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招生的幼儿园比2018年高考招生简章章人数多了向谁举报

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收适龄幼儿入园。

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探索推进划片招生。

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入园。

民办幼儿园要在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

招生热点区域和热点幼儿园,可探索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等方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一)全面实行免试入学。

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多校划片的地区小学、初中可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学校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支持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二)推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

按照公平、公开、科学、便民原则,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县(市、区)建立统一的网络招生服务平台,推进招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对适龄常住人口子女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进行摸底,掌握入学需求人数,做好工作准备。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弹性学区和多校划片招生, 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各县(市、区)应至少在招生工作开始前2周,将辖区内所有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服务电话等通过简章、网站、平台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做到家喻户晓。7月底前,各市教育局汇总后报送山东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统一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布。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与公办学校同步,严禁提前招生。

鼓励学校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

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以及省属、市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要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入学工作统一管理。

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三)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儿童比对机制,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市要开展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摸底排查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对失学辍学儿童实时监测、分类建档、精准施策、及时劝返,摸底排查情况及时书面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一)积极稳妥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

积极推行多元评价、等级录取或“分数+等级”招生录取模式,各市根据本市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18年按照新方案录取的市,要及时公布具体实施方案。

要落实学校招生工作自主权,结合特色高中、学科基地建设,逐步实现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标准和计划内按照择优、公开、公平的原则自主录取学生。

(二)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各市要完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编制,根据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核定的办学规模和严格控制大班额要求确定每所学校具体招生计划,并于6月30日前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的有关要求,3000人以上的大规模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控制招生规模。

完善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分配比例不低于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60%。

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除国家和省里批准举办的实验班外,严禁跨市招生,严禁擅自提前招生。

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并严格控制比例。

各市要严格按计划招生,录取后将结果(含录取学校代码、名称、办学地点,学生学籍号、姓名、身份证号)于8月底前报山东省教育厅,省教育厅进行比对核实,重点检查学校执行招生计划、跨地域招生情况。

各市要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从2015年入学的初一学生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电脑制作、科技发明类等加分项目。

适应人口政策变化,逐步取消独生子女中考加分项目,具体办法由各市制定。

各地要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中考考试内容范围,研制招生考试试题,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引导发展素质教育。

要完善考务管理规章制度和保密措施,认真做好试卷命题、运送、保管和阅卷等环节工作,确保试题试卷安全、阅卷评分客观公正。要细化考务人员的职责,加强对考务人员的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

要加强考场巡视巡查,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及时处置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四)依法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将民办高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各市依法依规核准本市范围内跨市招生学校的招生资质,于6月20日前,核准汇总学校分市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招生时间、招生程序、招生宣传等报送山东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协调有关市对接后实施。

(一)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

深入推进教育扶贫“323”工程,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确保完成义务教育,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因贫失学。

(二)做好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

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要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三)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

实行“零拒绝”“全覆盖”,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整体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问题,保障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细化入学(入园)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中考招生录取、义务教育入学和学前教育入园政策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由当地教育部门按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入园)手续。

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审慎制定工作办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重大改革措施和群众关心的政策要提前向社会告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争取家长理解和支持。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二)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

各地要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人口政策调整、户籍制度改革,着眼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要,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和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推进学区制办学和学校协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

依据区域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

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班额标准(小学45人,中学50人)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

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着力解决当前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

按照我省学籍管理规定,2018年新入学一年级新生和幼儿园新入园儿童, 学校、幼儿园应于10月底前完成学籍注册,主管教育部门要于年底前完成确认工作,2019年1月1日起,管理系统关闭新生学籍注册功能。

各地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对于民办学校,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各市要于2018年秋季开学后2周内,普遍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督促将国家和省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9月底前各市将专项检查情况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央视曝光!这种摩拜单车抽检出不合格!原来危害这么大!

2、医院招聘丨泰安市中医医院招聘啦!学医的你,机会千万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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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紧急提醒!降温+降雨来了!!后天泰安最低气温仅有5℃!……幸亏还有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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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徐汇区学校办学绩效评估方案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依法治教,立德树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进一步引导学校聚焦内涵、创建特色,提高办学效益;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目标管理,确保区域教育改革、重要任务有效推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徐汇区教育系统中学、小学、幼儿园、职校、社区学校

  学校办学绩效评估工作由“教育系统绩效评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由教育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教育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分管局长、教育学院院长、相关职能科室长担任教育系统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成员。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考核工作的联络与实施。

  1.坚持“不碰红线、确保底线、争取出线”。

  评估指标体系分“红线”“底线”“出线”。

  红线是警戒线。依照依法治校的方针,任何学校不得违规。若有违规,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底线是基本线。按照能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必须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若有不达标项目,实行扣分制,一项2分。

  出线是效益线。按照办好家门口好学校的要求,鼓励学校自主、特色发展。实行赋分制,满分为100分。

  2.坚持“分级分类按比例综合评定”

  中学、小学、幼儿园、职校的绩效评估,兼顾学校的办学基础,按照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学校分别进行分级分类评估。社区学校按比例综合评定。

  主要围绕党的建设、学校管理、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办学成效与承担的重大任务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估。其中,中小幼、职校的出线指标中,党的建设占10%,学校管理占20%,学生发展占15%,教师发展占15%,办学成效占20%,承担的重大任务占20%;社区学校的出线指标中,学校管理占30%,学生发展占15%,教师发展占15%,办学成效占20%,承担的重大任务占20%

  年度评估工作启动后,主要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学校自评填报――职能科室审核填报

  第二阶段: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数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评议

  第三阶段:局长办公会、党工委会审议决定――公示评估结果

  第四阶段: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公示反馈――公布年度绩效评估结果

  七、评估结果及运用

  1.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先进”、“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原则上,“优秀”占20%,“先进”占20%。

  2.根据评估结果,按徐汇区教育局学校绩效评估奖励办法兑现绩效考核奖。

  3.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纳入学校发展性综合督导数据管理。对于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校,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发出《整改意见书》,学校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如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等行为的,应追究其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相关未尽事宜,提交教育系统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审议。

  1.《2018年徐汇区中学办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2.《2018年徐汇区小学办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3.《2018年徐汇区幼儿园办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4.《2018年徐汇区中职校办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5.《2018年徐汇区社区学校办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2018年徐汇区中学办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1、●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2、●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干部廉洁自律

  3、●无意识形态责任事故

  4、●无严重师德违规现象

  5、●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火灾事故

  7、●无私设小金库

  8、●遵守外事纪律,无未经报批擅自出国、出境行为,无出访超时、超地区行为

  9、●规范执行市区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10、●规范执行市区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11、●完成献血指标

  12、●及时落实督导整改意见

  第1条:●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并按制度严格执行,做到记录完整,资料齐备,各方意见表达充分,民主决策过程清晰。

  第2条:●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干部廉洁自律

  无违反徐汇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行为,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

  第3条:●无意识形态责任事故

  严格执行《徐汇区教育系统关于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的内容,无责任事故发生。

  第4条:●无严重师德违规现象

  无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现象,贯彻执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对学校发生师德违规现象,学校能主动化解矛盾,使得造成的负面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对此情况可酌情处理,违规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一票否决。

  第5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火灾事故

  (1)因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管理不当引起的重大责任事故。

  (2)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教育活动组织不当引起的重大责任事故。

  (3)因学校饮食饮水监管不力引起的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4)因学校措施不当引起的重大聚集性传染病事件。

  (5)因学校消防管理不善引起的火灾事故。

  第6条:●规范细致做好预控帮教等日常工作。

  做到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做到无案发率、无犯罪率,依据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提供的材料,统计以案发时学生学籍所在的学校为准。

  第7条:●无私设小金库(民办学校不评估)

  第8条:●遵守外事纪律,无未经报批擅自出国、出境行为,无出访超时、超地区行为

  按照徐教委(2013)14号《中共徐汇区委办公室、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徐汇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严格遵守出入境报批手续,未违反外事纪律擅自组织师生出国、出境;在境外期间,严格遵守报批的日程和路线等有关制度,未发生违反规定的情况。

  第9条:●规范执行市区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严格执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按时完成学籍注册、转学、升留级等学籍管理工作。

  第10条:●规范执行市区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严格执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招生、转学流程操作规范。

  无特殊原因,100%完成献血指标。

  第12条:●及时落实督导整改意见

  对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发出的整改意见书进行限期整改,如有未进行限期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情况,则视为碰红线。

  1、▲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回头看”工作

  2、▲规范开展党员发展工作

  3、▲规范使用填写《徐汇区党(总)支部工作记录册》

  4、▲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规范到位

  5、▲学校配有团、队干部。健全团、队制度,有少先队活动阵地,积极开展各项工作;高中阶段学校有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及相应活动开展良好。

  6、▲学校师风、行风建设无查有其事的举报投诉;无负面信访

  7、▲市级安全文明(平安)校园

  8、▲完成“放心食堂”建设

  9、▲收费行为规范

  10、▲政府采购规范

  11、▲生均公用经费执行规范

  12、▲工会组织建设健全

  13、▲校务公开、学校民主管理规范

  14、▲工会财务经审工作合规

  15、▲执行规定作息时间

  16、▲符合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维护工作及时到位

  17、▲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正常实施

  18、▲执行市教委课程计划

  19、▲学校心理健康课程正常实施

  20、▲遵照执行《徐汇区中学作业管理指导意见》

  21、▲“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累计参加网上“晒课”的教师人数达100%

教院(课程教学研修中心)

22、▲“1+5”能力提升培训

  心理辅导能力提升培训完成率达95%

教院(教师专业发展中心)

本体性知识培训完成率达95%

  育德能力提升培训完成率达95%

实验(或实践)能力提升培训完成率达95%

  23、▲学校每年举办1―2次运动会、每年举办科技节和艺术节

  24、▲按规定开展健康教育

  第1条:▲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回头看”工作

  贯彻落实徐汇区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要求,全面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以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结合新的制度规定和单位实际仔细排摸廉政风险点,不断完善岗位权责、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

  第2条:▲规范开展党员发展工作

  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第3条:▲规范使用填写《徐汇区党(总)支部工作记录册》

  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规定开展好“三会一课”,组织好党员教育活动,使用统一的《徐汇区党(总)支部工作记录册》,填写记录规范、完整。

  第4条:▲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规范到位

  按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后备干部推荐要求,做好后备干部推荐工作。

  第5条:▲学校配有团、队干部。健全团、队制度,有少先队活动阵地,积极开展各项工作;高中阶段学校有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及相应活动开展良好。

  有少先队组织的中学应配备少先队标准化队室,且对少先队员开放,供队员活动。有少先队建制的学校应配有完整的鼓号队,设备齐全,能够接受区鼓号队验收。每年按规定程序召开少代会。中学团组织团务工作开展良好(团员发展、注册、三会两制一课、缴纳团费等),每三年定期举行团代会;高中阶段学校设有校级中学生马克思主义学习小组,定期开展学习活动。高中学校有学生会组织,每年定期召开学代会。社团,学生社团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定期开展活动;每年举办校社团文化节。教工团团务工作情况良好,积极开展各类活动。

  第 6条:▲学校师风、行风建设无举报投诉;无负面信访

  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进行制度化管理并纳入校本培训,没有经查实的严重违规事件。学校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办学。

  第 7条:▲市级安全文明(平安)校园

  创建成为市级安全文明(平安)校园。

  第8条:▲完成“放心食堂”建设

  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含承包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管理,100%完成“放心食堂”创建

  第9条:▲收费行为规范(民办学校不评估)

  贯彻执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文件,无违规收费行为。

  第10条:▲政府采购规范(民办学校不评估)

  第11条:▲生均公用经费执行规范(民办学校不评估)

  考核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照细化预算的执行情况,主要考核招待费、培训费、各类材料费、素质教育活动费、图书购置费、误餐补贴等的使用情况。

  第12条:▲工会组织建设健全

  严格落实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按时换届选举;建立健全工会委员会、女职工组织和经审员,依法进行工会法人资格或工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做到有工会委员会牌子、有工会组织印章、有工会主席、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有工作制度、有工会活动、有作用发挥;建家活动完整规范,建立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制度,会员评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13条:▲校务公开、学校民主管理规范

  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八大职权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联系会议。

  第14条:▲工会财务经审工作合规

  工会经费收入、分配真实、完整、合规,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会财务有关规定;经审员依法履行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经审监督的作用和功能;配合协助上级经审会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审计结果无违规违纪问题,审计意见按期整改。

  第15条:▲执行规定作息时间

  严格执行市教委规定的作息时间。

  第16条:▲符合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维护工作及时到位

  新建网站/应用平台及时报备;学校服务器做好日常加固工作;网络设备配置合理有效;在日常安全扫描中发现高危漏洞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没有整改,发生严重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则视为不达标。

  第17条:▲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正常实施

  依据《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徐教〔2017〕34号)要求,各校积极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自查,于年内参与并通过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验收。

  第18条:▲执行市教委课程计划

  开齐开足三类课程,包括执行市教委艺术、体育课程要求,落实高中专项化体育课程改革,初中每天校园锻炼一小时,初中完成交响乐进课堂6课时教学计划。

  第19条:▲学校心理健康课程正常实施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系统化、规范化。各学段按要求开齐开好心理辅导活动课,各学段至少有一个年级每班每两周有1节心理辅导活动课。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正常开展活动,有效使用心理辅导设备,有心理辅导工作开展和心理辅导室使用的过程性记录。配齐配好专兼职心理教师。

  第20条:▲遵照执行《徐汇区中学作业管理指导意见》

  在作业量控制方面达到相关规定。

  第21条:▲“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累计参加网上“晒课”的教师人数达100%。

  第22条:▲“1+5”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完成率达95%。

  第23条:▲学校每年举办1―2次运动会、每年举办科技节和艺术节

  每年举办1-2次校运会、1次科技节和1次艺术节,各校上报学校运动会、科技节、艺术节方案至青少年活动中心。

  第24条:▲按规定开展健康教育

  各校上报健康教育计划和措施,健康教育课时安排表,有针对遏制学生肥胖率和遏制学生近视眼新发病率的举措。根据各校上报材料进行评估。

  1、★积极研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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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网作者:我有话说(人参与)

长安沙头博立幼儿园有招小中大班和学前班的,但是老师经常换,素质也差!幼儿园的环境也很一般。

  长安沙头博立幼儿园有招小中大班和学前班的,但是老师经常换,素质也差!幼儿园的环境也很一般,后来才听其他家长说这家幼儿园不是正规的,无牌无证!一听这个,瞬间惊呆了,我女儿竟然在这家无牌无证的幼儿园读了一个学期!万一出什么事情了我该去找谁?难道教育部门允许这样的幼儿园招收学生吗?难道这不是误人子弟吗?难道无牌无证的幼儿园就没人管了?

  (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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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广东省大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广东省委宣传部、南方网决定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中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知识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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