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珍贵图书起火中外文图书按原价多少倍赔偿

关于印发《图书馆书刊遗失损坏 赔偿规定》的通知(应天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图书馆书刊遗失损坏&赔偿规定》的通知(应天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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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应教字﹝2015﹞31号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现将《图书馆书刊遗失损坏赔偿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图书馆书刊遗失损坏赔偿规定
应天职业技术学院
图书馆书刊遗失、损坏赔偿规定
学校的图书、报刊是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的重要文献资料,是学校的宝贵财产。为提高图书馆使用率,避免书刊损坏、丢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图书赔偿办法及标准
1.超期罚款标准:&
(1)外借图书超过借阅期,每册图书每超一天罚款0.1元&&;
&(2)读者在放假期间借阅的图书,须在开学后一周内还清。超过一周按逾期处理。&&
2.遗失赔偿标准
(1)赔偿原书:无论中外文图书全部按原书(注:要求书名、著者、出版社、ISBN号必须完全相同)价格+5元(图书加工费)赔偿。
&&&&&(2)赔款:
A.中文图书1980年后出版的:按原价的2倍+5元(图书加工费)赔偿;1979年前出版的:按原价的3倍+5元(图书加工费)赔偿。
B.中英双语图书(原版):1980年后出版的:按原价的3倍+5元(图书加工费)赔偿;1979年前出版的:按原价4倍+5元(图书加工费)赔偿。
C.字典、词典类图书:同1980年后出版的中文图书。
二、期刊办法及标准
(1)中文期刊:当年出版的期刊,丢失一期按全年各期之和赔款。合订本刊如有复本按出版时间计算,按合订本原价总和的2倍计赔,另加装订费10元。
(2)外文期刊:须以复制件赔偿,并交纳罚款20.00元;如找不到复制件按原价的10倍赔偿。
(3)珍贵稀有文献资料:除经馆长批准按本馆规定价格赔偿外,本馆还视情况做其它处理。
三、损坏书刊赔偿标准
在书刊上涂抹或勾点、污损图书,普通图书每损坏一页赔款0.5元。如损坏严重,必须赔偿原书,并缴纳图书加工费,无法赔偿原书,按遗失图书条款处理,同时处以5元以上罚款。彩色画册、图集不论开本大小,每页5元,另加加工费5元。读者撕毁书刊,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损坏严重者,必须赔偿原书。无法赔偿原书按遗失图书规定处理,同时处以10元以上罚款,并通报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学校从严处理。
四、偷窃书刊处罚标准
偷窃书刊者,学生依照金审学院《学生手册》第五章第二节第三十、三十三条处理;教职员工根据情节报学校人事处,纳入绩效和年度考核,并计入个人档案。
未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刊携出阅览室者,均按偷书论处。
不论何种偷窃行为都将停止借书权一个月至一学期,并在图书馆张榜通告。
赔款后,读者又找回原书,所赔款项可如数退还本人,从赔款之日起计算过期罚款。如超过应还日期仍不还书也不办理赔偿手续者按逾期处理。即在赔偿原书的同时,追缴逾期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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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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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如何利用图书馆 江南大学图书馆 新生如何利用图书馆亲爱的同学:当您告别中学时代跨进江南大学的校门您一定会发现校园里耸立着一幢风格简约、典雅别致的建筑物―― 图书馆这里是人类知识的宝库如果您掌握了它的钥匙那里所有的知识都是您的 新生如何利用图书馆 一、江南大学图书馆简介 二、各校区图书馆馆藏分布 三、图书馆相关规定 四、图书馆网页简介 一、 图书馆简介 1、图书馆概况 江南大学图书馆由原无锡轻工大学图书馆、江 南学院图书馆、无锡教育学院图书馆和东华大学 无锡分校图书馆合并组建而成。&&&&目前新建馆舍面 积5万余平方米,藏书180余万册,中外文印本、 电子期刊10000余种,阅览座位3000个,工作人员 123人(其中本科以上63人,占51.2),其中高 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60人。&&&&注册读者达30000余 人。&&&& 一、图书馆简介 2、图书馆服务项目介绍 文献外借:三校区图书馆均设有流通库,为全校读者提供借阅 服务。&&&& 文献预约:图书馆汇文管理系统给读者提供文献预约。&&&& 文献续借:图书馆汇文管理系统给读者提供文献续借。&&&& 文献阅览:现刊阅览室、样本书阅览室、参考工具书阅览室及 数字阅览室向全校师生提供纸质文献和电子文献阅览服务。&&&& 磁带复录:各校区复录室及网络技术部提供磁带复录功 光盘外借、刻录:数字阅览室提供外借。&&&&网络技术部提供刻 录。&&&& 文献复制:三校区图书馆均设有复印室为读者提供文献复制服 务,各校区数字阅览室为读者提供数字文献下载打印服务。&&&& 文献导读:通过宣传栏、列书目、海报等方式提供文献导读服 务,特别向读者推荐诺贝尔奖获得者所撰写的图书,提高读者二、各校区图书馆馆藏分布 1.蠡湖校区图书馆 2.青山湾校区图书馆 3.梅园校区图书馆 1.蠡湖校区馆藏分布NO. 部门名称 位置 收藏文献 备注1 中文流通新书库 新馆裙楼一层 近年出版中文图书 外借2 中文流通书库 新馆裙楼二层 其他各类中文图书 外借3 中外文流通书库 新馆裙楼三层 外文及借阅率低的 外借 中文图书4 期刊阅览室 新馆裙楼四层 中外文现刊、过刊 不外 借5 样本阅览室 新馆裙楼五层 各类样本图书 短期 外借6 数字阅览室 逸夫楼A221 多媒体读物、数据 库光盘7 二教文科书库 二教楼一层西 中文文科图书 外借 2.青山湾校区馆藏分布NO. 部门名称 位置 收藏文献 备注1 中文主书库 青前楼二层 与本校区专业相关的中文图书 外借2 外文书库 青后楼一层 与本校区专业相关的外文图书 外借3 样本阅览室 青前楼三层 与本校区专业相关的中文样本 短期外借 书、外文原版书4 中文现刊室 青前楼三层 与本校区专业相关的中文现刊 不外借5 外文期刊 青后楼三层 与本校区专业相关的外文现刊、 短期外借 过刊6 数字阅览室 青前楼二层 与本校区专业相关的多媒体读 物、数据库光盘7 参考阅览室 青后楼二层 参考工具、检索工具 不外借可 复印8 赠书阅览室 青后楼三层 日本赠书 不外借 3.梅园校区馆藏分布NO. 部门名称 位置 收藏文献 备注1 主书库 梅园图书信 与本校区专业相关的中外文图 外借 书 息中心4032 现刊阅览 梅园图书信 与本校区专业相关的中外文现 不外借 刊、多媒体读物、数据库光盘 室、数字阅 息中心304 览室3 参考阅览 梅园图书信 与本校区专业相关的参考工具 不外借 书、中外文过刊、磁带复录 室、过刊阅 息中心303 览室、复录 三、图书馆相关规定 1.借书证使用规定 2.图书借阅规则 3.书刊阅览规则 4.遗失、损坏书刊赔偿办法 1.借书证使用规定 本馆借书证的发放工作由新馆办证处和各 分馆办公室负责办理,新生办证,以班为 单位,由班长收齐照片每人一张到馆办 证处。&&&& 借书证限本人使用,不得代借、冒借。&&&& 调离学校,出国、退学、休学、毕业等离 开本校者,需还清所有图书,办理借书证 注销手续。&&&& 借书证遗失应及时到图书馆借书处办理挂 失,一周后到馆办证处办理补证手续。&&&&挂 失前被人冒借的图书,一律由原证所有者 负责赔偿。&&&& 2.图书借阅规则 本校师生凭我馆发放的借书证、外校读者凭《江苏省 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所借书刊必 须爱护使用,并请自行检查清楚,若发现有污损、撕 划、缺页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当面讲清,过 后则由本人负责。&&&&具体的借阅册数、借书期限和逾期 处理为:①本科生借书量为62册,借期2个月;②研究生、教师借书量15册2册(外借阅览),借期6 个月。&&&&③借书到期未还者,每册图书过期一天、交滞留金0.05 元。&&&& 3.书刊阅览规则 1.读者一律凭我馆发放的借书证、阅览证和全省高校图书馆通 用借书证入馆阅览。&&&& 外单位人员可凭单位介绍信到馆办公室办理阅览证个人每年收 服务费100元,集体办证每年收服务费200元。&&&& 2.读者应向工作人员出示借书证或阅览证并登记入室。&&&& 3.读者可携带笔记本入内,个人书本、其他物品不得携带入 内。&&&&可寄放在本馆为读者准备的书包柜内,可上锁但不得过 夜。&&&& 4.有些书刊还需换取代书牌方能阅览,代书牌主要是取书刊时 作标志之用,以便阅后能准确将书刊归还原处,不致乱架。&&&& 5.除个别阅览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阅览室书刊均不外借,若 有需要,可提供限在馆内复印的服务复印室在后楼三楼,但 须在各阅览室服务台办理暂借复印手续,并于当天归还。&&&& 6.复印借出的书刊不得过夜,若不及时归还者,中文书刊每册 过期一天交滞留金0.5元,外文书刊每册过期一天交滞留金1 元,外文原版书刊过期一天交滞留金2元。&&&& 4.遗失、损坏书刊赔偿办法书刊资料是国家财产,是图书馆为读者服务的物质基础。&&&&为保护书刊资料,防止损坏或被据 为已有,特作如下规定:1.凡属本馆书刊资料,未经办理借阅手续而带出馆外,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均按书刊资料原 价十倍罚款,并吊销借书证,同时视情节轻重,建议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2.对剪裁、撕页等损坏书刊资料者,分别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1一般图书,按原书价五倍罚款,孤本、珍贵图书以原价十倍罚款。&&&&2不保存期刊,按全年价五倍罚款,需保存的期刊,按全年价十倍赔偿。&&&&3.损坏书刊资料,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1勾画、涂写的,按被损坏页数的多少罚款,每页2.00元。&&&&2损失封皮者,赔偿修补费每本3.00元。&&&&3拆散书刊,赔偿装订费每本10元。&&&&4书刊严重损坏者,参照第4条处理。&&&&4.遗失书刊资料,应以赔偿同样版本书刊为原则,否则按下列办法赔偿:1一般中外文图书,1990年以前出版的,按原价五倍赔偿;1990年含90年以后出版的,按 原价三倍赔偿。&&&&珍贵中外文图书包括专业参考书、工具书等按原价五~十倍赔偿。&&&&2遗失成套多卷图书和中外文期刊中的一卷或一期,均按全套书或全年订价过刊合订本另 加装订费照以上12项规定赔偿。&&&&3读者办理遗失赔偿手续后,在一月内如找到原书刊,可持赔款收据和原书刊到馆办理退 款。&&&& 四、图书馆网页简介 1.读者信息查询 2.馆藏书目查询 3.馆藏数字资源 4.其他数字资源 5.参考咨询服务四、图书馆网页简介 网址: http://lib.1.读者信息查询 读者信息 查询窗口 查询结果 查看所预 查看以往 约图书是 借书信息 否到库查看当前借书信息 你在网上 读者证 已预约的 权限 所需图书网上续借选中需续借的图书 点击续借 已选图书2.馆藏书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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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平遥现代工程技术学校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图书借阅的管理,提高图书使用效率,加快图书周转速度,更好地满足师生员工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学校图书馆的所有图书,实行凭证借阅办法。全体师生员工凭本人借书证到图书馆借阅。
二、图书馆的图书一律实行定量、限期借阅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教职员工:业务书籍限借5本,每次借阅期限6个月,因工作需要,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不超过6个月;文艺书籍限借3本,每次借阅期限1个月,不续借。
2、学生:业务书籍限借2本,每次借阅期限1个月,因学习需要,可续借一次,续借期1个月;文艺书籍限借1本,每次借阅期限半个月,不续借。
对超过借阅期限的,除停止借阅外,每本书每天收取罚金0.5元。
三、图书是宝贵的知识财富,读者应倍加爱惜。如有污损、圈点、批注等情况,程度轻者,不影响内容完整,应由借书人按原书刊价50%—80%赔偿;程度重者,应赔偿原书刊并加收5元采编费,不能赔偿者,以遗失论处。
四、遗失图书,严重破损、剪裁、撕页的图书一般应以相同版本、装裱一样的原书赔偿并加收5元采编费。如赔偿原书确有困难者,按下列规定赔偿(依据原书的出版时间确定幅度):
1、一般中外文图书,按原价的2—8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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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书、刊借阅管理制度
图书馆书、刊借阅管理制度
文明读者公约
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入馆。
校外读者来馆查阅文献,到本馆读者接待处,凭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办理入馆手续,持接待处开具的介绍信到有关阅览室查阅资料。
读者在馆内借阅图书、机检、自习或参观,必须遵守图书馆的有关规章制度。在发生违章、违纪情况时要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接受按规定章程的处理。
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不得在馆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乱写乱画。
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违章在馆内吸烟者将按章罚款。
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图书馆借阅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借阅证管理,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防止丢失,维护读者权益,制定借阅证管理办法。
一、借阅证的发放
1、借阅证的发放统一由技术部统一办理。
2、借阅证实行借书、阅览功能合一,每位合法读者发一张机读式借阅卡。
二、借阅证的使用
1、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唯一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有关证件,按有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2、借阅证应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涂改,否则本馆有权收回。离校前应还清借书,将借阅证交回图书馆。
&&&&3、借阅证实行&借&、&阅&合一。进阅览室或进书库选书应主动交验借阅证。
&&&&4、借阅证遗失后,应及时到馆说明原因,办理挂失手续,一周后领取新证。挂失前被人冒借图书,概由本人负责。
&&&&5、第一次补办借阅证需交纳补证费,如再有遗失,补证费递增计算。读者补发新证后,如原证找回应立即将旧证交回办证室,补证费不退。如新旧证同时使用,一经发现给予处罚。读者等待补证期间可持学生证和所在单位开据的丢失证明进入各阅览室。
三、借阅证的管理&&&&&
1、为加强借阅证的管理,图书馆不定期地进行验证工作,每次验证之后,未经查验的借阅证自动失效。
&&&&2、学生离校、退学、休学时应将借阅证和所借书刊归还图书馆。
&&&&3、本校教师出国进修需持外事办通知单及有关单位证明,到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
&&&&4、本校教职工离退休时,请持人事处通知单到馆办理换证手续。
&&&&5、本校教职工离职时,人事处应及时通知本馆,并督促其主动还清图书。
&&&&6、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证者,一经发现即刻扣留,并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处罚。借阅证只限于有效期内使用,读者使用过期借阅证,一经发现立即收回,并给予处罚。
图书馆存包柜使用须知
图书馆为方便读者,图书馆设有存包柜。为维护读者公共利益及公私财物安全,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同时建议使用大号锁将书包柜锁好。如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事件,本馆概不负责。
二、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三、为防止个别人长期占用存包柜,请读者每天晚上22:30之前,务必将所存物品和挂锁取走,不准过夜。
如发现违反规定者,由本馆保安部门统一开柜清理物品,同时给予每天罚款2元的处罚,物主请于第二天去保安部交罚款后领取书包及物品。
读者入库规则
一、读者须凭本人有效借阅证进入书库查找书刊。读者不能携带书包和个人书刊和其他物品进入书库,入库前应主动关闭手机、呼机。
二、读者入库前可先在电脑查询台检索本馆书刊入藏、分类及在馆内各书库的分布情况;入库后,如不清楚藏书的排架和库内分布情况,可向书库工作人员咨询。
三、读者进入书库应换取&代书板&,取阅书刊应自觉使用&代书板&,以便查阅后按位归架。凡读者无法正确归架的书刊请放在工作台或书架的空位上,由工作人员处理,不要将其乱插乱放。
四、读者借出的书刊应办理借书手续。未经工作人员许可或未办理借书手续,不能擅自将书刊携出书库(以图书放盗检测仪通道为界),违者按有关规章处理。
五、读者借到图书时应仔细检查,如发现有批注、污损应及时说明,并加盖污损章,否则,视作当事人责任,根据赔偿规则处理。
六、读者应爱护图书馆的书刊,并注意保持库内书架的整洁及书刊排列顺序,不允许乱插和私藏书刊。
七、读者应协助维护书库内的清洁卫生,不能乱扔纸屑杂物,书库内严禁烟火,违者将视其情况给予处罚。
流通部图书借阅规则
第一条&为维护图书馆正常的借阅秩序,保障全体读者的正当权益,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馆实行藏、借、阅、检索、管理合一的服务模式,读者凭校园一卡通或本人借阅证进入阅览区阅览或办理外借图书手续。
第三条&内阅
(1)为保证图书的流通和读者外借权利,在馆内阅览的读者每人每次限取阅2册图书。
(2)文明阅览,保持室内肃静、整洁,请勿大声喧哗,手机请静音;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请勿携带食品及饮料进入室内。
(3)爱护图书,切勿在图书上划线、批注、污损、剪裁、撕毁,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教育及处罚。
(4)图书阅毕,请放到指定的&归还架&上,不要乱放、私藏。
(5)保持阅览区内的整体布局,请勿随意移动室内的家具设备,不得抢占座位。
(6)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7)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第四条&外借
(1)中外文图书借还采用计算机管理,读者借还书统一在总服务台办理。
(2)外借图书主要以普通图书为限,特藏图书、工具书、期刊合订本的图书只阅不借。
(3)读者对欲借图书应仔细查看,若发现有污损、撕毁、圈画、批注等,请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盖印处理;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由借书者承担责任。
(4)读者应爱护图书,凡有将图书污损、撕毁、批注和遗失的,均按有关规定处理。
(5)借还书时工作人员提醒读者通过显示屏确认所借还图书。
第五条&读者借阅权限
(1)借书数量:本校教职工、硕士研究生每人可借图书总册数为10册;本科生每人6册;高职高专学生每人2册。
(2)借书期限:高职高专、本科生、研究生图书借书期限均为60天,教职工借书期限为半年。
第六条&续借
(1)读者借阅图书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时,可办理续借一次。
(2)续借手续应在图书到期前三天内办理,已经超期的图书不能办理续借。
(3)续借期限为自办理续借之日起所有读者均为30天。
(4)续借手续可在校园网内任何一台计算机上进入图书馆主页中的&读者自助服务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即可自行办理,也可带要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
第七条&超期
(1)图书超期未还,每册每天收取违约金0.2元;
(2)读者所借图书在暑假期间到期的可在9月10日前还清,寒假期间到期的可在3月10日前还清,逾期按超期违约处罚规定处理。
(3)如因外出实习、出差等特殊情况未能按期归还书刊者,应在返校后的一周内持所在院、系、处、所的证明办理还书手续,否则照章收取超期违约金。
(4)凡拒付图书超期违约金者,本馆除收回其超期书刊外,停止其在本馆的借书权利,直至缴清违约金为止。
第八条&学生离校时,须清还所借图书,经图书馆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未经图书馆审核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发放毕业证、派遣证。
第九条&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损坏、遗失书刊赔偿规则
第一条本馆实行借阅图书逾期按时计费制度,由借书处执行。一般外借图书超过借阅期,逾期每天每册罚款0.20元,每册图书逾期罚款不超过200元。
第二条读者到外地出差、学习,应及时归还图书或办理续借手续。逾期未还图书时,出示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经图书馆领导批准可免除部分逾期费。
第三条 遗失书刊需赔偿。读者遗失图书需在应还日期之前向读者服务部报告,并赔偿原书。如无法赔偿原书则视遗失图书的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赔书处理
1、中、外文图书丢失,需购买相同版本图书赔偿。要求书名、作者、出版地、出版者、ISBN号、出版时间(可以是不同次印刷)完全相同。如买不到完全相同版本图书,经图书馆同意后可购买相同题名、相同作者的其它版次的图书,或以最新版次图书赔偿,同时交纳3元/册的图书加工费或5元/册的期刊合订本装订费。
2、所赔图书须为正版图书,无损毁、污染等情况。
&&&&二、赔款处理
图书丢失且经努力仍无法获得同版图书进行赔偿,则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赔款:
1.中文图书、外文原版书的孤本、绝版书丢失,请专家鉴定后,视具体情况加倍赔偿。
2.1987年以前出版的中文图书、外文原版书:按原书价15倍赔偿+3元(加工费)
&&年间出版的中文图书、外文原版书:按原书价10倍赔偿+3元(加工费)
&&年出版的中文图书、外文原版书按原书价5倍赔偿+3元(加工费)
&&年间出版的中文图书、外文原版书:按原书价3倍赔偿+3元(加工费)
&&若所丢失图书为除样本书库外的唯一复本,则多加3倍赔偿
3.遗失多卷书、丛书、连续出版物按多卷册图书按整套书的平均价,
依据赔款第一条内容予以赔偿
4.凡赠送或交换等未标价的书刊资料,先由采访部门进行估价,再按上表所规定栏目倍赔偿。&&
&&&&三、损坏书刊的处理
&&&损坏书刊指在图书资料上批字、改字、圈点、划线、污渍等。
1.损坏书刊经修复可继续使用的,由损坏者负责修理费5元;
&&损坏书刊无法修复(含窃换内容)的,由最后一位借阅者负责,按遗失书刊处理办法赔
3.污损的书刊,不影响其流通使用者,按1元/页处罚;
4.污损的书刊,无法继续流通使用者,按遗失书刊处理;
5.丢失或损坏书刊条形码,须支付1元/条加工费;
6.本馆有权责令损坏书刊者作书面检讨,并通知其所在单位作进一步处理。
期刊阅览室读者守则
一、读者进入阅览室,请主动出示本人借阅证,经工作人员验查,签到后方可入内。
二、读者应将所携带的物品自觉存放在图书馆指定地点,不得带入室内。
三、读者进入阅览室后应将手机铃声改为振动模式,不要在阅览室内接打电话。
四、室内开架书刊,读者每次取书(刊)不超过两册,看完后须归还原位,请勿乱放。
五、室内期刊只供阅览,一律不外借,对所需资料,阅览室提供复印服务。若需拿出去复印,应办理临时借出手续,并保证书刊完整归还。
六、必须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高声喧哗,严禁吸烟、乱扔纸屑和随地吐痰。
七、请爱护书刊、不得在圈点、涂写、撕、割,违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另按书刊价加倍罚款。(珍贵资料另行处理)。
请读者自觉遵守,配合工作人员搞好阅览工作,谢谢合作!
期刊阅览室报刊管理制度
一、本室管理制度坚持以学校教学为中心的指导思想。
二、阅览室内所有报刊实行全开架阅览管理。报刊依照分类、排架,供读者查阅,要求刊名、号一致,不得乱放。
三、室内报刊只供阅览,一律不外借。阅览室提供复印服务,若因复印机故障,需外借复制,应办理临时借出手续,用完及时归还,保证书刊完好无损。
四、管理人员要做好当天的报刊收发工作,及时签到上架,分送到各个部门,不得推卸给下一班。对所缺报、刊,要及时催补到位。
五、年末将全年到齐的期刊清点下架、配送出去装订,将装订好的期刊合订本及时分编、加工上架,不得积压。
六、将每月下架的报纸进行整理,对与本专业有关的报纸都要求装订,打印装订清单,按月装订成册上架。
七、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管理好报刊资料。若发现有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按馆内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省情资料室读者阅览守则
一、本室的服务宗旨是为全校师生提供省情资料的阅览服务,为学校学术带头人的科研提供定题跟踪服务。请读者凭本人借书证签到后阅览,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读者进入阅览室,请主动关闭手机铃声,不要在阅览室内接打电话。
三、室内开架书刊,读者可自行取阅,也可向工作人员提出咨询,阅毕归还原处。
四、本室资料只提供阅览和复印服务。复印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应在2小时内归还。还回时,管理人员应对归还文献认真检查。
&&&&五、本室还代为保管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历届哲学社会科学评奖成果资料,也可阅览和复印。这批文献的财产所有权归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所有,概不外借,以免丢失。
六、由于本室资料来之不易,较为宝贵,请读者倍加爱护,不得在书刊上任意圈点、涂批、撕割,未经允许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
七、做文明读者,保持室内安静;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吸烟,乱扔果皮纸屑。
八、校外人员可凭相关证件及介绍信入室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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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特藏室阅览守则
本室主要藏有新影印的线装本《四库全书》以及其他装帧的古籍图书和部分帮助阅读古籍的工具书。因《四库全书》卷帙浩大,装帧精美,价格昂贵。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本室接待校内外读者,校内读者须持借阅证;校外读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件,方可接待。
2、本室图书只提供阅览,一律不外借。
3、因线装书装帧特殊,纸张较薄,须轻拿轻放,阅读时请缓慢翻页,不得折叠、圈点、涂批。如有污损,将视情节处以罚款。
古籍图书一律不可携带出馆,不提供复印,对所需内容只能手抄或拍照。
做文明读者,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在室内喧哗、打手机。
6、爱护室内设备(桌、椅、书架等),不得随意拉动、涂画和用重物击压设备;保持室内卫生,禁止在室内吸烟、吐痰、进食、乱扔废弃物。
外文阅览室借阅守则
一、本室为校内读者提供外文资料的借阅和咨询服务。读者凭本人借书证签到入室进行借阅。
二、工具书、画册、报刊均不外借,仅提供在室内阅览和馆内复印。
三、图书提供&限册、限期&借阅制。本校读者限借2册,借期如同中文图书期限。
&&&&四、借阅图书时,请注意归还日期。一旦超期,系统将自动拒绝再借。超期将按(0.2元/天)收取滞纳金。
五、基于外文原版书籍受书源限制,请读者妥善保管所借图书,如不慎丢失,图书馆将视其珍贵程度,赔偿标准按图书价格的5-10倍处理。
六、请读者爱护书刊,避免造成污损,如有违反将按中文图书有关规定处理。读者在借阅时如发现图书有异,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
七、读者离校时,必须还清所借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八、请保持馆内安静和清洁,严禁吸烟、乱扔纸屑,不准携带食物入室。服从管理,讲文明、讲礼貌,遵守社会公德。
关于对本校教职工著作征集收藏及社会捐赠图书收藏的
有关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学校发展建设及图书馆藏书建设的需要,特制定&贵州财经大学图书馆关于对本校教职工著作征集收藏及社会捐赠图书收藏的有关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本校教职工著作征集收藏
(一)征集范围
凡有正式书号(包括国内统一书号或ISBN号)的正式出版的各种文献,包括专著、译著、文集等印刷型文献以及录像带、光盘等非印刷型文献,教材原则上不征集。
(二)征集对象
凡本校教职员工独著、合著或本校教职员工与其他单位合著而本校参加人员为主要责任人(主编或副主编)者。
(三)征集办法
&1、采购人员主动与科研处联系,及时掌握本校教职员工已登记的出版信息,主动向成果责任人购买;
&2、接受成果责任人主动要求图书馆购买的文献;
&3、接受成果责任人主动捐赠给图书馆的文献。
(四)征集数量
本校教师编著并出版的图书,应无偿捐赠1册给图书馆收藏和展示,其余复本图书馆采取如下规定处理:
1、价格在50元以下一般为5-10册。
2、价格在50-100元以内一般为3-5册。
3、100元以上1-2册。
4、参与编辑的成套丛书,一般只收藏一套,或视具体情况而定。
5、教职工著作中内容与我校重点学科、与省情有关的,可在1-3项标准基础上增加3册。
除捐赠的1册(由图书馆颁发&贵州财经大学图书馆收藏荣誉证书&)外,其余复本必须有正式发票,才予以收藏。
6、在图书馆&省情文献室&设立专架展示我校教职工著作及有关研究成果。
二、社会捐赠图书收藏
(一)社会(单位、个人)捐赠给图书馆收藏图书,均由图书馆颁发&贵州财经大学图书馆收藏荣誉证书&,以作永久纪念。
(二)知名人士捐赠文献收藏
知名捐赠人的成批量贵重图书,在书库显著位置设立专架,挂姓名牌,摆放照片和简介,并以&贵州财经大学图书馆&名义颁发&贵州财经大学图书馆收藏荣誉证书&,以作永久纪念。
本办法,自2012年4月起执行。
贵州财经大学图书馆校外读者管理办法
一、借阅证仅限办证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一经发现本馆有权没收该证,并有权取消办证人在本馆的借阅权。校外读者办理的&贵州财经大学图书馆校外读者借阅证&,每年需注册一次。
二、借阅:图书外借量,每证2册;也可凭借阅证在开放的阅览室阅览。
三、图书借期:60天。如归还期遇节假日,则可顺延至节假日后2天内归还;所借图书,如遇借出馆急需,可随时要求读者于指定时间内归还,如果读者不遵守此项规定,可终止其借阅的权利。
四、不提供续借与预约服务。
五、超期、毁损或遗失赔偿
&&&&&&1.逾期:每天按0.2元/本收取,逾期跨年的按超期应交罚款的70%收取;
&&&&&&2.损坏图书:在书上涂抹、勾画造成的各种污损,按每页0.5元收取罚款,损坏严重的必须赔偿原书并交纳加工费(每册收加工费3元),无法赔原书的则按遗失办法B条处理;
&&&&&&3.撕毁图书:按每页10元收取罚款,情节严重的应赔偿原书并收取加工费或按遗失赔偿办法B条处理;
&&&&&&4.遗失图书:
&&&&&&&&&A条:赔书:原书+&3元加工费;
&&&&&&&&&B条:赔款:按原书价的5倍+&3元加工费赔款(注:套书按全套价格计算)。赔款后又找回原书的,凭赔款凭证可如数返还,从赔款之日起要计算超期罚款;
&&&&&&&&&C条:遗失图书应在归还期限之前向借书处挂失并获取挂失单,超过应还期限的,在买回新书赔偿前要计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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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研究生电子阅览室使用规则
一、本室只接待本校在职教师和在读研究生;
二、读者须出示相关证件(借阅证、工作证)方可进入;
三、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上机时须进行注册登记,严禁违规操作,如发现机器出现问题,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解决;
四、读者应爱护计算机软、硬件设施,如发生损坏现象,按所损坏设备的原价赔偿;如果发现偷盗行为处以3倍的罚款,如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读者上网应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严禁浏览不健康及反动网站,严禁在网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言论。
自修室读者须知
自修室是为读者开放的自修场所。为营造一个和谐的阅读自修环境,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则:
一、室内灯光照明由管理工人控制,其他人员不能擅自开关电源。
二、保持室内布局,自修桌椅不得随意搬动,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室内严禁吸烟。
三、限定一人一席,不得用书、包等物品强占座位。对于无人在场的物品,工作人员将定时清理,若有丢失,本室概不负责,责任由其个人承担。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手机、传呼机静音,接、打手机请到楼道口处。
五、保持室内环境卫生,食物及饮料不要带进室内,废弃物放置垃圾桶,禁止乱吐乱扔。
六、洗手间停水时暂停使用。
图书馆视听室管理办法
视听室作为图书馆新增特色服务项目,以为读者提供高雅文化欣赏场所、培养读者高雅文化情操、营造图书馆高雅文化氛围为目的,特拟定以下管理办法:
读者须以班级为单位,向图书馆办公室提交视听室预约申请表,经负责老师同意方能使用。
二、在欣赏期间,为保证视听室良好的环境,请各班负责同学协助对视听室进行管理,&倡文明言行,做文明读者&。进入视听室后,请各位读者将通信设备设为振动。
三、视听室由负责老师进行专理。未经许可,读者不能擅自动用视听室的音像资料、视听设备;不能利用视听室播放个人音像资料、影视光碟;不能将视听室的音像资料、设备等带出。
四、在结束放映后,申请人须将申请表交回管理老师处确认,否则一切设备丢损均由申请班级(人)负责。&
图书馆读者信息反馈制度
为帮助工作人员从不同的角度认识读者,了解读者的需求,为改进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特制定以下信息反馈制度:
&一、积极主动采取各种方式收集广大读者对图书馆的反馈信息,是做好图书馆工作的有效途径。
&二、图书馆可定期进行读者调查,向读者发放调查表,直接与读者座谈,设立读者意见簿、意见箱等,从中了解读者对馆藏文献的满足程度,对服务效果的评价,读者的到馆率、馆藏文献的利用率、读者阅读的目的、要求、特点、倾向等,以便掌握工作的主动性。
三、各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根据读者反馈信息,进行综合的分析和研究,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对策,并订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并及时公布,告之读者。以最大限度的满足读者的需求,获得读者的认可。
四、利用信息反馈,在图书馆与读者之间搭建一个沟通互动的平台,使读者与馆员的沟通、交流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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