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体育旗下的潮流副牌有拿过什么奖吗?

1997年,美国芝加哥。

当你问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儿:“圣诞节礼物和迈克尔·乔丹的比赛,你选哪一个。”她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想看乔丹打球。”

这就是影响力,从上至下,辐射全球。

上个世纪90年代,迈克尔·乔丹就是这个星球上最耀眼的体育明星。

他不仅是芝加哥的骄傲,NBA的门面,更是一种文化现象。他打造的商业帝国能让你在今天因为抢不到一双球鞋而捶胸顿足。

但是,对于没有亲眼见证公牛王朝的人而言,乔丹更像是一个符号,他是“篮球之神”,是GOAT,是议论文素材,是被印在球鞋和衣服上的Jumpman logo,唯独不像一个活生生的“人”。

网飞和ESPN联手打造的这部纪录片,就是为了让神落地,还原一个真实的乔丹,和他的芝加哥公牛队——《最后一舞》

在NBA停赛的日子里,《最后一舞》是送给所有篮球迷的一份大礼。

《最后一舞》原本计划在今年6月初开播。因为如果不出意外,那时NBA的总决赛已经开赛,会是很好的宣传机会。

但由于新冠疫情,NBA无限期停赛。所以ESPN决定提前至4月19日播出。

第一集就吸引了630万的观众,直接打破了ESPN原创内容的首播收视记录,当天晚上Twitter上共有30个与此相关的热门话题。

难怪有人说,“20年过去了,NBA还是要靠乔丹来拯救。”

近年来,迈克尔·乔丹基本淡出了公众视野。

所以有人会好奇,为什么乔丹接受了杰森·海希尔长达8个小时的访问,并答应推出这部体量巨大,史料详尽的纪录片呢?

其实,这是一出早有预谋的返场,只是刚好卡在这个时间点,让它变得更有意义。

在芝加哥公牛队充满戏剧性的1997-98赛季,他们为随队的摄制组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不受限拍摄机会。

到赛季结束,积累了超过500个小时的珍贵素材——飞机上的私人牌局,大巴上的脏话对飙 ,更衣室里的互动,记录下队员们最不设防的一面。

然后这些素材被存放在新泽西州锡考克斯镇的一个保险库里,乔丹拥有对录像的最终决定权。

这些珍贵的史料,一直有人觊觎。

乔丹为此拒绝了很多人,包括他的好朋友斯派克·李和弗兰克·马歇尔等制片人。

这是公牛王朝的“遗产”,在500个小时的影像中,乔丹和公牛队的成就变得可视而有形,不再只是模糊的概念,是如同勋章和奖杯一般的存在。

它需要在一个合适的时间被释放。乔丹何尝不想公开,只是他也在等。

直到2016年,契机出现了。

2016年6月20日,勒布朗·詹姆斯带领骑士队,在1-3落后的情况下,奇迹般地逆转勇士队夺冠。

随着詹姆斯获得自己的第三座总决赛MVP奖杯,关于“历史第一人”的争议,再度甚嚣尘上。

然后,在这个微妙的时间点,在人们行将遗忘之际,乔丹松口了,同意公开公牛队1997-98赛季的录像。

因为这里面的每个画面,每个镜头,都是他对抗时间的武器。

然后杰森·海希尔接手,这才有了纪录片《最后一舞》。

同样是体育题材纪录片,《最后一舞》并未像ESPN 2016年的《辛普森:美国制造》那样,以体育为抓手深入探讨种族和政治问题。

它就是纯粹的,只关于篮球的,带有一点点的个人英雄主义情节。

500小时珍贵录像首次公开呈现,外加8小时乔丹个人专访,再加上“魔术师”约翰逊、伊塞亚·托马斯、拉里·伯德、帕特里克·尤因、奥巴马、克林顿等各界名人现身说法。

这些丰富的第一手资料,撑起《最后一舞》,使其成为关于乔丹以及公牛王朝最好的纪录片。

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

赛季,公牛队准备冲击队史的第二次三连冠。

而所有人都知道,那一年是他们最后的机会。赛季结束,公牛队也将结束现代体育史上最具统治力的时代之一。

这在当时不是什么秘密,甚至可以说是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

事件的“元凶”是公牛队的总经理杰里·克劳斯。他要杀死的对象,是九十年代的公牛王朝。

这个被队员们嘲笑身材矮小的总经理,是个极其自负的人。公牛队的成功,使他渴望得到外界更多的关注。

但站在聚光灯下的人,是球员,是教练,没有人在意是谁把这些球员组合到了一起。

纪录片的第一集就讲述了公牛队球员和总经理克劳斯之间的冲突,他被塑造成了一个缺乏安全感的恶棍,同时想要证明自己是一个伟大的管理者。

所以克劳斯在赛季开始前做了一个决定:在赛季后将重建球队。

你可以这么理解,“我太成功了,我要推倒重来,以证明打造王朝是我的功劳。”

克劳斯告诉公牛队当时的功勋教练,“禅师”菲尔·杰克逊,“这将会是你执教公牛队的最后一个赛季。”

外界的流言和旁人的劝说,都无法改变克劳斯的决定。这件事板上钉钉,也让乔丹对外公布说,“如果杰克逊不回来,我也不会回来,我会选择退役。”

与此同时,球队的二当家斯科蒂·皮蓬,对于和自身能力极不匹配的低薪水也充满了怨怒,因此耗过休赛期,故意拖到赛季初才进行手术,好名正言顺地罢赛,给管理层施压;另一员大将丹尼斯·罗德曼受此影响,变得不受控制,时常有难以理解的古怪行为。

赛季开始前,菲尔·杰克逊会为球队的每一个赛季寻找一个主题。他很清楚,这就是自己在公牛队的最后一年,考虑到这个特殊情况,所以他把赛季的主题定为:The Last Dance。

The Last Dance,最后一舞,也就是这部纪录片的片名和主题

尽管情况不容乐观,但菲尔·杰克逊对这个赛季定下的目标依旧没变——夺冠。

20世纪60年代的波士顿凯尔特人,“Show Time”时期和本世纪初的洛杉矶湖人,90年代的芝加哥公牛,以及过去5年的金州勇士…

在NBA,一个王朝的诞生,往往始于偶然,而王朝的倾覆,则多是必然。

年轻新贵的挑战,无法预料的伤病,球员间的矛盾,都可能导致王朝的终结。

但没有一次情况如这个赛季的公牛队这样特殊。

也正因为这是一个紧张的、充满冲突和变数的赛季,才产生了最卓越,最极致的篮球,让这个冠军显得更加光芒耀眼。

王朝末年,内忧外患,山雨欲来。

作为纪录片的开场,故事最重要的结局被写在了开头,不仅足够有吸引力,也瞬间赋予了它史诗般的质感。

在开头抛出“最后一舞”这个概念后,接下来的剧情没有过度放大这种戏剧性,转而变得沉稳,开始逐个介绍组成公牛王朝的几位重要人物,包括乔丹、皮蓬、罗德曼和教练菲尔·杰克逊。

前方是不可避免的分别,回首来时路,才让最初的相聚显得愈加珍贵。

整部纪录片的叙事结构很有想法,画面中时常会出现一个可调的时间轴,带领着观众来回穿梭。

片中有三条时间线,一条逐渐追赶上另一条,被追上的这条时间线,再追赶下一条。

第一条时间线是每个人从出生到加盟公牛队;第二条时间是回顾公牛队的之前的五个冠军(年,年);第三条时间线是赛季。

每一集都以1997-98赛季发生的事作为切入点,然后开始回溯,在经历个人成长、家庭悲剧、社会动荡之后,一个个都来到了公牛队。

“宿命”般的相聚,让人看出了“复联”内味儿。在每一集的最后,时间线又会重新回到1997-98赛季,以衔接下一集。

在接下来的内容里,我们可以看到:青涩的乔丹和大学时期的教练迪恩·史密斯,骑着自行车在北卡罗来纳大学里转悠;他在1982年NCAA决赛命中关键一球,击败乔治敦大学夺冠。

我们可以看到活塞队“坏孩子军团”制定的“乔丹法则”,在肉搏的时代,一个残酷的防守计划,“你必须在地板上限制住他,哪怕赔上犯规,一旦他起飞就无法阻止了。”

我们可以看到当乔丹第一次听到球队被称为“巡回的可卡因马戏团”时,笑得像个200斤的胖子,没准已经被制成新的表情包了。

我们可以看到乔丹在季后赛面对凯尔特人狂砍63分,尽管输了比赛,但“逼王”拉里·伯德也被打服了,留下金句:“今晚上帝穿着乔丹的衣服在打球。”

这部纪录片还有一个有意思的地方在于,每当聊起一些可能有争议的事情,导演海希尔会递给乔丹一个iPad,让他先看看当事人是怎么说的,或怎么评价他的。

这种做法让乔丹由亲历者变为旁观者,更成了制作者,因为通过他观看这些视频的反应,会引出下一幕的场景。

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有两段。

乔丹看着iPad里的母亲大声朗读他上大学时写的一封信,露出温暖的微笑。乔丹在信中向母亲要钱,因为他的账户里只有20美元,还让母亲给他给他寄些邮票。

当乔丹准备看以赛亚·托马斯解释为何1991年东部决赛活塞队输给公牛队后,没有握手就直接离开时,他依旧很生气:“不管他现在要说什么,都无法改变我认为他是一个混蛋的事实。”

因为《最后一舞》中充斥着大量脏话,所以ESPN 2频道会将这些脏话消音播出,以便让孩子也能观看;而ESPN播出的是原版内容

乔丹说过:“我可以接受失败,但不能接受未奋斗的自己。”

纪录片《最后一舞》本质上,是在要求观众成为乔丹的队友。在这个“不惜一切代价赢得胜利”的传奇故事中,去感受他的渴望与热情。

即便面对一个已知的结局,也能让人看得津津有味,因为对于很多80年代出生的人而言,这不仅是纪录片,也是时光机,是一封情书。

《最后一舞》囊括了大量90年代的流行元素:oversize的运动夹克;乔丹与斯派克·李拍摄的耐克广告;乔丹拍摄的佳得乐广告;脱口秀演员杰瑞·宋飞在更衣室拜访了乔丹的镜头;电影[空中大灌篮]的片段;Prince、Run-D.M.C.、Soul Coughing、Naughty by Nature的音乐。

当然,还有最最重要的,迈克尔·乔丹的比赛。

而对于没有看过乔丹打球的人,这部纪录片刚好解答了那个疑问:乔丹到底有多强?

我没有乔丹的球鞋,没有在墙上贴满他的海报,也没有公牛队的球衣,但我喜欢这部纪录片的原因,是它把我带回到那个单纯的夏天,只有热爱和感动,我又想起最初接触NBA的那段时光,想起了属于我们这代人的“乔丹”。

那年夏天,室外三十九度八,你中午放学,回到家书包还来不及放下,就打开了电视换台CCTV-5,在“编辑短信A支持主队,B支持客队”的口播和张卫平的解说中,又看到了你的英雄。

然后起身,对着空气作出投篮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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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小说,痛切又真诚地描述了一个梦的幻灭,与此同时,完美地预言了作者自己未来命运的悲剧。

——小说主角的最终悲剧,说明作者已经知道自己注定要悲剧了。但还是写下来了,还是经历了。

命运无法逃避,作者与盖茨比都如此。

这才是围绕这本书,以及菲茨杰拉德这个人,最悲剧的地方。

主旨。一个带着梦想逆袭的男主角,似乎一度触摸到了天堂,但终究不敌上头。人倒下后,曲终人散。“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的美国版。

但一个好主旨,构不成一个伟大小说。故事人人会讲。讲得好才是本事。

文笔。整体克制而从容,富含音乐美,而且很多双关语。

最精妙的自然是末尾海滩独白。但有许多细节精美之极。

给个例子。盖茨比死后:

“一晚,我听到车声,看见车灯停在盖茨比家门前,但我没去细查。许是哪个从世界尽头远来的宾客,还不知道这场欢宴已经结束。”

这句话自带双关,绝响连绵,谁知歌罢剩空宴,仿佛诗。

Night这个书名。这个熟悉的读者自然懂。我也就举个例子。这种和谐、温柔、苍凉、沉静到寂灭的文笔,才讲得通这个故事。

使这本书真正不朽的是……菲茨杰拉德自己与盖茨比命运的暗合。他简直完美预言了自己的悲剧。他知道自己可能遇到的悲剧,他写得很通透了,但还是以身殉梦了。

1896年,菲茨杰拉德生在美国中西部明尼苏达,一个中产阶级偏富裕的天主教家庭。12岁之前,他在布法罗度过;13岁,他爹的家具生意毁了,而他第一次发表作品——在校报上。17岁,他想法子进了普林斯顿大学读书,梦想当个小说家。19岁上,他遇到了小他两岁多的杰内瓦-金。1915年2月,杰内瓦-金在日记里写:

“斯科特是完美的情人。”下一个月,“我疯狂的爱上了他。”

他们通信,一直到1916年秋天。菲茨杰拉德去拜访了杰内瓦,然后,作为一个破产家具商的儿子,他挨了杰内瓦老爸——一个股票经纪人、建筑大亨的儿子——这么句话:

“穷人家男孩子,从来就不该动念头娶富家女孩子。”

他们分手了——虽然实际也没怎么在一起。菲茨杰拉德要求杰内瓦毁掉所有的信,杰内瓦照办了。而杰内瓦的信,被菲茨杰拉德锁好,藏起。那些信里的词句很端庄,一如杰内瓦的女儿后来所说:

“她没真正爱过菲茨杰拉德,她喜欢他,说他很聪明,很诙谐机智。”

但在日记里,杰内瓦要奔放得多。她说她爱菲茨杰拉德。她1916年写了篇小说,描述一个女人出嫁后思念意中人的故事:意中人叫做斯科特。很多年后,菲茨杰拉德结婚时,杰内瓦给他写信,祝他成功,还邀他来探访一下——当然他没能成行。但这些,菲茨杰拉德似乎并不知道。

他失恋了,去参了军,准备去欧洲打第一次世界大战。他怕死在战场上,再也没机会抖擞他的才情,于是在参军前,写了他第一个小说,《浪漫的自我主义者》。当然被拒绝出版了。那是1917年的事。

——有没有让你回忆起盖茨比最初没能娶到黛西的事?

1918年菲茨杰拉德遇到小他四岁的泽尔达,后来他回忆,“9月7日我爱上了她。”

泽尔达是典型的美国南方姑娘,生在1900年。16岁时就是学校的舞会皇后,万千宠爱于一身。她高中毕业照上题了段话,极见性情,甚至预示她之后的命运:

tomorrow.”——“当我们能借到一切,为何要工作终日。让我们只想今日,不要为明日担忧。”

他们的感情(就像盖茨比和黛西似的)被战争打断,1918年10月菲茨杰拉德要被派去法国,先被送到纽约长岛。在那里,他听说德国人投降了,战争结束了。1919年情人节,菲茨杰拉德退伍,到了纽约。他搬到曼哈顿西侧一个单身公寓里,以便看得见泽尔达的家。

——有没有让你回忆起盖茨比在黛西家对面买房子,看那盏绿灯的事?

他一边向泽尔达求婚,一边为家广告公司打工。泽尔达答应了他的求婚——当然,她还信口答应过许多人的求婚。然后,泽尔达做了件她自己常做,但对菲茨杰拉德来说影响深远的事:她悔婚了。菲茨杰拉德在天堂门口,被打进地狱。

菲茨杰拉德从天堂般的纽约回到中西部的明尼苏达,穷困到必须去洗汽车。那年他22岁,在如此的绝望之中,他翻出了《浪漫的自我主义者》,开始扩写,1919年9月,他完成了《天堂的这一边》——这个小说描述了一个中西部青年,如何热爱一个姑娘(以杰内瓦为原型)被弃;如何参军;如何又爱上一个纽约富家千金(泽尔达),但因为穷困,只能坐看该千金嫁了旁人。小说结尾是一段自嘲:“我了解我自己,但也就如此了。”11月,小说尚在制作时,菲茨杰拉德恳求编辑:“能不能加速出版?我的命运寄托在这本书的成功上——当然包括一个女孩子!”

1920年春天,小说出版,立刻畅销,首印三千册三天内卖完,一年内销售十二版近五万册。泽尔达回心转意,嫁了菲茨杰拉德,组成了金童玉女:那是1920年4月3日。又三年后,夫妻俩去了巴黎。

关于他们在巴黎的生活,海明威在《流动的圣节》里提到两个可怕的细节:其一,菲茨杰拉德每次企图写作时,泽尔达就拉起他到处灯红酒绿、连夜痛饮,不让他得丝毫安生;其二,泽尔达欺骗了菲茨杰拉德,让他相信自己性功能有碍,换别的女人,根本不要他。菲茨杰拉德信以为真。海明威最后总结:泽尔达有疯狂的独占欲:

当然,海明威的言论,可能出于他对泽尔达的厌恶。实际上,泽尔达背地里也嫌他长胸毛,嫌他冒充男子汉,还认为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是同性恋伴侣——为了澄清这事,菲茨杰拉德甚至打算去找个妓女睡一晚,验证“我是纯爷们”。

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一举奠定菲茨杰拉德的伟大地位。海明威说他初见菲茨杰拉德时印象不好,但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后,他觉得“能写出这样小说的人就是个了不起的家伙”——考虑到海明威的刁钻口味和傲慢个性,这评价华丽透了但菲茨杰拉德写作《了不起的盖茨比》时,泽尔达除了“兀鹰不愿分食”的搅扰他,还自顾自跑去海滩游泳、舞会欢闹。最后她认识了一个飞行员,跑回来跟菲少爷要求离婚——奇妙的是,那男人还蒙在鼓里,全然不知道泽尔达会为了他闹离婚。

就在泽尔达跟菲少爷闹离婚这事平息后不久,《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了。菲少爷原本想的题目是:《长岛的特立马乔》、《特立马乔或盖茨比》、《金帽盖茨比》、《高跳爱人》。最后,泽尔达一锤定音,决定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个书名。

十二年后的1937年。

前一年,菲茨杰拉德把泽尔达送进北卡的高地医院,在好莱坞燃烧自己,每周挣一千美金,有了双下巴,而且想法子戒他永远没戒成的酒瘾,离他死还有三年。

杰内瓦约他见面,问了他一句:

你小说里的女主角,哪个是按我塑造的?

许多学者相信:杰内瓦就是黛西。她是菲茨杰拉德(盖茨比)的初恋;她是菲茨杰拉德(盖茨比)攀折不到的那朵玫瑰;她嫁了人,给了菲茨杰拉德(盖茨比)第一个挫折……

但是:看一下菲茨杰拉德的其他小说。

在《最后一个南方女郎》里,菲茨杰拉德写了男主角在军营里所见的一个南方姑娘。美丽,善变,始终没接受男主角的求婚。女主角小男主角四岁——这是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的年龄差距。菲茨杰拉德大杰内瓦二岁。

在《一颗里兹饭店那么大的钻石》里,男主角见到了一颗山那样庞大的钻石,以及一个神秘富豪家族,而且与那里的美女结缘。但灾难随后到来,钻石被毁,逃生出来的男主角忽然间失去了璀璨夺目的故事,两手空空。

在《松包蛋》里,依然是流金溢彩的南方。在一个欢闹的夜晚,男主角仰慕的女主角赌输了,“松包蛋”男主角手气好,帮她赢回了钱,拥吻了男主角,向他示爱;可是第二天,他就听说,女主角完婚了。“3点的街头很热,4点就更热了。4月的尘埃网住太阳,又将它释放出来,简直就是一个下午永远在开的玩笑。”

在《伯尼斯剪头发》里,菲茨杰拉德描写伯尼斯这姑娘如何试图打入社交圈,如何被骗剪了头发,如何以牙还牙。

在《头和肩》里,男主角是个书生,女主角是个活力四射的演员。这两位走进彼此的生活,彼此交织,最后男主角变成了个运动专家,而女主角成了个出色的写手。

在《冬天的梦》里,一个中产阶级男生陪富豪们打高尔夫,遇到从前旧识的美女一位。男生后来和一位邻家女孩儿订了婚,此时美女再现,让男生放弃了自己的婚约,然后再甩掉。男生去参加了一战,七年之后,成了纽约呼风唤雨饿商人。他听说当年那位美女成了家庭妇女,美貌褪色。于是男生意识到“我的梦想已经远去,我再也无法回归”。

《夜色温柔》的内容过于有名,不赘述。

菲茨杰拉德一辈子都在写这样的女人:

她们美丽,如梦似幻,高不可攀,同时任性,近乎残忍的地步。男主角们永远带着中西部男孩们的腼腆,只能任由璀璨明亮的女主角,展示给他们看全新的黄金世界,然后被无常的命运折磨。他们总是很接近幸福,然后不知不觉间,又被当作玩物放弃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写了一个痴情,或者说,痴于梦想的盖茨比,为了满足那个美丽但骄纵的女主角黛西,在长岛造起了唯有梦境可以想像的不朽舞台,但最后还是悲剧结尾。在那著名的海滩独白上,菲茨杰拉德感受到命运如灯,会不断勾引人去追逐,却日益远去。你可以读出,对他笔下的盖茨比,以及那个逐渐流失的黄金时代,充满了叹惋之感。

《了不起的盖茨比》开头,有这么段著名的题词:

(那就戴顶金帽子,如果能打动她的心;如果你能跳得高,就为她也跳一遭,直到她喊:“郎君,戴金帽跳得高的郎君,我一定得拥有你!”)

(当我坐在那里缅怀那个古老的、未知的世界时,我想到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了黛西家码头尽处那盏绿灯时的惊奇。他远道而来,来至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一定像是近在指端,不可能会失手。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丢在他背后了,丢在这个城市那边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合众国的黑黝黝的田野在夜色中向前伸展的某个所在了。
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纸醉金迷的未来。它从前滑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没关系——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些,把胳臂伸得更远些……总有一个晴朗的早晨……
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

回到盖茨比与黛西重逢的那段:

甚至在那天下午,也一定有过若干时刻,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并非她的过错,而是由于他的幻梦有巨大的活力。他的幻梦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狂热,将自己投入这个幻梦之中,不断添枝加叶,用一路飘来的每根绚丽羽毛加以缀饰。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赶不上一个人在情思萦绕的内心所累计的感受。

她不是杰内瓦,也不是泽尔达,而是两个曾经拒绝菲茨杰拉德、使他跌入地狱的女人合体而成的幻梦。

《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菲茨杰拉德自己的追梦故事。他让盖茨比追寻黛西,黛西是财富,是美丽,是爱情,是那盏绿灯,那“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纸醉金迷的未来”,以及美国梦本身——“只要你努力,只要你像盖茨比那样不懈追求,最后你总会得到这一切”。比真正得到手更明确的,是一个稳定的台阶,是一个“只要我们这么做,一定会成功”的公式。

但菲茨杰拉德自己知道,这是必然悲剧的。在他不到三十岁时,就预见到了。

杰内瓦更多代表了“穷男孩别打富家千金的主意”这个残忍事实,而泽尔达给了菲茨杰拉德更多:狂喜、哀伤、天堂到地狱的落差。杰内瓦代表着一个无瑕的梦想,泽尔达则带给菲茨杰拉德一种更残忍的东西:她会悔婚,她会玩弄一个人的悲喜。

《了不起的盖茨比》里这么说:

在写作《了不起的盖茨比》时,菲茨杰拉德已经不那么天真而痴心了。他内心深处,一定明白自己终将像盖茨比一样被损毁,这部小说简直完美预言了他的未来。

甚至小说里,盖茨比自己在死之前,可能也已经明白,他所等待的,只是一场幻觉,但他还是得继续等下去:

我有个想法:盖茨比自己并不相信会有电话来的,而且他也许已经无所谓了。因为倘若如此,他一定会觉得,他已经失去了那个温暖的旧世界,他为了生活在一个梦中太久而付出了太多代价。

菲茨杰拉德知道自己追求的东西必然损毁,必然悲剧。

他知道,他写了盖茨比追求的黛西,就是他自己追求的杰内瓦和泽尔达,就是梦想、成功、人生的目标、纸醉金迷的未来,是注定悲剧的。

他早就洞悉这一切,知道这种梦想必然破灭。

但还是写了这么个故事:一个男人,怀着人类最古老、最天真、最直接又最纯粹的梦想,无限热情的拥抱、放大、膨胀到不真实,最后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的一路幻灭过程。

然后他自己的人生,也如他的预言,重复了这个历程。

就像世上一切明知道梦想的虚空,还是没法回头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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