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有偿家教教 多少学生 属于 情节轻微

问卷正在加载中,请稍候...
如果由于网络原因导致此框一直不消失,请重新刷新页面!
亲爱的同学: 为了让我们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让我们老师更加安心教书育人,特向你了解你所知道的老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情况,本次调研对你的信息严格保密,请你如实填写。谢谢你的配合。
1.你所在的学校A 农村小学1—3年级B 农村小学4—6年级C 农村中学初一及初二D 农村中学初三E 城市小学1—3年级F 城市小学4—6年级G城市中学初一及初二H 城市中学初三2.你的学习成绩怎么样?A 很好B 好C 一般D 不佳3.您是否有参加课外补习班的经历?参加家教没有参加家教4.你一个星期用于家教(课外补习)的时间大约是?A 1~2小时B 2~4小时C 5~6小时D 7小时以上没有5.你有没有周一至周五在学校跟老师做作业?A 有,但老师没有收钱B 有,老师收钱了C 有,老师准备学期结束时收钱D 没有6.你有没有周六至周日在老师家学习?A 有,但老师没有收钱B 有,老师收钱了C 有,老师准备学期结束时收钱D 没有(如果你没有参加周六至周日在老师家学习,7至9小题不需要填写)7.周六至周日在老师家有多少同学与你在一起学习?A 1至10个同学B 11个至15个同学C 16至25个D 26个以上8.周六至周日你跟老师学习的地点在哪里?A 老师家里B 车棚C 校外培训机构9.你为什么要请家教?(参加家教的意愿)A 我自己要求B 爸爸妈妈要求C 老师动员我参加D 同学叫我参加E 其他10.你认为你需要请家教的科目是什么?A语文B数学C英语D 科学E艺术类(音乐、绘画等)F其他11.你在课外参加了哪几门学科的学习?A语文B 数学C英语D科学E艺术类(音乐、绘画等)F其他12.如果你需要请家教,你希望家教老师为A 本校本班老师B 优秀学校优秀老师C 在校大学生D 辅导机构教师(在职)E辅导机构教师(不在职)13.如果在职教师家教被禁止,根据你自身情况,你还会去请家教吗?A 会B 不会14.如果在职教师个人家教被禁止,你请家教的老师会是A 优秀学校退休教师B 在校大学生C 辅导机构外聘教师,聘请的是在校教师D 辅导机构专职教师,优秀、有经验,但未在学校任教15.如果你没有请家教,主要是因为?A 家教费用太高B 课后节目丰富C学校教育和自主学习足以应付学习D 对学习兴趣不大E 其他16.你认为请家教或者你请家教的主要原因是?A 学习成绩差,跟不上教学进度B 加强学习,提高升学把握C 随大流,别人请,我也请D 家长太忙,寻找家教陪同与指导E 其他17.你认为请家教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A 利大于弊B 弊大于利C 影响不大18.你认为请家教好的方面是什么?&[多选题]A 对特定学科有针对性地教育,可以减少学生偏科情况B 一对一的讲授方式,可以增加学生学习机会C 家教更有耐性教育D 家教可以帮忙照顾学生19.你认为请家教不好的方面是什么?&[多选题]A 加重学习负担B 加重学生心理压力C 忽略体育锻炼和其他方面的发展D 休息时间不足E 造成学生依赖家教的心理20.你请了家教后,成绩怎样?A 进步明显B 有点进步C 变化不大D 反而退步了21.你请了家教后,对你自主学习能力的提高?A 没时间自主学习B 不会自主学习,一味接受C 会自主学习22.你请了家教后,兴趣爱好A 没有了,都在学习B 还能参与自己喜爱的活动C 家教内容就是与兴趣爱好相关联的23.你认为在职老师做家教是A 教师主动要求B. 校方要求的C 学生或家长要求的D. 教育机构邀请老师24.您认为未来家教的发展趋势会怎样?A 越来越盛行B 有所减少C 保持现状D 完全消失25.如果不请家教,你课余时间会干什么&[多选题]A 自主学习B 读大量课外书C 发挥自己的兴趣爱好D 平日很辛苦,课余放松一下E 锻炼身体有偿家教调研报告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有偿家教调研报告
上传于|0|0|暂无简介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2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弘扬高尚师德,抵制有偿家教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弘扬高尚师德,抵制有偿家教
&&&热&&&&&
弘扬高尚师德,抵制有偿家教
作者:佚名&&&&转贴自:本站原创&&&&点击数:1268&&&&更新时间:&&&&文章录入:wqr
有偿家教败坏了学校和教师形象,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也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为大力弘扬敬业奉献精神,倡导良好的师德风范,强化教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镇江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向全体教师提出如下要求:
1、为了确保广大教师有充沛的精力迎接下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希望老师们在暑假期间以休息调整为主,同时要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解答学生的疑问,利用好假期加强教育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更新教育观念,加强教学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2、积极参加我校开展的“学规范、塑师德、展风采”师德师风主题活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镇江市教师行为“八要”“十不”的规定,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廉洁从教,乐于奉献,做学生、家长满意的人民教师。
3、坚决禁止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不准在校内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不准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准利用学科联合进行有偿家教。
4、不准私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也不准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
5、凡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即: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全校,责令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的,除责令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外,年终绩效考核定为不合格,不得评先、评优、晋升职称,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辞退。
&&&&&&&&&&&&&&&&&&&&&&&&&&&&&&&&&&&&&&&&&&& 镇江市第二中学&&&&&&&&&&&&&&&&&&&&2010年8月5日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
&最新5篇热点文章
[1651][691][622][694][637]
&最新5篇推荐文章
[1693][2066][2758][2692]
没有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2 <a href='镇江二中&&&&&&&&站长:&&&&&&&&页面执行时间:171.88毫秒Powered by:/* 求此民國年是否為閏年, 返回 0 為平年, 1 為閏年 */
function GetLeap( year )
if ( year % 400 == 0 )
else if ( year % 100 == 0 )
else if ( year % 4 == 0 )
function tagLunarCal( d, i, w, k, m1, m2, m3, m4, m5, m6, m7, m8, m9, m10, m11, m12, m13) {
this.BaseDays =
/* 到民國 1 月 1 日到農曆正月初一的累積日數 */
this.Intercalation =
/* 閏月月份. 0==此年沒有閏月 */
this.BaseWeekday =
/* 此年民國 1 月 1 日為星期幾再減 1 */
this.BaseKanChih =
/* 此年民國 1 月 1 日之干支序號減 1 */
this.MonthDays = [ m1, m2, m3, m4, m5, m6, m7, m8, m9, m10, m11, m12, m13 ]; /* 此農曆年每月之大小, 0==小月(29日), 1==大月(30日) */
CalConv();
政务公开 >
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有偿家教和违规推荐教辅资料专项治理工 08:51:58&&&来源:&&&作者:&&&评论:&&&点击:
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有偿家教和违规推荐教辅资料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和教师从教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有偿家教和违规推荐教辅资料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以规范学校办学和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解决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和违规推荐教辅资料等问题为重点,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区教育局成立全区中小学校有偿家教和违规推荐教辅资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黄万林同志担任组长,局党委委员钟阳华、康明、刘建平同志,局班子成员陈清明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万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三、治理重点
1.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或在校外辅导、培训机构兼职,对学生有偿补课的行为。
2.学校或在职教师违规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9月23日&9月30日)
1.学习动员。各校要召开会议,把本方案内容及时传达到全体教职工,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附件6)和《赣州市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及处理办法》(附件7)等法规文件。使广大教职工知晓专项治理政策,充分认识到有偿家教和违规推荐教辅资料问题的危害性,进一步加强师德修养,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和违规推荐教辅资料等不正之风。
2.制定方案。各校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校要于10月9日前将学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报送局监察室(原局效能办)。
3.广泛宣传。各校一是要将严禁有偿家教和违规推荐教辅资料的有关规定,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允许自愿订购的教辅资料名称、价格等,通过家长会、学校网站、公告栏、校讯通、飞信等方式告知每一位学生及家长。二是要向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通过发短信、在校园醒目处张贴等方式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举报电话为:6646380,6792328。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10月1日&10月16日) 
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学校或年级组要认真自查是否存在统一组织教师违规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的行为,坚决纠正和杜绝有组织地违规推荐教辅资料的行为。二是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学校或教师个人必须如实填写好《自查自纠报告表》(附件1)。三是要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如有教师参与有偿家教,务必主动将钱款如数退回学生家长;如有学校或年级组或教师个人违规推荐教辅资料并从中收取回扣的,务必主动将收取的回扣存入&区纪委监察局廉政账户&(户名: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账号:,开户行:南康区农村信用社鑫泉分社),并保存好转账凭证。凡在自查自纠期间(2015年10月16日前)主动退回因有偿家教或违规推荐教辅资料获取钱款的,根据情节依纪依规不予处分、免于处分或者减轻处分;拒绝退回或拒绝存入廉政账户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2.签订承诺书。各校要组织学校行政干部、教师人人签订《承诺书》(附件3),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有偿家教,不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或家长违规推荐教辅资料,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梳理总结。各校认真总结本校自查自纠情况,填写《汇总表》(附件2),撰写好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汇总表与汇报材料于2015年10月16日前报送局监察室。如有教师参与了有偿家教或违规推荐教辅资料的,还须报送相关教师的《自查自纠报告表》。
(三)督查追责阶段(10月17日&10月31日)
1.组织督查。区教育局将组成督查组,一是通过查资料、访家长、访学生等方式,对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有偿家教、违规推荐教辅资料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人员随机抽点学生进行访谈调查,电话访谈学生家长,找教辅资料经营商访谈等方式,调查学校或教师个人是否存在有偿家教和违规推荐教辅资料等问题,填写好督查情况表(附件4、5)。二是根据群众举报、信访举报等线索,对被举报的学校或教师进行针对性调查。
2.严肃追责。区教育局将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赣州市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及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督查发现或举报查实的当事人、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处理。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开展有偿家教和违规推荐教辅资料专项治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依法办学、依规从教的重要举措,也是从政治上关心爱护广大教职员工的重要举措。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2.全面动员,强化教育。专项治理的宣传教育要扎实、要全覆盖,做到教职员工人人知晓,要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廉洁从教的良好风气。
3.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校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一同落实、一同检查。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对本校专项治理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对查实学校未落实专项治理有关措施的,将追究学校校长、年级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教育部2014年1月11日印发)
第一条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五条  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  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七条  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八条  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第九条  教师有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教师受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期间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受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期间不能重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条  教师不服处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  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  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赣州市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及处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教育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等教育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相关热词搜索:
投稿邮箱: QQ群:
技术支持:南康区教育局信息技术办&&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引多方争议_网易教育
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引多方争议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一个省份立法禁止,另一省份则欲立法规范并有条件放开,在职教师能否进行有偿家教的问题这两天成了热门话题。
事情的缘起很简单: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面向社会公布《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其中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但就在几天之后,浙江省传出消息,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
同一问题,两个地区给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法,而与这件事息息相关的老师、家长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 教 师
  改革考试制度才是治本之道
  是否应该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
置身于话题中心的在职中小学教师目前分化成两个阵营。一方认为,有偿家教势必会影响教学精力,还是应以教育下一代的职责为重。另一方则认为,学生补课源于中高考等应试压力,对有偿家教应区别对待,不宜一味封堵。
“现在教师收入已经有了很大进步,在此基础上禁止有偿家教,有利于弘扬师道尊严,激发教师的爱岗敬业精神。”沈阳市107中学德育处主任王玉琪表示,当前很多学生、家长已把补课当成日常学习生活的一部分,满负荷的补课扼杀了孩子其它方面的天性,已逐渐演变成为阻碍素质教育进程的重要因素。
但他同时提出:“不管立不立法,现在很多地方都是明令禁止在职教师补课,但由于市场需求,使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一些教师则认为,对有偿家教应区别对待,不宜一味封堵。“教师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进行适当的补课,应该是可以理解并得到接受的。”沈阳市振东中学校长张辉认为,升学要考试,考试带来竞争,随着家庭经济条件越来越好,每个家长都想为孩子创造好条件,由此带来的补课需求很难在短期内解决。
“‘一刀切’地不允许教师从事任何有偿家教,学生只能到社会力量的办学机构补课,而目前这些机构的水平当然不如在职教师,学生补课效果事倍功半,对一些教师而言也是资源浪费。”张辉说。
“很多老师会有这样的遭遇:假期里,亲戚、朋友主动找来,要求给自己的孩子补补课,这种情况很难拒绝,也难免会收些礼品或费用,这种情况也是有偿家教,怎么限制?发现了怎么处理?”辽宁省实验中学地理教研组长张引提出自己的疑问。
沈阳市第五中学副校长金巍松建议,当前限制有偿家教,除严肃处理以追求利益为目的的少数教师、大力加强全体教师师德教育外,应从中高考制度改革入手,从根源淡化补课现象。“将日常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纳入考试录取,加大指标到校比例,考核内容以能力为主,不出难题、偏题,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等,都能有效改变‘一考定终身’的现状,从而逐步淡化补课现象。”
  有偿家教也是无奈之选
“参加老师组织的有偿家教,增加了我们家长的经济负担,而且高强度的补课也容易对孩子造成厌学心理。不参加吧,又怕孩子落在其他‘开小灶’的同学后面。”海口市的陈先生说出了一部分家长面对有偿家教时无奈的心境。
陈先生的孩子今年刚刚进入海口昌茂中学读初一,他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参加学校老师组织的各种补课,一直到小学毕业,每年的补课费1000元左右,这对没有稳定工作的陈先生来说是笔不小的开支。
“自从开始参加补课,孩子简直比农民‘三抢’的时候都忙。”陈先生这样形容孩子疲于奔命的学习状态。周一至周五每天晚上,周六一整天,周日上午——这是孩子每周的补课时间表,“不到10岁的孩子一周只能休息半天,补课占用的时间太多了。”他说。
陈先生认为,这样高强度的补课对孩子成长会造成不利影响。他说:“学校教育应该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主,尤其是小学生,不注重劳逸结合的高强度补课是一种‘填鸭式’教学。我的孩子自从参加补课以后,越来越不喜欢学习了,对学习产生了厌倦心理。”
虽然对有偿补课心存疑虑,但是陈先生的孩子从来没有落下过一次。“怎么能不去呢?班上的学生都参加,不去,孩子的学习不就落在他们后面了吗?”陈先生无奈地说,“虽然老师没有规定学生必须参加补课,但为了让更多的学生参加,老师在补课的时候会讲新知识点,而在正常上课时却经常做一些复习,如果不参加,学习肯定跟不上。”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陈先生并不完全反对老师的有偿补课:“根据每个学生的不同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帮助学生查漏补缺,或是在考试之前进行一些强化复习辅导,这样的补课我们不反对,但是补课就是补课,不能作为正常上课时间的延续,也不能过多占用孩子的时间。”
现在,陈先生最希望的就是能让孩子快快乐乐地学习,“作为家长,既希望孩子快乐成长,又不想让孩子的学习成绩落后,我们真的很无奈。”
  疏堵两派各持己见
在校教师能不能从事有偿家教,近来也在网络上引起各方网友激辩。记者在网上输入“有偿家教”这一关键词搜索,弹出的相关新闻达1.2万条之多,仅新浪网上一则“山东立法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引争议”的新闻跟帖就有1900多条。
记者总结发现,网友已形成“疏”和“堵”两种泾渭分明的观点,双方都持有很充分的理由,交锋十分激烈。
对于教师可不可以从事有偿家教的争议,很多网友认为,教师工资收入的高低不是决定这一问题的关键,因为不同地区、城乡之间甚至是不同学校之间都有高有低,根本问题在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
署名为王楷的山东潍坊网友认为,教师的职业就是教书育人,如果滥用这种身份为个人谋私利,是对神圣教师职业的亵渎。教师往“钱”看,严重偏离师德。
湖北网友风云坚决反对教师有偿家教,认为一旦给有偿家教开了口子,将会随之产生不少弊端。如个别师德较差的老师可能故意保留课堂教学内容、为难不去家教的学生等,以达到让学生找他们“有偿补课”的目的,这些都直接侵犯了学生接受公平教育的权利。
不少网友不赞成“堵死”有偿家教,认为教师也是人,在当前市场经济大背景下,教师利用自己掌握的丰富知识合理获得一定报酬,无可厚非。
北京网友江南则认为,客观来看,我国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还是很高的,而且家教确实有一定的市场需求,有利于提高学习跟不上或是偏科孩子的成绩,这种合理的有偿家教是对教师人才优势资源的合理利用,教师作为劳动者的兼职权利是需要保证的。
也有一些网友认为,对于有偿家教绝不应一刀切地“一禁了之”,应该严令禁止“有损师德的有偿家教”,但在教师保质保量完成应尽职责义务的前提下,可以考虑通过限定时间和范围等方式对教师的有偿家教行为予以认可,关键在于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规范。
  教育部门
  应还教育一片净土
对于禁而不止的有偿家教,教育主管部门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有偿家教会使学生日渐丧失学习的主动性,损害教师的形象,滋生“以教谋私”的行为,禁止有偿家教势在必行。
一些教育主管部门人士谈到,如果听任有偿家教,有些学生可能会丧失学习的主动性,课前不做预习,不去主动发现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课后也懒得钻研,而是依赖家教完成家庭作业。
江西省丰城市教育局纪委书记吴俊波说,如果听任有偿家教盛行,就不能排除教师课堂教学“偷工减料”,留一部分内容家教时讲授的现象发生。
江西省鄱阳县教育局长程裕秋说,有偿家教禁而不止,与家长对教育的重视和经济条件的改善密切相关,但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必须禁止有偿家教,如果听之任之,不但无益于学生素质的提升,而且严重影响教师的形象和师德师风的建设。
教育主管部门调查发现,有偿家教的收入与正常工作收入往往相去甚远,有的教师补一两个月课的收入就超过全年的工资收入。吴俊波说,在这种情况下,有偿家教如果放任不管,就会使教师产生攀比的心态,争相开设补课班,甚至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严重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
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提出,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景德镇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基教科科长徐新庆说,利用职务之便开设有偿家教,完全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此风实不可长。
“师者,人之楷模。”吴俊波说,对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内外进行有偿家教活动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同时教育部门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和督促教师“向45分钟课堂要教学质量”,用爱心和责任心去教育好每一个学生,给教育一片净土,还学生一片蓝天。
  合肥认定 有偿家教违反师德
继山东、浙江两省之后,针对有偿家教的问题,安徽省合肥市日前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合肥市教育局颁布了《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将有偿家教列入违反师德20种行为之一,对其认定和处理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根据这一新规,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若有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等10大项共计20种行为的,都将被认定为违反师德行为,接受相关处理。对此,合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里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主要是指公职教师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家教、补课行为。
对于从事有偿家教违反师德的中小学教师,合肥市明确规定,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可开除或辞退(解聘)。但教育部门同时表示,违反师德行为若情节轻微并经批评教育悔改的,可不予处分;若主动承认错误、停止违反师德行为、退缴违规所得,还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在以往的教师管理实践中,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多只作了原则性规定,缺乏明确具体的程序和依据,导致违反师德行为定性难、处理难。部分单位或学校原有的内部单一规章制度又缺乏权威性和规范性,难以发挥约束效果。”参与制定该办法的合肥市教育局监察审计室主任沈昊说。
为解决这一问题,合肥市在新规中明确了有偿家教违反师德行为处理范围,按照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的新型管理模式,调整了适用的对象。同时在处理权限上明确了“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处分或解聘的,由所在单位作出处理决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给予开除处分或辞退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仍由所在单位作出决定。
合肥市教育局介绍说,这一新办法还制定了相关“见面制度”和“申诉制度”,以保证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过程公正、结果公平,保障受处理教师的合法权益。如调查认定违反师德行为的事实及处理依据,应当告知受处理的教师,教师有权利进行陈述和申辩。如果教师对处理决定不服,还可以在接到书面处理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或申请仲裁。
(记者 马姝瑞 李兴文 沈洋 郑玮娜 侯建森 王莹 王志)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热门&工资&寻求&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哪些属于有偿家教范畴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