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学借读全国小学生学籍号查询老家的那档案是有那里

怎样查学籍档案
全部答案(共2个回答)
局。或者用学籍号登陆当地教育网站查。不过如果所在省市没有联网的话,那就是学校了。= =丢了的话,自己造一个吧。虽然不鼓励~
到自己原来的小学去找档案,这个是不对外公开的,国家教育部会备份一个,录取你的学校也会有,只能通过内网查询(希望能帮到你,麻烦在我回答的下面点击 “好评”,谢谢你...
中小学生从入学起就建立学生学籍档案。现在小生入学就有统一编号的入学学籍档案。此信息公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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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与外地之间转学
1、办理时间与要求:从我县转往外地就读或者外地学生转入我县学校就读的,由学生家长于每周二到教育局办理。
2、办理条件与流程
(1)外来务工、...
#浙江宾馆#丽景房和高级房的区别在什么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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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申请居住证积分需要高中档案吗?【上海居住证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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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居住证积分需要高中档案吗?收藏
本人读的初中.现在读的成人大专.没有高中档案.以后可以申请积分吗?知道的大神帮我解答下.谢谢了.
可以,补一份初中的就读证明。
没问题的。高中学历学籍档案可以补的。报考大专的学历不在专科档案袋里的
你好!请问你居住证积分办好了么?我一同事情况和你差不多的
25万能在上海买什么?一辆中档车?一块名牌表?
假如你有25万,你会怎么花?
会不会选择买一套精装loft?让自己在上海安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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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积分办下来没有?
以上问题的解答,你们首先要有高中或中专才可以去读大专,如果没有那你们大专读时写的那个学校必须你们去办一个中专要和那时写的一样这个不记得的话到你的大专档案里去查,一定要一致
万恶的上海居住证制度,上海市政府太恶心了从上海市政府一推出之初,就一直宣传持有上海人才类居住证,可以享受上海同等市民待遇,那既然可以享受上海高等市民待遇,那市政府为何不直接给那些“人才”以户口呢,而是只给居住证。通过下面的比较,你就不难看出上海市政府的良苦有心了。  持有上海市人才类居住证,用工单位就得为那些外地人来沪的“人才”交纳四金,可以享受上海市民同等待遇,听起来确实非常诱人。四金主要保括养老,医保,失业,公积金(还有工伤,生育由于比例较小,且个人不交费,这里不累述)  第一项,养老,这个问题是最让上海市政府头疼的问题,因为现在上海老龄化问题尤其突出,再加上以前的历史问题,这部分老人中有很多人自已都没有交纳过养老金,那这部分人这么办呢?现在在职职工养老金交纳,单位承担22%(计入社会统筹),个人承担8%(计入个人帐户),这样的记帐方式,对本地人而言,是无可厚非的,而对居住证持有者来说,就苦了,因为你退休后,不可能持有上海市才类居住证,就算由于特殊原因持有,按现有的规定,也不可以在上海办理退休,按居住证制度,你只能转回原户口所在地,而转回部分只是你个人交纳部分 8%,单位为你所交纳大块部分22%,只能留上海,作为上海的社会统筹,光这一项,就能算出,外地人为上海市政府作了多少贡献,另外一方面,也可以  算出你的转回原籍,又给自已的家乡增加了多少负担(因为你没有为自已的家乡作出多少贡献,却要回来养老)。  第二项,医保,单位承担12,个人交纳 2%,同样方法,单位交纳的12%计入社会统筹,而只有2%计入个人帐户,这项呢,在上海工作期间还算是实际有用的,但事实上,你这个期间生病的概率应该较小。而在你退休后待到体弱多病时,你唯一的选择是,你的医保也只能转回原籍,同样,你也只能转出你自已交纳的2%,单位为你交纳的12%,也就只能为上海作贡献啦,同样,你又要给自已的家乡增加一份负担。  第三项,失业保险单位交纳2%,个人承担1%,按上海目前的居住证制度,你基本是不能享受的,交了也白交(因为如果你失业,你就不可能持有居住证,而在上海的人才类居住证中70%以上都是一年期的),而没有居住证,你就不可能享有失业待遇。  第四项,公积金,单位与个人各交7%,且全部计入个人帐户,只要你想在上海买房就可以100%的享受,这一项是唯一对外地人有实际意义的待遇。不过本项不是强制性的,因为现在的法律没有强制单位一定要为你交公积金,单位有权选择是否给你交,这项待遇得看你的就业运气了。  尾语:现在的上海本地人和外地人的就业比例都快近3:2,每5个就业者就有两个外地人,那么外地人还有一项为上海所作的最大一个贡献,就是税收,也就是在上海每年的税收中有近40%是外地人所创造,这也是上海越来越繁华的原因之一。看完这些,你应该不难想像出上海市府的良苦有心了吧,一句话“你的付出上海是需要的,你的负担还是推回你老家去”这就是居住证比户口的好处,这也是上海市府热推居住证的原因,并且推广范围已经加大至民工,因为民工相对于人才,是一个更大的群体,更有利可图,这也是为什么市府规定民工要办居住证,前题必许是你已经交纳过综合合保险的原因。(本来居住证只是一个居住证明,根本就没有必要与交保险挂勾的) 我也在上海,经过我这几年对上海市对外地人的政策研究来看那就是:外地人把自己最青春的时间留给了上海市,但是等你老了请你回去!!!!也就是说,把你榨干了,就把你踢回去。恶心啊!!!  因为,外地人在上海是没办法交4金的,就是你办了居住证,表面上交了4金,实际上和没交一样,看楼主的居住证政策就知道(上海的居住证制度只有公积金可以全额享受,看出来了吧,上海只让你在上海消费买房做房奴,对他有利的他全占,要他花钱的一样没有)。唉!  我们在上海工资交税,买房交税,在上海生活在上海消费,再加上打工被老板剥削,为上海创造了这么多GDP,但是一点,哪怕是一点点的福利都没有。等老了回了老家,连基本的社保都没。  发达国家,靠市场和技术的优势,靠剥削其它国家生存,在国内上海也是这样,看多少上海阿姨在家只管打麻将,其实基本是也正是外地这些人被上海人剥削的剩余价值给养着。  我文笔不行,不好意思,只是想唠叨唠叨,无力改变什么!只是想告诉大家一个事实那就是:如果你一、搞不定上海户口;二、无过人之技;三、不是到上海投资的;四、运气不是非常的好,那么请回去,留在上海只会让你一无所有!!
楼上的,你这个信息从那里抄来了,早过时了!
楼主办好了吗?
补办档案资料,离职证明,联系
请问解决了吗?我也是这个问题 盼回重!!!
同样的问题,中专档案丢失了,怎么办理?请有相同问题的朋友加个Q,或拉进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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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高中或者中专,就算大专本科毕业,也不能积分,可以搜索微信公众号上海积分通,上面有个负面清单,是哪些常见的被大家疏忽或者误解的积分被拒项,可以用来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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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习啦【规章制度】 编辑:惠燕
  为确保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2017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7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一、管理权限与职责
  第一条各市(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籍由市(区)教育局(泰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管理。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由市教育局管理。
  第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学籍管理与控辍工作,建立学籍的学期会审制度,及时纠正或解决学籍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了解学籍的变化情况和控辍工作成效,每年10月上旬向市教育局基教处报送会审结果和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第三条任何学校(含民办)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范围,新生入学后,学校应按本规定办理入籍手续。
  第四条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的有关手续,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纠正,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或监护人负责。
  二、新生入学
  第五条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报到名册办理新生学籍并建立电子档案,编制省统一格式的学籍号。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出生)。
  第六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到入学后必须及时办理入籍手续。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学校和当地乡镇、村要跟踪调查,依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到学校就读为止。
  第七条凡没有纳入当地就近入学范围的民办(含按民办机制运作的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须与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同时进行。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不得招收新生,可以接收符合规定条件的转学学生。
  第八条新生入学的办理
  1、农村公办小学新生入学。由乡(镇)中心小学,根据当地适龄儿童名单,在7月底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按通知时间带适龄子女到指定学校报到。
  2、城市公办小学新生入学。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居住情况(房产证)等有关证明。
  3、农村乡(镇)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每年七月,将全乡(镇)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名册、毕业生的电子档案交乡(镇)中心初中,并填写交接表。交接表一式四份,中心小学、中心初中、乡(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各存一份。中心初中根据接收的学生名册在七月底前给所有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
  4、城市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七月底前,根据户籍和住房分布情况将本辖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按施教区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根据接收的新生名册,经核查后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
  5、民办学校招收小学、初中新生,按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域范围招生,新生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6、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档案。城市小学向初中提供毕业生电子档案的具体方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7、小学、初中新生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应做好跟踪调查和详细记录,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确保不让一个孩子辍学。
  8、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后须编制全省统一规定的学籍号。学籍号为19位:第1-6位表示省、市、县编码,第7位表示学校类型,第8位表示学校性质,第9-11位表示学校编码,第12-15位表示学生入学年份,第16-19位为学生在学校中的编码。
  9、适龄儿童、少年,因故未及时上学或在外地上学的,户籍所在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确属应在本地入学的,应安排学校就读或准予参加毕业和升学考试。
  10、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规定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向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凭相关手续(暂住证、务工证、住房协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享受当地居民待遇。起始年级的可以建立学籍,非起始年级的按转学处理。
  11、民办学校跨市(区)录取小学、初中新生的,由学校在新学年9月15日前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出来源于该地的学生名单。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名单即予备案。
  12、学生在小学、初中阶段依法更改姓名的,须向学校交验更改后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学校更改备案后在规定时间(小学、初中在升学报名前)持复印件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更改手续。
  13、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可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也可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14、学校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必须入籍,不能作为借读生处理。
  三、转学
  第九条学生家庭户口及住址跨省、市、市(区)、乡(镇)迁移的,准予转学。学生单人户口迁移不视作转学理由。初中学生在本市(区)、本乡(镇)内不转学。
  第十条学校不得拒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安排的转学学生。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转学过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待休学期满后,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第十二条转学操作流程
  流程一:学生或监护人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同时提交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等原件。
  流程二:转入地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开出同意接收转学证明。并由学籍管理员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流程三:学生或监护人持同意接收转学证明与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原件到转出学校提交书面转出申请,学校审核后开出转学证明。
  流程四:学生或监护人持转学证明到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连同学
  生登记表交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说明:
  1、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并由学校提供同意转入证明。
  2、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电子档案。跨省转学的须经泰州市教育局同意,并及时发送和收取学生纸质《学生登记表》,学校要及时将转入学生信息输入计算机。
  四、借读
  第十三条学生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借读的,须双方学校同意。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
  第十四条起始年级学生必须在录取学校取得学籍后方可外出借读,任何学校不得接受没有学籍的学生借读。借读过程一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第十五条借读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拟借读学校提出借读书面申请。
  流程二: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接受借读证明。
  流程三:本人或监护人持同意接受借读证明交到原就读学校,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借读证明。
  流程四:本人或监护人将同意借读证明交到借读学校,学校凭同意借读证明安排借读。
  说明:
  1、同一地区小学、初中原则上不办理借读手续。
  2、借读生的数额不得多于在籍生数的5%,不得影响正常在籍生的学习。
  3、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工作一年以上、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长期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因投靠亲属可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
  4、学生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的,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同意。
  5、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学籍所在地学校要将借读学生的电子档案拷贝给学生带到借读学校;学生返回学籍所在学校时,借读学校要将借读学生的电子档案拷贝给学生带到原校。学生在借读期间的有关成绩、评定、奖惩等,由借读学校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借读学校在借读学生离校时要留存学生电子档案。
  6、外省到我市借读的学生,借入学校应为其建立电子档案,学生离校时打印纸质《学生登记表》封好后让其自带回学籍所在学校,电子档案留存。
  五、休学和复学
  第十六条学生因伤病或不可抗拒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以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七条毕业学年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八条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者不得提前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推迟复学或连续休学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休学期满,经批准复学后,应回原级就读。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条休学和复学操作流程
  学生因伤病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提出休学申请。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1、市(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住院病历(原件)
  3、药费收据等相关材料(原件)
  流程二:学校初审后统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情况特殊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核检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流程四: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提出休学申请。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公安、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
  流程二:学校初审后统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流程四: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说明:
  1、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应办理休学手续。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2、休学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自缺课开始计算;出国的自批准之日计算。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3、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须回原级就读。
  4、因伤病或学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学校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续办休学手续。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其学籍。
  六、留级和跳级
  第二十一条根据省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不留级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可以跳级。小学、初中跳级学生毕业时视为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学生跳级由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七、毕业和修业
  第二十三条学生修业期满,毕业成绩和有关考查考核成绩合格,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毕业证书,小学毕业证书由学生六年级就读学校免费发放。初中毕业证书由学籍所在学校免费发放。未毕业者由学校免费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修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有不及格者,准予补考。补考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毕业,只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小学修业证书或初中的义务教育证书:
  语文、数学、外语有一门不及格者;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操行不及格者;体育不合格者。
  第二十四条毕业证书、修业证书加盖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章并经电子认证后生效。
  八、升学
  第二十五条小学毕业学生免试升入初中学习。
  1、跨市(区)借读的小学、初中毕业生,一般都应回学籍所在地参加毕业考试、领取文凭、安排升学。
  2、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升入户籍所在地学区公办初中,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非户籍所在地的民办学校初中就读,不能升入非户籍所在地学区的公办初中。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要升入公办初中的,需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初中。跨区县就读民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要先将学籍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
  九、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六条学校依照规定对学生实施奖励和处分。
  1、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应予以奖励。凡受到校级以上奖励的,应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学校应根据规定,民主、公开、公正地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2、学生严重违反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管理和治安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应给予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记过以上处分须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因违法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决需服刑、劳动教养的学生,服刑、教养期满超过十六周岁的,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告,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取消学籍。
  3、学生在受处分一年内,进步显著,确实改正了错误,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可以撤销处分。处分一旦撤销应在学生电子档案上加撤销记录。
  4、学生留校察看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在留校察看期内仍无改正表现的初中学生,经监护人同意可送工读学校托管。
  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学生,可按规定送工读学校。
  到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学籍留在原校,参照借读办理有关手续。
  5、累计已经学满九年义务教育年限并年满十六周岁的,其本人及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不再继续上学的,学校审核,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取消学籍。
  6、学生受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处理期满,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下者,可持批准处理单位有关证明,向原校提出书面申请回原级就读,原校应予接收。
  十、其他
  第二十七条学生死亡、因故丧失学习能力的,由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告(需附有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注销其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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