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汇算清缴注意事项广告费用如何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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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作者:闫淑清 来源:解税宝 政策介绍(一)一般性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计算基数《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第一条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3、筹办期发生的广告费《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注意由于企业可以选择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筹办费,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逐年摊销开办费,因此,企业计入筹办费的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也只能按企业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计算每年的扣除限额。4、以前年度未扣除的广告费《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七条企业在2008年以前按照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广告费,2008年实行新税法后,其尚未扣除的余额,加上当年度新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后,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二)特殊行业 1. 至日,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 至日,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不含酒类制造)饮料品牌使用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归集至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有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作为销售费用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补充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饮料品牌使用方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剔除。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应当将上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单独核算,并将品牌使用方当年销售(营业)收入数据资料以及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证明材料专案保存以备检查。3.烟草企业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注意执行到2015年底的政策,2016年是否继续适用,目前没有相关文件出台。案例分析甲企业为饮料品牌持有方,2015年的营业收入为15000万元,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2000万元。在业务招待费中发生视同销售收入50万元。上年结转广告费50万元。请问2015年度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如何税前扣除?(1)2015年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的计算基数是1+50)万元;(2)2015年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是*30%)万元;(3)本年可扣除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是+50)万元。因此,2015年度,甲企业不仅可以全额扣除本年度实际发生的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2000万元,还可以扣除以前年度未扣除结转到本年度的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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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天天基金广告费超标今年不能扣除部分,可否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问:公司发生的广告费超标今年不能扣除部分,是否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答: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此,本年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本年度扣除限额的,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其他的相关规定如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现就有关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1)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利润为负,调整后有应纳税所得额,捐赠支出如何扣除
问:企业是会计利润为负,但纳税调整后有应纳税所得额,捐赠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会计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企业的会计利润为负,当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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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课程分类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注意的费用税前扣除比例(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注意的费用税前扣除比例(二)乔木繁花百家号续上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注意的费用税前扣除比例(一)》二、以收入为基数的扣除项目1、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度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15%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此处需注意特殊情况:①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律不得扣除;②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不包括酒类制造)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度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③若关联企业间签订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税前扣除比例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到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上述按照分摊协议归集到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参见财税[2017]41号,有效期日至日)2、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度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换言之,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额为:当年度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与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支出的60%,二者取较小者3、手续费、佣金: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度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之后余额的15%(含本数)计算扣除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度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之后余额的10%(含本数)计算扣除限额。②其他企业:按所签订合同或协议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扣除限额此处注意: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参见财税[2009]29号)本话题未完待续,欢迎关注!下一篇讲以利润为基数的扣除项目。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乔木繁花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乔木共兴荣,锦上添繁花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怎么操作?_百度知道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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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个精诺会计的案例:甲企业为饮料品牌持有方,2015年的营业收入为15000万元,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2000万元。在业务招待费中发生视同销售收入50万元。上年结转广告费50万元。请问2015年度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如何税前扣除?(1)2015年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的计算基数是1+50)万元;(2)2015年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是*30%)万元;(3)本年可扣除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是+50)万元。因此,2015年度,甲企业不仅可以全额扣除本年度实际发生的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2000万元,还可以扣除以前年度未扣除结转到本年度的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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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财税集团成立于1999年,是集会计培训、工商服务、财务管理、税务筹划、税务咨询、审计法务以及知识产权为一体的大型集团企业。集团自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已建立会计培训学校17所。
一般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财务类认证行家
财务类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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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财务工作20年,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业经历10年。
当年营业收入的15%可以税前扣除,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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