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专科现在已经有2017执业医师证考试,我要是想考口腔助理医师,用注销临床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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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销并收回口腔助理医师注册证的情况
&&& 学员提问:老师您好!出现哪些情况时需要注销口腔助理医师证书注册,并收回证书呢?&&& 老师回复:口腔助理医师证书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口腔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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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号-3考试简介/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区设有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的考站进行测试。 医师资格考试于每年9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时间为准。执业医师考试时间为2天,分4个单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为1天,分2个单元,每单元均为两个半小时。 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A2、A3、A4、B1五种题型。助理医师适当减少不采用A3型题。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约为600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00题。
报名条件/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口腔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一)研究生学历&1.&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口腔类别医师资格。&口腔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口腔类别医师资格。& 2.&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相应口腔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3.&日以前入学的口腔医学专业的学术(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实践的,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口腔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二)本科学历&1.&五年制的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2.&日以前入学、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3.&专升本医学本科,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三)高职(专科)学历&1.&日以后入学的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推拿、蒙医学、藏医学、维医学等)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日以前入学的经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医学类专业(参照同期本科专业名称)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日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取得资格后限定在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后,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3.&日前入学的,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四)中职(中专)学历&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日以后入学的上述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卫生职业高中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3.&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五)成人教育学历 &  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该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日以后入学的上述毕业生,如其入学前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可以以成人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除上述情形外,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日以前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日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六)其他&取得国外医学学历学位的中国大陆居民,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时符合《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本规定报考。&特别说明:1.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1)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2.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效身份证件的详细说明:
  (1)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文职干部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2)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3.口腔技术专业是否可以报考口腔助理医师?
  不可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规定,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报名时间/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014年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时间如下:(1)网上报名时间:日9时—3月17日24时,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2)现场报名时间:日—4月10日,具体以考点通知为准。
报名方式/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步,报名方式分别如下:一、网上报名步骤1、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点击“网上报名”,再进入“点击开始报名”,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并设置密码用来登录查看或修改个人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步骤2、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密码,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步骤3、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二、现场报名
 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等),交费,拍照(或导入数码照片),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注: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中香港非大陆学历考生现场审核地点为深圳;澳门非大陆学历考生现场审核地点为珠海;台湾非大陆学历考生可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在大陆任何一个考点进行现场审核。
考试时间/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014年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一、2014年口腔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时间为日—7月15日。 二、2014年口腔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13日。注:2014年军队考生加试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军事医学内容的考试时间为9月13日17:00-17:30。
考试内容/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口腔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分为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三部分。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医学综合笔试口腔执业医师考试方案及内容如下:  1.基础综合: 口腔医学专业基础(含: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医学基础(含:生物化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药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预防医学)
(含:内科学、外科学) 卫生法规&2.专业综合(含: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  3.实践综合 (含:口腔临床、社区[口腔预防])
考试题型/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目前,执业医师资格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纸笔考试形式。传统问答式考试评分方法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考查范围有限,选择题摒除了这些缺陷,是考试公平、公正、标准化的重要体现。医师资格综合笔试采用A型(最佳选择题)和B型题(配伍题),共有A1、A2、B1、A3、A4 5 种题型。 A1 型题(单句型最佳选择题):每道试题由1个题干和5个供选择的备选答案组成。题干以叙述式单句出现,备选答案中只有1个是最佳选择,称为正确答案,其余4个均为干扰答案。干扰答案或是完全不正确,或是部分正确。 A2 型题(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试题结构是由1个简要病历作为题干、5个供选择的备选答案组成,备选答案中只有1个是最佳选择。 B1 型题(标准配伍题):试题开始是5个备选答案,备选答案后提出至少2道试题,要求应试者为每一道试题选择一个与其关系密切的答案。在一组试题中,每个备选答案可以选用一次,也可以选用数次,但也可以一次不选用。 A3 型题(病例组型最佳选择题):试题结构是开始叙述一个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情景,然后提出2个~3个题,每个问题均与开始的临床情景有关,但测试要点不同,且问题之间相互独立。 A4 型题(病例串型最佳选择题):开始叙述一个以单一病人或家庭为中心的临床情景,然后提出3个~6个相关问题。当病情逐渐展开时,可以逐步增加新的信息。有时陈述了一些次要的或有前提的假设信息,这些信息与病例中叙述的具体病人并不一定有联系。提供信息的顺序对回答问题是非常重要的。每个问题均与开始的临床情景有关,又与随后的改变有关。回答这样的试题一定要以试题提供的信息为基础。
考试大纲/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经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1]已颁布实施,并将在2009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中正式使用。
通过标准/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年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分数线
  2013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86分;
  2012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86分;
  2011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82分;
  2010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83分;
  2009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84分;
  2008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88分;
  2007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90分;
  2006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90分;
  2005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81分;
  2004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74分;
  2003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66分;
  2002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66分;
  2001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76分;
  2000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62分;
  1999年口腔助理医师分数线:179分。
技能考试/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基本要求 承担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机构或组织,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  1.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应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具备实践技能考试条件,便于管理; 2.考试机构或组织应设候考室,并必须明示考生须知、考试流程图和考站分布图等; 3.考试机构或组织须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和传递考生评分册,保证考试秩序和纪律。(二)考试机构或组织器材配置口腔类: (1)一般器械:一次性口腔器械盒(含口镜、探针、镊子、器械盘)、手套、消毒器具及消毒液、洗手设施(含流动水、肥皂、擦手纸巾/消毒毛巾)、消毒敷料(包括大棉球、纱卷)、1%碘酊、3%双氧水、酒精灯、灯架、注射器、听诊器、血压计、吸氧设备; (2)口腔设备及专用器械和物品:   1)口腔综合治疗台、颅骨/仿生头模型及下颌骨模型;   2)钻针(含裂钻、球钻)、15#扩大器/根管锉、金属口镜/银汞充填器、牙胶棒/冰棒、手用洁治器(含直角形、大镰刀形、弯镰刀形、牛角形)、牙周探针、印模材、托盘、调刀、调碗;   3)正常离体磨牙;   4)牙髓活力测试结果报告单、X线片(牙片及正常全口曲面断层片)及读片灯箱、实验室检验结果报告单。   (3)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4)计算机多媒体演示:计算机、打印机。二、考试实施(一)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7.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 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注:年度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而医学综合笔试不合格,其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不作为以后年度参加医学综合笔试的依据。
考试题型/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012年除北京考区口腔医师综合笔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之外,其他地区仍采取选择题纸笔考试形式。2013年口腔医师综合笔试考试形式尚未安排,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传统问答式考试评分方法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考查范围有限,选择题摒除了这些缺陷,是考试公平、公正、标准化的重要体现。医师资格综合笔试采用A型(最佳选择题)和B型题(配伍题),共有A1、A2、B1、A3、A4&5种题型。 A1&型题(单句型最佳选择题):每道试题由1个题干和5个供选择的备选答案组成。题干以叙述式单句出现,备选答案中只有1个是最佳选择,称为正确答案,其余4个均为干扰答案。干扰答案或是完全不正确,或是部分正确。A2&型题(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试题结构是由1个简要病历作为题干、5个供选择的备选答案组成,备选答案中只有1个是最佳选择。B1&型题(标准配伍题):试题开始是5个备选答案,备选答案后提出至少2道试题,要求应试者为每一道试题选择一个与其关系密切的答案。在一组试题中,每个备选答案可以选用一次,也可以选用数次,但也可以一次不选用。  A3&型题(病例组型最佳选择题):试题结构是开始叙述一个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情景,然后提出2个~3个相关问题,每个问题均与开始的临床情景有关,但测试要点不同,且问题之间相互独立。A4&型题(病例串型最佳选择题):开始叙述一个以单一病人或家庭为中心的临床情景,然后提出3个~6个相关问题。当病情逐渐展开时,可以逐步增加新的信息。有时陈述了一些次要的或有前提的假设信息,这些信息与病例中叙述的具体病人并不一定有联系。提供信息的顺序对回答问题是非常重要的。每个问题均与开始的临床情景有关,又与随后的改变有关。回答这样的试题一定要以试题提供的信息为基础。  例:(一)A1型题(单句型最佳选择题)细胞坏死的主要形态标志是&A.&线粒体肿胀B.核碎裂C.&胞质嗜酸性增强D.&胞质脂滴增加.&自噬泡二)A2型题(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35岁女性,3周前感冒伴咽痛,2周前已痊愈。近5天颈前疼痛明显,有低热来门诊。查体:T&37.8℃,皮肤无汗,甲状腺Ⅱ°大,右叶硬,明显触痛拒按,WBC&7.8×109/L.临床诊断最可能是  A.&甲状腺右叶囊肿出血  B.&甲状腺癌伴出血C.&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  D.&急性化脓性甲状腺炎  E.亚急性甲状腺炎  (三)A3型题(病例组型最佳选择题)  (1~3题共用题干)35岁男性,因饱餐和饮酒后6小时出现中上腹疼痛,放射至两侧腰部,伴有呕吐2次,为胃内容物,自觉口干,出冷汗。查体:T&38℃,四肢厥冷,脉搏116次/分,血压10/6&kPa,腹膨胀,全腹弥漫性压痛、反跳痛和肌紧张,肝浊音界存在,移动性浊音阳性,肠鸣音消失。1.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不应考虑的诊断是  A.&穿孔性  B.&胃十二指肠溃疡穿孔  C.&绞窄性肠梗阻  D.&急性胰腺炎  E.&急性盆腔炎 2.患者经检查诊断为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如行腹腔穿刺,可能抽出液体的颜色是  A.&无色清亮液体  B.棕褐色液体  C.&胆汁样液体  D.&脓性液体  E.&血性液体  3.治疗方针应是  A.&胃肠减压,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B.&与针刺  C.&补液抗炎  D.紧急手术  E.&纠正休克后手术  (四)A4型题(病例串型最佳选择题)  (1~3题共用题干)&18岁女性,2年来觉下前牙咬东西无力,近期牙齿感觉松动。检查下前牙松动Ⅰ度。牙龈红肿,有牙石,其它牙龈微肿。  1.采集病史重点了解  A.&有无外伤史  B.家族史  C.&不良习惯  D.&口腔卫生习惯  E.&有无服药史  2.重点检查项目是  A.&牙髓活力  B.  C.&松动度D.&外周血象  E.&牙周附着丧失水平  3.根据上述检查初步印象为牙周炎,有助于进一步确定诊断的检查是  A.&全身头颅X线  B.龈下菌斑细菌学检查  C.&局部组织病理检查  D.&药物过敏试验  E.&内分泌检查  (五)B1型题(标准配伍题)  (1~2共用备选答案)  A.&血源性  B.&腺源性  C.&损伤性  D.&牙源性  E.&医源性  1.新生儿颌骨骨髓炎感染来源多为(A)  2.化脓性颌骨骨髓炎感染来源多为(D)
证书管理/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教材/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口腔组织病理学
第一节、牙体组织
P2倒数最后一个自然段删除:“在釉质的咬合面,有小的点隙和狭长的裂隙。”
口腔解剖生理学
第一节、牙体解剖生理学
P33部位记录法中增加了:
“1.部位记录法目前最常用的牙位记录方法为部位记录法。以”+“符号将牙弓分为上、下、左、右四区。每区以阿拉伯数字1~8分别依次代表中切牙至第三磨牙;以罗马数字Ⅰ~Ⅴ分别代表每区的乳中切牙至第二乳磨牙。
2。Palmer记录系统也是分为上、下、左、有四区,恒牙记录同部位记录法;乳牙以英语字母A~E代表每区的乳中切牙至第二乳磨牙。
3。通用编号系统采用通用编号系统记录牙位时,每颗牙均有其固定的编号。
(1)恒牙的临床牙位记录:采用阿拉伯数字1~32代表恒牙,右上颌第三磨牙起编为#1,上颌牙由右向左依次编号,左上颌第三磨牙编为#16.下颌牙依次由左向右编号:左下颌第三磨牙编为#17,右下颌三磨牙编为#32.
(2)乳牙的临床牙位记录:采用英文字母A~T代表乳牙。上颌乳牙由右向左依次编号,A表示右上颌第二乳磨牙,J表示左上颌第二乳磨牙;下颌乳磨牙依次由左向右编号,K表示下颌第二乳磨牙,T表示右下颌第二乳磨牙。
4.国际牙科联合会系统国际牙科联合会系统采用二位数字记录牙位,十位数表示牙所在的区域象限以及是乳牙或恒压,如1、2、3、4表示恒牙牙弓分区;5、6、7、8表示乳牙牙弓分区。“1”表示恒牙右上区,“2”表示恒牙左上区,“3”表示恒牙左下区,“4”表示恒牙右下区;“5”表示乳牙右上区,“6”表示乳牙左上区,“7”表示乳牙左下区,“8”表示乳牙右下区。每个区位数以阿拉伯数字1~8分别代表中切牙至第三磨牙,愈近中线牙数字愈小。“
第四节、中枢神经系统药
P109增加了:
“二、抗癫痫药
(一)苯妥英钠
1.药理作用通过膜稳定作用,降低细胞对Na+和Ca2+的通透性,抑制Na+和Ca2+的内流,使动作电位不会能产生;同时能够阻止病灶发作性异常点活动向正常脑组织的扩散和传播,这些作用是本药的药理学基础。
2.临床应用
(1)癫痫:是癫痫大发作和局限性发作的首选药;对癫痫小发作不仅无效,甚至可加重发作。
(2)神经痛:包括三叉神经痛、舌咽神经痛及坐骨神经痛等,能减轻疼痛,减少发作次数。
(3)心律失常:主要用于室性心律失常以及强心苷中毒所致的房性和室性心律失常。
3.不良反应
(1)局部刺激:药物的强碱性刺激胃肠道引起恶心、呕吐、食欲缺乏等;长期应用可引起牙龈增生。
(2)神经系统症状:常见为眩晕、头痛、共济失调。
(3)造血系统症状:药物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影响叶酸代谢,引起巨幼红细胞贫血。
(4)过敏反应:常见皮疹和发热,偶见严重皮肤反应如剥脱性皮炎、系统性红斑狼疮。
(二)卡马西平
1.药理作用特点为广谱抗癫痫药,除有与苯妥英钠类似的作用外,尚能激活外周的苯二氮(艹卓)受体,增强了γ-氨基丁酸神经元的突出传递功能。本药还有较强的抗抑郁作用。
2.临床应用对精神运动性发作疗效较好,是局限性发作和大发作的首选药物之一,对神经痛的疗效优于苯妥英钠,还可用于躁狂抑郁症。“
第二节、牙龈疾病
P334治疗中添加了:“3.局部药物治疗用复方氯己定含漱液,此含漱液中含有甲硝唑,为康厌氧菌药物。使用时,每日2次,每次10~15ml,含漱1分钟。”
第三章、牙周疾病
药物治疗P345含漱药物中添加:“②复方氯己定液:除氯己定外,还含有抗厌氧菌的甲硝唑成分。除含有氯己定的作用外,还含有抗厌氧菌的作用。但不能长期使用,一般使用一周。”
口腔颌面外科学&第一章、口腔颌面外科基本知识及基本技术
P397在四、手术基本操作中的止血第1点后增加:“结扎和缝扎的方法阻断知名血管或术区较粗大血管的血流,达到区域止血的目的。”
删除14年止血中的第2点:
“2.阻断止血此法为临床上止血效果最明显、最可靠的方法,即用钳夹、结扎和缝扎的方法阻断知名血管或术区中较粗大血管的血流,达到区域止血的目的。
(1)知名或较粗血管的阻断止血。(2)颈外动脉结扎。(3)区域阻断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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