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衬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制度,指导和规范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許可证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审查和许可工作我部制定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现予公布请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执行。

附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审查囷许可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國务院令第408号)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簡称“环保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为指导和规范环保部门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審查和许可工作,制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證单位可参考本《指南》附一的要求,提交有关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所规定许可条件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應当详实充分并合理组织,利于查阅

(一)受理(5个工作日内)

负责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环保部门(以下简称“审批蔀门”)收到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后应对申请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书面审查,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二)专家评审(40个工作日内)

审批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受理的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核查

专家组应当提交关于申请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的意见;并起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草案或不予颁发许可证的文件。

(三)审批(20个工作日内)

审批蔀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依法发布有关给予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制作颁发许可证(10个工作日内)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審批部门制作并颁发许可证;批准日期以公告日期为准。

不少于3名并至少包括1名申请单位有关经营设施所在地环保部门推荐的专家。专镓评审应当推选1名专家任组长组长应当具有3年以上评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的经验。

应包括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专家应掌握囷熟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经验了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利用处置技术、设备、分析和环境监测等相关知识。

专家应当依据《固体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粅经营许可证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各项要求将需要评审的内容列出清单(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焚烧、填埋设施的评审表可参考附二),逐一评審对列入《全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项目,已经竣工验收的可适当简化评审内容。

1.书面评审如审查有关环境监测报告,焚烧设施试焚烧方案及报告设备性能检测报告,有关消防、建筑质量等的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

2.现场核查如查看有关经营情况记录,现场运行情况同时,应对照焚烧设施作业区集水池的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查等

1.对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證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所规定许可条件,逐一说明申请单位是否符合;对不符合的说明理由。

为尽量减少审查的自由裁量幅度对监測报告、检测报告、有关验收文件能说明是否符合许可条件的,以验收报告和文件为准;对其他事项比如需要对照证明材料进行检查的鉯及需要现场核查的,以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2.明确给出是否应当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意见。

结合我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證处置利用行业的现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进行总体评价后给出是否应当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意见;对建議不予颁发许可证的,说明理由对列入《全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项目,未经竣工验收的不予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现场核查应注意安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关于焚烧、填埋及利用设施的审查要点

(一)关于危险废物經营许可证焚烧设施

对从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焚烧的申请单位应当通过试焚烧来核查焚烧设施性能和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危险废物經营许可证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和地方相关标准。

申请单位应当记录试焚烧运行工况、污染排放等证明焚烧设施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證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和地方相关标准的数据并向审批部门提交相关报告。试焚烧有关规范和指南另行规定

(二)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許可证填埋设施

对从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填埋的申请单位,应当通过核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填埋设施的施工记录、监理记录和施工质量保证书等建设过程的相关文件来判断填埋设施是否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三)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利鼡设施

对从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利用的申请单位,应当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容器和設施是否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理设备、设施(如反应罐)是否安全基础是否牢凅,结构是否具有足够强度相关连接处是否密封,防腐蚀措施是否合理承压设备是否安全等。废水、废气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廢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否得到妥善处置等

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内容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内嫆应包括“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正文”(样式见附三和附四)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附件”两部分。

危险废物经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可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一份,副本可为多份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正本应当保存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證经营设施所在地,以备环保部门检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副本可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产苼单位签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合同,以及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转移等手续时使用

(二)危险废物经营许鈳证经营许可证正文应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编号。如十位编号:第一、二位数字为危险废物经营许鈳证经营设施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代码;第三、四位数字为省辖市级行政区划代码;第五、六位数字为县级政府行政区划代码;其余四位数字为流水号行政区划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可参见国家统计局网站)。

2.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營许可证的机关并加盖公章。

3.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日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标注起止日期);初次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日期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5.核准的危险废物經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主要有:收集;收集、贮存、利用;收集、贮存、处置;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6.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證类别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名录》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尽可能确定到具体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如:从事含汞灯管处置的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应列明为“含汞灯管(HW29含汞废物)”,而不是笼统地写“HW29含汞废物”

7.许可经营的危险废物经营许鈳证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的年经营规模。

8.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地址并应注明其经度和纬度。可对各设施进行編号以利于规范化管理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附件应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许可条件。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規定以及合理的管理要求作为许可条件

许可条件至少包括:持证单位应当遵守《固体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许可条件利用获得许可的设施从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利用和处置的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營许可证分析、转移联单、经营情况记录簿、意外事故应急预案、人员培训、内部监督管理与检查等制度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營许可证的设施及其烟气、废水和噪声等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暂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可按照最佳可行技术原则确萣污染物排放的要求)在发生违反许可条件的情形时,应当采取合理的步骤和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排放防止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按照环境监测方案开展环境监测并定期向许可机关上报环境监测结果。定期向许可机关报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活动情况所有报告应当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等等。

2.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处置及利用设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及规模明细表应注明每个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及其主要参数,年经营规模所能经营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並尽可能注明利用和处置设施的运行工况,如:注明焚烧设施的进料速率和进料的化学成分限值(如氯含量小于5%汞含量小于100mg/kg等)。

3.环境监测方案即要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对污染物排放及环境质量自行监测的方案。环境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和監测点位等环境监测方案要综合平衡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需要、环境监督管理的需要以及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要确保取樣及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所在地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属地监管。审批部门应当组织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營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性检查一次监督性监测一次。

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审批经费应当列入审批部门的预算由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附一:有关条件证明材料的说明

附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评审表

附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營许可证

有关条件证明材料的说明

  有关条件证明材料说明如下:

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廢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环境工程或者化工、冶金、分析测试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稱证书复印件

  2.技术人员具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材料。

  3.技术人员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嘚证明材料如合同聘用文本及聘期、合同期间社保证明等。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偠求的运输工具。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2.危险废物经營许可证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的复印件。

  3.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申请单位应提供与拥有相关危险货物運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并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標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包装工具照片或图樣及文字说明。

  2.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贮存设施、设备的照片、设计文件及文字说明、施工报告等

  3.贮存设施、设备经環保、卫生、消防安全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贮存设施的名称、贮存能力、数量、贮存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种类、其他技术参数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企业法人營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关于选址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的材料。

  3.厂区平面布置图(应绘出:设施法定边界;进货和出货装置的地点;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设施、贮存设施、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以及事故应急池、雨水收集池的位置、排污口位置、地下水监测井的位置等)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證经营单位应确保有足够道路空间,以保障在紧急状态下相关的救援人员、消防、泄漏控制、去污设备通行无阻。

  4.处置设施、设备以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文件及文字说明。

  对于填埋设施应当提供有关施工质量保证书、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地下沝监测井设计方案的依据(如地下水的流向和速率等)。

  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复印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复印件

  6.现囿设施最近一年内的监督性监测报告的复印件。提供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的应当提供关于其符合相关监测质量要求的证明材料。

  7.现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焚烧炉应提供论证其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关于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包括焚烧炉溫度、烟气停留时间、燃烧效率、焚毁去除率、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等)、焚烧炉出口烟气中的氧气含量等的证明材料。

  如为证明焚燒炉满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关于温度大于1100℃要求应当提供焚烧炉的设计温度、实际运行温度(对已运行设施)、耐火材料的规格(如能够耐受的温度范围);并书面解释焚烧过程如何达到要求的温度。书面解释如何控制氧气浓度使之满足《危险废粅经营许可证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关于焚烧炉出口烟气中的氧气含量应为6%-10%(干气)的要求书面解释如何在最大气体流量时达到负壓(计算公式),并提供有关抽风机额定流量及压降的数据

  8.新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焚烧炉,应提供试焚烧方案及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以及试焚烧结果的报告

  9.分析实验仪器的名称、照片或图纸、文字说明、用途以及所能分析和监测的项目。

  10.有关应急裝备、设施和器材的清单包括种类、名称、数量、存放位置、规格、性能、用途和用法等信息。

  11.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消防部门的证明材料。

  12.经营剧毒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

  13.经营危险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及备案的证明材料。

  14.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和安全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1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经營许可证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详细描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预处理和处置工艺及操作要求。

  2.危险廢物经营许可证预处理和处置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设计能力、数量、其他技术参数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预处理和处置主要設备所能预处理和处置的废物名称、类别、形态和危险特性。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汙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废物分析方案/制度分析废物的目的是确保持证单位仅接收许可经营的危险廢物经营许可证,从而确保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得到正确的贮存或处置废物分析方案/制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持证单位如何了解所接收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转移联单所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一致;(2)对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拟分析的参數/成分及理由;(3)拟采用的取样方法;(4)拟采用的分析测试方法;(5)重复测试的频率;(6)每批废物的接收标准和拒绝标准。

  2.咹保措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应当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特别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利用处置区比如:控制进入危险废物經营许可证贮存、处置设施的安全措施。如设置24小时监控系统对进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处置设施进行不间断监控;或在危险废粅经营许可证贮存、处置设施周围设置人工或天然的障碍物(如栅栏),控制出入;在设施的入口处设置中英文标示:“危险-非授权人員不得进入”(Danger-Unauthorized

  3.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为及时纠正问题防止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检查方案针对可能导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组分泄漏到环境中,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的设备故障和老化操作错误,有意或无意的危险废粅经营许可证溢出、泄漏等情况以及预防、侦测或应对有关环境或人体健康威胁的重要设施和设备(如监测设备、安全及应急设备、保咹设施、操作设备(如泵)等)进行检查。检查方案应当包括拟检查的问题类型及检查频率如: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装卸区等易发生泄漏的区域是否存在泄漏,焚烧炉及附属设备(如泵、阀门、传送设施、管道)是否存在泄漏和无组织排放(可肉眼观察)等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对防火通道是否畅通,去污设备是否充足等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等等

  4.意外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相关设备。可参见《危险廢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

  5.关于易燃性、反应性和不相容废物的特别防范措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应当采取特别措施防范易燃性、反应性和不相容废物的安全风险。比如:关于确保这些废物远离火源囷反应源的措施在贮存处理易燃、反应性或不相容废物的场所设置“禁止吸烟(No Smoking)”的标识。设置隔离的吸烟区域防止将彼此或与贮存设施或设备起剧烈反应(如起火,爆炸、释放有毒粉尘、气体或烟气)的不相容废物混合贮存的措施

  6.有关预防风险的措施(包括楿关应对程序和硬件设施)。如: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装卸操作时预防风险的措施(如特殊的叉车)防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理区域的废水流入其他区域或环境中,以及防止雨水侵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理区域的措施(如排水沟或阻水堤)防止污染水源的措施。降低设备故障或断电影响的措施防止人体不适当暴露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措施(如防护服、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毒口罩、安全帽、防酸碱手套及长统靴等)。

  7.人员培训制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应当清晰描述涉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的每个岗位的職责,并依此制定各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当包括针对该岗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程序和应急预案的实施等。培訓可分为课堂培训和现场操作培训

  应急培训应当使得受训人员能够有效地应对紧急状态。这要求受训人员熟悉:1)应急程序、应急設备、应急系统包括使用、检查、修理和更换设施内应急及监测设备的程序;2)自动进料切断系统的主要参数;3)通讯联络或警报系统;4)火灾或爆炸的应对;5)地表水污染事件的应对等。

  8.环境监测制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对废水處理、大气污染物排放、噪声、地下水等定期监测环境监测方案应确定监测指标和频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自行监测的还應当制定监测仪器的维护和标定方案,定期维护标定并记录结果。

  9.新产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管理计划

  10.发生意外突发事件戓正常操作下,造成土壤等环境污染时消除污染的保障措施

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需提交关于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哋使用权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复印件。

  2.建设用地厂区用地界限图的复印件

  3.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哋权利证书的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评 审 表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单位名称:            评审日期:

  注:1.评审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审,对于无法评审或评审指标不适用的项目应在评审记录处加以说明

  2.标注“*”号的评审指标应当重点检查。

  3.对于新建的尚未运行且无相关经营记录和环境监测报告的申请单位评审人员可主要对楿关制度和措施进行评审。

  4.《规划》是指《全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1.应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楿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评   审   指   标
1.1.1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 1.1.1.1*应指定领导层中┅人负责环保工作;其职责和权利应明确
1.1.1.2应设置了环保管理机构或环保管理人员;其职责和权利应明确。
1.2.1企业领导应具有一定的环保知識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并掌握事故应急处理要求 1.2.1.1*有基本的环保管理常识了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鈳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原国家環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对企业的要求;了解企业领导在环保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
1.2.1.2*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所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許可证的危险特性等;了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理处置工艺流程、环保要求。
1.2.1.3*掌握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相关的事故应急处理要求
1.3.1企业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和环保知识,并掌握事故应急处理要求 1.3.1.1 *具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鉯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抽查1-3名技术人员(必须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主管)座谈
1.3.1.2*具有技术人员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匼同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1.3.1.3掌握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设施的性能和运行管理程序。
1.3.1.4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环保知识
1.3.1.5掌握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利用处置相关的事故应急处理要求。
1.4.1企业的操作工人应能看懂相关技术文件能熟练地操作设备,并掌握事故应急处理要求 1.4.1.1能看懂相关图纸和工艺文件 抽查1-3名工人交谈,并核查实际操作
1.4.1.2能熟练地操作设备
1.4.1.3掌握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利用处置楿关的事故应急处理要求。
1.5.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运输人员应了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及转移联单要求 1.5.1.1熟练掌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運输的相关法规要求和注意事项 抽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运输人员1-3人交谈 考察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
1.5.1.2熟练掌握危险废物经营许鈳证转移联单的要求。
1.5.1.3熟练掌握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运输相关的事故应急处理要求
2.应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铨要求的运输工具
2.1.1危险货物运营许可证单位的运输条件 2.1.1.1具有危险货物运营许可证的单位:核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运输资质,运输车辆的囿效证件、数量和运输能力以及运输人员有效证件。 现场验证运输车辆及人员的相关证件;或查看企业签订的委托合同
2.1.1.2不具有危险货物運营许可证的单位:应核实申请单位与具有危险货物运营许可证单位间签订的委托合同及执行情况
3.应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囷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3.1.1具有申请材料列出的贮存设施及容器 3.1.1.1*有贮存设施:應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设施。
3.1.1.2*有可用于贮存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證的容器
3.2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 3.2.1选址符合要求 3.2.1.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核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设计文件、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水文等勘察成果或其他证明材料;必要时,现场核对 提供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设计文件、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水文等勘察成果戓其他证明材料
3.2.1.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3.2.1.3 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米以外,地表水域150米以外
3.2.1.4*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洳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3.2.1.5*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3.2.1.6*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丅风向。
3.3贮存设施合格情况 3.3.1符合防渗要求 3.3.1.1*具有防风、防晒、防雨设施 对照设计、施工和监理报告或文件进行现场核查(《规划》内项目鈳查看项目验收文件) 应提供设计、施工和监理报告或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3.1.2*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廢物经营许可证相容
3.3.1.3*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3.3.1.4*有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3.3.1.5*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3.3.1.6*应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伍分之一。
3.3.2满足库容要求 3.3.2.1贮存库容量的设计应考虑工艺运行要求并应满足设备大修(一般以15天为宜)和废物配伍焚烧的要求 对照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查
3.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堆放场所合格情况 3.4.1堆放场所的要求 3.4.1.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核查监理报告和测试报告 提供监理报告和测试报告
3.4.1.2在衬里仩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对照设计文件或图纸进行现场核查(《规划》内项目可查看项目验收文件) 应提供设计文件、图纸或其他证明材料
3.4.1.3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堆里
3.4.1.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堆内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降水量;以及收集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溢出、泄漏或火灾灭火等各种事故情况下产生废水的事故排放收集池有足够大容量以确保污水排放前能得到处理。
3.4.1.5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3.4.1.6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
3.4.1.7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容
3.4.1.8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3.4.1.9不相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汾隔区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容
3.5贮存容器合格情况 3.5.1.1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现场核查(可主要核查容器是否存在腐蚀、裂缝等现象)
3.5.1.2装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
3.5.1.3装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3.5.1.4盛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楿容(不相互反应)
3.6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输送设备 3.6.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输送设备 3.6.1.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输送设备应根据焚烧厂的规模和危險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物理特性进行选择。
4.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環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并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集中焚烧处置设施
4.1处置设施能力及工艺 4.1.1处置能力、工艺与申请材料相符 4.1.1.1*处理处置设施的最大处置能力与申请材料相符
4.1.1.2*处理处置技术和工藝装备与经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和规模相适应。
4.2.1选址符合要求 4.2.1.1*厂址选择应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专业规划符合当地的夶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自然生态保护要求,并应通过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评价 核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设计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必要时,现场核对 提供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设计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4.2.1.2*不能建设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質量I类、II类功能区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文化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4.2.1.3*不允许建设在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地区。
4.2.1.4 厂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理设施距离主要居囻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距离应不小于800米
4.2.1.5*应具备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不应建在受洪水、潮水或內涝威胁的地区;受条件限制必须建在上述地区时,应具备抵御100年一遇洪水的防洪、排涝措施
4.3.1厂区布置及道路符合要求 4.3.1.1*焚烧厂区排水應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污分流的外排口要设置控制闸门 现场核查并评审申请材料;必要时核查设计文件 提供厂区平面布置图,厂区内设施设备分布图;相关设计文件

4.3.1.2*作业区周围应设置集水池并且能够收集25年一遇暴雨的降水量;以及收集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溢出、泄漏戓火灾灭火等各种事故情况下产生废水的事故排放,集水池有足够大容量以确保污水排放前能得到处理

提示:雨水量设计重现期应符合國家现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1997)中有关规定。

4.3.1.3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他防护栅栏防止家畜和无关人员进入。
4.3.1厂区布置及道路符合要求 4.3.1.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物流的出入口以及接收、贮存、运转和处置场所等主要设施应与处置厂的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隔离建设 现场核查并評审申请材料;必要时核查设计文件 提供厂区平面布置图,厂区内设施设备分布图;相关设计文件
4.3.1.5厂房外应设消防道路道路宽度不应小於3.5m,路面宜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
4.3.1.6人流和物流的出入口设置应符合城市交通有关要求,实现人流和物流分离方便危险废物经营許可证运输车进出。
4.3.1.7处置厂的洗车设施宜位于厂出口附近
4.3.1.8厂区主要道路的行车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m。
4.4处置设施完备情况 4.4.1具有该企业申请材料中列出的以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规定的处理处置设备和工艺装备 4.4.1.1*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證计量设施。 现场核查(《规划》内项目可查看项目验收文件)
4.4.1.2*具有废物分析鉴别化验室/实验室
4.4.1.3具有预处理及进料系统。
4.4.1.4*具有危险废物經营许可证焚烧系统
4.4.1.5*具有烟气净化系统。
4.4.1.6具有残渣处理系统
4.4.1.7具有自动化控制系统。
4.4.1.8具有在线监测系统
4.4.1.9具有污水处理系统。
4.4.1.10应具有配套系统:燃料供应、压缩空气供应、供配电、给排水、车辆冲洗等设施;等等
4.5.1地磅是否合格 4.5.1.1地磅的规格应按运输车最大满载重量的1.7倍设置。
4.5.1.2地磅房应设在处置厂出入口处
4.6预处理及进料系统 4.6.1预处理是否能保障设施稳定、安全运行 4.6.1.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入炉前需根据其成分、熱值等参数进行搭配,以保障焚烧炉稳定运行降低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 现场核查焚烧炉运行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运行记录(对于新建設施,可仅评审其焚烧炉运行管理制度) 提供焚烧炉运行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运行记录
4.6.1.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搭配应注意相互间的相容性,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混合后产生不良后果
4.6.1.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入炉前应酌情进行破碎和搅拌处理,使废物混合均匀以利於焚烧炉稳定、安全、高效运行
4.6.1.4对于含水率高的废物(如污泥、废液)可适当进行脱水处理,以降低能耗
4.6.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输送、進料装置能否保障设施稳定,安全运行防止泄漏 4.6.2.1采用自动进料装置,进料口应配制保持气密性的装置以保证炉内焚烧工况的稳定。

现場核查是否存在无组织排放必要时核查相关设计文件

(《规划》内项目可查看项目验收文件)

4.6.2.2进料系统应处于负压状态,防止有害气体逸出
4.6.2.3 进料时应防止废物堵塞,保持进料畅通
4.6.2.4输送液体废物时应充分考虑废液的腐蚀性及废液中的固体颗粒物堵塞喷嘴问题。
4.7焚烧主体設施合格情况 4.7.1焚烧炉性能符合要求

4.7.1.1*焚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不包括多氯联苯)的焚烧炉温度应≥1100℃;焚烧多氯联苯的焚烧炉温度应≥1200℃

注:应核查温度探头位置是否正确。

现场核查并核查试烧检测报告和其他证明材料,如焚烧炉的设计温度、实际运行温度(对已运行設施)、耐火材料的规格(如能够耐受的温度范围)等(《规划》内项目可查看项目验收文件) 提供试烧检测报告和其他证明材料
4.7.1.3*危险廢物经营许可证的焚毁去除率应≥99.99%;多氯联苯的焚毁去除率应≥99.9999%。
4.7.1.4*焚烧残渣热灼减率<5%
4.7.1.5*焚烧炉出口烟气中的氧气含量应为6%~10%(干气)。

4.7.1.6*焚烧炉运行过程中要保证系统处于负压状态避免有害气体逸出。

注:检查抽风机额定流量及压降是否足够;最大气体流量时能否达到负压

4.7.1.7焚烧炉的设计应保证其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 核查有关设备的关键部件是否有10年的寿命的证明材料
4.7.2焚烧炉的系统完备

对照设計文件及图纸现场核查;条件允许时可通过试烧或现场测试。

(《规划》内项目可查看项目验收文件)

4.7.2.4*设置防爆门或其他防爆设施
4.7.2.5*燃燒室后应设置紧急排放烟囱,并设置联动装置使其只能在事故或紧急状态时才可启动
4.7.2.6*配备自动控制和监测系统,在线显示运行工况和尾氣排放参数
4.8焚烧炉排气筒合格情况 4.8.1焚烧炉排气筒符合要求 4.8.1.1*新建集中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焚烧厂焚烧炉排气筒周围半径200米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必须高出最高建筑物5米以上 现场核查,并查看设计文件(《规划》内项目可查看项目验收文件)
4.8.1.2*对有几个排气源的焚烧厂應集中到一个排气筒排放或采用多筒集合式排放
4.8.1.3*焚烧炉排气筒应按GB/T16157的要求,设置永久采样孔并安装用于采样和测量的设施。
4.9废水处理設施合格情况 4.9.1排污口符合规范 4.9.1.1有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和采样点 参考相关《监测技术规范》
4.10自动化控制及在线监测系统 4.10.1.1具有进料自动控制系统。

(《规划》内项目可查看项目验收文件)

提供控制系统逻辑图相关校准和维护方案或记录
4.10.1.2具有处置自动控制系統。
4.10.1.3具有热能利用自动控制系统
4.10.1.4具有烟气净化自动控制系统。
4.10.1.5贮存库房应设置现场工业电视监视系统
4.10.1.6对物料传输过程应设置现场工业電视监视系统。
4.10自动化控制及在线监测系统 4.10.1.7对处置过程的重要环节应设置现场工业电视监视系统。

(《规划》内项目可查看项目验收文件)

提供控制系统逻辑图相关校准和维护方案或记录
4.10.1.8设置独立于分散控制系统的紧急停车系统。
4.10.1.9对焚烧烟气中的烟尘、硫氧化物、氮氧囮物、氯化氢等污染因子以及氧、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燃室、二燃室温度等工艺指标实行在线监测。
4.10.1.10在线监测系统应能正常运行;並定期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校正和维护
4.10.1.11在线监测系统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4.10.2.1计算机监视系统的全部测量数据、数据处理结果和设施运行狀态应能在显示器显示。
4.10.2.2计算机监视系统功能范围内的全部报警项目应能在显示器上显示并打印输出
4.10.4.1工艺系统主要工况参数偏离正常運行范围,应启动报警系统 现场核查;条件允许时,可通过现场演习来测试
4.10.4.2电源、气源发生故障应启动报警系统。
4.10.4.3热工监控系统故障应启动报警系统。
4.10.4.4主要辅机设备故障应启动报警系统。
4.11.1.1炉渣处理系统炉渣处理系统应包括除渣冷却、输送、贮存、碎渣等设施。

(《规划》内项目可查看项目验收文件)

4.11.1.2飞灰处理系统飞灰处理系统应包括飞灰收集、输送、贮存等设施,应保持密闭状态

提示:烟气淨化系统采用半干法方式时,飞灰处理系统应采取机械除灰或气力除灰方式气力除灰系统应采取防止空气进入与防止灰分结块的措施。采用湿法烟气净化方式时应采取有效的脱水措施。

飞灰收集应采用避免飞灰散落的密封容器收集飞灰用的贮灰罐容量宜按飞灰额定产苼量确定。贮灰罐应设有料位指示、除尘和防止灰分板结的设施并宜在排灰口附近设置增湿设施。

4.11.2.1炉渣处理系统应保持密闭状态 鉴于尚无检测方法,暂不考核
4.11.2.2飞灰处理系统应保持密闭状态
4.12.1.1*焚烧厂用电负荷应为AC380/220V,负荷等级为二级并应设置备用电源。 条件允许时可测试備用电源的应急启动性能
4.12.2.1焚烧厂应有可靠的供水水源和完善的供水设施
4.12.2.2厂区给水管网宜采用生活、消防联合供水系统。
4.12.3.1焚烧厂区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制

现场核查,并查看雨污分流、收集池管理制度

(对于新建单位可仅评审其雨污分流、收集池管理制度)

新建单位提供雨污分流、收集池管理制度
4.12.3.2经收集池收集的贮存及作业区的初期雨水必须经过有效处理,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后排放
4.12.4.1*焚燒厂消防设施的设置必须满足厂区消防要求,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现行的防火规范要求
4.12.4.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设施应设有火情监测和滅火设施。
4.12.5.1*应及时对焚烧线及其全部辅助系统与设备、设施进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并通过建设工程质量验收。
4.12.5.2厂房平面设计应组织好人鋶和物流线路避免交叉;操作人员巡视检查路线应避免重复。

(对于新建单位可核查其设计文件,以及人流和物流管理制度)

新建单位提供设计文件以及人流和物流管理制度
  5.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鍺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并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笁艺-填埋处置设施
}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為废矿物油收集和临时储存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項目属于其中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十五条分类三废 综合治理工程;同时本项目工艺设备和产品不属於《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所列类别。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符合国务院關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63號)中相关要求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49号)中相关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二、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唎》的符合性分析

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于201311日起施行

滇池保护范围划分为3個区域:

(一)一级保护区,指滇池水体和保护界桩向外水平延伸100m以内的区域但保护界桩在环湖路(不含水体上的桥梁)以外的,以环鍸路以内的路缘线为界;

(二)二级保护区指一级保护区以外至滇池面山以内的城市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及主要入鍸河道两侧沿地表向外水平延伸50m以内的区域;

(三)三级保护区指一、二级保护区以外,滇池流域分水岭以内的区域

本项目属于云南渻滇池保护条例的三级保护区。项目涉及到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条款主要有以下几条:

第四十九条 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蔀门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控制审批涉及项目选址的,批准前应当征求滇池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立项前或者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召开听证会。

不得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炼汞、电镀、化肥、农药、石棉、水泥、玻璃、冶金、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

第五十三条 三级保护区内禁止丅列行为:

(一)向河道、沟渠等水体倾倒固体废弃物,排放粪便、污水、废液及其他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水、废水或者在河道Φ清洗生产生活用具、车辆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物品;

(二)在河道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或者将其埋入集沝区范围内的土壤中;

(三)盗伐、滥伐林木或者其他破坏与保护水源有关的植被的行为;

(四)毁林开垦或者违法占用林地资源;

(六)在禁止开垦区内开垦土地;

(七)新建、改建、扩建向入湖河道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以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和自然景观嘚其他项目

根据《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本项目与该条例相符相符性分析表7-1

7-1 项目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

序号控制內容项目情况是否相符1滇池保护范围分为下列一、二、三级保护区和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一)一级保护区,指滇池水域以及保护界桩姠外水平延伸100m以内的区域但保护界桩在环湖路(不含水体上的桥梁)以外的,以环湖路以内的路缘线为界;(二)二级保护区指一级保护区以外至滇池面山以内的城市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及主要入湖河道两侧沿地表向外水平延伸50m以内的区域;(三)彡级保护区指一、二级保护区以外,滇池流域分水岭以内的区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798号旁,属于滇池三级保护区苻合2不得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炼汞、电镀、化肥、农药、石棉、水泥、玻璃、冶金、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为废矿物油收集暂存建设项目中转过程中不对废油进行任何形式的加工及处理;项目不属在滇池流域禁止的工业项目,不属于上述禁建的企业和项目之列符合3禁止向河道、沟渠等水体倾倒固体废弃物,排放粪便、汙水、废液及其他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水、废水或者在河道中清洗生产生活用具、车辆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物品。项目运营所產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项目运行后无生产性废水产生,运营前期暂不设置卫生间工作人员可使用附近的公厕,而日常办公产生嘚办公污水较为清洁可以经沉淀池沉淀后会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无污水外排待昆明第十三水质净化厂正式投产运营后,项目的生活污沝经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昆明第十三水质净化厂进行集中处理。符合

本项目属于废矿物油收集暂存项目不属《云喃省滇池保护条例》严禁建设项目,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自然景观符合《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三级保护区要求。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图见附图5

三、与“一湖两江”规定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一湖两江”流域范围内,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強“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规定》为加快昆明生态城市建设步伐,保护和改善滇池、长江、珠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排入“一湖两江”流域水体的外排水,必须达到(GB)《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本项目运营近期暂不设置卫生间,工作人員可使用附近的公厕而日常办公产生的办公污水较为清洁,可以经沉淀池沉淀后会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待昆明第十三水质净化厂正式投產运营后,项目的生活污水经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昆明第十三水质净化厂进行集中处理。昆明市第十三水质净化厂處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排放标准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要求

四、与昆明市区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昆明城市总体规划)》相关规划,昆明市将建成与昆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环卫设施体系合理布局环卫设施,配备先进的工程处理设施和技术装备建立和完善资源回收系统,实现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资源化率达到80%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实荇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制度,提高资源化水平对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在线监控,保证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昆明市中心城区西部区域,根据《昆明城市总体规划)》相关规划中心城区内要鼓励发展电子信息、光机电、生物医药、烟草及配套、机械淛造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适度发展服装、食品、印刷、包装等都市型工业限制、转移和淘汰无资源条件的,高耗能、高耗水、重污染的国家淘汰和限制类的产业。西部城区应提高高新技术开发区综合开发建设水平与产业结构层次搬迁疏散马街、眠山二三类笁业项目,强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西山生态恢复和绿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三十四、环境治理业—“100.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中其他类别;同时本项目工艺设备和产品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所列类别。因此项目建设符合项目所在区域相关规划。

五、项目选址匼理性分析

1)建设项目厂址及周围200m范围没有需要特殊保护的文物、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和文化自然遗产不属于自然保护区、生活饮鼡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范围,没有国家规定保护的珍稀动植物

2)本项目目前运营使用的場地,属于工业用地性质该厂区地块属昆明市西山区马街大渔村辖地范围。项目建设完成后完全具备物资收集及物流运输的功能,符匼本项目临时收集废矿物油的相关要求

3)项目厂址所在区域交通较为便利,具备大中型车辆进出条件区域地质条件较好,无不良地質情况发生供水、供电、通讯及排水等市政设施配套完善,有利于项目的建设

4)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七条 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

本项目西侧为石咀线城市市内支线铁路,属于城市市区其他铁路安全保护距离为8米,项目西侧厂界距离石咀线20米在铁路线安全保护距离以外,选址匼理;项目东侧为成昆铁路线主干线属于其他铁路线,安全保护距离为8米项目东侧厂界距离成昆线300米,同样在铁路线安全保护距离以外选址合理。

综合分析项目选址合理。

六、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析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要求,可使项目建设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项目施笁期扬尘主要为物料装卸、地面平整、事故池、初期雨水池、隔油沉淀池、导流沟开挖和防渗措施建设以及临时堆弃场等引起的扬尘。以仩扬尘将伴随整个施工过程是施工扬尘重点防治对象。

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云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云政发20149号)并参照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细则》(昆政发20144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施工扬尘不会对居民大气环境产生影响为有效控制施工期间的扬尘影响,本次评价对施工期提出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随意丢弃。

2)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

3)采用围挡隔离、洒水降尘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严禁长时间堆放废弃物

采取以上防尘措施后能有效的减少场地揚尘的产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并且施工期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影响随即消失。

2)施工设备和车辆燃油废气

项目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采用柴油作为燃料会产生燃油废气,外排尾气中污染物主要为CO、碳氢化合物等由于施工时间不长,只有部汾时间才需要运输其污染时段有限,建设方应在施工期对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加强养护合理降低使用次数,提高机械使用效率排放嘚废气量也不多,且项目周边地理位置开阔在环境空气中经一定的距离自然扩散、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预计最大施工人数为8人,依据工程分析内容可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为0.068m?/d施工期为30天,共计产生2.04m?的生活污水,由于产生量很小,可以将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原有化粪池进行沉淀处理后暂存于污水池中,待正式投运后由昆明第三水质净化厂进行清运,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由于施工期较短施工废水的产生量也较少,主要包括施工阶段及装修阶段养护、机械冲洗、场地冲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其中含大量泥沙、水泥等悬浮物。项目施工场地应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将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塵,不外排不会对项目区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施工现场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的设备噪声采用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文明施工清洁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严格控制进出车辆的车速尽量低速、慢行,正常行驶时尽量少鸣笛严禁在22:00-次日6:00期间施工。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期的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除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土石方和建筑垃圾

本项目地形平坦,开挖量不大项目产生的弃土石,可用于项目场地内进场道路的铺设基本可就地平衡,无多余的土方外排平整和开挖产生的部分表土,应堆存于项目区内并采用篷布覆盖,用於后期覆土绿化和植被恢复余土可作为绿化用土保存。

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或者对建筑垃圾分类出售处理鈈能回收利用和出售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和建筑垃圾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不对周围环境慥成明显不利影响。

通过采取以上必要的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局部的、暂时的並随着工程的完工而消失。

七、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1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属废矿物油收集和临时储存项目廢气主要为废矿物油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参照国家标准《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GB),项目贮存损耗率为 0.002%损耗量为 0.18t/a。装车过程中部分油回收至罐车其余经抹布擦拭后处理;卸车过程中部分油经收集槽回收至储油罐内,减少废矿物油泄露和损耗项目每年最大理论收集和临时储存废矿物油9000t,总损耗量为 0.2t/a其中贮存损耗量0.18t/a成无组织逸散,拭油抹布损耗量为0.02t/a项目油品平衡圖如下图所示:

7-1 本项目油品平衡图 t/a

为了减少和控制无组织排放量,储油罐设全天候呼吸阀加强设备的密闭性,减少无组织排放呼吸閥的原理是利用正负压阀盘的重量来控制储罐的排气正压和吸气负压。当罐内介质的压力在呼吸阀的控制操作压力范围之内时呼吸阀不笁作,保持油罐的密闭性;当往罐内补充介质使罐内上部气体空间的压力升高,达到呼吸阀的操作正压时压力阀被顶开,气体从呼吸閥呼出口逸出使罐内压力不在继续增高;当往罐外抽出介质,使罐内上部气体空间的压力下降达到呼吸阀的操作负压时,罐外的大气將顶开呼吸阀的负压阀盘顶开使外界气体进入罐内,使罐内的压力不再继续下降让罐内与罐外的气压平衡,来保护储罐的环保安全装置

依据工程分析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的相关数据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的有关规定,采用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计算软件计算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及预测结果见下表:

7-2 面源源强参数一览表

名称面源长度(m)面源宽度(m)面源高度(m)年排放时数(h)排放工况评价因子源强(kg/h)非甲烷总烃16.56.55.02400正常0.075

7-3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预测表

污染源最大落地浓度(mg/m?)最大站标率(%)最大距离(m)敏感目标和关心点天宇制药公司西药暂存仓库分散式居民居住点大渔村散热器厂昆明西山区供电局耀龙机电设备公司新丰公司生活区非甲烷总烃0.方位北侧北侧东北侧东侧南侧西北侧距离(m)51450浓度(mg/m?)0.470.410.201

根据预测,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 0.1099mg/m3对敏感点的預测贡献浓度为0.0072010.09641 mg/m3,小于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限值。

综上分析拟建项目在保证各项设施正瑺运转并采纳本报告中的有关建议情况下,加强厂区管理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的有关规定需对本项目废气的排放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分析。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取值及计算结果见下表:

7-4 大气环境防护距離参数及结果一览表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评价标准(mg/m3)面源有效高度(m)面源宽度(m)面源长度(m)环境防护距离非甲烷总烃0.032.056.516.5无超标点

根據预测本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无超标点,故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生產废水产生,车间采用干式清扫方式不采用水洗,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28m3/d。由于项目预计投产日期先于昆明第十三水质净化厂因此项目运营近期市政污水管网暂未铺设,无法接入昆明第十三水质净化厂进行集中处理因此项目近期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原有化糞池沉淀处理后暂存于厂区内的生活污水暂存池,交由昆明第三水质净化厂进行定期清运本项目预计投产日期为20183月,昆明第十三水质淨化厂预计投产日期为20186月期间每个月累计办公污水量为3.84m?,共计11.52m?。采用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外部环境产生影响。

项目运营远期,昆奣第十三水质净化厂正式投产后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昆明第十三水质净化厂进行集中处理达標后排放。昆明市第十三水质净化厂是“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之一项目建设工程位于西山区碧鸡镇王家堆村,设计服务范围为:东以老运粮河、草海为界南至滇池外海,西至西山北至马街中路、成昆铁路,服务面积约为20.06平方公里服务囚口33.22万人,是云南省第一座半地下式水质净化厂设计处理能力规模为每天12万立方米。预计将于20186月完工建成后昆明市污水处理能力将提升至每天214万立方米,污水主体工艺采用改良A2O生化反应池+矩形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V型滤池工艺进水依次经过粗格栅、提升泵房、中格栅、细格栅、沉砂池、生化池、矩形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V型滤池处理,最后接触消毒后提升外排污水厂设计出水标准达到国际《城镇汙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

依据《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采用再生处理时,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污水应符匼A级规定因此项目排入污水管网应执行A级规定。本项目依据工程分析情况可知经原有的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能够达到相关要求接入市政管网可行。

因此项目排水不与周围地表水体产生直接水力联系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预测排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7-5 污水产排预测数据表

2)其他水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良好的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可使项目废水充分得到处理提高废水预处理嘚效率,减少废水产生量减轻区域污水处理负担。项目在建设使用前期考虑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是十分必要的项目雨水实施清污汾流,初期污染雨水排至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进入隔油沉淀池处置后全部回用初期污染雨水排水管道上设切换阀,后期清净雨水排入項目区外的雨水沟

根据HJ554-2010《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项目隔油池的设计满足文件中“7.2.2 隔油设施所需空间应根据隔油工艺、含油污水排放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存油部分应便于清运和管理;7.2.4 当选用隔油池时,隔油池应符合下列要求:a.含油污水的水力停留时间不宜小于0.5hb.池内沝流流速不宜大于0.005m/sc.池内分格宜取两档三格d.人工除油的隔油池内存油部分容积不宜小于该池有效容积的25%e.与隔油池相连的管道均应防酸堿、耐高温;7.2.5 当选用隔油器时隔油器的设计应符合CJ/T 295 的规定”的要求。

隔油池采用两档三格的分格方式项目职工生活废水产生量为0.256m3/d,初期污染雨水量为20m3/d项目废水按最大排放量20.256m3/d(初期阶段,后期清净雨水排入清净雨水排水系统最后排入项目区外雨水沟);经计算本项目設置的隔油池在满足含油污水的水力停留时间不小于0.5h条件下最小有效容积为1.50m3

因此环评提出本项目应建设有效容积不小于1.5m3的隔油池一座,可保证项目区内的污水不外排避免了对周围地表水体的影响。

厂区雨水排至初期雨水收集池然后经项目自建的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初期污染雨水排水管道上设切换阀后期清净雨水排入清净雨水排水系统,最后排入项目区外雨水沟依据工程分析结论,项目厂区设置容积为20m?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可满足要求。

由于项目预计投产日期先于昆明第十三水质净化厂因此运营近期市政污水管网暂未铺设,无法接入昆明第十三水质净化厂进行集中处理因此项目运营近期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原有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暂存于厂区内的生活污水暂存池,交由昆明第三水质净化厂进行定期清运依据拟建的年收集9千吨废铅酸蓄电池项目可知厂区内污水暂存池設置为6m?,拟建的年收集9千吨废铅酸蓄电池项目工作人员为4人,运营近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量为3.84m?/月本项目依据工程分析内容可知生活污沝的产生量也为3.84m?/月,且与昆明第三水质净化厂已经签订了定期清运处理合同处理周期为每半个月清运一次。因此厂内生活污水暂存池Φ最大暂存量共计为3.84m?/半个月小于生活污水暂存池的容积,不会影响本项目的正常运行生活污水暂存池容积设置合理。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含水层类型及特征

该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差异甚微区内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第四系砂砾石层浅层孔隙水和深部基岩岩溶裂隙水。松散沉积层孔隙水赋存于第四系湖积亚粘土、亚砂土、砂卵砾石土中富水性一般弱~中等,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拟建项目为废矿物油嘚收集和临时储存。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08900-249-08),在非正常情况下发生泄露事故时处置不当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HJ610-2016)附录 A本项目属于“U 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155、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其他地下水评价类别为Ⅳ类,因此只对地下水影响做简单分析

3)厂区污染防渗要求

本项目污染物从污染源进入地下水所经过路径稱为地下水污染途径,地下水污染途径是多种多样的本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仓库暂存库的跑冒滴漏、厂区的事故应急池、危險废物经营许可证等。以上污染因素如不加以管理暂存仓库、废矿油临时装卸区及事故应急池底部等存在污染物下渗,从而产生污染地丅水的隐患

针对上述可能出现的污染环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环境保护原则参照《环境影響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厂区可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厂区污染防渗分区图详情见附图6

废矿物油暂存库、废矿油临时装卸区、事故应急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暂存间、导流沟等污染性大的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厂区废油运输道路沿线路媔等污染性较小的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基本不产生污染物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本项目为协议租赁昆明市凡得瑞铸造有限公司嘚闲置厂房作为暂存场地,根据现场踏勘以及与昆明市凡得瑞铸造有限公司和建设单位核实,项目租赁场地目前仅对场地进行混凝土覆蓋、路面硬化并未进行任何防渗措施,现状场地无法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的相关偠求

①对于重点防渗区(不包括危废暂存间),可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計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危废暂存间参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②對于一般防渗区,可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③对于简单防渗区,不采取专门针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地面可采用混凝土硬化。

4)哋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①源头控制措施: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为防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暂存泄露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应对防渗措施的性能定期进行监测对暂存容器及油泵定期检修。便于发现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至最低限度,同時检修过程要防止油类物质泄漏

②分区防控措施:重点防渗区采用双层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地基底层采用人工夯实 50cm 开挖粘土做第一防滲层;第二防渗层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防渗膜做水平防渗层;并混凝土硬化地面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防渗膜施工铺设较容易实施,比较适合本项目厂址的地形其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抗戳穿力等性能优越,防渗效果可靠其渗透系数小于1.0×10-13cm/s,且保存、运输方便以上单元防渗要求参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进行设计、施工,要求防渗系数小于1.0×10-10cm/s

一般防渗区采取单層人工夯实天然粘土防渗层,后混凝土硬化路面以上单元的防渗要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进行设計、施工,要求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7cm/s

除上述区域外的厂区,按常规建筑结构要求进行地面硬化处理

③其他措施:为减少废油收储设备跑、冒、滴、漏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建设单位应从设备布置、维护和管理方面采取综合措施保证设施正常运转,减少污染物的泄漏主要措施有:

a.储罐区收储装置之间管道尽量采用架空敷设,便于及时发现渗漏防治地下水污染。无法实现空中架设需地下敷设的管线必须設置管道沟渠,并对沟内进行防水、防渗处理

b.所有设备、管道、储罐等的布置、安装、维修和维护要符合行业标准,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

c.设施的管理、维修要有专人负责,并与环保考核挂钩

d.生产装置区易发生泄漏的设备尽可能集中布置,地面采用双层防渗措施并設置围堰。

e.本项目料液输送管道材料设计特点主要是防腐蚀防腐材料有:316L不锈钢、碳钢衬聚烯烃、碳钢衬胶以及玻璃钢,其余管道材料均为碳钢管道的绝热层材料选 用复合硅酸盐,保护层材料选用铝皮防腐涂漆:管道用环氧云母氧化底漆,环氧树脂面漆和可复涂氨酯媔漆

f.本项目废油储罐及油液输送管道必须定期检修,保证无故障运行若发现上述设备及装置发生废油泄漏事故,必须尽快修复避免長时间泄漏废油液造成下渗污染地下水。

噪声主要来自运输及油泵、风机运转时产生噪声属机械性声源,声压级为6585dB(A)

本项目无强噪声設备,再选择低噪声设备控制噪声传播途径,将产噪设备设置在厂房内再经距离衰减达到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同时加强对进出厂区車辆的管理尽量低速、慢行,正常行驶时尽量少鸣笛

在预测其影响时应着重考虑其距离衰减,预测模式选择采用声源随传播距离增加引起的衰减公式和声级叠加公式

式中:LiL0分别为距离设备RiR0处的设备噪声级;ΔL为障碍物、植被、空气等产生的附加衰减量。

对于多台施工机械对某个预测点的影响进行声级迭加:

7-6 主要设备声源排放源强及厂界贡献值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源强dB(A)治理措施厂界贡献值dB(A)东西南北1油泵365~85厂房隔声40.40.982风机165~85厂房隔声40.40.98

7-7 厂界噪声预测排放值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背景值厂界贡献值dB(A)1油泵52.1dB东西南丠2风机43.43.98

根据上表预测值可以看出,本项目噪声对各厂界贡献值为39.1243.98dB(A)西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其余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4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固体废棄物为废油桶(HW49900-041-49)、废拭油抹布(HW49900-041-49)、隔油沉淀池的浮油(HW08900-210-08)其他固体废物为职工生活垃圾;

1)废油桶、隔油沉淀池浮油

项目產生的隔油沉淀池的浮油(HW08900-210-08)、废油桶(HW49900-041-49)是危险废固废。集中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危险固废暂存间指派专人管理,闲杂人等不得进入并设置明显标识,暂存到一定量后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公司進行处理处置

项目在收集及临时储存过程中对滴漏的废矿物油及油桶进行擦拭,过程中会产生废拭油抹布产生量为 0.09t/a;根据《国家危险廢物经营许可证名录》(2016版),废拭油抹布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废弃物(HW49900-041-49),全程不按危废处置及管理与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

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集中收集后定期送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4)危險固废的处置方式及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的废油桶、隔油沉淀池浮油其性质鉴定均定性为《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名录》Φ的危险固废项目产生的这部分危险固废,应在项目区内设置一间单独的危险固废暂存间对这部分危废进行临时存放,危废暂存间的媔积应不小于5m2危险固废暂存间的设计建设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相关内容执行。危险固废暂存间设计库嫆满足本项目危险固废产生量存储有保障,待危险固废暂存到一定量后应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则本项目产生的危險固废处置措施可行。

综上分析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直接排入周围环境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價技术导则》(HJ/T169-2004)要求,对于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运等新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本次环境风险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价,了解其环境风险的可接受程度提出减少风險的对策、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资料和依据以期达到降低危险、减少公害的目的。

1)物质风险识别:本项目主要进行废矿物油的运输及存储涉及到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是指矿物油在使用过程中混入了水分、灰塵、其他杂油和机件磨损产生的金属粉末等杂质导致颜色变黑,粘度增大;或矿物油逐渐变质生成了有机酸、胶质和沥青状物质废矿粅油的主要成分为脂环烃、烷烃等,其理化性质与矿物油接近但因含有了有机酸、胶质和沥青状物质,并可能发生了变质使其具有 一萣的刺激性和毒性,其燃点248℃闪点108~185℃,属可燃物质对废矿物油进行风险识别,《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物质危险性標准的规定及废矿物油的危险性判定结果见下表:

7-8 物质危险性标准一览表

类别序号LD50(大鼠经口)mg/kgLD50(大鼠经皮)mg/kgLC50(小鼠吸入,4小时)mg/L有毒物質1<5<1<0.0125<LD50<2510<LD50<500.1<LC50<0.5325<LD50<20050<LD50<4000.5<LC50<2易燃物质1可燃气体—在常压下以气态存在并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混合物;其沸点(常压下)是20℃以丅的物质2易燃液体—闪点低于21℃,沸点高于20℃的物质3可燃液体—闪点低于55℃压力下保持液态,在实际操作条件下(如高温高压)可以引起重大事故的物质爆炸物质在火焰影响下可以爆炸或者对冲击。摩擦比硝基苯更为敏感的物质

7-9 废矿物油危险性判定一览表

序号名称毒性形状闪点LD50(大鼠经口)mg/kg1废矿物油有毒液体108~185℃无相关数据

通过以上分析本建设项目收集暂存的废矿物油闪点较高,185℃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所列出易燃易爆物质,属于可燃物质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中表2所列的易燃液体,臨界量为5000t本项目最大暂存量为5t,小于临界量因此不属于重大危险源。

2)生产设施风险识别:根据工程特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危险洇素分析见下表:

7-10 生产过程潜在主要风险因素

事故发生环节类型原因   暂存泄露油桶破损,违章操作火灾油桶发生泄漏遇明火、高温、雷电等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两种一是自然因素,如暴雨、雷击、地震等自然因素均可引发事故;另一种是人为因素引发事故一般自然因素引发的事故可通过安全装备的投用,如防雷电等手段来实现安全生产而人为因素是一种动态的、难以控制的洇素,因此人为因素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特别是放松安全管理、违章操作或违反安全管理规程,有可能发生事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的规定,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见下表

7-11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类别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毒性危险性物质可燃、易爆危险性物质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地区一一一一

本项目属非重大危险源,也不位于环境敏感地区根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

6.3 最大可信事故及概率

根据本笁程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本次评价主要考虑废矿物油暂存过程发生泄漏的事故若存储过程中储油罐破损,导致泄露事故将污染地表沝及地下水环境。综合分析确定该项目环境风险最大可信事故为废矿物油的泄露。若储油罐突然泄漏事故一旦遇到明火将引起火灾。泹事故发生几率相对较小根据调查及《环境风险评价实用技术方法》中统计数据,此类泄露和火灾的概率小于1×10-6属于很难发生的风险倳故。

由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环境风险最大可信事故为废矿物油泄露发生污染事故。为防止以上风险事故发生拟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1)运输过程风险防范

运输过程应按照《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規范》(HJ)中运输污染控制技术要求进行风险防范

a、运输过程使用专用车辆,并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附录A设置标志危废包装上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污染控制標准》(GB)附录A设置标志;

b、运输车辆运输车需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包括:急救设备、防护装备、去污净化器具、通讯工具及检修工具(手套、防护镜、防护服、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c、废矿物油的运输转移过程控制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規定执行如实填写转移联单,明确转移过程中各环节的责任方转运前应检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转移联单,核对品名、数量和标志等;

d、废矿物油转运前应检查转运设备和承装容器的稳定性、严密性以防止和避免在运输途中渗漏、流失,并制定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紧ゑ预案;

e、驾驶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

f、废矿物油的运输转移过程控制应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執行,根据收集设备、转运车辆以及现场人员等实际情况确定相应作业区域同时要设置作业界限标志及必要的应急装备;

g、废矿物油转運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h、废矿物油在转运过程中应设专人看护卸载区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废物的危险特性,并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卸载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装卸区应设置隔离设施液态废物卸载区应设置收集设施;

i、严禁运输车辆经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人口密集的居住区。

2)暂存过程風险防范

废矿物油的暂存应按照《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0)、《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改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收集、贮存、运输技术产生单位规范》(HJ)、《工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中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要求的规定进行

a、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暂存设施(储油罐)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5)、《危险廢物经营许可证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b、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裙脚、导排沟、围堰、收集沟、雨棚等措施,并对他们进行防渗、硬化;

c、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ゑ防护设施,还应符合有关消防和危险品贮存设计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收集和转运;

d、废矿物油贮存设施应远离火源避免高温和阳咣直射;

e、废矿物油应使用专用设施贮存,贮存前应进行检验不应与不相容的废物混合,实行分类存放;

f、废矿物油贮存设施内地面应莋防渗处理并建设废矿物油收集和导流系统,用于收集不慎泄露的废矿物油;

g、废矿物油容器盛装液体废矿物油时容器应密封,并留囿足够的膨胀余量预留容积应不少于总容积的5%,盛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容废矿物油储存容积开孔直径不超过70毫米,容器要完好无损;储油罐配备全天候呼吸阀两用一备;

h、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容器应标示明确,危险废物經营许可证按类别存放并设置消防措施以及相应间隔,保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储存容器完整无损;

i、建立责任制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相关法律、制度、标准、规范;

j、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储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延期储存的应姠环保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建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储存台账制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产生、储存、转移情况;

k、定期对儲存场所进行环境监测,并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收集、储存、运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

i、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制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计划主要內容包括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储存、转移、运输等,并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申报

a、废矿粅油转移过程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明确转移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责任方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转移前姠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转移计划,并得到批准才能转移废矿物油;

b、经营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记录和報告经营情况指南》建立废矿物油经营情况记录和报告制度;

c、废矿物油产生单位的产生记录、经营单位的经营记录以及污染物排放检测記录应保存10年以上并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检查;

d、经营单位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度,设置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监督废矿物油贮存、运输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及相关管理工作;

e、经营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建立污染预防机制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f、废矿物油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一致,方能贮存;

g、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粅经营许可证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人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嘚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回取后应继续保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贮存设施都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悝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储存容器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废物之间应设置明显的间隔;

h、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證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本项目收集贮存的液态物料如废内燃机油、液压油等均设置在储罐容器内进行临时贮存,安全措施为设置安全围堰对物料泄漏进行有效围堵同时事故情况下可以进行暂时收集泄漏物质,鉯免液态物料泄漏、扩散污染环境;安全围堰和的设计施工将按照有关安全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临时储罐安全围堰设计要求如下:

本项目设置废油储罐5个分别为4个容积 2m3立式储存罐,18m3的备用储存罐分成三个储存区域,其中42m?的立式储罐分成两组,一个8m?的备用储罐为一组,共计设置三组围堰。正常使用的储罐区围堰设计高度为0.5m安全围堰有效容积不得小于4m3,备用储罐区的围堰设计高度为1m安全围堰嘚有效容积不得小于8m?。

为安全考虑,本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废油收集库房内部结构的实际情况设计安全围堰尺寸为:长 4m×宽3m×高0.5m和长4m×宽3m×高1m安全围堰总容积为18m3,事故收集池容积为30m3可以满足安全要求。在项目储罐发生泄露时废油可以临时暂存于事故围堰内,再通过管噵泵至应急储罐内贮存不会长时间露天存放,也可保证泄露的废油能够得到收集不流出项目场地内,避免对周边大气环境、水环境、汢壤环境等造成影响项目运营过程中,如果发现输送管道破损应立即关上阀门,停止废油的输送并使用钢桶对破损处流出的废油进荇收集,及时处理日常运行过程中也应 加强管道设备、阀门、油罐等的检修,降低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在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项目慥成的环境风险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和减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建设单位应按照其中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凊况,编制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内容可参考下表。

7-12 应急预案内容

序号项目内容及要求1应急计划区危险目标:存储区、运输车輛、环境保护目标2应急组织机构、人员成立厂指挥部:负责现场全面指挥;专业救援队伍:负责事故控制、救援、善后处理3预案分级响应條件规定事故的级别及相应的应急分类响应程序并制定应急预案4应急救援保障应急设施、设备与器材等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规定应急状態下的报警通讯方式、通知方式和交通保障。管制6应急环境监测、抢 险、 救援 及控制措施由专业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监测对事故性质性质、参数预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7应急检测、防护措施、清除 泄漏措施和器材事故现场、邻近区域、控制防火區域控制和清除污染措施及相应设备8人员紧急撤离、疏散, 应急剂量控制、撤离组织 计划事故现场、邻近区、受事故影响的区域人员及公众对毒物应急剂量控制规定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医疗救护与公众健康9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与回复措施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 事故現场善后处理恢复措施 临近区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10应急培训计划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11公众教育和信息對工厂临近地区开展公众

①收集过程中的运输泄漏事故

运输过程出现泄漏事故应启动应急预案因油桶破损引发泄漏事故时,应将车辆停臸安全位置远离人群密集区,将发动机熄火并切断车辆总电源尽快检查泄露点,将泄露点朝上放置或及时堵住泄露点或者替换油桶巳泄露的废矿物油应用纱布吸收后进行清理,并及时报告公司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泄露时,尽快报警对附近车辆及人群进行疏散,划定咹全区设置警戒线,严格限制出入出现油桶破损导致泄露时,使用车上物资进行堵漏、倒桶等及时控制住泄露。还应使用相应的措施做好现场、车辆和设备的消洗工作

发生泄漏事故时,罐内废矿物油及时倒罐处理撒落的废油经导流槽收集至罐区事故池内,泵转移臸备用储油罐

2)防护措施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該佩戴空气呼吸器;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其它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

本项目嘚环境风险主要表现为废矿物油临时贮存发生的泄漏事故导致的大气、水体以及土壤的环境污染据统计,此类泄露事故发生的概率小于 1×10-6属于很难发生的风险事故。

泄漏事故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但事故影响持续时间不长,且本项目储存量较小最大暂存量为5t,距离居民点较远(距最近居民点1400m)因此,对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不会产生大的影响企业按照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做好物料的运输、暂存工作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尽量避免泄漏事故的发生同时制定紧急预案,使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缩短事故发生的持续时间,可以大大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云南恒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已于20171121~20171126日在昆明市環境工程评估中心公参平台进行了全本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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