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哪有加兴地区700吨以内的内河船用柴油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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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自建最大内河集装箱船舶在嘉善下水
日 10:11:07
&&&&&& 本报讯昨天上午10时28分,随着推土机推动船头,嘉集005号集装箱船从9个12米长的气囊上缓缓滑入红旗塘支流。据介绍,嘉集005号船舶一次最多可装载标准集装箱84TEU,相当于43辆公路集装箱卡车的货运量(见上图)。这是嘉兴市第一艘自行建造的集装箱船,也是本地区建造的最大内河集装箱船。这意味着嘉善的造船技术在原本全市领先的基础上,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嘉集005号船舶由嘉善伟峰船舶有限公司建造完成,总造价300多万元。船身长57.7米,宽12.7米,深3.3米,为双舷、双甲板结构,设计航速15千米/小时,今后航线固定为嘉兴内河集装箱码头至上海外高桥码头。
  大船顺利下水,船主朱新明一家又是放炮仗,又是抛撒喜糖。朱新明表示,当初,他决定在嘉善打造船舶,就是冲着这里的造船技术优良,工期抓得紧,船检到位而来的。今天,船按时顺利下水,他非常满意。
  相比朱新明的喜悦,嘉善伟峰船舶有限公司总经理宣文峰是刚松掉一口气。他告诉记者,从去年11月18日,嘉集005号船舶开建以来,他倍感压力。一是工程量大,二是技术要求高,小到每个焊接系数都要达到设计标准。“下水最关键,如果船舶存在问题,都会在这时暴露出来。过了今天的下水关,我对下一步的倾斜、系泊实验,机组调试等就有信心了。”宣文峰说。
  嘉善是嘉兴市船企较为集中的区域,船企数量占到全市一半,造船产量也占全市造船总产量的一半以上。在造船业不太景气的大背景下,我县造船业仍然保持着较好势头。今年以来,全县已检验合格并出厂船舶21艘,27家船企中有部分企业的订单已排至下半年。“长久以来,嘉善造船质量形成的品牌,加上近年来我县船企坚持转型,走差异化发展道路,是我县造船业不衰的主因。”据县港航管理处船检科负责人倪勇强介绍,目前,我县造船业形成了以港通船舶为代表的散装水泥船制造企业,以锦佳船舶为代表的公务艇制造企业,以翠南船舶为代表的工程船制造企业,以及一般的普通货船制造企业并驾齐驱的发展格局。
《嘉兴日报》嘉善版
撰稿徐铃燕肖欣华摄影胡凌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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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旅游船舶怎么管理 嘉兴出台省内首个办法
& & 全省首个内河旅游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在嘉兴正式出台。昨天,记者从嘉兴市港航管理局获悉,为加强嘉兴景区旅游船舶交通的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嘉兴市内河旅游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经嘉兴市政府同意正式出台,于日起施行。  &近年来,随着景区对水上旅游开发热情的高涨,全市新增了一大批旅游水域。但从事水上旅游项目开发的单位,无论其安全资质、从业人员素质、日常安全管理、应急措施等方面都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当前水上交通安全标准、规范不完全适合我市实际情况,有些管理方面还存在法规空白。”嘉兴市港航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水上游乐设施管理不规范,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客观上对保持社会的稳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急需政府加强调查研究,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以确保水上旅游安全。  为此,嘉兴市地方海事局结合辖区实际,把景区旅游船舶交通安全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一年调研,对管辖区域所有水上旅游景区进行了拉网式的普查,摸清了旅游船舶的分布情况、营运状况等,为出台《办法》提供了详细基础资料。  该办法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港航、园林、旅游等部门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城市园林、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水域的主管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对一些法律法规上未做规定的船舶进行了补充说明;在旅游船舶航行安全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责任,增强约束力;明确经营旅游船舶的准入条件,规范经营行为,加强监管力度。“该《办法》的实施,为景区水域安全长效管理打下扎实基础。”嘉兴市港航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来源:南湖晚报)嘉兴开展内河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联合督查发布日期: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为全面落实《嘉兴市内河港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全市内河船舶港口防污染监督检查工作。近日,由嘉兴市治水办会同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4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嘉兴内河辖区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有关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此次督查重点围绕各地贯彻落实《嘉兴内河港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管理办法》情况;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设施的建设、使用情况,包括船舶油污水接收“一船、一站、一机制”建设推进情况;船港之间、港城之间污染物转运情况,转移联单制度运作过程以及台账记录情况以及污染物接收上岸后交由建设(环卫)、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处置和台账记录情况开展督查。期间,督查组通过现场抽查、座谈交流、查阅台账等方式对港口码头、运输船舶、船舶修造厂进行了随机抽查,对于运输船舶,督查组通过问询船员、查阅资料等方式,从船舶防污染内容和防污设备熟悉使用情况、防污染文书配备和记载情况等方面进行督查。在港口码头,督查组就污染物接收设施和接收记录台账及有关应急预案制定、执行情况对港口经营人进行座谈交流,并查阅了相关文件。在船舶修造厂,询问了修造厂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安全与防污染措施建立情况以及修造期间产生废油的处置流程及最终去向说明记录情况。同时,就各地在船舶港口污染物防治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困难以及下步改进措施和对策,与属地政府部门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探讨。通过本次督查,进一步强化了各地落实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移和处置监管措施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同时,通过加强经信、环保、建委、交通运输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动协作机制,采取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确保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相关链接:嘉兴内河港口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发布日期: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近日,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浙江海事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浙江省船舶排放控制区内所有港口船舶靠泊期间实施排放控制措施的通告》于日起正式实施,根据通告要求,嘉兴市内河水域船舶在港口靠岸停泊期间(靠港后的一小时和离港前的一小时除外)必须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为贯彻执行通告要求,嘉兴市港航管理局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通告的贯彻执行。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及时通过微信平台、海事政务窗口、短信平台、现场执法等多种途径,对辖区内的港口码头、水上加油站、航运企业以及到港船舶、船员,宣传《关于浙江省船舶排放控制区内所有港口船舶靠泊期间实施排放控制措施的通告》实施的具体要求,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对到港船舶的检查。在做好常规性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到港船舶防止空气污染证书、船用产品检验证书、油类记录簿、轮机日志等防污染证书、文书的监督检查,确保船舶各类防污染证书配备齐全,文书记载规范。同时,督促船舶选择正规加油站,使用合格燃油,每次加注燃油要如实记录在油类记录簿或轮机日志中,并保存燃油供应单证,供海事管理机构备查。三是开展船舶燃油的取样送检工作。各港航管理处结合辖区实际,合理设定取样抽检比例,委托专业检验机构对船舶使用燃油进行现场取样并送专业检测实验室对含硫量等指标进行检测。同时,建立船舶废气排放监管体系,要求各港航管理检查站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和仪器,用于船舶废气排放的检测。四是有序推进船舶大气污染减排替代措施。引导、鼓励社会码头投资配备岸电设施;新建水上服务区、公用码头做到岸电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营运。建立岸电供售电机制,加强港船电三方联动,研究船舶靠港优先使用岸电的激励政策。在内河运输船舶中推广安装光伏电源作为船舶辅助电源,降低大气污染排放和控制船舶与码头污染物排放。五是组织开展船舶防污染专项检查活动。通过专项检查等形式,努力提高船舶防污染管理水平,严厉查处船舶未按规定配备防污证书、防污文书记载不规范以及船舶超过相关标准向大气排放废气等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相关法律责任从严查处。(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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