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明天天气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官方如何回应?

生态环境部回应山西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_国际新闻_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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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 name="Description" content='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作出了判决。生态环境部派出工作组赴临汾开展飞行检查,发现6个站点采样系统受到不明身份人员人为干扰,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依法移交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回应山西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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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记者高敬)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作出了判决。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23日对此进行了回应。  这位负责人介绍,2018年3月28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告,在监测数据审核时发现临汾市部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异常。生态环境部派出工作组赴临汾开展飞行检查,发现6个站点采样系统受到不明身份人员人为干扰,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依法移交公安部。  4月11日,公安部将证据移交山西省公安部门。山西省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侦破,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他介绍,5月30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他13名均为从犯,其中原河北先河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崔勇勇、张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其余人员被处以拘役四至六个月,缓刑八个月至一年不等。  “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是继西安环境监测造假案之后,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的又一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件。”这位负责人说,案件涉及人员更多、组织严密、策划专业,其影响恶劣、性质严重、教训深刻,令人警醒。这充分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真正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弄虚作假,片面追求政绩,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打歪主意,严重违背中央相关要求,触犯法律“红线”。  他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弄虚作假行为,不断强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防范和打击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对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和弄虚作假的,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临汾曾因二氧化硫严重超标引起广泛关注。据报道,为了降低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涉案人员多次进入监测站,实施人为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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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军方23日发表声明说,伊军方战机日前空袭了极端组织“伊斯兰国”在叙利亚境内的一处目标,炸死包括多名高级头目在内的45名武装分子。声明说,死者中包括两名“伊斯兰国”负责战争事务的头目和一名负责媒体事务的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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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山西临汾回应监测数据造假案:汲取教训,埋头整改山西临汾回应监测数据造假案:汲取教训,埋头整改百度新闻百家号日前,司法机关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山西临汾监测数据造假案16名涉案人员作出判决。24日,临汾市官方回应表示,临汾市委、市政府对此深感自责,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深表歉意。该市深刻检查,汲取教训,埋头整改,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查重处违法违纪人员,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作风纪律整顿。5月30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他13名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案件发生后,临汾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深刻反省,认为这起监测数据造假案影响恶劣、性质严重、教训深刻,反映了该市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存有差距,特别是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暴露出该市相关单位和人员政治站位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纪律规矩缺失、政绩观扭曲等严重问题。为深刻汲取教训,临汾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作风纪律整顿,对环境治理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首先,临汾市严查重处违法违纪人员。5月27日,临汾市对涉案人员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2人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理;对临汾市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李皇涛2人解除劳务合同。其次,临汾市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作风纪律整顿。以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为反面教材,在临汾全市环保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和作风纪律整顿,切实加强环保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筑牢法律红线和纪律底线,坚决打击环境数据造假和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保工作求真务实、扎实推进。此外,临汾市切实加强环境监测站点安全保障工作。全力保障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的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安全,确保监测仪器正常运行;在监测站房及采样区域设置警示牌,严禁非运维人员进入20米范围内;联合监测站点所在建筑屋顶的单位制定相关区域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进出站点人员;从严查处违规进出相关区域行为,对干扰破坏监测数据的行为"零容忍";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任丽娜)近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对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作出了判决。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作出了判决。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百度新闻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每一次阅读都有价值 百度新闻最懂你!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分享本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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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南方周末刊发《》一文,独家报道了临汾大气监测数据造假案。
报道引起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继日,生态环境部对外回应山西临汾监测数据造假案后(《》),临汾市也于今日对外回应了监测数据造假案。
日,临汾市政府官网刊发消息《深刻汲取监测数据造假案教训 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正式对外回应监测数据造假案。
该文透露,案件发生后,临汾市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并向山西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相比生态环境部的措辞严厉的回应,临汾市官方回应则认为,该案反映出临汾市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上存有差距,&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暴露出&相关单位和人员政治站位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纪律规矩缺失、政绩观扭曲等严重问题&。
为了保障环境监测站点安全,临汾市提出五条措施:全力保障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的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安全,确保监测仪器正常运行;在监测站房及采样区域设置警示牌,严禁非运维人员进入20米范围内;联合监测站点所在建筑屋顶的单位制定相关区域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进出站点人员;从严查处违规进出相关区域行为,对干扰破坏监测数据的行为&零容忍&;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另据该文披露的信息显示,日,临汾市已对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2人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理。另外,对市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李皇涛2人解除劳务合同。
以下为临汾官网消息《深刻汲取监测数据造假案教训 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文:
日前,司法机关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临汾监测数据造假案16名涉案人员作出判决。我市深刻检查,汲取教训,埋头整改,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案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深刻反省,认为这起监测数据造假案影响恶劣、性质严重、教训深刻,反映了我市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上存有差距,特别是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暴露出我市相关单位和人员政治站位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纪律规矩缺失、政绩观扭曲等严重问题。对此,市委、市政府深感自责,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深表歉意。为深刻汲取教训,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作风纪律整顿,对环境治理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
一是严查重处违法违纪人员。5月27日,我市对涉案人员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2人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理;对市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李皇涛2人解除劳务合同。
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作风纪律整顿。以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为反面教材,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和作风纪律整顿,切实加强环保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筑牢法律红线和纪律底线,坚决打击环境数据造假和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保工作求真务实、扎实推进。
三是切实加强环境监测站点安全保障工作。全力保障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的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安全,确保监测仪器正常运行;在监测站房及采样区域设置警示牌,严禁非运维人员进入20米范围内;联合监测站点所在建筑屋顶的单位制定相关区域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进出站点人员;从严查处违规进出相关区域行为,对干扰破坏监测数据的行为&零容忍&;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面对严峻的生态环境治理形势和艰巨任务,全市上下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下大决心,下大气力,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攻坚&八大工程&,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以实实在在的工作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改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老百姓呼吸上更新鲜的空气,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
&(南方周末综合自临汾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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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对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说,本省别的地市空气监测数据有些失真,问问有没有类似...
4月11日,公安部将该案证据移交山西省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就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表态:弄虚作假,片面追求政绩-中青在线
生态环境部就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表态:弄虚作假,片面追求政绩发布时间: 19:19 来源: 作者:胡志中
中青在线太原6月2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胡志中)山西省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曾在临汾治污过程中,用8个字来描述自己的工作心态:“认账、认罚、认责、认干。”他曾将临汾大气污染导致的系列影响描述为“切肤之痛”。
一语成畿,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决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有期徒刑两年。从他3月份被任命为临汾市环保局局长至今不过三个多月。
3月28日,生态环境部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告,其在监测数据审核时发现山西省临汾市部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异常。根据问题线索,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赴临汾开展飞行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站点采样系统受到不明身份人员人为干扰,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依法移交公安部。
4月11日,公安部将证据移交山西省公安部门。山西省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侦破,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起诉。5月30日,法院作出判决: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他13名均为从犯,其中原河北先河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运维员工崔勇勇、张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其余11人被处以拘役四至六个月,缓刑八个月至一年不等。
日前,就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表示,该案件是继西安环境监测造假案之后,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的又一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件,涉及人员更多、组织严密、策划专业,影响恶劣。
事实上,就在事发几个月前,一次采访中张文清还曾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介绍,临汾市能源重化工基地的发展定位,煤焦铁主导的经济结构,加之两山夹一河的自然地貌,使得该市的环保工作始终面临很大压力。
据了解,在进入新世纪的头几年,临汾经济总量连续4年位居全省第二,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却日趋恶化,2003年至2005年连续3年位居全国113个环保重点监测城市倒数“第一”。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和群众的不满,当地痛下决心治理环境污染,之后该市环境逐年改善。
直至2016年,临汾市大气污染再次悄然浮现,空气质量六项监测指标均不降反升。全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1天,优良天数同比减少22天,大气环境质量再次连续两年呈现恶化趋势,形势严峻。
2016年11月,临汾市被原环保部(即生态环境部)通报,启动污染预警级别明显偏低,启动时间滞后,应急响应措施明显不足,未启动预警也未采取任何减排措施;当月16日至21日连续6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其间多个监测站点多天出现AQI(空气质量指数)爆表,有的监测站点持续AQI爆表长达6个小时,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标准,临汾市应启动红色预警,但仅启动了黄色预警,在原环保部(即生态环境部)督察组督促下才在18日至20日启动了橙色预警。由于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不力,导致空气质量污染严重。
很快,“临汾二氧化硫超标数倍”事件引发全国聚焦。
压力接踵而至,日,原环保部对山西临汾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决定暂停临汾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民生及节能减排项目除外)。
约谈会上,临汾市市长刘予强表态,对临汾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和存在的环境问题“深感不安,如芒在背,如坐针毡”。此后,他曾公开表示,环境问题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将不计代价,不计牺牲,确保空气质量改善,努力让民众呼吸到新鲜空气。
重压之下,2017年,临汾两次召开了超过千人参会的生态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动员大会,部分县市区长和乡镇负责人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同时给43个部门颁发了关于环保的目标责任状,每一份内容都不同。
日至10月17日,山西省环保厅派出督查组对临汾市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认为,临汾市约谈限批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取得积极成效,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同年10月1日至12月12日,临汾市环保局对外称,临汾空气综合指数同比下降37.9%,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7.9%;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6.9%;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82.1%,四项指标降幅全省第一。进入采暖季以来,该市空气质量改善率位居全国第一。
日,原环保部解除了对临汾市的环境限批。
“弄虚作假,片面追求政绩”,对于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环境监测司负责人表示,该案件涉及人员多、组织严密、策划专业,其影响恶劣、性质严重、教训深刻,发人深思,令人警醒。充分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真正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政治站位不高,纪律规矩意识缺失,对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弄虚作假,片面追求政绩,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打歪主意,作风不严不实,严重违背中央相关要求,触犯法律“红线”。
“对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和弄虚作假的,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结合以上案件,环境监测司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弄虚作假行为,不断强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坚决防范和打击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对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和弄虚作假者,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 【编辑:董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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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排行榜环境部回应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作出判决。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昨日表示,该案件充分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真正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对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弄虚作假,片面追求政绩,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打歪主意,作风不严不实,严重违背中央相关要求,触犯法律“红线”。
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获刑两年
据生态环境部通报,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是继西安环境监测造假案之后,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的又一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件。
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向生态环境部报告,其在监测数据审核时发现山西省临汾市部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异常。根据问题线索,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赴临汾开展飞行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站点采样系统受到不明身份人员人为干扰,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依法移交公安部。
4月11日,公安部将证据移交山西省公安部门。山西省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侦破,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起诉。
5月30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他13名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
环境部对监测造假“零容忍”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指出,该案件涉及人员更多、组织严密、策划专业,其影响恶劣、性质严重、教训深刻,发人深思,令人警醒。充分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片面追求政绩,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打歪主意,作风不严不实,严重违背中央相关要求,触犯法律“红线”。这些涉案人员毫无法治观念,违法妄为,损害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最终只会害人害己。
对于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采取什么措施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该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弄虚作假行为,不断强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坚决防范和打击环境监测不当干预。
对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和弄虚作假的,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
文/本报记者 邢颖
作者:邢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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