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164-2013和消防新规验收十重点配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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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DBJ50-16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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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DBJ50-16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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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导读: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重庆市设计院,本规范系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改项目计,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重庆市设计院主编,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因电线电缆引起的火灾占较大比例,火灾时引燃电线电缆中可燃绝缘和护套材料致使火灾事故进一步扩大,电线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燃烧散发出的有毒气体会造成人员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DBJ50-164-2013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
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
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
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
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
DBJ50-164-2013
主编单位: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
重庆市设计院
批准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
本规范系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改项目计划的通知》渝建[号的要求,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重庆市设计院主编,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参编 。
根据相关资料统计,我国发生的火灾中,因电线电缆引起的火灾占较大比例,火灾时引燃电线电缆中可燃绝缘和护套材料致使火灾事故进一步扩大;电线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燃烧散发出的有毒气体会造成人员伤亡,并阻碍消防人员的灭火。发生火灾可能导致消防设备的电源线路被烧毁,不能确保消防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延误了灭火时间,造成更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为规范民用建筑物内电线电缆的设计和使用,使电线电缆的选择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防止电线电缆所引起的火灾,减少电线电缆在火灾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消防设备电源线路在火灾中仍能适时维持其完整性,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 总则;2 术语;3 电线电缆的分类;4 电线电缆使用场所的分级;5 电线电缆的选用;6 电线电缆的敷设。另设3个附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第5.1.1条、第5.1.3条、第5.3.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在执行本规范时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重庆市设计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1号, 邮政编码:40001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审查专家
主编单位: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
重庆市设计院
参编单位: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高桥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周崇敏、周爱农、吴华、李伟民、谢添、刘梅梅、张剑军、李明号、
肖立、周显毅、黎明、王捷、黄萍、刘学义、阳邵春
审查专家:
彭青远、张义雄、李盛涛、张勇、何均、吕少伟、陈正才
电线电缆的分类
3.1 一般规定
3.2 普通电线电缆
3.3 阻燃电线电缆
3.4 耐火电线电缆
3.5 无卤低烟阻燃电线电缆
3.6 无卤低烟阻燃耐火电线电缆
3.7 隔离型防火电缆
3.8 矿物绝缘电缆
电线电缆使用场所的分级
电线电缆的选用
5.1 一般规定
5.2 普通设备线路的选用
5.3 消防设备线路的选用
电线电缆的敷设
6.1 一般规定
6.2 电线电缆的敷设
6.3 电线电缆的防火措施
9 附录A: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的型号表示
10 附录B:常用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种类
12 附录C:常用阻燃电线电缆非金属材料容量计算及参考表
14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 条文说明
包含总结汇报、外语学习、考试资料、教学教材、IT计算机、旅游景点、专业文献、办公文档、行业论文、人文社科、出国留学以及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2013等内容。本文共5页
相关内容搜索篇一: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201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DB DBJ50-164-2013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 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 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 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 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
DBJ50-164-2013
主编单位: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 重庆市设计院 批准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
本规范系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改项目计划的通知》渝建[号的要求,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重庆市设计院主编,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参编 。 根据相关资料统计,我国发生的火灾中,因电线电缆引起的火灾占较大比例,火灾时引燃电线电缆中可燃绝缘和护套材料致使火灾事故进一步扩大;电线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燃烧散发出的有毒气体会造成人员伤亡,并阻碍消防人员的灭火。发生火灾可能导致消防设备的电源线路被烧毁,不能确保消防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延误了灭火时间,造成更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为规范民用建筑物内电线电缆的设计和使用,使电线电缆的选择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防止电线电缆所引起的火灾,减少电线电缆在火灾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消防设备电源线路在火灾中仍能适时维持其完整性,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 总则;2 术语;3 电线电缆的分类;4 电线电缆使用场所的分级;5 电线电缆的选用;6 电线电缆的敷设。另设3个附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第5.1.1条、第5.1.3条、第5.3.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在执行本规范时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重庆市设计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1号, 邮政编码:40001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审查专家 主编单位: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 重庆市设计院
参编单位: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高桥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周崇敏、周爱农、吴华、李伟民、谢添、刘梅梅、张剑军、李明号、 肖立、周显毅、黎明、王捷、黄萍、刘学义、阳邵春 审查专家: 彭青远、张义雄、李盛涛、张勇、何均、吕少伟、陈正才 目
2 3电线电缆的分类
3 3.1 一般规定
3 3.2 普通电线电缆 3 3.3 阻燃电线电缆 3 3.4 耐火电线电缆 3 3.5 无卤低烟阻燃电线电缆4 3.6 无卤低烟阻燃耐火电线电缆
4 3.7 隔离型防火电缆
4 3.8 矿物绝缘电缆
4 4电线电缆使用场所的分级6 5电线电缆的选用
7 5.1 一般规定
7 5.2 普通设备线路的选用
7 5.3 消防设备线路的选用
7 6电线电缆的敷设
9 6.1 一般规定
9 6.2 电线电缆的敷设
9 6.3 电线电缆的防火措施 9 附录A: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的型号表示10 附录B:常用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种类
12 附录C:常用阻燃电线电缆非金属材料容量计算及参考表14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 条文说明
19 20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
2 3 Classification of wires and cables 3 3.1 3.2 3.3 3.4 3.5 General requirements3 Normal wires and cables
3 Flame retardant wires and cables3 Fire resistant wires and cables
3 Halogen-free low-smoke flame retardant wires and cables 4 3.6 Halogen-free low-smoke fire resistant wires and cables4 3.7 Isolated
Cable4 3.8Mineral insulated cables4 4 The grading of using places of wires and cables 6 5 Selection of wires and cables 7 5.1 5.2 5.3 General requirements7 Selection of conventional equipment lines 7 Selection of fire fighting equipment lines
7 6 Laying of wires and cables 9 6.1 6.2 6.3 General requirements
9 Laying of wires and cables 9 Fire precaution measures of wires and cables
9 Appendix A: Model representation of flame-retardant or fire-resistant wires and cables 10 Appendix B: Types of commonly used flame-retardant or fire-resistant wires and cables
12 Appendix C: Capacity calculation and reference tables of the non-metallic 14 materials in commonly used flame-retardant wires and cables Exp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9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0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2篇二:管道消防安全电缆整改规范 关于管道支架上电缆敷设的规范要求 依据《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35KV以下电缆敷设》(94D101-5)、《电缆桥架安装》(04D701-3)等安全规程及太钢管网电缆现状,做如下规定: 1、与管道配套的动力电缆(如:煤气电伴热电缆、水管电保温电缆、控制电缆等)要统一穿电缆管(拐弯处要装皮管)。 2、管道及管道支架上原则上不允许有与该管道无关的动力电缆,如果确实需要在管道支架上敷设,须经能源环保部审批。在敷设时须设电缆桥架或电缆管(拐弯处 要装皮管),参考相关安全规程满足安全距离,并做好防火措施,满足消防及5S 要求。 3、与管道配套的弱电电缆及光缆(如:计(测)量电缆等)要统一穿电缆管(拐弯处要装皮管)。 4、管道及管道支架上原则上不允许有与该管道无关的弱电电缆及光缆,如果确实需要在管道支架上敷设,须经能源环保部审批。在敷设时须设钢绞线、电缆管(拐 弯处要装皮管)或电缆桥架,参考相关安全规程满足安全距离,并做好防火措施,满足消防及5S要求。 任何电缆需上管网支架敷设,须经能源环保部审批。 另附:各易燃易爆介质的相关安全规程
二O一O年八月五日附件:各易燃易爆介质的相关安全规程 1、煤气(含天然气管道)GB
6.2.1.3架空煤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共架敷设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煤气管道和支架上不应敷设动力电缆、电线、但供煤气管道使用的电缆除外。 6.2.1.4架空煤气管道与其他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 1kV~20kV架空电力线路与煤气管道的最小水行净距为3m。 电缆管或沟与煤气管道的最小并行净距为1m。 6.2.1.5架空煤气管道与其他管线间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 1kV~30kV架空电力线路与煤气管道的最小垂直净距为3m(管道下)3.5m(管道上)
1 8.1管道布置及安全间距 8.1.2架空氧气管应在管道分岔处、与电力架空电缆交岔处、无分岔管道每隔 80m~100m处,以及进出装置或设施等处,设防雷防静电接地措施。 8.1.10架空氧气管道管与其他架空管线最小安全间距应: 氧气管道管架与10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最小并行净距为1m;最小交叉净距 为0.5m 氧气管道管架与10kV及以下架空有套管的绝缘电缆最小并行净距为0.5m;最小交 叉净距0.5m GB
50030―91 除氧气管道专用的导电线路之外,其他导电线路不应与氧气管道敷设在同一支架上;
4.4.6架空管道不应与电缆、导电线路、高温管线敷设在同一支架上。
4、电缆桥架安装
04D701-3_ 2.6
电缆桥架与各种管道平行架设时,其净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2.6.1
电缆桥架与一般工艺管道(如压缩空气管道等)平行架设时不小于400mm。 2.6.2
电缆桥架与具有腐蚀性液体管道平行架设时不小于500mm。 2.6.3
电缆桥架不宜在输送具有腐蚀性液体管道的下方或具有腐蚀性气体管道上 方平行安装。当无法避免时,应不小于500mm。且其间应用防腐隔板隔开。 2.6.4
电缆桥架与热力管道平行架设,热力管道有保温层时不小于500mm,无保 温层时不小于1000mm。 2.6.5
电缆桥架不宜在热力管道的上方平行安装,当无法避免需在热力管道上方 平行安装时,应不小于1000mm,其间应采取有效的隔热措施。 2.7 电缆桥架与各种管道交叉时,其净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2.7.(转载于: 小 龙文档 网:规范中有规定消防用电线电缆需要复检吗?)1 电缆桥架与一般工艺管道交叉时,不小于300mm。 2.7.2 电缆桥架与具有腐蚀性液体管道下方或具有腐蚀性气体管道上方交叉时,应 不小于500mm,且在交叉处用防腐蚀盖板将电缆桥架保护起来,其盖板长度应不小 于d+2000mm,(d为管道外径)。 2.7.3 电缆桥架与热力管道交叉,热力管道有保温层时,应不小于500mm,无保温 层时,应不小于1000mm,且在交叉处应用隔热板(例如石棉板)将电缆桥架保护起 来,隔热板长度应不小于d+2000mm。(d为热力管道保温层的外径)篇三:BS消防法规关于耐火电缆和耐火电缆系统的分等要求 BS消防法规关于耐火电缆和耐火电缆系统的分等要求 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王振国 一、 BS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 消防系统包括通风系统、建筑物火灾探测和火灾警报系统、房屋紧急逃逸照明系统和灭火系统等。下面介绍BS消防法规对不同消防系统用耐火电缆及耐火电缆系统的要求。 (一)
BS 1法规的规定 英国2011年发布了BS 5266-1《紧急照明-第1部分:房屋紧急逃逸照明实施法规》第五版,其中8.2.2节规定了房屋紧急逃逸照明用的中央供电系统布线用耐火电缆及耐火电缆系统的分等要求如下: a)
标准型高耐冲击耐火紧急照明电缆 该电缆按BS EN 试验应有60 min保全期(a duration of survivel)(相当于BS EN 附录D详述的PH 60级别),按BS EN 50200: :2006附录E试验应有30 min保全期。 这些电缆应符合BS EN 60702-1、BS EN 60702-2、BS 7629-1和BS 7846的要求`。 笔者注: (1)该类产品应同时符合上述两段话的规定要求。 (2)有关试验方法见笔者早先发表的《电缆供火并施加冲击耐火试验方法BS标准导读》一文。 (3)相关耐火电缆产品标准如下 BS EN 额定电压不超过750V的矿物绝缘电缆及其终端 BS 8电力电缆-受火情影响时具有低烟和低腐蚀性气体的300M500V耐火屏蔽电缆规范-第1部分:多芯电缆和多对电缆 BS 电力电缆-受火情影响时具有低烟和低腐蚀性气体的额定电压600/1000V热固性绝缘铠装耐火电缆-规范 (4)相关电缆产品不限于上述三个标准所包括的电缆产品,例如包括PAS 《控制和仪表电缆》标准所包括的电缆产品。该标准引言说:“电缆引发火灾会造成绝大的危险。本规范未覆盖着火性能。但注意到下列事实,即安全系统或国家和地方法规会规定耐火性能(即火灾下电路完整性)和/或火焰反应性能(低烟、低腐蚀性、低酸气释放和低火焰蔓延)。”此就意味着当该电缆有着火性能要求时,应按有关的安全系统或国家和地方法规的规定进行试验验证。当前,有很多电缆产品标准都按此类似方式处理电缆着火性能要求。 (5)上述注释同样适用于下列分类,见b) ,c)和d)。 b) 加强型高耐冲击耐火紧急照明电缆 该电缆按BS EN 试验应有120 min保全期(相当于BS EN 附录D详述的PH 120级别),按BS 8434-2试验应有120 min保全期。 这些电缆应符合BS EN 60702-1、BS EN 60702-2、BS 7629-1和BS 7846的要求`。 c) 标准型高耐冲击耐火紧急照明电缆系统 该系统应包括密封在螺旋钢管中的单芯或多芯耐火电缆,使该电缆系统有60 min保全期。该电缆应符合IEC 60331-3施加火焰时间60 min的要求。 d) 加强型高耐冲击耐火紧急照明电缆系统 该系统应包括密封在螺旋钢管中的单芯或多芯耐火电缆,使该电缆系统有120 min保全期。该电缆应符合IEC 60331-3施加火焰时间120 min的要求。 标准8.2.2节的注: 对于一些大型和复杂建筑物紧急逃逸照明系统会需要能提供更长火灾保全时间的加强型紧急照明电缆或电缆系统。推荐使用加强型电缆的应用应包括任何这样的建筑物,在这样的建筑物中,基于考虑到火灾的重要工程事项的火灾危险性评价,有关设计部门、规划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认为使用加强型电缆是必须的。这些应用可包括: a)非喷淋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其中火灾对策包括让居住者分4个阶段或更多的阶段撤离。 b)高于30m的非喷淋建筑物。 c)非喷淋房屋或场所,其中一个区域中的火灾会影响到远离该火灾区域的电缆,在这远离该火灾的区域中,在火灾过程中,人们将继续留在其中。 (二)
BS 3法规的规定 BS 3《建筑物火灾探测和火灾警报系统-第1部分:系统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实施法规》也规定了类似的要求;详见该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
BS 5标准的规定 BS 5标准名为《烟热控制系统的组件-第6部分:电缆系统规范》;按其规定的要求来看,该标准实为法规。该标准附录B规定的耐火试验方法已转化为BS 标准。BS 5标准表1根据用途将用于向烟热排气通风系统(SHEVS)供电的耐火电缆分为FF 2h、LS 1h和LS 30 min三个类别,它们与2009年换版的BS 7846标准新规定的耐火电缆耐火类别F120、F60和F30相一致。 (四)
BS 法规的规定 BS 《建筑物非自动灭火系统实施法规》6.4.2.4节规定用于向灭火系统水泵供电的布线系统应由下列电缆组成:●符合BS EN 60702-1 标准要求的矿物绝缘铜护套电缆;或 ●符合BS 6387标准CWZ分类要求的电缆;或 ●符合BS 7346-6或BS 7846要求的电缆;或 ●符合BS 8434-2试验方法要求的BS 7629-1标准的电缆。 二、相关耐火电缆产品标准的规定 (一) BS EN 2 13.8节规定:成品电缆应符合IEC 60331-21的要求,火焰施加时间应为180 min。 (二) BS 8 14.4节规定: 成品电缆至少应: ● 按BS EN 试验应有30 min保全期(相当于BS EN 附录D详述的PH 30级别); ● 按BS EN 附录E试验应能单独耐冲击耐火15 min接着耐冲击耐火加喷水15 min; ● 此外还要符合BS 6387标准的CWZ类别。 (三) BS .4节规定: 所有电缆应符合耐火类别F2的要求,即BS 6387的CWZ的耐火类别要求。当电缆直径超过20mm时,详见该标准附录L之规定。 此外,对于直径超过20mm的电缆,当制造商想声称电缆符合F30、F60或F120耐火类别要求时,则成品电缆试样应分别按BS 8491进行30 min、60 min或120 min试验并应经受住该试验而不失败。
将上述相关耐火电缆产品标准规定的电缆耐火试验要求与BS消防法规规定的电缆耐火试验要求相比,发现BS消防法规规定的要求通常比相关耐火电缆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要高;BS消防法规规定的最低要求与相关耐火电缆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相一致。实际上,为适应不同消防法规的要求,相关耐火电缆产品标准的规定的电缆耐火试验要求是最低要求。BS 8 14.4节的注解说:“特定电缆按其用途所需的耐火性能可以是本标准中需要的上述要求最低的耐火性能。详情请参见适当的系统性能要求,如BS 5266-1和BS 5839-1。”因此用于特定消防系统的耐火电缆应按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耐火性能试验,包括按相关耐火电缆产品标准的规定要求进行耐火性能试验。 结言: (1) 解读了BS消防法规-相关耐火电缆产品标准-电缆耐火试验方 法之间的关系。 (2) 介绍了BS消防法规关于耐火电缆和耐火电缆系统的分等要求 及其应用场合。BS的这些规定与当前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相比要严格得多。 (3) 指出用于特定消防系统的耐火电缆应按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要 求进行耐火性能试验,包括按相关耐火电缆产品标准的规定要求进行耐火性能试验。相关热词搜索: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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