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人社2016(55)号文件今年中高职称评定要不要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和骨干教师条件

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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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厅师资管理处
粤教师函〔〕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
为做好年全省中职学校(含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含实验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号)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中职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已入库评审委员信息更新和新评审委员推荐工作
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省中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简称评委库),加强评委库管理,决定对评委库评审委员人选进行更新。请各有关单位于月日前完成对评审委员人选信息的录入、更新、审核和提交工作。
已入库评审委员信息更新工作
各地市、县(市、区)教育局和省属中职学校,登陆广东省教师工作网(网址为:),点击页面左侧业务工作栏中的模块,选择评委库管理,用管理账号登陆(账号和密码与中职职称申报管理账号和密码相同),直接对本校年以前已入库委员信息进行审核、更新、确认。
重点核对、更新、补充已入库委员现所在单位、行政职务、从事教学的学科及其专业、证件号码、联系方式、近年参加我省中职学校评委会评审工作情况等信息,并在相片栏上传格式的正面半身免冠电子照片。
已入库评审委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在系统状态中选择停用,并勾选原因:
①变更工作单位;
②不再从事中职学校相关工作;
③已经退休;
④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⑤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中职职称评审委员。
各校通过系统打印本校《拟停用评审委员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新评审委员推荐工作
1.推荐范围和条件
(1)评审委员人选应以一线教师为主。各地和各校应注意评审委员人选的学科和年龄结构,要尽量兼顾区域、学科间的平衡,兼顾不同年龄层次,同一地市(或省属中职学校)同一专业新推荐委员人选不超过人。
(2)新推荐评审委员人数每县不超过人,市属及省属中职学校每校不超过人。
(3)评审委员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正确理解、认真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能严格按照我厅有关职称评审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评审工作,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③具有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教研能力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并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在中职学校从事本学科(专业)相关工作年以上,担任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以上的在职在编人员。身体健康。
④优先推荐进入国家或省级人才计划或项目的人选。
⑤未担任我省其他高评委会委员。
2.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教师(教研员)自荐,或由所在单位推荐,填写《入库委员推荐表》(见附件,纸打印),每位推荐人最多可填报个推荐学科内的个专业。所在单位对自荐或推荐人员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省属中职学校,对所属学校自荐人员或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登录广东省教育厅综合职称评定系统中评委库管理模块,按要求录入被推荐人的完整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通过网络提交。
各地市教育局和省属中职学校通过登录广东省教育厅综合职称评定系统中评委库管理模块,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提交。同时,通过系统打印本市(校)《入库委员汇总表》,连同《入库委员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二、做好职称申报和评审有关工作
(一)受理范围
中职学校教师初次专业技术资格由所在单位组建的考核认定工作小组负责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按资格审批权限报省直主管部门或市、县人事职改部门确认。
各地市中职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评审范围负责受理本地区中职教师职称的评审工作。
省教育厅所设的中职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各地市中职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省属中职学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受理时间
报省教育厅进行职称评审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以下受理时限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1. 系统提交时间:月日前。
2.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月日(报送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人提供的工作经历(能力)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都必须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今年的月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号)执行;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号)执行。
学历、资历条件依据《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号)、《关于做好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号)执行。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博士学位获得者按粤人发〔〕号文件规定直接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著等条件必须是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或完成的方为有效。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按照《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号)关于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的意见要求,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执行。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十二天或者七十二学时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申报评审时需提供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系统打印的年、年、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突出贡献人员申报评审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突出贡献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号)执行。
业绩成果替代论文数量标准可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号)有关规定执行。著作须为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须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国家或各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的刊物)上发表,其他以任何形式发行的年刊、特刊、增刊、专刊(辑)和论文集(除非被大索引收录)等,均不予认可。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还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晋升时,资历时间可前后累加计算,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从取得现岗位职称后起算。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年以上的,可申报现岗位职称,不受所属系列、专业的限制。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说明,同时把原岗位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评审,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自从事现岗位工作后起算,不得用原岗位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申报现岗位职称。
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与其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缴交社保的凭证,可由学校统一到相应社保机关开具。
(四)评审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号)规定执行,即高级评审费每人元(含论文鉴定费元,教师进修学校申报人员不用缴纳论文鉴定费),中级评审费每人元。我厅评委会受理评审的,在正式受理后由我厅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开具凭证,各单位依据凭证缴付费用。
(五)对若干问题的说明
1. 申报人填写送评学科组名称时应严格按照我省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高评委下设学科组名称规范填写,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应按照提供的专业名称规范填写(详见附件)。
2. 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问题。各中职学校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号)要求,组建考核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申请认定初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考核认定,通过人员按资格审批权限报省直主管部门或市、县人事职改部门确认,颁发省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省教育厅直属中职学校的考核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须报省教育厅人事处备案,考核认定通过人员报省教育厅人事处确认。
3. 关于教师资格问题。申报评审或认定我省中职学校讲师、高级讲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证均不能代替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如申报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在当年各评委会学科组评审前获得通过(需提交地市教育局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作为有效资格对待,否则申报材料不予上会评审。年及以后学校引进、特聘的专业技能型人才暂未办理教师资格的,由学校出具证明,可申报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4. 关于代表作送审要求。申报中职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员)人员(不含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申报人员)须在提交的论文中,确定两篇论文(或论著)作为代表作,通过系统申报时,在送审论文(著)栏中提交上述代表作的扫描件或电子期刊论文(文件格式)。代表作扫描件要包含所在刊物的封面、目录、刊号和代表作正文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要求提交代表作的,一律按送审意见为不合格处理。
(六)申报方式和步骤
1. 省教育厅受理的高、中级职称评审,采用纸质材料和网络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职称评定系统登陆方法:
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进入广东省教师工作网。
在网页左侧,点击教师职称评审,进入综合职称评定系统。
找到中职职称评定,选择年,点击进入后,再选择进入相应版块。申报人进入个人职称申报版块,学校进入学校工作管理版块,地市教育局进入市局审核处理版块。
具体申报步骤:
①申报人向学校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表格可从我厅网站下载填写,表格栏目不得增减)并通过学校初审后,由学校在职称评定系统中为申报人创建账号。对未通过学校推荐或在学校参加评审认定的申报人,学校不得分配账号。
②经学校确认推荐的申报人进入个人职称申报版块(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位),按照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业绩成果电子版材料(文件格式),打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本人签字确认后,放入纸质申报材料袋。
③学校审核纸质材料和网络申报信息,核实申报人填写的评委会、专业资格等信息无误,确保上传系统的论文代表作、业绩成果扫描件以及佐证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并能在系统中完整清晰打开,然后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
④地市教育局审核材料会相关部门加具意见并盖公章,省属中职学校将申报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表》和《推荐表》由地市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负责扫描上传至职称评定系统并提交。全部申报人员材料上传后,通过中职职称评定系统打印《申报人员详细信息表》,按照要求,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我厅。
2. 非省教育厅受理的职称评审,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使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评审。
(七)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的申报评审工作,要按照国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提高申报和评审质量,并逐步实现与岗位聘用的相互结合。
申报人要真实准确报送材料并提供相应证明。申报人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真实、客观、完整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佐证材料应包括由学校或有关部门对学历、资历、继续教育、任教课程及课时、科研项目(课题)、论文(论著、教材)以及年度考核、担任班主任、本人实践及指导学生实习、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承担公开课、听课评课等方面的情况出具的有效证明。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材料。申报人所填报的各类表格之间相同的内容应当一致,不得漏填、涂改、造假。申报人在取得现资格期间,如有违规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必须在申报表的工作负面情况说明栏如实填写,不填写但经查实存在的,将视为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行为。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材料的审核及公示工作。
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整理申报材料,并指定专人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做好申报人学历、资历、论文(著)、课时数、年度考核、获奖证明、本人实践及指导学生实习、担任班主任、承担公开课、听课评课等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申报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凡提交的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人认真审查原件,核实后在复印件上签写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要本着对申报人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申报人在师德表现、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评价意见完整填写到《申报表》、《推荐表》等表格相应的栏目中。各学校要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坚决执行教师职称评审师德一票否决制。要高度重视对申报教学系列教师获现资格以来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要鼓励教师承担实践性教学任务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以及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取得的成果均可作为教师本人的教学业绩。
要按规定要求及时将申报材料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受理投诉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各地、各校可统一报送本地、本校所有申报人员的评前公示情况。公示期间凡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没有评前公示情况的申报人材料,我厅不予受理。
各单位要做好申报人材料报送工作。
申报材料以地级以上市为单位报送,省属中职学校单独报送。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负责本地区中职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含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学校)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提交和报送工作。
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应在申报人材料袋左上方标明该申报人在中职职称评定系统中对应的申报编号,在材料袋底部标明申报人姓名、单位、申报学科、申报专业等信息。
各地市教育局和省属中职学校,按照《申报人员详细信息表》中人员排列顺序,分别汇总装订《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社保凭证(或在职证明)和《评前公示情况表》。
省教育厅教师职称评审日常工作部门对各地各校报送的申报材料组织初审。初审主要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方为正式受理。我厅按正式受理数通知各地学校交纳相关评审费用。对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或不属于本评委会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同时书面告知申报人,当年不再受理该申报人的申报材料。
各单位和个人可在我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本通知、申报所需填报的表格及有关说明。联系人:江远彬、李晓玲,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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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邮箱: &&西城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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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公示
&&& 经评委会讨论最终投票决定拟推荐以下11人为西城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郑树红、李煜晖、邵紫、董海丽、钱问洋、相红英、陈 昭、陈国治、程 敏、张 彤、于海飞
&&& 公示期为5天,如果对上述人选有异议请与校办联系。
&&&&&&&&&&&& &&&&&&&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发表时间: 09:56:32 文章来源:
《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有三思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教育部正式公布《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详见下文。  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节选)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健全制度体系  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3.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4.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完善评价标准  1.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着眼于中小学教师队伍长远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要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2.国家制定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根据本地教育发展情况,结合各类中小学校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制定中小学教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具体评价标准条件要综合考虑乡村小学和教学点实际,对农村教师予以适当倾斜,稳定和吸引优秀教师在边远贫困地区乡村小学和教学点任教。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的具体评价标准条件要体现中学、小学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有所区别。对于少数特别优秀的教师,可制定相应的破格评审条件。各省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可在国家基本标准条件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创新评价机制  1.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审制度。各省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完善评委会的组织管理办法,扩大评委会组成人员的范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  2.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认真总结推广同行专家评审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中的成功经验,继续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要在水平评价中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2.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一定比例差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防止在有评审通过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  3.坚持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4.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个人申报。中小学教师竞聘相应岗位,要按照不低于国家和当地制定的评价标准条件,按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提出申报。  考核推荐。学校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要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一定比例差额推荐拟聘人选参加评审。  专家评审。由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按照评价标准和办法,对学校推荐的拟聘人选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评价。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学校聘用。中小学根据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  5.对改革前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原有资格依然有效,聘用到相应岗位时不再需要经过评委会评审。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对这部分人员择优聘用时给予适当倾斜。  6.在乡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7.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根据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体系,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正高级教师数量国家实行总量控制。
以上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信息是三思教育网收集并且整理,仅为查考。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12月底前,各省改革实施方案报人社部和教育部两部审批;2016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经过两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完全入轨。…
本报讯(记者李桂杰)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意见》指出,改革将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
记者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宁夏出台了系列举措保证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倾斜,其中包括优秀乡村老教师评聘中高级职称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据自治区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李秋玲介绍,根据宁夏《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年-2020年)实施办法》,乡村教师在评聘职称(职务)时不做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
事业单位取消编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同工同酬,增加社会公平,是为了实现人才的自由流动,增加社会活力。纵观关于北京高校这次事业编制改革的文件,却是回避了高校中最严重的一个问题,那就是教师的职称工资问题。因为教师的职称和财政经费、养老保险、住房补贴、出国交流都是息息相关的。教师职称工资不进行配套改革,..…
 昨天,全国人大代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职称评定与工资待遇等各类福利挂钩太多的问题,目前人社部正在进行职称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将分类推进各行业的职称制度改革。以人数众多的中小学教师为例,今后评职称将大大淡化论文。  王晓初还表示,延迟退休制度必将全面推进,..…
 9月7日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会议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时间表,2015年12月底前,各省改革实施方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批,2016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经过2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完全入轨。  “设置正高级职称,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同行专家评..…
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北京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今后,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对外语成绩、发表论文等不作刚性要求。  北京市教委主任线联平介绍,北京市将在5年内推出一系列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吸引力的举措,培养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其中,职称(职务)评聘和骨干教师评选向乡村学..…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教育部发布2015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包括推进体育考核制度改革,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建设,建立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等。“要点”还指出,要完善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支持校外教..…
  中小学教师职称&…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昨日表示,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由此意味着,中小学教师将统一职称评定,中小学教师也将出现“教授”。  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各自独立,分别有三个职称。改革后,两者将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在改革中,将原..…
 2月14日,有网络媒体报道了吉林教师职称评聘中途被作废事件,引发了当地不少中小学教师的不满。中国教育报记者今天就此采访了吉林省人社厅和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报道并不真实,所引用的文件也仍在论证阶段,没有真正实施。   该网络报道称,按照吉林省政府下发的职称文件,2015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材..…
2016年辽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将统一职务辽宁2016年将重点抓好六项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教育服务新一轮振兴发展的能力。六项重点工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师队伍方面,辽宁将实施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统一中小学职务系列,设立正高职称;坚持改革创新,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面有所突破;提高高等教育服务新一轮振兴..…
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城市中小学教师评聘中级职务应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湖南省日前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系列激励政策继续向乡村教师倾斜。  湖南是农业大省,乡村教育基础薄弱。为补齐短板,湖南省此次出台一揽子措施,涵盖拓展补充渠道..…
  前言:  教师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
河南省近日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进行全面改革,在职称评定中,把“讲好课”作为首要条件,淡化论文要求,将日常教学表现纳入评价标准。  改革后的河南省教师职称评定增设了“讲课答辩”环节,成绩按学科以城市学校、农村学校分别排序,实行不合格直接淘汰和末位淘汰双淘汰制。专家评议环节不人为设置淘汰率,不限通过..…
12月4日―7日,在三门峡市和濮阳市2015年度河南省高级教师评审工作现场,记者采访了一些参评教师,他们对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对此,省人社厅职称处有关负责同志专门作了解答。问题一:每年申报名额少,往往一个名额都会有几个甚至十几个人去竞争,影响了同事关系,甚至影响了教学工作,能否..…
  记者陈骏文图  核心提示丨指标数量和评审细则网上公示、全程采用异地评委、“讲课答辩”环节不合格面临一票否决、“材料评审”环节不人为设置“淘汰率”……自2013年起,我省按照“试点、推广”的方式,对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了系列改革,为一线教师送去数个“大礼包”。12月4日、5日,大河报记者前往..…
2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结束了《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方案》透露,广东小学幼儿园老师可评正高级职称。2016年1月至6月将下发具体方案,同时对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指导各地区制定实施办法,2016年6月至年底将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确定高级、中..…
&&&&原文标题:2016年22省份推进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破除终身制  中新网12月7日电&据教育部网站消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中期评估教师队伍建设专题评估报告近日公布。报告指出,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提高了教师准入门槛,破除了教师资..…
教师工资真的会上涨吗?公务员“涨工资”一说终得权威部门证实,同时落定的还有津贴补贴控制方案。未来,占比高达70%、各地标准不一的津贴补贴,将部分纳入公务员基本工资管理。中小学教师、医院护士的基本工资标准提高10%。教师工资普涨,重点是向基层倾斜1月19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国务院已经下发了调整公务员..…
人社部、教育部共同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会议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总体安排是:2015年12月底前,各省改革实施方案报两部审批;2016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经过2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完全入轨。…
职称评定必须有外语成绩和论文,这一惯例在甘肃乡村教师职称评定时将有所改变。从今年起,甘肃对乡村教师晋升高级职称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  在今年开始实施的为期五年的甘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甘肃开始推进乡村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对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评定职称予以倾斜,保..…
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1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有了正高级职称,首批评审146人取得正高级教师资格。   山东省中小学职称改革自2012年12月全面部署,比全国提前3年。通过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由原来的初级、中级、副高级三个级别变成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级别13个等级,增加了职称竞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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