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薪留职仃工留薪期得多少钱

工伤停工留薪期 单位要掏护理费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西陆)25日是一月一度的广州市职能部门接访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秦坐镇接访室。本次共10名接访人,反映的问题多集中在工伤、养老方面。
记者了解到,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需要由用人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派人护理,也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普先生是广州某物业公司的安管员,今年1月12日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4月17日被越秀区人社局认定为工伤。但第三事故责任人无经济能力负担相关医药费用,单位也拒绝支付其医疗费用,导致普先生现在无法继续治疗,也负担不起高昂的医疗费用。
“我们希望工伤保险、肇事方所在车队、单位可以先行支付医疗费用,让我们渡过难关。”信访代理人陈先生对杨秦说。
对此,杨秦解释,无论普先生的单位是否有替其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只要普先生已被认定工伤,其用人单位就要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一旦发生工伤事故,都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则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先行支付的待遇应由用人单位偿还。如果用人单位不偿还,社保经办机构可以依法追偿。
杨秦交代基金中心要核查单位和普先生的参保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此外,杨秦还提醒,普先生因事故造成昏迷及偏瘫等症状,还涉及停工留薪事宜。按规定,普先生可停工留薪3至12个月,必要时也可以延长至24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这期间,普先生的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是不变的。”杨秦说,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需要由用人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派人护理,也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如果单位什么都没有做,建议可循法律途径,也就是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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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一般是多长时间》是有三思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工作中我们都难免会受伤,那么2016年停工留薪期的时间是多长?工资怎么算?为大家介绍!  问:在工作中受伤,可治疗休养多长时间?  答: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要求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停工留薪期满前15日内,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对此有异议的,应自收到工伤人员书面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单位所在地的鉴定机构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确认申请的,视作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  一、停工留薪期限一般是多久?  (1)《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停工留薪期限的长短,通常认为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  (2)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停工留薪期内的待遇具体是什么?  (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三、受伤到评定伤残等级时间相隔特别长的,如何认定停工留薪期限?  (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即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其原工资福利待遇应当从发生工伤之日起到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止。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约定停工留薪期限的,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约定。  (3)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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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而停薪留职期间 工资应该给多少?
08:40:04   来源: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6月19日讯近日,本地网民通过提问:我3年前出了工伤,当时月工资7000元,可是工伤期间只给基本工资2000元,请问这合法吗。
  问法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你好,工伤期间工资应当正常发放,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不合法,工伤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停工留薪期是全工资发放的。还有其他工伤待遇也要一并支付。产生争议的,可以及时仲裁维权。
  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责任编辑:郑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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