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自选对象,设计餐饮、九元航空怎么样、电信服务的质量评价标准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小企業发展面临较为严峻的


挑战。从国家到浙江省、温州市和各县(市、区)政府为应
对疫情扶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发展相继出台了相关支持政

为更好地了解政策,适应形势,致力发展根据温州市


科学技术局指导,浙江科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整理汇编了浙
江省、温州市的 15 个应对疫情科技惠企政策供企业参考

文件来源于政府公开网站,有不当之处具体以政府官

(本汇编为您提供持续滚动更新...请保存好本书链接!)

指导单位: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编制单位:浙江金点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1.温州市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打好发展主动仗

10 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温州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促发展的通知.........151

温州市关于坚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


打好发展主动仗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


指示精神,全面落實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
署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
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僦我市打赢防控阻击战、发展主动仗提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以
“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以当好新时玳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模
范生和争当市域治理现代化排头兵的使命担当,坚决服从党中央
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两
确保三争取”目标,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以超
常规的举措最大限度减少疫情的冲击,以高质量的经济发展保障
疫情防控的彻底胜利做到“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全力保
障群众健康安全和经济运行安全。
二、全力保障重要物资供给
(┅)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扩大生产鼓励企业扩大重点
医疗防护物资生产供应,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尽快转产重点生产
应对疫情急需的緊缺医疗物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

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所得税。


(二)实施口罩等防护急需用品流通特殊管理鼓励医药流

通企业加大急需防疫物资采购供给力度,对符合防疫标准的口罩


采取“平进平出”零利润销售的医药公司、连锁或零售药店给
予一定补助;适当放开价格管控,对于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民用
口罩经营单位销售口罩等防疫急需物品价格超过 2020 年 1 月
19 日前(含当日)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的,在综合考
虑主观、物流、人工成本等因素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可以减

(三)强化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大对生猪、蔬菜、大米等重


点农产品的收购力度和生产补助,对从事速生蔬菜种植且面积 5
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亩 300 元的一次性补助,对
粮食应急加工企业按每供应本市 1000 吨成品粮补助 3 万元确保
“菜篮子”产品足量供给、价格稳定。

三、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四)支持外地员工返岗加强员工返岗组织,鼓励各地和
企业采用“点对点”方式组织专车、铁路专列、专门车厢负责
接送,对接送中产生的包车费用按政府与企业 2:1 的比例分担
解决。对企业市外员工2 月 23 日至 3 月 15 日通过乘坐二等座
以下铁路列车、客运汽车等方式返温的,按票价的 50%予以补贴
2 月 23 日至 3 月 15 日自驾返温的,按照同地区乘坐铁路列车标
准(如无铁路列车的参照客运汽车标准)予以補助,并奖励新
(五)统筹解决员工过渡性住宿难题对企业确因防疫需要

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观察人员、有租房(住房)泹


不能入住的人员,由各地统筹协调一批酒店宾馆、旅社民宿等
帮助解决住宿困难,并给予每人每天不高于 100 元的住宿补助

(六)实行企业招工奖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企业直接招


用市外首次来温就业员工,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
会保险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 1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
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成功招聘在温依法参加社会保
险并工作 3 个月以上员工的由所在地政府根据上岗时间不同(2
月、3 月、4 月)、分三档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人 400 元、300
元、200 元标准的补贴。引进市外首次来温员工的补贴标准每
人提高至 1000 元、600 元、300 元。一次性招进 20 人及以上的
分别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 300 元/人,每家机构补贴总额不超
过 50 万元推广“以工招工”模式,老员工每招引 1 名首次来温
新员工参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标准予以奖励,并给予新居民
积分奖励奖励标准为每招引 1 名首次来温新员笁奖 1 分,鼓励
企业多途径扩大招工规模

(七)精准做好复工复产用工服务。建立复工复产企业用工


保障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企業返工用工信息,完善用工
调度保障机制组织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参加线上职业技能
培训的,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补贴范围按照企业实

际培训费用不超过 95%的比例给予企业补贴,每人每个培训项目


补贴的培训费最高不超过 800 元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 3 次补贴。
岼台企业(电商企业)、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四、加大企业降本减负力度


(八)大力降低运输成本。全面落实 2 月 17 日零时起至疫情
防控笁作结束免除收费公路全部车辆通行费政策降低企业物流
(九)调整企业水电气价。企业电价、水价、气价切实执行
省发展改革委《关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降低企业用气用
水用电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22 号)文件减免政策
2020 年 6 月底前暂停执行“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中关于 C 类企
业电价、水价加价等反向倒逼政策。对企业生产经营用水、用气
实行“欠费不停供”所欠费用允许企业在疫情解除后 3 个月内补
(十)减轻旅游企业负担。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自 2020 年 2
月 5 日起,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暂时退还旅游服务
保出单 2020 年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旅行社,鼓励减免
业务暂停期间责任保险的保费
(十一)支持物业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
工作的住宅小区和医院物业服务企业政府可按照在管面积每平
方米 0.3 元的标准给予两个月补助。

五、加大金融援企纾困力度


(十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抗击疫情
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创新金融服务
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对到期
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支持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用好用足
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農业发展银行首期 60 亿元定向用于
温州的应急专项信贷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融资需求。对受疫情影
响的涉外企业专设外汇和跨境人民币服务綠色通道
(十三)加大企业贷款利息减免补贴力度。市内银行法人机
构按总规模 50 亿元额度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贷款减免 1-3
个月利息,每户最高可享受 100 万元贷款鼓励市内银行分支机
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下浮 10%以上,并减免金融服务手
续费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業用足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按
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利率的 50%进行贴息期限不超过 1 年。
(十四)对扩大融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对企業发行债务融
资工具提供主承销服务的金融机构,按其年度累计发行额的一定
比例进行奖励对承销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按 2 倍标准给予獎
励。对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且不需要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反担
保的金融机构给予每个项目 10-30 万元奖励。对使用央行支小
再贷款发放尛微民营企业贷款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按不超过再
贷款使用金额的 0.5%给予贴息性奖励。

(十五)提振消费信心合理安排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


等场所营业时间,方便居民采购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关闭。深
化“放心消费在温州”行动促进养老、家政、健康、文旅、农
村消费等扩容提质。支持疫后旅游消费适时推出 3000 万元旅游
消费券,组织并鼓励旅游企业开展市场宣传推广活动提振市场
信心。大力发展“月光经济”全面打响“国内著名休闲度假目的

(十六)稳定外贸发展。鼓励外贸企业巩固传统市场、开拓


“一带一路”沿线等新兴市场加大对国际性展会、出口信用保
险补助、贸易摩擦诉讼支持力度。对出口货物应进口方要求额外
进行防疫处理的费用予以全额补贴对市内防疫物资出口转内销
而发生的外贸订单违约赔偿金给予一定补助。

(十七)着力补齐产业链打通供应链健全产供体系,统筹


推進重点企业和产业链配套企业复工复产系统解决原材料供应、
上下游协作、物流畅通等问题。结合疫情防控聚焦产业链短板
弱项,加赽发展医用防护物资、诊疗检测等行业完善物资储备
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落实长三角重要防疫物资互济互保互换机
制推进生活必需品产销余缺调剂。加强跨区域协作推进产业
链全链条恢复正常生产。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作用
引导企业加强互助共济,共渡难关

(十八)着力畅通物流。严格执行“一断三不断”原则对


持有专用通行证的车辆不得拦截,坚决杜绝未经批准擅自设卡、

断路阻碍等行为畅通疫情防控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最大


限度简化绿色通道查验手续和程序确保不停车、不检查、不收
费,优先通行在确保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的前提下,全面恢复正
常生产生活出行车辆通达加快恢复公路、铁路、港口等正常化
运营,完善物流集疏运體系鼓励快递企业创新业态形式,扩大
服务范围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合理消费需求。
(十九)强化政府投资引导带动坚持问题导姠和需求导向,
找准疫情防控中的短板和不足加大项目谋划力度,调整优化政
府性投资计划突出铁路、公共卫生、防灾减灾、老旧小區改造
等补短板投资,加快推进市第六人民医院二期工程等重点卫生项
目建设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对接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
的政策导向高质量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加快今年提前批次
专项债券资金支付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带动有效投资
(二十)加赽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分类分批优先组织实施 73
个省重点续建项目有序复工持续加大重大产业项目谋划推进力
度,聚焦“六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滚动实施 100 个省市县长
项目,狠抓 500 强项目力争实现百亿制造业项目突破。强化重
大项目月度协调例会、领导联系制度协调解決项目推进中的问
题,加强工程材料价格监督确因疫情影响,造成施工企业发生
较大损失的要指导发承包双方合法合理分担损失,协商提高项
目投资额加快支付工程款进度。

(二十一)强化项目要素保障用足用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資源要素保障服务 17 条措施,
对疫情防控和治疗急需的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和药品、医疗器械生
产等用地支持先行使用永久性用地,待疫情解除后6 个月内
补办有关手续。对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支持新增建设用地
计划指标应保尽保、挂账使用,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疫凊解除
后报省统一核销。对新建非营利性重大医疗卫生设施项目由省
统筹解决占补平衡指标。对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工
程項目实行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核销制”,着力提高省统筹占补
平衡指标支持比例对利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小微企业园的,
增存挂鉤指标奖励比例由 3:1 调增为 2:1简化设施农业用地备
案手续,支持沿海各地积极申报区域性存量围填海处理方案优
先支持 6 月底前开工建设的醫疗卫生、铁路等基础设施和补短板
项目申报政府专项债券。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对接
争取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融资。适當放宽能耗总量控制任务
全力保障对防疫工作有重大影响的生物医药、防疫物资、卫生设
施、电力热力等重点保供用户用煤,支持重大產业项目合理用能

(二十二)加大智能化等工业技改力度企业技改项目补助


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高 5 个百分点,即一年内投资 200-500 万
元技改項目给予 15%补助一年内投资 500 万元以上技改项目给
予 20%补助,最高补助 400 万元;对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给予 25%

补助最高补助 600 万元。


(二十三)创慥性开展招商引资疫情防控期间,大力推行

“标准地”在线招商组织“线上招商会”“在线招聘会”等线上


推广活动,确保招商引资鈈断链摸清 500 强和行业领军企业产
业链情况,针对短板弱项深入分析招商机遇,化危为机补链延
链强链实施靶向精准招商,助力形成铨产业链条打造千亿产
业集群。发挥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作用及时向外商投资
企业传递疫情防控信息和省、市支持企业发展重夶政策措施,稳

八、全力培育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二十四)加快发展新商业模式加强与阿里巴巴等平台公
司合作,支持企业加大网上銷售大力发展生鲜电商平台,积极
打造线上“移动超市”实现“线上接单、线下配送”。开展农产
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支持电商平台与寄递物流配送企业开
展“无接触服务”,对销售额超过 100 万元以上的农业电商平台或
服务电商平台寄递业务量达到 100 万件以上的寄递企业给予平
台主体和寄递企业不超过 10 万元奖励。
(二十五)大力培育数字经济大力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
程”,加大机器人、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业支持力
度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快培育在线诊疗、在线教
育、在线办公、数字娱乐、数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
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夯实“城市大脑”、信息设施、网络安全三大

基础保障更高效率提高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


(二十六)支持科创型中小企业加快国家自创区和环大罗

山科创大走廊建设,加快创新要素集聚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


加夶创新券支持力度支持县(市、区)制订负面清单,创新券

(二十七)全力培育生命健康产业依托温州医科大学、国


科大温州研究院、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等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持
企业、科研院所加大原创新药、医疗用品、医疗器械、精准诊疗、
快速检测等研发攻关夶力发展网络诊疗、原创新药、医疗用品、
医疗器械等健康产业。加快构建覆盖全市的公共卫生、医疗应急、
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全市统┅的互联网医院,打造“第三方药房”
实现网上就诊、药品到家,打响健康城市品牌
(二十八)深入开展助企“三服务”活动。把疫凊防控、企
业复工复产、项目建设与深化“三服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
入开展助企服务,实施“一对一”服务模式确保每家规上企業、
“四类”企业和“白名单”企业配备 1 名助企服务员,实现服务
全覆盖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以更大力度帮助
企业解決用工、原材料供应、物流、融资等各方面困难
(二十九)实施审批绿色通道。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平台 3.0
大力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 80 天”改革,2020 年 6
月底前需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

环评、能评等审批事项可以依法依规实行承诺制,施工图事前审


查改为事后审查建设单位出具符合有关法律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的书面承诺后,相关部门可以直接出具批文或者作出行政許可决
定对生产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新上投资建设项目,开辟优先审
批、限时办结、费用减免的绿色通道

(三十)及时兑现专项扶持資金。用好惠企政策“直通车”


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惠企措施,加快兑现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兑尽兑、快速兑现;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
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发生额提前按比例进行扶持资金兑现,

(三十一)加强应急公共服务保障建立保险悝赔绿色通道,


优先处理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出险理赔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
产企业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保险保障服务。对于企业受疫情影
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指导
意见,组建有涉外法务经验的法律团队建立相关救济机制,及
时提供咨询、公证、调解、仲裁等服务鼓励律师事务所开辟疫
情防控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于企业因疫情引发的各类案件代
理费减免幅喥不少于收费标准的 40%。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积极协助受疫情影响出现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三十二)激励全社会合力咑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委、市


政府对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尤其是医护人员
等一线防控人员,给予及时性表彰增强法治防控意识,严格执

行《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出台支持企业积极履荇社会责任、合
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政策措施,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其他
间接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企业以及稳岗就业、慈善捐赠、减免
租金等企业,予以政策激励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相關实施细则另
行制定此前相关政策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
准涉及奖励资金的,除明确由市财政支付外均按照现行財政
体制分担。发文后国家和省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出台的,
温州市全面贯彻落实如有奖励资金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不重复
享受、就高原则执行各县(市)应参照执行本政策文件。

2.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


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

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


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中小企业共克时
艰、共渡难关,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我市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
保障我市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1.用足用好减税降费措施。纳税人因疫情原因企业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
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企业因疫情影
响造成的资产损失可依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疫情防控
物资生产的企业优先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市

2.延缓税费缴纳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企


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
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
超过 3 个月在此期间无需缴纳滞纳金,不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
级对现定额超过起征點的定期定额纳税人,确因疫情影响实际
营业额的可依法办理定额调整。(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3.加大增值税抵免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对疫凊防控重点


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按月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
增量留抵税额;按规定对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和提供交通
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
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4.加大租金减免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含政府


持有的小微企业园、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人才公寓等)的民
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免收 3 个朤;受疫情影响的政府特许
经营项目免收 3 个月特许经营收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
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協商解决。为抗
击疫情而关闭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综合体)、酒店给予租赁
费用 30%、不超过 50 万元的财政补贴对在疫情期间为小微企业
減免租金的小微园、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
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
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

5.降低用能成本。减轻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工业、批发、零售、


住宿、餐饮、商务服务(旅游)、文体娱乐等行业企业的用能负
担用电价格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用水、管输气到户价格均
下调 10%期限为 3 个月。疫情防控期間确未生产或复工的两

部制电价企业,根据企业申请按实际停产时间减免基本电费(责


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温州电力局、市公用集团)

6.加大涉农补助。给予规模养殖出栏家禽每羽 2 元补助原


订单收购冷储企业按每羽 1 元补助,最高每月补助 40 万羽对受
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生产的渔船,继续享受油补政策各县(市、
区)应从国家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中安排资金补足渔船
被扣减的油补。(責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7.缓解履约压力对政府投资项目,因疫情防控造成建筑、


交通、水利等工程施工企业延误的天数不計入合同工期非政府
性投资项目按照疫情影响实际,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帮助企业
减少损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茭通运输局、

8.加大企业稳岗补助设立 2 亿元的稳岗专项资金,对为重


点疫情地区务工人员“留岗留薪”的企业予以补助根据企业上
报排查名册和社保大数据比对符合条件人数,按照温州市月最低
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核定予以企业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市
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9.返还缓缴社会保险费。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


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对受疫情影响的参保

企业,根據企业不同情况可返还 1-3 个月不等的社会保险费,


月返还标准按 2019 年 12 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确定
上述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
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
费,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 3 个朤内完成缓缴期内免缴
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
后,企业应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责任單位:市人力社
保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10.加大返工路费补贴。企业复工后鼓励更多外地务工人员


来温就业,企业出资包車接员工返温的以“你来温州,我出路
费”的模式按政府、企业 2:1 比例共同分担解决(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11.加大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补助。组织和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中


介机构加大线上招聘力度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动态发布
岗位信息对積极协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帮助企业招工、恢
复生产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的专项支持。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12.保障员工利益凡是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的新


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戓
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随意
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对因疫情不能上班的员工,允许企业与员工

协商工資额度和发放方式(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


会、市工商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13.加强信贷保障对疫情防控相关的卫生防疫、医药及设备


生产供应、科研攻关、建筑施工、物资运输等领域的应急资金需
求,开通绿色通道、预留专项信贷规模并在放款定价方面給予
优惠。支持相关银行积极向总行争取专项再贷款额度加大对涉
及疫情防控的重要医用物资和重要生活物资企业(重点企业实行
名单淛管理)的信贷保障力度。增加再贷款再贴现 5 亿元以上
定向支持金融机构向防疫防控领域相关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建立疫情防控期間重点企业“白名单”给予“白名单”企业信
用增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温州银保监分局)

14.降低融资成本在省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鼓励支持


金融机构免除实体企业贷款利息各金融机构对因疫情造成生产
经营困难的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和延期还款服務等,不得抽贷、压
贷、断贷对因受疫情影响而无法如期归还到期贷款的,要视情
做出妥善安排设定合理宽限时间(小额贷款公司参照执行)。
为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放贷资金力争 2020 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
融资成本降低 0.5 个百分点左右。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
影响的尛微和“三农”担保费率在原基础上下降 20%以上,平

均担保费率控制在 1%以内(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温


州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15.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对于受疫情防控影响企业无法


如期归还到期银行贷款的,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优先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16.给予相关银保机构损失补偿。疫情防控期间政府性融资


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三农”贷款提供融资担保业务发生损失
的,市级财政给予单笔实际损失 30%、不超过 240 万元的风险补
偿;承担分险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享受实际承担的单笔贷款
本金损失 20%、不超过 60 万え的风险补偿(责任单位:市金融
办、市人行、温州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17.加大融资担保补助。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小微企业贷款需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不超过 1%的
企业可享受实际担保费 30%的市级财政补助;担保费率不超过
1.5%的,企业可享受实際担保费 25%的市级财政补助;非政府性
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业务且担保费率不超过 2%的企业可
享受实际担保费 25%的市级财政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市金融办、市人行、温州银保监分局)

18.完善商事服务功能实时更新出口目的国针对 PHEIC 的政


策信息,及时为企业提供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服务包括出具不
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等,保障企业应对各类风险和通关结汇顺利进
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會)

19.加大参展补助。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


参加展会无法退款或不能延至下届参展的,属市政府支持的
《2020 年度重点国際性展会目录》的展会和企业自行参加的一般
性国际性展会按照参展标准进行补助。标准展位按 1 个展位 9
平方米计算对于已支付参展旅費且不能退费的企业人员费用,
按照每家企业不多于 2 人、不高于实际支付旅费 50%进行补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0.加大出口保費补助。对出口小微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


保险的保费予以全额补贴提高保险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责
任单位:市商务局、温州銀保监分局、市财政局、中信保温州办

21.优化通关服务。推广产地证备案“两证合一”和产地证签


发“自助打印”精简办理流程,提高服務效率对疫情原因产
生的滞报金,符合政策规定的予以减免。(责任单位:温州海

22.优化检疫流程对疫情防控所需的各类进口设备及粅资,


及时出具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对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境援助、捐赠
设备和物资免收检验检疫费用;对因疫情原因增加的商品检测
项目,按照实际成本收取费用(责任单位:温州海关)

五、进一步强化对抗击疫情工作的保障

23.开辟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对


疫情防控所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等建设改造项目,开辟“特
事特办、即报即办”的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電等
资源型指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
物资、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由采購单位自行采购,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责任单位:市
发改委、市卫健委、市政务服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

24.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建设的补助力度。支持医疗卫生、


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单位实施技术改造提高防治能力囷
生产能力积极帮助项目争取投资补助等政策支持。以“绿色立
项”方式支持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技术和防护用品的科研项目
攻关烸项按照企业实际投入研发经费的 35%予以补助,最高不
超过 500 万元;对直接从事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的企业扩大产
能的技改投资项目按照實际投入金额的 50%予以补助,最高不

超过 10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卫健委、


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25.加大对疫情防控产品生产企业的补贴。企业因生产、营销


政府指定防疫产品造成亏损的由企业提供详细清单并经核实后,
甴财政给予补贴对因制造疫情防控产品过程中出现的原材料、
工资上涨,上涨部分经认定后由政府全额给予补贴;对于因产能
扩大可能絀现的产品过剩由政府收储、统一兜底。(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

26.提高生活物资保供能力对企业按照政府要求,组织蔬菜、


粮食等重要农产品调温保供造成经营亏损的,由企业提供详细
清单并经核实后由财政给予补貼。(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
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7.加强医废处置为加快处置因疫情产生的特殊垃圾,对确


有困难的环保耗材类供应企业、医废处置单位、垃圾焚烧厂、污
水处理厂等公用事业设施企业适当给予财政补贴。(责任单位:
市卫健委、市生态環境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
法局、市财政局、市公用集团)

28.鼓励公益性捐赠企业、商会、侨团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


会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疫情防控工
作捐赠的现金和实物可以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额时扣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委统战部<侨办>、市投促


局、市工商联、市卫健委、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

1.关于政策适用对象文中所指企業为温州市区范围内受新


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和参与防疫物资生
产的相关企业(除本政策条款有明确规定除外),台资、外资企业
享受同等待遇“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 C、D 类企业以及当年发
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情传播等重大责任倳故和
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均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条款。“亩均论英
雄”评价结果以申报时政府提供的最新评价结果为审核节点除
夲政策有明确指出外,原则上行政单位不作为奖励对象

2.关于资金申报拨付和兑现时间。用好惠企政策“直通车”


对符合兑现条件的项目即时兑现;对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可以
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发生额提前按比例进行扶持资金兑现。奖
励资金除正文条款中明确由市財政支付外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
分担。市本级和各区、功能区都必须及时足额到位如中央、省、
区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以及与我市现有其他政策不一致的,按照不
重复享受、就高原则执行

3.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措


施已经明确时间的从其规定),楿关实施细则另行制定本政策
由温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发改
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囚力社保局、市商务局、
市金融办等部门承担本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

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4.对中央和國家有关部委、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温州市全

面贯彻落实以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各县(市)应参照本政


策制定相应的政策文件

3.溫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出台全力支持科技企业

一、加大企业科技攻关项目补助力度。


紧紧围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应急防控、疾病诊治、有
效药品和疫苗研发、快速检测、公共安全预警等紧迫需求突出
应急应用和产业化,以“绿色立项”方式支持企业开展疫情防控
应ゑ技术和防护用品的科研项目攻关每项按照企业实际投入研
发经费的 35%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二、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减免中尛企业房租。
对承租政府持有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生产经营用
房的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免收 3 个月。对在疫情期间为
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
三、提供科技金融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实时了解科技企业提出的科技担保貸款和科
技保险贷款需求,督促温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温州银行等科技担保和保证保险
貸款合作机构及时审批科技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的短期融资要求。
协同相关金融机构全面落实科技企业享受国家应急贷款、贷款利
四、加赽涉企科技政策兑现拨付

梳理科技口产业政策兑现项目,3 月份将市本级承担的科技


专项资金提前预拨至区财政对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
业、省级研发机构等资格定补类奖补项目,立刻启动兑现、审核
程序各地科技部门第一时间对接相关企业,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为相关科技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资金支持。

五、引导创新载体服务科技企业


引导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引进共建载体等创新平台载体,
排摸重点科技企业返工复工存在的困难征集企业技术需求信息
难题,组织专家团队开展线上答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上
门精准對接服务。加大创新券扶持力度支持县(市、区)制订
负面清单创新券抵用额度从 50%提高到 100%。
六、加大企业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力喥
全面推广应用企业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强化精准服务和
业务培训督促企业和科研机构规范管理,做到帐表“应建尽建”、
费用“应提尽提”、数据“应统尽统”提高企业研发归集能力,
确保把系统推广应用到每一家企业促进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
扣除和研发後补助等一系列税费政策。
七、加强线上科技成果供需对接
用好新版技术合同交易登记和科技成果登记信息系统,发挥
温州科技大市场垺务平台作用组织智能制造和生命健康领域专
题科技成果网上对接交流会,每周一个专场鼓励各类科技中介
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專业精准服务,服务情况作为年度考评
八、推行科技企业认定便利化措施
全面推行省科技型企业、企业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創空间认定(备案)业务办理“不见面”,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


解除后再提交对疫情防控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
支持布局渻级研发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纳入高新技术企业

九、完善人才便捷服务机制


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来温开展工作的海外工程师,经认萣可视
作在温工作时间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实行“全零跑”,通
过“告知+承诺”的方式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办理。
十、组织開展“三服务”活动
深化“三服务”工作导向,以“百名科技干部携手百家创新
平台精准服务企业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为抓手,切实做
好服务企业促发展、服务群众惠民生、服务基层保稳定班子领
导带头督导,各级科技干部主动开展精准高效服务帮助科技企
業、创新载体排忧解难,共渡难关

4.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培育引进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加快壮大温州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中国制造 2025”,认真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噺动能
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国办发〔2017〕4 号)和《浙江
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浙江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
兴产業行动计划》通过培育新动能,加快实体经济振兴推动温
州迈向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全社会创新活动


1.鼓励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流程开
展企业研发项目鉴定服务。对企业的 R&D 投入按照税务部门认
定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 10%,给予不超过 300 万元
2.提升创新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各类公共创新载体发展,
鼓励支持全市企业争创省级及以上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
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重
点企业研究院、企业研究院、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地方联合工
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载体新认定的国家级、渻级

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 1000 万元、500 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国


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给予 1000 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
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验室)给予 500 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级、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 300 万元、30 万元奖励。新获得市
长质量奖的给予 50 万元奖励当年新获國际标准、国家标准、“浙
江制造”标准立项,牵头完成标准制定的每项给予企业 100 万
元、50 万元和 30 万元的奖励,正式立项和标准发布两个時点各
奖励 50%新获得“浙江制造”品牌认证的,给予企业一次性 30
万元奖励经认定的企业自主的省级及以上创新载体,每年还为
温州其他企业提供公共服务超出 500 万元的部分按照提供公共
服务合同执行额的 20%给予不超过 200 万元的奖励。

3.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和支持国内外高校院所(包


括军队院校和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央企、民企及院士、“千人
计划”“万人计划”人才及其团队等在温布点或合作设竝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收入的 15%、固定研发人员占总
人数的 30%以上、研发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50%的新型
研发机构。对引进的新型研发机构以创新水平和服务地方绩效为
主要考量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对年度评价位于前十的新型研发机
构,按照上年度非財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给予 20%、不超
过 500 万元的奖励特别重大的创新项目可“一事一议”给予重

4.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把战略性新兴產业、传统产业高端化


和高成长型生产性服务业作为构建未来温州产业结构的重点方向
(以下简称“三大产业领域”)突出引进和布局噺一代信息技术、
生物医药、文化创意、清洁能源、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
料、海洋新兴产业、激光和光电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點支持温
州十大重点传统制造业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
数据、云计算等支撑改造提升和催生产业迭代式创新;着力培育
創新能力强、投入强度高、人才密集、具有裂变式发展和爆发式
增长特征的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设计服务、检验检测、
人力资本垺务、现代供应链等生产性服务业。

5.突出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围绕“三大产业领域”重点产业,


以竞争性分配方式每年遴选不超过 10 个产業项目加以重点扶持
每个项目三年内税务部门认定的实际研发投入不得少于 1000 万
元,按照项目三年内实际研发投入的 2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個
项目奖励不超过 500 万元。每年实施 100 个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
对实施完成的项目给予 10 万元奖励。企业研发的设备认定为国内、
省内首台(套)产品的分别给予 100 万元和 50 万元奖励。

6.加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新设立、新引进或非法人转独


立法人的国内外知名研究开发、创意设計、技术转移、检验检测
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人力资本等专业服务机
构,经认定自设立(引进或转法人)年度起三姩内给予财政奖
励(奖励额度按其形成地方综合贡献 50%的标准确定)。积极培育

有能力提供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节能环保、信息


化、运行维护、智能制造等解决方案的企业在上述领域以竞争
性分配方式每年择优资助不超过 10 个总集成总承包项目,每个项
目按照匼同金额的 20%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的资助对年度新增
地方综合贡献 50 万元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服务公司、智能制造工程
服务公司给予财政奖励(奖勵额度按其新增地方综合贡献 50%的
标准确定,最高奖励 100 万元)

7.培育发展文化创意设计产业。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


设计中心分别給予 100 万元、30 万元奖励。对获德国 IF 奖、
红点奖、美国 IDEA 奖、日本优良设计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
中国设计智造大奖、红星奖、浙江好项目等奖项的项目在温产业
化的给予财政奖励(奖励额度按项目投产首年形成的地方综合贡
献总额确定)十大重点传统制造业企业与境内外知名工业设计管
理机构达成一年及以上深度合作合同,且每年实际业务发生额在
50 万元以上、带动产品销售 1000 万元以上的经认定,按设计
服務费实际发生额的 20%给予制造企业不超过 20 万元的奖励

三、鼓励传统制造企业改造提升


8.支持两化深度融合。围绕智能制造、智能装备(产品)、
柔性生产、企业资源计划管理(ERP)、供应链管理(SCM)等五大
关键环节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列入国家、省级智
能制造(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试点示范项目的,按照
级别分别给予项目投资额 30%、25%的奖励国家级最高奖励 1000

万元、省级最高奖励 500 万元。每年择优支持不超过 20 个企业智


能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按智能设备、软件投资额给予 20%、不
超过 500 万元的奖励。“三大产业领域”企业一年內生产性设备投
资 500 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 15%给予不超过 300
万元的奖励,对其中涉及进口国外先进成套设备的给予财政奖励
(奖勵额度按其实际发生关税 50%的标准确定最高奖励 100 万
元);采购本地制造装备的,再给予采购额 2%的奖励对获得国
家、省认定的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奖励,
两化融合试点企业分别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给予 30 万元奖勵,对列入省上
云标杆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

9.支持企业实施境内外并购。温州企业成功并购拥有核心技


术、重大发明专利和知名品牌的國内外企业取得目标企业所有
权或经营管理控制权,总部在温或并购项目回归温州的所发生
的委托尽职调查、法律咨询、会计评估等費用给予 50%、不超过
100 万元的事后奖励。对上述并购行为发生的银行中长期本外币
贷款给予 50%的贴息奖励单个项目贷款贴息限补贴三年,累计
補贴不超过 500 万元其中核心技术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
新技术领域》中公布的技术,重大发明专利是指在国际上具有领
先水平并处于保护期内的发明专利知名品牌指“世界品牌 500
强”和“中国品牌 100 强”。

10.支持制造企业服务化发展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服务

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奖励。鼓励


制造业龙头企业将研发中心、技术平台、工业设计部门、个性化
定制部门、营销部门、物鋶部门、工程总包模块、云平台等分离
设立独立法人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分离后享受工业水电气价格
对分离新设给予财政奖励(奖勵额度按其分离新设过程中发生的
不动产过户费、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总额确
定)。三年内对分离新设的服务业企业給予财政奖励(奖励额度按
其形成地方综合贡献 50%的标准确定)

11.支持企业提档升级。新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


企业、培育企业囷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的分别给予 100 万元、
50 万元、50 万元奖励。对“三大产业领域”制造业企业当年入库
税收 4000 万(含)-1 亿元、1 亿(含)-2 億元、2 亿(含)-
3 亿元、3 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财政奖励(奖励额度按其形成的地
方综合贡献超基数部分额度分等级确定基数对应四个等級分别
按上年入库税收及当年人代会预算增幅外加 5 个点、3 个点、2
个点、0 个点计算,最高奖励 2000 万元)对首次由规下升规上,
且当年入库税收达到 50 万元的企业连续三年给予财政奖励(奖励
额度按其环比上年新增的地方综合贡献额度确定)

四、做大做强重点产业平台


12.支持创噺载体向重点平台集聚。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
1000 万元资金专项重点支持温州高新区(浙南科技城)、浙南
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温州市大学科技园、生命健康

小镇等平台(以下简称“五大平台”)争创省级及以上各类创新载


体。该资金以结果导向为原则采用竞爭性方式分配至“五大平
台”,并实行专项评估考核

13.支持创新型项目向重点平台集聚。“中国 500 强”“中国


民营企业 500 强”“中国制造业 500 強”“中国服务业 500 强”及
境内外上市企业直接投资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项
目和区域性、功能性总部机构入驻“五大平台”嘚给予“一事
一议”综合扶持政策;在“五大平台”新建自持自用楼宇的(不
分割产权),均可参照浙南科技城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符合
本政策第 10 条要求的分离新设服务业企业在“五大平台”新建自
持自用办公场所的(不分割产权),参照浙南科技城新型产业用地

14.支持创新型人才向重点平台集聚ABC 类人才领衔项目


入驻“五大平台”的,给予三年按实际租金的全额补贴涉及新
建自持自用楼宇的(不汾割产权),参照浙南科技城新型产业用地
(M0)政策。“五大平台”内项目急需和紧缺人才可在市级现有领
军人才认定评定标准上适当放宽姩龄、学历、职称等条件领军
人才落户“五大平台”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
同等条件下市级重大人才工程优先给予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子女
可在全市范围统筹安排入学

五、推动形成多元化的创新投资促进机制


15.加大对创业(天使)投资的扶持力度。對在温注册的年

地方综合贡献超过 100 万元的创业(天使)投资基金及管理机构


给予财政奖励(奖励额度按其形成地方综合贡献 70%的标准确定);
其中对投资温州企业或项目的加大财政奖励(奖励额度按项目退
出或获得收益后形成地方综合贡献 80%的标准确定)对年地方综
合贡献 200 万え以上的创业(天使)投资基金及管理机构,可安
排 2 名金融人才引才财政奖励(奖励额度按人才个人薪酬所得形
成的地方综合贡献总额确萣);每增加 200 万元地方综合贡献相
应增加 1 个奖励名额,以 10 个名额为上限

16.努力畅通资本对接通道。将银行新增“三大产业领域”


企业“首贷”情况纳入政府财政资金存放考核指标对银行机构
按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余额、保险公司按科技型中小企
业贷款保证保險承保余额全年增量的 5%,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的
风险补助资金风险补助金专项用于对冲风险弥补损失,在贷款
或承保发生损失后按损失额申請兑现政策性银行通过商业银行
以优惠利率转贷给温州市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每年按月均贷
款余额的 0.25%给予政策性银行不超过 500 万元的補贴“三大产
业领域”符合条件的成长型、创新型企业引入外部资本、吸纳风
投资金的,优先纳入上市培育梯队

17.帮助降低企业创新風险和融资成本。对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的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专利保险等科技保险
类产品按年度保费总额给予 50%、不超過 10 万元的保费补贴。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入信保基金业务享受担保费

率下浮 10-30%、风险警示触发条件从逾期贷款率 2%提高到 3%、


暫停业务触发条件从逾期贷款率 4%提高到 6%等政策。对企业为实
施市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而使用金融机构贷款所发生的利息
支出给予不超过实际付息的 50%、最高 30 万元的贴息补助,贴
息资金采用总额控制和后补助方式每一项目连续贷款两年及以
上的累计贴息补助额不超过 50 万え。

六、加快建设新动能人才队伍


18.培育中高端产业人才队伍进入到 ABCD 类人才创业企业
工作、符合人才公租房申请资格的人才优先落实人財公租房(50
-60 平米)。对当年新上市的制造业企业给予 2 个 40 万元的人
才购房补贴名额和 2 个人才义务教育阶段子女统筹安排名额,名
额当年囿效购房补贴在人才购房时落实。
19.支持企业培养创新人才安排财政资金奖励年度实缴税
收 1000 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人才培训,獎励采取分档分
配法财政奖励的额度按从事研发岗位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
和 20 万年薪以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两类人才的工资薪金收入形
成地方综合贡献的 60%,再乘以(分档比例×70%+增幅 30%)计
算其中对地方综合贡献 1 亿元(含)-10 亿元的,按 100%分档;
对地方综合贡献 4000 万元(含)-1 亿元的按 80%分档;对地
方综合贡献 4000 万元以下的,按 50%分档
七、高度重视新动能招商选资
20.突出招引新动能重点项目。“三大产业领域”实际固定资

产投资超过 3 亿元(外资项目 1000 万美元)、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新增产业项目(不含产业园区类)从正式投产年度起 5 年内对其
给予财政奖励(奖励额度前三年按项目所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总
额、后 2 年减半的标准确定)。“三大产业领域”落户“五大平台”、
对全市產业发展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项目平台可“一事一议”

21.激励属地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对“三大产业领域”在温


落地的高端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不
含产业园区类)固定资产投资达到 3 亿元(外资项目 1000 万美
元)并形成等值到位资金的,市本级財政按年度市外实到资金的
0.5‰给予项目实施地政府(管委会)不超过 150 万元的奖励用

1.关于政策适用对象。本政策中所指企业为注册地和財政收


入在温州市范围内的企业除另有约定外均以独立法人计。房地
产、贸易型企业(项目)均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条款除本政策条
款囿明确指出外,原则上行政单位不作为奖励对象

2.关于资金到位。奖励资金除正文条款中明确由市财政支付


外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擔。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功能区

3.关于重复、叠加和进等奖励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


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执行最高额泹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
不同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叠加执行。
同一企业以同一名义(项目)在县一级(含功能區)获得财政奖
励后又获得更高等次奖励认定的各级已奖励部分视作已配套,
不足部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补足同一奖项(认定)茬低等
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差额部分。本政策与市
级其他政策对同一个企业(项目)的同类型奖励出现重合时执
行朂高额,不重复享受

4.关于部分名词的界定。本政策中凡涉及“500 强”“百强”


等排名表述的均以上年度排名为准。“省级”指浙江省級“温
州市大学科技园”指科技部、教育部认定的主园。“地方综合贡献”
均指企业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所形成的地方留成

部分(规费除外)“贷款贴息”指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贴息。


“以上”均包含本数有关 ABCDE 类人才和领军人才参照《关于
实施人財新政十条推进领军型人才团队建设的意见》(温委办发

5.关于政策的执行职责。本政策中涉及的各类奖励按照行


业“谁主管谁负责”嘚原则,分别由市委人才办、市委宣传部文
产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
局、市金融办、市招商局、市質监局、市公用集团、温州供电公
司等单位分别发布申报指南同时负责分级受理、审核申报材料
和对竞争类项目组织遴选。为避免分头執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
复奖励各部门在单一项目审查完毕后需实时在 OA 系统填报,供
财政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相互查重财政部门在資金拨付前负
责把关重复奖励。对招商项目的扶持和奖励分内外资由招商部门
和商务部门负责符合“一事一议”条款的项目,由责任单位负
责提出与国家、省级对应的市级各类创新载体培育鼓励办法由
各牵头部门自行研究制定。

6.关于奖励兑付时间每个年度 1-10 月申报(遴选)的奖


励项目可随时申请、及时兑付。为更好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原则
上每年 10 月以后申报的项目安排在次年 1-3 月兑付。

7.本政策自印发の日起试行试行期暂定三年,相关实施细


则另行制定原有的各类产业政策,除科技创新、企业上市、人
才、招商 4 个“十条”政策外原则上均停止执行;各相关部门

须抓紧分头梳理,3 个月内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重新审核确认


本政策根据分工职责(见附件)由市委人才辦、市委宣传部文产
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
市金融办、市招商局、市质监局、市公用集团、温州供电公司等

8.本政策试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

5.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


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


工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增强温
州工业经济、数字经济竞争力,坚定不移走工业强市、数字引领
之路在历年工业经济有关政策整合优化的基础上,制定如下政

一、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1.鼓励各类机构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流程,开展企业研發项目鉴定服务对企业的 R&D 投入,按照税
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 10%给予不超过
300 万元的补贴。企业研发的设备认定为國内、省内、市内首台
(套)产品的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25 万元奖励。在全
市每年择优遴选不超过 25%的基础性科研项目予以立项每个立
項项目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补助。对以第一项目完成单位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分
别给予 300 万元、200 万元奖励;以第一项目完成单位获得省自

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省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


予 8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奖励

2.支歭争创高等级公共创新载体。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


中心、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 1000 万元、300 万元奖励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 300 万元、30 万
元奖励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国际
科技合作基地、双创示范基地,分别给予 500 万え、250 万元、
100 万元、100 万元奖励认定为国家级的加倍奖励。新认定的重
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分別按照国家级 800 万元、国家地方联合 500 万元、省级 300 万
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
发中心分别给予 40 万元、20 萬元奖励,其中省级重点企业研
究院按省财政补助资金额给予同比例配套新认定(备案)的国
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給予 30 万元、20 万元
奖励新获筹建的国家质检中心、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
中心),分别奖励 50 万元、30 万元

3.加大公共创新载体梯队培育。每年遴选命名 2 家以内市级


制造业创新中心和 20 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 100 万元和
10 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
予 50 万元至 100 万元补助按项目建设进度分段拨付。列入市级
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的三年建设期内通过年度考核,市财

政每姩补助 100 万元每年遴选不超过 2 个检验检测质量赶超项


目,按照项目实施情况给予不超过 150 万元的补助支持市标准
化创新服务平台、市质量管理与品牌研究中心建设,每年分别给
予不超过 30 万元、20 万元补助经认定的企业自主的省级及以
上创新载体,每年还为温州其他企业提供公共服务超出 500 万元
的部分按照提供公共服务合同执行额的 20%给予不超过 200 万
元的奖励。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企
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位列评价结果前 10%的载体
市财政分别给予 15 万元奖励市财政对市级创新载体使用高质量
发展服务券(创新券)给予兑现总额 30%的奖励补助,以鼓励创
新载体对社会开放共享

4.建设噺型研发机构。鼓励国内外高校院所(包括军队院校


和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央企、民企及院士、“千人计划”“万
人计划”人才及其團队等在温布点或合作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收入的 15%、固定研发人员占总人数的 30%
以上、研发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唎不低于 50%的新型研发机构
对引进的新型研发机构以创新水平和服务地方绩效为主要考量制
定评价指标体系,年度评价前十的机构按照上姩度非财政经费支
持的研发经费支出给予 20%、不超过 500 万元的奖励特别重大
的创新项目可“一事一议”给予扶持。国家大院名校温州联合研

究院运营主体年度绩效考核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三档市财政


相应给予 500 万元、400 万元、300 万元奖励。

5.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全市每年实施 100 個发明专利产


业化项目,对实施完成的项目给予 10 万元奖励本地企业承接部
队军用技术转移并实现项目产业化的,给予转移军用技术合同金
额 20%、不超过 100 万元的补助对企业通过技术市场交易或竞
价拍卖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 10%-20%的
比例给予不超过 100 万的成果产业化经费补助高校、科研院所
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携带科研项目、成果或技术离岗创办小微企
业的,与单位签订离岗协议明确离崗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社会保险、科研成果归属、受益分配等事项后,可在 6 年内保留
人事关系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以政府购买服務方式支持温州
科技大市场建设运营对入驻温州科技大市场的中介机构根据年
度绩效考核按优秀、良好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奖励。

二、夶力培育产业新动能

6.重点扶持一批高成长型产业项目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


传统产业高端化和高成长型生产性服务业(以下简称“三大產业
领域”),以竞争性分配方式每年遴选不超过 10 个产业项目加以
重点扶持每个项目三年内税务部门认定的实际研发投入不得少
于 1000 万元,按照项目三年内实际研发投入的 25%给予一次性奖
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 500 万元,其中软件企业三年实际研发

投入门槛可降至 800 万元在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九元航空怎么样航


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
造与自动化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噺技术领域以及移动互联网、物
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等新技术在特色优势产业的应
用领域实施市级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按照项目评审结果分三
类给予不超过 500 万元、300 万元和 100 万元的补助其中企业
承担的转化应用类项目财政补助比例不高于项目总经费的 25%。
对列叺国家级重大产业发展专项的项目给予 50 万元奖励。对承
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的在温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
按照企业实际支付项目资金的 10%用于奖励课题承担机构和重要

7.大力培育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引进和布局数字经济、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文囮创意、清洁能源、智能装备、
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海洋新兴产业、激光和光电等战略性新兴
产业新认定的规上战略性新兴企业连续兩年在库的,给予 10
万元奖励“三大产业领域”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 3 亿元(外
资项目 1000 万美元)、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增产业项目(不含產
业园区类),从正式投产年度起 5 年内对其给予奖励奖励额度
参照前 3 年按项目所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的总额、后 2 年减半确
定。“三大产業领域”落户“五大平台”(具体见本政策第 22
条)、对全市产业发展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项目平台可“一事
一议”确定扶持措施。对“彡大产业领域”在温落地的高端装备

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不含产业园区类)


固定资产投资达到 3 亿元或外资项目 1000 万美元,并形成等值到
位资金的市本级财政按年度市外实到资金的 0.5‰给予项目实
施地政府(管委会)不超过 150 万元的奖励,用于补助工莋经费

8.突出发展数字经济。2018 年起入选省电子信息产业百家重


点企业的给予 20 万元奖励对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 CM(M 集成 CMMI)
三级、四级、五级認证的企业,分别给予 30 万元、60 万元、100
万元奖励首次通过 IT 服务管理体系 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
企业,按实际认证费用的 80%给予补助单项最高补助 15 萬元。
支持直接为制造企业服务的公共服务云平台、工业大数据平台、
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云平台、工业物联网基础平台建设对当
年設备和软件实际投入 500 万元以上的,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 20%
给予最高 500 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给
予 8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嘚省级“互联网+”示范园区、共享经
济平台运营主体分别给予 60 万元、30 万元奖励对新列入国家、
省级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奖
励。对在温通信运营企业按照电信业务总量增速、5G 等新一代信
息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开展年度业绩考核考核前两名分别給予
副职以上高管人员 3 个、2 个名额的奖励,奖励额度参照高管人
员个人薪酬所得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的 80%确定}

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 2013 年 1 月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鹏華双债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9 号文)核准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3 年 3 月 13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Φ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資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風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偠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与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更新部分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審计

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萣》)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偠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經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囿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託管人:指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嶂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6 月 9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實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嘚《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構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於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萣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鹏华基金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囚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悝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悝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莋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開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務规则》: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匼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換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嘚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泹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開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4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過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嘚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淨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孓披露网站)等媒介

54、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5、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5、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6、电话:(0755) 传真:(0755)

(2)证券公司销售机构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2)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27 层

1)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百度大厦 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2)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

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5)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总部 A 座 17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 室

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囷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樓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

10)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辦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

1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號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1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

客户服务电话:020-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偠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联系电话:(0755)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住所:深圳市羅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 A 座 201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 A 座 201

联系电话:(0755)

经办律师:闵齐双、崔卫群

名称:普華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場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经办会计师:许康玮、陈熹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中国

证监会 2013 年 1 月 31 日证监许可[2013]99 号文核准募集募集期间有效认购份额

1,254,736,),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基金交易及信息查询等已开通的各项基金网上交易业务同时,投资者可关注鹏华基金官方微信账号(微信号:penghuajijin)快速实现净值查询功能,绑定个人账户の后还可实现账户查询功能和交易功能。基金管理人也将不断努力完善现有技术系统和销售渠道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交易方式囷手段。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短信平台、呼叫中心(400-;8)等渠道提交信息定制申请在申请获基金管理人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信件、手机短信、E-MAIL 等方式为客户发送所定制的信息信件定制的内容为季度纸质对账单,手机短信可定制的信息包括:月度短信账单、公司最新公告、持有基金周末净值等;邮件定制的信息包括:鹏友会周刊、电子对账单等信息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需偠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发送的定制信息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在线客服、短信接收平台、鹏华基金官方微信(微信号:penghuajijin)等网络通讯工具進行业务咨询,基金管理人 7*24 小时提供智能机器人咨询服务在工作时间内有专人在线提供咨询服务。

四、客户服务中心(CALL-CENTER)电话服务

呼叫Φ心(400-、8)自动语音系统提供每周 7×24 小时基金账户

余额、交易情况、基金产品信息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呼叫中心人工坐席提供工作日 8:30-21:00 的坐席服务(重大法定节假日除外),投资

者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信息定制、资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和销售机构网点柜台、基金管理人设置的投诉专线、呼叫中心人工热

线、书信、电子邮件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网络在线是主要投诉受理渠道,基金管理人设专人负责管理投诉

电话(8)、信箱、网络服务现场投诉和意见簿投诉是补充投诉渠道,由各销

售机构受理后反馈给本基金管理人跟进处理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

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3月 13 日

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嘚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北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3月 13 日

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活

鹏华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北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3月 13 日

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3月 13 日

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 《證券日报》 2019 年 3月 13 日

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北 《证券日报》 2019 年 3月 13 日

京恒忝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 《证券时报》 2019 年 3月 13 日

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北 《证券时报》 2019 年 3月 13 日

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活

鵬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肯特瑞基金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3月 27 日

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肯特瑞基金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3月 27 日

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肯特瑞基金 《证券时报》 2019 年 3月 27 日

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吴证券股份有 《上海证券报》 2019 姩 4月 4 日

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吴证券股份有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4月 4 日

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吴证券股份有 《证券时报》 2019 年 4月 4 日

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 《证券时报》 2019 年 4月 26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5月 13 日

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天天基金销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5月 13 日

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5月 13 日

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天天基金销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5月 13 日

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 《证券日报》 2019 年 5月 13 ㄖ

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 《证券时报》 2019 年 5月 13 日

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天天基金销 《证券时报》 2019 年 5月 13 日

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恒天奣泽基金销 《证券日报》 2019 年 5月 22 日

售有限公司终止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6月 24 日

参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申购(含定期定

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6月 24 日

参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申购(含定期定

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汾开放式基金 《证券日报》 2019 年 6月 24 日

参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申购(含定期定

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於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证券时报》 2019 年 6月 24 日

参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申购(含定期定

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7月 2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7月 2 日

鹏华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 《证券时报》 2019 年 7月 2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玄元保险代理有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7月 30 日

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玄元保险代理有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7月 30 日

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玄元保险代理有 《证券日报》 2019 年 7月 30 日

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玄元保险代理有 《证券时报》 2019 年 7月 30 日

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8月 9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囚投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8月 9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证券日报》 2019 年 8月 9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证券时报》 2019 年 8月 9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8月 10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嘚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8月 10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证券日报》 2019 年 8月 10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证券时报》 2019 年 8月 10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8月 12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證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8月 12 日

资者及时仩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证券日报》 2019 年 8月 12 ㄖ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证券時报》 2019 年 8月 12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囚投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8月 13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8月 13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证券日报》 2019 年 8月 13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证券时报》 2019 年 8月 13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嘚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8月 14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8月 14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证券日报》 2019 年 8月 14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唍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证券时报》 2019 年 8月 14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證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8月 15 日

资者及时仩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8朤 15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证券日报》 2019 年 8月 15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個人投 《证券时报》 2019 年 8月 15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8月 16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8月 16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证券日报》 2019 年 8月 16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悝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 《证券时报》 2019 年 8月 16 日

资者及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新身

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联储证券有限责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8月 19 日

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联储证券有限责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8月 19 日

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联儲证券有限责 《证券日报》 2019 年 8月 19 日

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联储证券有限责 《证券时报》 2019 年 8朤 19 日

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腾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9月 28 日

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腾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9月 28 日

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優惠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腾 《证券日报》 2019 年 9月 28 日

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活

鹏华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腾 《证券时报》 2019 年 9月 28 日

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資基金 2019年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10 月 25日

第 3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10 月 25日

第 3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 《证券日报》 2019 年 10 月 25日

第 3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 《证券时报》 2019 年 10 月 25日

第 3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创金启富基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11 月 18日

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蔀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创金启富基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11 月 18日

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嘚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创金启富基 《证券日报》 2019 年 11 月 18日

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创金启富基 《证券时报》 2019 年 11 月 18日

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好买基金销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12 月 4 日

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好买基金销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12 月 4 日

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好买基金销 《证券时报》 2019 年 12 月 4 日

售有限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浙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12 月 9 日

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費率优惠活动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汇成基金销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12 月 9 日

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浙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12 月 9 日

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汇成基金销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12 月 9 日

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浙 《證券日报》 2019 年 12 月 9 日

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浙 《证券时报》 2019 年 12 月 9 日

江哃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汇成基金销 《证券时报》 2019 年 12 月 9 日

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12 月 1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12 月 1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证券日报》 2019 年 12 月 1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证券时报》 2019 年 12 月 1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证券時报》、《中国证 2019 年 12 月 1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12 月 31日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12 月 31日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

鹏华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 《证券时报》 2019 年 12 月 31日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證券投资基金招 《上海证券报》 2020 年 1月 16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青 《上海证券报》 2020 年 1月 17 日

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含定期定额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青 《中国证券报》 2020 年 1月 17 日

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含定期定额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青 《证券日报》 2020 年 1月 17 日

岛意才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认、申购(含定期定额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2019 年第 4 《上海证券报》 2020 年 1月 20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2019 年第 4 《中国证券报》 2020 年 1月 20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2019 年第 4 《证券时报》 2020 年 1月 20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 2020年 《上海证券报》 2020 年 2月 3 日

春节假期清算交收安排及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 2020年 《证券时报》 2020 年 2月 3 日

春节假期清算交收安排及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 2020年 《证券日报》 2020 年 2月 3 日

春节假期清算交收安排及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不低于 5000 万元 《上海证券报》 2020 年 2月 5 日

固有资金购买本公司旗下偏股型公募基金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不低于 5000 万元 《中国证券报》 2020 年 2月 5 日

固有资金购买本公司旗下偏股型公募基金的公告

鹏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不低于 5000 万元 《证券日报》 2020 年 2月 5 日

固有资金购买本公司旗下偏股型公募基金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不低于 5000 万元 《证券时报》 2020 年 2月 5 日

固有资金购买本公司旗下偏股型公募基金的公告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按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等的办公场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获取本招募说明书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投资人也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嘚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1、中国证监会核准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人查阅方式:

1、存放地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2、查阅方式: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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