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特殊医学特殊医疗用途配方食品品有哪些

特医食品,全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oods&for&Special&Medical&Purpose,FSMP),是介于普通食品、保健品与药品之间的一类新型产品,一类针对特殊食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物管理的患者研发的具有特殊食物用途的食品。
一、简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医用食品),是为了满足由于完全或部分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或代谢紊乱人群的每天营养需要,或满足由于某种医学状况或疾病而产生的对某些营养素或日常食物的特殊需求加工配制而成,且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的配方食品。该类食品可以与普通食品或其它特殊食品共同使用。
二、发展现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国外特医食品的发展现状。
欧盟在1999年正式颁布了FSMP标准(Dietary&foods&for&special&medical&purpose,1999/21/EC)。在2001年又颁布了“可用于特殊营养目的用食品中的可添加物质名单”(2001/15/EEC),明确规定了可使用在FSMP中的营养物质,并且拟添加在医用食品中的新成分/新原料需要获得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的批准。对于上市前的批准,各成员国还在欧盟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的相应规定。如荷兰、西班牙等国上市前需要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备案,法国、德国、波兰等国则要求企业提供资料进行技术审评,主要审查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但审核程序相对简单,审核期一般为3个月。
美国在1988年首次在药品法修订版“Orphan&Drug&Act&Amendments”中对于医用食品进行明确定义。同年,FDA首次出台对于特医食品的生产和监管的指导原则,包括生产、抽样、检验和判定等多项内容,拟添加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新成分/新原料需要进行GRAS评估,不需要上市前的注册和批准。。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法规委员会于2012年5月发布关于FSMP标准的评估报告终稿(Proposal&P242),不需要上市前的注册批准要求。
国内特医食品的发展现状。
为满足我国糖尿病、肾病等临床患者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需求并降低使用者的经济负担,我国在大力发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同时,积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相关配套的国家标准体系。日,我国发布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对一岁以内婴幼儿的特医食品做出规定。日,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征求意见稿)》,该标准编制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严格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编写。起草工作组收集国内相关国家标准,同时也参考欧盟、CODEX、美国、澳新等国家的相关标准。日,卫生部根据GB&《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实施条例,组织制定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产品分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医用食品按其提供营养素是否全面分为两类:全营养特医食品(冬泽全)和组件营养特医食品(冬泽力)。
高蛋白全营养配方,采用乳清蛋白,大豆蛋白,小麦低聚肽,深海鱼低聚肽,聚葡萄糖和低聚果糖等配方,可以全面补充人体所需的蛋白质,热量及各种微量元素。适用于重大疾病的恢复期,重大手术及创伤的营养支持,也可用于日常膳食的营养补充,口服和管饲皆可,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肠内肠外制剂搭配使用。
2.组件营养
组分比较明确,由整蛋白、短肽和氨基酸、脂肪、糖类等为主要成分组成,配方中还含有比较齐全的维生素和矿物质。蛋白主要有乳清蛋白、大豆蛋白、酪蛋白以及胶原蛋白肽等。
1.全营养特医食品,可作为长期单一营养来源,能够满足目标人群每天的营养需求,可以维持并促进健康。全营养医用食品的能量、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含量及配比参考GB25596《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GB10767《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和欧盟FSMP标准,确保长期单独使用该产品时,患者不但不会发生营养素缺乏,而且能促进健康,提高免疫力,帮助疾病恢复。
2.特定全营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针对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代谢障碍、机体对某营养素的需求增加或限制的特殊营养代谢状况的患者而设计,当其作为单一营养来源不仅满足目标人群每天营养需要,而且能满足由于某种疾病和医学状况而产生的对某些营养素或日常食物特殊要求,例如针对肝病患者的肝病型特医食品、针对肾病患者的肾病型特医食品、针对肿瘤患者的冬泽特医食品。
四、适用人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医食品适用于胃肠功能尚可,且需要特殊营养的人群,包括吞咽和咀嚼困难者;意识障碍或昏迷、无进食能力者;消化系统疾病稳定期能进行肠内营养者,如消化管瘘、短肠综合征、炎性肠病和胰腺炎等;高分解代谢者,如严重感染、手术、创伤及大面积灼伤患者;慢性消耗性疾病,如结核、肿瘤等。不同的人群针对其年龄、疾病或其他特殊需求有不同的医用食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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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FSMP)—上市批准产品在欧盟成员国上市前需要通知当地相关政府。只允许在医院、药店和康复中心进行销售。Evaluationonly.CreatedwithAspose.Slidesfor.NET3.5ClientProfile5.2.0.0.CopyrightAsposePtyLtd.欧盟(FSMP)-生产和质量监管FSMP生产厂的注册以及质量监管应当符合欧盟关于食品厂、生产以及质量监管的相关要求-Thehygieneoffoodstuffs,(EURegulation(EC)No.852/2004)-Officialcontrolsperformedtoensuretheverificationofcompliancewithfeedandfoodlawanimalhealthandanimalwelfarerules,(EUregulation(EC)No882/2004)Evaluationonly.CreatedwithAspose.Slidesfor.NET3.5ClientProfile5.2.0.0.CopyrightAsposePtyLtd.欧盟(FSMP)—特殊医用目的婴儿配方粉欧盟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粉放在FSMP标准中进行管理。对于该类产品中各种营养素限量有明确规定。同时该类产品还应符合正常婴儿配方粉的其它相关要求(Directive91/321/EEC)。Evaluationonly.CreatedwithAspose.Slidesfor.NET3.5ClientProfile5.2.0.0.CopyrightAsposePtyLtd.各国FSMP标准的对比食品名称食品分类食品添加剂营养物质标签标识微生物污染物生产新成分上市许可使用/销售CODEXFSMP特膳--单独标准规定详细----------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仅允许在医院、康复中心和药店销售。美国Medicalfoods特膳符合本国食品添加剂横向标准及相关质量标准要求GRAS物质无标准规定详细--有特别规定添加剂申请或GRAS评估不需要欧盟FSMP特膳单独标准基本同CODEX微生物限量横向标准--符合对食品生产厂的相关要求食品添加剂申报或新资源申报不需要澳新FSMP特膳以附录形式列表在FSMP标准中基本同CODEXFSMP标准有规定--符合对食品生产厂的相关要求食品添加剂申报或新资源申报不需要日本FoodforSick特膳日本厚生省对产品进行审评和批准食品添加剂申报食物成分申报需要Evaluationonly.CreatedwithAspose.Slidesfor.NET3.5ClientProfile5.2.0.0.CopyrightAsposePtyLtd.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在我国的现状由于该类产品在我国目前的法规体系中没有明确分类及相关通用标准,因此导致该类产品的市场混乱。进口产品:由于没有该类产品的国家标准,仅能通过药品注册或保健食品的注册途径进入市场。但由于该类产品在国外均作为食品进行管理,且没有特别功能,因此造成许多难以解决逾越的注册问题,导致许多在国外已有多年使用历史且效果良好的产品无法服务于中国消费者。国产产品:由于没有国家标准,无法对于该类产品的生产和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造成市场产品参差不齐,管理混乱。Evaluationonly.CreatedwithAspose.Slidesfor.NET3.5ClientProfile5.2.0.0.CopyrightAsposePtyLtd.我国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分类特殊膳食用食品婴幼儿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运动营养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孕产妇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低能量食品Evaluationonly.CreatedwithAspose.Slidesfor.NET3.5ClientProfile5.2.0.0.CopyrightAsposePtyLtd.我国FSMP标准的起草过程月期间,为了进一步推动该标准和特殊医学用婴儿配方食品标准的出台,特膳分委会秘书处、标准主要起草人与卫生部监督局多次沟通并一致达成以下建议:该标准应当尽快出台为了保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应另行制定并尽快出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规范”,该规范比已发布的婴儿配方粉生产规范要更严格,从而提高国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Evaluationonly.CreatedwithAspose.Slidesfor.NET3.5ClientProfile5.2.0.0.CopyrightAsposePtyLtd.我国特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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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背景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SMP)是针对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其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的营养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国外长期的使用资料表明,FSMP在患者治疗、康复及机体功能维持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营养支持作用。
国内FSMP市场划分
FSMP在国内市场90% 以上的份额被几家跨国公司垄断,包括纽迪希亚制药有限公司、华瑞制药有限公司、雅培制药有限公司、雀巢公司等。这些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均是&药&字号,在国内共注册产品69 个,涉及19 个种类。进入国内的产品主要为20 世纪80 年代左右研发的产品。另外,雅培公司的&全安素&已标注为新标准的FSMP,现已开始试点销售。纽迪希亚和华瑞在我国江苏无锡都建有大型生产基地,产品可提供国外使用,但研发部门都不在中国。
国内企业主要有青岛海汇、广州力衡等,占据国内市场份额的10%左右。企业的产品批文为&食&字号,主要在各医院营养科使用。目前国内企业由于进入产业时间晚,大多以仿制国外产品为主,占有市场份额小、自主知识产权少、技术落后、投资规模小、没有品牌影响力。但需要提到的是自新国家标准颁布以来,一些本土企业在新产品研发取得了一定进展,如上海冬泽特医新研发的产品复方营养混悬剂和肠内营养混悬液获得了国药准字的批号。
国内标准制定进程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和医疗保险压力的增大,为满足国内需求,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指导和规范我国FSMP的生产、流通和使用,促进我国相关产品研发和应用,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11号公告公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两项国家标准,连同我国2010年颁布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中已有3个关于FSMP方面的标准。
国际法规标准现状
目前,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针对FSMP的法规和标准,如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且这类产品在过去30年内在世界各国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CAC于1981年发布了《婴儿配方及特殊医用婴儿配方食品标准》(Codex Stan 72-1981),该标准B部分专门针对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规定其营养成分应以正常婴儿配方食品的要求为基础,根据疾病状况进行调整;另外,CAC于1991年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和声称法典标准》(Codex Stan 180-1991),对特殊医学部用途配方食品的定义、标签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该标准中,FSMP是指&特殊加工或配方的,用于患者的膳食管理,可能只能在医学监督下使用的一种特殊膳食用食品。
这类食品目标人群是那些进食、消化、吸收或者代谢普通食品或其含有的特定营养素能力受限或降低的患者,或者由于疾病导致的营养素需求改变的患者,其膳食管理仅依靠正常膳食调节、使用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或者二者组合均无法达到目的时,作为这些人群的全部的或部分的营养来源的食品&。
该标签标准中特别规定,FSMP的配方应基于合理的医疗和营养原则,其使用应通过科学证据证明是安全的,并有利于满足使用对象的营养需求,应禁止向普通公众发布这些产品的广告等。另外,标准规定了该类产品的营养标签、渗透压、正确使用和贮藏方法等内容的标识方法,并准特别强调应以粗体字显著标明&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等相关内容。
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FSMP标签标识的关键内容包括:
&&& 各类营养素标识、渗透压、蛋白质来源的标识、和产品作用机制相关的主要成分的配比和来源的变化
&&& 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正确的使用和贮藏方法
&&& 建议非目标人群使用该产品
&&& 禁止静脉注射
&&& 该产品是否为全营养产品
&&& 产品配方原理
欧盟食品科学委员会于1996年完成了制定FSMP标准的科学技术评估,特别提出了产品分类以及营养素含量的制定原则。
1999年,欧盟正式颁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指令》,该指令中直接采用了CAC对这类产品的定义,并将产品分为全营养配方、特定全营养配方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在标签标识方面,欧盟直接采纳了CAC的规定,要求产品必须标识营养成分、渗透压、正确使用和贮藏方法,并要求注明不能肠外使用,并强调了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等警示语。各成员国在欧盟指令的基础上制定本国的相应规定,包括产品上市前的备案或资料审核等。
食品添加剂/原料要求
&&& 食品添加剂及质量规格:须符合欧盟的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 (Food additives authorized for use in foodstuffs intended for human consumption, Directive 89/107/EEC)
&&& 营养素强化剂:须符合欧盟标准&可用于特殊营养目的用食品中的添加物质&(Substances that may be added for specific nutritional purposes in foods for particular nutritional uses, 2001/15/EEC)。其使用限量在FSMP标准中明确规定。
&&& 新成分:应当进行食品添加剂申报或新资源食品申报(Novel foods and novel food ingredients, Regulation(EC) No 258/97) 。
&&& 食品原料的质量规格:建议在各个欧盟成员国的当地标准中进行规定和管理。
营养素限量的制定
根据1996年SCF的建议,FSMP中的营养素限量的制定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 主要参考了欧盟DRIs和SCF 委员会建议的&可接受摄入量范围&。营养素限量的低限为 DRIs, 高限为DRIs的三倍。
&&& 对于特殊医用目的用婴儿配方粉中各种营养素限量有明确规定。
&&& 营养素限量以100kcal 计。
微生物/污染物限量
&&& 微生物限量:在&食品中微生物限量标准& (Microbiological criteria for foodstuffs, Regulation (EC) ) 中对于单增里斯特菌进行了限量规定。
&&& 污染物限量:在欧盟现行的&食品中的污染物限量&的法规中没有对于FSMP制定污染物限量。(Setting maximum levels for certain contaminants in foodstuffs, Regulation(EC) 466/2001)
欧盟直接采用了Codex FSMP标准中对于标签标示的规定,包括:
&&& 各类营养素标识、渗透压、蛋白质来源的标识、和产品作用机制相关的主要成分的配比和来源的变化。
&&& 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正确的使用和贮藏方法
&&& 不建议非目标人群使用该产品
&&& 禁止静脉注射
&&& 该产品是否为全营养产品&&
&&& 产品配方原理
由于欧盟健康声称标准(Nutrition and health claims made on food, EU Regulation( EC) No
)主要针对用于健康人群的食品,因此目前FSMP产品的声称没有列入其中进行管理,也不需要通过欧盟新近推出的健康声称审批流程(PASSCLAIM)进行申报。
&&& 产品在欧盟成员国上市前需要通知当地相关政府。
&&& 只允许在医院、药店和康复中心进行销售。
生产和质量监管
FSMP生产厂的注册以及质量监管应当符合欧盟关于食品厂、生产以及质量监管的相关要求
&&& The hygiene of foodstuffs, (EU Regulation (EC) No.852/2004)
&&& Official controls performed to ensure the verification of compliance with feed and food law animal health and animal welfare rules, ( EU regulation (EC) No 882/2004)
特殊医用目的婴儿配方粉
&&& 欧盟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粉放在FSMP 标准中进行管理。
&&& 对于该类产品中各种营养素限量有明确规定。
&&& 同时该类产品还应符合正常婴儿配方粉的其它相关要求(Directive 91/321/EEC)。
在美国,FSMP被称为医用食品,FDA发布了关于该类产品进口和生产的指导手册,引用了联邦政府法律对FSMP的定义,该定义与CAC的定义相似,并将FSMP分为全营养配方、非全营养配方等,明确该类食品用于对特殊疾病的饮食管理,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同时还规定了FSMP的生产、抽样、检验等多项内容。
食品添加剂/原料要求
&&& 食品添加剂:应当经过FDA批准
&&& 营养物质:应当为GRAS物质,但没有明确的可用于医用食品的营养物质名单。
&&& 新成分:应当进行新食品添加剂申报或GRAS评估。
&&& 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原料质量:须符合FCC(Food for Chemical Code)标准。
&&& 应符合FDA对于一般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规定。
&&& 没有纳入到营养标签教育法案(NLEA 1990)中进行管理。
&&& 根据FDA& ANPR(Nov.1996)的通知,FDA认为有必要对医用食品的标签标识进行特别规定,但尚无进展,因此目前美国没有医用营养品标签标识的相关规定。
&&& 根据2004年FDA颁布的&食品过敏源标识和保护消费者法案&(Food Allergen Labeling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FALCPA )的相关规定,医用食品也需要明确标识可能的过敏源,如牛奶、鱼肉、坚果等。
&&& 医用食品的生产厂应当符合CGMP(Current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21 CFR part 110)
&&& 医用食品生产厂注册应当符合FDA对于生产厂注册的相关要求( 21 CFR part 1 Subpart H)
&&& 根据FDA于2006最新修订的医用食品生产监管管理办法(Compliance Program Guidance Manual ,& Medical Foods Program-Import and Domestic FY06/07/08)
&&& 州FDA每年对于州所在地的医用食品厂进行现场审查
&&& 抽取样品送至FDA制定实验室进行营养素含量和微生物学检测以及标签标识的审核。
&&& 如果FDA根据现场审查结果及检测报告发现生产厂有不符合CFR中与医用食品相关的任何规定,将会对生产厂进行相应的警告或处罚。&
(四)澳大利亚与新西兰
2001年10月,澳大利亚与新西兰食品局开始起草FSMP标准,2004年9月形成最终报批稿进行审核和批准。2012年6月,FSANZ发布了&特殊医学目的用食品&标准,于2014年6月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FSMP的定义、销售、营养素含量、标签标识四部分内容,其产品定义基本上等同采用了CAC标准中的定义,标签标识中也强调了要标识产品的营养成分及含量、渗透压,在医生或营养师指导下使用等信息。
2016年国内FSMP政策法规发布
2016年3月7日,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范FSMP注册行为,保证FSMP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签署第24号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6年7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了注册申请人的条件、注册申请的基本要求、现场核查与技术审查要求、申请及批准时限要求、临床试验要求、标签说明书相关警示要求、注销注册证书具体情形和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共计8大部分内容。
2016年6月29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其官网上发出《总局关于给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过渡期的公告(2016年第119号)》(以下简称《119号公告》)。《119号公告》指出在2018年1月1日前,经批准在我国境内生产或向我国境内出口的FSMP,可销售至其保质期结束。自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生产或向我国境内出口的FSMP应当依法取得FSMP注册证书。
2016年7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为配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的实施,开通了FSMP注册申请系统。
2016年7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指出了保健食品、FSMP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2016年7月1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相关配套文件,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说明书样稿要求(试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稳定性研究要求(试行)》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生产企业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试行)》。
FSMP全球消费市场超过600亿
FSMP在全世界,尤其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发展历史,形成了完整的产业系统。
全世界每年消费FSMP约560-640亿元,市场每年以6%的速度递增。欧美年消费量占据全球较大比重,约为400-500亿元,增速为4.5%;日本和韩国的市场规模为150-220亿元,增速为4.8%。欧美发达国家的消费在已有的基础上仍保持着高速的发展趋势,美国知名品牌爱身健丽(Isagenix)在2014年的销售额是10亿美金,而在2015年已经突破了15亿美元。伴随着消费观念的升级,人们更加注重营养补充的相关问题,食品消费也呈现出一定的倾向性。
中国与欧美1:60的消费对比,凸显市场潜力
国际经验显示,经济越发达的地方,FSMP应用意识越强。中国消费FSMP市场规模占全球的1%,总量约为6亿元,而欧美市场规模约为400~500亿元,中国与欧美市场形成明显对比,FSMP消费量远远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但在最近几年实现快速发展,平均年增速超过37%,广阔的市场潜力吸引着雀巢、爱身健丽等国际品牌纷纷开拓中国市场。伴随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的颁布与实施,那些提前进入中国市场的品牌凭借在国外多年积累的产品研发和应用将占得先机。
中国的经济增长与消费能力的提升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也存在一定问题,2014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超过1.4亿人,人口老龄化引发的医疗等问题,将促使临床治疗、营养补充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随着中国人整体素质的提升,对健康问题的重视,以及未病预防、增强锻炼、补充全面营养的理念的兴起,也预示着消费FSMP的巨大社会需求。
FSMP&蛋糕&诱人,准入门槛高
自7月1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以来,企业纷纷看准FSMP的市场,同样在FSMP行业涉足较早的雀巢健康科学公司就表示,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后,雀巢会开始新产品的注册,并将在特殊疾病配方领域,加大医学事务及临床试验的投入,同时加速国内建厂,尽快将最优质的产品国产化。
有人认为,FSMP行业的新蓝海即将到来。对此,中国营养保健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表示,结合国外FSMP的使用状况以及中国实际,FSMP将在中国得到发展,并且未来有望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这是一个根本判断。但面对这个看似诱人的蛋糕,不是谁都可以吃到的,或者说不可能轻松地吃到。首先,从产品注册许可来看,由于FSMP是新鲜事物,政府设定了严格且较高的准入门槛,无论基础设施、研发能力等多方面,要认真研究;第二,产品注册后,如何销售也是比较棘手的问题。最重要的是目前FSMP认知度太低,市场培育需要相当的时间和过程。
注册难度未必低于药品
&我国FSMP相关法规的制定借鉴了欧盟的标准,而欧盟标准可以说是全球最为严格和完善的标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评估一部主任徐海滨指出,我国按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FSMP实行注册管理,采取文献评价和实验室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还要进行多中心临床试验,&某种意义上它的注册难度不亚于药品&。
&这个行业的门槛可不低!&聊城大学特聘教授王正平博士指出,FSMP无论是生产场地的质量控制体系,还是产品报批、临床试验,亦或是组方、分析、检测等的管理,对于食品企业都是不低的要求。&食品行业进入FSMP市场几乎等同于转型成为制药企业,同时还要面对医院销售经验不足的问题。&
有CRO机构(医药研发合同外包服务机构)人士分析指出,虽然最终的配套文件放松了关于共线生产的要求,允许不同品种共线生产,但要求申报企业在申报时就要具备大生产条件,一次到位,准入难度大幅度提升。此外,相关法规还对企业资质、研发能力、质量体系、生产用水等都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有业内专家指出,综合卫生计生委和国家总局出台的相关法规,相关部门已经对FSMP的营养素类别和剂量作了规定,相当于照方开药,企业缺乏自由发挥的空间。盲目进入这个领域的企业很可能发现开发的产品同质化严重。
&我国的生产企业水平参差不齐,基于这一点,监管部门把门槛定得相对高一点,把实力不够的企业挡在外面,对行业起步规范是有好处的。&上海第一人民医院营养科主任伍佩英建议,除了准入门槛提高外,还要严格企业生产过程的关键环节和抽样管理。
(来自于专家发言)
边振甲(原国家食药局副局长、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原党组成员、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
我国FSMP存在的问题
l 社会对临床营养普遍缺乏重视,医院的各种规范还不完整,收费方式不能确定。FSMP在医疗机构的销售、收费、使用还都不明确。国家在FSMP的法规标准也不够完善,具体的注册管理办法、配套文件、国家标准都在摸索当中。国外也没有现成的经验。
l FSMP产业基础薄弱,我国FSMP产品大多以仿制国外产品为主,市场份额很小。存在自主知识产权少,技术落后,投资规模小,没有品牌影响力等问题。更令人担忧的是国内的科研和人才投入不足,临床营养知识和技术积累存在很大空缺,即使未来FSMP市场大幅增长,国内的企业也很难在市场竞争当中和外企进行比拼。
给予我国FSMP的建议
l 应全面推进FSMP的临床营养工作,加强临床营养科室的建设,医疗机构要有全面开展患者的营养筛查,评价和营养治疗。
l 应出台一些具体政策,从研发、生产一直到流通、使用整个环节进行规划。加快与国际接轨,加强产业全球布局和国际合作。培育一批创新型的FSMP的产业。
&我们也要创品牌,要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这种知名品牌,把我们的产品能够打到国外去,把我们的核心技术打到国外去,占领国外的一部分市场份额。我们现在国外的市场在国内已经占领了80%,能不能把这个倒过来,我们要占领国外的市场,因为我们也有我们独特的优势。&边振甲说,&建议符合条件的FSMP按规定程序给分分类,分分期,分分步骤,纳入医保的支付范围。&
滕佳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FSMP涉及种类较多、组份较多、工艺复杂,质量安全直接影响到目标人群的健康安全。FSMP行业和企业要重视自律与规范发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做好生产经营工作。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高研发能力,设计符合特殊人群需要的产品,不打擦边球、不投机取巧、不炒作概念,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健康的产品。
王金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究学院研究员):
&FSMP之前是按照药品来管理的,十分敏感,因此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
由于性质FSMP不同于其他食品,因此《办法》对企业注册实施了严格规定和管理。王金子强调,《办法》一共分为七章52条,企业要注意6方面的&严格&,包括申请人资质条件、审评审批环节、标签标识标注、临床试验、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王金子表示,食品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强调的是风险分级分类管理,FSMP是作为风险级别最高的一类,检查频次最高,因此施行追责严厉制。同时,企业要在醒目位置进行标识标签,每个人都可以进行打假举报,&标签标识问题一定要重视,目前食药总局受理的案件80%都是针对标签标识问题&。
FSMP注册管理办法出台以来,FSMP瞬间成为食品、药品、保健食品行业最热话题,各方观点也有所不同。从市场规模和发展来看,FSMP仍有极大空间可以发掘;从监管和准入门槛来看,新兴企业或跨界企业在FSMP领域很难入手。笔者看来,FSMP在总体趋势上是值得看好的,但仔细研究发现FSMP也不是任何企业都可以试水的。
中国拥有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而FSMP市场却只有世界的1%,且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延续,FSMP的需求量必将快速增长。但是FSMP作为一种根据特定疾病状态人群的营养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其受众相对普通食品来说小了很多,即便是快速发展,这片蓝海到底有多大,仍是未知数。
换个角度看,FSMP在国内市场90% 以上的份额被几家跨国公司垄断,包括纽迪希亚制药有限公司、华瑞制药有限公司、雅培制药有限公司、雀巢公司等。事实上,这些领头企业,在FSMP市场上也承受着巨大压力。有消息称,雅培已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对全安素产品线团队的遣散,全安素这一产品线将被打包给石药集团。而来自政府、机构内部消息显示,FSMP的注册监管将非常严格,注册难度不亚于药品。严格的监管尺度对于中小型企业是十分不利,即便是国内大企业(如力邦、中恩、冬泽等)在与雅培、纽迪希亚、雀巢等企业进行注册竞争时也处于下风。可以预见,未来的FSMP市场可能只有寥寥数家企业得以生存。
虽然在笔者口中FSMP市场如此艰险,但可以肯定的是,FSMP市场存在机遇,更是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机遇。目前,FSMP的注册管理尚未全面展开,可以说在注册具体实施前,无论跨国巨头、国内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处于同一起跑线。在注册管理全面展开的一刻,中小企业若是能率先突破,将拥有和巨头抗争的重要资本。
对于企业来讲,现在应该准备什么呢?一是做好产品合规性审查,以减少注册过程中的阻力;二是产品生产线的准备,快速通过注册审查且能迅速高质量供应的生产线,是企业之根本;三是在消费者和医生中进行FSMP宣传,目前FSMP市场规模小的主要原因是消费者和医生对FSMP的认知不足,在治疗和康复过程中FSMP缺乏足够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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