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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网上缴费常见问题回答
1、网上自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网址是多少? &
通过学校主页http://www.csu.edu.cn的“门户登录”—“财务系统”进入,具体见下图。
首次使用“门户登录”系统,请用学工号和校园卡查询密码登陆。若出现密码错误,可使用密保问题找回密码;也可携带身份证和校园卡到校本部二办1楼119房校园卡办公室办理密码重置(请在重置密码时说明“重置门户登录密码”),详情请咨询。 &
进入“财务系统”后,可通过“自主缴费”缴纳学杂费和住宿费。 &
2、网上缴纳学费、住宿费、重修费、报名费等费用一定要开通网上银行吗? &
网银支付只是其中的一种支付方式。如果没有网上银行还可以选择“直接输入卡号付款”和“登陆银联在线支付付款”等支付方式。 &
其中,“直接输入卡号付款”的开通方式和使用流程请参阅: &
http://online.unionpay.com/static/help/detail_118.html;
“登陆银联在线支付付款”的开通方式和使用流程请参阅: &
http://online.unionpay.com/static/help/detail_114.html;
“储蓄卡和信用卡关联时的注意事项“请参阅: &
http://online.unionpay.com/static/help/detail_129.html#active_mail_322。
3、缴费完成后,如何确认自己缴费成功?查不到缴费记录如何处理? &
缴费完毕后能在“缴费历史”中查看到相关记录则缴费成功,通过网银缴纳的学费月底会统一处理,下月初方可在“学费查询”中看到,如图所示。 &
若银行已扣费却不能在“缴费历史”中看到记录,可通过“网上银行/银行电话客服查询银行订单号”“银行在线支付客服(95516)查询学校订单号”“将学校订单号告之学校计财处收费服务平台具体查询()”。&
4、通过网银缴了学费,在缴费历史中可以查到,但是学费查询中仍然显示欠费,这种情况会不会影响到注册及选课? &
网上缴费数据将在月底缴费结束后统一处理,网上缴费数据没有处理前将仍然显示欠费。不会影响注册及选课。 &
5、支付过程中出现“参数出错,请联系管理员”,或“报文错误”或者支付还没完成,跳转到一个空白网页,就无法完成后续交易了,是缴费平台出问题了吗? &
请做好浏览器支付前的准备工作:1)清除浏览器临时文件和Cookies;2)将网站加入可信任站点(尽量使用IE浏览器,打开方式是“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受信任的站点”);3)兼容性视图设置:打开“工具”——“兼容性视图设置”,在弹出的窗口中勾上“在兼容性视图中显示所有网站”。 &
如果按照上述过程操作之后还是无法正常支付,可以换台电脑试试;如果还是不行,请电话咨询19。 &
6、每个银行都支持直接输入卡号付款和登录银联在线支付付款吗? &
可支持的支付方式因银行和卡的类别有所差异。下面列出几种常见银行可支持的支付方式。 &
银行名称 &
直接输入卡号付款 &
登录银联在线支付付款 &
网银支付 &
全国统一 &客服电话 &
工商银行 &
农业银行 &
中国银行 &
建设银行 &
交通银行 &
邮政储蓄银行 &
招商银行 &
浦发银行 &
其他未列出的可支持银行请查看:http://online.unionpay.com/static/help/detail_36.html。
7、直接输入卡号付款、登录银联在线支付付款和网银支付有什么差异? &
直接输入卡号付款:在银联的支付页面使用“银行卡信息+手机号码”的组合信息进行支付的方式; &
登陆银联在线支付付款:已经关联银行卡的“银联在线支付”注册用户,在支付页面使用“银联账户信息+手机号码”的组合信息进行支付的方式; &
网银支付:跳转银行网银页面,按银行要求的信息进行支付。 &
8、通过网上缴费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后,收据怎么领取? &
网上缴费数据将在月底缴费结束后统一对账、统一处理、统一打印收据,预计每月10日左右将上月收据发放到各二级学院,收据将通过学院发放给学生,请注意领取。 &
工作QQ:(问题及问题截图可发离线图片或发至邮箱) &网上那么多优质资源,为什么没能帮到世家门外的拳痴们?网上那么多优质资源,为什么没能帮到世家门外的拳痴们?太极体验家百家号如今这个时代相比较冷兵器时代,各种信息超多,只要你想知道的,网络都能帮你达成所以,如今神秘的太极拳也早已经随着网络的发达走下神坛不传之密、绝招、秘籍等等都将不复存在不复存在不是说没有了,而是说没有秘密可言了,至少在练法上你能够知道,在不用像冷兵器时代为个拳谱秘籍拼个你死我活的,我们拥有了额更便捷的方式,这一点先前人一步接下来才是能够练出来,这才是我们这代人该考虑的事情所以知乎上的这个问题就扎心了,为什么我们早已掉进了优质资源的漩涡,为什么却没有帮到我们?其实,知道是一回事,练是又一回事,据统计现在的太极拳爱好者用在钻研拳理的时间远大于练拳的时间,即便是到了练拳的拳馆,拳友之间的切磋也远胜练拳的是时间这是致命的一击,我们的素养远胜前人,但是我们被这颗浮躁的心给毁了,知道了,练不到你的身上又有什么用,一点意义都没有。所以知乎上有点赞最多的回答就是:学术性的人练不好拳的概率要大于一般人。分享出来,希望给各位爱好者以提醒。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太极体验家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我们只做一件事:专注太极“体验”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建议把对民众的补贴公开到网上,便于民众使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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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考原题网上公开叫卖 教育人士:绝对不可信
  “高考前紧急押题,保证100%原题,如若不信,可考后再付款。”如此诱人地公开叫卖高考试题,是鲜花还是陷阱?教育界人士表示,此事不可信,家长和考生一定要诚信考试,切莫“病急乱投医”。
  今年高考原题网上公开叫卖?
  教育界人士表示,绝对不可信,考生一定要诚信考试
  “高考前紧急押题,保证100%原题,如若不信,可考后再付款。”如此诱人地公开叫卖高考试题,是鲜花还是陷阱?教育界人士表示,此事不可信,家长和考生一定要诚信考试,切莫“病急乱投医”。
  昨天,不少家长收到来自河北廊坊的一条短信:“高考考生家长紧急通知:我们提供高考考前紧急押题,保证100%原题,让孩子考上理想大学,电话18630xxx89,QQ号码为2847xxx55。”这样的承诺令不少家长动心。记者根据短信线索拨打电话号码,对方电话一直处于通话状态。记者只好以考生家长身份,通过QQ与其进行对话。
  这个名称为“高考直通车”的QQ用户,号称能提供广东、江苏、湖北、湖南、山东、安徽的高考押题,为保证题目100%原题,他信誓旦旦:“可以考后付款。正确后再付款,你不就知道是不是正确的了。”
  题目并非无条件提供。“高考直通车”要求,需要者要把家长的身份证、户口本,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扫描后给他们发过去,然后需视频认证,最后才给考题。
  记者问:“为何如此繁琐?”他回答:“考完,你不付款怎么办?”
  “高考直通车”告诉记者,他们并非是高考途中通过作弊工具给考生传输答案,“6日上午给你题和答案,所有科目都是整套题。”
  记者问:“你们提供所有题目还是每科目只有几道大题?”
  “高考直通车”回复:“提供所有题目。”
  “多少钱成交?”他回答:“考前付款2万元,考后8万元。”
  记者问:“你们是能拿到原题目,还是靠有经验的名师猜测押题?”
  对方回答:“我们能拿到原题。”
  对这种说法,曾多年担任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主任的市教育局副局长范坤告诉记者:“绝对不可信!”
  据悉,我国的高考试卷拥有国家最高级别的保密制度,每个环节管理都极为严格,试卷运输都是武警押运,每个程序都经历了数十年考验,没有漏题可能性。
  教育界人士分析,这个短信诈骗意图明显。一是将“押题”与“拿到原题”概念故意弄混;第二,所谓考后付款分明是噱头,家长考前需先给付2万元,对方很容易就能骗到一笔不菲的钱财。考试结束后对方不能履约,由于涉嫌违法,家长也肯定不可能报案维权。教育界人士提醒家长和考生,不要轻信这类信息,一定要遵纪守法、诚信考试。(深圳商报记者邓小群)
【编辑:王珊珊】
>教育新闻精选:
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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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最高法院网上公开了判决书,这表明司法整个操作运行过程,应受到社会监督,对社会负有公开透明不可推卸的义务。这仅是司法改革,克服自身腐败致命缺陷,赢回公信,不可或缺公正公开的一小步。同样被判决的当事人如果确证司法判决错误,或持有司法根本无法辩解的客观事实,客观证据,客观理由,敢不敢将这一依法申诉控告,并应该得到司法乃至国家具体处理的过程,打到网上也同样是不可或缺,具有提升司法公信的巨大作用。因为法定,就决不是个人小事,他不仅或可能是司法的受害人,更负有社会监督司法的权利和义务,应为社会所知,这对彻底防治和纠正冤案,社会意义重大,为杜绝上访标杆作用凸显。这不仅需要可能司法受害者决然赴死的决心,还有炸毁自身教育社会的意义。当然对大量证据理由和事实确证司法判决错误的网上公开申诉控告,司法能不能有个社会公开的回应,也是对司法社会公开行为的考验。我就是网络评论题为(北京首都你可不能对司法不了了知)中议论最深刻突出的枉判受害人北京老人,也是网络断言司法诡辩借口再多也从根本上否决不了有权者贩毒作案不究的公认客观事实,也否决不了栽脏诬陷北京老人的枉判事实。这些有权者不仅具有以权力主动和主导案件从无到有的生发条件和因素,而且可以主导自己的贩毒病人贩毒,利益共为不敢公开针对性的揭发他们,他们被司法放纵不判,反充作好人,证人避开自己贩毒罪孽,在司法片面取证的暗示下,共同栽赃围歼替罪者的证言能客观真实吗?司法大量罗列的这种证言和假物证组成的所谓证据链,做出对替罪者的所谓判决能公正吗?司法主观片面和单摆浮搁的罗列假证的所谓定案,并掩盖不了看似他杀了人的表面证据并不见得他真杀了人的大量客观现实,当然看似从他哪搜出转递中的药品,并不见得他参与了贩毒,没有案内案外大量客观查证事实真相怎么能析出?至于网络一一针对性指出司法程序中的腐败,客观具体准确,可供细考。  司法敢不敢承认自己判决的错误,这对司法提升公信,是个事实上的考验!  申诉兼控告状  申诉兼控告人: 邢
日生  户口所在地:北京丰台区丰台镇*****10号楼1705号  备注:因房屋所有权人儿子一家失业,只能出租房屋生活,现租住住所不定。  联系电话:  申诉兼被控告方:北京石景山区法院及石刑初字215号判决书  北京检察院及京检刑申审通(2009)1号驳回书  案由:司法诈骗,徇私枉法。利益驱使,石景山区司法掩盖起利用国家权力贩毒的有权领导和处方权医生犯法不究,及轻判被他们主导疯狂大量贩毒的本区病人,共同栽赃诬陷受蒙蔽被替罪的外区我,北京司法明知案中有诈,枉法驳回。  申诉兼控告请求:1废除枉法不实的判决。2再审。3清除腐败依法裁决。  申诉兼控告内容:  一:依法向最高司法寻求改革司法审判内容,公正司法的前言。  二:简列证据内容。  三:简述理由内容。  四:简述事件经过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  这个申诉是我奉劝司法,从反司法腐败的角度,换新眼光,换新思想,开拓出审案正确的新思路,能够看得见社会已然存在的大量滥权本身,就是犯罪的确凿证据,以及司法对权力犯法不究的包屁纵容现象,因而务实求正的提出我申诉和控告的新理由,新证据,以及原案证据本身就明显存在的证明我无罪的客观确凿内容,也是对司法过去公然诬陷,人为造出假原案的卑鄙行径,给予坚决回击,并提供网络对有关我案件正确的评论,这评论就是社会无权的老百姓对司法本质改革的正确见解。  最高法最高检带头反不反腐?难道让警方制造出的假证或诬陷定罪的证据,而检法毫无置疑,抵制,就枉法作出的这类判决,横行无阻,在社会引发非议或持续发酵吗?此类突出或典型的枉法判决如我和律师李某,诬陷生成的因素相同,不值得两高极为关注吗?这事关司法反腐败的全局,绝不能忽视,至于附生的其他问题此处略去不提  说我是申诉,不如说我是向两高兼而控告。这两者本质相同,但侧重点略有差异。正如网络一针见血的精确简评:“而北京老人案呢?那假证据就在那里明摆着,不过司法必须以自身反腐败,不墨守陈规,案内案外联系审视,才有勇气承认。难道有权批准贩卖者,有权使用批准者如医生,他们贩毒没盈利,没有罪吗?就是这明证摆在他们面前,他们也视而不见。一箱药的处方签合法吗?十瓶十瓶药的处方签合法吗?委托给药的时间和收费依据的处方签签署日期,这时间之差不是证明老人受蒙蔽转递的证据,又是什么?那些不符合他们职务身份特点的假证证言难道不是证据?收交的四十瓶药是真药,不正是证明利用国家权力贩毒的特点,不正是证明老人没有盈利的证据吗?这不是无证据,而是司法不愿意承认腐败和利用权力贩毒的证据,屡次掩盖司法腐败的恶性驳回,难道这不是证据吗?…….司法怎么改?难道偏权轻视老百姓权利的老路继续走下去吗?…….”  囿于枉法判决,这地方司法腐败的所谓权威判决,两高不应该突破吗?  因一时一地这地方司法带有司法局限性体制弊病的司法腐败,两高不应该根据宪法刑诉法规定,为人民的合法申诉,带头突破,破除司法腐败的人为限制,障碍,为寻求司法公正给社会一个公信权威的表现吗?  我的申诉兼控告,正如网络所言,是依法进行捍卫自身合法权利的行为。  司法独立这是社会公民所求,依据社会公认确凿犯罪事实,依法准确量刑,不受社会各方面干扰,但司法权力运作,要公开透明,经得住社会各方面质疑,把它放在整个社会的监督之下,确保司法的公正无偏。  我七岁就去当人力车上坡助推童工,是因为受了建国获嘉奖遭冤案父亲所致。后父亲平反,不实诬陷,仍未彻底肃除,我虽学业优秀,仍被逐出校门,并被单位内控多年,调工作也因档案扣住不放,谋生路去应聘社会工作,又因互帮义务,却被司法掩去众多有权贩毒人不究,被替罪难以推翻。我劳碌一生老而无获,这权力腐败司法腐败造成一生的悲惨现象,难道是我一个人吗?   证据  一、据我亲身调查,国家单位有权批准并贩卖药品者,以及地方有处方权可批准使用药物权限者如医生,他们都没有受到任何刑事以致政,党纪处罚,这些人都是有根有据明知国家文件规定者,不要说他们从国家法律的社会明面上已公然违法,司法执法已公然违背了国家应追根溯源的禁毒原则,就是从案件发生的整个实际内容上,医生向我提出的求助找药的理由正当合法充分,国家单位领导在听取这正当理由后经三思后批准,并有取舍。在不知情的蒙蔽下,在国家单位权力权威的蒙蔽下,我的行为更无可挑剔。这些有权者,各司其职,而医务互助关系并不影响他们各司其职的严肃性和利益谋取,医务互助关系是附从现象,但这现象正是无权的我所求,寄望最高司法细查取证,网络对我案的评论正确深刻。 二、就在枉法判我同一时期,社会大量频发的国家单位有权批准并贩卖药物毒品者事件,被媒体屡屡曝光,当时任何批准和贩卖者并无私企,也没有司法处罚的案例。我在押狱中,同期收集这事件报道,远超十份,出狱时被黑司法没收,仅特例存下一份证据附上。这充分证明国家司法的腐败现象,对有权、无权者采取截然分开的双重禁毒标准,我案即是明证,有权者全部被司法包庇放纵。而警方发动运动式打击浪潮,必有案件迭出,政绩邀功,这无权者也必成有权犯法者的替罪人。如这类事件都变成了运动打击的案件,还不知多少无国家单位身份者,如帮忙转递,私人运输司机和现场截获者变成替罪羊。此案我替罪,另有特殊意义,就是和北京有重大利益联系的石景山区司法,拿外区人替罪别有深意。 三、案件所谓证据链中的物证,处方签证据,本身就违法,违法的证据从法律规定上说,就没有法律确凿证明的效力,但反过来它上面标明的一箱药量和签署日期,以及拾瓶和瓶药处方和不同时日的签署日期的权力造假,反衬出事情的客观实际情况和实质,这有权批准并贩卖者本身的造假事实以及假物证客观表现的事情内容,证明各方口供、证言,和法院查明的给药时间与签署一箱药处方时间的巨大间隔,不正证明了有权贩卖者的有权委托我转递的事实吗? 四、确凿无误的说,在中国这上下统一的国家权力,谁能抵挡?尤其对老百姓,权力是比天灾还难以抵抗的滥用人祸,这是不争事实,也是唯一不可抗力!我无罪的根本,就在于这不可抗力。况且药品化验是真药,这更证明了有权者利用权力这巨大靠山贩毒的事实。权力下的委托转递,这牵扯他们有权买卖者双方,不是一方收完钱就责任完成,而遗留四十瓶药是包括医生职内责任和利益的有关转递任务证明并未完成,四十瓶药的公然存在,也证明我根本没有从中取利,和否定了我所谓盈利的五千元的司法诬陷。 五、至于案中那些被司法放纵无罪和轻判的多进“公“的贩毒病人,所提供的以自保为主,诬陷推罪他人的所谓证言证词,不值一驳,网络有详尽评论,还有我提供给律师们详细说明均可审视对照。 六、造假案卷中,由司法腐败而罗织编造的假证据链,经实事求是验证他的客观真实内容,已根本破除,枉法判决无生存之地,司法应废除  七、网络评论对证据分析很准确,特录下:满清十大奇案,早已被写成戏剧,扬名中外,其中杨乃武案再奇再冤,也不如今日北京老人案更奇更冤,别看老人把事实经过写的通体透明,难以推翻,奇的是当时当地司法为把老人当替罪羊,一掌劈死,审案时竟藏起多处凭关系搞药徐医生,此为一奇,二奇的是,卖出近千瓶药的病人本是与北京老人同案起诉的,天安医院的院长本是个离退休军人,与徐医生是老战友,这审案就怕漏马脚,万一被律师等人追问,枉法包庇的真相暴露可了不得,把卖出几处药的病人与老人分开起诉猫腻不就藏起来了吗?这三奇,利用有权贩毒者有专门司法,放弃罪责追索,反过来让他们充当证人,这本身就失去公证的诬陷证言,又怎么能作为证据呢?还不是围歼替罪羊的花招?这四奇就是老人把事实经过证据理由写的明明白白,但这申诉顶不过一地司法级级腐败性包容,他们已知暗中有假竟冠冕堂皇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蒙人词句驳回,这层层的腐败操纵,远胜过满清卑鄙弄权,这老人的事实经过是定海神针,谁能推翻这有权贩毒是犯法的铁证呢?我们的司法论起来它的腐败是满清官员也自叹不如。  理由  (1)、社会公认也如网络大众指出,没有司法腐败不影响到案件公正判决的,司法腐败必导致枉法而判,20多年来我坚持控告申诉,早已影响到社会主持公道人们的心里。司法腐败可以数次从司法形式表面以权驳回我,但他们却永远驳不回此案中因司法腐败呈现的公认客观证据、客观事实,尤其是利用权力贩药为毒,却被司法腐败包庇的那些所谓无罪的铁证。  (2)网络大家指出充实有据,针对司法违法违规的审判经过和枉法判决,如刑讯逼供、片面取证等等,司法也应兼而审视。  (3)我再次强调司法腐败搜罗的很多本身就违法的所谓证据,是无法律效力的,司法不应该违法片面取证,罗织违法的所谓证据链,枉法诬陷判罪。不应该根据社会有权无权的客观现实,采取双重司法定罪标准,有权者无罪,无权者有罪。这双重标准本身就违反如宪法,对于利用权力犯罪这比自然灾害还要无法抗拒的人祸力量,老百姓天然无抵抗力,按法律规定,本身就清白无辜。  (4)这地方司法倚仗特权枉法判决的案件,这北京地区倚仗特权枉法驳回的案件,难道我这些被枉判的无辜,不能根据宪法刑诉法相关条文,强烈要求两高受理我的控告和申诉吗?两高不应该以身作则,清除司法腐败,汲取此案给予极大社会教训,为我平反昭雪吗?  (5)此案在社会平反,意义巨大,怎么评论都不为过,这从根本上说,司法能不能够为社会普通老百姓服务和怎样才能公正,才能不偏不倚的面对社会现状,给以公正的司法服务,为确立法治社会,迈出极为重要的一步。  (6)其他理由虽然很必要,相比前面理由的重要性和社会意义,为简略不表。但我要把我维护医务互助的重要性及其意义讲明。我在中国癌症基金会期间,从事组织,配合医院对患者的综合性治疗服务和研究,因所属部门合并撤销,已生存了四年的患者仍需把最后一年的治疗完成,维护这种治疗协助工作,对维护患者生命延续意义责任重大,况医院也给我一定的报酬,远比转递药似有似无的利益重要的多,转递药不能和这重要工作意义相提并论。   事实经过  已综合治疗了四年的病人,仍要求我负责把他们最后一年的治疗完成,我依靠的各具医疗优势的协助方仍不可或缺。一九九三年初,北京*区后勤六分部医疗负责人林*根和药房主管顾*林,请我协助他们销售火爆的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时,我没有这经历,婉拒,跟随我的护理员有王辉。东北一合资药厂想委托我做销售代表,我只得将这转给总*医院,负责进药的曹*霞,他拒绝后请我协助销售他们火爆的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我没有这经历和精力,婉拒。  93年4月,武警总院放射科,中铁医院擅长导管施治的徐迎*医生,帮丁*勇医生医院病人完成手术后,要我和丁医生帮他找X---88,我不解X---88是什么,他说就是盐酸二药。我说要多少?他说一箱子,我说我们并不负责给病人找药,身份不允许,他说我的病人就是你的病人,我能不急吗?你要不帮,我还有其他要好的朋友帮,我说,有两个医疗单位找过我,我问问他们还有吗?我让曹某准备了一箱子药,但丁和我给徐打了几天电话,他都推说钱没凑够,让曹责骂了我。93年6月,徐又提出要五十瓶药,我以他前面失信推脱,他解释,我们这些日子都是去丰台天安医院买药,院长是我的老战友,他现在药少了,才让你帮忙。我只能到后勤六分部代他取了五十瓶药,前后打了近一个月电话,他反复说忙不来取,当我最后告诉他,药款未付,要将药还回去时,他来电说,下午来取药,还把身上带钱的一个病人带来。他带着一个年龄相仿的妇女进门说,丰台天安医院院长是他老战友,关系更近,以往把钱集中到那里取药,这不是他们药快没了,才让你帮忙吗?我把药交给了他,他直言道,我们钱不多委屈你了,你相信我以后会用各种办法帮你的。我说你已经帮了不少忙,还提这干嘛?人总得先讲点情意吧!他付了药款后说:我来你家还有个事,我统计了一下我的病人还需要四箱子药,我震惊到怎么要那么多?他说我不给你说过吗?我有两个区的病人,最近我们那里又新建了一个医院都由我手术,还有其它医院带病人找我,我还得留一批药备用,我急推脱,你哪有那么多钱,我带你直接去买,他让那妇女拿出一万多的支票和介绍信,我说:十多万呢让人家笑话你啊?他说:钱不成问题,我们要药必定有钱,稳妥点,你先取两箱子吧!我向六分部药房主管顾某转述了这情况,他说他们要那么多,我无权批,你去找林院长批吧。我找到林,他一听两箱子,也脱口说出怎么要那么多?我将徐医生原话转述给他,他沉思了一会,说:先批他一箱子吧,他又问,你中间没赚钱?我把他们给药价格,徐取药价格都是一百五十元说完,他说你赚没赚我们不管。小顾把药给我,我说:药又不是我使,我掏钱不合适,收回药款交回来行不行?他说:你写个取药的手续吧。我让徐拿钱取这一箱药,他说忙仍不来,我寻思先将药退回,过了一个多星期他来电了,电话说他出公差,去打一个多月铁路篮球联赛,我说把药先退回去吧,他说不能退,我下午就派上次到你家的病人去取,我反对说,药由你大夫负责,她来不合适。他说这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她代表我,她去就是我去,你把药交给他我负责。我只得同意,最后他电话说,他们每次取药我每瓶收五元钱,我出差你替我代收好了。我把电话内容告诉来取药的妇女,她爽快的说,我知道,上次带我取药,你一分钱没挣,回去后徐大夫每瓶收了我五元钱,你们的事我不管,我一百六十元取走。我问你们怎么用这么多药呢?她把她爱人和其他病人情况说完,补充道,徐大夫上次不是给你说了吗?她掏出八十瓶的药款取了药。以上情况家里帮我处理家务的郭*华都耳听目睹了。不到二十天,整箱药款收齐后,我想应先向总*医院的曹某把上次失信丢脸的事挽回一下,我被曹某责骂了一顿后,他说现在他们每瓶卖一百六十四元,我说怎么涨的这么凶?不到半年就涨了近三十元,他说现在就是这个价,我问问领导能不能降降价,你听我电话好了。我把这情况告诉妇女,她说我们可以涨五元钱,曹也来了电话,说整箱卖,领导同意降价,你把钱全带来吧。这次因为可能是涨价的原因吧,妇女取药时,包里已放了很多药,她说:很久没去天安医院了,顺便取了二十瓶药。我本想把降价情况告诉她,听她一说,心中一紧,心想万一他们不要了我好用多余的钱向六分部交账。这样妇女每次来时包里装了一些药。一天上午我回家正看见小顾和处理家务的小郭说话,他见了我说,会计国庆节前要清帐,你这箱药还没清,我打听了好多人才找到你家。他查了药和药款,说:务必23号要交回去。我急忙转告妇女,她连着来了两次,我看看药款已够,23号我对料理家务的小郭说我去六分部交药款,来人告诉他我出去了。我后来去北京海淀某某医院找院长王某,他指着地上的一箱药问我,曹某弄了两箱子药,一箱给你,一箱甩给我,我们医院不用这药,你拿走吧。我说:石景山区徐医生那箱药还未取完,我哪有钱替他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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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司法处理是代表国家的行为,处理结果理应向社会公开,同样对于因司法腐败造成的枉判,也理应把依法申诉控告向社会公开。这对于社会认识和惩治腐败十分有力,很到位,很有教育效果。其他意义老人在开篇中已说明。从案件发生的总体而言,这国家药品性质的贩毒来源肯定是出于权力之手,那么多有权者利用自身有利条件,造出和引发这个案件,难道就因为他们收权力保护,可犯法免罪吗?他们不判,建立在这基础之上的对老人判决怎么能够实在?可以说这个判决一切都是虚的,所有判决书驳回书都是为免去有权者犯法不究作为出发点,编造出来的满篇谎言。这判决书驳回书又能让多少人相信?能公正吗?不结合案发的总体情况,全面审视,此能看出这判决驳回对社会重大的欺骗性质。
  这司法依仗权力对老百姓一面倒得欺诈判决,老百姓都是傻子看不出来吗?这司法有保有打欺压老百姓的判决,能说公正?骗鬼可以骗人难!
  北京老人案是在那个司法极不正常的环境里造出的极不正常的司法判决案,要不然也不会有一个大国总理公开向社会喊话,要守住国家的底线。此案的枉法判决典型的暴露出那个时代社会混乱和腐败,连国家严控的单位也参杂其中,尤其集中和全景式的暴露出司法在偏向国家权力或腐败用权,汇集地区一已之私,各种腐败因素一齐发力,非正义压倒正义的较力,当然胜者不可能是北京老人,他在社会中本来是弱者又很孤单,是本区司法在找替死鬼的选项中唯一可打的。他不为枉判,谁被枉判呢?此案翻不过来的原因,因为腐败是有生命力的,权力是依靠的根本,北京司法怎么会为一个无权的弱者去翻案呢?老人的控告申诉,只有老百姓同情他代表老百姓呼唤社会正义的要求
  这地方司法可真够怪的,他们明知道药品性质的贩毒造案因素 发案因素是国家的权力作怪。却叩首当奴隶。 把剑挥向案外无权的老百姓,由此可见这地方司法的本性姓什么叫什么,主动思想和动作让人看得倍清楚。他们明知道这国家禁毒原则的重点是什么,应把剑刺向这造案因素,发案因素。却与这关系心连心襟连襟.因为都在本区,就把一个被他们国家权力药品合法使用的外边用来蒙蔽的外区人,选作打击重点这司法哪有一点禁毒?说护毒放纵犯罪还差不多!
  不多说了,我们把把北京首都你可不能对司法腐败不了了之,其中728楼帖子转载在此。很能说明问题。  728楼:北京老人案无疑是个司法腐败特征彰显的案件,它产生在地方各种腐败因素,交集在一起,造成司法诬陷栽赃的程序,判决一旦生成,老人以这影响判决公正的腐败因素申诉,别看国家口头喊得反腐败声高,一旦人民针对性职责到自身,又有哪级司法能容忍?他们可不就避开腐败指责,也就避开了影响判决公正的根本原因,反而对腐败包容性驳回,这睁一眼,看重枉法判决 ,而闭一眼,抛开社会腐败,导致枉判的结果,让你司法程序虚置,你再告,就说司法程序已走完,让你投诉无门,申诉在法律上并没有二审终结的规定,但国家司法就是处处打发不受利,这国家司法的整个腐败现状还不警醒世人么?这个案件的腐败是任何司法诡辩难以否决的公认事实,它存在就证明国家司法的腐败,对老人这针对性的控告,我们没说的,顶!
  人不可辱,满篇判决谎言掩盖不住社会权力腐败的客观事实。天地可为证。
  北京司法欺负老百姓还不够吗?足球打黑他们护黑,国家禁毒他们护毒还把不知根底的百姓当替罪靶子,欺负有完吗?这欺负的榜样谁能反对?。。。。
  有权者贩毒不纠对吗?老百姓都应该是有权犯法者的替罪羊?司法公正应对什么公正?仅倾向少数有权者能服众心?这国家和司法的大是大非问题不能不顶起,顶老人就是顶正义!丑的被粉饰也是客观现象,安培狂言侵略无定义桥下更肯定慰安妇,怒潮世界涌起。电视剧英雄多脱离现实,过眼烟云难抵名著,创新难呀(转自微博)
  转自其他网站评论。  与其说我国有一个经年历久。难以解决。他国他时代都没有的上告。申控告大军。不如说我国没有一个客观法治,客观解决问题的宏观环境,各种问题的产生,肯定是受了社会不公正和腐败客观因素的影响,例如腐败严重侵蚀司法程序,如思想观念不正,偏向权力,腐败的地方保持和腐败的社会环境都可严重正影响司法的判决。从法律和根本造成错误的北京老人案上说,有权者贩毒作案他们肯定逃不掉禁毒法规的制裁,不判他们,反而让他们充好人,证人去诬陷北京老人,这非法判决教给 的根据,怎么能说司法公正呢?这上告申控告大军他们向国家高层,高级机关控告,就说明他们相信国家 ,是国家规矩内公民,并不是社会指责的不稳定因素。接待人应该以客观第三者的态度,耐心的看他们写出的申控告状。耐心的对比,耐心的去想,作出解决问题思路的判断,申控告状反映造成问题的社会客观因素。对 们完善制度。法治建立。大有补益,也对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针对性歼灭战式从根本上消除这上告大军。让人民共享中国梦的权利,一个也不 少!
  正气冲天、义薄云天、赞!有权人贩毒就没罪吗?这偏袒一面的司法判决对北京老人来说司法公正吗?带着一系列合法有理的证据理由控告申诉,我们想国家一定会立案重审,但接近老人的人说他们对司法腐败的现状想的也太肤浅,要那么容易,信访和最高法大厅里人山人海的场面就消失了,就没人合唱反对冤假错案以示抗议了也没有上告十多年以七十八岁的老太太被警员推拉致死挨众人打的事了,因为他们只看判决书驳回书对你写的申诉控告推到一边,一眼也不看这就是司法申诉多次驳回的原因,他们不看你写的申诉状理由和证据这样的申诉能得到客观公正的结果吗?我们国家的腐败就像年年审计年年违法数目巨大一样,以深入骨髓,怎么治?我们只能力顶老人。。。。!!!!!!
  我的说明  事实胜于雄辩。大家也都看出来了,结合案情涉及的客观真实情况,也可以说客观事实,客观证据,客观理由,大家在这坚实基础上判定,判决书是人为操作司法满纸谎言的判决,这大家判定是绝对没错,因为与判决书虚假文字虚假认定对照的事截然不同的案外情况,客观事实。  判决书共有五十多行,除去判决部分所剩论罪和司法认定的部分不多。我们按行对照,行行不符合客观事实,这满篇谎言是确凿无疑的。现针对揭发说明如下:  一、 第三行,无业,我并非无业,有全民单位出示的证据,证明我调工作他们扣住档案不放,和昌平区法院面对滥权造成我的困境,无权审理,劝我撤诉的裁定书。  二、 判决书所说辩护人刘、杨,那时会见我有时间限定,警员旁听,时间局促,但律师也看出案情虚假,提出律师认定意见。律师那时本身就形如法庭木偶,检、法看不上眼,提出两点意见后,就再也没辩护的机会。就这仓促会见律师后,据说利用小警察权力占有多套房的警员,还大声呵斥我,贩毒翻案。  三、 基层法院没有判无期的权力,地区司法想整死我,案子上报中法被打回,拖长了好几个月。这中法授权,本身就违反公布公开的法律,但地区司法让我逃不出北京去告,刑期长达20多年,而且只能在司法一统天下的北京上告,翻案比上天还难。  四、 检查院起诉书指控文字,这是当地司法玩了猫腻,把医生多处联系买来药品,涉及多起有权贩毒人,可能被指控,以及病人徐*文供述分割为两案后,也就斩断了案件,可能暴露出的犯罪客观主体,对我单独起诉下的指控,这指控后面藏着的司法腐败很隐蔽和大量,涉及地区各种腐败的因素。  五、 我的辩解文字,说明我并不明知国家文件,也无从知道,况且被他们医务活动,权力外表蒙蔽,不仅不知,也无权知道和监督。  六、 辩护人认为的文字。他们也看出我转递实质,受托帮忙,两项的辩护认为是真实有据的,但对司法当时倒向一方,他们没有辩护机会,被随便驳回。  七、 经审理查明文字,1993年8月以来这是整箱药的委托转递日期,之前的50瓶远在这之前,也远在文件生效之前。  八、 判决购得的文字,我没掏钱怎么能说购得?谎话连篇,由此可见。  九、 加价十元……的文字,卖药单位涨价如直升机瞬间多变,这给不知内情的病人诬陷,以求立功减罪,藏起主导自己的医生,提供虚假诬陷目的的供诉,有了可乘之机,这多进公的病人,毒尾蜇人,巨毒难防。  十、 另案处理文字,司法藏有玄机,这把有权贩毒者可全分割出去,藏起了案件客观犯罪主体,可不就造成了诬陷机会,我无罪也变成了替罪羊。  十一、 非法获利文字,是司法伙同贩毒病人,和其他有权犯罪嫌疑人,栽赃诬陷的虚假推算。  十二、 四十瓶已收交文字,这表面现象让人直观认为是从我这收交,但收交后面的客观事实,是有权贩毒双方委托转递以买卖双方金钱赋予的差异困难造成,与我实质上无关。  十三、 上述事实文字,这是司法腐败造假的核心文字,所谓证人顾*长,林*根,曹*霞都是贩卖药品的主体,是造出本案难以推翻被免罪的主体。另外还有一个案中的主角,当地徐医生,他以自身身份,职务为幌子。多处买来药,交给自己病人去贩卖,没有他此案就无从谈起,也不会平地冒出此案,也是引发此案的根源。他们被司法主动免罪和藏起来,反而把他们躲自身犯罪,诬陷他人的证言当证据,再加上检验起获的是真药,这国家药品证明贩卖者正是他们,如果把这证据链指向这造案引发案的人和必然因素,再恰当不过了,用来反证我,难道司法不感觉这证据虚幻无根,弄错了本案追究的方向,嫁祸他人吗?另外我并没供认,这是司法刑讯逼供下的一面之词,个人又怎么能阻挡权力去造假。  十四、 我目无国法文字,我能明知吗?符合我被蒙蔽和无从知道的事实嘛?  十五、 大量司法栽赃诬陷是真,从严惩处文字是他们让我永难翻案,司法凶相毕露啊。  十六、 我当然不知道是麻醉药品,本身受蒙蔽也无权知道,与事情的实体并无实质联系,为何律师的辩解不能成立呢?他们司法太偏向权力方吧?  十七、 有他人非法获利,现无证据证实文字,司法藏起医生,案情实体就没了,医生多处联系弄药,他为了什么?难道疯了?这违反医生职务和职责呀!  十八、 也有交代文字,太虚无缥缈了,这也真也假难让人分辨,不是司法应确定的文字。  好了,够多了,判决书就是司法腐败枉判的证明书,我再多说一句都过分,仅用这向国家司法和公众说明。
  邢老人的说明太給劲了,简直是给司法腐败的一记清脆耳光。让我们看清楚了司法的腐败和可恶,我们力顶老人控告申诉应给予公开回应。
  从邢老人写的事实经过看出,当时连国家严控的单位也乱卖控制药品也乱涨价,在这种客观环境里,邢老人为维护病人延续的治疗条件委屈求全,为他们转递以求换的病人的医疗条件是多么不容易。从案件必须具备的造案引发案的客观条件客观因素上,也符合社会普遍存在的客观事实,邢老人把客观事实真相写的明明白白,又具体又深刻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这个案件真正的客观主体,就是拥有医疗条件医疗权力的买卖双方,邢老人纯粹是在这表面合法又拥有权力的驱使下,被利用和蒙蔽的人。司法为什么说腐败呢?这些案中真正贩毒的有权者和地区司法的利益密切相关,被司法藏起不究,转而去打被他们蒙蔽利用案外人,为什么呢?就因为他是外区人,当替罪羊再合适不过了,又不属公家单位没有权,打死也没人喊冤,没想到老人受权力腐败的折磨,经历也太丰富了,宁死不受辱,也才有了今天的控告申诉,我们还迟疑什么?难道认可权力的腐败?顶老人就是反腐,这是社会有公正良心的人必然行为!!!!
  我的说明写的好,干脆彻底,把司法腐败迫害百姓的嘴脸和阴险,暴露个底掉,这义举我们不支持谁支持。。。。。。
  腐败不是心脏病?瞬间随时可能亡。小则动荡大至内战,百年筑就的华丽大厦瞬间塌,人民涂炭,哀声遍野,谁有能力克服这必然?早发现早预防,领导方式的改变从根拔,掺沙子有利监督和制约,防止动脉硬化衰老不能放开嘴巴和新生活,北京老人案有权没权倾向特征鲜明,这典型代表的司法腐败国家能不见?蠢到家  转自微博
  老人的控告,难道是为了自己?国家腐败的现状和司法的腐败恶劣,他不心疼?……
  有权无权司法倾向鲜明的这个特点上邢老人案确实是最突出的一例,实际在社会上这类案例很多,引起社会愤怒的是许霆案,一个年轻人误取了金额不多的钱,被判无期,让社会整个人民的心理难以承受,最高法只不过做了让步,并没从根本上改变,司法腐败的刑老人案就是这说明,这司法腐败的执法,实质就是保护少数有权者和既得利益者,把司法的屠刀指向了无权无罪的老百姓。。。。
  借光向上反应问题,我们同情理解,插科打浑是小青年行为。最好到别得地方去做表白。本评论是严肃的话题。
  群众对司法改革的反应,就是反对腐败和冤案的平反上,司法的腐败还典型表现在没审先定罪上,无论新旧刑法都没有这方面规定,因对这防止公检法合谋权力垄断,操纵人民生杀权力有严格限制的意义,如在评论回帖中,我们看到北京老人被这方面陷害,表现突出,如冻饿一天后,老人佝偻身子,艰难移步,预审看到说:这年纪犯这么重罪,得判多少年能活着出去吗?在审讯中狂吼,你快贴南墙上了还不快招,我为什么打你,你应该理解,当老人说出真相,本地区医生让他帮助找药,当他追问逮了没有,竟被预审骂了,你审我还是我审你,藏起真相又要打,编造口供后,老人想看看,预审大骂,都是你说的看什么看,签字,到了检查院,老人说出这非法行为,竟把科长逼得破门而入,敲桌子吼,在公共安全专家怎么说,你还这么说,审判长给他起诉书,他大喊冤枉竟被蔑视嘲笑,你还冤枉哪?所以我们反司法腐败,就要正视司法腐败的典型表现,老百姓又没权,就看国家对司法改革上动不动真的。  提示,司法究竟是怎样违反司法程序,徇私舞弊枉法判决刑赖老人的?我们选取了北京首都你可不能对司法腐败不了了之中的评论之一让大家对判决能有更深入得了解转载如上
  本人男,32岁,未婚,大学文化,魁伟健壮(身高1.80米体重75公斤),自由职业者。本人以前曾经在一家大型房地产企业集团就职,窥得一些门道,后来在父母和家人的资助下投资房产,现在坐拥商品房16套,商业门面7间,全是优良资产。由于空闲时间相对较多,而且女朋友去了国外,因此从去年五一节以后开始网聊,从正规聊天发展成网络猎色,从一发不可收拾的艳遇中我发现了一个不容争议的事实:在现实社会中,女人绝对比男人更疯狂!换句话说,相对成熟的女人对性愉悦的追求远甚于貌似强者的男人,男人实在是枉背了5000年“好色”的皮!根据我一年来的体会,作为一个男人,只要你长得稍微端正,兜里有几个小钱,说话略带俏皮(就是她们常说的“幽默”),在这网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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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钓MM那基本上就是一帆风顺!剩下的就只需要你会打字和一副强健的体魄了。
  百花争艳的花园,并不妨碍蚂蚁爬来爬去。穷富分化个人并不担责,是社会发展错误倾向。征婚猎艳网上有告白的去处,我们百姓呼喊正义和社会公正,少女很难到此观看。
  在文革中挨打逼供的经历,没想到,十几年后预审头脑中的极左思潮仍这样顽固,预审中的刑讯逼供公然造假,和社会发应在北京老人头脑中的预审惨烈逼打的很多事例。老人为留一条命,把事实中的真相说出,对预审编造的所有的似是而非的口供,予以默认。而有权的贩毒人,本身就是罪犯,无论他们自辩栽赃的口供和证据客观内容的显示都确凿无疑证明老人公然受迫害的事实。但这刑讯逼供是造假案件的开门砖,不能不说是制造冤案的有力工具。上面回帖中,说反司法腐败就是要把腐败的典型表现说明。再说国家法律,从来就禁止刑讯逼供,此内事情也逐步锐减,但他仍是国家人民反对的首要,怎样杜绝这种腐败?使我们全社会关心的中心内容。我们反腐败,就是要维护国家的稳定、祥和和人民的幸福。十八大就要召开了,我们要精选内容,参与国家反腐败的典型曝光事例为营造和谐的气氛创造未来而努力吧!!!  刑讯逼供和掩盖事实真相,都是为枉判造势,我们把这程序中的违法之二,转载如上,。。
  任何程序都是逻辑的展开,电脑作用再大也顶不过人这个根本的操控手,一切数字想象和能力,都是人的机械映射,况且病毒黑客这些破坏既定程序的外部攻击防不胜防。人的思想歪,电脑操控下的机械人可杀人,对于初学者一字之差搜索结果就南辕北辙。这内在因素和外部因素都可影响程序的正常发挥,但有一点你搜索和想要的内容是实在的不变的。现在司法擅于玩程序,但严重影响程序的腐败,操控程序人的思想,初学和思考不慎,很难保证这含有巨大水分成宿下的判决,而司法整天僵化在程序教条里,而客观事实是 不变的,并不能阻止实事求是大批人的上告,北京老人不就是司法腐败下的产物吗?这根本判决错误又怎么能用玩程序,去阻挡呢?更有说明力的是,在民主习惯的美国,司法程序下判决的马丁案,它是实质的错误引发美国全民的反对,连奥巴马都承认错误,难道这事实不值得中国司法深入考虑程序导致判决的错误码?
  司法腐败的典型表现,是以刑事诉讼的重点和中心证据,尤其利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只有公检举证的权利,为栽赃陷害进行歪曲片面取证,有目的的取舍把莫须有的罪名扣在无罪的人头上,如对有权贩毒人的取证,在毫无压力束缚情况下,任其自躲,编造,栽赃,公检本应该从法律规定角度出发,向这些人发问,你难道不知道这药品是禁止贩卖的么。你违法贩卖的原因是什么,老人怎样想你陈诉,批准某区医生可买可使用,并贩卖的事实理由,你们难道不知道不想老人收取药费,让他转递的行为,需要你们独自承担卖药的法律后果么,你们有什么权力把一箱药批准贩卖。难道这么多药批准不犯法?如对本区医生的取证,也是任其在毫无压力的情况下自由编造。本应该指出你利用自己的职务和处方权力,买这么多药,全部给了你的病人贩卖,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么。一个病人能吃这么多和巨额药量。你连续从各方面联系买药,职务允许么。你给老人编造的正当买这么多药的理由和事实是什么?最根本的是,公检法对谁违法不违法,心中最清楚。应以事实线索为根据,但为了袒护本区医生,把他的病人直接挂钩老人,让医生躲过刑事制裁。难道这不是司法腐败的客观内容和典型表现么?   程序违法之三,法定公检取证权力滥用偏向权力的保护,搞虚假证据,为枉判造势,转载如上。
  铁的事实说明,法袍与正义无关,与权威无关。正义来自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永远不会来自“装神弄鬼的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害死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认为,中国法院需要的是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绝不是法袍。   我们并不看重何教授,这身兼副院长的权威身份上,他思想敏锐正确,说出的话用在邢老人案上更能说明问题实质。
  司法腐败,只会表面完程序,他以为能欺骗广大老百姓,但欺骗的只能是自己!
  回帖中提到司法腐败的典型表现,我们认识到,公检法在栽脏陷害的案情上,为了拼凑表面的证据而拼凑,为了组成所谓的证据链条,不顾证据中的两相对立,颠倒内容,一味的形而上学,机械拼凑和罗织证据网套,以致达到陷害好人,包庇坏人的目的,就拿北京老人案来分析,因口供是人说的,不足为证,而物证是死的客观存在,判决书中说已经查明,老人收到转递药物的时间是当年八月初,而处方笺中写明的药品数是180瓶,签署日期是当年的九月中旬靠后了,日期在法律上的证明作用举足轻重,这说明老人绝对没有掏钱介入卖买,他可以用这箱药钱,换取另一箱药,总之老人没掏钱介入卖买,后四十瓶剩余药,也并不是老人的是当地医生的诊疗费用,因事外出让他代收上的,当时药品价格不一,涨价很快,他在这种情况下,为回报两方医务协助之情,达到转递帮忙的目的,已很不容易,再说药品化验也是真药,属国家制造,双方共有的卖买内容,分析证据的证明内容,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司法腐败表现多样,这只不过是其中一种的典型表现罢了。   程序违法之四。不顾证据客观对立矛盾,罗织虚假证据链,为枉判造势,转载如上
  这昨天参考消息登的报道已经被人说烂了,我谈出自己看法,怎么被删除了?还让人说话吗?我本来希望国家防患于未然,总是这样一件件的事出,社会怎么能安定呢?封口不是办法,可别到了于无声处听惊雷,应改变腐败官僚 形式教条的衙门作风,社会自然会好,让人无语......
  运用司法权力,毫无根据的扣帽子,把冤案受害人本没有和无从知道的国家内部文件硬栽赃成让他知道,这无疑是最廉价的司法腐败手段。如果不说这是司法腐败的典型表现,那什么样的表现有这么突出和典型呢?如判决书称北京老人明知这药品是国家控制的,这其中第一,老人平民身份,无从知道国家内部文件,他怎么会明知呢?第二,老人不是药品和法律专家,就像所有专业法规不知道的广大社会群体一样,过分苛求是脱离社会实际的,他怎么会明知呢?况且药品的最大特点就是药品,医务系统有权使用并流通,老人在申诉中已经表明这药品具有的特点和可成为医务系统的人蒙蔽外人的自然表象指出1,双方买卖人都是法定的医务系统人,老人对此无权干涉。权力大于个人,他们双方即有权批准使用,老人怎么能干涉?2,国家生产的药品有权在医务系统流通使用,至于谁批准和权力的大小,老人无权此能知道,总的来说,药品的外表现,对老人有蒙蔽作用,当时老人的辩护律师指出,老人不是有意的转递,但司法权力主管断然驳回。这不当驳回的意见。司法的血腥味由此可见。   程序违法之五,无任何证据证明,无渠道可明知红头文件内容。药品外表象具有完全蒙蔽不知情人作用,这以权栽赃扣帽为枉判造势。转载如上
  老人,加油!
  攀比嫉妒头发长见识短是女人天生的吗?它没有男尊女卑千年社会的痕迹?侵略成性日不落帝国没有英女王的政见?欧州独艳的德国没有自己买菜做饭的默克尔?福利小国多是女人执政,黑人能主政美国女人为什么不可以成为总统?女人主政腐败少眼中含沙容不得,司法腐败臭万里权势犯法不纠又怎生北京老人案?
  数次驳回的黑幕原因和司法腐败  监察御吏角色的检察院,在国家贫富分化,司法腐败的发展倾向错误中,它助纣为虐,可以说,法院判出的冤假错案,来源就是检察院,法院担责80%,检察院应背100%,法院能不重视这国家公职起诉的面子吗?好的一面让国家媒体讲去。  难道真是他们驳回书中操纵司法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吗?  石景山区司法徇私枉法,一条龙协作判决我的事实真相,前已述及。这从根本上颠倒事实和事非标准,掩盖有权贩毒者,犯法不纠,围歼替罪羊的行为让人发指。我为什么一审后未上诉呢?哥姐素知父母老年得子的我体弱,患肾小球肾炎,尿血,终日躺在暗无天日的看守所地上,他们怕刑事诉讼吃掉我。法官听到这意见后,喜出望外的来告诉我,我问:“不上诉能申诉吗?”他说:“当然可以”笑容诡异。  监狱卖的信封装不下申诉材料,我分三封信向最高法寄出,其中一封转给石景山法院,法院不到一个月就打发了回来,一位姓史的职班罪犯告诉我,你别写了,你写的监狱都让我们撕碎,冲入了下水道,申诉无回音,我姐忙工作又着急,在外面请了一个自称法院都是他学生的人去立案申诉,这律师心有所向也不来见我,擅自取了心向学生的材料,中级法院很快驳回了我。  申诉遇阻,只能用控告表明我无罪的身份,前后历时十多年之久。  积久必反,监狱狱政管控告的复印我写的材料成了压力,劝我向驻监检察室写申诉,他负责转递,申诉大门关闭日久,突然闪出一道门缝,我匆忙竟忘了冤假错案造成的第一重责和来源就是检察院,这一根本原理。当初如果不是石景山区检察人员逼供审问,国家让你帮助卖导弹,你敢帮吗?以及我正向检察人员吐诉公安预审的非法暴行时,在门外的起诉科长竟破门而入,介入提审,拍桌子大喊:“你在公安怎么交待,在这儿还这么说。”他在开庭中当了公诉人。这一冤案枉判重责,难道不是检察院?  虽然社会报导检察长及人员腐败事例屡见不鲜,并非是桃花源,我眼见驻监检察人员常接近的犯人买卖烟,谁都知道,他们手电筒是专照别人的,这司法腐败负第一重责,就是检察院。他们能推翻原假案,自动大手术吗?  受理申诉的第一检察分院,权衡再三,抛开我申诉中大量揭发司法腐败的客观事实,证据,局限在假案的过目上,草率驳回,这内在驳回的原因还用我说明吗?司法腐败他们只字不提。  申诉并没有法定终结的规定,市高法面对我姐递上的申诉,就像何兵教授针砭的装神弄鬼的形式主义,根本不理,他们自己能承认自身的病因吗?  检察院一看我的申诉是司法腐败导致的枉判,决定灭绝此案的申诉大门,立刻在检察院匆匆立案,与检察分院驳回的三言两句一样,匆匆驳回,没用一个月,我姐又怎么知道检察院在冤案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呢?  这上下包容性司法腐败,还用我多说一句吗?以上事实为证。  监狱最怕判刑人申诉,这牵扯他们的工作政绩,这言词犀利的申诉书,是我强烈要求下才转出监狱的,反腐败不易,反司法腐败更如上天梯。  铁证如山,这有权贩毒人犯法不纠,反当证人,导致徇私枉判的事实,谁能否认?  今天人大常委会又指示我去最高检申诉,我十分犹豫,他们能洗心革面,纠正冤假错案吗?我当然希望他们公开回应。
  看了刑老人写的数次驳回的黑幕原因和司法腐败的简短小文后,不能不让人感叹,在强大无比的司法腐败权利压迫下和设阻下,弱小遭难的百姓多么无助,法律对他们空置,匍匐在公检法司统一战线锁就下,冤枉无辜,控告不能,申诉不能,就让他们处处客观犯错,谁来救助他们呢?一句话过去多少平反的冤者,十年,二十年被迫服刑,他们为什么不伸冤呢?由此可看出司法腐败下的全部黑暗。二十多年啊,老人容易吗?我们深感老人反司法腐败的精神,什么也摧毁不了,这是中国百姓的本质精神,他们表现了五千年来民族的钢铁性格。今天我们不转载了,以免冲突。
  好,收藏
  拜读邢老人写的力透纸背的短文,我们的心确实被这百姓可贵的精神震撼了,这罕见的人生阅历使人掉泪,道尽了中国百姓在权力腐败下的普遍生存危机,如瓜农邓正加的死,一旦他们被权力腐败诱捕,涉案掉进了司法腐败设计好的刑事陷阱,还想翻身吗?无底洞啊,司法腐败的本质就是吃人,是老百姓防不胜防的隐忧,我们不仅要看到社会繁华的表面,更要看到这老百姓难以抗拒的社会黑恶势力。
  上则转自北京首都你可不能对司法腐败不了了之
  为了达到司法诬陷的目的,司法腐败的典型表现,还在于欺瞒社会,瞒天过海,移花接木上。本来人的社会联系,有它内在必然的关系因素组成,如病人和他的医生,内在联系十分紧密,他绝不可能跳出这身份决定的关系,去和另一个陌生和远距离的人发生联系,在北京老人冤案中,医生的病人居然跳过了医生和老人莫名其妙的发生了联系,就如像中断的路上硬搭起虚垮的桥梁,其中病人对老人转递药的偏见,误解,都通过自己贩毒的体验,强扣在老人身上,简直是胡说八道,口供的荒谬就是证明,而真实的关系,应是医生与老人医务联系相助的关系上,没有这实打实的关系,老人怎和以向求药单位的领导陈述正面理由,又怎么可能批准,让老人中间转替?可见抽空了中间的关系,也叫移花接木,即生硬嫁接,才能达到瞒天过海这词义相符,欺瞒社会与人民的目的,司法腐败的恶毒即在于此。  程序违法之六,抛弃社会必定关系和身份因素,悬空人为嫁接相互关系,这关系背后藏起的腐败,正是为枉判造势。转载如上。
  判决书公开,更应公开的是——包容司法腐败的控告加申诉典型案例的解剖和回应。这对于树立社会公信,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赋予实质内容。充分鼓舞了社会公众鉴别是非的能力和监督制约腐败的信心。司法腐败是社会上最大的腐败,因为他纵容和包庇社会黑暗与是非颠倒,导致腐败猖狂人心变冷,以及怒不可发的社会现实局面。老人老了他余年炸毁自己的义举是司法应彻底公开的首创。因为人固有一死,让老人死而无憾,让他合法合理的要求完全实现,社会网络的发展开拓了这公开有力的广阔平台。
  好贴,真有劲!顶
  司法腐败,不仅表现在为了保护本地区引发案发生的真正有权的刑事责任人,不受司法的指控,从正面利用司法权力人为编造谎言、口供。人为编织不实的证据。将好人诬陷入罪,而对于从社会来的指责,如辩护律师的正义辩护,在北京老人冤案中律师指出,获利5000余元不属实也凭借司法权力从侧面轻易驳回。这前挡后防,似是而非虚与委蛇的手段不可说是司法典型腐败的表现之一。这5000余元究竟是谁的?不用说大家也清楚。当地医生为什么凭职务四处网络找药?为什么,把找来的巨额数目药品给了同一个自己的病人?他一个病人能吃这么多药吗?这样费解的热心,就连病人也清楚这只不过是医生利用职务捞钱。正如老人说的,医生因公出差打两个月篮球联赛,他委托老人收的医疗费因当地司法藏起了这个医生,判决书竟虚与委蛇的说无证据证明5000余元不属实。对于老人不承认参与了买卖,也移花接木的用病人口供说,老人亦有交代,这是非司法明确的语言。可见腐败处心积虑,用心构思只不过巧妙运用权力罢了。  程序违法之七,掩盖案发因素,有权贩毒嫌疑人,枉法驳回律师辩护有据的理由,为枉判造势,转载如上。
  我们能不气愤吗?人非草木在这社会现实面前,真变成了铁石心肠?我们没有办法替权力腐败的操纵者,掩盖这社会客观事实,正是单位人事滥权,扣档不送,致使刑老人辛勤为国家工作了大半生,老而无获,还被地区司法,无视客观事实,强行单方扣上无业的帽子,也正是为生活所迫,老人持救命第一的高贵思想,在受蒙蔽的情况下,为医务协助方转递药物药品,被司法腐败当作有权贩毒者的替罪。街头小贩们就说,一但和警察、城管争论起来,他们打我们不犯法,我们还手一拳就犯了法。这哪有一点社会公理存在?张金柱撞人并拖行千米,人死了,他不应该判死吗?许霆误取了十几万元,判无期对吗?这难道是民意没有是非标准,裹挟司法的误判吗?司法没有采纳民意的正确监督意见和独立采信判案的能力吗?刑老人炸毁自身想的是控告申诉公开透明的司法回应,他不合法吗?董勇士炸毁碉堡,但炸不毁体制带来的严重弊病,黄勇士堵枪眼儿确难堵权力金钱的横行无阻,社会正义和公正,这是公民共担的责任,我们让刑老人的义举不要付之东流。
  司法程序之所以叫司法程序,就是内含限制内任何不受监督的权力,在程序内的非法滥用,和权力的准确使用,必须指向程序内的特定内容。形式和内容密不可分,但司法权力受传统封建权力的巨大内在影响。肆意滥为,常造成司法程序的虚置。阳奉阴违和程序内的腐败图谋。过去二十多年件件枉法冤案相连,从石东玉到赵作海等,为什么都不利用司法救济的程序进行申诉,难道这种程序内的腐败还不算典型么?以北京老人冤案分析,就可全部的了解。预审的司法程序限定它必须全面客观的审问,调查或侦查,并准确无误的取证。但他利用职权干的都是什么呢?老人说出了多种。当地医生收取医疗费用和所需原因问预审医生到处找药的目的是什么?出去种种非法的审问定罪的手段外,预审居然以程序内容反问。你要讲理到法庭上去说,这是我审你,换一句话说,我想怎么编就怎么编。想把你置于死罪你就别想活着翻案。由此可见,司法程序在预审手中的厉害。检察院也一样,当老人说出刑讯逼供人为编造案情的情况后,起诉科副科长居然等在门外,迫不及待的破门而入。拍桌子瞪眼,大喊:你在公共安全专家怎么说,在这还这样说。法院也不例外,对老人大喊的冤枉情节不理不问,一意孤行的利用程序内容进行枉法判决,把该判决的有权人置于案外。承认病人的假立功。老人可不像赵作海们一样的束手无策,他充分利用司法程序顽强申诉,以司法腐败刑诉法204条的规定,指出判决事实颠倒。证据颠倒,程序滥用虚置等理由申诉,为什么赵作海们不申诉呢?被关押的犯人们都清楚。申诉这一程序无用。因为你在关押中还想翻案?跟谁在开玩笑。司法草草过目一下假案,枉法驳回就行了。可见程序就是为权力所设。对无权的老百姓是根本毫无用处。   程序违法之八,依仗权力滥用程序的规定内容,以权枉法造案和驳回,转载如上。
  在民主和法制已相当成熟的美国,却因司法判结的马丁案,陷入全国人民的抗议声中,总统奥巴马也遵从  民意,结合自身经历沉痛控诉,司法部长也提出修改法律。这不寻常的现象向世界表明了什么呢?民意就  是法律和司法的根本基础。反观我国一味的让人遵从法律,一味的让人服从司法的权威,而对立的是冤案  累积上告不绝。这就好比一个人不首先自我尊重,却一味的强调别人为什么不尊重自己,这样的关系怎么  能赢得人民尊重和服从呢?可以说司法过去大多采听民意的改判和判决没有错。司法本身是冷酷的哲学,它采信民意,并不违背高度独立判案的功能!当今刑老人枉判案,司法权力腐败的特征分明,解剖这典型冤案,意义巨大教训深刻,老人要求公开回应就是毁灭自己,给司法公信创造空间和机会,即合理更合法,抓住老鼠的猫才是好猫。
  揣着明白装糊涂,这是国家司法执法者心里最清楚,国家药品尤其是明令控制的药品。如果没有中国上下一统的有关权力批准,是决然不会贩卖出来的,这同境外contraband贩毒的本质根本不同,难道那些权力批准者他们不犯法吗?一个病人怎么能和远在本区外的陌生老人挂上钩?并破天荒的求助那么多药?如果没有本地区病人的医生,和老人有过去医务互助关系,又怎么能名正言顺地说出求助这么多药?老人又怎么能像权力批准者正面陈诉这些原因?任何事情都有个原因结果,和顺理成章的合理过程,尤其药品,没有这些有权人的主导关键性推动,怎么能完整的出现?老人就是一针见血的指出,司法包庇这些引发事件发生的有权人,和刑诉法204条4个标准内容申诉的,写出当地医生,先要4箱的药,老人问,怎么要那么多药?医生说出了正面的原因。老人问,有那么多钱吗?医生说,先要两箱子吧。老人把这求助两箱的药的原因说出来。有权力的批准者,考虑再三,说先批准一箱子吧。这事实和他们荒诞不经的诬陷口供,多么对立,让人一目了然。老人说出的申诉事实,是多么合理。推敲质疑都不能动摇这事实实质,如果司法对申诉的客观,确凿内容,和无可置疑的事实,这与原来司法人为编造的漏洞百出的冤案对照,真相大白,什么是最典型的司法腐败?对枉法判决的弱势申诉者,被司法掌权人,枉法驳回。这封死了法律救济的司法通道。让受害者孤助无靠,陷入悲惨境地。   程序违法之九,案件客观证据、客观关系被掩盖,合理过程和原因被颠覆,就是为枉判造势。转载如上。
  正确 采信民意中的正确主张,无疑推升独立判案中的人民属性,这说明了为什么大多改判和这类判决让人民心服口服,因为人民并不是单纯的法盲。除药家鑫判死判活略有差异的争论,判死药家父母不担儿责,因情面已绝。判活父母必给受害家庭补偿,这交通犯罪,重在采信受害家庭的主张,实质并无差异,足见正确!重要的是邢老人监督司法公开透明回应的主张,代表合法的民意,对司法既是空前的挑战,而就此提升扩展司法的公信力量,更是难得无比的机遇。每年就典型的司法腐败枉判案。重点解剖给予正确有力的回应和改判,或错误无理的控告申诉如贪官利用权力贪占公款还想翻案的胡闹,公开解剖,也正确回应一两件,这对于纯化控告申诉的主张,减少盲目无理的取闹是有力的一击!司法诉讼成本小,获取公信力度大。对于剩余正确的控告申诉,助益可不浅啊。
  在我国借鉴西方以民主和权力制衡为基础的法律和司法建立的过程中,人治为主和这民主建制必然发生激烈碰撞,在我国没有经验,人为粗制,漏洞丛生的法律和司法建制下,我们这13亿的人口的大国,甚至不如弹丸小国建制完善。审制少,仅两审终结,相应审级赋权过大和集中,再加上司法功能混淆,专业和线一的上诉法院,宪法法院。以及申控告再审法院根本没有,这一锅炖的司法,与其说是人民法制福音,不如说是人民头顶上的司法灾难。因为司法最终结果是保证社会安定有序,人人享有司法保证的法治社会。而今司法腐败枉判错判大量以及人民上告不止的伴生,就是最好的证明,完善法制,改革弊病,因司法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所以刑老人要求对典型枉判案申控告的公开回应,是填充法制的缺憾,这要求一石三鸟恰当及时是当前必要的选择。
  不要让绝望变成暴力, 参考消息接二连三登载媒体对我国发出警示、忠告。内地司法正义缺失,导致过激行为,促使人们对备受争议的上访制度进行讨论。难道让上告八年无果的冀中星用引爆自身才引起正确重启案件的审理吗?劳而无获老无所养的厦门老头用无辜者的鲜血去恶性报复社会吗?这大量案件的逐年累积,敬示国家一定要制定安全阀制度。邢老人画龙点睛要求司法解剖典型枉判案,以合法说理回应公开的控告申诉,不正是使司法回归正义和公正的公开行为吗?它宣示司法正确应对正确解决这类问题的决心,是树立公信的正确行为。这还给人们以期望和信心,坚决防止非法的过激行为,让国家司法占在主动的地位上,不要被动淹没在上访的海水中。
  徇私枉法,枉判邢老人案的典型社会意义就在于,国家禁毒这是人民的需要,药品贩毒的主要责任和由此确定本案的客观犯罪主体,都是国家授权有职有权的贩毒人。本案的宣判,不能不带来对国家司法本质性的拷问,司法究竟是为一小撮掌权人服务,还是为广大人民服务的疑问。显然司法服务的本质是权力层,而不是人民。再由此逻辑推理,司法是国家本质的体现,它保护有权者贩毒,把刀指向老百姓当替罪羊,人民由此得出个结论,这国家究竟是谁的国家呢?是为我们服务的吗?为什么有权阶层和既得利益者可贪腐豪夺,而广大人民受惠却极少,仍很贫穷和生存挣扎。国家致富的战略抉择可暂时这么走,而司法却不能这样,因为这不是助纣为虐吗?这司法本质上的错误和一系列侵犯老百姓利益的判决,才是今天大家论定的司法不公的根本!
  这场轰轰烈烈保护有权贩毒人无罪,专打替罪羊的所谓专项运动,不愧“战果辉煌”,除本区卖了比邢老人转递药品多一倍的女病人和她姘居的所谓丈夫判刑外,仅另判一人,刑期一年半。这外禁内纵毒的实质,大大鼓舞了本区贩卖人,他们心知肚明,这不过是司法邀功请赏的伎俩。药品从一百多元猛涨到八百至二千元一瓶私卖的天价。第二年即1994年,司法不得已,又逮了个本区大卖这药品的老妇女,判了7年。仍弹压不住,贩卖药品之势如火如荼,1996年报纸上又爆出石景山区贩药人多路搞药把焦点对准了外区,垂杨柳医院的一个外科医生供药。这幸亏是外区人可以重打,但他毕竟是国家授职的医生,药品卖的再多也只能判个15年。况且卖药创收医院的院长,她丈夫正是关押这医生监狱有实权的一个科长,不仅照顾医生在监狱医院,干点轻活儿,挣分儿多,减刑快,吃香喝辣,没用几年就保外就医了。这药品的买卖是怎么自生自灭的?1994年后冰毒兴起,况这真正毒品也比这替代性药物价廉更易买到,这药品被釜底抽薪的内因,弄得彻底绝灭,但这,正是见证了司法外禁内纵毒的客观铁证。
  腐败太可恨!太可恨!顶!
  火钳留名。支持.. http://userimg.tianya.cn.youjz.org/1.jpg http://userimg.tianya.cn.youjz.org/2.jpg http://userimg.tianya.cn.youjz.org/3.jpg http://userimg.tianya.cn.youjz.org/4.jpg http://userimg.tianya.cn.youjz.org/5.jpg http://userimg.tianya.cn.youjz.org/6.jpg
                          
  谢谢支持!国家的未来在良心未泯,道德共助,法制确立,人民才能安全有序的生活
  看了邢老人出示的证明和材料,我们想了很多。说句良心话,邢老人他错就错在生错了的这个国家,错就错在生活在排斥异己的毛时代,错就错在腐败遍生的这个社会。谁能管他的事?谁能解决他的问题?他穷忙一辈子,可别人垫了底。别人吃的脑满肠肥,他却在为终老苦想。这社会怎么就这么不公呢?这不是拿穷老百姓开心吗?他怎么活呢?我们想让他逃出这个社会去寻活路吗?......
  邢老人新展示的材料,真实客观,绝不是人为可造的伪证。它客观证明了权力腐败,司法枉判,是怎样把一个才华横溢,坚持原则,正直无私的普通百姓剥夺的难以终老的生活绝境。尤其重点证明了司法腐败把来源于国家赋权的药物性替代viper的贩卖人,细心保护,把国家禁毒法律的根本点即源头,故意混淆,弄颠倒了打击方向,指向了受这国家权力药品表象蒙蔽的百姓,并往死里打。最有绝对条件制造和引发案件的有权贩毒者,没罪的客观事实,能向全国人民交代吗?这此不是天大的笑话?这真实材料也进一步证实了司法权力制造的枉判陷阱,把善良受诬的人,挤压到一个黑暗与世隔绝的特殊环境,重重的高压歧视,任你证据再有说服力也休想翻案,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平反的人无法启用申诉权利的最有力证明。也证明老人写的我的说明和数次驳回的黑幕原因和司法腐败的内容。这胡萝卜加大棒就让你违心的去认罪
  与其说让我们哭笑不得,不如说这是中国司法失去公信上的悲哀。从刑老人新公开的第二幅材料上,我们了解到刑老人一个申诉分三封向最高法寄出,仅一封转到了石景山区法院,就被法院驳回,而负责驳回的法官,当面是人,胡萝卜加大棒冠冕堂皇的给刑老人写了封劝认罪信,多大言不惭,手电筒照别人是何等光亮,背后呢?他却因贪腐,公车私用被法院除名,这揭示了一个真理,象这样品行恶劣的人当法官权在手,他能不腐败?不搞黑暗判决?这司法怎么能公正?这还不是偶然现象,最近上海高院5法官 集体嫖妓,不就是司法不公,被受害人揭出衣冠禽兽的真面目吗?其实这种现象在网上媒体爆出很多,如重庆高院原副院长和女律师搞破鞋,在案中塞黑货挣钱后自杀的事。这让我们想起刑老人揭发石景山区检察院的怪问,国家让你帮助卖导弹你敢帮吗?刑老人向检查人员诉说刑讯逼供,供词是预审包庇当地医生的伪作,起诉科长破门而入,和预审沆瀣一气制造妄判的情景,。。。这公信怎么能有?全毁在司法腐败的身上!
  无论是刑法还是刑事诉讼法,还有其他法津都明确表述了一个社会基本原则,打击敌人、保护人民。这人民的概念,究竟指的是普遍无权的老百姓,还是一部分有权的阶层,虽然有权者也包括在人民之中,但他们的权力是人民付予的,应反回来,以权为人民服务。可在司法判决中,仅把这有权者当成了人民的代名词,不管他们犯不犯罪一律以法津保护,不要说对有权者普遍量刑从轻的判决上,如贪污和许霆的诱使少量贪占刑法判决不平衡上,而这典型表现,就表现在北京老人枉判案中,所有有权的贩毒者都没罪,受蒙敝授命转递的普通老百姓反被判了第一重罪,由此可见,究竞是谁违背了法律的基本原则?什么是司法腐败最典型表现?这泾渭分明的颠倒的判决还不够最典型吗?  程序违法之十,违背法律基本原则,枉法搞颠倒事实的保护和判决。转载如上。
  中国在司法上有一个不同于他国的异常现象,这现象谁也无法回避,就是过去大量震惊社会和国内外的冤假错案,大多数判刑极重,不是死刑就是死缓或15年以上,平反时居然没有一个人因申诉控告引发。这就怪了,他们甘愿背负这毁了他们一生的罪名和明知自己没作案,也不发声和抗争吗?包括今年五个冤案在内,这偶然因素和真凶落网又能解决多少这类和他类的冤假错案呢?这现象就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司法上重演?让受冤者泯灭在自生自灭中?他们为生什么不申诉?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个人同庞大的利益集团和公检法司组成的利益链条抗争,他们胜了,这链条上所有的人都难逃利益受损。也就不难理解,邢老人生活在狭小的黑洞中,处处设置障碍和绊脚,艰难抗争的缩影。别的网上透露,监狱不就当面撕毁他的申诉控告,说公检法司是一家,你想告就告啊?社会上一个典型的案例就教育着这受冤者不要申诉,因为真凶落网无意中供述杀害多人才牵出了河北聂树斌案,被媒体报出,这从逻辑上和宏观上是谁也否认不了的客观事实,真凶落网难道还带着录像和录音机,他杀多人还记账?没有记忆上的错误?这微观枝节上就成了利益方,推倒宏观制约的强大武器……谁敢申?还想减刑吗?
  十八大报告说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可能亡party亡国。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允许(特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司法腐败特有的判决权力,就是根本违反法律基本原则的特权。他们以权压法,枉法,制造了从上世纪90年代以典型的枉法判决北京老人案开始,冤案重重,直到社会媒体披露的今日冤案上。为什么说北京老人案是这腐败典型之最呢?因为这冤案鲜明的特征,让人一眼就可看出。国家药品,如果没有国家有权力的人批准,如果没有国家准予处方权使用人的使用,这治病的药品怎么会变性为viper呢?这禁毒的原则是追根找源。难道老人成了源头?会制造药品?在这案件从引发到主导,推动的整个过程的关键点上,权力和特权是明显带动案件发展的火车头。司法判决,掐头去尾,利用可操纵普通无权老百姓命运的独有权力颠倒事实,颠倒证据,藏起了这社会人人皆知的宏大铁事实,铁证据和铁的规律。搬弄社会不起眼的人造谎言口供,人为颠倒证据的内容和实质。公检法一条龙的造出了枉法案。为什么说北京老人案平反,带有司法划时代的典型意义。这充分证明司法回归法律的本质。从重权可代表人民的一切,回归到切实保护人民,尤其是广大无权的老百姓,生命财产和命运走向的本质上来。不要一见是无权的老百姓如许霆和吴英,就判处司法伸缩度可变的最高刑。无期,死刑上,司法要实事求是,他与社会制度的不健全相关。符合社会实际的相应判决。适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统一的是互相促进的判决,不要把吴英诈骗钱款,相应的贪污犯。必死可以判活。决不允许法律禁毒变成了司法纵毒。   程序违法之十一。 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禁毒打源的原则。掩盖社会公认客观事实证据。为枉判造势,转载如上
  司法腐败不会导致司法不公和徇私枉法判决的的结果吗?司法腐败不会造成司法程序和实质正义的丧失?塞入黑货吗?腐败的利益驱使能不换来腐败的利益所得?腐败的目的手段能不冲击法律的规定和内容吗?司法腐败的核心就是歪曲片面取证,,抹杀证据的客观真实内容,为表面现象的孤证去罗列虚假不实的证据链,为枉判造势和获取腐败利益。我们知道邢老人就严正指出,司法就是为了保护有权贩毒者无罪,反过来让有权者编造谎言,配合表面现象的孤证,其实质就是药品贩毒的根源出自权力这一客观真实证据去罗列虚假不实的证据链徇私枉法的。他用司法腐败为总题,以刑诉法二百零四条的四条规定分述证据的错误实质控告申诉,而腐败司法站在主导判决的地位上避开老人正中要害的申诉,颠倒客观事实利益包容腐败的驳回了。为什么呢?今天的参考消息把这司法腐败的潜规则通过大量事实摆了出来,因为利益共享和金钱,才是这潜规则盛行不衰的土壤。
  《天津东丽区人民法院挑衅国法 挑战道德底线》  8月6日上午9点到东丽区法院参加旁听,是赵姐诉武警医院的案子(发回重审),我到后,便向立案庭询问我在东丽区法院的两起民事案,为什么收取诉件后,至今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我在立案窗口问毕春明法官:我的两起案子都没有信,什么时候给立案;毕:嘛案子不知道;我:一是诉武警医院人身损害赔偿案、另一是诉武警医院网络诽谤案,有收件凭证;毕:当时给答复了;我:给什么答复了,你们要研究吗?研究到什么时候,新的《民诉法》123条有明确规定,7日内立案,不予立案原告坚持起诉的下达裁定书,法院不执行法律,个人用嘴随便一说就答复了,不代表法律;毕:给你答复了,少病历、少亲属关系;我:又少病历、亲属关系了,还少什么给下达书面通知,我全力配合,一年多时间过去了,现又少这、又少那了,十月怀胎都该生产了(并随手拿出法律汇总);毕:这是什么法律、不知道;我:这是中华人民共和法律,人民法院不遵守法律,超期限不予立案、不下达裁定书,立案庭代替审判庭向原告收集证据,越权审查证据,已经违法。少什么证据出具书面告知,否则,原告只配合法律、不配合违法。  后,立案庭长庞国春拿着诉状(我的第二个案子)说:给你打电话了,你不接,这个案子立不了案;我:起诉状没留电话啊;庞:按你那份起诉状的电话打的;我:既然诉状没有电话,说明电话不畅,有详细通信地址,请书面寄达结果;庞:出不了书面的,你的这个案子也立不了;我:立不了,按照法律规定向原告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庞:出不了书面的,随便告去。几句辩论结束,我去参加赵姐的开庭。  最近,上海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副庭长赵明华等5人夜总会娱乐被落马接受调查的事实,说明法院里的执法者胆大包天,几个人的落马,应该感谢案件当事人的不懈努力、长期跟踪收集证据才证实陈雪明、赵明华等高官,原来就是披着人民法官外衣的嫖客,这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现实中,我在东丽法院起诉武警医院的两起案子,该院立案庭庭长庞国春一句口头“你的案子立不了”就把诉讼原告拒之法律程序以外,冠冕堂皇地把《法律》赋予原告权利,以个人意愿任意剥夺;而毕春明法官的一句“嘛法律不知道”,践踏了执法为民,污染了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执法形象,天津东丽法院立案庭庞国春、毕春明的言行,与上海高院陈雪明、赵明华的行为是那么如出一辙,惊人相似。我想~天津东丽法院不是妓院?立案庭法官不是嫖客吧?  依法审查起诉要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是立案庭能否保证诉讼原告行使权利的关键,按照法律规定既不能越权审查、也不能渎职侵权、更不能拿国法当做家法。  我庆幸,不必向上海高院的案件当事人长期跟踪取证,才使得陈雪明、赵明华绳之于法,受到追究。因为我有国法做砝码,我奉陪……天津东丽法院立案庭的天平倾斜、挑衅国法底线、挑战道德底线,我奉陪……永远……。  对此我以法律说话:  《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院不予立案和驳回起诉应裁定》  【二】、人民法院对起诉能否受理的审查范围。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起诉状,只作程序上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审查,而不能作实体上的审查。但是,有些基层人民法院在接到当事人民事起诉状时,却进行了实体性审查,审查原告证据材料,进行对实体争议的询问。   【三】、人民法院审查是否立案的期限。民事诉讼法有规定:而目前发现有的基层法院,接到当事人诉状后,一拖很长时期不予答复,经起诉人再三催问也无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第12条规定:“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人民法院对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定,必须制作民事裁定书,并向原告送达。如果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且不发给民事裁定书,这无形中无端剥夺法律赋予原告权利,同时剥夺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实体权利,是侵犯公民的民主权利行为。  【五】、审判人员用口头裁定,不发裁定书的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第11条:“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追究范围:第五条 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 根据人民法院对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案件应当下达裁定书,否则,属违法行为,应当追究负责审查此案的审判人员法律责任。  我曾向东丽区法院提交的起诉状及证据:  第一起:起诉武警医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东丽区立案庭日和6.21日两次分别收取○1.起诉状两份、○2.医患证据一份、○3.户籍证据一份、○4.委托证据一份、○5.身份证据一份。  第二起:起诉武警医院网络诽谤案,东丽区法院立案庭日收取○1.起诉状二份、○2.网络证据一份、○3.身份证据一份。  日        
  全力顶起!!!!!!!!
  今天的参考消息,特别吸人眼球,第八版,用了上半版报道了外媒热议,题目是《C.P誓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政治报告十六次提到腐败,引发与会代表和全国的热议,说明中外人心相同,对反腐败的关注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歼灭死敌,现在全世界都怕中国经济硬着陆,带来的全球经济地震,在这关键会上,在这世界发展的关键点上,把腐败这个亡party亡国的致命伤竟十六次高度关注,恰如其时,说明不反腐确实到了危及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生死关头。腐败从改革开放开始,由小到大,由弱变强,蓬勃发展的势头极难遏制,已到了普遍和多发震动全国,全party的重大腐败。其势头到规模令人惊叹,养虎至大,尾大不掉,必为心患,改革开放初的80年代,民间就流传,小官小贪,大官大贪的议论。当时放权改革是重点,一把手主政无监督,社会舆论说,打开窗户难免有苍蝇飞进来。到了90年代,司法特权,是决定人们命运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焦点。腐败集中在司法上。各种社会腐败的风气和手段,造成了司法腐败的社会背景。民间流传的顺口溜:大头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把这典型形象活现出来。这时冤案集中喷发。从石东玉开始,件件相连,北京老人案,只不过是这腐败最典型的权力造假案而已。当时基层公检法,在这背景下,肆无忌惮,出于地区保护和自身见不得人的小利,把本区所有有权的犯罪人藏起来,悬空,把无权无来源的老人判了第一重罪。司法腐败最严重的是,老人把司法腐败列为申诉的首要原因。在关押的重重刁难压制下,他甚至把反司法腐败写在了衣服上,但这数次申诉均遭到枉法驳回。说明司法权力的腐败,到了何种严重的程度?什么是事实?难道医用药品,变性为viper,他没有权力的批准和使用权,怎么能转化?这公然的社会事实,竟被司法偷偷抹去。而法律的准绳又在哪里?难道这些有权和使用人如医生他们就不犯法?这准绳准在哪里?难道不是司法腐败?这特权制造的冤案别说制造的司法有权者,他们心里最清楚。就是一般的笨蛋,也一眼可认出。为什么说给老人平反,带有标杆性的典型意义?因为司法反不反腐,就在实际如冤案平反。任何隔皮挠痒痒都是空喊,而实质反腐就在这里。  程序违法之十二,违背事实准绳的判案原则,枉法将有权贩毒者包庇排除,把无罪百姓判为替罪。转载如上。
          
          
  这表面看是针尖对麦芒,但麦芒和针尖质的不同,早已内定输赢了。这也是佘祥林,赵作海为什么没有作案,甘愿认罪的原因。因为监狱的人都知道,申诉就是虚弱的羊和狼的讲理,况且各种压力全面让你朝认罪的方向使,这也是我把上面材料公开,作为这司法腐败不正常现象的佐证。
  这不是逼善为恶逼良为娼吗?司法腐败.......真........看在国家面上,我们真无话可讲....................
  中国的穷人为什么这样穷?除原始条件差之外,或因病致贫,另一个重大原因就是伉腐败的权力和遭受司法腐败的重击,弄得一贫如洗或家破人亡。纵观刑老人公开材料中一生坎坷的经历到今天的生存困境,哪一个年龄段的恶运不是腐败的权力迫害?整个社会其实就是一个大摇篮,主导这摇篮的力量就是权力,它摇啊摇,摇出权力和既得利益者的富有,摇出了贫富分化,权力倾斜,司法腐败和不公。穷人除了权力造成的文教卫生方面的潜规则盘剥,上不起学看不起病,日新加坡媒体又把中国吃请受贿的潜规则坦示在公众面前。难道这是偶然现象吗?司法真成了隔离社会普遍的世外桃源?司法可是金不换的肥肉啊。参考消息披露的这消息,法官的灰色收入是根据案件性质涉及金额多少因素决定的,刑事诉讼,法官可得几万、10万或20万并与律师分合污分享利益,公检法难以克服金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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