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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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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7〕55号),现就我区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从中产生不超过10名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我区可推荐候选人15名。
二、推荐渠道和推荐名额
(一)五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可共同推荐本地区候选人3名;
(二)自治区科协所属各全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3名;
(三)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可推荐候选人2名。
2016年、2017年参评“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中符合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直接作为候选人参加本次推荐评审,有关单位不再重复推荐。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科协、自治区共青团成立宁夏推荐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负责我区的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科协负责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组织宣传部。
各推荐渠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高质量完成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六)获“宁夏青年科技奖”和入选“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被推荐人可作为2018年第十六届宁夏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各市推荐的,同时加盖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公章;学术团体推荐的,加盖学术团体公章。
(二)《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材料)。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三)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非涉密保密审查证明1份。
(四)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五)填报材料注意事项: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论文、专著、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科技奖项等均需要注明日期、等次、排名、类别等要素。
推荐书面材料(同时报电子版),电子版发至邮箱gaoxueqin@,请于2017年9月21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综合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高雪芹
联系电话: 2061884 (6884) 
& & & & & & & & & 宁夏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
& & & & & & & & & & & & & &2017年9月19日 &
附件【】已下载次三论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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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论统计真实性和准确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在统计调查各环节中的要求
南京市统计局:王国钧
真实性和准确性是新《统计法》所追求的核心价值之一,作为规范性的统计法律要求,它贯穿于整个统计工作全过程。但是,真实性和准确性在统计调查的不同环节有着不同的体现和要求,对此加以分析研究,对于深刻理解新《统计法》的精神并更好的贯彻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前调查环节
所谓前调查环节,就是指在统计调查之前的准备环节,包括统计调查的意向确立、出发点的选择、调查方式方法的考虑,等等。在此环节,恪守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原则,对于整个统计调查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首先,从真实性的角度来说,真实性原则要求统计调查组织者要坚持求是之心,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搞统计,而不是带着为了数据上的“争先”或者地区之间的“重新洗牌”来搞统计。坚持公正态度,为了获得真实资料,而不是片面的为验证主观的结论找依据而搞统计。
其次,从准确性的角度来说,准确性要求调查组织者在调查设计的方面,坚持遵循统计规律,体现统计的科学性。如在选择抽样调查时恪守统计的随机规律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体现合理性。设计的统计调查方案要实事求是,不要让调查对象无法填报。要适当,规定的上报时间和填报要求应当与企业经济管理的实际相适应,不要脱离实际一味强调“快”和“细”。
二、& 调查环节
调查环节是统计调查方案的实施环节。在此环节,对于真实性和准确性原则的遵从,直接决定着统计调查的工作质量。
真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对于调查对象来说,必须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弄虚作假。其次,对于调查者来说,必须杜绝干涉调查对象按照要求上报统计数据。这里既包括杜绝直接干涉如直接篡改、强令调查对象篡改,也包括间接干涉,如暗示和误导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资料。
而准确性主要体现在调查主体都熟悉统计制度和要求,严格按照制度整理上报资料;精心收集、审核资料(杜绝登记误差和操作性误差);科学合理生产统计资料;如按照统计法律和统计制度的要求,按实汇总、科学推断、依法评估统计资料。等等。
三、& 分析运用环节
在分析运用的环节,对于真实性和准确性原则的把握,是彰显统计调查价值的重要手段。
真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坚持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要遵循全面的、辨证的、发展的观点来分析研究统计调查所得的各种资料。真实性一方面要求分析运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是实际存在的,不是假编的,这就要求对前阶段的各种资料进行“去伪存真”的工作。另一方面是要求统计数据材料所说明的问题是全局的、本质的和主流的,而不是局部的、非本质、非主流的,切不可以偏概全。正如列宁在《统计学和社会学》中所特别强调的那样:“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那末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而是片断的和随便挑出来的,那末事实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也不如。”
准确性则重在要求资料分析者坚持科学的分析方法,按照统计科学原则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去研究和分析统计数据,揭示和正确把握事物状况和发展趋势。
四、& 发布环节
发布环节是连接调查工作与信息消费者的关键环节。真实性要求无论通过何种渠道、借助何种方式,发布的统计信息(包括数字的和文字的)应当是以客观事实或具有客观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基础的、未曾被扭曲或修饰的方式再现或反映真实状况。它是用法律认可和统计制度要求的表达方式,“镜像”般的反映所要表述的客体的客观真相。
准确性对于不同的统计信息有不同的标准。统计信息划分为“文字信息”和“数字信息”:前者包括以文字为主要表达方式的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等;后者包括以统计指标为表达方式的各种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对于“文字信息”,准确性要求政府统计部门所要表达的信息(通过统计分析得出的基本结论或者重要观点等)必须与客观事实相符,用某种表达方式呈现的客观信息必须与信息接受者所理解或感知的结果相一致。不得含有具有广告效应和模糊不清的语言,要减少误导性陈述和不实陈述的发生。而对于“数字信息”则有不同的要求:首先,要说明数据资料的调查目的和调查者。其次,要说明指标的内涵和外延以及指标的时间要素。在对公开公布的统计信息的准确性理解与解释上应当以一般社会公众的判断能力作为标准。如“农民人均纯收入”这个指标就与社会公众对于“收入”的理解有较大的区别,因为根据统计制度的要求“农民人均纯收入”这个指标,“既包括货币收入,又包括自产自用的实物收入” ,也就是说,农民自产自吃的蔬菜也要按照市场价格计算收入和支出,而这些一般人是不理解的。因而时常产生误解,需要在社会公众正常理解的基础上加以细分。
同时,要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当社会上出现可能影响政府统计部门信息准确性的非统计部门发布的统计信息时,如果得不到及时澄清,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已公开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就会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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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津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新津县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共新津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新津县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县级各有关部门党组(党委): &&&&为贯彻实施,做好2013年度新津县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县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税关系在我县,属于我县重点发展的新材料、现代物流等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或上年度缴税总额县级实得部分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均可按程序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需是日之后从新津县行政区域外引进到我县企业的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B类:1、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拥有符合我县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且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50%以上(或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不低于30%)的创业人才。 &&&&C类:1、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引领产业发展,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人才。 &&&&D类:具有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职称的人才。 &&&&E类:1、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科研机构以及社会组织担任中高级职务3年以上,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且取得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等副高级职称的人才。2、属于我县企业急需的高级技师等高技能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 &&&&F类: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与我县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每年在新津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A类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具体在津工作时间。 &&&&(三)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四川省“百人计划”及“成都人才计划”的人才,可直接确定为新津县高层次人才。 &&&&三、评审程序 &&&&(一)申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实体项目注册登记成功,或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后,由企业或主管单位(园区内企业由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外企业由县经发局负责)向新津县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申报。 &&&&(二)初审。申报材料报县专项办后,县专项办会同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经发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进行初审;属于创新创业类人才的,县专项办还将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对其科研成果、学术技术水平、行业(领域)影响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县专项办根据部门初审和专家评审意见,向“专项领导小组”提出初步建议人选。 &&&&(三)复审。“专项领导小组”对初步建议人选进行复审,提出正式建议人选,拟定补助金额、扶持方案。 &&&&(四)审定。报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高层次人才以及补助金额、扶持方案。 &&&&四、有关要求 &&&&(一)各镇乡、各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迅速组织推荐工作,真正把创新能力强、创业前景好、业务水平高、作用发挥好的高层次人才推荐上来。 &&&&(二)申报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涉密材料应加以注明。 &&&&(三)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相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齐全。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人今后3年的申报资格。 &&&&(四)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四川省“百人计划”及“成都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欲享受新津县高层次人才扶持政策的,仍需按程序进行申报,可不再进行初审。 &&&&(五)《新津县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新津县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书》、《新津县高层次人才申报书(A、D、E、F类)》及政策文件,请从新津人才网()上下载。申报材料上报时间截至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 &&&&联系人:费 阳 电话:028- &&&&邮箱: &&&&地址: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瑞通路146号底楼服务大厅) &&&&附件:1、 &&&&&&&&&&2、&&&&&&&&&&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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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09:43:02 来源:科技处 浏览:216次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7〕55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省转发通知要求,提出以下推荐意见:
一、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可评选推荐本地区候选人15名,其中广州市可推荐&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1~2人。
二、我校老师可以按科协发组字〔2017〕55号文要求,推荐并指导候选人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并上报材料,相关表格可在市科协网站()下载。
三、书面材料包括:
1.《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1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19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3.我校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以上材料在报送纸质件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
四、请于日上午10点前将候选人书面材料报送至科技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
&&&&&&&&&&&&&&&&&&&&&&&&&&&&&&&&&&&&&&& 科技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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