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测评网为什么打不开

通知公告:关于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的通知
关于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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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接上级通知,请于5月10日前登陆“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平台”&&&进行学习选课培训,登陆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888888。登陆后——进入测评——根据测评结果进行选课——问卷调查(评估)——在线学习。选课要求:核心课需选40学时,技术素养课需选10学时,专业发展课需选6学时,总学时56学时,不能多选,也不能少选。具体操作请老师们详见学校网站关于此次培训的《学员操作手册》,对照操作一目了然。此次培训计入去年和今年的继续教育学时,希按时完成,逾期没有完成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塘围中学&&&
2016年5月5日
转发《阳江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学员操作的通知》
各区域管理者、校长、管理员,你们好!
关于阳江市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能力提升工程全员培训的学员操作手册已发附件,请下载查看和发给各学员,谢谢!
1、请未报、漏报的请4月28日内将报名表发到培训办邮箱:,已报名的不用再发;
2、测评和选课时间为5月5日—5月10日。
(1)选课56学时(不能多选也不能少选),其中核心课程40学时,技术素养课程10学时,教师专业发展课程6学时,如出现多选或少选现象,请按照操作指南指示联系网站客服删除选课资料才能重新选课;
(2)如果进入学习平台后由于没有班级、组别造成研修活动出现“你的帐号未绑定活动数据,请与客服联系!”的提示,请您先进行课程学习,工作人员会在5月6日前进行分班、分组;
(3)校本研修24学时不用选课,届时需参加培训中的研修活动或研讨获得,培训合格(总分60分为合格)我们会自动生成学时在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平台;
3、学习时间为5月6日—7月31日。
4、如有问题可直接联系培训部客服:。
《阳江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学员操作手册》
请点击后面的链接下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实施细则,并报我司。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
为规范指导各地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要求,特制定本指南。组织实施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工作可参照执行。
各地要按照“以评促学、以评促用”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诊断测评、培训测评,探索实施发展测评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测评方式方法,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测评体系。要依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科学确定测评内容,开发测评工具,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测评系统,确保测评结果客观有效。
各地要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为抓手,帮助教师合理选学,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确保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成效。
二、测评内容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能力、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生学习方式能力、应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能力。
诊断测评应涵盖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各项指标,帮助教师找准能力发展短板,确定学习目标,为教师有效选学提供依据;帮助各地把握教师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建设课程资源。
培训测评重在衡量教师参训成效,包括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成效。要根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确定测评内容,包括教师线上课程学习成效、线下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和信息技术应用成果等。
发展测评重在通过测评系统,注重利用案例开展情境测评,为教师提供便捷有效的测评服务,帮助教师了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程度,科学评价能力发展水平。测评内容须密切联系教师一线教学和专业发展实际,反映教师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转变学生学习方式、促进自身专业发展的程度。
三、测评方式
各地要根据测评工作需要采取切合的测评方式。诊断测评以教师利用测评工具(系统)进行自测为主;培训测评由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中小学校利用教师学习成效信息和实践成果证明等进行评价;发展测评应通过测评系统进行,以教师自测为主,有条件的省份可组织进行测评,为评定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提供依据。
各地要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成果,开发符合本地需要的测评工具(系统),也可直接选用或改造利用国家推荐的测评工具(系统)。
各地和中小学校要做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实践环节的测评工作。要根据不同实践任务,采取现场评课、成果证明和分析案例等方式进行测评,要注重建立教师互评机制。
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依托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测评信息,分析测评数据,优化测评管理流程,提升测评效率,不断提高测评服务水平。
四、测评实施
各地要做好全体中小学教师参训前进行诊断测评的组织工作。依据测评结果,教师进行合理选学,教育行政部门及时调整能力提升工程实施计划,培训机构完善培训方案、优化课程资源,中小学校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校本研修。
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要结合培训实施进程,做好培训测评工作。培训机构会同中小学校将教师线上课程学习成效、线下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和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证明等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发放相应证书。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实施发展测评。要组织开发或选用符合本地需要的测评工具(系统),为教师进行能力发展测评提供便捷有效服务,激发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的主动性。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合理利用诊断测评、培训测评和发展测评结果,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进行评定,为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与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挂钩奠定基础。暂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省份可结合诊断测评和培训测评进行评定。
教育部负责宏观指导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工作,对各地测评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利用信息管理平台汇集测评信息,定期通报相关情况。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管理本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工作。要重点做好测评工具(系统)开发或选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以及对培训机构、市县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实施测评的监管。
培训机构要做好参训教师诊断测评和培训测评的服务及相关组织工作。重点做好诊断测评工具与培训课程的衔接,确保教师有效选学;完善网络研修平台功能,做好教师线上学习的测评;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做好教师线下实践成效的测评。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管理本地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工作。要会同培训机构,重点做好培训测评的管理以及对中小学校实施测评的监管。
中小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工作。要会同培训机构,重点做好教师诊断测评、校本研修和线下实践成效测评的管理,确保测评结果客观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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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4年“国培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15:41:11 被阅览数: 2068 次 关键词: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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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教秘师〔2014〕53号
有关教师培训院校(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4〕1号)要求,现就我省2014年“国培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我省2014年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邀标方式,面向省内外遴选符合资质条件的高水平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二、培训项目
(一)项目设置
我省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项目拟设置以下3个子项目:
1.“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采用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方式,对农村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在职教师分层次进行不少于80学时培训(网络研修50学时、对网下现场实践和校本研修开展的专家巡回指导30学时),校本研修为期一年。计划培训60000人,其中高中教师5000人、初中教师20000人、小学教师30000人、幼儿园教师5000人。
2.“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骨干队伍专项培训。采用集中面授、网络研修与校本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小学校长(园长)和专兼职培训者(含教研员)分类别进行不少于80学时培训(集中面授50学时、网络研修30学时),骨干队伍须完成本区域为期一年的校本指导任务。计划培训校(园)长600人、培训者400人。
3.“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示范校管理者提升培训与教师全员培训。原则上设置20个项目县,遴选200所示范校(高中20所、初中80所、小学100所)。计划培训示范校管理者400人(每校2人)、示范校在职教师10000人(平均每校50人)。包括以下2个类别:
(1)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示范校管理者提升培训。采用集中面授、影子培训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对示范校管理者进行不少于80学时的提升培训(集中面授50学时、网络研修30学时)。
(2)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示范校教师全员培训。采取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方式,以项目校为单位,组织全体教师参加不少于80学时培训(网络研修50学时、对网下现场实践和校本研修开展的专家巡回指导30学时),校本研修为期一年。
(二)实施时间
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
三、遴选条件
1.项目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须具备“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资质,并具有能够满足不同学段、不同学科(领域)、不同起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需求的课程资源。课程资源不少于规定学时的2倍,满足教师有效选学。
2.项目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须按照《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要求,具备支持教师在参加培训前运用测评工具,进行网上自我诊断测评的测评系统,通过推荐选学课程,帮助教师合理选学,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承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骨干队伍专项培训”和“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示范校管理者提升培训”任务的院校(机构),须已与安徽省内承担“国培计划”置换脱产研修和短期集中培训任务的师范院校建立良好的教师培训项目合作关系,确保培训有效落地。
4.承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和“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示范校教师全员培训”任务的院校(机构),须建立与项目县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合作机制;须将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相结合,建立并完善“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一体化网络研修体系,有效实施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
四、遴选程序
省教育厅负责我省2014年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项目培训承担院校(机构)遴选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招投(邀)标”、“评标”和“定标”四个阶段执行。
1.省教育厅发布项目招投标通知;
2.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培训院校(机构)提交投标材料;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入围名单;
4.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五、申报要求
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和我省2014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有关通知,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56号),结合我省实际,组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项目申报工作。
(一)严格资质条件
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培训院校(机构),重点从本单位的混合式培训项目实施基础、网络研修平台支持服务能力、培训课程资源建设、培训专家团队水平和培训质量监控能力等方面,对照《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评审建议标准》(见教师司函〔2014〕56号“附件2”,以下简称“评审标准”)进行项目申报。
(二)严把培训资源
将课程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作为遴选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重要条件。申报院校(机构)的培训课程资源在符合《评审标准》对培训课程资源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能够有效支持参训教师通过诊断测评(前测)选择符合自身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和实际需求的“课程包”,且包括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每个学段的所有学科(领域)。“课程包”须针对初级、中级、高级等不同层次,有选择性和针对性;每个“课程包”中供教师选学课程须不少于规定学时的2倍。
(三)创新评审方式
采取文本评审与网络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申报院校(机构)的申报材料须对照《评审标准》,按照《申报书》模板填报,能够支持专家进行网络评审。所提供的公用IP地址及域名,网络研修社区的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社区管理员测试账号及密码,须准确无误,确保专家对网络研修社区功能、培训课程资源等的评审能够有效进行,结果公平、真实。
六、其他事项
(一)高质量研制实施方案
申报院校(机构)应深入研究《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等,在标准引领下认真研制培训实施方案(《申报书》)等。
(二)按时填报申报材料
1.“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1),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4个学段填报。
2.“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骨干队伍专项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2),分中小学校长(园长)、专兼职培训者(含教研员)2个培训对象类别填报。
3.“国培计划(2014)”——安徽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示范校管理者提升培训与教师全员培训。(1)示范校教师全员培训的项目《申报书》(附件1),分高中、初中、小学3个学段填报。(2)示范校管理者提升培训的项目《申报书》(附件2)不分培训对象类别填报。
请申报院校(机构)将《申报书》分子项目、分学段(培训对象类别)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日前报送至安徽省教育厅师资处,并发《申报书》电子版。联系人:邱志飞,联系电话:3,邮箱:sfc@。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 教育厅教科大楼16楼,邮政编码:230061。
&&&&&&&&&&&&&&&&&&&&&&&&&&& 安徽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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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安徽省教育厅师资处&&&&&&主办单位: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桐城南路398号&&&&&&电话:4&&&&&&邮箱:各市按照要求,结合实际通过专家评审或招投标方式,陆续开展了培训机构遴选工作,并开始转入培训实施阶段。为尽快推进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现就下一阶段有关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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