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非法占用村民占用集体土地找那个部门我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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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庄联营煤矿是村办矿,承包人以7500万元转手山西首富,村民认为转让非法诉至高院女法官调解集体诉讼案画句号(图)
山西晚报网-- 09:42
本案审判人员研究案情张家庄联营煤矿是村办矿,承包人以7500万元转手山西首富,村民认为转让非法诉至高院张家庄联营煤矿是吕梁市离石区张家庄的村办煤矿。2006年,承包人以7500万元将该矿转给了山西首富。238位村民认为转让不当,集体诉讼。山西省高院调解,达成760万元补偿协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受理此案后,是如何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十多次调解,让剑拔弩张的原、被告双方握手言欢的?日至27日,记者来到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并多方联系,采访到了案件部分当事人,揭开了这起一度轰动全省的集体诉讼案真相。村办煤矿被转手“领钱了,我们的煤矿有分红了,听说1000多万元呢。你领了吗?”2006年5月的一天,吕梁市离石区张家庄村,一个让许多村民们兴奋的消息不胫而走。“作为股民的部分村民们相互转告,纷纷领取分红。没有股份的村民们看到这些,不由地产生了疑问:这1000多万元哪儿来的?”村民张某告诉记者。上世纪90年代,张家庄联营煤矿正式建成。煤矿属村办,由当时的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新明和会计张培迎主要投资,113位村民入股。日,李新明、张培迎与村委会签订了合同,将张家庄联营煤矿承包。合同约定,煤矿的承包期限为18年,即日起至2013年8月底止。但煤矿从经营起,效益就不是太好。“煤矿效益一直不好,怎么忽然有钱了?”并没有参股的张某等四处打听,这才知道,村委会的煤矿,被李新明等以7500万元出手,转让给了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大土河的法人代表是王锁兰,其丈夫贾廷亮和她是福布斯公布的2007年度山西首富)。之后,煤矿更名为山西大土河永兴煤业有限公司。“村委的企业,怎能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就转让呢?”得知实情的村民们对此提出异议。238位村民集体诉讼村民们的呼声,引起了吕梁市、离石区等有关部门的关注。一个由区检察、纪检、民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驻张家庄村。随着调查组的介入,张家庄村联营煤矿转让的过程渐渐明了。日,李新明在既没有召集村民代表开会,也没有经过大多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由他和张培迎与村委会签订合同,将煤矿的采矿权转让给了李新明、张培迎。日,李、张又在众多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经股东大会同意,与山西大土河焦化公司订立合同,合资经营煤矿。按照合同,山西大土河焦化公司出资7500万元给李、张二人,用以清偿他们承包煤矿期间的债务。该焦化公司则拥有煤矿90%的股份,并实际经营、管理煤矿40年。李、张以煤矿的采矿权出资,占煤矿股份的10%,且不再参与该矿的经营、管理。“名为合资,实际上是非法转让了煤矿。”村民李某气愤地说。调查组的工作还在进行中,日,238名村民集体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家庄村委会、李新明、张培迎及山西大土河焦化公司停止侵害村民的利益,并承担由此造成的30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艰难送出的传票2006年12月中旬,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派民二庭法官武秀珍等前往吕梁市离石区送达传票。“可是,一连两天,我们连李新明、张培迎的面也见不到。”“第一天,我们先后去了李新明、张培迎家,没有见到他们。我们以为两人有事外出,没有在意。”到第二天,村民们悄悄告诉我们:“两人得知法院来人,出去躲起来了。”传票一时间发不出去,武秀珍等走进了村庄,了解当地的情况和煤矿转让的前因后果。张家庄村位于吕梁市离石区,是一个有400多口人的城郊小村。多年来,由于当地城市建设的占地需要,村民们原来每人一亩多的土地,已经只剩下了4分。“难怪村民们上访、诉讼。其他的企业、副业都没有,村中的煤矿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惟一希望。”武秀珍说。第三天,武秀珍等在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陪同下再次到达李新明、张培迎家,仍旧吃了个“闭门羹”。“好像是在招待所里打牌,你们试着去看看。”遍访周围的邻居,一位中年女性说她看见过李新明。武秀珍等赶紧来到了那家招待所。正是午后时分,招待所内一片昏暗,角落里,一片喧哗声,几个人情绪高涨,正围在一张桌子上打扑克。“请问,谁是李新明?”“有事吗?”听到问话,一位中年男子下意识地抬起了头。介绍完自己的身份,武秀珍请李新明签字收传票。但李新明满脸不悦,不收传票。“不管怎样,你得接传票。如果有什么理由及看法,你可以到法庭上陈述。”武秀珍等耐心地解释,但不管他们怎么说,李新明就是不收。没有办法,武秀珍等只好按照法律规定,让周围人作证,将传票“留置”送达。面对省高院法官的到来,张培迎也一脸抵触:“新明是大股东,你们有事找他吧。”在武秀珍的一再说服下,张培迎才不情愿地把传票接过去。200多村民参加旁听日,经事先公告,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张家庄村238位村民集体状告村委会及李新明等一案。上午8点,马上就要开庭了,工作人员忽然给武秀珍打来电话,称原定十多人的法庭根本容不下来旁听的人。“我们事先公告三天,双方没有人说会有大量人员旁听。集体诉讼的一方也表示,只会派三名代表和律师一起参加庭审。可到了开庭那天,村民们一下子来了三大车,200多人。吕梁、离石的政府、信访、民政等部门担心村民情绪激动,也派来了人。我们不能不尊重村民的意愿,不得已,只好临时调整,将庭审放到了可以容纳200人的一号大法庭。”武秀珍说。庭审现场的秩序出奇地好。集体诉讼的村民代表们认为,原张家庄村联营煤矿的采矿权归该矿所有,是村办集体企业,煤矿权归全体村民所有,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非法占有、挪用。被告张家庄村委及李新明、张培迎等2006年与山西大土河焦化公司订立的合资协议,侵犯了村民们的合法权益。因而,张家庄村委等必须依法赔偿村民们非法转让带来的3000万元损失。第一被告张家庄村委会辩称,村委会从未向煤矿投资过。煤矿转让给李新明、张培迎,是村委在没有任何资金来源投资的情况下,经全村党员、干部决定承包给李、张二人的。与山西大土河焦化公司合作,则是煤矿在投资数千万元之后,已无力缴纳1500万元的资源价款和以往的高利贷款等的情况下,经全体股民同意决定的。李新明在答辩中说,该煤矿自1995年筹建以来,只有1998年至2000年产过煤,之后因为断层,再未出煤。因此,原告村民们要求赔偿3000万元的损失并不存在。女法官出面解“心结”“作为股民,参加诉讼的许多村民们在李新明等与大土河焦化公司签订合同时,他们都同意了,而且领取了分红。但作为村民,238名原告显然不同意先后两次转让。”谈起庭审时的情形,女法官武秀珍说,面对双方的激烈争议,她坐在审判长位置上,心中不停思量着。就要休庭了,武秀珍起身例行调解程序:“你们都是一个村的人,不能为了一个官司,几代人成仇人。咱们双方如果可能,应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尽可能调解。”“是呀,我们应该好好坐下来谈谈。”法官的一席话,引来了庭下不时应和。趁着这一时机,武秀珍先来到了李新明、张培迎和山西大土河焦化公司代理人一边,语重心长地说:“按照法律的规定,森林、矿山属于国家,批准给谁就是谁的,批准给村委会,就是村子里的、村民集体的,这是不能像其他商品一样随便买卖的。况且你们没有经过村民代表的同意,转让就是非法的。再说焦化公司,如果转让不能成立,那么案子本身也许和你们没有关系。但是,一旦终止,受损失最大的,还是你们公司。”转而面对村民们,武秀珍提高了声音:“作为股民,你们中的部分人已经同意了转让。作为村民,你们的利益也的确受到了侵害,但是煤矿多年来亏损,也是不争的事实。我的建议,你们双方能够各让一步,争取调解成功。”“案件审理中,调解始终没有停止。历时一年,法官们三次到村子里实际调查,面对面调解,单方面说教,背靠背说服,十多次调解,最终让原被告双方形成了一致的认识。”武秀珍告诉记者。武秀珍说,她“就连做梦都在给当事人做工作”。她这样做,考虑到的并不是单纯的一个案子,“如果判了,就算村民们满意,但案件的被告一方不执行,村民们又得费多少周折?而判决后,村民们不满意,数百人不断上访,给当地、给山西带来的负面问题又该有多少”?出于对238位村民负责,出于对企业负责,武秀珍和她的同事们一次次走访,不断做调解工作。2008年1月,在武秀珍的努力下,这起集体诉讼的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李新明等同意,给付238位村民760万元补偿。日,几经周折,记者先后联系到了张培迎、李新明及部分村民代表,对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他们均表示满意。如果您认为今天的特稿可读性强、有警示意义,请拨打,或编辑文尾数字编号发送短信推荐好稿。联通和小灵通用户发送至,移动用户发送至88,您将有机会获得本报热心读者奖,奖金100元。本报记者 任俊兵神东公司非法占地98亩建煤矿 处罚成一纸空文
各界导报张峰虎
近日,神木县大柳塔镇三不拉村村民向记者反映:在没有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神东煤炭公司占用村里土地98.4亩建设煤矿,从去年施工到现在,村民们多次向当地镇政府反映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记者于8月4日来到神木县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在大柳塔镇三不拉村神东公司施工现场看到,门口标示牌上写着“神华神东煤炭集团三盘区露天开采项目地面生产系统、工业场区地面配套设施工程”; 靠北面大片被推平的沙地非常惹眼,与周围长着玉米的庄稼地和生长着杨树、 沙柳的林地形成鲜明的对比。 矿区东北角是被推出的沙堆;西北角是两处正在施工的场地,钢管密布,坑口很大很深,工人们正忙着干活,还有一台推土机停在场地上。一位三不拉村二组白姓村民说:“2013年初由镇政府牵头, 神东公司和村组干部参与,共征用我们村二组和六组土地98.4亩用于建设煤矿。”他还说:“神东公司煤矿没有土地手续,我们在这里等政府解决问题。”记者采访三不拉村党支部书记孙玉美, 他说:“日,神东公司准备平整其余场地,镇政府副镇长刘赫、驻村干部薛建军, 神东公司张中、杨平、李毅、霍三平,我和村主任张国珍,群众代表孙义方、孙向荣、吴有权等召开会议研究98.4亩征地补偿款事宜,商定每亩征地补偿款为1.8万元,形成会议记录,村上、镇上、神东公司三方签字。由于林地所有权属大柳塔国营林场,所以是神东公司与大柳塔国营林场签征地协议。这些事实都说明村民是知情和参与了征地协商的。”大柳塔镇镇长王晓君说:“神东公司征地有国家发改委立项手续。 2012年下半年就开始宣传、开会、开始征地,2013年初征三不拉村98.4亩土地,平均每亩征地款1.8万元。村民反映是因为对征地款分配意见不统一。征地手续问题要到神东公司公共关系部去了解。”记者联系神东公司公共关系部、宣传部后,见到神东煤炭集团新闻中心主任高会武,高主任答复说:“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我们认账,其他问题不予置评。”在神木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刘文强股长说:“神东煤炭公司在大柳塔镇三不拉村征地没有申请用地手续,我们不清楚征地事宜。 ”该局办公室建议记者联系大柳塔国土资源管理所副所长崔雄璋具体了解情况。大柳塔国土资源管理所副所长崔雄璋告诉记者:“我们国土部门没有参与神东公司征地,神东公司在三不拉村征地没有土地手续。今年7月1日我们发现动工,经查,神东公司征地有占用林地批复和土地预审文件。 ”在崔副所长向记者提供的省林业厅下发的陕林资许准(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有占用大柳塔林场国有防护林地7.82公顷, 即是三不拉村所在土地。他还让记者看了神发改发(号的立项批复和神国土资预发(号土地预审手续。 崔副所长说:“局里于今年7月份给神东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查处了神东公司非法占地行为。”编号为神国土资决字(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有: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擅自于2014年7月占用大柳塔镇三不拉村六组集体土地67883.62平方米(约102亩)建工业广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3条的规定等。决定处罚: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恢复土地原貌;没收当事人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共计罚款元。 处罚时间为日。记者问崔副所长:“处罚的两条都落实了没有? ”崔副所长答:“还都没有落实, 罚款也没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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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目导视:
&&& 无证煤矿非法开采(同期:白天夜晚它都开,开工啊,那煤啊一直都出,但是拉煤是半夜拉的多);
&&& 国土部门几次叫停却几成空文(同期:断断续续断断续续,停了一段又做一段,停了一段又做一段)。
&&& 敬请关注本期节目――《非法开采缘何七年叫不停》。
&&& 【演播室主持人】没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等煤矿开采所需的关键合法证件,广西一家煤矿却断断续续生产7年多;国土部门曾4次叫停违法开采,但几成空文,煤矿开采长期没有停止。谁给了这家煤矿企业长期违法占地、违法开采的“霸权”?一起来看记者的调查。
&&& 【字幕】广西?百色
&&& 【解说】在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四塘镇细闸屯的田野边,有一栋黄色的高楼,它是一家叫水埠煤矿的办公楼。记者进入煤矿采访时发现,厂区冷冷清清,多台设备被贴上封条,几大堆煤状物体也被封存。
&&& 【同期】广西百色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罗有忠
&&& 这个水埠矿这个是(4月)10号(国土)部里面已经挂牌督办了。
&&& 【解说】据了解,水埠煤矿属于国有煤炭生产企业―百色市右江矿务有限公司,2004年开始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煤45万吨,现有职工170人。导致今天走到被勒令停产的境地,还得从煤矿的建设之初说起。
&&& 2003年10月,在当地政府的动员下,细闸屯首次将120多亩土地租给煤矿,租期为30年,一类旱地的租金为9000元/亩,二类旱地的租金为5000元/亩。后来,随着煤矿用地范围的不断扩大,租地的面积也随之增加,目前,共占用村民土地180多亩。
&&& 【同期】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四塘镇富联村细闸屯村民小组组长 李广兴
&&& 它现在已经动用的就围墙内的是118亩多,还有围墙外的,还有几十亩还没用的到现在。
&&& 【解说】李广兴介绍,2005年,煤矿开采将一条水渠截断,导致100多亩农田无法灌溉,于是向对方提出交涉,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结果村民了解到,这种“以租代征”的方式属于非法行为后,就多次和煤矿交涉,并向镇、区、市政府反映,希望退还耕地或者直接征用,但是一直没有结果。
&&& 【同期】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四塘镇富联村细闸屯村民小组组长 李广兴
&&& 我们去找它知道以后,后来国土局下文给我们说,“以租代征”是违法的时候,我们才知道它这个事情,以前我们一直都不知道,都不知道它们是违法的,当时都不知道。
&&& 【解说】对于违法占地的问题,水埠煤矿现任矿长李天灿承认确实如此。那么,为什么煤矿方面明知道违法却还要这样做呢?
&&& 【同期】水埠煤矿矿长  李天灿
&&& 我们这个水埠矿,因为这个从2004年开工以来,由于种种原因那个证照还没办理下来,因为你要征地你必须是你这个矿里面有这个证照,起码有采矿证,相关的证照你才能够征地,才能够按照相关的法律来(征地),有这相关的法律依据来征地,你没有这个我们也没有办法征地。
&&& 【解说】于是,煤矿采取了“以租代征”的办法,开始一边申办证照,一边建设和生产。但至今,水埠煤矿都没有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矿山建设用地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煤矿开采的关键证件。煤矿负责人说,水埠煤矿近10年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原因很复杂,主要是矿区与百色市的城市规划有冲突,矿区范围多次缩小,从25平方公里一再缩小到6平方公里,每次办证所需的材料都要重新做,耽误了正常办证时间。
&&& 【同期】水埠煤矿矿长  李天灿
&&& 涉及到城镇规划的东西,这个范围就有所变动,那每次变动的话你前面那个所办的证照所办的批文就要重新来,所以时间拖到现在关键是这些原因。
&&& 【解说】对于这一典型的违法开采行为,当地国土部门曾经4次下发停止违法开采的处罚决定书和通知书,但是仍然难以使水埠煤矿的违法开采行为彻底停下来。2006年3月3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水埠煤矿违法用地、非法采矿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水埠煤矿停止非法采矿的违法行为,退还煤矿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185万余元的罚款。
&&& 【同期】广西百色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罗有忠
&&& 我们下达这个责令停止责任书应该是有效的,它也停了,主要是后面也是从去年开始,它可能认为已经基本上确定这个矿圈了,如果当时是确定这个范围给它开采了,所以是认为这样以后它就开始恢复进行掘井,变成边办理相关证件边非法开采。
&&& 【解说】记者了解到,对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这一行政处罚,右江矿务有限公司除了上缴罚款外,并没有履行其它处罚决定。以至于企业的违规开采断断续续。
&&& 【同期】水埠煤矿矿长  李天灿
&&& 这个矿说老实话,已经到现在已经差不多10年时间在建设。断断续续断断续续,停了一段又做一段,停了一段又做一段。
&&& 【解说】针对水埠煤矿的违法开采行为,广西国土部门后来又3次下发通知书叫停。2009年12月7日,百色市国土资源局右江分局(右江区国土资源局的前身)对水埠煤矿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水埠煤矿立即停止非法开采煤矿的行为;2011年1月13日,右江区国土资源局再次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2012年2月9日,右江区国土资源局第三次下达通知书要求停止擅自开采煤炭资源行为。但是仍然难以让企业违规开采停下来。
&&& 【同期】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四塘镇富联村细闸屯村民 苏贤韬
&&& 白天夜晚它都开,开工啊,那煤啊一直都出,但是拉煤是半夜拉的多。(记者:这你们都亲眼看到过么?)亲眼看过啊,我们都去拦了车拦了很多次了。
&&& 【解说】相关部门的几纸禁令为何难以管住一座煤矿的非法开采行为呢?对此,水埠煤矿矿长李天灿认为,之前水埠煤矿开采出的是煤矸石,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煤,因此企业还不能称为非法开采,只能说是非法建设。
&&& 【同期】水埠煤矿矿长  李天灿
&&& 其实来说,也不是开采,正在打基巷道建设。也不是生产是建设,打巷道,就是煤矿地域来讲,你生产是形成系统完善以后开始正规出煤以后才是生产,所以我们都是在建设当中。
&&& 【解说】对此,广西百色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罗有忠并不认同,他认为,从目前情况来看,水埠煤矿已经见煤了,尽管煤质量不高;另外虽然水埠煤矿没有形成工作面,但是它的巷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是为采煤做准备的,目的是采煤,严格意义说就是违规开采。
&&& 【同期】广西百色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罗有忠
&&& 肯定是违法采煤,为什么呢,当时下去它已经挖出来,虽然是巷道但是已经见煤了,它目的是挖煤,但是说它确实它也是整个过程中,它巷道,那你建设目的也是挖煤。
&&& 【解说】直到2013年1月5日,右江区国土资源局对水埠煤矿违法开采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向相关部门发函,要求停止对水埠煤矿供水、供电。今年春节前夕,矿区终于停止了生产。
&&& 【同期】广西百色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罗有忠
&&& 它可能是百色矿务局的下属,我们有时候它这个矿产,各方面的因素,他这个,主要问题是法律意识淡薄,无视监管,无视法律的相关规定。
&&& 【演播室主持人】没有合法身份的水埠煤矿采取“以租代征”方式非法占用农民土地,并堂而皇之地置国土部门叫停令于不顾,这种做法,让人费解。而就是这样一个非法企业,竟然还在2010年被列入自治区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重点项目和百色市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值得深思。好的,感谢收看本期节目,再见。
&&?&&&&?&&非法占用农用地采煤矿 破坏耕地被判刑|土地_新浪法院频道_新浪网
  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左州镇某村农民罗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耕地用于开采煤矿,结果破坏了农用地耕作层,使耕地受到严重毁坏。江州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2009年初至2011年期间,被告人罗某在没有办理采煤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每亩支付人民币2.95万元的价格购买同村的赵某、蒙某等几十户村民承包的耕地进行非法开采煤矿,以采完回填泥土又推进采挖的形式进行露天开采。在采煤期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人员前往制止,但罗某仍继续开采。后经鉴定,罗某的非法采煤矿行为造成26.86亩耕地受到严重毁坏,非法采煤矿造成耕地资源破坏价值达25万元。
  江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耕地用于开采煤矿,数量较大,致使基本农田遭到严重毁坏,造成不能进行耕种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韦选安、甘祥杨
编辑:sfeditor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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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讲过6个字:守本分,有期待。因为积极的改革和光明的前景,我觉得之前的期待的确都得到了印证。这有很多具体的表现,最主要的,就是在我身边就能感觉到的‘创新’。
有一个办法就是引入大国力量,比如引入中国的海军和海警的力量。倘若如此,估计马六甲海峡也会像红海和亚丁湾那样安全。当然,这些国家估计会非常警惕中国的威胁,宁可让海盗猖獗,也不愿意“引狼入室”。
增加居民对监管者的信任,让居民相信官方的风险评估,或许能够更有效地解决“邻避问题”。而建立信任的起点就是:一个更公开和透明的决策过程。
所谓老同志“不好惹”,其实是个伪命题。年轻人不妨想一想,自己在家里是不是还会跟父母有“代沟”呢,何况走出家门踏上社会与人相处!新闻热线:1&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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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一座煤矿非法占用百余亩耕地
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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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11月12日消息据经济之声报道,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四部委近日就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作出联合部署,要求依法保障农村土地的合法权益,不得非法改变农村土地的性质。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四川达州市达县一家名叫兰草沟的煤矿,非法占用农村的100多亩土地,当地村民历经三年,多次向各级政府及国土部门反映,却没有结果。
  自从村里的100多亩土地2008年糊里糊涂被县里兰草沟煤矿非法占用以后,3年来,四川达州市达县大树镇九龙村12组的村民们就一直奔波在投诉的路上。
  当地村民:跟国土局,跟当地政府、县政府反映过。
  记者:哪个国土局?
  村民:达县国土局,县市、镇里面的国土部门都反映过。
  记者:他们给出的答复是什么?
  村民:他们没有给答复。
  不仅如此,今年6月,当村民阻止兰草沟煤矿非法占地时,20多位中老年村民被打伤,导致一人残疾,一人还在住院。但兰草沟煤矿一位姓蒋的负责人称,他们有协议,不属于非法占地。
  蒋先生:那是国土部门处理了的,那有协议,我们都有协议。
  达县大树镇镇长尹兴昌也坚称,兰草沟煤矿新建矿井建设的所有手续都合法。记者从兰草沟煤矿与九龙村12组村民签订的土地租用协议上看到,煤矿确实分别于2007年和2008年两次签订了7.7亩的土地租用协议,按照每亩1.6万元的价格,租用这些土地到煤矿资源开采枯竭为止。但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科研管理副主任史育龙告诉记者,由于这些土地租用协议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因此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史育龙:租用土地只是改变这一段时间的土地使用权,但是不应该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这是一个无效协议,因为他擅自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
  记者:他以前是种植庄稼的,现在把它用来建煤矿。
  史育龙:那肯定不行,肯定不行,特别是耕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原副部长谢扬也指出,通过租用的方式改变农村土地的使用性质,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谢扬:租用土地改变性质是不行的,绝对不行的,跟村里签订协议那样也是不行,绝对不行,是不允许的。农用田地变成非农用必须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而且这种变性必须是国有地才能变成非农用,租用是不行的。
  记者在现场看到,兰草沟煤矿新建的矿井正在施工,那些原来种植庄稼的土地,现在变成了兰草沟煤矿的矿场和煤炭运输道路,对于这种状况,究竟该如何处理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认为,只能由政府出面征地。
  黄小虎:按现行的法律规定,是要靠征地来解决了。
  记者:就是由政府来出面来征地?
  黄小虎:对对对。
  但史育龙认为,由于这些土地原来是耕地,因此即使征地也很难进行:
  史育龙:你要是改变土地用地性质,那非得通过规划来调整用地性质,自己是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的。但如果是耕地的话,原先是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话,这个是很难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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