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曾经年少不懂事事,如今出到社会4年了终于知道没上大学的遗憾了

流年---祭奠我的大学
《流年》是在大学毕业时所做,也是毕业后几个朋友坐在一起缅怀大学时的点滴时觉得务必要写点什么来纪念的冲动产物。朋友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讲述自己各自的大学故事,我呢,最后只是综合了所有人的过往,包括我自己的经历加以提炼才写出了这个所谓大学故事。当然我隐去了自己很多的事情,其实那隐去的很多部分着实是生命中重要并且宝贵的东西,但也正因为在心里的分量之重所以直至此时还不能潇洒到拿出来随便与人分享。
故事里很多的东西真实的,也有很多的是虚构,因为我喜欢虚构的成分,那样让我们回想起来觉得就是真实的感觉,有一种年轻时的幻想和渴望,觉得幸福。所以真实&虚构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如果你是一个读者或是熟悉我的人,请不要纠结于故事的情节了,就当看一场别人的青春电影吧,不要想着真实与否或是对号入座了。
大学故事呢,一样必不可少的就要谈到爱情故事了,我想我那时是活得很深刻和明白的。我有时也想如果以前也能这样的深刻明白,也可以像现在这样好好的去谈一场恋爱,那该多好!遗憾的是那时我还不懂这许多许多.但不管怎样我也曾经为这份不懂坚持了有八年的时间,曾经勇敢到可以为一句我期待的“留下来”而改变我的人生轨迹,但是最终也没能等到那句。于是多年以后那便成了我记忆中异常珍贵的东西。那片只有我自己一个人欣赏的风景,我从不去触碰,也避免谈及,即便和我最好的朋友也都隐去。那些年的云淡风轻,那些年的简单美好,那时的人,那时的事,或许我会考虑单独写一部小说来纪念。总之,一切都远去了却从不曾忘记。是你给了我一片天,就算整个人间开始在下雪,走近你的身旁就看到春天......
流年这个故事里的一些朋友,现在有的已经不知道生活在哪座城市,不知道他(她)们是不是和我一样会偶尔想起我们的那些曾经,那些过往,或许一样深藏了也不定呢。但是不管怎样都祝福所有的人幸福快乐吧。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从不能幸免,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懂事之前,心动之后,长不过一天,留不住算不出流年…
…喜欢王菲,喜欢这首歌,尤其是一个人的时候,一边听着它,一边回忆起以前,才发现生活确实如此。我们曾想尽办法去追忆过去,幻想失去的东西,这些东西把我们卷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漩涡,我们在里面不停底挣扎,直到疲惫不堪无力挣扎的时候,才发现青春早已过了大半…
【序:凌晨二点左右醒来】
【我会常常从梦中醒来,拉开窗帘,看着外面的天空,在黑色的天幕下点缀着的点点星光,如同我灵魂的眼睛一样望着我,让我全身的毛孔都苏醒过来,此后就再无睡意。孤单和寂寞像药液一样一点一点渗透我的肌肤,混合着我的血液。我是在别人都熟睡的夜里一个人落寞着…
差不多同一时候,我从梦中醒来,然后跌跌撞撞的从床上爬到窗边的沙发上,打开灯,一边检查蚊子叮咬的痕迹,一边涂风油精,再往身上喷上些花露水,直到痛痒的感觉逐渐消失,再看看墙上的钟正指在凌晨二点左右的位置,我泄气的靠在沙发上,也再无睡意。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世界变化得很快,拿头发来说吧,今天才刚刚开始流行金色,明天就风靡红色了,前几天我终于按捺不住自己,工资一到帐立刻就跑进了理发店,把头发染成我计划了很久,但迟迟未做的红色,心情特愉快,对着照镜子我觉得这回够炫。可是没几天的功夫,紫色却成了主流,我只好暗自感慨没晚几天再弄,要不就可以"赶上这拨咸带鱼了"。再说像服装、偶像等更是时时在变,刻刻在变,总之人们总是走在潮流后面。然而有些东西似乎永远流行,譬如牛仔、足球、福尔摩斯等,包括失恋。对我而言我花露水可以算是一个了。无论我梳什么样的头发,用什么品牌的化妆品,唯独花露水一定要用"六神"。以前奶奶说"蚊子就怕花露水的味道,'六神'的最好",我因为不信而去尝试结果被咬得一身包,自此以后再也不敢轻易试。我就是那种受过伤便不会忘记伤口得疼痛的人。
睡不着的时候我老爱胡思乱想,思维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不停的飞跃。我最常想到的是爷爷奶奶。想奶奶她是不是还穿着肥大的裤子,套了一层又一层的衣服在屋里走来走去,或是站在街道边看着过往的车辆;她是不是一边唠叨不停一边在厨房里弄这弄那,或是把柜子里的东西翻出来又装进去;她是不是还把好吃的东西都端给小辈儿们吃,说是自己已经吃过,然后又偷偷去吃剩下的;她是不是还梳着齐耳的短发,还是每次我回去给她剪的样式;她是不是又在那本年历前算着我回去的日子,或是盼望着我的电话,然后又在电话里说'没事不要说那么多,电话费很贵'再依依不舍的放下电话…
想爷爷他是不是还穿着那身中山装,带着前进帽坐在路边,或是棉袄里套着毛坎肩坐在暖气旁一边吸着烟,一边想事情;他是不是在床上把那幅缺了角的纸牌摆弄了一遍、一遍,或是卷了一支又一支的旱烟放在烟篓里;他是不是还经常把邻居的电话声听成是自己家的而急忙去接;他是不是还经常教育小孩们不要浪费,少吃零食,然后又买给他们;他是不是又买回一大堆减价的东西,结果却用不上;他是不是刮胡子时又划破了皮肤,切东西又弄伤了手指…
…是的,他们一定还是那样,从我上大学走的时候就是那样了。这些在我的记忆中像是常驻内存一样,是不会变的了。所有这些记忆让我感到既甜蜜又心痛。像所有被隔代养大的孩子一样,我对于他们的感情深于父母,而我喜欢回忆过去的事情,我想也是受他们的影响,以至于成为一种习惯。其实习惯一旦养成了是很难改变的,这一点我深有体会。我就相信我永远都学不会吸取教训,老是在一个地方摔倒。
最近一段时间,除了惦记爷爷奶奶,我也会经常想到ANDY,但对于ANDY,我所记忆的只是两年以前的事,我不知道现在他是怎样生活,是否一如既往的散漫不羁,对于爱情是否依然是静如止水。我最后一次见他到现在至少有两年的时间,尽管此后我曾在网上疯狂寻找他的足迹,去他Chinaren上的所有班级查看,通过QQ去找,节假日时候发个短信到那个不知他是否还在使用的号码,但都是毫无结果的,他似乎真的想从我的世界里消失匿迹,所以任我怎么挖空心思也是徒劳无获,而到底我和他之间谁会欠谁多一些也成了没有意义的事情。我想过忘记他,不让他去影响我以后的生活,我是这样以为的:以为时间可以模糊一切,记忆可以被稀释、淡化、直到没有。但随着日子的流逝,对于ANDY记忆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成了唯一永恒的东西,之所以这样,我也不得而知。
一味地记忆让我觉得寒冷,于是便裹上一条毛巾被,在"六神"花露水呛人的味道里一坐到天亮。天亮的时分,我忘记了夜里的孤单,也忘记所谓的某个人的名字。我们不愿意为记忆所累,但同时也不愿丢弃它,就像我们不愿抹去历史一样,过去是曾经存在和生活过的一种见证。
1.青春的岁月,我们身不由己
【往事像火花一样在我的记忆里忽明忽暗,让我在或是悲伤,或是寂寞,或是无聊的日子里一个人静静地品味,细细地体会,而日子也像沾染了往事的芳香变得多彩。当我不经意地停在某个片断时,才恍然发现原来自己一直是这样的珍爱生活,以至于记得那如许多的细节。】
在这个城市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无论那在别人眼里是多么滑稽可笑或是多么难以想象,我们都还是选择按自己的方式去活,否则活着也失去意义。我喜欢疯狂的工作后再疯狂的休息,睡上十几个小时再大餐一顿,然后一个人肆无忌惮的逛街购物,然后再紧张地工作,这种在别人看来如此近乎自疟地生活却让我乐此不疲。
那天,如果不是因为无聊,我就不会一个人逛街,如果不是因为下雨,我也不会去那家小店避雨,如果不是到那家小店去避雨,就不会…
…我对那天记忆深刻,那天是八月十四号.我躺在沙发上,吃着零食一口气看了五集的《神雕侠侣》,直到神雕大侠和小龙女的声音听起来幽幽地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而我也只差把眼睛底最后一道缝儿闭紧就进入梦乡了。突然兵刃相交的声音让我清醒过来,正演到大小武比武的片段。"真他妈的没劲",我随口骂了一句。怎么说呢,我不是那种张嘴让人恶心的家伙,但有时候不痛不痒的骂上几句后心里倒是觉得畅快不少。从某种意义上说,人都需要从一种方式来找到快感,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发泄。
"发泄"一词是在中国人民解决温饱问题,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之后出现的,一些先富人士就用要经常"发泄"一下,打着在物质享受的同时不能忽略精神领域的旗帜用来标榜自己的与众不同,后来这一理论得到各类人的广泛推崇,发泄便成为一种潮流",PUPLE坐在宿舍的桌子上用脚踩着椅子,一边喝着果珍,一边振振有辞的给我阐述'发泄'一词。(Purple我大学时的死党之一,是个青岛小嫚,因为酷爱紫色而自称“Purple”)"语文老是曾经告诉过我们,对于合成词不懂的话,可以分开来考虑,再组合。发-就是发疯,泄-就是泄气,组合一起就是发疯泄气,细想一下挺有道理。先发疯似的做一些没有道理的事,清醒后发现自己的错误行径,感到很泄气",她喝了一口果汁继续,"那不就是发疯泄气--发泄了吗?"我记得很清楚,她说这话时,我刚上大三,她大二,比我小一届。那时她刚刚和男友告吹,虽然后来又好上了,不过那都是后来的事了。
"一边听着疯狂的音乐,一边在拥挤的人群里把身体像蛇一样扭来扭曲,不时地和人相撞,最好是'大奶子'的女人。"这是阿B的发泄方式。(阿B平时老是大大咧咧的,朋友经常开玩笑说他“傻B”。后来,大家就都叫他阿B)我一直很不理解阿B,不去上课无所谓,但每周都至少通宵蹦的两次,弄得第二天灰秃秃的,没精打采就让人不懂。"你不懂,生活要活得刺激一点,每天都对着微积分,能不‘激愤‘啊,郁都郁闷死了,不发泄一下早晚疯掉。"他就是这样,总能为自己找出借口。
"放屁,对,就找一个人多的地方,人不知鬼不觉的挤出一个屁后溜之大吉这种发泄最有影响力,就像流行乐坛一样,趁着走红的时候,干上那么几件'臭名昭著'的事,再'消失匿迹'"我记得成威一次在闲聊中如是说,那时他刚被留校察看,正对一切感到失望。说到成威,我总能想起夏季的傍晚,他梳着到肩的长发,骑坐在窗台上,抱着吉它弹唱。微风吹起他引以为豪的柔软的头发在耳际浮动着,幽幽的伤感的吉它声在宿舍的上空飘扬。“狗威,少摆酷,袜子还露着脚趾呢。”阿B在窗外突然用一根树枝扎了他一下。结果吓他一跳,害他从窗户滑下,也断送了那把心爱的吉它,不过幸好是一楼。
"其实,最好的发泄方式是睡觉",在总结各种方式的利弊后,我们一致同意SWIN的看法。因为这种无聊的讨论让人丧气,也让人发困。SWIN已经鼾声起伏了,我们也整理一下床,在午后温暖的阳光下造梦去了。多美好的时光啊,要是仍然在两年以前,一定给你们认识一下阿B,PURPLE,成威,还有SWIN
,但现在也不知道他们在哪儿,除了大学时的一些记忆,就一无所知。我们也许生活的距离很近,只是无法感知对方而已,说不定哪一天我们会在路上或是公共汽车或是工作交流中不期而遇,但迄今为止,这种偶然还没有发生。
我们一天天的生活在独自的空间里,一点点变得成熟,成熟得像我们曾经向往的那样;同时也慢慢老去,老到最后连我们自己都认不出自己。只是这种老化的速度我们很难感觉到。我们是怎样感觉到自己变老的呢?当我们不再为一次聚会而精心准备,不再因为事与愿违而郁郁寡欢,不再因为一点点的收获而沾沾自喜,不会在公众的场合放声大笑而不必在乎旁人的眼光,不会对着电话说一百遍'我爱你'的时候,我们就开始变老了。
"那太可怕了,GIN,你想当我们都长满皱纹,满头白发,而且身体肥胖,只能看着那些年轻的女人们穿着漂亮的衣服在你面前晃来晃去…
…"我忽然想到一个夏日的晚上我们躺在各自的床上,SWIN突然伤感的冒出这句话。
"生活对女人太残忍了,年龄更是女人的杀手,我们现在还是好好享受我们的青春吧,要不等到我们的青春小鸟都飞走了,那是再对着镜子自怜才呢!"PURPLE从毛巾被里钻出头来。
"你还没睡啊?"我们都很惊讶。
"告诉你们,我前几天从读者上看到一篇文章说,当我们在电视上看到自己的偶像变老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变老了,我觉得这句话挺有道理。就说林志颖吧,那可是我初中时的偶像,现在看到他居然快四十的人了,唉,'时光催人老,转眼青春就不保'"SWIN絮叨了一堆。
"得了,人家才三十多一点。"不知谁接了一句。
以后我们大家就都不再出声,我没睡着,猜想她们也一样,那时我刚刚二十二,应该是感受青春的年龄,但却开始为青春担忧。
所有那些都已经是几年以前的事,但她们就像火花一样在我的记忆里忽明忽暗,让我在或是悲伤,或是寂寞,或是无聊的日子里一个人静静地品味,细细地体会,而日子也像沾染了往事的芳香变得多彩。当我不经意地停在某个片断时,才恍然发现原来自己一直是这样的珍爱生活,以至于记得那如许多的细节。
2.世俗中人
【“人生是永远也看不完的镜花水月,一切也不过指间烟云,世间千年,如同一瞬,何以悲伤?何以喜泣?”佛祖如是说。我们既然不能如佛祖一样看破世事,那么注定成为世俗中人,为人世间的情感所牵扯,为人生的得意尽兴所感染,继而也就有了人的真诚、善良、美丽、丑陋、虚伪以及轻浮等品质。】
我相信人是很神奇的生物,不单是因为我们能直立行走,会说话,会制造工具等,我是说我们的感觉。我们有各种各样的感觉,像感觉饿了,渴了,那些是生存需要,除此之外我会感觉无聊,难过等等。我在工作的时候恨不得马上休假,渴望着睡觉、看碟、再大吃几顿的"幸福时光",可等所谓的"幸福时光"真的来临时却又觉得简直无聊透顶。
这几天我终于说服自己请了一周的年假,本想痛痛快快的过一阵子,可谁知才过了一天就扫兴。找不到事情做,就去逛街,反正花钱是很享受的,何况还有上帝一般的待遇呢。
我套上新买的浅紫色吊带裙和水蓝色的皮拖儿,把头发也散开,只在颈上围一条丝巾,一切恰到好处,然后又在镜子前转上几圈,确保万无一失后才出了门。今年女孩们很流行穿皮拖儿,我也赶着买了很长时间,但因为公司上班时禁止穿皮拖和吊带,我也就不敢为所欲为,于是让它在家里呆了快半个夏天。我担心今夏都没机会穿了。其实只要不影响工作,穿什么又有何妨,我对公司的这项着装规定很是反感,认为这是侵犯人权的事。直到有一天,公司来了一些重要的客户,其中有个女的就穿着玫瑰红色的皮拖,十分漂亮,夺人眼目,但走在大理石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结果全业务大厅的人都把目光集中过来,弄得女客户很是紧张,本想快点进入会议室,却因为鞋子拖拉差一点滑倒。我顿时醒悟:原来是公司有远见的,不让穿皮拖是为了防止"意外",自此我不敢再藐视公司纪律了。
午后的闷热让一切都索然无味,唯独逛街的女人们仍然情绪高涨,遮阳伞下"可人们"拎着大包、小包挤在任何有可能发生"金钱"交易的地点。麦当劳的冰淇淋外卖窗口前依旧像往常一样排着长长的队伍,几乎除了女人就是小孩,我想即便世界上所有得男人都不出来,走在街上也看不出冷清。望着各个开门经营的商店,我不知道该往哪儿去。
穿梭在人群里,每个人都是普通的,外表遮掩了个性和情感,生活本来就如此而已。我的脚步匆忙,真的也好,假的也好,没人去理会。其实,一切只是习惯而已,习惯这快的步伐和节奏,习惯没有目的、没有方向的走。我不想买什么东西,只想四处溜溜,说女人逛街是逛心情,我绝对赞同。
街上的几家新开的时装店统统打着昏暗的灯光配着张扬的颜色,再配着另类的音乐和着装怪异的店主,在努力的吸引着顾客。那些店主大都年纪轻轻,二十左右,染着各色的头发。他们坐在精心布置的店面里。一边刻意保持风度,一边努力推销自己的商品,一边把钞票放进口袋。看来他们收钱的动作可不是那么有个性的,因为没有人把在别人的口袋。
我从不喜欢进这样的店面,不是单纯的排斥,是觉得进去后让人压抑。因为从你的脚一迈进去开始,店主就会一直打量你,从头到脚无一幸免,仿佛你的一切都写在你的装束上。在这大肆宣扬个性的世界里要是找不出一点个性来就不合常理,就会被嘲笑,逼着你也要在明明一摸一样的东西上找出不同点。
我曾经去过这样的一家店面,记得那个店主仔细把我打量了一下然后说:"小姐,你的眼镜挺特别,颜色和款式都不错,不是近视镜吧?"。我想她是在从我身上实在找不到有'个性'的东西之后才说的。
"谢谢,不过,是近视镜"我回了一句,本想转身出去,但听到这句夸奖后总不能一点礼貌都没有吧,于是我在店里逛了一圈,然后转身离开。临出去时,我隐约听到店主不满意的嘀咕着"
穿成那样子,懂什么品味",我也没去理会。是啊,我根本没有辩解地资本,因为我当时只是穿了一件衬衫和一条及膝裙,那里去找什么品味。
我依旧像平时一样无聊地从商店里出来进去。LANCOME和SK_Ⅱ
的柜台前挤满了年轻貌美的女郎,不时的传来她们相互吹捧的言辞"哇,你的皮肤真滑","我一直用这个牌子的,就这个",
"这款爽肤水也不错的"等等。简直跟做广告一样。那些阔姐儿们在收银台前付款的姿态甚是好看,吸引你不得不多看几眼。她们先是从精美的手提包里拿出颜色亮丽的钱包,然后用纤纤玉指打开钱夹,再从里面各式的卡片中用长长的修整过的指甲抽出一张来,递给收银员,柔声柔气的"请问,可以刷卡吗?"
我终于知道人和人活着的差别在那里,只要一比较就看出来了,可能那些人的一次消费就够我至少用一两个月的辛勤工作才可以挣来。我摇摇头继续寻找我所感兴趣的打折物品。穿过几个柜台后,我的目光停在一只腕表上:魔幻蓝色的皮质表带儿,配着菱形的可以旋转水晶的表盘,盘面上雕着一朵玫瑰花。和我以前有的那个一模一样,我看了许久,简直不敢相信。在我丢掉了曾经拥有的那块"魔幻玫瑰"腕表之后,我以为再也找不到和它一模一样的了,尽管我当时找遍街上所有的店,也让朋友帮我一起找,结果都杳无音信。
"我要买这只腕表,小姐,麻烦你"我对营业员说。
"不要拿出来看一下吗?,有三种颜色呢?"营业员小姐和蔼的问。
"不用了,谢谢,我要蓝色的,最左边的那个"我回答。
我快步的去结帐付款后领取我的表,它又属于我了,我的"魔幻玫瑰"。我走出商店,准备带着我的宝贝回家,我不需要再逛街了,有什么比这更让我激动的收获呢?而激动的同时我发现自己也不外乎世俗中人。
佛常说:"人生是永远也看不完的镜花水月,一切也不过指间烟云,世间千年,如同一瞬,何以悲伤?何以喜泣?"我们既然注定不能成佛,那么注定成为世俗中人,于是有了人的虚伪轻浮。
我把魔幻玫瑰呆在腕上,它精灵古怪的蓝让我的腕熠熠生辉,仿佛自己也又回到那场蓝色的爱情里。蓝色的大海,蓝色的心情,一切都是蓝色的。我曾经那样形容ANDY,说他是蓝色的,因为ANDY很安静且略带忧郁,蓝色很适合他,神秘又充满魅惑。我曾经,应该说一直都狂恋蓝色,那种深深的幽幽的叫做魔幻蓝的蓝色。我想起那些幸福的日子,那些拥有"魔幻玫瑰"和蓝色爱情的日子。我肯定那时自己是幸福的,因为那时ANDY还在我身边,也许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失去他的日子我有多么难过,但那是真的。没有任何一件事情能让我从失恋中解脱出来,直到现在,即便已是近两年以后的今天,我依然不能洒脱到可以忘记ANDY去生活。我看着魔幻玫瑰,想象如果失去的东西可以失而复得,是否爱情也可以。
3.我们毕竟是要生活的
【独处的时候,常常会被内心的流离所失搞得一塌糊涂,也会因为灵魂的漂泊不定而茫然无措。摇摇欲坠的现实生活像延伸的触角一样牵扯着我得神经,使我在不痛不痒的时候依然记得自己还在这个所谓的世界上喘息着,于是回到现实里,那些痛过的痕迹也仿佛是迎面吹来的秋风,穿透身体后随即而逝,只有体内破裂的痕迹犹在。】
早晨一起床,我马上意识到今天是发工资的日子,大多情况下我从来记不住日期,只关心星期。但在特殊的阶段(口袋里几乎精光的时候)我会格外地留心日期,所以今天我比平时多了一份热情。
我像往常匆忙的一样爬上班车,这是一天中阳光最柔和的时候了,我选择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好让自己可以看到外面的风景。其实眼前闪过的如果不是一片草地就是呼啸而过的"大拍儿",在保税区真的很难再看到其他养眼的风景了。我靠在椅背上,班车里依旧放着不知听过多少回的磁带。
"听说你真的剪了长发,听说你真的忘了牵挂,难道你感觉不到吗,接收不到吗,在那遥远会说话的哑巴,在向你说话…
…"我是从大一开始留长发的,那时是为自己留,我的头发很长,健康柔顺。直到有一天,我的头发不再只属于我,"菲菲,答应我,无论如何都不要剪短它"ANDY这样对我说。我答应他,从那时我开始像呵护我的爱情一样呵护我的头发。每当发生不愉快时,我只要一说剪短它,ANDY就会道歉,我知道他真的害怕我会那么做,其实大多时候我只是吓吓他而已。
也有几次意外,我因为和他生气把头发剪得刚过耳朵,并且发誓再也不理他了,但每次都是头发长得还没过肩,我就原谅了他。"菲菲,你的头发真的是为我留的"
ANDY笑话我说,"只要你的头发长一点,你就会原谅我的。"我下意识地模了摸自己的头,现在我已经将它剪得像男孩的头发一样,它们软软的趴在我的头顶,看起来有点滑稽可笑。我还没有习惯梳这么短的头发。
"换盘儿磁带听听吧。"我说。
王师傅从一大堆磁带中又随便插了一盘儿。
是那首《流星雨》,每次听到这首歌,我总会想起毕业的那段时光,大家挤在宿舍里除了看《流行花园》,就是打牌。说心里话,四年的大学时光真的是很难忘的。就像我每天工作前如果不到校友录上瞧一瞧,就没办法进行一天的工作,感觉有种心情得不到寄托,也许我还没有一种学生情结未了吧,心态也很难平稳。
班车在我的公司门口停下,我也从思考中回到现实中来,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我像所有上班的人一样挤进电梯,所有的情绪都在一瞬间烟消云散了。
4.有些事不想忘记
【我们在这个世界,经历互不相同,或许得意,或许失意,或许幸福,或许痛苦,或许伟大,或许平凡…
…但我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我们都在生活。只是生活的方式不同,但无论怎样,都可以让你从中找到范例。】
每每阅读别人的佳作,想象着一样的青春,却在别人的笔下洋溢着炫目的光华,炫耀着美丽的字眼,就让我嫉妒。同时也会因为嫉妒而激动不已,想把自己的青春故事拿到太阳底下凉晒一下。这么做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想留作一种纪念。但每每动之于笔,又不知从何写起,不是因为没的写,而是东西太多,且杂乱无章,理不出头绪,但我相信只要给我足够时间,我是可以把它们都连顺的。
或许你也赞同,一些事,一些人,或是一段时光,无论你多么努力的去忘记,记忆里也总是留有痕迹;而另一些事,一些人,或是一段时光也无论你多么用心的去铭记,总有一些细节是记不清的。于是忘不掉的那些就在你的心里留下了记号,也就成为永远的东西;而记不住的那些也就成为一道风景,四季的流逝一点点抹淡了它。
我们在这个世界,经历互不相同,或许得意,或许失意,或许幸福,或许痛苦,或许伟大,或许平凡…
…但我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我们都在生活。只是生活的方式不同,但无论怎样,都可以让你从中找到范例。
我是属于活得深刻的那种,我一直认为自己活的太深刻了,以至许多细节都记忆得丝毫不差,我能清楚得记得第一次走路摔倒时,奶奶的紧张、妈妈的心疼,能清楚的记得五岁那年第一次说谎时,爸爸举起手臂那一刻的矛盾和迟疑,以及又放下时的无奈与宽容;能清楚的记得八岁那年第一次考满分时,老师给我戴小红花时的开心;能清楚的记得小学毕业时,那份由衷的喜悦,初中毕业时,那一张张期待的脸,还有高中毕业时,一双双紧握的手;能清楚的记得刚上大学时,行李的重量;能清楚的记得第一次邂逅心中"白马王子"时,心里的紧张与激动;能清楚的记得大四毕业,大家抱在一起哭时,眼泪的热度、手臂的力度,以及车站送别时,真心的微笑和祝福的话语;能清楚的记得失恋时那种心痛的感觉…
…我就是这样深刻的活着,深刻的记忆着,同时也深刻的痛苦着。
深刻让人痛苦,糊涂反而简单快乐。我并不是不想快乐,只是不愿糊涂,于是只好深刻了。我在生活的每个阶段有着不同的深刻。
我出生于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家庭,父母所受的教育并不多,但看书看报是不成问题的。不过,让人遗憾的是我妈妈就从来不看报纸,对于任何新闻如不涉及自己绝不过问。爸爸却很喜欢读书,而且写作水平很好。早先一些时候,爸爸曾经进行过一段时间的写作,在报纸上发表过一些文章,但后来因为生活所需不得不放弃,因为总不能全家人饿着肚子光读报纸吧。即便现在,每每提到此事也总让父亲耿耿于怀,成为文人也就成了父亲未了的心愿。其实,在我看来,成不成文人没什么关系,喜欢写作未必就是想一举成名,重要的是把一些非言语能表达出来的东西用文字写出来,心情会愉快许多,这没什么不好,我就喜欢写作,不过是为了自己而写。
谈到父亲,我还想唠叨一些关于他的名字的事。父亲排行老大,下面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也就是说父亲的父亲只有三个孩子,这在当时算是觉悟很高的,因为与我同龄的人都有几个姑姑几个叔叔的,但我其实也不错,不多不少一样一个。父亲单名一个"富",可想而知了,我的叔叔一定离不开"裕"啊什么的。答对,叔叔名"贵",连起来就是富贵,如此可见那时的人们的向往了。父亲的父亲因为出生在旧社会,受尽了贫穷,于是寄望下一代能摆脱贫穷,过上吃白米白面的生活,所以给他们起了这样的名字。"白米白面"的生活在他们来说已经很满足了,像今天这样的生活是他们想也没想过的,所以说为什么老一辈的人一听到我们这些小辈们抱怨时,总要老生常谈"想我们那时怎样怎样,哪像你们今天有着这么好的环境......"。我其实就挺理解他们,所以我从不在爷爷奶奶面前埋怨。
为了不让"历史重演",父亲在我的名字上下了很大的功夫,总之我没叫什么"芝"啊"艳"啊的,但也没叫成父亲取的名字,原因是因为上户口那天父亲没在,时间又紧,于是办户口的人给临时取了个名字"晓民",一直沿用至今。晓民即小民,平凡的小市民,倒也不错,我于是就一直沿用,只是在家里时,家人还是习惯叫我"雪菲","菲菲"等。上了高中后我为自己起了英文名字"GINGER",不过别人都叫我GIN,于是我就从“姜汁”变成了松子酒了。
讲述了这些琐碎的事,可见我和身边的人一样爱唠叨了,一样世俗了吧。没错,我就是这样生活,平平淡淡,就连买奖券也从未中过大奖,小来小去的倒是中过。记得上初中那会我曾经捧回来四瓶洗发水,整整用了半年才用完。我想我可能一辈子也就如此了,平凡的生活,以至于后来也是在平凡生活中平凡的堕落,无任何创意。
我是很甘于平凡的,这不代表我家人也这样。爸爸妈妈以前在一家国企上班,每月只有几百元的工资,要养活全家人的确很辛苦。改革开发以后,国家开始了一项新政策:工人可以停薪留职,这在当时没有多少人拥护,因为大家都觉得扔掉铁饭碗的事做了就是太傻。爸爸却第一个到厂里报名,决定从商。消息传到爷爷耳朵里后,爷爷顿时火了,他大骂爸爸不务正业,扔掉铁饭碗等等,过了很长时间气才消,当然是尝到做生意的甜头以后。
爸爸的第一场生意是倒弄服装,那是中国第一批卖服装的。记得每每爸爸进一批货回来我们就一件一件的翻看,有中意的就自己留起来,倒是穿个与众不同。后来妈妈也跟着一起做,生意一天比一天好。现在爸爸有时也会感慨,如果当时继续搞一定会搞出点名堂来。可惜后来他们又做了别的买卖,卖熟食、批发水果等。熟食的生意也不错,每天都有一二百元的收入,这在当时算是很高的了,而且每天都有的吃。看过我那时照片的人都很惊讶,那时我可是白白胖胖的,营养过胜。
我对那时的记忆是尤为深刻的,每天半夜两点多钟爸爸就起来生火,大约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一大锅水被烧开,妈妈也起来把生的猪头放进去煮,一天的货都要在一大早准备出来,五点多妈妈就推着自行车出去批发熟食了。早晨批不出去的就自己摆摊卖掉,无论严寒酷暑,妈妈都是在外面一站站一天,直到晚上十点多才回来,辛苦程度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我有时心疼母亲就劝她不要那么辛苦,少赚点不要紧,身体要紧,妈妈总是笑着不说话。可能做生意的人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越赚越想赚,就像开出租车的司机永远没有休息的一天。
如此折腾了几年后家里总算有了点积蓄,爸爸决定做点轻松的买卖,先是拉水果,后来又拉野鸡和田鸡,最后终于定下来开了一家歌舞餐厅,一切事端也由此开始。大约不到一年的时候,爸爸和妈妈离婚了。爷爷奶奶有时就说,一切都是他们折腾的,好好的过日子挺好的,非折腾的不像样子。那时我第一次领悟到了所谓'折腾'是怎么一回事,远非我们小孩口里所说的折腾,我以前把跑来跑去就叫折腾的,自此以后我不敢轻言'折腾'。
我始终不明白像他们那样的"从小夫妻"也会走到今天。说这话我也不太懂,但常听别人这么说。后来知道"从小夫妻"就是说青梅竹马,也就是感情基础很好的意思。这话倒也不错,我是说在他们没有离婚以前,他们一直关系很好。经历多次生意场上的成败,承受过各种各样的人间辛苦后,他们应该更珍惜才是,但事实恰恰不如人愿。我没有进行过任何的争取来挽救这场离婚事件。这么说别人可能会说我太不懂事或是没有头脑,我不想反驳,我觉得我当时就是没头脑来着,我拿自己幼稚的思想去认为:如果他们觉得没有在一起的必要了,那就分开,后来才知道所谓现代思潮对我的影响又多深刻了。
4.带着流浪的喜悦我步入了大学&
【我们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里寻觅和发掘,试图找到让我们为之兴奋的东西;我们不停地穿梭于图书馆,试验室,教学楼和附近的小市场,用以"标榜"我们是这里的一份子;我们同宿舍的人挤在一起上课、吃饭,只不过想告诉别人我们属于一个群体;我们肆无忌惮地在校园里走来走去而不理会背后的一串串不解的目光…
… 这一切无非是想证明我们的存在】
和我同一时期的孩子不知道是由于命运的宠爱,还是什么原因,老是面临各种各样的转折。98年高考制度改革,首先教材更新,考试科目变动,而且大学毕业后不包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在报考时都改变了策略,由原来的选择好专业改为选择好大学。我同许多勇"闯独木桥"的考生一样为了将来的"快乐时光"别无选择。虽然最终到达的并不是理想的目的地,但总算没挤下去。由于种种复杂原因,我以两分之差与中山大学擦肩而过,来到了我意想不到的天津某大。我那时学的是计算机,这在当时是被炒得很热的一个专业,如果不是迫于形势的话,我想我怎么也不会选择这么一个专业(但那也就不会有今天的工作,这让我又有点难为,我现在从事IT,我热爱这份工作是有多方面原因的,但绝不是因为我的专业)。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同大多数新生一样被分好宿舍、床铺,领日常生活品,参加一些社团,写入党申请书,开始了正常的大学生活。从任何角度讲,我都向往大学,单是自由的生活就足以让我为之兴奋,你可以自己安排时间,没有人去极力的要求你做什么,不做什么,一切都随心所欲。如果不是因为经济上的不独立,那简直是过着神仙般的生活,相信所有上过大学的人一定和我有同感。然而也正是那样的自由生活导致了我后来对自己的一味放纵,不过那也是后来的事了。
说起大一,很多事都是有谈论价值的。那时,除了人手一份的热情以外,就是因为年轻而产生的好奇心。我们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里寻觅和发掘,试图找到让我们为之兴奋的东西;我们不停地穿梭于图书馆,试验室,教学楼和附近的小市场,用以"标榜"我们是这里的一份子;我们同宿舍的人挤在一起上课、吃饭,只不过想告诉别人我们属于一个群体;我们肆无忌惮地在校园里走来走去而不理会背后的一串串不解的目光…
… 这一切无非是想证明我们的存在。我们却也因此得到这样的评论:准是新生。
但这不足以让我们尴尬。最尴尬的是我们站在"21号楼旁边"截住一位师哥或是师姐,面带笑容且谦虚的问对方"请问,21号楼在哪儿",人家指指背后时的那种情形。上过大学,你可以没去过图书馆,可以没上过自习,但我想你一定听过"联谊"和"同乡会"之说。第一次听到"联谊"一词是在一节高数课上,当教授在台上飞舞粉笔的时候,一张小纸条从最后一排经过多次接力最后传到坐在第一排的我们手里。纸上赫然写着:
503的各位小姐
愿意与我们“联谊“吗,等着你们的回答!
205全体男生敬上
我们开始了讨论,但始终还是没有弄懂究竟什么叫"联谊"。
"回去向师姐们请教吧"大家一致同意。中午一放学我们就请来了一个师姐,"究竟什么是'联谊'?"大家都迫不及待。
"联谊就是结成友好宿舍,一起HAPPY啦,互相帮助啦等等,可能隐含的就是你们中的某一个已经成为别人的追求目标啦。"那位师姐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
"你?会是你吗?"大家一阵乱猜。
"管他呢,有的HAPPY就行了。"初涉大学的我们并不知道"联谊"的利弊,很快就答复了他们。在那之后,我们以联谊宿舍的名义出去活动了几次,当然是男生们请客。最后与我们联谊目的也逐渐暴露,但不管怎么说它成就了一对儿,"联谊"之事也就告一段落。
刚来天津时,对这里的气候很是不适应,冬天又冷又脏,夏天干热,春秋又有"沙城暴"。冬天如果只是冷也就无所谓了,毕竟东北的冬天比这还冷,但悬浮空气的脏颗粒着实很难忍受。而夏天的高温炎热无疑让我们这些来自东北的人更是难以习惯。在近乎40多度的日子里,经常是每天至少洗四次凉水澡。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跑到水房抢地方。女生公寓的水房一到夏天就成了澡堂,拿一块布拉上做帘子,躲在后面就可以洗澡了。大家穿着贴身的衣服在走廊里晃来晃去,一听到重脚步声,大家飞也似的冲进宿舍,关好门,简直跟鬼子来了一样。其实,女生宿舍的管理是很严格的,男士轻易不能进来。往往让我们措手不及的是住在对面楼的男生。记得当时我们两座楼间隔不过二十米,光线好的时候,站在我们的走廊可以再透过他们的走廊看到走廊那边的宿舍,以及他们的一举一动。学过光路可逆你一定知道,我们也同样处于危险地带,因为女生看男生相比男生"偷窥"女生的几率,如果用微积分原理,可以近似为高阶无穷小。我们宿舍是从不挂窗帘的,因为我们很少在地上走来走去,大部分时间都躺在床上。经常到我们宿舍"客串"的都知道保护好自己,但那些"罕来"人士因为不了解情况偶尔会发生这样的事:穿着暴露的衣服推门进来,猛然发现窗帘没拉,再行动时,对面窗台已经挤了几个脑袋。
据说,几乎每个男生宿舍都至少有一个望远镜的,专门用来偷窥,对这个概率我不敢十分确定,但有一点是真的,在一次宿舍检查时只一层楼就搜出几十个,在我看来他们不过是觉得好奇罢了,没有多少是真的有偷窥癖好的。因为人都有一种通病:越是禁的东西越是想尝试。
说到这一点我想到了关于早恋的事。记得上初中或是高中时,这是让老师和家长最头痛的事,学校想尽各种办法制止:在广播里公开关系、找家长谈话、记过处分等等,更严重的甚至开除。其实我们中国人就是"假正经",对于学生的青春期教育做得不够就不应该把责任推卸给学生自身。这么说并不是说我也在早恋事件之中,我的恋爱开始的相对较晚,直到上大学才知道有关感情的事。我从书上了解西方的家长在这一方面做得就非常好,他们鼓励孩子与人进行交往,如果孩子年龄很小的情况下,家长会陪着孩子一起去赴约,然后在车上或附近等,直到约会结束。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孩子们自己去调节彼此的关系,反而不会造成早恋。
对付被偷窥,我们老大是很拿手的。老大是内蒙来的,嗓门大,性格豪爽,人也耿直,每当宿舍里的人有麻烦时总是挺身而出。
"老大有人偷窥我们,给他们点颜色看看。"我们一起叫。
"是吗?有人这么大胆,看我的。"老大立刻扔掉手里的小说,翻身从床上下来,站在窗户正中间"过来"。
在老大的号召下,我们也都从床上跳下来,站在窗前一字排开,然后对着对面的人喊:"嘿,这样好看吗?"当我们一边手里举着一张很大的讽刺漫画(是我们自己画的,基本上是男生的各种丑态),一边喊着说时,对面的人也就一哄散去,有的甚至会吹几声口哨。
这样做只是警告他们一下而已,如果他们继续也没多大作用,那要看我们是否有时间跟他们叫劲了。其实对面的男生并不总是不友好的,有时我们会和他们聊上几句。最清楚的是,刚上大一不久的一个晚上大约九点多钟,宿舍的人都相继睡下了,这时电话响了,接起来也不说找谁。
"喂喂,请问找谁?"我问了几声没人回答,就要挂断。
"等一下"对方说,"请问某某在吗?"
"对不起,您打错了,我们这没这个人。"
"那我找某某"对方又说了个名字。
"也没有。"
"那就找你吧。"
"真是无聊,你到底找谁?"我已经不耐烦了。
"对不起,我们是大四的,想随便找人聊聊……"他又说了一些随便的话,隐隐约约的又其他人的声音,我想他一定是按成免提,何况他说'我们'。我也把电话按成免提,宿舍里的人都在听。
"我们就住在你们对面的宿舍楼,你们趴到窗台上就可以看见我们了。"
宿舍里的人闻声起床,其实大家本来就无睡意。果然有一间宿舍的窗台上坐着几个人,其中一正谈着吉它,嘴里还唱着郑钧的'灰姑娘',挺好听的,我们冲他们挥手。
"看到了吧,坐在最右边的是'刘德华',紧挨着他的是'黎明',弹吉它的那个是'郭富城'"的话里的人继续吹嘘。
"那你一定就是'张学友'了"我们起哄。
"没错没错,在下是也,我们是四大天王"他倒不谦虚。
"什么四大天王啊,老掉牙了,早就不流行了,现在都在听羽.泉"我们说。
"哦,是这样啊,我们已经赶不上潮流了,那就怀旧吧。怎么样'灰姑娘'好听吗?"对方的电话里有人问。
"好听,那可以点歌吗?"我们问。
"当然,你们点吧。"
我们想了几首好听的老歌,像天意、啤酒泡泡等,那一天我们共同度过了上大学以来最开心的一个夜晚。后来我们两个宿舍就日益熟悉了,而且为他们每一个人起了一个外号,从此直乎其代号。
6.神仙一样的大学生活
【我们的生活理念:
不想浪费生命,只想证明存在;只要今天开心,不管他日忧愁;今天不作明天事,此生可花来世钱;不想流芳千古,只想遗臭万年;
我们爱情的口号是: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不需要岁岁年年,只要求过了四年;不想留有回忆,只想把握今天;如果觉得遗憾,可以再爱一遍。】
大学里有些事情就是让人不可思议的,开课不到一个月,结成男女朋友的就有很多了,或是通过"联谊",或是在"同乡会"上、要不就是各种校园活动什么的。不知道我们追求的所谓自由是怎样作用于我们的头脑。我们寻求知识的同时也不忘慰寄我们原本枯燥的精神世界,渴望自由的同时又在企望感情的束缚,不甘于平庸又不得不平庸的重复着历届师哥师姐的爱情经历。
我不懂爱情,也不敢妄谈,因为"爱情"在我眼里是崇高的字眼,我担心自己的言行会不小心玷污它,于是我大可以用其他字来代替,不妨说成恋爱或是处对象,尽管意思差不多,但又实在是不好听,无奈只好继续说'爱情'了。
应该谈谈我们的爱情了,大学如果不涉及爱情,就像到北京不看长城,去埃及不看金字塔,在美国生活不知道"人权",身为法国人不懂浪漫一样,简直难以想象。大学校园绝对是新思潮、新观念成长的最佳场所,所谓的时尚能在这里找到最好的栖身场所,任何一种斩新的理念能在一夜之间泛滥。
我的一位朋友一天兴奋不已的从外面跑进来。也不管我是否在睡觉。"GIN快听听我们的宣言,简直酷毙了。"她站在宿舍的中心位置,一手拿着吃饭的勺子,一边振振有词。
我们的生活理念:
不想浪费生命,只想证明存在;只要今天开心,不管他日忧愁;今天不作明天事,此生可花来世钱;不想流芳千古,只想遗臭万年;
我们爱情的口号是: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不需要岁岁年年,只要求过了四年;不想留有回忆,只想把握今天;如果觉得遗憾,可以再爱一遍。
"去你的,大中午的不睡觉,下午没有精神上课,算了,我们都别去了"我大声说,其实我只想找个理由睡觉。
"不行,不行,别人可以不去,你不行,否则就没有人替我答到了。"她赶紧关门出去。
自从她尝到别人代替签到的甜头后对我可以说是"百般奉承"。但也许她不知道其实在她睡觉的时间里我也是躺在床上做梦的,因为我把这项光荣的任务转交别人了。有时候想想觉得很可笑,那些教授站在讲台上,一边按着点名册点名,一边用笔在上面圈圈点点,竟然不知道有那么多的名字是由同一个人回答的。可是也只有上大课的时候才可以这么做,因为大课最多有6个班一起上,人多也看不出来,如果是专业课就不行了。专业课人少,顶多两个班,教授只要从讲台上向下一看便可一目了然,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的专业课出勤率很低的缘故。
7.“爱情是一场战役”
【我的一位朋友说过“爱情就像一场战役,它可以让你坚强,也可以让你脆弱,它可以让你生存,也可以让你死亡”我觉得说得太重了,可能那时自己不懂吧,因为有些事一定要亲身经历后才明白,而有些事情是即便经历也未必明白的。】
大一过得很快,学期末的考试让我们失去了几个"并肩作战"的好同志(留级了)。可谁又能阻止时间的脚步,拒绝成长的过程呢?我们不再是刚入学时那帮唧唧喳喳、热情洋溢的大一女生了。我们学会了在众人面前的庄重和沉稳,因为多余的话决不能说;也学会了在问题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就是在消费时一定要考虑兜里MONEY的总数,否则放假回家的火车票也要开口向别人借了。
班上的人差不多都已找到另一半儿了,大家成双成对出没在校园,不到熄灯时绝不回宿舍,再也没有什么集体活动,也没有了一天一次的"卧谈会",灯还没熄大家就各自躺下了。我们彼此交流的时间少得可怜,见面时随便打个招呼已是让人欣慰,装作没看见的人居多。
在'爱情泛滥'的年代--这是引用我朋友的一句话,一切所谓的与众不同会被视为'异己',人人'得而诛之'。这么说我是有亲身体验的,在没有男朋友的日子里,宿舍里的那些'八婆'(我是叫她们八婆的)说话总是不许我插嘴,要命的是还加上一句,"大人说话小孩子别插嘴",简直让人忍无可忍。最头疼的是她们经常为我物色一些'让人作呕'的目标,这回你知道我是生活在什么环境里了。
如此生活了差不多一年,我自以为'看透'生活,于是放弃了长久以来坚持的'一个人的精彩'的信仰,决定随波逐流。我交了我的大学时的第一个男朋友,那年我二十岁,上大二,刚刚看完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而我的室友们的也可以光荣地向外界宣布我也从没有思想觉悟的"小市民"跃身成为一名至高无上的"爱情战士"了,同时我们宿舍也成为了别的宿舍地榜样,因为全部成员包括我都有男朋友了。
我不知道别人的爱情故事是否都是像言情小说里一样缠绵浪漫的,我的那份有的却是太多深刻的伤害,以至于让我在有生之年都无法抹去。我开始回忆我的恋情。
我曾无数次的做这样的假想,我会一下子老去,脸上张满皱纹,在一个寂静的傍晚,我一个人坐在梳妆台前的椅子上,对着镜子里霜鬓的自己感慨万千,然后一边用颤抖的双手翻看着早已泛黄的照片,一边努力地想着某个人的样子,让人遗憾的是连名字都记不起来…
…原来一切都禁不起岁月的推敲。
可事实上我并没有一下子老去,我也不是坐在椅子上去回忆,我是在一个我并不熟悉的城市,一个不属于我的房间,一个并不合适的时间去回忆。
是我无意结识却又不期而遇的人,他与我同届,是艺术系的帅哥儿。在这以前我是在自习室见过KEN的,一般来讲,长得帅一点的男生都很有名,而且有很多崇拜者和拥护者,我是说在女生中,KEN是其中的一个,我的朋友小丽就是他的一个崇拜者。
我和ken是在一次溜冰时正式接触的,当时我们一起去的人很多,忽明忽暗的灯光让人头晕目眩,我不知道自己在场上转了多少圈,总之在停下的时候脚底像没跟了似的差点摔倒,这时一双手伸过来,我幸免遇难,但却靠在了这双手的主人身上。好浓的毛绒的味道,我的脸被绒线刺得痒痒的,我抬眼看去,是一个帅帅的男孩。他后来告诉我他叫KEN。老实说我对帅的男孩有很强的免疫力,原因是帅男孩都很花心,就是不可靠了。
KEN告诉我说他上海人,我看看他,“你有没有听过这样的话?大连人说自己是大连人,但不说自己是东北人;厦门人说自己是厦门人,但不说自己是福建人;上海人说自己是上海人,但不说自己是中国人;上海男人说自己是男人,但不说自己是上海男人。你是上海人,还是男人?”
KEN有些不自在,我拍了他一下“开玩笑的”。
我和他这样认识了。虽然ken是上海人,但没有上海男人的小气。如果不是说话的口音,倒很像北方人。我渐渐的有点喜欢他,但不是爱。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我当时绝对没想过和KEN交往,到那时我还没有真心喜欢过一个人,直到他向我表白,我答应了。但决定和KEN交往纯粹是为了打发一个人的无聊和避他人之谣,而我也一直以为KEN和我一样是个无所谓的人,直到后来我才发现自己错了。我这么做的确自私,我从不否认自己是个自私的人。
我们于是像所有恋爱中人一样看电影、拥抱、接吻。KEN对我很好,远远超出我的想象,有一阵我担心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他了。KEN从不让我晚上一个人出去,每天晚自习后都把我一直送到宿舍楼下面直到关门的阿姨催促才让我进去,但也不忘吻下我的前额"小东西,明天见!"
不知为什么,他叫我小东西,然后会把他的那双大手放在我的头顶,像要赦免我的罪行一样在我头上转一圈。KEN个子很高,超出我的一头还多,我要踮起脚尖儿才能亲到他,而且他力气很大,捉我像捉小鸡似的,无论我多努力地逃走,也会被他那双大手无情的'捉住'。我其实也蛮喜欢"小东西"这种称呼。
我常听KEN的一些朋友说他以前交过很多女朋友,对此我一直好奇,但不是吃醋。我老是缠着他:"KEN,给我讲讲,你是怎么把那些MM骗到手的?"KEN却一次也没跟我说过,尽管我是真的想知道,任凭我的好奇心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点点的减退,直到销声匿迹。KEN是唯一一个在我难过的时候不劝导我,而是主张让我一个人静静的人,因为他相信任何难过都是自己一时的情绪问题,不是别人帮得上忙的。这也是他比任何人都了解我的地方。
我在大学的第一个生日宴会也是KEN张罗的(以前只是和宿舍的人一起吃一顿饭就好了),那天是个星期六,在我还懒在被窝里的时候,电话就响了。我趴在窗台上看到KEN骑着一辆越野车在楼下。我喊了一下"KEN,太早了吧,我还没起床呢。"
他抬头看见我,随后吹了一声口哨,"我等你!"
那是我速度最快的一次梳洗,从起床到跑出宿舍一共用了不到5分钟。
我一屁股坐上车去,"去哪儿啊?"
"一个好地方"KEN把我从后座上拉下来,"坐到这里。"他指着车梁的位置。
"不会吧?"
"叫你去就去了。"KEN把我揪到上面。
以前我也在校园里见过有男生这样载着女生的,自己确实第一次。在KEN的双臂的包围下我觉得特别的舒服和温馨。六月里初现的阳光着在我们身上,
我慵懒的从KEN的下颌底下看他,几簇新长出来的胡子,让我有一种想伸手去摸的想法。
"KEN,你多大开始长胡子的?"
"记不清了,好像很早。"
其实和KEN在一起,值得回忆的事情很多。但不知为什么每想到KEN,就总是从这些片段开始。实际上我和KEN
交往没多久就因为一些误会与爱情擦肩而过了,也就是分别寻找各自的方向了,我不知道如果没有那些插曲,我们是否有可能成为恋人,但我知道自己始终还是没能像他爱我那样的爱他。记得分手时,自己简直冷酷到底,任凭KEN做出任何挽留的举动,说出再多感人的话语我都无动于衷,直到我看见他绝望地把我送他的项链摔在水泥地上。
"我对你做的所有的事也不能让你为之动情吗?"
KEN第一次在我的面前变得如此激动,我不敢望向KEN的脸,害怕他忧郁哀伤的眼神刺伤我自私的灵魂。但我分明听到自己灵魂的声音,"你太残忍了!"。
"对不起"我想道歉,但声音小得连自己也听不清,反而金属与地面撞击的响声在黄昏的走廊里更加真切而清脆。
我们如此结束了,原因就是我的良心发现:我不能在不爱他的情况继续我们的恋情,也就是我不能再继续伤害KEN了,但我不知道其实那时我已经伤他很深了。(因为以后的四年里KEN再也没交过女朋友。)
我曾经以为他会恨我恨到非诅咒我不成,所以和他分手后我有一段时间甚至害怕,直到一次他喝多的时候他说"我想恨你,但我更爱你",自此以后我的害怕才消失转变为愧疚。
那天,KEN坐在操场的单杠上,一边吸着烟一边和我聊天。其实我一直觉得男生吸烟的时候很酷,只是我不知道有时候男人吸烟也会让人心疼。我想安慰他,却不知如何安慰。
"GIN,其实你......算了,太晚了,你回宿舍吧。"
"那,你,也回去吧。"我转身要走。
KEN突然从后面紧紧抱住我,让我几乎喘不过起来,接着一股浓重的香烟和啤酒混合在一起的味道便从我的后颈传来。"别走,再陪我待会儿?"
"你喝得太多了。"我推开他,不是因为厌恶,而是这样会伤他更深。
"GIN,你真的太无情了!"我感觉手腕快要被捏碎了,但我没有叫。
KEN把我送回去,看着我走进宿舍楼。我从宿舍的窗户里向外看,宿舍楼外的路灯在夜晚散发出的幽暗的光亮,空旷的路上KEN一个人游荡的走着。突然他用脚狠狠地踢起一个东西,这让我觉得就像在踢自己一样,实实的,重重的,却没有疼痛感,只有空洞的响声。
有时候,我也很难分清我们是否真的恋爱过,因为那一切让我感觉就像做了一个梦似的,醒了也就结束了。我相信爱情错过了便错过,即使能再找回来,也不是一份完整的爱情了,我是走路喜欢往前看的人,KEN也是,我们不再像往日一样亲密,但来往依旧,毕竟我们是处在一个朋友圈里的人,我们要适应环境。偶尔的会有人拿我们的过去找乐,无非是想无聊的时候冲淡一下气氛。那时,我总是保持沉默的,因为不管怎么说那终究是一件让人尴尬的事。但克制自己的感情,故作轻松远比表现出来要难过得多。KEN似乎总能看出我的感情,用尽心思地想各种适当的方法缓解局面,有时也玩笑似的扔出一句"要不再来一次",我随便搭一句"好啊"。KEN仍然还是最了解我的人。
【两只毛毛虫正在谈话,一只美丽的蝴蝶轻盈的飞过。一只毛毛虫转身对同伴说:“如果只给我蝴蝶身上的一样东西,你永远无法让我飞上天空。”因为蜕变,蝴蝶才被喻为最有禅意的昆虫。而现在的我们正经历着成长的蜕变,只不过这是个漫长的过程。】
大二的下学期,我从宿舍搬到外面去住,也就是在那时结识了PURPLE吓SWIN两个工艺系的女孩。我们同处一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电脑,一起玩游戏,看碟,没事的时候讨论一下生活,过得很是悠哉。经常会有一些朋友去我们那里聚会,偶尔再自己做些吃的东西,不管是什么,也不管味道如何,总之统统吃光。我们住的地方空间很大,这让我们有很大的发挥空间,我们在墙壁上钉了一块大面积的布,然后在上面做些装饰,很有味道的。和学艺术的人住一起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永远不会觉得无聊。她们有好看的书、前卫的思想、不拘小节的谈吐和相对更多的自由。在她们艺术系的熏陶下,我也开始一些对历史古迹,工艺设计感兴趣,还有她们一些比较前卫的审美观和思想论也在不知不觉的渗透进我的头脑。
不管你承认与否,外界环境对人的影响力都是不可思议的,搬出去不到一个月,就有人像发现新大陆一样见到我就大呼小叫。
"呀,怎么变化如此之大,从外表到举止和以前简直判若两人,我看你该换个专业,去艺术系吧,计算机不适合你。"好友小丽在体育馆前把我拦住。
"真让人崩溃,你该去新闻系,不过你更适合娱乐新闻。因为你太善于'发现',而且又有些鸡婆",我拍了拍她的肩膀,"继续吃你的冰激凌吧,你不会变成猪宝宝的,除非你把它吃完"。
"算了,不惹你,得不到好处。什么时候去你那儿看《恋爱世纪》啊?"
"随便,要不今天晚上,我请你吃‘宫廷面条‘。"
"就这么定了,晚上去找你,不过我会自带食物,省下你的粮食吧,如果愿意的话加你一份,我不介意多个吃伴儿。"一听吃面条,小丽赶紧打住。
"OK。我当然没问题。不过提醒你,千万别买冰淇淋。"我担心她又像以前一样买一堆。其实我很怕张胖的,但又经受不了诱惑,没办法的。
"放心,买也绝不带你那份儿。"
晚上大约八点多钟的时候,我正给"勺子"洗澡,听见有人敲门,"谁呀?"我问
"卖刀的,你要吗?"阴阳怪气的一听就知道了是小丽,也只有她才那么用力,仿佛跟门有愁似的。
我开门让她进来,"不会吧,你表现这么好,果然守信用",我一边说,一边把手绕在她背后。"奇怪,真的没有。
小丽把双手都抖出来,"说了不买的",然后诡异的走到沙发旁,坐下。
"吃饭了",她叫我。我们开始吃皮蛋瘦肉粥。
刚要往嘴里送,小丽开始翻她的书包,"先别急着吃,一会冰激凌都化了",她从书包丽拿出一个塑料袋,我真拿她没办法,只好委屈享用了。
"要是我遇见长得像木村拓哉那么帅的人,我一定会高兴的晕倒。"我相信那是她的真心话。
"那你晕倒好了。"
"你是说有这样的人存在?"
"当然,要不要我告诉你?"我故意逗她。
"是谁?"小丽很积极的问。
"那不,在电脑里啊"我用手指了指屏幕。
"懒得理你,GIN我们明天看吧,她们什么时候回来?"大约十一点左右,她问我。
"不知道,可能不回来了,她们一向行踪不定的。"
"好了,一会宿舍封楼了。"
我送她到门口。
"锁好门,记着,一定小心,防火、防盗、防流氓。"临下楼梯时她还不忘嘱咐我,我冲她笑笑。
有时候,我真的很羡慕小丽,每天都很快乐。谁让人家有那么幸福的家庭又有一个有钱的爷爷呢,这是羡慕不来的。小丽的爷曾是市委的干部,现在虽说已经退休了,但家业也建得差不多了。小丽是他唯一的孙女儿,疼得如掌上明珠,连我因为小丽的缘故都得到不少恩惠。
9.无力扭转天命的阿修罗
【读过《圣传》后,我觉得自己就像书里的阿修罗,内心充满毁灭一切的怒火,但我却又不能如阿修罗一样点燃毁灭世界的红莲之火,我只是毁灭了自己。我开始毁灭自己,在我感到极度无奈,极度愤怒的年龄,那年我不到十九岁...
送走小丽,我无事可做,就随便找些书看,信手拿起Purple前几天带回来的几本漫画:乱世纷争,神帝释天起兵谋反,篡夺天帝之位,实行暴力统治,黑暗之中,叛逆的力量终于会合,六颗星汇集在一起,终将要扭转天界的命运。夜叉王遵从星见的指引,信守三百年前的承诺,要带领初生的阿修罗,走上挑战命运之路…
…这是《圣传》的开头。
以前我对《圣传》一无所知,对CLAMP也不知道,直到我看了那两本书之后。吸引我的不单单是它美丽的漫画人物,还有那些需要用生命信守的约定,用死亡与毁灭来论证永恒的悲伤的爱情故事。
《圣传》,让我联想到即便是多罪恶的人也有他自己要守护的东西,不管那在别人看来多么不值,也不管用什么代价去换得。像夜叉之于阿修罗的约定和承诺一样他不会背弃约定:如果,将来你遇到的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却注定要带给你伤害,那么,你将怎么办? --保护他,伸出双手,以全力来保护他!《圣传》里的女人们在其美丽的面孔、柔弱的外表下,隐藏的,却是那样一颗坚强的心:乾达婆王终于也要震断琴弦,把美丽的竖琴变成杀人的弯刀,来恢复她东方天王持国天的身份。
阿修罗的"毁灭"之举,让我想到自己以前,但我没有阿修罗一样点燃毁灭世界的红莲之火,我只是毁灭了自己。我开始毁灭自己,在我感到极度无奈,极度愤怒的年龄,那年我不到十九岁。
十九岁以前我是一个非常正常的孩子,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我与那些同龄的人一起正常入小学,升初中,再进入重点高中。我按时回家,即使逃课也从不超过放学时间;认真完成作业,即便抄别人的也要优者择之;按时关灯,哪怕第二天要还回最爱看的漫画也要熄灯,等父母睡了再起来看…
…总之正常得无可挑剔。然而在我刚刚步入十九岁时,生活开始了转折。一位女作家曾说过这样的话:"生活在每个转折点都会有一次华丽的转身"。但那时的转折,只让我看到了生活转过去的背影,并没有华丽。
人类对某些事情的记忆本领是惊人的,就像我也许一辈子都会记得高三的那个下午,我从睡梦中被父母叫醒,接着就被宣告:我们离婚了,你要在我们中选择一个。爸爸妈妈把目光同时投向我,仿佛都在说,"选我吧"
"有的选择吗?随你们吧",我关门溜到大街上,炙热的阳光烤得的地面发烫,我没打伞,也没涂防晒霜,肌肤感觉像被火烧一样。
"他们有考虑过我的感受吗?"我的悲伤一点点的转化为无奈与愤怒。
我在街灯下一连徘徊了四个晚上,喝了四罐可乐,踢坏了三双袜子。最后摸摸口袋只剩下不到二十元钱。我得回去了,我想。
一进家门,奶奶就问吃饭了吗。"吃过了",我径直走进自己的房间,把门锁上,随后一屁股坐到地上,感觉有点头晕目眩。
我选择了妈妈,但没多久妈妈就搬去北京了,而我因为要高考的原因,先留下来和爸爸住。在因为高考和父母离异的冲击下,生活变得苍白如洗,愤怒和叛逆占据了我整个身心,让亢奋不已。我开始了"毁灭"之举,在离高考不到三个月的时候,在连最没希望的人都知道最后一搏的时候。那时我很难理解存在的意义,我觉得我是为他们活着的。我的好坏对我自己而言没有丝毫关系,只会对他们有影响。
"一定要给妈妈争口气,好好考学"可我为什么要为他们争口气,他们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时想到我了吗?我决定给他们一个"教训"。
我开始肆无忌惮的逃课,即便上课,不是睡觉就是发呆,发下来一个多月的模拟题崭新得可以再卖,最后班主任不得不经常找我谈话,但还是无济于事。
记不清哪位作家曾把堕落得形式大致可以分两种,一种是没有目标的一味堕落,另一种是有计划、有步骤的为了堕落而堕落。前一种人因为堕落的方向不明确,所以几句忠言就可以改过自新了,后一种则不同了,因为目标确定,没那么轻易就放弃,所以往往这种堕落更纯粹、更彻底。我是属于后一种的,非三言两语就可以搞定的,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有些对不住那些恩师。
我高中时的班主任是一个非常尊重别人的人,尽管我给他添了一大堆麻烦,他从未当众批评过我,每次找我谈话时的步骤时这样的:在他绕着班级走一圈之后,最后路过我的桌前,在经过的一瞬间用中指敲一下我的桌角,然后若无其事的走出去,我呢,就跟在后面也走出去。
"你怎么又不是晚自习?"他已经在楼梯口等我了。
"你说的是哪天吗?
"看看你,逃得太多了,都记不清时哪一天了。"老师嘛,总是口才了得。
"昨天下雨了。"说出去连自己都后悔,但的确不知道编一个什么理由,虽然我已经很堕落,但还没堕落到说谎的地步,这一点我想我与某些堕落人士还是有着根本差别的。
"下雨了?那算是一个理由吗?因为你是一个女生,我也不想深说你,你自己回去好好想想吧。"班主任随手把吸完的烟头扔进垃圾桶,大踏步的背向我走开。
"知道了。"
我正要走"以前那么好的成绩功亏一箦是很可惜的,加把劲儿,考个重点大学是没问题的。想好报哪儿了吗?"班主任突然又停下,忍不住扔下这句话。
"没想好。"我确实没想好,准确点说是还没想。经他这么一说我恍然想起,前几天发的高考志愿表还没填,后天就要交上去了。
"那你回去吧,有不明白的是就多问问,考哪里让家里人帮着参考参考。"
"哦"我回到教室,心情一下沉重起来。
刚坐下不到三分钟,就放学了,我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东西,飞也似的离开教室。我不知道我是用多快的速度骑车,总之没一会儿就到家了。我跑进房间开始乱翻抽屉,我的志愿书像和我捉迷藏似的,任我翻遍整个房间都没找到。我忽然记起可能是在外面游荡的那几个晚上弄丢了。最后,也正如我推测的一样,志愿书再也没有现身在我家里。
结果,我被大骂一顿,因为高考志愿表时教育部发下来的每人一份,带有编号,丢了补办是非常麻烦的。我想这回我死定了,抱着于事无补的心里,我决定不参加高考了。当我把这个念头和家里人透漏时,爸爸狠狠地踢了我一脚,我有一种痛彻心扉地感觉。不是因为这脚有多重,而是因为这是爸爸第一次打我。
或许上天真的也有好生之德,不忍让这么'优秀'的学生遭此不测。就在我万念俱灰的时候,我的一位死党通过亲戚帮忙,总算让我又有了一份志愿表。大难过后的我庆幸还好自己当时还没堕落到最坏的地步,否则真是不知祸福啊。这次意外让我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我突然想收敛自己的毁灭行径,一心改好,我开始上课了。但变好远非易事,单是认真听讲就让我如坐针毡。与无目的的闲逛比起来,死坐在教室里就像自杀一样让我崩溃,再加上不知道老师叽里咕噜的说些什么,更是难上加难啊。我开始怀疑以前我是怎么一听就会的,是不是我的听力出了毛病,但我能坐在这里听到我前面4排的同学的聊天,证明非也,我的耳朵没问题。那问题出在哪了呢?在此之前我成绩真的挺好,从没考出去前十名。有一节数学课,老师写了几道题让大家做。我看了几遍,没什么头绪,不是因为难,是不能静下心来。
"你,用眼睛就看出结果了?",老师走到不知什么时候跑到我桌前,"拿笔算,"他从桌子上随便拿了一支笔塞到我手里。
"这支笔是坏的。"我说,我早就知道他笔芯坏了。
"你借她"老师指着我的同桌。
我接过笔刚要算,"好了,你到黑板去做。"老师又改变了主意。
我走上讲台,直到下课也没算出来。
"GIN你怎么了,这题我兜作出来了?"MAO走过来问。
"没事,有点头晕,"我说完收拾书包。
到家后刚进推门进去,就听见奶奶说"菲还没吃午饭就上学了,现在都几点了?"
"还不到六点,一会就回来了,我去买些鱼,她爱吃。"是爷爷。
"那多买点好吃的,菲快考学了,应该吃些有营养的。"奶奶补充。
我听后一阵心痛。家里买了那么多东西,"小聪聪母液","清脑补钙口服液"……可我… …
那一夜,我彻夜难眠了,我躺在床上想了很久。不能这样下去了,我下定决心做最后的努力。尽管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
有句话说,"学习永远不晚",可现在的确有点晚了,不管我怎么使劲,我终究还是没能发挥我原本可以的水平,我知道自己考砸了,同时也意识到了我的确是毁灭了自己,只是还不够彻底,不够全面。
当夏季里最炎热的天气刚刚降临北方时,我的录取通知书也发到了我的手里,"天津XX"我看了几眼后把它放到沙发上就睡着了。
"你想怎么办?要不再考一次?"我是在睡梦中被爸爸叫醒的。
"我不复读!"一想到还要再受一次煎熬我坚决的回答。
我想象着自己像阿修罗一样的所作所为,突然间又觉得自己是连阿修罗都比不上的,因为即便阿修罗也有一直守护着自己的夜叉:“我只要夜叉就够了”。
"砰砰砰!"我听到是敲门的声音,于是思绪赶紧回到现实中来,推开"勺子",开门见是Purple"她们回来了,手里还抱着一大堆的木头块以及画布之类的东西。
"汪汪--汪汪"勺子撒欢儿的叫着。如果人能像小狗一样容易满足就好了。
我们照例交流新闻:"在哪又见到美女了","最近哪个系有活动了","看到XX的男(女)朋友了"等等杂七杂八的事情。
之后是属于我们各自的时间,Purple忙设计,SWIN忙着看小说,我其实有好多事情要做,但却不想做。前天我从院学生会退出,理由是"太忙了没时间",其实时间有的是,只是学生会的会议太多了,又没有具体意义,总是一大堆人聚在一起,一边吃瓜子一边你一语我一句的乱侃。随后我又找到系学生会的主席,也就是我的老乡,请她吃了一块冰淇淋顺便提出辞职。
"真不好意思,每次开会都不去,只是我们专业的事太多了。老是让你为难,我决定还是退出来吧"我和她说
"你也是的,开会经常不去,如果我老是不说你别人看着也不好。现在你上大三了吧",她顿了顿,"退了就退了吧"她很聪明。
想起当初进我学生会进的就不明不白的,其实早该出来了,只是生活部副部长的好处是很实际的(每学期末我们宿舍都能评个"优",平时卫生检查时,仗着这个身份还可以多混点分),我才坚持到现在。
照例今天又是例会的日子,现在我真的不用找理由不去了。我趴在床上,看着purple一起布置的墙壁,上面贴满了工艺画和广告设计的海报,变化悬殊的色彩不和谐的搭配在一起,很特别,东西杂乱无章的堆在每一个角落,使房间更像储藏室。
"我又在无聊的堕落吗?"这让我鄙视自己。
10.我成了“大姐头”
【没有爱情的日子我们就是这样大家在一起嘻嘻哈哈的生活着,或喜或悲,所有的情绪都显得很平淡,然而却让人觉得很踏实,就连喝杯茶水也能感觉时间的脚步,我喜欢这种不需要动脑的简单生活,但每个人似乎又都有自己的宿命,这是无法逃避的现实。】
勺子最近又变得脏兮兮的,灰白色的毛粘在一起,一撮一撮的,这个礼拜我已经是第三次给它洗澡了,每次都是大费周章,水盆里的水被溅的四处都是,我把吹风机靠近它的身体,它拼命的躲着,要不是每次出去的时候它玩得太疯了,以至于把自己弄得像只无家可归得小野狗我才不会老给它洗澡。但是也不能怪它,它更那些小狗朋友在一起真的是很快乐。要不说要经常带宠物出去溜溜呢,幸好没有起诉我们虐待宠物。
有时候我觉得人比狗可怜,狗随时都有人照顾,可人不是,人到了一定得年龄就要独立,就要靠自己。
老是一个姿态的生活会让人觉得疲劳,我们在自己的屋子里呆腻了,决定出去透透空气,于是约好星期六晚上去蹦的,那也是我第二次看见浩子——Puple的死党。
浩子见到我后特别惊讶"你是——我见过你."
我顿时被搞得张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就是她,上次我在车站和你说过的女孩。"purple解释。
后来我才知道这其中的缘故。
Purple绝对是个另类的美人,从头到尾,连骨子里都流露着另类的东西。在我还没和她"混"到一起的时候我就注意过她了。Purple是那种只要让人见过一面就印象特别深刻的女孩,后来稀里糊涂的得知她是99级艺术系的女孩儿。直到我刚搬过去purple那儿住的时候我才知道她是来自山清水秀的青岛。
但据Purple说,她在学校里看到过我好多次,也曾经对我印象深刻的。正好有一次,我在学校附近的车站等车,她和浩子也在等车。她就对浩子说"你看,那边的女孩是我们学校的,穿得很特别吧?"其实我也记不清当时是穿着什么特别的衣服了。
"谁知第二天你居然搬过来和我们住到一起,真是不可思议。"
Purple继续说"再后来我们真的"混"到一起,并且不亦乐乎,我想这就是缘分吧。"
和浩子彼此认识后,我们开始商议晚上的活动。
顺便介绍一下浩子,她是"天津某女子学院"的服装系的美女。身高和Purple差不多,1.68米,三围:86、60,84,让好多女孩羡慕得吐血得数字。她和purple两个人走在一起回头率可达百分之二百。我曾问过purple"浩子是搞服装设计的,让她帮我们设计几件衣服吧?"
"她?如果你给她一块面料设计衣服,估计到最后怕是只够做一双袜子。"purple打趣道,"她的作业还是我帮着做的呢。"
后来知道浩子有一个有钱的老爸,上大学也就是那么一回事,毕业后已经打算去美国。至于她的学业真是不敢恭维,有钱人的孩子真是幸福。
浩子性格开朗,是绝对的外向型,至今为止交过的男朋友有一打儿,最喜欢的只有一个,可是已经Over了。"在我的字典里不会再有爱情"是浩子的宣言。
我们五个女孩子的最后决议是去"MY的"。大约九点多钟我们就到了"my的"的门口,那里聚集着一大堆年轻的男女,我们也挤进去,找了一张桌子。其实我一点儿都不会蹦的,以前和学生会的人去的时候,我都是在观众席看东西。但那次例外,我和purple她们一起挤入人群,在DJ如痴如醉的叫喊声中,我随着周围的人一起扭动着身体,疯狂而眩晕的舞动着,第一次我发现蹦的确实是一个发泄的好方式。不久我就大汗淋漓,我们回到座位每人叫了一瓶啤酒。
也许是我们没有带男孩子的缘故,抑或是浩子她们太引人注意了,有好多男生过来搭讪。遇到这种场面我还是第一次。
我看到有三个男的朝我们这边走来,其中一个穿着花的短袖衬衫,褐色的头发,个子不高;另外两个身材高大,没染头发,都穿着白色的棉质T恤,一个稍微胖点儿,一个刚刚好。"Purple,他们过来了?"
"他们年龄和咱们差不多,逗逗他们。"浩子诡秘的笑了一下。
他们已经到我们面前。"你们是学生?"高个的其中一个问。这时我看清他的长相。如果以我们平时的打分他可以拿到80分。
"你看像吗?"Purple接过话。
"像又不像。"
"我们是黑社会的,你信不信啊?"浩子装得很认真的样子。
"信"其中一个居然如是回答。"那你们谁是老大?"
"她。"胖点的男人居然指着我。
Purple和浩子居然点头,我差点没晕倒。我那里像黑社会大姐头啊?
"一起出去玩会怎么样?"他们问。
"不行我们老大不会同意的。"浩子越来越过分。
"那能请你们老大喝杯酒吗?"有人提议。
随后,他们一起拿着啤酒过来"给个面子。"
"我――"我不知如何是好。
"我们老大不喝酒。"SWIN帮我回答。我点头"是啊,我是不喝酒"。
"不会吧,那手里是什么?"矮个子男人拿着酒瓶的手指指了我手里的啤酒。
"啊?"我忘记手里还拿着啤酒。是啊,我今天只是想附和大家一下。
"怎么不给面子啊,那聊会天总可以吧?听说你是她们的老大,只要你同意就没问题。"
"我不是什么老大,她们开玩笑的。"我解释。
"我们当然知道了。"其实我知道他们知道浩子是开玩笑,因为我想再笨的人也看得出来我们不是什么黑社会。也许这就是美女的特权吧,她们没直接揭穿。
"好了,我们是'某大'的学生,你们呢?"瘦高个儿说。
"我们是美女学校。"浩子漫不经心的回答。
"那,几位美女,我们能坐下来吗?"他们借此要求。
"随便。"purple举了一下啤酒。
后来我们随便聊了一会,发现他们也是没什么恶意。
"我那里看着像老大?你们到底跟他们说了什么?"回来的路上我问浩子。
"我只说我们是黑社会的,我可没说你是老大,完全是他们说的。"浩子辩解。
"我问他们了,他们说'因为他们说老大一般都是坐在后面说话最少的哪个'。"purple接过来。
我简直受不了,以后她们又开始叫我"老大"。
没有爱情的日子我们就是这样大家在一起嘻嘻哈哈的生活着,或喜或悲,所有的情绪都显得很平淡,然而却让人觉得很踏实,就连喝杯茶水也能感觉时间的脚步,我喜欢这种不需要动脑的简单生活,但每个人似乎又都有自己的宿命,这是无法逃避的现实。
11.Purple的故事
【我突然发现在别人看来一向都开朗,无所谓的另类女孩也会为爱情流泪。原来坚强的外表下同样有颗脆弱的心】
我常想起在炎热的夏季,太阳每天都以三十八九度的高温烘烤着天津这座城市,我和Purple每天午后都慵懒得躺在床上,忘记教授要点名,忘记学生应该学习,忘记时间。我们开着冷气,温度打到摄氏19度,purple一边喝着橙汁,一边给我讲述我她的故事。我咀嚼着别人的生活滋味,再对照自己,竟然觉得心情明朗了许多。
Purple曾有一个比她大三届的男友(在大学里高届的男生找师妹是很正常的现象),虽然都在同一个学校的相同的专业,但彼此认识却是在“北服”(北京服装学院的简称)。有一天Purple去北服看朋友,凌南和她乘坐同一辆地铁(凌南,就是她后来地男友),据凌南说在车上她就很注意Purple(毕竟是美女啊),结果她们又在同一个地方下车,最后在北服的校园又遇见了。Purple说:“我正和朋友一起散步,突然后面过来一个人和我打招呼。”
“嘿,你好。我们在地铁上见过,真巧。”
凌南长得很高大,虽然相貌不是很帅,但很有特点,尤其是一双眼睛,大而有神。他穿着白色的纯棉T_Shirt,上面是自己用简单的颜色涂鸦的工艺画,一条半长的肥大的短裤,配着耐克的凉鞋,一身悠闲自在的装扮。
“我好像不记得了。”Purple很是奇怪,怎么突然有人说见过她。
“是吗,我在学校还见过你呢,我们同一个系的。”(我说过Purple是让人过目难忘类型的女孩)
“经过一番自我介绍后我们就认识了,后来我们一起回学校,渐渐变得熟悉了。”(
Purple给我讲的的时候描述很生动,但可能我只是个听者的缘故,所以我写不出来)
“凌南对我一直很好,真的!”Purple强调,“他是那种在沙漠里如果只有最后一点水也会给我喝的人,但他却不会带我一起走。”Purple很难过的样子。“和他在一起很难有一种稳定的感觉,老是觉得他像一阵风,随意的风。”
“那你们也是因为这些才分开的吗?”我问。
“也不全是,我们在不同的年级,我才来一年他就要毕业了。可那时我觉得自己已经不能没有他了。为了能多一点时间在他身旁,我那时几乎从不上课,在他宿舍里从早到晚。每天也都心情恍惚的。”
“女孩子可能都是这样吧。”我看了看purple。
“GIN,你说一个人永远都保持自己的个性可能吗?”Purple继续。“根本不可能,和凌南在一起,我一点个性也没有,也就是我失去了自我。凌南后来对我说他一开始时认识的Purple不是这样的。她希望我能做回自己。”
我从床上下来倒了杯水,顺便给Purple一杯“男人真麻烦!”
“其实我理解凌南,因为快毕业了,可他所有的时间都被我霸占着,可能他烦吧。”Purple把一根棉签扔到地上。“但是我有什么办法啊。他离校的日子还是到了,那天我送他坐上开往南京的火车,那是我生命中最难过的一天,比后来我们分手的时候还难过。我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我和他还能在一起吗?平时不爱哭的我那一段时间天天哭。每当看到校园里的一些情侣在一起亲密的场景我就想哭。”
“凌南有回来看过你吗?”我突然发现在别人看来一向都开朗,无所谓的另类女孩也会为爱情流泪。原来坚强的外表下同样有颗脆弱的心。
“他很忙,不能经常回来,我们大都是打电话。但那有什么用啊,我想看到的是他实实在在的人。电话里我们几乎总是吵架,直到一次他说‘分手‘。其实我早就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只是没想到来得那么快。他说他最爱的就是我,无论是什么时候。”我看见PURPLE,此刻她的脸上有的不是难过,而是一种镇静。
“我很爱他,胜过任何人,但我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如果他愿意,我愿意做他的情人,一辈子。”
后来她又和我讲了很多很多的关于凌南的回忆,我也讲述一些自己的故事。那段日子几乎每天都如此度过,同时也让我和Purple的关系更近一步。女人都希望有一个很好的倾听着,我们彼此需要。
12.学期末
【直到最后,我六门科目全部通过,德语也优秀结业。核分的时候居然我还发现自己有望拿到一等奖学金,上天真是待我不薄啊!我激动得差一点哭出来。】
大学生活最扫兴的事,便是学期末的考试了,但这又是每年必有的。松松散散的过了一学期,到快要考试的时候才发现有那么多的课程要考,一时间开始手忙脚乱。我尽管平时不爱上自习也不得不去。
我拿着《荆棘鸟》和《微机原理》,打了一杯水往教室走着,迎面碰到"暖瓶儿",她一如既往的拎着一壶水,背着旅行包大小的书包,带着花边的遮阳帽,身穿着连袖蕾丝长裙,样式就如中世纪的英法的小姐服。她的皮肤雪白,恐怕从未被阳光照过一样,但令人遗憾的是,她的体态过分丰腴,加之一股傲然不可一世的神情让人望而生畏。此人可谓是“校园名人”,相信整个校园里没有人不认识她。不知道别人叫她什么,我们背地里称呼她为"暖瓶儿",原因是她手里的水壶从不离手,我们曾以为她是担心晚上回宿舍没有热水用才如此。直到有一天,我的室友给我们讲了一段故事,我们恍然大悟。"告诉你们一个新发现",一天晚自习回来后purple把我们叫到一起:"知道吗,当时自习室里特别静,突然从某个位置传来"哗哗"的水声。顿时所有德人都把目光聚集在声源的位置。哇塞,你猜怎么着?是暖瓶在倒水,原来她不是把水壶拿到宿舍用,而是自习时喝水用。太可怕了,一节自习要倒几次。"后来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要想皮肤好,就得多喝水。
学校的自习室一到学期末便座无虚席,要想找个座位还真是不容易,我几乎走遍学校,总算在最破的阶梯教室找到一个座位。这是一个靠窗的座位,风吹过来一阵大饼鸡蛋的味道,有人正在教室里吃晚饭。这种香味让我的肚子咕咕的叫,但为了晚上的大餐我决心忍住(小丽说如果我要是能上3个小时的自习,请我吃炖排骨)。微机原理的理论和算法让我头晕再加之饿肚子,简直是在练我的定力。我不禁想起在哪看过这样的一首打油诗:
学习诚可贵,
饿肚更难忍,
若为想你故,
两者皆可抛。
那我想什么呢?目前就想排骨吧。我把《微机原理》的书扔到一旁,继续我的《荆棘鸟》幸好我有先见之明。我一直沉浸在小说之中直到小丽的电话打过来。我一看表六点多一点,我何止上了三个小时,都五个多了。我把书合上,上自习其实很简单的。
饭饱之后,我们继续我们校园新发现。她们又谈到了“暖瓶儿”,但是我都没有附和。因为我还欠着暖瓶儿一份人情,便不太好意思在别人都议论她时插上一嘴,尽管这样未免失去了一份乐趣,但没有办法,否则我会遭到自己良心的谴责。
那是学校的二外刚刚开课的时候,我没有像大家一样的对日语的激情,原因很简单,小日本的语言我想都不想听。我选择了德语,执教的是一位临近五十岁的的女老师,年纪虽然大了点,但是人很精神。第一节德语课,我就被她吸引住了,我突然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对语言学习的热情。我努力学习语法,单词,从未逃过一节。要知道这对我来说是多么难得,因为有些我的专业课的老是一学期也就见过我几次面,所以请你相信人格魅力确实是存在的。具体哪节课我记不清了,但有一次迟到,忘记带德语书了。结果在学习课文时,我只好听别人读。
"同学,把你的书先借给这位同学好吗?"老师突然指着第一排某位置的女生。
"行,但是让她下课以后别忘记还我。"我循声望去,天哪!居然是暖瓶儿,说话果然惊人。
"那你到时别忘记还她。"老师指着我,我看得出她也是强忍住笑。
"哦"其实当时,我想说不用了,结果不知为什么没说,于是我居然就这么欠了暖瓶儿一份人情。
"校园名人"我想在任何学校都会存在这么一种角色的,屈指数来我们学校也有十几个。除了暖瓶儿,还有什么真爱无敌,小歪脖儿,变态狂,巨人等。这些人也像我们一样在校园里穿梭,只是我不晓得她们(他们)是否知道自己这么有注意力呢。
&可能我比较会赶时候吧,老是在上帝心情好的时候出差错,所以也没得到什么惩罚。虽然我整整一学期都逃课度过,但期末考试居然很顺利。我记得考试之前的晚上我背书背到三点多就睡着了,满以为这回死定了,因为我连四分之三的进度都没看到。可结果考试的时候发现大部分题目都是我背过的,那些我认为罗里罗嗦的题目果真没考。后来我的朋友都说以后在考试之前一定要找我押一押题目。
直到最后,我六门科目全部通过,德语也优秀结业(当时我们专业两个班一共就4个人报的德语,坚持到最后算我就两个人)。核分的时候我还发现自己有望拿到一等奖学金,上天真是待我不薄啊!我激动得差一点哭出来。
心里有底之后,我立马回宿舍整理东西回家,也正是那一次的旅途让我遇到ANDY——影响我最深的人。
13.遇见ANDY
【我一直以为像我这样的人是不会有什么幸福而言了,直到我遇见ANDY,我开始像幸福的人们一样憧憬未来,我开始认真的恋爱然而爱并非永远都有迷人的色彩和强大的张力,尽管它开始时原本有。当我许愿:“让上天赐给我一份真爱”,结果我邂逅了它;然而当我沉浸其中,自以为把握了这份幸福时,才发现忘记了许愿让我们永远在一起,我又失去了ANDY……】
如果认真的考虑起来,ANDY应该是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朋友,我是从认识ANDY以后才开始认真的恋爱,因为想念一个人而失眠,因为惦记一个人而坐立不安,因为爱而受伤,因为爱而快乐,这些都使我为自己感动。
其实以前我曾经也幻想可以好好的去谈一场恋爱,遗憾的是是那时我还不懂这许多许多.但不管怎样我也曾经为这份不懂坚持了差不多八年的时间。也曾经勇敢到可以为一句我期待的“留下来”而改变我的人生轨迹,,但是最终也没能等到那句。于是多年以后那便成了我记忆中异常珍贵的东西。那片只有我自己一个人欣赏的风景,我从不去触碰,也避免谈及,即便和我最好的朋友也都隐去。那些年的云淡风轻,那些年的简单美好,那时的人,那时的事,或许我会考虑单独写一部小说来纪念。总之,一切都远去了却从不曾忘记。是你给了我一片天,就算整个人间开始在下雪,走近你的身旁就看到春天......
好了说了这么多,现在我只想谈一下ANDY。但一件事情如果让我从头开始说,我总会无意的漏掉很多地方。但如果从后往前退,我则会记忆得非常清楚。为了不让大家和我一样被搞得糊里糊涂,我选择后者。
总之,以前我们不认识,后来认识了,再后来就在一起了,再后来就分开了,认识到2003年的分开不过600天,在一起的时间也就200天,我却因此奉献上我一半的青春。
年初,我和andy正式结束.我如是说"我们分手吧,不再见面,也不再通电话"。
"那就照你说的吧,我们还可以做朋友吧?"
"我很难把旧情人当朋友,不过我会尝试的。"我勉强的回答。
"那祝你愉快!"我听不出他此刻的心情。
"YOU,TOO!"我放下电话,像一滩散沙倒在床上。爱都结束了,还要什么虚伪的祝福!我把枕头扔到地上后觉得四肢无力,呼吸困难,仿佛身体的各个器官都不再是属于我,不再听我的支配。"很快一切就会过去的",我努力告诉自己,"我会忘记这件事,忘记我们,忘记ANDY"。我迷迷糊糊的睡去。
事实也证明了我的看法,没几天我就开始记不起ANDY的脸,记不清他是怎样用温柔地近乎融化为水的眼神注视过我,想象不出他在我耳边说话的声音,更无法想象他嘴唇的厚度和亲吻我时的感觉。我开始忘记ANDY,但却没有忘记难过。我一味的难过,感觉正置身于一片白色的世界近乎窒息,找不到出口。我拼命地挣扎,直到惊醒,好几次都只不过在做梦而已。
每次我从床上坐起来,差不多都是深夜两点左右,青岛整个城市都还在睡梦中,我不知该做些什么…. …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五号,像所有放假回家的学生一样,我收拾好行李匆忙地登上了北上的列车。当时是晚上七点多钟,气温较白天几乎没有丝毫的减退,闷热的车厢里挤满了各式的乘客。这是我自上大学以来的第二次北上。相隔两年的时间,绿皮火车的条件依然如故,又脏又乱、没有空调,乘客挤满了车厢的每一个角落,这种环境让人看了就反胃,即便一天没吃饭,我依然没有吃的欲望。
我拖着行李一边穿过拥挤的过道,一边找到自己的座位后就座。然后习惯性地向周围打量了一下,发现只我一个女的,便略微地有点不自在。正在难为的时候,一个男青年走过来,要求和我调换座位,原因是他那里都是女的,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确实如此.我欣然同意,"两全其美的事,何乐而不为。"我收拾东西过去。邻座的看起来象是母女三人,谈得不亦乐乎。我坐下来,没多久火车就在逐渐变浓的夜色里飞速行驶,夜风从车窗外吹进来,顿时感觉凉爽了许多。.我终于感觉有些进入乘车的状态了,于是从包里拿出随身听,一边听着阿哲的歌,一边看&&挪威的森林&&。
我想象着女主人公直子的模样一点一点在渡边君的视野里变得清晰,还有直子当时所处的环境:一望无际的原野,风吹着金黄的麦穗突然朝一边倒去。他们并肩走着,隔着一米多的距离,直子的手插在粗格尼的大衣口袋…
…这情景莫名的一种熟悉的感觉。
"嗨,能出来一下吗?"不知何时,我被一种声音叫醒,我从直子所在的那片草地中走出来。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大男孩站在我旁边,我有点不理解,我旁边可坐着人呢。
"我们和他调换座位了"旁边的阿姨对我说。
我起身让进男生时,用眼扫了一下他:白皙的皮肤,简单的穿着,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为什么戴一副墨镜.我想不会是眼睛有问题吧,我很想他能把眼镜摘下来。
我继续听我的音乐,火车的速度也一点点的提高,风吹得我的头发乱飞,打到了男生的眼镜."对不起"我把头发敛起来。
"没什么"他淡淡的说,"我叫ANDY "。
"GIN,不好意思"我们于是认识了。(不知道上天是在宠幸我,还是在捉弄我.在我刚刚许愿让它赐给我一份爱情时,它把ANDY带到我面前,但他是否知道我终究也会失去ANDY)
我陶醉在阿哲的歌声中,"小心!"
"啊!",我尖叫了一声,已经来不及了,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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