力导向的一体化教学体系建设指南》的指导精神,结合本次培养计划论证会的专家意见及各方合理建议,请各相关单位结合2015版培养方案修订原则,将201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于日前上报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 2015版培养方案修订原则:&
&&& 1、研究生培养方案要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同时要参照各领域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精神进行修订。
&&& 2、没有承担综合创新实验课课程建设的学院的公共实验课可结合学院现有的实验条件开设相应的实验课程,没有承担综合创新实验课的人文类的学院可将公共实验课程改为创新实践课程,各学院需明确实验课程名称并上报。
&&& 3、助管、助教为1个学分的必修环节,工作技术实践可以为助管、助教,也可为其他形式。
&&& 4、研究生的专业学位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学科专业按一级学科设置;一级学科下二级学科跨度相差较大的学科专业可按二级学科设置课程。
&&& 5、学术型研究生的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为28-32学分,学位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为16-20学分。
&&& 6、数学课原则上应设为必修课,少数专业视实际情况可不设置。
&&& 7、全日制专业学位要求明确实践内容并上报。&
教务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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