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灌肠引起肠穿孔的护理措施后第二天才抢救这属于医疗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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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灌肠致肠穿孔为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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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自&灌肠致肠穿孔构成
  上海一医院以30%比例赔16.4万余元
  本报讯 (记者 陈鑫)
  小贝(化名)出生时患&小肠低位性肠梗阻&,就诊上海某医院。但医院在行钡剂灌肠前未充分履行风险告知义务,在钡灌肠后的清洁灌肠过程中又发生肠穿孔,造成小贝双眼完全失明、智力低下和脑瘫等后果。为此,今年已经3岁的小贝在母亲的下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日前,闵行区法院在确认医院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儿科医院赔偿各类损失14.4万余元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的一审判决。
  小贝的母亲称,日小贝出生。由于至次日上午10时仍未排胎粪,且出现呕吐,遂进入该医院治疗。12月2日,进行钡剂灌肠。12月3日,又进行钡剂灌肠,后发现小贝肠穿孔,当天进行手术。在之后一段时间里,医院多次发病危通知。后来,医院通知家长,称小贝脑瘫、双目失明等。因医院承认医疗有过错,故自2006年12月下旬起不收医疗费用。此后,小贝长期在该医院治疗,接受建议进行针灸和康复治疗,然均无疗效。现认为医疗事故致小贝脑瘫和双目失明,造成小贝和其家庭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因双方协商未成,故要求医院按全部损失的50%赔偿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上海市医学会鉴定分析认为,小贝因&小肠低位性肠梗阻&就诊于该医院,医方为明确诊断,有行钡剂灌肠的指征,经钡剂灌肠证实小贝为&先天性巨结肠、结肠炎&。医方在行钡剂灌肠前未充分履行风险告知义务,在钡灌肠后的清洁灌肠过程中发生肠穿孔为客观事实,无客观依据证明该后果与医方的行为无关,故医方负有一定的责任。灌肠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且小贝存在结肠炎,在此病理基础上肠穿孔的风险性进一步增大。小贝目前双眼完全失明、智力低下、脑瘫与肠穿孔后引起全身感染所致败血症、化脓性脑膜炎等有关,但医方在小贝发生肠穿孔后所采取的治疗措施符合医疗规范的要求。鉴定结论为,根据有关规定,本病例构成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市医学会的鉴定意见,认定医院对小贝的损害承担次要责任以30%比例进行赔偿。根据市医学会鉴定结论,本起事故构成二级甲等医疗事故,根据《(试行)》规定,对应地小贝伤残等级为二级。在本起医疗事故中,小贝造成损害,势必带来精神上的痛苦,故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予支持,其金额结合伤害程度、医方过错大小等因素酌定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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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灌肠后病危去世 医院一审要担责四成
两次医疗鉴定都认为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原告认为医院承担四成责任太轻。医院认为转院途中的颠簸加重病情。
“今天是我母亲去世三周年,我打这场官司,不是为了医疗费,而是要讨回一个公道!”日,林伟坚69岁的母亲罗结带因贫血和慢性肾功能不全等到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肾内科治疗,即将出院之际,在灌肠后出现乙状结肠断裂等症状,3个月后在广州去世。此前,一审法院判决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承担40%责任,赔偿75万余元。林伟坚不服上诉,昨日此案在广州市中院二审开庭。
据悉,罗结带当时经过两天治疗后,症状有所好转。林伟坚称,1月11日肾内科医生在没有取得患者本人及家属同意,没有进行外科会诊的情况下,擅自给罗结带从肛门处灌入1500毫升的液体,灌肠结束后罗结带即刻感到剧烈疼痛不堪忍受,很快就出现了休克。经抢救后送入ICU,当时医院的诊断为急性腹膜炎。16时30分,罗结带病情加重,后转入ICU。1月20日,她被转到广州中山六院进行治疗,被诊断为乙状结肠断裂、空肠上端穿孔、腹腔脓肿。手术后,罗结带病情未见好转,于2月20日转到中山一院继续治疗,被诊断为肠穿孔修补后肠瘘、腹腔感染、脓毒性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等,经治疗病情无好转,脏器功能衰竭加重,于4月11日死亡。林伟坚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200余万元。
广州市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对罗结带诊疗过程中,存在违规及医疗过失行为,广州的两家医院没有发现违规和过失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
经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及原告方申请,广东省医学会再次进行鉴定,认为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违规,而是存在过失,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但无证据证明罗结带肠穿孔与灌肠行为有关,并推断患者在转运途中发生过较大的病情变化,医方的违规过失行为是导致患者死亡的次要原因。
天河法院审理后认为,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确诊罗结带消化道穿孔后未及时为她进行手术治疗,延误救治的过失行为,与其最终死亡也有关联性。鉴于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疗过失行为是造成罗结带死亡的次要原因,酌情认定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赔偿75万余元。
二审焦点:
转院途中是否加重病情?
在昨日的庭审中,林伟坚认为,一审判决没有阐明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违规灌肠导致患者肠穿孔以致最终死亡这一事实。而两份医疗鉴定都认定这是一级甲等的医疗事故,而一审判决仅“酌情”判决医院承担40%的责任。对于转院的问题,林伟坚称,在灌肠后母亲产生严重后遗症的7天时间里,医院没有向家属书面交代过一次病情,直到19日才建议手术且强调只有1%的生还机会,家属不可能再相信医院,只能转院。林伟坚表示,医院为了掩盖灌肠穿孔的事实,采取所谓的保守治疗,而且阻挠家属提出转院要求,主观上有明显恶意。同时,他要求二审向中华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方面称,罗结带出现肠穿孔病症后,医院为了患者生命安全最大利益的考虑建议采取“保守治疗”,等待时机进行手术,并再三向家属解释“患者在转院路途中和上下车颠簸容易加重病情,但患者家属仍坚持转院,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转院风险。”医院还称,患者出院时神志清醒,而转移到中山六院后出现结肠断裂,很明显是转移途中的颠簸扩大损害。(记者 刘晓星 李柯)您现在所在位置:&>&&>&
发布时间: 21:14:27&&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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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欧阳继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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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乡医sheng 于
20:07 编辑
我给一5岁小儿发热灌肠,,第一天下午灌的清开灵注射液,晚上了5次第二天又腹泻了两次,下午又来灌肠,我把肠管(导尿管)插入约3厘米时不顺畅,我稍用力又插入共约6厘米(在稍用力插入时,有一空的感觉)&&,这时患儿要解小便,我没有把药注入肠管就拔了出来,我看到了肠管的出口带了一点血,我就放弃了灌肠。小儿当时也没什么不适,第三天下午患儿有发热37.5,在这过程患儿又腹泻了两次,大便带了点鲜血,小儿解大便时稍有点,
请问老师们:是不是导致了肠穿孔肠穿孔?我怕呀
怎样检查是不是肠穿孔?
不是以后动作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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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以后动作轻点
poiuyt951951 发表于
& & 动作并不是太猛,那是真麽回事?我怕呀,
非常谢谢你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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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用的是输液器静脉针的那一节细管剪去针头,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插入困难,看了网的视频,用的是导尿管,很好插入,所以这次就换了导尿管,出了这样的问题,实在让我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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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尿管能把结肠穿破有点夸张,但也提醒以后要注意,对有炎症的结肠还是小心为好,你的落空感是正好通过了骶曲感觉,所以尽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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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尿管能把结肠穿破有点夸张,但也提醒以后要注意,对有炎症的结肠还是小心为好,你的落空感是正好通过了骶曲感觉,所以尽可以放心
azhj651212 发表于
& &非常谢谢你的热心回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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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一5岁小儿发热灌肠,,第一天下午灌的清开灵注射液,晚上了5次第二天又腹泻了两次,下午又来灌肠,我把肠管(导尿管)插入约3厘米时不顺畅,我稍用力又插入共约6厘米(在稍用力插入时,有一空的感觉)&&,这时患儿要解小便,我没有把药注入肠管就拔了出来,我看到了肠管的出口带了一点血,我就放弃了灌肠。小儿当时也没什么不适,第三天下午患儿有发热37.5,在这过程患儿又腹泻了两次,大便带了点鲜血,小儿解大便时稍有点腹痛,
请问老师们:是不是导致了肠穿孔肠穿孔?我怕呀
怎样检查是不是肠穿孔?
乡医sheng 发表于
没事的,假如穿孔会出现,及外科急腹症表现。小儿灌肠用尿管的原因是尿管头端圆润,不易伤及肠管。
导尿管应该还不至于把肠壁戳穿,估计是年末有点损伤,没事的。再说三天了,要是穿孔体温不会只是37.5,可以找个普外科的医生看一下给你打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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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天天给小孩灌肠& & 用的是小孩直肠给药专用管&&是圆头的 很好插的 不会伤直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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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老师的关心!!昨天了解到,小儿已痊愈。
抱歉这两天没电&&上不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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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这两天没电&&上不了网
poiuyt951951 发表于
& & 谢谢老师关心!
没事的,手指探查安全,可以明确的。
导尿管应该还不至于把肠壁戳穿
不是肠穿孔,肠怎么那么好穿孔,只是你用力太大了,要么是灌肠管不光滑,再么是润滑剂不够。要是肠穿孔了,早就腹膜炎了。好好干,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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