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哈尔滨市松北区送花副区长

2016年底哈南、哈西 松北、呼兰建成通水-通水|哈尔滨-东北网黑龙江
省领导活动报道集
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2016年底哈南、哈西 松北、呼兰建成通水
作者: 王佳琦   来源: 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频道主编: 吕博
  东北网11月11日讯 为满足新城区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构筑多水源安全供水格局,哈市即日启动松花江水源工程建设,力争2015年底完成二水厂、三水厂升级改造以及哈东区域供水工程建设;2016年年底完成一水厂升级改造,哈南、哈西、松北、呼兰区域供水工程建成通水。届时,上述区域将全部饮用松花江水,江南、江北双水源供水格局形成。
  哈东:2015年底向华南城供水
  哈东指挥部将对三水厂至嵩山供水加压泵站专用管线和嵩山供水加压泵站进行改造,同时,新建嵩山供水加压泵站至哈东供水加压泵站输水管线、哈东供水加压泵站以及哈东供水加压泵站至哈东供水区域配水管网建设,确保2015年底向华南城供水。
  哈南:预留分水口向周边乡镇提供市政供水
  哈经开区将对平房供水加压泵站进行改造,新建平房供水加压泵站至哈南供水加压泵站输水管线、哈南供水加压泵站和哈南供水加压泵站至哈南供水区域配水管网建设等。
  除保证向哈南工业新城供水外,还需考虑与周边接壤的乡镇区域的供水需求。根据实际需要,预留相应的分水口,根据全市水量统筹情况,适时向周边乡镇提供市政供水。
  哈西:兼顾新老区域供水
  哈西办将改造三厂至高开供水加压站专用管线、高开供水加压泵站,新建高开供水加压泵站至空港经济区供水加压泵站输水管线、空港经济区供水加压泵站、空港经济区供水加压泵站至空港供水区域配水管网以及哈西供水加压泵站至西部高区配水管网等。
  根据哈西地区的总体规划,兼顾新区和老区的供水需求,除向哈西西部高势地区供水外,还要考虑与其接壤的周边乡镇的供水需求。
  松北、呼兰:新建两座净水厂
  哈市计划在松北区和呼兰区新建的两座净水厂,分别是双口面净水厂和利民开发区净水厂,将以松花江为供水水源。
  除此之外,松北区还新建铺设过江管线、净水厂原水输水管线、双口面净水厂至松北供水区域配水管网等;呼兰区将新建进入净水厂的原水输水管线、新建利民开发区净水配水管网的建设,其中松江避暑城配水管网由松江避暑城负责建设。
  哈供水:江南净水厂改造
  哈市供水集团除了要做好与哈东、哈西、哈南供水管线的衔接工作,还要对江南江北取水泵站改造及江南净水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包括二水源取水泵站改造、二水至三水厂输水管线改造、三水厂水处理工艺升级改造和新建哈西供水加压泵站;一水源取水泵站改造。
  另外,哈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以及各区政府要各负其责,立即开始可研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工程审批要件的办理。哈东承担的工程建设任务和哈供水集团承担的二厂、三厂改造工程2015年年底建设完成,经开区、哈西办、松北区(高开)、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和哈供水集团承担的工程任务2016年年底完成。各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要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倒排工期,确保工程快速推进。
&&精彩推荐
孙俪竟是这样的人...
杨丽萍终身不育内幕
龙江24小时新闻排行2016年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规划193路、规划188路、规划212路等污水管线等工程招标公告
您好,欢迎来到仪表展览网!
微信扫一扫收获行业前沿信息
2016年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规划193路、规划188路、规划212路等污水管线等工程招标公告
产品价格:
产品型号:
品&牌:其它品牌
公司名称:北京华博招标
所&在&地:北京海淀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854
2016年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规划193路、规划188路、规划212路等污水管线等工程招标公告
2016年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规划193路、规划188路、规划212路等污水管线等工程招标公告
产品详细信息
2016年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规划193路、规划188路、规划212路等污水管线等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项目编码:SG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科技创新城规划193路、规划188路、规划212路等污水管线等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
2.3建设规模:1、规划188路与规划212路污水管线连接;2、规划186路与规划206路交口处污水临时泵站;3、规划193路K0+564.868-K0+830.082(规划206路-规划207路)段污水管线及道路修复。
2.4投资估算:约300万元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日;竣工日期: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至少一项与本工程类似且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近三年内(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投标期内没有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哈市清欠办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9)《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0)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11)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备案合同);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
传&真:010-
更多招标采购信息请查看中国招投标网
其它推荐产品
最新热门产品
您好,欢迎询价!我们将会尽快与您联系,谢谢!
*联系电话:
附件支持RAR,JPG,PNG格式,大小在2M范围哈尔滨市松北区民政局
所属目录:
所属地区: &
网站访问量:2313&&
哈尔滨市松北区民政局
哈尔滨市松北区民政局
供货等级:
交易等级:
诚信指数:90%
客户满意:96%
联系人:负责人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53号
哈尔滨市松北区民政局,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53号,交通方便,欢迎上级领导莅临指导,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本乡镇财务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公开,如欲了解详情,请和我们联系,为了更好的服务公众,哈尔滨市松北区民政局已开通微博。新闻媒体采访请事先与上级宣传单位联系。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速,我单位积极响应号召,坚持以民为主,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振兴市场。
会员类型:
普通会员(未实名认证)
主营项目:
资料待更新
注册资金:待更新
员工人数:未填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53号
单位注册时间:1980年10月
扫描保存单位二维码信息
单位印象:福利丰厚
国家节假日
该商铺未发布任何商品信息,以下是系统为您随机推荐的商品信息!
技术支持:1024商务网
浙ICP备号-1
&&1024商务网客服QQ: &&
免责声明:此网页并非该单位官网,而是由会员免费注册的1024商务网商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1024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现侵权违规问题请发邮件至或联系删除。松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中小学校、民办学校:
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平稳、有序地完成2016年松北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哈教发〔2016〕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遵循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等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原则
1、以和谐稳定为原则。继续实施公办小学按学区、公办初中按对口小学招生的办法,平稳有序做好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2、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公办学校变相招收择校生;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严禁学校以考试或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 3、以服务于民为原则。关心弱势群体,耐心宣传招生政策,妥善安排学生入学。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规定,确保服务质量。
三、招生办法
(一)明确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松北区常住户口或在松北区暂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暂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对口公办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
& && (二)公办小学就近划学区招生。
公办小学招收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本人及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等)、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等)不符的,由区教育局初教科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
&新建居住区的学区,由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划定其入学学区,确定就学学校。已划定的学区原则上保持不变。
(三)公办初中实行对口招生。
公办初中招收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
(四)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盲、聋哑、弱智适龄儿童原则上可到市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班)或其他区特殊教育学校就学。盲、聋哑、弱智适龄儿童如果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也可以到松北区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五)做好民族学校招生工作。
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以自愿为前提,原则上到市级民族学校就学。如不去民族学校就学,享受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待遇,在居住地学区入学,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在民族小学毕业的学生,户籍是松北区的,如果不再就读民族初中,可回松北区就读初中。学生家长须在6月12日前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中教科统筹安排入学。
(六)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有择校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民办学校就读。
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禁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到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行为,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七)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民办学校要在招生报名前按照时限制定并上报招生方案,经区教育局中教科、初教科审核后提交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备案,并向社会发布。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程序、报名时间、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民办学校在招生方案中要做出公开承诺,保证学校招生严格执行我市民办学校的各项招生规定,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民办学校不得擅自在公共媒体上发布招生广告或向社会散发宣传材料。确需发布的,必须经区教育局中教科、初教科审核,报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发布。
1、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招生。
各民办学校要开通网站接受学生报名,民办小学报名及招生时间为5月10日-8月14日,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12-18日。报名学生统一填写网上报名志愿表,获取网上报名号。各民办学校受理报名时,应拒收学生提供的奥数、英语等级考试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
2、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民办学校可以通过面谈、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招生。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招生,不得通过文化补习学校或其他机构考试招生,不得以奥数考试成绩或其他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民办学校招生过程要向教育行政、督导、监察等部门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3、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行为。
民办初中学校向同意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民办初中学校出具的缴纳学费收据,到毕业小学校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交给录取学校,完成录取确认工作。民办初中学校凭《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提取学生档案、接收学生入学、建立学籍,区教育局中教科凭《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为民办初中学校提取被录取学生的小学档案,审核学生学籍。小学只能为每名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毕业生出具一份《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不得为一个毕业生出具两份以上(含两份)《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
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日期内完成录取工作,填写《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并在7月15日前报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备案。城区民办初中新生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档。
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区教育局将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民办学校拒不纠正的,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违规招收的新生不予提档和建立学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规范体育、艺术基点校的招生工作。
加强对体育、艺术基点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的管理。省级以上初中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可以在我区招收批准项目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原则上不得跨区、县(市)招收特长生。个别项目基点校确需跨区、县(市)招生的,需向区教育局中教科提交申请书,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申请,市教育局将根据全市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总体规划和学校实际,确定该校是否可以跨区、县(市)招生,学校经核准后方可按照批准的范围、数量、方式招生。小学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和省级以下初中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均不得跨学区招收特长生。
要严格控制省级以上初中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特长生招生数量,特长生招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新生总数的5%。
&&& 区、县(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地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确定本地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条件,建立健全特长生资格认定制度。
区教育局中教科须将我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的名单、项目名称、招生名额、招生时间和招生办法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要严格按公示的学校、项目、名额、时间和办法招生,招生结果要向社会公示。
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严禁通过文化课考试招收特长生。
(九)妥善解决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问题。
根据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安置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我区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区教育局中教科、初教科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十)统筹安排跨区、县(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入初中。
在公办学校跨区、县(市)就读的我区户籍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松北区就读初中,也可在就读小学升入对口初中。回我区就读初中的,须由学生家长在6月12日前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将申请于6月19日前报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统一时间交换学生档案后,由学生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十一)做好民办小学毕业生回公办初中就读的新生安置工作。
我区户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到公办初中就读的,须由学生家长在7月15日前向松北区教育局中教科提出申请,提供户口和小学学籍材料,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初中学校就读。
(十二)做好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的入学安置工作。
我区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返回我区就读初中的,可向区教育局中教科提出申请,提供户口和在外地就读的学籍材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各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十三)妥善安置我市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哈教联发〔2013〕4号)精神,妥善安置在我市居住的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十四)切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安置工作。
根据松北区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及各学校学额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保障我区居住的所有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来我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拟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薄、公安局户籍部门开具的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居住情况的相关手续(房产证、租房协议、交费票据等)、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的就业证明。
(十五)加强外籍学生的入学管理。只有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方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十六)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
所有小学、初中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坚决纠正中小学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以及违规收费的做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得举办学科实验班。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必须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并不得加收费用。
(十七)高度重视并逐步解决学校“大班额”问题。
杜绝大班额,学校班额要符合国家标准。
(十八)严格执行均衡分班办法。
小学、初中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新生分班要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继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班级和教师组合一经确定,不得调换。
(十九)统一招生和分班时间。
民办小学报名及招生时间为5月10日—8月14日。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12—18日,招生时间为5月21日—7月15日。民办初中新生提档时间为7月21—25日。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招生时间为7月20—22日。公办初中招生时间为8月4—8日。学校新生电脑随机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6日上午9:00。
(二十)严格学籍管理。
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小学未毕业和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任何学校不得收借读生和无学籍的学生。
(二十一)及时公开招生信息。
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通过网站公示、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实现“阳光招生”。具体发布内容:
1、松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松北区公办小学校招生学区范围、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
3、松北区公办初中招生对口学校;
4、松北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招生项目、招生名额、招生条件、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
5、松北区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招生时间、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
6、松北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二十二)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全区中小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让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学校要加强与家庭、社会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成就以及我市有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的政策,降低家长的择校愿望。
四、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教育公平公正,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各校“一把手”要负总责,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正、平稳有序。区教育局协调公安、应急等部门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完成招生工作。区教育局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在招生、分班等重要环节派专人到学校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区教育局组织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招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对因政策执行不到位、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要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追责。
特此通知。
1、《松北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划分表(2016年度)》
2、《松北区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推进日程表》
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局
2016年5月5日
附件1:松北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划分表(2016年度)
对口直升初中
哈尔滨市松花江小学校
哈尔滨市第三十一中学校
哈尔滨市东方红小学校
常盛源小区、东方红村、东明村、三电小区
哈尔滨市永胜路小学校
松浦观江国际小区、糖厂社区、科技花园小区、北兴集资楼、小王家屯、船口社区、金水嘉园小区、北岳新城小区、北岸启城小区
哈尔滨市江畔小学校
广信屯、原船厂社区、 广信新城小区
哈尔滨市松浦学校小学部
松浦村、红星村、新华村、黎明村、教授家园小区、恒大名都小区
哈尔滨市松浦学校初中部
哈尔滨市松北前进小学校
保利水韵长滩小区、宜和园小区、锦绣家园小区、有色地质家园、欧美亚小区、保利公园九号小区、运华广场小区、静怡家园小区、荷兰城小区、前进家园小区、众和城小区、龙鸿怡家小区、奥林小镇、香树湾、左岸人大之家小区、绿水小区、永安城、大正莅江、华润欢乐颂、凯利汽车广场公寓、四海园小区、盛世天地、团结小区、康隆小区、松北镇集乐村后汲家屯、松北镇李家屯、松北镇大耿家屯、松北镇大王家、松北镇翻身岗屯、松北镇斗沟子屯
哈尔滨市第九十五中学校
哈尔滨市松北前进小学校新镇教学点
湖畔家园小区、润和城小区、上院小区、小王家屯、王老板屯、吴家店屯、韩增店屯、双口面屯、孟家屯
哈尔滨市松北实验小学校
湖滨绿茵小区、海域岛屿墅小区、报达雅苑小区、太阳城花园小区、美丽洋房小区、塞纳欧香小区、盛恒基购物广场、湖滨小镇小区、水木清华小区、新新怡园小区、赛丽斯小区、银河小区、军安小区、龙江第一村、恒大绿洲、恒祥御景、海德公馆、美域江岛小区、滨财小区、残联小区、天鹅湖花园小区、世财滨江音乐花园
哈尔滨市师范附属小学校松北校区
世纪花园A、B、C区、地中海阳光小区
哈尔滨市第九中学校松北校区
哈尔滨市实验学校
世茂滨江一期、世茂滨江三期、金河湾小区、城市之星小区、玉龙湾小区、中关国际小区、金色江湾小区、北岸明珠小区
万达城项目小区、盛世香湾小区作为过渡学区暂时划入市实验学校
哈尔滨市实验学校
对口直升初中
哈尔滨市万宝小学校
万宝村、巨宝村、万友村、化家村、万宝社区、后城村
后城村属于与130中学小学部过渡学区
哈尔滨市第四十八中学校
哈尔滨市130中学校小学部
大亮子村、薛堡村、后城村
后城村属于与万宝小学过渡学区
哈尔滨市130中学校初中部
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中心校对青小学校
山后村:山后屯、宋家岗屯、吴安屯、小山屯、偏脸子屯&&&&&&&&&&&&&&&&&&&&&&& 对青村(对青村铁道以南)&&&&&&&&&&&&&&&&&&&&&&&&&&&&&&&&&&&&&&&&&&&&&&&& 对青镇内铁道以南的所辖街道
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 第一中学校初中部
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中心校薄荷小学
薄荷村:朱晓云屯、陈喜屯、肖天栋屯、吉昌沟屯、前山湾屯、后山湾屯、于富友屯&&&&&&&&&&&&&&&&&&&&&&&&&&&&&&&&&&&&&&&&&&&&&&&& 胜利村:兴隆屯
哈尔滨市道北小学
建设村&&&&&&& 长发村&&&&& 胜利村:曲家屯、王增屯、匡家屯、新村屯&&&&&&&&&&&&&&&&&&&&&&&&&&&&&&&&&& 团结村&&&&&&& 对青村(对青村铁道以北区域)
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二中学校小学部
十二户村、&& 曲家村:吴家屯、于家屯、肖家屯& 冯家村:瓮泉屯、高峰屯、冯家屯&&& 李家村:匡家屯、李家屯&&&&&&& 张官村:王福屯、张官屯
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 第二中学校初中部
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二中学校小学部 曾家教学点
曾家村:杜家屯、姜家屯、曾家屯
对口直升初中
哈尔滨市玉丰小学校
玉丰村:玉丰屯、外廊屯、棚铺屯、罗家屯、玉国屯、王家屯&&&&&&& 将军村:将军屯、刘显张屯&&&&&&&&&&&&&&&&&&&&&&&&&&&&&&&&&&&&&&& 阳光村:小将军屯、王成富屯、魏家屯&&&&&&&&&&& 过渡学区:玉林村
阳光村的小将军屯、王成富屯、魏家屯属于与乐业小学过渡学区,玉林村已归属呼兰区,属于过渡学区。
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 第一中学校
哈尔滨市乐业小学校
庆丰村、丰富村、苇子村、阳光村,
过渡学区:玉乡村
阳光村的小将军屯、王成富屯、魏家屯属于与玉丰小学过渡学区,玉乡村已归属呼兰区,属于过渡学区。
哈尔滨市台屯小学校
台屯村、兴旺村、群喜村、青年村、杏林村、群力村&&&&&&&&&&&&&&&&&&&&&&&&&&&&&&&&&&&&&&&&&&&&&&&&&&&&&&&&&&&&&&&&&&&&&&&&&&&&&&&&&
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二中学校
哈尔滨市台屯小学校& 杏林教学点
哈尔滨市台屯小学校&&& 群力教学点
哈尔滨市美加外国语学校
哈尔滨市盛恒基中加学校
松北区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推进日程表
事&&&&&&& 项
各小学完成2016年招生摸底工作。
&&& 民办学校制定招生方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发布。
5月10-8月14日
民办小学报名、招生。
5月12-18日
民办初中报名。
5月21-7月15日
民办初中招生。
5月23 -7月15日
公办小学可为持有民办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民办学校缴费票据的本校本届毕业学年学生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且只能为每名此类学生出具一份《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
公、民办小学要告知毕业学年每位家长,在我区五年级就读结束后,需要转往外区(县)、外地市或外省的六三制小学校继续就读小学的学生需要在7月10日前办理完成纸质转学审批手续及电子学籍转学流程。
公办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家长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公办小学校将本学校家长提出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申请报区教育局,同时上交本学校回户籍所在地学生名册(含电子版),房证、户口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事&&&&&&& 项
公民办小学校上报本校2016年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
公、民办小学要完成本届毕业学年中,需要转往外区(县)、外地市或外省的六三制小学校继续就读小学的学生的纸质转学审批手续及电子学籍转学流程。
民办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到公办初中就读的,由学生家长向户口所在区、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同时上交房证、户口等佐证材料。
上交小学学籍档案到初教科,学籍档案按对口直升、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民办分类装档案袋,同时上交名册(含电子版)。
民办学校将本校填写《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新生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备案。
7月20-22日
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招生。
公办初中招生,各中学负责招生校长、学籍管理员带学校公章及校长名章进行初中学生录取工作。
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公民办小学完成新生电子学籍的录入工作,区教育局完成新生电子学籍的审核工作。
上一篇:下一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网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