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注意到他,还是在大四即将毕业时的篝火晚会,大家轮流表演节目,当然就和每个人所经历过的一样,绝大多数表演都是车祸现场,除了少数人讲个蹩脚的笑话草草了事,大多都是用近乎撕碎你忍耐极限的声音,唱一首你明明很熟悉却完全像没听过一样的歌曲。当他在大概是同宿舍男生的起哄声中站起来时,我才惊讶的发觉班里还有这么一个人。四年了,他之于我就如同是空气,也许就在同一间教室里上课,也许就在同一个食堂里吃饭,也许就在图书馆同一层里发呆,可我从来没有意识到他的存在,从名字到到长相都是完全陌生的,我不知道该检讨的是他还是我。
我记得那一刻,他的神情及其窘迫,脸扭曲的就像毕加索画笔下的人物,说实话,根据之前车祸死难者们的表现,我当时对他不抱任何希望,只是祈求老天能给我一个调节音量的旋钮,让我把这个世界静音。他糗在那里大概五秒钟,然后向我们班女生的大众情人借他不远万里烧包背来的吉他。我嘴里嘟囔着这是不仅要毁一首歌还要毁一样乐器的节奏,心里却不由滋生出一点小期待,这样一个隐形人,原来还会弹吉他。
我生命中听到他开口讲的第一句话,就惊到我了,他说他要唱一首草莓救星的《瘟疫青年》,身边的女孩子都在窃窃讨论着,什么草没就行,什么文艺青年,我才猛地发觉原来我听的歌如此小众,这首几年前的老歌我很喜欢,周围却没人知道。然后我开始替草莓救星、替《瘟疫青年》紧张,希望这首歌不要被毁,同时,很奇怪的,我也开始替他紧张,希望他能唱好,毕竟难得有人和我听一样的歌,而且是一首裹着我中学时青春迷梦的歌。
就像所有童话故事和励志电影中的逆袭情节一样,琴声一响起,就压制住了嘈杂的私语声,嗓音一开,就聚拢了所有人的目光。他唱的很出色,琴弹的也很出色,一首如此甜腻腻的女声小清新,他唱出来竟然没有一丝违和感,听着非常舒服。他就站在篝火旁唱着他的歌,没有摇头晃脑,没有踮脚抖腿,没有扭捏作态,只有手和口还有喉结在动,就那么静静的站着弹着唱着。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站的里篝火太近,他唱歌时,我看到他在发光。
晚会之后,我和他开始有了交集。毕业季总是有演不完的离愁别绪,没完没了的喝酒、痛苦、表白和分手,而我和他,只是聊着音乐。我和他彼此都在感叹,原来我们的喜好竟然那么一致,都有那种百转千回觅知音、蓦然回首、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的感觉。
背对背倚坐在柳树下,我莫名提起《爱与奇异果》这首歌,没料到他竟然飞奔回宿舍,然后扛着琴回来,汗流浃背的为我唱了一遍。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提起这首歌,同样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那么努力的把这首歌唱给我听,还有,我更不知道当时的滋味,那到底是不是爱情。
也许文艺青年做久了,会更痴迷这种朦胧暧昧的距离,也可能是转眼将至的天各一方,让人多生几分怯懦。我们就只聊音乐,一直聊到毕业,一直聊到分别,我们像是冥冥中约好了一样,除了音乐只字不提。我猜,也许是我们都怕,怕那一口咬下之后,尝到的是苦涩。
离开校园,我选择留在这个城市,而他,不知去了哪里。他只是录了一曲清唱的《爱与奇异果》在我的手机里,而我的心里,除了他的歌声,还有真正与他相识的短短两个多月里,他一个又一个的剪影。也许,这就足够了。也许,这才更甜。
我一次又一次的挤招聘会,一次又一次疯狂投简历,一次又一次碰壁。每当夜晚躲在寒酸逼仄的小屋里想要哭泣的时候,拿出手机听一遍他的歌声,好像天又晴了。我猜,他在我生命中的一闪而过,说不定就是要告诉我,世界是如此奇妙,缘分是如此机巧,只要你咬下去,说不定哪颗味蕾,就会尝到幸福的味道。
一天,他突然打电话给我。听到他声音的那一刻,我花光了所有力气才忍住了眼泪。他说他买了两张好妹妹乐队演唱会的门票,问我要不要来找他。我艰难的控制自己的音调,用自认为足够亲切而平和的声音告诉他好的。挂掉电话,我已泣不成声,泪水像一个个跃动的音符,连成那一段我最熟悉的乐曲。我去,我这就去找你,我一定会勇敢的咬下那一口,否则我这辈子都不会知道,那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种滋味。
果然,人生真的就像奇异果,你不用力咬下去,永远无法知道味觉如何。刚走下火车,我就被他直接带进了一个传销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