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书记去外地不回来工作多久怎么才能当上村书记辞退

来源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
日,陈某入职某公司。2015年12月初,因陈某原岗位撤销,公司与其商讨调岗事宜,未果。
日、16日,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先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通知陈某新的工作岗位和内容,职级、薪资不变。陈某均予以拒绝。
日,陈某与公司总经理就调岗问题进行谈话,因语言激烈,情绪激动,经理言谈中涉及“滚出去”,故陈某认为经理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自次日起未再提供劳动。
日,人力资源主管向陈某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其上班并进行工作交接,未果。
日,公司向陈某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理由为旷工。
陈某认为其不服调岗决定,且经理说“滚出去”,故未再提供劳动,但系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故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公司无需支付陈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法官说法】
我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双方就陈某调岗事宜有过协商,但因其不同意调岗而未果。陈某在与经理的谈话过程中涉及调岗事宜,但无法显示经理有辞退陈某的意思表示,陈某因不服从调岗而据此认为双方劳动关系于当日解除,进而不再提供劳动的行为构成旷工,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故我院最终判决公司无需支付陈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需要劳动者注意的是,如果对工作岗位的调整有异议,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主张权利。但此期间,劳动者仍系用人单位的员工,仍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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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蕲春县驻村第一书记干不好怎么办?召回!蕲春县驻村第一书记干不好怎么办?召回!身边最受欢迎的百家号为切实抓好第一书记管理,促使第一书记在岗在状态,有位有作为,蕲春县出台了第一书记召回制度,对第一书记实行“底线、红线管理”,让每一名第一书记感受到压力,鼓足干劲,激发任职工作活力。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驻村第一书记的管理,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在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派驻到村的第一书记。第三条驻村第一书记召回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第四条驻村第一书记必须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能吃苦肯奉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人向派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派出单位同意,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后,及时予以调整:(一)因工作调动、自动离职或辞职辞退的;(二)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第五条驻村第一书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召回:(一)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驻村工作的;(二)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干部群众意见大的;(三)不按要求完全与单位脱岗,或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或上级暗访抽查不在岗2次以上的;(四)驻村工作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五)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六)其他原因需召回的。第六条驻村第一书记召回处理措施包括:组织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免职撤换。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处理:(一)因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驻村工作的,组织培训;(二)因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干部群众意见大的,视情况批评教育、书面检查或诫勉;(三))不按要求完全与单位脱岗,无正当理由或无请销假手续不在岗的,责令书面检查,或诫勉、免职、撤换;(四)被召回组织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或诫勉处理的,可继续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再次被召回的,予以免职撤换;(五)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或因其他原因需召回的,由县委组织部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第七条对被召回驻村第一书记的组织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由县委组织部实施,处理结果通报派出单位。其中,需要派出单位追加处理的,处理结果回告县委组织部。第八条对被召回驻村第一书记需要免职撤换的,由县委组织部向派出单位发出免职撤换的通知,派出单位按有关干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县委组织部。派出单位在接到免职撤换召回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新选派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派驻到村。第九条驻村第一书记被召回组织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的,当年不得评先评优;诫勉的,当年年度公务员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免职撤换的,当年年度公务员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降级使用。第十条凡有驻村第一书记被免职撤换的,派出单位年度驻村工作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第十一条被召回的驻村第一书记,派出单位要正确对待,认真分析原因,做好思想工作。第十二条实施派出单位与驻村第一书记责任、项目、资金“三个捆绑”,将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情况纳入本地本单位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第十三条对驻村工作成绩突出、群众评价较好的,个人评先表优、提拔任用同等条件优先考虑。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更多推荐图文来源:蕲春网监制:李林清编辑:柴仁侃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身边最受欢迎的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农村妇女挑起了家庭重担,在村里养殖土鸡,终于走上致富之路农村妇女挑起了家庭重担,在村里养殖土鸡,终于走上致富之路萌娃看乡村百家号农村妇女挑起了家庭重担,在村里养殖土鸡,终于走上致富之路在2017年的一月份,秦桥举办了一次土鸡美食节。这次的美食节在武冈市的是一个广场上面举行的,并且这个美食节跟我们平常见到的美食节是不一样的。在这个美食节上面我们看到的美食都是跟土鸡有关的,并且活动的举办邀请了所有百姓,这里还有免费的鸡汤喝。当时很多人都过去品尝了这个鸡汤,喝过的人都在称赞这个鸡汤。这天在现场的人特别多,大家都在排着队去领这个鸡汤,人气非常高。那么这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其实这次美食节的举办人是戴梁英,说起这个人我想当地的人都应该认识。她是邵阳市的一个农业公司的老板,并且在大家的心里都是非常的佩服这个戴梁英的。她的故事也是大家都知道的,曾经戴梁英的生活非常困难,原因就是她的创业失败了,她还因此背上上千万的债务。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她再次创业不仅仅是让自己走向了辉煌,更是带动了当地的很多老百姓都走上了致富的道路。她现在是被人称为了养殖女王,说起她的故事真的就像她所发的鸡汤一样的让人暖心。戴梁英是出身农村的,一直以来她都在为摆脱贫困而努力,刚开始她也成功了。她在一家粮食公司上班,但是在1996年的时候国内进行了粮食制度的改变,她也因此失业了。收入来源断了,同时她的公婆年纪都已经很大了,并且两人身上还都常年患着病,戴梁英生活上的压力非常大。还有她的孩子也都慢慢的长大,更加的需要钱。这个时候她坚强的从失业的困难当中走出来,她也必须要坚强。因为她身上背着的是她的老人和孩子的命运,就这样她决定自己要创业来改变自己的家里的生活。创业的这些年戴梁英做过很多生意,刚开始她开过一家米粉店,后来又自己做了一个小作坊专门来生产加工粮油。就这样慢慢地她的生活也改变了很多。自己的事业也正在走上正轨,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让她更加的绝望。戴梁英因为手里面赚到了些钱,所以她想着做下投资,但是没想到正是因为这次投资让她的人生又陷入了绝境。因为戴梁英自己的一些失误,她的投资全部都失败了。不仅是自己的积蓄都没有了,当时身上还欠着很多钱。她真的是的一下子从富裕变成了贫困,并且还欠了很多钱。这样的一个变化,让戴梁英非常的绝望。当年的自己生意这么好,一直都被人给尊敬着,没想到现在却因为欠着别人钱被人所唾弃。当时因为欠下的钱太多了,法院的传票也一直在送过来。我想一般人走到这一步肯定是彻底就堕落了,但是戴梁英并没有,她还是非常的坚强。因为她知道自己不能放弃,如果她放弃那么自己的老人和孩子怎么办。但是人生不可能是一直都走下坡路的,一次偶然的机会,戴梁英找到了自己的创业方向。说到底还是因为一碗鸡汤,戴梁英的姑姑是一个外地人,后来嫁到了她的老家武冈市。有次带梁英去自己的姑姑家做客,她的姑姑当时给她做了一碗鸡汤,喝到了这碗鸡汤的戴梁英突然脑子里出现了一个想法。戴梁英知道现在社会比以前更加发展了,所以我们的生活水平也是明显比以前要好多了。人们的消费也慢慢倾向于绿色无公害的产品了,如果说自己做这个项目的话,肯定有一个好的发展,毕竟这也是顺应市场的一个项目。最主要的是武冈市的环境和生态就是非常适合这样的一个产业,这里的自然资源很好,做养殖肯定不错。在2010年的时候戴梁英就开始准备了,她刚开始是去了外地的一些养殖基地里面去看看别人是怎么做养殖的,自己也去学学。毕竟她以前也没有从事过这些方面,经过了一番调查之后,她也了解了市场和养殖的环境。就这样开始了她的再次创业。因为自己一个人没有这么多资金,所以她找来了几个合作的人。他们一起投资建造了几个大型的土鸡养殖基地,因为戴梁英对待产品的态度非常认真,她保证了产品的质量。慢慢的销路自然就打开了。从创业到现在她的这个养殖项目一年就能收入五千多万。后来她为了让当地的人也能享受到这个养鸡带来的收益,她也发动了当地很多农民一起来养鸡,然后她进行回收。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萌娃看乡村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一份信心,一份努力,一份成功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湖南日报《社情民意》
湖南日报《社情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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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主题:海林市主抓信访工作的政法委书记接待上访人一问三不知
标签:其他,其他&&黑龙江省海林市政府&
海林市主抓信访工作的政法委书记
在信访局接待上访人员,一问三不知。
他就知道一件事,是什么事?
日上午,民政局人员通知我去信访局,有市里领导找
谈话。在信访局,参加谈话的人员有:海林市政法委书记,信访局长,记录人员,民政局人员。我问政法委书记:“市政府不给我办理退休的原因是什么?”政法委书记回答:“是因为你去柴河镇,阳光村搞
依法治村,包村干部不在场的情况下搞的,是错误的,这是基本常识。”下面就来分析在包村干部不在场的情况下,指导阳光村干部开展工作
是否有效。这一问题在海林市纪检委调查的时候就回答过,这里在重 复一遍:
在没有柴河镇包村干部情况下,指导村委会人员,开展工作是否有效?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一提,日下午,海林市里领导,抓信访工作的政法委书记,在市信访局接待了我,也提出了,在没有柴河镇包村干部在场的情况下,指导村干部开展工作是否有效。日又提出了这一问题,与日下午14时海林市纪检委办案人员提出的质疑一样。
对于这一问题,我于日上午,去了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司去咨询,负责人的答复是:“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不允许的,就不属于违法,既然不违法,就有效”。《村委会组织法》没有规定上级指导村委会开展工作必须有乡镇干部在现场,否则无效。没有此类条文。《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第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村选举委员会主持,在乡镇政府的指导下进行。”这次是选代表、选组长建立村民代表议事会,不是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第24条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会组织召开。”第27条规定:“村民小组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法律规定得很明确,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是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责任,无须经乡镇政府的批准。即使乡镇政府的干部不在现场也不违法,当然有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农村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中共中央、国务院【1986】22号文件规定:民政部门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日常工作。”其中包括:指导村委会建立、建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政部有对《村委会组织法》的解释权
我在阳光村开展依法治村工作具有双重身份,一是,海林市基层政权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二是,海林市委依法治村办公室工作人员。任务是相同的:都是指导村委会进行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执法依据有:(1)中共中央国务院【1986】22号文件规定;(2)民政部【1998】7号文件规定;(3)海基政办【1994】3号文件规定;(4)中共海林市委《依法治村工作方案》;(5)中共海林市委副书记,依法治村领导小组长的讲话要求:“民政要结合自己的业务提出落实措施,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村组织不健全的要立即整顿完善。”(6)有海林市依法治村办公室领导的工作部署,我负责柴河等五个乡镇的检查指导工作(有全体办公室人员的证言)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执法证件。
日上午,我们就与柴河镇领导刘巨昌通电话,约好明天在阳光村会合。第二天,柴河镇包村干部没有到。我们问过村干部是否同意指导你们开展工作,同意就留下来;不同意我们就回海林。如果村干部不同意,我们是无法开展工作的。
这就是海林市政法委书记所知道的一件事。依法行政,依法治村,作为政法委书记更应该懂得。政法委书记所说的基本常识究竟是什么不得而知。依法治村有法律依据;“基本常识”有法律依据吗?
下面说:一问三不知。政法委书记同我谈话竟然一问三不知;
一不知:政法委书记竟然不知道周市长同意给办理退休一事。
日,是市长接待日。周市长接待,海林市信访办工作人员将人事局付局长、民政局付局长都找来,一起商定退休一事。已经12点多了才结束。人事局付局长告诉我,可以给你办理退休,但是不能给补发工资。理由是你没有干工作,所以不能给你补发工资。给你10万元是看你家生活困难,不是补发工资。有因为家庭生活困难给补发10万元的吗?有人会相信吗?(已经有被末位辞退的人员给补发了工资,他也没有干工作)显然,这一理由不够充分。不干工作,是我自己不干的吗?还是你们不让我干?海林市给办理退休还有条件,民政局长还要写一个保证书,保证不要补发工资,以后也不再要。当时我并没有同意。在我去北京国家信访局时,向接待人员问过此事。接待人员说,即使写了保证书也无效,你可以给他们写一个保证书,等办完退休后,你再来找补发工资。
海林市主管领导也觉察到写保证书没有道理,又变卦了.现在只同意给办理社会养老保险。请看,这是依法行政吗?这分明是在市场买东西,讨价还价,一会一变。
解决“末位辞退”的错误,法律、法规早有规定。当年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84条与今天的《国家公务员法》第103条都有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公务员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负责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理道欠;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不知:实行“末位辞退”的错误,国家信访局已经有纠正的先例;
1998年至1999期间,海林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末位辞退”当时教育系统有60多名教师被辞退。他们集体上访北京国家信访局,海林市教委主任亲自去北京接回上访教师。上访教师全都恢复了工作。
三不知:海林市《人事问题工作小组案件任务分解表》处理情况。
具我所知,在2006年至2008年间,海林市有被末位辞退人员已经办理了退休的人员,有司法局的;有原劳动局的;有政协的,有横道河镇政府的;其中有的人已经给补发了工资。
日省纪检委接待人员对我说:“你问海林市政府为什么能给有些人办理退休,不给你办理退休?”政法委书记问信访局长是否有这种情况,信访局长回答:“是个案”。个案是什么意思?与普通人不一样,高人一等吗?是特殊公民吗?
黑龙江省海林市:王永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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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村民捅死乡党委书记”:嫌疑人因社保问题无理缠闹
微信公号“进贤县公安局”
江西进贤警方通过对犯罪嫌疑人黄某群的审讯,以及对黄某群的家属、朋友、原同事、乡村干部等进行调查询问,已查清部分案情如下:犯罪嫌疑人黄某群,男,1958年1月出生,南台乡湖滨村委会人,1982年到乡政府厨房做临时工,因其工作中存在松懈拖沓、又与其他职工发生矛盾等情况,1999年乡政府研究后将其调离厨房,转岗打扫卫生,但其工作仍然懒散,不负责任,且不听教育劝导。日,经乡党政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对黄某群予以辞退,并依据有关政策补偿了其17个月的基本工资1.49万元。此后,黄某群向乡政府提出要求全额解决社保金4万余元和租房补贴1.7万元,日经党政主要领导和居委会主任会商,并同时征求了黄某群意见,同意为其解决租房补贴1.7万元并为其缴纳单位应承担部分的社保金4500元,另外给予其1.3万元生活补助,黄某群不同意并无理缠闹。日上午,黄某群携带两把刀具(一把木柄水果尖刀和一把自制丁字型刀具),在乡政府三楼堵住准备出门的乡党委书记徐某,在纠缠一段时间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木柄水果尖刀,趁徐某不备对其左肋及胸口连刺3刀,并持刀追赶已受伤的徐某至二楼,后被闻讯赶来的乡干部及随后赶到的派出所民警制服并控制。当日11时许,伤者徐某在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目前,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犯罪嫌疑人黄某群对涉嫌故意杀害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经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原标题为《 【警方通报】关于进贤县南台乡发生的持刀伤人致死案件进展情况》)
责任编辑:钟煜豪澎湃新闻报料:9 &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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