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程审计报告出来才能结算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

工程审计处世之道,你造吗?
工程审计人员的水平有高低之分。
我们常常看到,有的工程审计人员总是能很快发现问题,而有的工程审计人员忙了很久却总是发现不了什么问题,尤其是在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有的工程审计人员在和被审计单位的预算员核对时,总能“说得赢”,而有的工程审计人员在和被审计单位的预算员核对时,却总是“说不赢”;有的工程审计人员能很好的解决几方面的矛盾,而有的工程审计人员非但解决不了矛盾,还会制造出新的矛盾,会陷入各种矛盾中;有的工程审计人员能得到委托单位和被审单位的好评,而有的工程审计人员却总是受人指责。
为什么会这样呢?这里面的原因一定很多,有许多人会认为这主要是专业水平的高低造成的。但我不能完全同意这种观点,有很多预算员也不同意这种观点,为此,他们很困惑,很不服气,“预结算我全懂了呀,不比谁差啊?”
依我看,问题往往不在预算专业之内,而很可能是在预算专业之外,这就是我所要说的处世之道,而这类学问是正统、主流的课堂与书本中不会讲,也不方便讲的,所以有许多年轻的工程审计人员不了解,不掌握。
下面就是我自己的一些体会,写下来给大家分享,供大家参考。
处理好和同事的关系
我常对一些年轻的预算员说:编、审预(结)算是一门知识,也是一项技术活,但知识不能说深,技术含量也不能说有多高。如果你已经能熟练的进行编、审预(结)算的工作,也千万不可自以为是,不要在外行面前吹嘘,更不要在新手面前自夸,因为这项工作确实不是很难,一个新手只要肯好好学习,很快就会赶上来的。
这样说是有依据的:
第一,会看工程图纸,这不难吧,工程图中绝大多数是直线,而且是横平竖直的直线,曲线很少,远没有机械图那样难看懂;
第二,熟悉施工过程,难吗?挖土方、砌墙、立模板、绑钢筋、浇混凝土、粉刷等等,即使不是土建专业的人,也知道个大概,如果能跟着施工单位或看着施工单位干一两个工程,那就更清楚了。装修工程、市政工程、一般的水电安装工程,也都差不多,熟悉它们的施工过程,谈不上有多难。(当然,大型设备安装和电气及自动化安装,难度还是比较大的,要想熟悉它们的施工过程,那得具备较深的专业知识,得跟着施工人员好好干几个项目才行);
第三,理解与掌握定额,也不难,定额的组成,万变不离其宗,就是人、材、机的组合,套用定额其实是比较“死”的工作,定额的说明,定额的解释,工程量计算规则,有初中的语文水平就都能看明白了,即使你死记硬背不了那么多,遇到具体问题多翻阅,也是一样的;
第四,计算工程量和工程造价,这是外行觉得最深奥的,但恰恰是最没有知识含量的,小学算术里的四则运算,绝大多数时候只用到三则,即加法、减法和乘法,另一则除法很少用到,偶尔才会用到平方、立方,至于三角函数,更是鲜见,不信的话,你可以随便找一份预算书的计算稿来看看,就知道其中的数学知识是深是浅了。
所以我们常看到,一些初中毕业,从事过三四年施工管理,边干边学了预(结)算,就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预算员。
当然,搞工程审计,不仅仅只是审核工程预(结)算,很多项目,尤其是大型建设项目,还要对整个工程程序进行审查,这就涉及到招投标、合同、财务等等,所以,一个工程审计人员,除了会看图纸、了解施工过程、熟悉定额、会编审预(结)算外,还必须懂一些法律和财务。这比单纯会做预(结)算要复杂些,困难些,但也不是很难,至少这里面没有非常艰深难懂的理论。
这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我前面所说的,预算员水平的高低,往往不在预算专业之内,而恰恰是在预算专业之外。
我说这些,目的是叫大家不要自以为是,要有自知之明。老手不要傲慢,新手不要畏难。更不要在外行面前“吹”。
处理好和乙方的关系
我们先说说和乙方的关系。搞过多年工程审计工作的人都有一整套对付乙方的经验和办法,这无须我在此多说。尽管施工单位的预算员或项目经理也是各种各样,有的不太计较,有的特别较真,有的文质彬彬,有的不怎么讲理,什么样的人都有,由于在审计工作中我们相对占居主动,所以和施工单位打交道总体讲比较容易。
在此我想讲的是:
a、要平等待人。
很多人在和施工方的预算员或者施工方的头头打交道的过程中会产生一种错觉,施工方的预算员和头头对我们很客气,甚至有些点头哈腰,我们便自觉“高大”起来,开始“俯视”他们了。其实,是利益决定了施工方总希望结算价能高些再高些,他们就会希望我们“手下留情”,能够宽松一点,“糊涂”一点,而并不是他们就真的低谁一等,再说难听一点,对方预算员的职称和能力很可能还高于我们呢,尤其是对方的领导,都是老板级的人物,真要论身份,只会在你我之上。大家从人格上讲都是平等的,这个道理不难明白,可是有些审计人员却不由自主地“居高临下”,还总喜欢用不礼貌的话语,例如“你这都不懂?”“你会不会做啊?”“你们就是死要钱”等等,有的审计人员甚至还有拍桌子、摔本子的“小动作”,更是不应该的。
平等待人就要讲道理,不要以为我说得难听,我确实见过不少不讲道理的预算员,但那主要不是在咨询公司,而是在审计局这类权力部门工作的工程审计人员。政府部门进行的审计属于强制性审计,时间久了,有些人就误以为审计过程也是强制性的,可以不讲道理了。
b、要一碗水端平。
有许多大型工程,往往有多个施工单位在并行的承包一些项目,竣工结算时,由于各单位预算员的水平、风格不一致,同样的工作内容也会出现不同的结果,例如,你审第二家的时候,发现某个材料高于第一家的,因为第一家的项目经理当初没有让甲方批价,而第二家的项目经理让甲方批了一个价;还有,你审核第二家的时候,发现有个别费用在第一家的结算里没有列,而这项费用是有理由要的。遇到这种情况,我建议最好再回过头去,给第一家也调整过来。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在审核中发现施工方有少计漏计的,最好是如实给人家。
这样的好处是,第一避免后遗症,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也会互相沟通交流的,偶尔糊涂犯的错,事后也可能醒悟过来,到时候他们很有可能来找你理论,我们是靠真实的核减额吃饭,而不是靠施工方的少算漏算来增加核减额;第二可以显示我们的层次,显示我们的公平公正,当然这种公平与公正原本就是我们应该做到的。
c、不要自以为是。
要虚心向施工单位的预算员学习,尤其是从学校毕业就直接从事工程审计的年轻人。就你现在正在审核的具体项目来说,施工单位的预算员一定比你更清楚,从施工过程到结算编制,他们都非常熟悉。有些审计人员喜欢“唬”施工方的预算员,见施工方的预算员有了退却,便以为唬住了,很是自得,其实很多时候,施工方的预算员只是假装被唬住,倒是我们真的被他们蒙过去了。(案例:材料价)所以,以为自己比别人聪明那都是可笑的,和施工方核对结算时如此,在平时的各种场合也是如此。
d、常有这样的情况:一个项目审核基本结束,就快定案了,施工单位的预算员又来说,什么地方算少了,什么地方漏算了,这些少算漏算的金额都不大,要调整就要改动许多表格,确实也是比较麻烦的(但比起我们过去用手工操作就好多了)。这种时候,我建议尽可能耐心的给予改正,而不要轻易说“这点儿钱就算了”。这些金额虽小,也是施工单位应得的,我们没有权利叫他们“算了”。另外这也是乙方预算员常有的一种心态:让你核减了那么多,最后能找补回来一些也是好的。对此我们应该给予理解。
还有就是,在审核结算时,越是看上去荒唐的地方,越是要小心,不要轻易就认为这儿可以核减一大块。施工方的预算员一般是不会犯过于低级的错误的,看似不对的做法往往都会有你没有想到的理由。
处理好和甲方的关系
现在我们说说和甲方的关系。
很多工程审计人员好像从来也没感觉到和甲方有多大的关系,不就是受甲方委托来审核施工单位的结算吗?是的,对多数工程审计人员来说,的确如此,但对一个项目负责人或者是项目经理来说,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和甲方打交道。如果说,搞不好和乙方的关系,会发生争吵,会增加审计难度的话,那么,搞不好和甲方的关系,尤其是大型项目的工程审计,那就几乎无法进行了。
a、要领会审计目的,或者叫审计意图
工程审计的目的,要说起来也是五花八门的:
有的单位是因为自己缺乏专业人员,需要聘请造价咨询事务所(或是会计师事务所)的造价师帮他们把把关,因此委托审计;有的单位是在完成了一个建设项目后,为了给上级、给群众、给董事会、给股东有个交代,堵塞非议,给基建主管领导及基建部门一个解脱而委托审计;有的甲乙双方都是所谓一个系统内的,是平级关系或上下级关系,甲方不在乎工程结算价是否偏高,委托审计就是走一个过场;有的是甲方就想借审计的手,来打压施工单位,把工程造价压到符合他们理想但却很不合理的一个价位;有的是上一级公司为了监督检查下一级公司(或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上做得怎么样而委托审计;有的单位是在完成了一个建设项目后,基建部门进行过内部审核或者委托某咨询公司进行过审核,等把审核结果交到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后,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又重新委托审计;有的是前任领导调走,后任领导对前任领导抓基建“不舒服”,有怀疑而委托审计;有的是对第一次工程审计结果不满意不放心而再次委托审计;有的是甲乙双方对结算价有很大争议,不得不诉诸法院,由法院委托的审计;还有就是国家审计部门按规定对重大工程项目或老百姓质疑强烈的工程项目进行强制性的审计。后面的几种情况已经属于第二次审计了。
有人会说,审计目的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吗?难道审计目的不同就能不按规矩审计吗?是的,审计有自己的规矩,像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定额套用、取费文件等等,都非常细致、严格,我们必须照章办事,没有别的选择。如果我们在审计中遇到的都是这么一板一眼的问题的话,那就太好办了,但现实往往不是这样。例如最常见的招投标,我们都知道,有许多项目都是所谓“围标”,中标价里有许多的猫腻;还有的招投标根本就不具备有关文件里规定的条件,完全是边设计边施工的项目;还有的招标文件的文字表述模糊,招标清单编制粗糙,与施工图差距很大;等等,这些都给后期的结算带来数不清的争议,要想很好的解决这些争议,不了解审计的意图、目的是很不好办的。再有,作为审计依据的合同、变更、签证、洽商、批价等等,有的明显不合理,你看到后该怎么办?这也得结合审计意图、目的来处理。
如果甲方是因为自己缺乏专业人员,需要聘请造价咨询事务所(或是会计师事务所)的造价师帮他们把把关,这很好办,我们无需干预他们的合同和批价,尤其是私营企业,老板愿意给施工单位多少,那是他的事,给的再多我们也没意见。(当然这种情况也不太可能发生,私企老板不会无故多付钱的。)但是,如果是国家审计部门按规定对重大工程项目或老百姓质疑强烈的工程项目进行强制性的审计,如果是上一级公司为了监督检查下一级公司(或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上做得怎么样而委托审计,等等,就要另当别论了。建设单位掌控的钱是国家的钱,是上一级公司的钱,难道也能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想怎么给就怎么给吗?这里就牵涉到另一个和审计目的密切相关的问题,即审计的对象究竟是谁?
b、审计很多时候就是审甲方
很多搞工程审计的人几乎没有问过这个问题,不就是审核施工单位吗?会审谁?
什么叫审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条对审计所下的定义是:“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工程审计是财务审计的组成部分,因为基建项目费用大,专业性强,是财会人员不能完成的工作,所以需要预算员、造价师来参与审计。工程的结算价就是甲方的财务支出,这个结算价合规吗?偏高吗?如果偏高,那偏高在什么地方?
如果是施工单位高估冒算,那很好办,认认真真的仔仔细细的审核就是了,但有时候你会发现,甲方的材料批价偏高了,甲方的签证单里工程量签多了,或者,甲方所定的所谓包死合同明显不合规,等等。正因为基建工程中有可能存在着这类问题,国家审计部门才会派人对一些大型项目进行工程审计,一些大公司才会委托造价咨询事务所对下一级公司的基建项目进行审计。所以在很多情况下,审计的对象包括甲方,或者说“暗含”甲方,这个甲方是指委托单位的下一级公司或下一级部门。
由于审计目的不同,那么,例如同样是上面讲过的甲方的材料批价明显的过于高了,签证单里工程量明显计算多了,甚至是某些合同价位明显不合理了,那我们就要理论理论了。可是我们有很多审计人员不敢去理论,甚至觉得不该去理论。其实,很多时候抓住审核甲方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其中的道理与利弊大家自己可以慢慢去体会。
有些施工单位的预算员也会有这样认识上的偏差,他们总以为甲方领导同意了就万事大吉了,当他们发现审计人员介入以后,甲方的领导往往会改口,这时候他们才知道事情不是他们原先想的那样。
c、学会必要的妥协
毕竟甲方是我们的客户,我们的审计费是他们给的,这就是处理和甲方关系的微妙之处。这是个世界难题,2001年,美国安然公司(股票代码:ENRNQ),一家声名赫赫的位于美国的得克萨斯州休斯敦市的能源类公司宣告破产,位列世界第五的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作为安然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者,既没审计出安然虚报利润,也没发现其巨额债务。2001年6月,安达信曾因审计工作中出现欺诈行为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罚了700万美元。这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审计人员必须独立于被审计对象,两者之间不能够存在利益上的依赖或关联关系,而实际上两者存在着“利益关联”。到目前为止,全世界都没有找到一种由审计单位制约被审计单位的根本性办法。
在中国,这个问题恐怕更难说明白。妥协总是难免的,究竟该怎么妥协呢?这不可能有具体的规章,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
我要对大家说的是:
首先,妥协是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讲的,你如果没有审核甲方的意识,在工作中也发现不了甲方的问题,那也就不存在妥协这一说了;
第二,妥协是有分寸和底线的,你必须对妥协的风险有比较准确的评估。妥协是有度的,有的人什么小问题都不让步,“就是不行”!结果搞得关系很僵,里外不是人,自己也是一肚子委屈。有的人胆子又太大,什么问题都敢放,一旦查出,伤了自己还伤了造价咨询公司;
第三,在是否需要妥协的时候,不可自作主张,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这既是对公司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第四,如果风险大不能妥协,也不要做出一副正气凛然决不妥协的样子,而最好是要表示“胆小”,“你让我这样做,被查出以后,我们公司要砸牌子,我个人要砸饭碗,我可不敢。你总不至于非要砸我公司的牌子,砸我个人的饭碗吧?”
d、不要任凭甲方摆布,要有自己的立场
前面我们说过,有的甲方委托审计,就是想借审计的手,来打压施工单位,把工程造价压到符合他们理想但却很不合理的一个价位。我觉得我们不能随便让人当枪使,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一板一眼的计算、审核,就已经算是“从紧”审核了,要想再“紧”,可就违规了,再说了,施工单位的预算员也不是吃素的,没有理由的“紧”,他们也是绝不同意的。
有的单位是在完成了一个建设项目后,为了给上级、给群众、给董事会、给股东有个交代,堵塞非议,给基建主管领导及基建部门一个解脱而委托审计;有的甲乙双方都是所谓一个系统内的,是平级关系或上下级关系,甲方不在乎工程结算价是否偏高。他们委托审计就是走一个过场,他们甚至还希望我们“松一点”。这类审计看似很好审,其实需要特别小心,不要把自己给套进去了。
再有就是,有的甲方内部有矛盾,例如后任领导对前任领导不满,或是审计部门对基建部门不满,他们委托审计,巴不得能审出点什么问题,这种情况,我们也要小心,实事求是的审核,不要卷入甲方的内部矛盾。
学会掌控审计的局面
审计工作一旦开展,就要尽可能掌握主动。我这儿讲的主要是大型项目的审计。
a、如有可能,最好在审核开始不久,经过协商,制订一个审计原则。
b、业务联系单。大型项目一定要多与甲方沟通联系,并且要白纸黑字的记录下来,这就需要出具业务联系单,这样既显得规范,也可以使我们的工作更主动。
c、抓大放小。一般来说,大型项目的时间都是很紧的,不可能让你那么从容的、事无巨细的、仔仔细细的计算,抓住对造价影响大的工程量和单价仔细核对,对造价影响小的,快速评估一下,没有明显错误的就越过,和你的计算结果差别很小的就不要改动。常有工程审计人员回来说,某某施工方的预算员多么矫情,多么难缠,其实说白了,是你矫情难缠,人家算出来是567立方,你偏要566.5立方,人家能不和你计较吗?
抓大放小肯定会有误差,但这种误差是在可控范围内的。我喜欢用洗衣机来打比方,一件衣服从洗衣桶里拎到脱水桶里,不管里面的水份有多少,脱水桶甩一分钟,绝大部分的水就甩出去了,两分钟后,衣服里含的水就很少了,再继续甩,就只能甩出很少的水,哪怕你再甩上一小时,衣服里的水也不会百分之百的甩光。显然,前两分钟的脱水效率最高。
d、要学会快速发现问题,这是一个需要不断积累经验总结经验的过程,当然,再有经验的人也不敢保证自己一定能很快发现问题,只能说,经验丰富了,快速发现问题的可能性也会大些。发现问题还要有解决问题的办法,或者说,有疑问就要有找到证据的办法,否则,再大的疑问也仅仅是疑问而已。
e、还有这样的情况,在一些关键的时候,你怎么讲话,怎么表态,会影响到审计工作的进程和方向。
要学会“扯皮”,学会“解释”
不敢说每一个审计项目都要“扯皮”,但多数项目尤其是大型项目,都会有很多有争议的地方。不要以为定额的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都已经很细致、很严格,没什么可争议的了,它们主要解决的是“算多还是算少”的问题,而不是解决“该算还是不该算”的问题。我们国家,工程招投标往往只是一种形式,那里面的花样多了去了。有的项目还没有完成施工图设计就招投标了,有的甚至连扩大初步设计还没完成也敢招投标,说得还很漂亮:“抢时间争速度”,实际上就是边设计边施工常修改的项目;还有的项目概算清单编制粗糙,文字表述有歧义,给投标单位造成误导。这就给工程结算带来很多很多争议。所谓的争议是指双方都有各自的理由,而不是某一方的胡搅蛮缠。这就需要沟通、探讨、辩论。
这是一个很能考验人的能力,也是很能锻炼人的能力的地方。要想在辩论中胜出,有赖于对定额说明、定额解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深入理解,更有赖于其它多种知识的掌握,尤其是对法律知识、法律逻辑的领会。
在这种时候,我们就相当于这个专业范围内的律师,要用自己的理由说倒对方(可能是乙方,也可能是甲方)的理由,即使对方死不承认,但第三者或上级领导能赞同你的道理,最后能依你的道理做结论,那这个争议就算你赢了。
辩论和解释常常是分不开的,但解释更多的是面对外行或者半外行。要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专业内的主要意思讲清楚,这也是一种本事。例如常常有甲方的领导不理解甲供材为什么还要取费,有一些预算员也认为甲供材不该取费,还有很多的预算员知道甲供材应该取费,但说不清为什么应该取费。这就需要解释。
学会“汇报”
为甲方服务好,这是我们的责任,经常汇报工作就是其中之一。有些项目经理带着一班人马做了大量的工作,可是汇报工作时却经常被甲方的领导问住,急急巴巴的回答不上来,给对方的印象好像是没做什么工作或能力不行。这其实是没有了解甲方的领导需要什么,可能会关心什么,会问什么问题,因此事先也没有把做好的各种数字分类汇总。
例如一个大项目有几栋大楼,由几个单位施工,其中有些专业性强的工作还被甲方肢解分包。经过大家辛勤的工作,最后的结果都出来了,每栋楼的造价清清楚楚,可是在汇报的时候,领导除了问每栋楼得造价外,还问这几栋楼的外装修总共是多少钱,问全部的铝合金窗总共是多少钱,或者问某一栋楼的地下部分是多少钱,等等。这下你傻眼了,因为你没有这样按不同的需要来归类汇总,或者没有把地上地下的土建分开取费,临时找数字汇总或拆分,手忙脚乱,显得很不专业。
当然谁都不是神仙,不可能完全猜到领导会问什么,这就需要对项目、对施工单位、对项目经费来源等等作一定的分析,尽可能的把众多的数字做多种归类汇总,以备提问。
还有,在不同的时期,领导的关注点不一样,例如,快过年了,领导会很关注该给施工单位多少钱,既要满足施工方的需要,尤其是农民工的工资,但千万不能超付;再例如,一些边设计边施工的大型项目,领导最常关心的是概算够用吗,哪些项目有可能超概,是不是要及时降低设计标准或装修标准。这些时候,领导都需要我们这些搞造价的给出数字,这个数字不需要非常精确,但也不能有过大的偏差,而且一定要快。可是有些项目经理因为没有提早准备,或者缺乏分析、判断和预见,不能给出既明确又有余地的数字,让甲方领导很不高兴。
要有风险意识
这就无需我多说了,简单点说就是,不要以为自己审核过了,三方都签字定案了,就铁板钉钉了。除了每个造价咨询单位内部的几级复核以外,有时还会遇到重新审计的情况。内部的复核一般不可能审核太细,主要还是防止低级错误,但重新审计几乎就是重来一遍,届时如果发现你的审定有较大错误,那肯定会给你自己,也给你所属的部门及公司带来麻烦的。至于为什么会重新审计,我前面所讲的审计目的中已经提到过。
审计的最高境界
工程审计有最高境界吗?我下面的观点大家权当开玩笑吧:一个项目审计结束,委托方满意,说我们水平不错;被审方满不满意不好说,但至少不恨我们,觉得我们还是客观公正的;我们自己的公司领导也满意,因为收到了满意的审计费;我们个人也很高兴,因为得到奖金或提成。这就叫“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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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审计】16个实例解决工程结算争议-工程审计【审计】16个实例解决工程结算争议作者:工程审计 / 公众号:gcsj-8发表时间 : ↑点击上方“工程审计”关注我们来源:中国会计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案例1工程完工后,乙方依据后来变化的施工图做了结算,结算仍然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结算价是1200万元,另外还有200万元的洽商变更(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少材料和作法变更也无签字)。咨询公司在对此工程审计时依据乙方结算报价与合同价格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和作法与投标也不尽一致,另外施工图与投标时图纸变化很大,已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了。因此决定以定额计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审计,将结算施工图全部重算,措施费用也重新计算。得出的审定价格大大低于乙方的结算价。而乙方以有清单中标价为由,坚持以清单方式结算,不同意调整综合单价费用和措施费。双方争执不下,谈判陷入僵局。这种分歧应如何判定?答:首先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结算条件,应在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后再明确结算的方式,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本工程招标时按照清单报价的方式招标,并且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按照清单单价进行结算,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在工程结算时就应该遵守双方合同的约定,咨询公司作为中介机构是无权改变工程的结算计价方式的。材料和作法变更无签字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批、影像资料、双方的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等资料文件。如果乙方又不能提供这些事实依据,甲方有权拒结相应项目的变更费用。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时,甲乙双方应该及时办理相应手续,避免工程以后给结算时带来的扯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合同中应该有约定出现变更时变更部分工程价款的调整方式和办法:如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参考近似的清单单价、双方现场综合单价签证等。再是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一张表格《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在出现变更时,可以参照这个表格看一下清单综合单价的组成,相应的增减变更的分项工程子目,重新组价,组成工程变更后新的清单单价,但管理费率和利润率不能修改。案例2我公司中标一工程,采用清单计价,报价时未仔细计算工程量,合同规定工程量超出3%时允许调整。请问结算时是不是需要根据图纸和清单计算规则重新计算?答:结算时要根据图纸和清单计算规则计算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的,当超出3%时可以调整,反之不可调整,最终确定工程结算值。案例3某工程用清单投标报价时,措施费为0,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结算时,此项目不进行调整,即不能再计取措施费.但合同约定如有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可套定额计取,那么,工程结算时,套定额的这部分措施费也不能计取吗?答: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有矛盾。合同约定是甲乙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具有法律效率,在解释顺序上居第一位。既然合同双方约定:如有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可套定额计取,那么,工程结算时,套定额的这部分措施费是应该计取的。案例4我结算的工程实际工程量超出清单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由业主提供,结算时调整工程量时业主提出该项工程量重新分析单价,并且由于工程量增加超出清单量一半,分析单价时超出部分工程量不允许计取管理费。是否合理?答:主要看合同约定,合同如对此情况有明确说明,按合同执行,如果没有那么业主这种做法不合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则就是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量变综合单价不变,最后的结算就是根据投标时双方认可的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来计算的。业主以实际工程量增加超出清单量一半,分析单价时管理费超出部分工程量不允许计取管理费和重新分析单价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案例5一工程为清单结算,材料由施工单位采购,现在甲方要求将电气配管中镀锌钢管改为KBG电线管,合同规格是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原来投标时已按镀锌钢管报价并已确定。现在作为施工单位请问:1.KBG管是否请甲方批价,待结算时光调整主材价格,这样可否?2.KBG管定额与镀锌钢管定额不一样了,是否要同甲方先重新确定该部分综合单价?答:KBG管的市场购置价必须经过甲方审批,另外加上运费和采购保管费组成KBG管的预算价。镀锌钢管改为KBG电线管因为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改变,况且两种材料施工的施工工艺也有区别,需要与甲方一同参照原组价费率重新确定该部分综合单价。结算时,扣减镀锌钢管的分项合价,增加KBG管的分项合价。案例6我们在一个工程合同中签订所有材料为甲方供应,在结算中我们是否按甲方供应材料的原始凭证(材料领用单)数量进行退甲供材料?答: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处理。原则上这样处理是合理的,但也会出现不合理的情况,就是材料实际消耗量与供应量出现差别时会纠缠不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材料超欠供”的问题。举例说明:钢筋材料,工程预算100吨,乙方领了200吨,如果甲方供应价低于市场价,在退材料款时仍按原始凭证(材料领用单)数量进行退甲供材料,那么甲方在经济上就会遭受损失。如果甲方供应价比市场价高,乙方就会遭受损失了。再比如木材,预算用量需要50立方,施工单位通过加强管理,采取了其他可行的措施,增强了模板的周转次数,实际领用了10立方,如果仍按原始凭证(材料领用单)数量进行退甲供材料的话,那施工单位可就吃大亏了。现在有一个办法来处理这个问题:那就是甲方按定额预算数量供应材料,按照预算价扣材料款。甲供材超出预算量的部分,甲方就按照市场价格高价扣回。甲供材不足预算量的部分,仍按预算数量计算材料费,按实际供应的数量扣材料款,结余归施工单位。案例7因图纸变更,原先砼浇筑时预留的管洞取消,现需要将预留洞封堵,并作防水处理,预留和洞口封堵及防水处理应如何套用定额?答:洞口封堵可套现浇零星砼定额子目。但有一个问题,一般预留的管洞体积都很小,按定额的计算规则来计算工程量的话,计算出来的价格会很少,施工单位都会亏损,甚至连基本的材料费都不够。在施工现场,出现这种情况时,一般是和甲方协商,签订一个市场价格,一个管洞连封堵带防水多少钱,既简单又不会亏算。案例8在结算时,对于总价合同中的清单工程量是否要重新计算?总价合同清单工程中的隐蔽工程是否要签证?招标范围内的隐蔽工程没有按设计要求施工是否需要调整答:1、总价合同我的理解是固定总价合同,也就说是一次包死的工程。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量小,构造简单,工期短,对在施工期内的材料价格和地质情况有充分的预见性,或者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有相同的可参照的成品建筑物价格,并能够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才可以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于总价合同中的清单工程量在签订合同前是已经计算了的,没必要重新计算;2、总价合同清单工程中的隐蔽工程一定要做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至于是否要做签证,要看是否有变更;3、招标范围内的隐蔽工程没有按设计要求施工,是属于变更的内容,需要调整(除非合同约定不调整)。案例9一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其中一项清单项目按运距10公里计算的综合单价,但实际施工时运距达到了20公里,请问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该不该调整答:如果建设单位在招标清单明确了运距为10公理,则可调整,如果招标清单未明确,而投标单位自行按10公理计算,则不可调整。案例10工程量清单招标,规定中标单位在中标一个月内和编制清单的单位核对工程量,对造价影响在1%以上的,工程量予以调整。施工单位核对后,没有超过1%,也就是没有调整。现在工程结算了,有如下问题:图纸画出但是不明确的地方在图纸会审或者设计联系单中明确了,这部分应该计算吗?(比如图纸明确画出了某部位的梁,但是没有标明梁号,后来明确梁号;标明了梁号可是根本没有这个梁的详图,这样的情况,梁的工程量是否给予增加?还有钢筋呢?答:在图纸会审或者设计联系单中明确了的这部分应该计算。重新核对工程量的差异,核对差异时是以中标后核实的工程量+构件明确做法后调整的工程量之和与招标文件的工程量作对比。如果增加的工程量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超过1%,则需要调整,否则不调整。梁的变化要根据实际情况是否为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如果不是原则上不应调整,属于前期工程量审对不准确的原因。如果是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按合同针对设计变更条款要求进行结算。原则上前期审核工程量与设计变更不应累加。案例11某工程在施工中,甲乙双方就地基排水签好了一张现场签证,大概内容就是管径为100的污水泵台班150个台班,人工为150个工日(这个工日指的是水泵排水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按理说,在这种情况下,在结算的时候按签好字的签证计算就是了,但是,我的问题是:污水泵的台班里面是包含了所需的人工,也就是说,这张签证是多签了,现场施工人员不懂瞎签字。那么我在结算的时候能否将150工日的费用不予以计算,我的这种做法是否正确?答:要分析污水泵台班单价的构成,如果台班工日与签证工日的工种一样,则这150工日的费用不予以计算。如果台班工日与签证工日的工种不完全一样,则要计取两者差异,而不是再计取150个工日的费用。按照一般的理解,水泵台班的人工包含机上司机、司炉及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以及上述人员在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费用,本签证的人工工日包含了为了排水工作的配合工作(例如开沟槽、维护沟槽等),所以只需计取不同工种引起的费用差异即可。案例12某清单计价招标工程,竣工结算时发现,设计要求采用平铺砖垫层,报价时却按铺碎砖垫层报价,因工程量很小,影响工程造价不大。但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碎砖进行了地基处理,且地基处理工程量较大。结算时施工单位要求按报价时的碎砖价格计算地基处理工程的综合单价,因原碎砖价格远高于实际价格,增加投资较大,建设方不同意,原因是如果原报价不发生错误,投标文件中不会出现碎砖单价,该单价无效。施工单位认为既然我们已中标,原碎砖单价应该有效。请问该怎么处理?答:对于垫层部分,施工单位已中标说明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的报价,应按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结算。但地基处理是新增项,其结算方式需另行考虑。如果结算条款中明确规定,发生设计变更和签证的工程量清单,原中标清单中有相同项按原清单执行,有相近项时参照执行,这时此案例应该执行,建设方不应调价。如果没有此规定双方可以商定结算办法。案例13有一项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工程结算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标书中规定的定额及定额信息办理,材料价须经甲方认可,实际价格与定额价格相抵触的,以实际价格为准,结算经当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现国家审计机关对该项目进行审计,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在办理结算时结算单价高于标书中规定的定额及定额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向国家审计机关出示了工程结算协调会议纪录,会议确认的意见主要是:1、主材价格由建施双方提供。2、主材不调价差直接进入基价。问题:1、工程结算会议记录能否视为合同约定?2、会计师事务所的作法合理吗?3、国家审计对该问题如何定性?如何处理?答:1、经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会议记录可视为合同约定。2、主材价格由建施双方提供,并有确认的原始签证,则会计师事务所的作法合理。3、国家审计对该问题主要核实原始签证确定其真实性而商定该问题的性质。案例14一工程,铝合金等部分项目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做包干项目处理。结算时,施工单位又将包干项目进入直接费,参与取费,请问大家,这样做合理吗?答:这样做不合理。铝合金项目双方合同既然已经约定按包干项目处理,这个项目应该为完成合格产品的全部费用,因此不能再进行取费计取其它费用。案例15一清单计价工程,固定单价合同,在我们投标时计取了夜间施工增加费和零星工作费,但是实际没有发生,结算是否按实结算。答:零星工作费的量是暂估,结算时必须按实结算,不发生不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要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确定,如果是包干费用,不调整按实结算,无论发生与否都要计取。如果合同约定是按实结算,则发生了计取,不发生不计取。案例16施工单位和商品混凝土厂家是怎么结算的,是按图纸计算砼用量还是按罐车的容量计量?答:原则上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一般情况由于基础的损耗量不易控制,因此基础按小票(罐车容量)结算,主体结构按实体工程量结算。★工程审计,一个有温度的学习社区★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吧相关文章猜你喜欢富阳审计黄山法治政府新苑社区丽江日报泰安生活圈#统计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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