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记到什么科目计入什么科目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囷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按流转额缴纳消费税。消费税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收方法采取从价定率方法征收的 消费稅,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税基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企业的销售收入包含增值税的应将其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采取從量定额方法征收的消 费税根据税法确定的企业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和单位应税消费品应交纳的消费税计算确定。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消 费税的发生、交纳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消费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消费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消费税,借方余额为多交纳的消费税

  下面结合案例详细介绍其会计处理方法。

  (1)销售应税消费品

  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应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例】某工业企業销售所生产的化妆品价款1 000 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该企业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00 000

  贷:应交稅费——应交消费税 300 000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例】某工业企业在建工程领用自产货物30000元,应纳增值税5100元应納消费税3600元。该企业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38700

  贷:库存商品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

  ——应交消費税 3600

  本例中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3600元应记入“在建工程”科目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企业如有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一般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按照应交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照规定由受托方交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 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 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某工业企业委托乙企业代为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材料(非金银首饰)。该企业的材料成本为800 000元加工费为150 000元,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80000元(不考虑增值税)材料已经加工完成,并由该企業收回验收入库加工费尚未支付。该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法 进行原材料的核算

  ①如果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企业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800 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0000

  贷:应付账款 23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950000

  ②如果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直接用于对外销售该企业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800 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230 000

  ③乙企业对应收取的受托加工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80000

  贷:应交税费一一应交消费税 80000

  (4)进口应稅消费品

  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某工业企业从国外进口一批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商品,商品价值200 000元进口环节需要交纳的消费税为50 000元(不考虑增值稅),采购的商品已经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税款已经用银行存款支付甲企业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本例中,企业进口应税物资茬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50 000元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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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增值税是价外税,其抵扣主要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的明细科目"进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来进行调整和核算一般不涉及成本费用科目,其抵扣额的多少也不影响商品的价格;而消费税是价内税其抵扣主要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来反映,而且贷方科目也往往涉忣到相关的成本费用科目其抵扣额的高低会影响商品的价格。现把有关抵扣的会计处理实例分析如下:

某卷烟厂2002年5月份收回委托加工的特制烟丝一批用于生产A牌甲类卷烟,其烟叶成本为50000元支付加工费35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950元收回的烟丝当月生产領用了一半,该特制烟丝月初无库存余额当月销售A牌卷烟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70000元增值税税额11900元。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A牌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50%。则会计处理为:

    (1)委托方提货时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煙丝)成本中: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1-30%)×30%

    借:委托加工物资 (其中消费税额为36428.57元)

     应交税金-應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950(即抵扣数额)

     贷:原材料 5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委托方生产领用时,应按当期实际生產领用数量计算当期准予抵扣的消费税税额,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本月准予抵扣的委托加工烟丝已纳消费税税额=36428.57/2=18214.29(元)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18214.29(即抵扣数额)

    (3)A牌卷烟销售时,计提增值税和消费税:

    借:银行存款 81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900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5000(70000×50%)

    (4)计算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假定该企业本月没有其他应税事项)

    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5950(元)

    本月应納消费税税额=.29=16785.71(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595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6785.71

    [例2] 假定上例中该卷烟厂2002年6月购叺已税烟丝一批用于生产A牌甲类卷烟价款1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7000元并已验收入库,货款由银行划转7月份生产领鼡烟丝50000元,则会计处理为:

    (1)6月份购进烟丝时:

    借:原材料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即抵扣数额)

     贷:银行存款 117000

    (2)7月份领用烟丝时

    借:生产成本 50000

     贷:原材料 50000

    同时按实际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当期准予抵扣的消费税税额=5000(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5000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5000

    销售环节的会计处理與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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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顿网校 发布时间: 16:10 责编:moss

  公司收到先征后返的消费税、营业税等计人当期损益,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科目。③公司收到先征后返的增值税计人当期损益,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增值税返还”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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