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道职业技院就业术学院录取通知书什么时间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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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2017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已被我院春季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天津市2017年普通高考本科以上批次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专科)各批次录取。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我院春季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五条&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3863& (招生代码:1257)
&五、&学院地址:
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南校区: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2号
&六、&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51年的天津铁路工程学校和创办于1953年的天津铁路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建校60多年来,已培养各类人才10万余名。
&随着我国铁道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迅猛发展,全国各铁路局、大中城市地铁公司、重点企业铁路公司等单位已成为学院稳定的就业基地,并纷纷提早入校以订单形式选拔毕业生。
&学院2016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2.6%,签约率为75.5%,对口率为80.7 %。截止2016年12月,2017届毕业生与铁道(城轨)类企业的对口签约率已经超过62.6%,同时已有多家铁道(城轨)类企业在我院对2018届、2019届毕业生实施订单培养。
&学院毗邻北宁公园,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优美,系&天津市花园式单位&。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七条&&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开展日常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院根据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专业计划详见《2017年天津市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网站()了解。
第九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住宿费标准:公寓式管理6人间,每生每学年700元;公寓式管理8人间,每生每学年6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2017年天津市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学院录取办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录取时,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8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15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二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对投档考生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四条&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五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好的考生,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依次类推;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A、B、C等第个数均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物理、地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科目的等第成绩;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完全相同,则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好的考生。
第十六条&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铁道车辆、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只招录男生)。
第十七条&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以上专业适合男生报考)。
第十八条&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建议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4cm,女生不低于165cm,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招录男生比例高于女生)。
第十九条&关于招生专业对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二十条&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录取结果同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报到之日起15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为激励学生不断进步和救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励助学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王梦恕励学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和学费减免等奖助项目。此外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四条学院根据《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学院有关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 电&话:&& &&
& 邮&编:300240
&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所有地址从"*."开始的网页信息主要来源于各院校网站及当地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网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请以各高校及官方正式公布数据为准。文章内图片均为网络配图,如有版权问题,欢迎致电(400-)联系我们改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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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2017年新生入学须知-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当前位置:
2017年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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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生报到
1.& 报到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部分专业将安排在南校区报到,具体请关注“迎新专栏”)。
2.& 携带材料: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纸质档案、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自愿将户口迁入学院的需携带户口迁移证。
3.&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招办发传真(022-)请假(注明考生号、姓名、专业、电话及请假原因,并由家长签字),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4.& 学院迎新安排将在学院网站“迎新专栏”、微信公众号“津铁院招生”中陆续公布,请在报到前两周予以关注。
二、费用缴纳
新生开学报到需缴纳以下费用:
①&&& &第一学年学费50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为5500元);
② &三年医疗保险费540元 (三二分段新生交两年保险费360元),按上级文件规定,多退少补;
③ &第一学年住宿费700元(住宿学生缴纳);
④ &体检费30元/人;
⑤ &代收军训服装及用品费95元;
⑥ &代收住宿生生活备品费,其中必购备品价格为220元(包括被罩2个、床单2条、枕套2个、枕巾2条、蚊帐1个、毛巾被1条);购买全套生活备品价格为430元(除必购备品外,还包括棉被1床、棉褥1床、枕芯1个)。根据相关规定,如新生自备床上用品,须提前在学院网站“迎新专栏”中下载填写《学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情况备案表》,并于9月10 日前按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学院。
n& 新生需在9月10日前将①②③④项费用存入学院寄发的建行银行卡中,住宿生合计为6270元(三年学制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为6770元,三二分段为6590元),非住宿生合计为5570元(三年学制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为6070元,三二分段为5890元)。学院将进行批量扣收。
n& ⑤⑥项须提前通过汇款、支付宝等方式缴纳,住宿生为315元(购全套生活备品为525元),非住宿生为95元,缴费帐号等信息请关注“迎新专栏”中的通知。
n& 随通知书寄发的建行银行卡初始密码为955330,请务必首先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附近建设银行营业厅修改密码,然后再存入相关费用。今后学院将通过该卡收取各年度学费、住宿费、书费等费用,请妥善保管。
三、 户口迁转
新生户口迁转遵循自愿原则。为方便今后的就业及升学,学院建议新生办理户口迁转手续。根据天津市政策,学院外省(市)生源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与天津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准予在津落户。
外省(市)籍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地址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
春季录取的外地新生,如户口已迁入天津中职校,需先将户口迁回原籍,然后再凭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四、学生档案
凡新生所在省(市)招办规定由学生自带档案的,请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办或中学领取本人档案,入学报到后及时交到所在院系。
凡新生所在省(市)招办规定由当地招办或所在中学将学生档案邮寄至学院的,请务必按以下信息邮寄: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300240&&&&& 收件人:学生处&&&& 电话:022-
五、组织关系
党员须携带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党员关系转入:天津市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干部处),并在开学报到后交至所在院系。
团员须携带本人团员证或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开学报到后交至所在院系。
六、就业和升学
学院实行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择优推荐办法,学生专业综合排名是用人单位招聘及订单培养选拔的主要依据。对于专业综合排名较差和有挂科的学生用人单位基本不予考虑,请同学们提高竞争意识,各科成绩争先创优,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综合排名。
学院学生可以通过天津市高职升本考试考入到本科院校学习,有意参加高职升本考试的同学需及早做好相关准备。
七、医疗保险
根据规定,学院全日制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参加保险后学生享有住院、门诊重症、日常门诊等多重医疗费报销待遇。
八、助学政策
本着“助学解困、助学育人、助学成才”的原则,学院采取多项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确保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绿色通道等多元化的资助体系。
九、接站及乘车
新生开学报到当天(8:00-17:00),学院在铁路天津站、天津西站、天津南站设有专车免费接站,学院不安排机场接站。
自行在主校区报到的新生,可乘坐公交车30路、47路、911路、912路等在“铁道学院”站或“建昌道”站下车,或乘坐地铁在6号线“北宁公园”站下车;
自行在南校区报到的新生,可乘坐公交车47路、702路、911路、912路在“民权门桥”站或 “增光路”站下车,或乘坐地铁在6号线“民权门”站下车。
温馨提示: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购买全程火车票可享受半价待遇。为了便于新生办理报到手续,请尽量乘坐白天抵达天津的火车。
学院鼓励新生自己来校报到。由于学院接待能力有限,陪同新生报到的亲友需自行解决住宿,建议提前预定学院周边宾馆、酒店。
十、学院交通示意图
电话:022-& &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邮编:300240
迎新专栏:
微信公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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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邮政编码:300240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版权所有您现在的位置:
【 - 招生简章】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为大家提供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院概况 一、 学院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三、 办学层次:高职 四、 学院代码:13863 五、 学院地址
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南校区: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2号 六、 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51年的天津铁路工程学校和创办于1953年的天津铁路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建校60多年来,已培养各类人才10万余名。 学院开设铁道机车、铁道供电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机械化维修)、工程测量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信号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物流管理等27个专业。 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铁路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是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中国铁路总公司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机车司机培训基地。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五条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面向全国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在规定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其他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报考指南。 第七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住宿费标准:公寓式管理6人间,每生每学年700元;公寓式管理8人间,每生每学年6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实行的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 考生分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分数,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江苏省考生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 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只招录男生。 第十五条 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机械化维修)、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通信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信号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以上专业适合男生报考。 第十六条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男生不低于174cm、女生不低于165cm,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招录男生比例高于女生。 第十七条 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要求。 第十九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报到之日起15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为激励优秀学生不断进步和救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励助学政策,设有国家、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王梦恕励学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学院奖学金和学费减免等奖助项目。此外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三条学院根据《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等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0(兼传真)
电子邮箱:
纪检电话:022-
学院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邮政编码:3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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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编辑推荐文章2016年新生入学须知-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迎新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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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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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生报到
1.报到时间: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
&&& 天津春季高考、天津高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天津普通高考、北京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17日;
&&& 其它省市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18日。
2.报到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个别专业报到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新生报到须携带的材料:录取通知书、第二代身份证、高考准考证、个人纸质档案、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自愿将户口迁入学院的还需携带户口迁移证。
4.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招办发传真(022-)请假(注明考生号、姓名、专业、电话及请假原因,并由家长签字),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二、费用缴纳
新生开学报到需缴纳以下费用:
1. 第一学年学费:50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为5500元);
2. 三年医疗保险费:300元(100元/年)(三二分段新生交两年保险费);
3. 第一学年住宿费:700元(住宿学生缴纳);
4. 预收第一学期书费:600元(学期末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5. 体检费:30元/人;
6. 代收军训服装费:85元;
7. 代收住宿生生活备品费,其中必购备品价格为215元(包括被罩2个、床单2条、枕套2个、枕巾2条、蚊帐1个、毛巾被1条);购买全套生活备品价格为430元(除必购物品外,还包括棉被1床、棉褥1床、枕芯1个)。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如学生自备床上用品,须提前在学院网站“迎新专栏”中下载填写《学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情况备案表》,并于9月10 日前按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学院。
n请新生于9月10日前将第一学年学费、三年医疗保险费、第一学年住宿费(住宿学生缴纳)、第一学期书费、体检费存入学院寄发的建行银行卡中,学院将进行批量扣收。军训服装费、住宿生生活备品费须在报到时缴纳现金。
n随通知书寄发的建行银行卡初始密码为955330,请务必首先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附近建设银行营业厅修改密码,然后再存入相关费用。此卡免三年年费。今后学院将通过该卡收取各年度学费、住宿费、书费等费用,请妥善保管。
n存银行卡上费用:住宿生为663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为7130元),非住宿生593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为6430元);三二分段住宿生为7030元,非住宿生为6330元。
n报到时缴纳现金费用:住宿生为300元(购全套生活备品为515元),非住宿生为85元。
三、 户口迁转
1.新生户口迁转遵循自愿原则。为方便今后的就业及升学,学院建议新生办理户口迁转手续。
2. 天津市籍新生一律不迁户口,其中农业户口新生在入学后可就地办理农转非手续(具体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3.外省(市)籍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地址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
4.春季录取的外地新生,如户口已迁入天津中职校,需先将户口迁回原籍,然后再凭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四、学生档案
1.凡新生所在省(市)招办规定由学生自带档案的,请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办或中学领取已密封好的本人档案,入学报到后及时将档案材料交到所在系部。
2.凡新生所在省(市)招办规定由当地招办或所在中学将学生档案邮寄至学院的,请务必按以下信息邮寄: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300240&&&&& 收件人:学生处&&&& 电话:
五、组织关系
1.党员须携带由党员关系转出单位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党员关系转入:中共天津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并在开学报到后将其交至所在系部。
2.团员须携带本人团员证或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并在开学报到后将其交至所在系部。
六、就业和升学
学院实行毕业生就业择优推荐办法(见学院网站“迎新专栏”),学生专业综合排名是用人单位招聘及订单培养选拔的主要依据。对于专业综合排名较差和有挂科的学生用人单位基本不予考虑,请同学们提高竞争意识,各科成绩争先创优,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综合排名。
学院学生可以通过天津市高职升本考试考入到本科院校学习(见学院网站“迎新专栏”),有意参加高职升本考试的同学需及早做好相关准备。
七、医疗保险
根据国家及天津市政府的文件要求,学院所有在册全日制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参加保险后学生享有住院、门诊重症、日常门诊等多重医疗费报销待遇。
八、助学政策
本着“助学解困、助学育人、助学成才”的原则,学院采取多项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确保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院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绿色通道等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见学院网站“迎新专栏”)。
九、接站及乘车
1. 学院鼓励新生自己来校报到。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购买全程火车票可享受半价待遇。为了便于新生办理报到手续,请尽量乘坐白天抵达天津的火车。
3. 新生开学报到当天(8:00-17:00),学院在铁路天津站、天津西站、天津南站设有专车免费接站,学院不安排机场接站。具体安排可在开学前在学院网站“迎新专栏”中查阅。
4. 在主校区报到的新生可乘坐公交车1路、27路、30路、47路、48路、619路、641路、813路、869路、901路、903路等到“建昌道”站下车,步行100米即可到达。
5. 在南校区报到的新生可乘坐47路、656路、911路、912路在“民权门桥”站下车或乘坐702路在“增光路”站下车,步行50米即可到达。
6. 在铁路天津站可乘坐27路公交车,或乘坐地铁三号线在“铁东路”站转乘901路交车;在铁路天津西站可乘坐869路公交车,或乘坐地铁一号线在“勤俭道”站转乘48路公交车;在铁路天津南站可乘坐地铁三号线在“铁东路”站转乘901路公交车;在铁路天津北站可乘坐1路、27路公交车;在天津机场可乘坐地铁二号线在“天津站”站转乘27路公交车。
温馨提示:由于学院接待能力有限,陪同新生报到的亲友需自行解决住宿,建议提前预定学院周边宾馆、酒店。
十、学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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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邮政编码:300240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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