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示别人是精神病发病原因是什么原因 为什么要这样暗示他人是有精神病发病原因?

我们应该如何面对疑似精神病人? | 科学人 | 果壳网 科技有意思
我们应该如何面对疑似精神病人?
本文作者:李松蔚
编辑的话:广东省人民医院口腔科陈仲伟主任被一名疑似精神病人袭击,不幸遇难。据报道,陈医生此前曾多次受到这位疑似病人的骚扰并报警,但惨剧仍然发生。为何这样的病人得不到收治?我们应该如何面对疑似精神病人?本文是北京大学临床心理学博士李松蔚,对上述问题的看法和思考。
陈仲伟医生的死,缘于一颗几十年前的烤瓷牙变色——这比那些单纯的“病人伤医”事件更令人震怖。如果是跟具有正常思维的患者发生矛盾,悲剧似乎还有可能避免。大不了,“孩子学医打断腿”也算个出路。但这次的凶手显然已经不正常。今天他可以对医生下手,明天就可能是老师、同事、邻居、陌生人,谁能躲得过?这种人似乎完全无法用理智沟通,无法预测,自然也无从防范。我们很难有办法将他们彻底隔离到外太空。也许有一天,一个素不相识的“怪人”找上门,认定跟你有不共戴天之仇,你毫无头绪,但他不依不饶,就是缠上你了。你怎么办?
你会说这个人“有病”,你会报警,你会请他去看精神病医生。这些事,陈医生都做了,但仍然遭遇了最大的不幸。
精神病送医难、收治难
在现有的新闻报道中,没有就“陈医生报警”这一过程透露更多的细节。但我完全可以根据日常经验推测一下:这个人看上去“有病”,但他只是对报案人口头纠缠,没有什么过激的言行,似乎也够不上处罚的标准。假如警察足够负责,不是口头警告一下就请人离开的话,他最多能做的,就是给相关医疗机构打电话。
警察:“喂,有一个人可能有精神病,你们能不能处理一下。”
医生能做什么呢?医生说:“可以,请他来我们这里挂号。”
“呃……他不想去怎么办?”
“那就请他的亲属送他过来,如果找不到亲属,由民政部门送过来。”
是的,跟电影里的画面不一样,精神科医生不会抬着担架跑过来,一拥而上把“病人”按倒,注射一针安定,再把他扛上担架抬走,此后就让他在精神病院度过余生。这是劫匪,不是医生。何况人家还搞不清这个人是不是真的“病人”——总得诊断之后才能确定。根据我国现行《精神卫生法》:“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这是电影,不是现实。图片来源:imdb
在这种情况中,病人显然不会愿意主动去医院,那怎办?只好联系家属了。
“喂,你们是XXX的家属吗?他今天跟人吵了一架,人家报警了,好在没什么大事。刚刚我们联系了医院,医院建议你们带他去看一下。”
“好的好的,给您添麻烦了。唉,他脑子是不大清楚……”
“是不是有病啊?有病的话要去医院看啊。”
“唉,看过的看过的。我们这就过来接人,地址是?”
现实情况是,家属很可能也不情愿带“病人”就医。一方面,看病还要排队花钱,另一方面,讳疾忌医是人类的天性。万一真的被诊断出“精神病”,不好听不说,现在精神医学也没那么发达,诊断出来了也不一定能治好,往往就是隔离。万一医生要把他长期“关”在医院里,作为亲人又于心何忍?现在在外面过得也挺好,就让他在外面吧。大不了就是多去派出所赔礼说说好话。
很多针对疑似病人的这种投诉,就这样不了了之。
尴尬的现状
凭什么只有病人及家属可以做主,其他人就不能扭送疑似病人就医?但如果你考虑到另一种可能,就会觉得这样的设置也不无道理,那就是正常人可能会“被精神病”。想象一下,如果有一天你跟人有了冲突,你可能怒斥他是“神经病”(精神病),他可能也怒斥你是精神病,你们可以相互宣称对方有病,但你一定不希望别人因此就具有将你送医的权利。
事实上,精神病性障碍作为一类诊断,有一点其它疾病都不具备的特殊性,叫做“自知力障碍”,是说精神病患者缺乏对自身精神病态的认识和批判能力,否认自己有病,拒绝治疗,这也往往被看作病情严重的标志。
这个特点导致了一条第22条军规式的悖论:“我越不认为自己有病,说明我病得越重”。这不仅仅是一个精神病人接受“精神病”时的障碍,也是一个非精神病人拒绝“被精神病”的障碍,因为否认就等于承认。“我没有病!”的呼声越大,对你的怀疑反而越确凿。因此从一开始就需要小心鉴别,让没病的人不至于被当成有病,避免那些本不该接受的治疗,这件事和“让有病的人接受治疗”同样重要,甚至也许是更重要。——国外有那样的研究,实验者冒充精神分裂症患者住院,尽管他们做了充分的准备,了解如何“自证清白”,但他们最后几乎还是难以逃脱。
你怎么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图片来源:
精神病性障碍的另一个特点,在于它的不可预测性,谁也说不清他们会做出怎样的事。因此,病人可能成为公共安全的巨大隐患——假如真的做了什么倒还好,因为《精神卫生法》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这说明,如果他的行为真的越过边界,证明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公安机关可以强制送医。只可惜,我们常常不能提前证明这种危险。
最怕的不是贼偷,而是贼惦记。
就像陈仲伟医生的悲剧。如果疑似精神病人对他先动了手,或者威胁“我要杀了你”,警察不可能无动于衷,否则就是他们的失职。但如果对方只是说你没把我的牙治好,我要索赔,难道能以“危害安全”为由逼他去住院?
保障所有人的权利,就没有绝对安全的净土。
有病,到底要怎么“治”?
每当讨论到“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疑似精神病人”时,一种常见的思路就是寄希望于精神病院,期待医院成为收容精神病人的机构——或者干脆把“收容”换成“关押”也好。只要是精神病人,最好就一辈子锁在医院里,不要放出来危害正常社会,仿佛是一座为他们量身定做的终身监狱。但如果真的那么做,且不说医院会不会爆满,且不说算不算反人类,首先那不是医院应该做的事。医院只是医院,是一个治病的机构。
“病人”的意思,据说就是“痛苦的人”。一个人得了感冒,没有人会强制他看医生,如果他承受不了痛苦,他就会主动去医院交钱,挂号,诊断,开药。精神病的特殊性,在于他们自己往往不自知痛苦,而别人痛苦。在别人想要“请”他治病的时候,就很难与传统观念里“治病”的概念发生呼应。
同样说“病”,我们却在混淆两种不同的认知。每当被疑似病人伤害的人对医院说:“他有病”。这句话的真实含义在于:我的人身安全被这个人威胁了,我希望你们对他的行为进行限制——这是在公共安全管理的层面说话。而疑似病人(或家属)则是在医学的层面说话,他们说:“我没病”,这样就可以拒绝就医。背后的意思是:我们并不痛苦,不需要医学的帮助。
统一这两种认知的前提是,疑似病人(或家属)认同“病”是一种“痛苦”,只要是这种情况——或者说,只有这种情况——他们就会主动寻求医学的帮助。在精神病的领域,有一个再好不过的例子,就是司法精神病鉴定。因为精神病人不用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
不管这方面理论和实践有多少争议,一旦犯下罪行,犯罪嫌疑人(或家属)会想方设法地求一张“精神病性障碍”的标签,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时候他们面临着真实的痛苦,并非生理或精神上的切肤之痛,而是由人际互动的规则导致的惩罚:他的行为伤害了别人,他(或家属)必须为这种(疑似病理性的)行为付出代价。此种痛苦,某种意义上可以被医学——以一种特殊的形式救助,也就是说,免除一部分的责任,这种情况他们自然会翘首以盼。
对病情来讲,这种处理方式有害无益,这可以另文详述。我这里想说的是,就算我们要给他“病人”的特权,起码他要认真看待自己的“病”。也就是要去就医,要拿到正式的诊断,同时接受正式的治疗。这里涉及到一种特殊的权力,叫做“诊断权”,只有医生才有这一种权力。如果我们只凭自己一个念头,就将某人断定为“有病”,在规则上先为他们网开一面,给予“病人”的一应特权,不仅逾越了权力的边界,并且很可能削弱了他们就医的动机。
川师大事件中,嫌疑人就进行了司法精神鉴定。图片来源:Weibo
我作为心理咨询师,任何时候被问到“你觉得他有没有病”,都会谨慎回答:“对不起,我没有这个权力。”因为我知道诊断意味着什么。
我们唯一发动病人(或家属)接受治疗的途径就在于此。让他们理解:如果他继续在正常人的人际社会里搅和,将会付出无法承受的代价。惟其如此,他们才会认识到医院并非限制人身自由的囹圄,反倒是当前唯一宜居的福地。“此病不愈,寸步难行”。换句话说,限制其自由不应依赖于医院或医生,而在于正常社会中,每一个人,每一次互动,每一条规则对其言行的反馈。
尊重规则,保护自己
在接受为“病人”提供的诊疗之前,任何人都需要活在准则之下。这些准则有时会写在纸上,更多时候则落实在我们的言行中。简言之,就是做这件事,有这件事的反馈:做错事要道歉,造成损失要补偿,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愿赌服输。无论情愿与否,必须为自己的一言一行买单。
这是所有人都能放心活在这个社会中的基石。一个人总是破坏别人财物,就算他不自知,他的家人总要赔钱。赔得多了,自然就会需要医生治病。但如果苦主们都是高风亮节的君子,笑一笑:“算了,他可能就是有病嘛”,这种看似宽广的胸怀,恐怕耽误病人自己。
我有点担心,陈仲伟医生的悲剧,最终留给这个社会的影响,就是“正常人”在给予正当反馈时更加畏畏缩缩,为“病人”预留出更大的特权。人们也许会更倾向于逃避:“精神病人太危险,看见就要躲着走”,打不得,骂不得,惹不起,躲得起……因为可能是“病人”,一小部分人的言行失范,会让大部分人都选择视如不见,姑息纵容(同时不切实际地许愿,期望警察或医院把这些人管好)。某种意义上,这是在为这部分人制造一片横行无忌的真空。受到了这样的鼓励,无论这些人是否真的“有病”,他们的行为常常会不断恶化升级。
对于一般人来说,保障安全最好的办法,就是遵照正常人的行为规则,保证每个人对我做的事都会得到应有的结果。哪怕他投诉几十年前的牙变了色,只要是一份投诉,我就认真受理这个投诉,一份投诉就应该得到投诉应有的结果。而在投诉之外,如果我的名誉被诋毁,或者我的权利被妨碍,我也必须追责到底。
追责本身也意味着尊重:“我当你是一个健全的人,你当为自己的言行付出应有的代价,我不歧视你,也就不会让着你。”如果每一个人都用这样的态度对每一个人,一丝不苟,真正有病的那些人就更有可能觉察到不妥。
不可以预先认定:“这个人有病。”那样我们就会在心里打退堂鼓:“算了,何必跟病人一般见识?”那是对别人不尊重,更是对自己不负责。
生死攸关的大事,容不得退缩。
只要这位“疑似病人”还没有得到正式的诊疗,那么对于你来说,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不能有“算了”“他有病”“交给警察我不管了”的想法,也不能接受其他人给出的“他脑子不清楚别一般见识”这样的解释。
他还没有得到诊疗,对于我来说,他就是一般人。
我相信,假如这样的疑似病人在每一个人那里,都锲而不舍地受到前种对待,他和他家人迟早会更愿意走上求医之路。——社会给他的反馈越是严厉,他接受帮助就会越早。
说到底,这件事其实并不只与“精神病人”有关。看过了那么多室友的,同事的,亲友的,陌生人的血案,我们早已了解,每个人对他人而言,都是一座不知何时喷发的活火山。我们能苟活到现在,不知道要感谢多少人的不杀之恩。而我们之所以还能对此保持相当的安全感,靠的不只是警察或医院,正是靠我们共同维护的那些规则。一个人为其言行承担了后果,才能约束言行的边界。无论“病人”与否,只要活在医院外的世界,这一点都是一样的。(编辑: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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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处理疑似精神病是这样的,警车带人到精神病院,开证明,关进去。
引用 的话:,也爆出很多精神病的事,在中国很少家庭愿意承认自己的家人有精神病,更别说带他们去看病了,看上面发大数据就因为社会歧视有精神病史的人啊,而且这种病确实对社会可能有危害。至亲怎么会希望自己的亲人被主流社会排挤呢
把全部美国人变成精神病
引用文章内容:我有点担心,陈仲伟医生的悲剧,最终留给这个社会的影响,就是“正常人”在给予正当反馈时更加畏畏缩缩,为“病人”预留出更大的特权。人们也许会更倾向于逃避:“精神病人太危险,看见就要躲着走”,打不得,骂不得...目前确实存在这个问题,因为法律已经对这种精神病人网开一面,普通人被精神病人杀了就杀了,受害者没有得到补偿,施害者没有得到法律惩处。作为普通人除了躲起来,就只有移民了。
应该为精神病患者指定法定监护人,并规定如果被监护患者对他人造成了伤害或骚扰,被害人有权向监护人索要连带赔偿。。。这样至少可以避免精神病人家属隐瞒病情或放纵病人胡闹。。。其实,文章中主张的方法不是不可行,因为精神病人并非全无逻辑和沟通的能力,认真对待、好好解释的话,不是没有讲道理的可能性。。但你的恐惧和有意回避,对精神疾病患者而言就是一种公开的羞辱,因为他们中有些对别人的情绪是非常敏感的,被另眼看待只会更加刺激患者的疯狂。。。然而,该解决方法需要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条件:那就是正常人必须拥有比精神病患者更强的逻辑语言能力。。别觉得可笑,有些精神病患者不见得就比大多数正常人智商低,他们或许意识不清、逻辑混乱,但你要是不比他聪明的话,你很可能找不到他的逻辑错误,反而被他说得哑口无言。。当然,对专科医生来说,这事不太可能,但对一般人而言,概率不一定很小。。。实际上,就算被精神病患者绕进去,只要你肯向他低头并好言相劝,非狂躁型精神病的动武几率也不大。。。关键就是,不要让他觉出你的异常情绪,否则他可能马上就会变得比你更加异常百倍,因为他们的病就是丧失自知和自制力的病。。。。。
引用 的话:移民?好像外国就没有精神病似的。。。如果硬说精神病杀人犯不判死刑多少还有点合理性的话,俺对那个拿枪突突了七十多条人命的正常人现在还悠然地呆在宾馆级的监狱里,表示严重无语。。。。。
引用 的话:让哲学系的学生毕设就做这个,通过的放出来,挂掉的关进精神病院深造。什么时候通过什么时候自由? 当心哲学系的学生都被你逼疯了..... 然后出来找你..... :)
引用 的话:我觉得后面几段说的很不切实际,虽然从理想状态讲每个人都要互相尊重,但如果一个人疯疯癫癫地站在你面前,和你说话完全没有逻辑,情绪也失控,你还能好好和他说话期望和他解决问题?你当然是会先预判他可能有病啊,... 我猜作者的意思是说,该出手时就出手..... 当然得在实力对比至少不吃亏的前提下.....
引用 的话:大清药丸怎么可能,每八个人就有一个人患病?
没错。我一直觉得,每个污蔑,每次造谣,都不应该只“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而是直接法律追究,那样造谣污蔑的人才会真正的减少。精神病患也一样。可惜我们国家这方面法律程序怎么做根本没有成熟的办法,谁都不愿意自找麻烦
把所有美国人变成精神病,然后永远将他们关进精神病院
我特别想知道这些情况怎么判定:1.如果与疑似精神病发生言语甚至肢体冲突时,判定对方极有可能对自身造成人身伤害(拿着菜刀、板砖照你身上比划),但还没有造成伤害时,我先主动攻击他来保证自身安全,但是将其重伤致残、致死。
法律上怎么判定?2.在街上突然看到有人拿着菜刀一副见谁砍谁的样子偏偏还朝你来了(就盯着你),这时候我判定他要砍我,于是我随手捡块板砖把他砸死了(不要太认真)。事后发现,他只是假装精神病(电视节目、恶搞、大冒险之类的),反正就是被我干掉了。
这时候法律怎么判定?
另外,如果与一个极有攻击性的精神病对殴并干掉了精神病,会不会因为对方是极有攻击性的精神病而获得减刑甚至免刑?
有机化学博士,法学学士
引用 的话:我特别想知道这些情况怎么判定:1.如果与疑似精神病发生言语甚至肢体冲突时,判定对方极有可能对自身造成人身伤害(拿着菜刀、板砖照你身上比划),但还没有造成伤害时,我先主动攻击他来保证自身安全,但是将其重...1.假想防卫,你全责,判定为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2.正当防卫。是否有刑事责任,以你拍了几砖头为准,如果是一砖头拍死,无罪;几砖头拍死,因为他已经躺了,属于防卫过当。3.法律上没有明确说法,属于法官酌定的情节,即被害人也有严重过错行为。
引用 的话:1.假想防卫,你全责,判定为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2.正当防卫。是否有刑事责任,以你拍了几砖头为准,如果是一砖头拍死,无罪;几砖头拍死,因为他已经躺了,属于防卫过当。3.法律上没有明确说法,属于法官酌定...那个,情况1:对方明显情绪过激并且持有武器的情况下,我意图徒手将其制服或解除攻击能力并成功,但是意外造成重伤致残、致死的情况也判定为假想防卫吗?
有机化学博士,法学学士
引用 的话:那个,情况1:对方明显情绪过激并且持有武器的情况下,我意图徒手将其制服或解除攻击能力并成功,但是意外造成重伤致残、致死的情况也判定为假想防卫吗?不算,如果对方有家伙并动手,那就是现实的威胁了。
原来遇到看起来“不正常”的人……我都觉得应该多关心 让他们感受到我是善意的,是理解的,希望让他们感觉到温暖的…但是上次在大街上我走的好好的,突然过来一个“不正常”的人指头指着我破口大骂…骂了很久 我很害怕
泪珠在眼眶打转。现在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样,真的就是在路上碰见就能躲多远躲多远
引用 的话:这种我曾经也觉得很合理。但不排除有“真精神病”的人,被他人利用执行了案件。这样真正的主谋,会无从知晓,会逍遥法外,会有机会再次用同样的手段犯案。而更可怕的是,精神疾病可以通过残忍的方法诱使,或者直接从...你说的是飞流么
尽可能保持距离,实在不行的话,宁见法官,不见法医。
法学专业学士
引用 的话:赞同,且应该分两种情况1、事发前未做过鉴定,那此人是一直享有正常公民权利的,犯罪后就要承担相应责任2、事发前做过鉴定,这种情况下再出事,此人责任可以减轻,但必须由其监护人承担其余部分噗,这样才是要出乱子的。naive。还有最后一句话真的是······让人心情很复杂
这个案件还没有审完,还不能完全定位。我们只是从其他的案件的评论。希望大家鉴别,不会产生误导。精神病人犯案,也是精神科医生的职责。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的犯罪,各国都减轻刑事惩罚。所以这也是老问题,新讨论。精神病人很多,可以说是门庭若市。有人说,自杀的人,可以成为一个县的人口。但是,精神病人犯案,却是很少的。所以,各国都考虑这种情况。制定法律适用标准。值得一题的是,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一个难题,由于现在独生子女很多。有一小部分的人,为了非法获得精神病人的房产和财产,装神弄鬼的诈骗。法论功组织,就是这种诈骗犯罪。
引用 的话:你说的是飞流么……这么一说……别啊!我还挺喜欢小飞流的呢!而且那时小说啊……
引用 的话:我一贯认为,法律即使是对精神病患者,也不应该有特例而免于刑责,正常人怎么判刑,精神病患者也照办就是,没有例外。无论是为大部分人消除安全隐患起见还是消灭免罪特权,我都认为这么做是正确的。那是因为你不了解精神病。没有相关知识的你如何“认为这么做是正确的”?
仿佛川师分尸案的争论焦点根本不在于是否利用医院证明逃避责任吧。。。大多数人对精神鉴定这个事情本身没有疑虑吧~~也就是没有楼主所说的该不该看病的问题。。。争论点在于,抑郁症杀人???我只听说过幻想症 躁郁症 精神分裂 会伤人,抑郁。。还真没听过。
将所有白人全变成精神病,然后将他们都关进精神病院100年
精神正常与精神病之间似乎没有什么清晰的界限……而特权就是特权,不打折扣
引用 的话:另外如果被传染人死亡,传染人肯定也死亡了吧。另外,传染病的发病原因是什么需要首先搞清楚,如果不致命,被传染人也可以治好,在一定情况下承担民事赔偿就好,不需要限制行为,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总之,精神病...这个,有些病原携带者本身是木有事情的..........比如艾滋。但是他(她)跟你啪啪啪,你就GG思密达了
法律的作用应该是维护公平与秩序吧——从这个基本出发,才会有“伤害人的人应该受到处罚”这样的逻辑以及各种情况下的处罚。精神病人伤人是因为他们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为,但即使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也改变不了他危害社会的事实。如果说处罚(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和死刑)的目的是为了阻止伤人者继续伤人,那么现有的从轻处罚显然没有达到目的,和精神鉴定相匹配的至少要有强制入院治疗;而对其他人的伤害程度足以判死刑的,我也同意和非精神病人一样直接判死刑。当然如果考虑现有的医疗资源,这个想法应该也很理想化。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一样,我更愿意相信法律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受害人在听到判决的时候再受一次伤害。 然后精神病院的现状……感觉就是少得可怜,在我老家和老公老家,都有小孩之间开玩笑说“你是xx市来的吧”这样的说法,那个xx市就是精神病院的所在地,然而这背后的事实就是:周边相当广泛的地区,甚至是整个省的范围内,可能精神病院只此一家!
引用 的话:我一贯认为,法律即使是对精神病患者,也不应该有特例而免于刑责,正常人怎么判刑,精神病患者也照办就是,没有例外。无论是为大部分人消除安全隐患起见还是消灭免罪特权,我都认为这么做是正确的。赞,因为精神病人伤人要负责,所以家属就会担心哪天会伤人,家庭要为此赔偿,病人要坐牢,这样他们才有动力去给病人治病,而不是现在的状态,随便病人怎么样,反正精神病人伤人不用负责的
这是借道灭虢,看似在攻击精神病人实际在攻击正常人,目的在于将医生特权化,既得了钱又可以不治好病,和为了赚更多钱可以越医越严重,现在的医生为了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医生医死了多少人,医生行医全是为了钱,钱少不医,当医生知道怕的时候才不敢任意妄为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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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压力大
二、休息不当
三、担心产生极大的负担,容易使症状加重。
提供方案:
step1:注重休息,睡眠充足,这样精神得到舒缓;早晨多做几个深呼吸。
step2:室外锻炼,约家人出去走走,谈心,大自然是个很好的身心调节剂
step3:心理暗示,自己心情愉快,平和自己的心态。
step4:做事有规划,以防急躁。
过去的事情可以不忘记,但一定要放下。
永远不要为已发生的和未发生的事忧虑。已经发生既成事实忧虑也于事无补,未发生的凭主观臆测,无法推断事情的走向,徒增烦恼而已。
其他答案(共7个回答)
中,比如工作、学习等,你就会没事了!!!
应该是心理障碍……先找心理咨询师谈一谈吧…………
如果是精神病,会有物理病变的。要终身吃药,但是真是精神病的话自己是意识不到的。所以你最多算心理疾病。
离开他,这是上策。
离开不了就反抗。
你好,我不知道我们是否是同龄人。可能吧
首先可以肯定,你没有精神病,精神病俗称“疯子”,满街裸奔之类的这种,所以,呵呵。
其次,你可能是有一点轻度的抑郁,不...
抑郁症是神经症的一种,是一种心境障碍!以情感低落、兴趣减退、思维迟缓、以及言语动作减少表现为主。引起抑郁症的因素包括:遗传因素、体质因素、精神因素等。
我认为可能是因为你的生活太平淡了啊.
你可以自己寻找一些乐趣,做一些你喜欢做的事.如:听听音乐,逛逛街,
和朋友聊聊,和家人一起出去散步等.学会把自...
重症肌无重症肌无力(MG)是一种慢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因神经、肌肉接头间传递功能障碍所引起。本病具有缓解与复发的倾向,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但多发于儿童及青少年,女性比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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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5个特征让你看出谁有精神病-趣味说
23:50:28  评论()
这么看来潜在的精神病患者真的很多…现代人生活压力大,有许多累积在心里的困扰与烦恼找不到人诉说,或是没有发泄之处,长久下来很容易就造成精神上的问题。每个人看起来都很正常,从外观难以判断这个人是否有精神病,但其实有几个线索可以让你在感觉对方有异状时,猜出他的精神状态。快来看看这些精神病患者的特征吧!精神病患者有时候会展现有魅力及充满说服力的特质,看起来像是很聪明的样子,然而精神疾病也暗示着他们有潜在的危险。大约有百分之一的精神病患者被认为受到心里疾病的困扰,不过可能没有严重到会胡言乱语或是拿斧头杀人,大部分的特质是很平凡的,例如缺乏同情心…甚至连你也会发现自己有时候会这样。被诊断出且自己承认有精神病的贾克柏(Jacob Wells)分享了这些症状的人拥有的特质,在检视精神状态的量表“Hare Checklist”上他得到了34分(总分是40分)。▼首先要看的是,这个人是否一切表现完美?贾克柏表示,自己展现给人的第一印象很重要,他通常表现得很普通,但在某些特别情况,例如学术场合,他会表现成一个好学生;在浪漫的场景,他会试着表现完美,不过自己却不自知。他表现最差的是竞争下的情况,让人看起来谦虚却具有威胁性。▼这个人是否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很幽默风趣?精神病患者通常有自恋倾向,认为自己比“一般人”优秀,也使他们渴望成为众人焦点。贾克柏说:“要是我在还没准备好的情况下,我会巧妙地展现聪明的样子,让自己看起来不平凡,这对我来说比较舒服,而且我希望透过自己的真实经历来成为最幽默的人。”▼这个人是否常说一些吸引你的话?精神病患者习惯过寄生生活,也是利用人的好手,这招可以让他们依赖别人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是个根深蒂固的控制狂。贾克柏说:“我的外在会根据自己想要别人怎么看我,而把自己塑造成那个形象。或是我很无聊时,会尝试让自己变得机智幽默,引起对方的兴趣;但就内在层面,我是不同的,我需要控制他人,要是失去这样的权力会让人很难受。”▼这个人是否急于帮助你?他们倾向于帮助他人,这样一来别人也会在未来认为有义务帮助他们。贾克柏也是如此,而且他还很会保守秘密,甚至会告诉他人假的秘密来获取别人的信任。但在对方相信他后,他会要求别人帮忙他做事,还提醒这些人以前也曾被帮助过。▼这个人是否急于成为领导者但却不适任?精神病患者有想要成功的野心,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比别人还棒,他们通常会透过其他的优秀表现来取得成为领导者的机会。贾克柏认为自己缺少同情心、罪恶感和情绪化的思考逻辑,所以可以在别人失败处成功。然而他们经常有不切实际的目标,以至于无法担任领导者太长的时间。虽然这些来自贾克柏的意见,和精神病患者擅长说谎或表现自己的特质相互矛盾,无法判断他的说法是不是真的,但仍是很有意思的说法。快把这些判断精神病特征的小知识分享出去,让大家长长知识吧!不想错过更多有趣的内容?关注公众号:趣味说(umifun),发现更多有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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