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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跟妈妈一起散步,步行街平坦的大路上,我看见一对老人手牵着手,慢慢地在路上踱着。

两个人都七八十岁的模样,一头银丝,岁月雕刻的皱纹爬满了脸颊。

老先生和老太太都微微有些驼背,他们走得极慢,手却始终紧紧地牵在一起,在人来人往的步行街上,已然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感动的分子一点一点席卷心头。我忽地就想到了最近那首极火的歌:《往后余生》。

往后余生,风雪是你,平淡是你,清贫是你,荣华是你,心底温柔是你,目光所至,还是你。

在这个快餐式消费爱情的时代,老先生和老太太这般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纵使风雪来袭,依然只顾紧握你的手的爱情,当属凤毛麟角。

小邻居昨天神神秘秘地把我拉到房间,对我说:“姐,我跟你说,我昨天正式跟他分了。”

我感到很惊讶,脱口而出:“分手了?为啥?”

从小到大都是乖宝宝的我,并没有谈过恋爱。但是在我的观念里,既然爱了,就一定认真地想要经营好一段感情,而分手,自然需要一个有说服力的理由。

小邻居无所谓地说:“什么理由,谈了这么久,腻了呗,感觉已经没有了最初的热情,还不如分开。”

我还是一瞬不动地盯着她。

小邻居顿了顿,只好又说:“你也知道。他是普高的,学校管得严,平常见个面都难得,而我是职高的,自由时间多。我需要的是一个经常可以陪伴我的男朋友,他显然做不到。”

这个理由对于向来不喜束缚的小邻居来说,倒也合情合理。

只是我还是有些不理解,谈的时候就知道是这样的情况啊,那时候怎么就有不顾一切的勇气?因为这么简单的理由就分手,那么,她冒雨来到学校,骗过门卫,足足等了一个多小时,只为见她男朋友一面;还有她收到的情书上赫然写着的绵软情话:我还是很喜欢你,像风走了八万里,不问归期……这些,又算什么呢?

天天把往后余生挂在口头的她,走马观花似的结束了她的第三段爱情。看着她,我不知还能否相信爱情。

大学里,我暗恋过一个男生。

喜欢他喜欢到没有理由,优点缺点都是闪光点,但前段日子,我做了我人生中最决绝的一件事——删除了他的QQ,拉黑了他的微信。

那个男孩子很高,很帅,还是个贴心的暖男。

我们之间的关系用时下最贴切的话来说,就是朋友之上,恋人之下,还带着一股子剪不断理还乱的暧昧不清。

两个月前,我还没鼓起勇气揭开这层朦胧的窗户纸,他却告诉我,他有女朋友了,五一刚刚表白的。

我什么都没有说,却偷偷地哭了两个晚上。

后来我果断删除了他所以的联系方式,不是不喜欢了,而是太喜欢太在意,在意到看不得一点点跟他有关的东西。

删除了联系方式,也把那些回忆一并清空了吧。

我知道我用了一个最愚蠢的方式,想当然地以为这样就可以把他从心里移除。

以为很认真地对待这段感情就会有一个结果,就像张爱玲,哪怕飞蛾扑火,也勇敢地迎着火光;哪怕知道爱情是一杯毒酒,也要义无反顾地含笑饮下。

只是,再一厢情愿的认真,再舍不得,再放不下又能怎样呢?他终究不是那个要陪我走向未来的人。

所以我期待的往后余生,不是肤浅的陪伴,不是无意义的一厢情愿,而是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然后,余生,无论风雪平淡,清贫荣华,都只是他。

在大学里,身边的人都纷纷赶上了恋爱的潮流。

我的一个朋友,一米七的高挑个子,有一张艳丽明媚的脸蛋,有一个外向活泼的好性格,异性缘很好,却迟迟不见她挽着男朋友。

每次问她,她都作苦恼状:“我也想谈恋爱啊,可我更不愿意将就!”

是啊,不将就,就算不是在最好的年华遇到最好的你,但只要你是那个能够余生免我苦,免我惊,免我无枝可依的人,便好。

就像杨绛和钱钟书。钱钟书曾深情地对杨绛说:“见到你之前,我从未想过要结婚;娶了你几十年,从未后悔过。”

就像沈从文和张兆和。沈从文以不计其数的情书打动张兆和的芳心,他说过:“我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就像林徽因和梁思成。梁思成有幸娶到才情兼备的林徽因,他问过她:“为什么是我?”而林徽因淡淡地对他说:“答案很长,我要用一辈子回答你,准备好听我了吗?

真挚而美好的爱情其实很简单。

往后,晚点遇到没关系,只愿余生都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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